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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581(威孚高科)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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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0581 威孚高科 更新日期:2026-10-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10-13 15:54 │威孚高科(000581):天风证券关于威孚高科选举董事长之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 ├─────────┼──────────────────────────────────────────────┤ │2026-10-10 00:00 │威孚高科(000581):威孚高科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10-10 00:00 │威孚高科(00058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10-10 00:00 │威孚高科(000581):关于完成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 ├─────────┼──────────────────────────────────────────────┤ │2026-10-10 00:00 │威孚高科(00058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9-28 17:12 │威孚高科(000581):2026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6-09-16 16:04 │威孚高科(000581):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9-16 16:02 │威孚高科(000581):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 ├─────────┼──────────────────────────────────────────────┤ │2026-09-16 16:02 │威孚高科(000581):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及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的公告 │ ├─────────┼──────────────────────────────────────────────┤ │2026-09-16 16:01 │威孚高科(00058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 ─────────┬──────────────────────────────────────────────── 2026-10-13 15:54│威孚高科(000581):天风证券关于威孚高科选举董事长之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 威孚高科(000581):天风证券关于威孚高科选举董事长之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3/cfb6d020-b761-4343-9962-847694c35cfa.PDF ─────────┬──────────────────────────────────────────────── 2026-10-10 00:00│威孚高科(000581):威孚高科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省)境内(以 下简称中国境内,仅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涉及法律法规适用之目的,中国境内特指中国内地)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 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和现行有效的《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指派 律师出席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9 日召开的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就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出具 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查阅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 1. 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 2. 公司 2026 年 9 月 17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3. 公司 2026 年 9 月 17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通知》); 4. 公司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 5.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的到会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 6. 出席/列席现场会议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到会登记记录; 7.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情况的统计结果; 8. 公司本次股东会议案及涉及相关议案内容的公告等文件; 9. 公司本次股东会其他会议文件。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公司已向本所披露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出具的事实并提供了本所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要求公司提供 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承诺函或证明,该等资料、材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提供给本所 的文件和材料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其与原件一致和相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仅对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 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本所仅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国境内法律法规发表意见,并不根据任何中国境外法律发表意见。 本所依据上述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 ,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 、完整,本法律意见书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的公告材料,随同其他会议文件一并报送有关机构并公告。除此以外,未经本所同意, 本法律意见书不得为任何其他人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对本次股 东会召集和召开的有关事实以及公司提供的文件进行了核查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2026 年 9 月 15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 2 026 年 10 月 9 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026 年 9 月 17 日,公司以公告形式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本次股东会通知》。 (二)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1.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 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10 月 9 日 15:00 在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华山路 6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该现场会议由董 事长黄睿先生主持。 3.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10月 9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方式、会议审议的议案与《本次股东会通知》中公告的时间、地点、方式 、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履行了法定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资格与召集人资格 (一)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法人股东的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资 料进行了核查,确认现场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9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85,962,75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39.9223%。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果,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402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1 ,932,1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686%。 其中,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共 463 人,代 表有表决权股份 44,938,1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482%。 综上,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人数共计 471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07,894,86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1908%。 除上述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以外,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还包括公司全部董事和董事会秘书以及本所律师,公司全部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 前述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我们无法对该等股东的资格进行核查,在该等参与 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的资格符合 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一)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1.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与《本次股东会通知》相符,没有出现修改原议案或增加新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了会议 通知中列明的议案。现场会议的表决由股东代表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了计票、监票。 3.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在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了表决权,网络投票结束 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的统计数据文件。 4. 会议主持人结合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的统计结果,宣布了议案的表决情况,并根据表决结果宣布了议案的通过情况。 (二)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按照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349,485,179 99.6132 1,216,310 0.3467 140,600 0.0401 B 股 47,367,202 83.0235 9,685,572 16.9765 - 0.0000 合计 396,852,381 97.2928 10,901,882 2.6727 140,600 0.0345 其中:中小投资者 33,895,651 75.4274 10,901,882 24.2598 140,600 0.3129 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等于 100%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票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0/b02fab67-b7cc-47b9-a3b0-41c2a9a92ff8.PDF ─────────┬──────────────────────────────────────────────── 2026-10-10 00:00│威孚高科(00058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26年 9月 24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通知各位董 事。 2、本次会议于 2026年 10月 9日以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3、会议应参加董事 11人,实际参加董事 11人(其 中,Kirsch Christoph先生、XuDaquan先生、冯凯燕女士、杨福源先生、何嘉倩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 4、会议由董事长黄睿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5、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十一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 予以调整,调整后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调整后委员名单:杨福源(主任委员) 、刘星海、冯凯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0/accd4066-d1ac-4620-adf6-d42c2fbdba21.PDF ─────────┬──────────────────────────────────────────────── 2026-10-10 00:00│威孚高科(000581):关于完成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 2026年 9月 15日,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刘星海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 2 026年 9月 1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 -030)和《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 2026年 10月 9日,公司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刘星海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补选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0/8b960a13-4d91-4741-8ad4-596a8ac1f4cb.PDF ─────────┬──────────────────────────────────────────────── 2026-10-10 00:00│威孚高科(00058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 10月 9日(周五)15:00(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6年 10月 9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6年 10月 9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 13:00-15 :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具体时间:2026年 10月 9日 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华山路 6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黄睿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情况: 分类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网络投票情况 总体出席情况 人 代表 占公司有表 人 代表 占公司有 人数 代表 占公司有 数 股份数 决权股份 数 股份数 表决权股 股份数 表决权股 总数的比例 份总数的 份总数的 比例 比例 A股 8 329,294,191 34.0607% 393 21,547,898 2.2288% 401 350,842,089 36.2895% B股 61 56,668,567 5.8615% 9 384,207 0.0397% 70 57,052,774 5.9013% 总体 69 385,962,758 39.9223% 402 21,932,105 2.2686% 471 407,894,863 42.1908%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及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了会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通过现场方式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并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会议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A 股 349,485,179 99.6132 1,216,310 0.3467 140,600 0.0401 B 股 47,367,202 83.0235 9,685,572 16.9765 - 0.0000 表决汇总 396,852,381 97.2928 10,901,882 2.6727 140,600 0.0345 其中:中小股东 33,895,651 75.4274 10,901,882 24.2598 140,600 0.3129 表决结果: 通过 三、律师出具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杨楠律师、王雅格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 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 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0/7d66ddf2-29db-421a-b99a-76f2cb4066f6.PDF ─────────┬──────────────────────────────────────────────── 2026-09-28 17:12│威孚高科(000581):2026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29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及公司实际情况,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 公司于 2026 年 8月 2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 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综合考虑 公司当前的经营情况、未来发展的经营计划等情况,公司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总股本 966,785,693 股为基数, 按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 股份总额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 调整。 2、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符合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要求。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6年度中期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66,785,69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3.000000元人民币现 金(含税;扣税后,A股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2.700000元;A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股派 3.000000元;权益 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注】;A股持有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 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B股非居民企业、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扣税后每 10股派现金 2.700000元,持有非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股东的 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股派 3.00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 )。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0 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30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向 B股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B股股息折算汇率按公司章程规定的本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中期分红具体方案之日后的第一个工作 日,即 2026 年 8月 25 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港币的中间价(港币:人民币=1:0.8659)折合港币兑付,未来代扣B股个 人股东需补缴的税款参照前述汇率折算。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2026年 9月 1日颁布的《关于外籍个人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 局公告 2026年第 27号)规定,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自 2026年 9月 1日起,应按“利息、股息、红利 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税率 20%。同时财税【2015】101 号文和财税【2012】85号文规定,个人投资者持股超过 1年的, 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在 1个月以内(含 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本公司将根据上述 文件按照 20%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率对外籍个人执行差异化税收扣缴,在派发股息红利时,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 ,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证 券登记结算公司在次月 5个工作日内划付本公司,本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本次权益分派 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10 月 1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10月 14日。 2、本次权益分派 B股最后交易日为:2026年 10 月 1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10月 14日,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10月 1 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6年 10月 1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 A股股东;截至 2026年 10月 16日(最后交易日为 2026年 10月 13日)下午深 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 B股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10月 1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B股股东的现金红利于 2026年 10月 1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如果 B 股股东于 2026年 10月 16日办理股份转托管的,其现金红利仍在原托管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处领取。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帐号 股东名称 1 08*****140 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 08*****637 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3 08*****301 罗伯特博世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 9月 21日至登记日:2026年 10月 13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 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华山路 6号 咨询联系人:郑思涵 咨询电话:0510-80505999 传真电话:0510-80505199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9/0deec92b-34ac-4123-8a6a-708ff21e565e.PDF ─────────┬──────────────────────────────────────────────── 2026-09-16 16:04│威孚高科(000581):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 2026年 9月 1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10月 9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10月 9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6年 10月 9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 13:00-15 :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具体时间:2026 年 10 月 9 日 9:15 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 A 股股权登记日/B 股最后交易日:2026年 9月 23日(星期三)。B股股东应在 2026年 9月 23日(即 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 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 2026 年 9月 23 日(B股最后交易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 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华山路 6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议案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二)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其他相关公告。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股东会仅补选一名董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2、本次议案为普通决议通过的议案,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同意方可通过。 3、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 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股东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个人股东授权委托书、个人股东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复印件。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人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 或其他能够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 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股东可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的复印件),并请进行电话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以上资料须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或电子邮件发送至公司指定邮箱。 (二)登记时间:2026年 9月 30日(8:30-11:30,13:00-17:00);(三)登记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华山路 6号公司董事 会办公室,信函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看、郑思涵 联系电话:0510-80505999 传真:0510-80505199 电子邮箱:Web@weifu.com.cn 联系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华山路 6号 邮政编码:214028 2、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7/9b2a9edd-b5ed-41e7-af08-cb0dc36fc2e9.PDF ─────────┬──────────────────────────────────────────────── 2026-09-16 16:02│威孚高科(000581):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6年 9月 15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控股股东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 刘星海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 日止。 本次补选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7/4d7b4f7d-025a-48dc-aa75-b553242ff6c6.PDF ─────────┬──────────────────────────────────────────────── 2026-09-16 16:02│威孚高科(000581):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及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的公告 ─────────┴────────────────────────────────────────────────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9月 1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及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选举董事长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黄睿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 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故公司法定代表人将变更为黄睿先生。公司将按照程序及时办理工 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关于选举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的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黄睿先生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 员会主任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如下:黄睿(主任委员)、荣斌、Kirsch Christoph、邢敏、杨福源。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7/38aadb40-6ab9-43fa-8704-2b52f6575564.PDF ─────────┬──────────────────────────────────────────────── 2026-09-16 16:01│威孚高科(00058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26年 9月 14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通知各位董 事。本次董事会的通知时限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 2、本次会议于 2026年 9月 1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会议应参加董事 10人(黄睿、荣斌、Kirsch Christoph、冯志明、Xu Daquan、李佳颐、邢敏、冯凯燕、杨福源、何嘉倩) ,实际参加董事 10人。 4、会议由副董事长荣斌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5、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及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选举黄睿先生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及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 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及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31)。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刘星海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 32)。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6年 10月 9日 15:00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 告编号:2026-033)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7/05e0b628-e77b-44db-93cc-df946a7f93bf.PDF ─────────┬──────────────────────────────────────────────── 2026-08-27 16:10│威孚高科(000581):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 一、交易概述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月 9 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拟以自有或自筹资金人民币 45,000 万元认购上海西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 西恩”)新增注册资本 230,635,892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上海西恩33.83%股权,上海西恩将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7月 11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22)。 公司于 2026年 8月 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 号:2026-02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交割条件已达成,公司已完成增资款支付,本次交易已完成交割。 二、进展情况 近日,上海西恩已经完成了工商变更及备案手续,并取得了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上海西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687797878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枫冠路118号2幢A1室 法定代表人:褚霞 注册资本:68165.7192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4年11月10日 经营范围:从事环保科技、金属材料、冶金化工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环保设备、化工机械设备、机电设备 (除特种设备)销售,环保工程,化工机电设备(除特种设备)安装维修,矿产品(除国家专控)、金属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除 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销售,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实业投资(除金融 、证券等国家专项审批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备查文件 1、《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485ff745-044a-46ff-b6ce-47a47fdf4c28.PDF ─────────┬──────────────────────────────────────────────── 2026-08-25 16:23│威孚高科(000581):2026年半年度报告 ─────────┴──────────────────────────────────────────────── 威孚高科(000581):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bd7c87c1-1c28-4e4e-b37f-295a519a53bb.PDF ─────────┬──────────────────────────────────────────────── 2026-08-25 16:23│威孚高科(000581):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威孚高科(000581):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8c6dcf5d-4487-4386-a269-e1842d6ce347.PDF ─────────┬──────────────────────────────────────────────── 2026-08-25 16:22│威孚高科(000581):关于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 一、审议程序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9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中 期分红安排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及公司实际情况,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本议案无需 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6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2026年上半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36,415,872.45元,母公 司实现净利润为513,246,804.43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已超过公司注 册资本的50%,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5,782,810,442.46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 利润为13,104,974,780.35元。综合考虑公司当前的经营情况、未来发展的经营计划等情况,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 公司总股本(966,785,693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合计拟派 发现金红利290,035,707.9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 额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三、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符合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 关规定。该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经营净现金流情况、经营发展与股东回报,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 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 营和长期发展。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以公司后续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c0763009-46b6-4ce0-b60a-4eea7262f847.PDF ─────────┬──────────────────────────────────────────────── 2026-08-25 16:22│威孚高科(000581):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威孚高科(000581):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11b9d50a-043c-4e7b-a9bb-07b1ecb16be9.PDF ─────────┬──────────────────────────────────────────────── 2026-08-25 16:21│威孚高科(00058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6 年 8月 13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通知各位董事 。 2、本次会议于 2026年 8月 2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会议应参加董事 10人(荣斌、Kirsch Christoph、冯志明、Xu Daquan、黄睿、李佳颐、邢敏、冯凯燕、杨福源、何嘉倩) ,实际参加董事 10人。 4、会议由副董事长荣斌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5、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和《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编号:2026-027)。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 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966,785,693 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元(含税),不送 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 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8acf6c63-bd31-4026-9725-baed2c709059.PDF ─────────┬──────────────────────────────────────────────── 2026-08-25 16:19│威孚高科(000581):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6年8月) ─────────┴──────────────────────────────────────────────── 威孚高科(000581):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6年8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c84d0434-e2fb-4155-8fbf-78e56ea90131.PDF ─────────┬──────────────────────────────────────────────── 2026-08-01 00:00│威孚高科(000581):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 一、交易概述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月 9 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拟以自有或自筹资金人民币 45,000 万元认购上海西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 西恩”)新增注册资本 230,635,892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上海西恩33.83%股权,上海西恩将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7月 11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22)。 二、交易进展 近日,本次增资相关资产评估报告结果已完成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备案,备案确认的评估结果与公司已披露公告所载内容一致;本 次增资事项亦顺利通过投资监管机构审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交割条件已达成,公司已完成增资款支付,本次交易已完成交割,尚需标的公司向当地工商部门提 交工商变更相应资料。根据增资协议约定,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应在收到投资方缴付的认购款项后的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1/1c97616e-1db2-45a2-8747-97e385538c67.PDF ─────────┬──────────────────────────────────────────────── 2026-07-31 15:58│威孚高科(000581)::天风证券关于威孚高科聘任总经理、董事长辞职、选举副董事长及推举副董事长代行 │董事长职... ─────────┴──────────────────────────────────────────────── 威孚高科(000581)::天风证券关于威孚高科聘任总经理、董事长辞职、选举副董事长及推举副董事长代行董事长职...。公 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31/3dcf81f0-180c-46be-a28f-dc02e2cfe8b8.PDF ─────────┬──────────────────────────────────────────────── 2026-07-27 15:57│威孚高科(000581):关于董事长辞职、选举副董事长及推举副董事长代行董事长职责的公告 ─────────┴────────────────────────────────────────────────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7月 26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尹震源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 因工作调整原因,尹震源先生申请辞去其担任的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尹震源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 人数,其辞职自申请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正式生效。尹震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并 已按照公司离职管理制度做好交接工作。 公司于 2026 年 7月 27 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推举副董 事长代行董事长职责的议案》。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及经营决策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与会董 事审议,选举荣斌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推举荣斌先生代行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责,并授权荣斌 先生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文件。其代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长之日止。公司将按照法定程 序尽快完成董事增补、董事长选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宜。尹震源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认真履职、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尹 震源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8/30caa723-0325-4fd5-9e4f-6bc0dd592aff.PDF ─────────┬──────────────────────────────────────────────── 2026-07-27 15:56│威孚高科(00058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6 年 7月 26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通知各位董事 。本次董事会的通知时限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 2、本次会议于 2026年 7月 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会议应参加董事 10人(荣斌、Kirsch Christoph、冯志明、Xu Daquan、黄睿、李佳颐、邢敏、冯凯燕、杨福源、何嘉倩) ,实际参加董事 10人。 4、会议由董事荣斌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5、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与会董事审议,选举荣斌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 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推举副董事长代行董事长职责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长辞职、选举副董事长及推举副董事长代 行董事长职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8/675e8b0c-3699-4e30-9536-281d684d8f89.PDF ─────────┬──────────────────────────────────────────────── 2026-07-10 20:06│威孚高科(00058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6 年 7月 2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通知各位董事 。 2、本次会议于 2026年 7月 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会议应参加董事 11人(尹震源、Kirsch Christoph、荣斌、冯志明、Xu Daquan、黄睿、李佳颐、邢敏、冯凯燕、杨福源、 何嘉倩),实际参加董事 11人。 4、会议由董事长尹震源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5、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尹震源、黄睿、李佳颐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6-022)。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1/f662442a-c5de-4f78-8f23-81f6318c8c89.PDF ─────────┬──────────────────────────────────────────────── 2026-07-10 20:05│威孚高科(000581):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威孚高科(000581):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1/b484ac49-254d-492f-b399-3fc352e7f1d8.PDF ─────────┬──────────────────────────────────────────────── 2026-07-08 17:12│威孚高科(000581):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9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966,785,693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7.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 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 额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66,785,69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7.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A股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6.300000元;A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首发后可 出借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7.00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 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注】;A股持有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B股非居民企业、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扣税后每10股派现金6.300000元,持有无限售流通股的境内(外)个人股东的股息红 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7.00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400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7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特别说明:由于本公司为中外合资企业,境外个人股东可暂免缴纳红利所得税。向B股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B股股息折算汇率按 公司章程规定的本公司股东会决议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2026年6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港币的中间价(港币:人民币= 1:0.8686)折合港币兑付,未来代扣B股个人股东需补缴的税款参照前述汇率折算。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本次权益分派 A 股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7 月 14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7月 15日。 2、本次权益分派 B股最后交易日为:2026年 7月 1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7月 15日,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7月 17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6 年 7月 1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 A股股东;截至 2026年 7月 17日(最后交易日为 2026 年 7月 14日)下午深 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 B股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7月 1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B股股东的现金红利于 2026 年 7月 1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如果 B股股东于 2026年 7月 17日办理股份转托管的,其现金红利仍在原托管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处领取。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帐号 股东名称 1 08*****140 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 08*****637 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3 08*****301 罗伯特博世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7 月 6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7 月 14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其他事项说明 B股股东中如果存在不属于境内个人股东或非居民企业但所持红利被扣所得税的情况,请于 2026 年 7月 31日前(含当日)与公 司联系,并提供相关材料以便进行甄别,确认情况属实后公司将协助返还所扣税款。 七、咨询机构 咨询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无锡市新吴区华山路 6号 咨询联系人:郑思涵 咨询电话:0510-80505999 传真电话:0510-80505199 八、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9/d09a83d0-2823-4dcd-83d6-cc6183aeedbb.PDF ─────────┬──────────────────────────────────────────────── 2026-06-30 16:28│威孚高科(000581)::威孚高科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专项用于465现代产业 │集... ─────────┴──────────────────────────────────────────────── 威孚高科(000581)::威孚高科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专项用于465现代产业集...。公告详情请 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68042671-a9b2-4fe2-8a27-44dcccd14e9d.PDF ─────────┬──────────────────────────────────────────────── 2026-06-30 00:00│威孚高科(00058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 6月 29日(周一)下午 14:30(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6月 29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6年 6月 29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 13:00-15 :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具体时间:2026年 6月 29日 9:15 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华山路 6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尹震源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情况: 分类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网络投票情况 总体出席情况 人 代表 占公司有表 人 代表 占公司有 人数 代表 占公司有 数 股份数 决权股份 数 股份数 表决权股 股份数 表决权股 总数的比例 份总数的 份总数的 比例 比例 A股 10 329,295,991 34.0609% 474 27,301,195 2.8239% 484 356,597,186 36.8848% B股 65 57,265,675 5.9233% 17 1,235,175 0.1278% 82 58,500,850 6.0511% 总体 75 386,561,666 39.9842% 491 28,536,370 2.9517% 566 415,098,036 42.9359%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及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了会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通过现场方式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并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会议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A 股 353,953,948 99.2588 2,305,628 0.6466 337,610 0.0947 B 股 58,270,350 99.6060 230,400 0.3938 100 0.0002 表决汇总 412,224,298 99.3077 2,536,028 0.6109 337,710 0.0814 其中:中小股东 49,267,568 94.4886 2,536,028 4.8638 337,710 0.6477 表决结果: 通过 2、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A 股 354,345,858 99.3687 2,140,726 0.6003 110,602 0.0310 B 股 58,434,650 99.8868 66,100 0.1130 100 0.0002 表决汇总 412,780,508 99.4417 2,206,826 0.5316 110,702 0.0267 其中:中小股东 49,823,778 95.5553 2,206,826 4.2324 110,702 0.2123 表决结果: 通过 3、关于 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A 股 354,323,158 99.3623 2,162,626 0.6065 111,402 0.0312 B 股 58,434,650 99.8868 66,100 0.1130 100 0.0002 表决汇总 412,757,808 99.4362 2,228,726 0.5369 111,502 0.0269 其中:中小股东 49,801,078 95.5118 2,228,726 4.2744 111,502 0.2138 表决结果: 通过 4、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A 股 354,008,458 99.2740 2,444,928 0.6856 143,800 0.0403 B 股 58,178,950 99.4498 311,800 0.5330 10,100 0.0173 表决汇总 412,187,408 99.2988 2,756,728 0.6641 153,900 0.0371 其中:中小股东 49,230,678 94.4178 2,756,728 5.2870 153,900 0.2952 表决结果: 通过 5、关于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股东罗伯特·博世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其持有公司股份 149,241,339股,其中:A股 115,260,600股、B股 33,980,739股 。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A 股 238,676,058 98.8976 2,319,928 0.9613 340,600 0.1411 B 股 24,332,511 99.2349 187,500 0.7647 100 0.0004 表决汇总 263,008,569 98.9287 2,507,428 0.9432 340,700 0.1282 其中:中小股东 49,293,178 94.5377 2,507,428 4.8089 340,700 0.6534 表决结果: 通过 6、关于 2026年度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A 股 352,744,399 98.9196 3,713,887 1.0415 138,900 0.0390 B 股 50,900,714 87.0085 7,590,036 12.9742 10,100 0.0173 表决汇总 403,645,113 97.2409 11,303,923 2.7232 149,000 0.0359 其中:中小股东 40,688,383 78.0348 11,303,923 21.6794 149,000 0.2858 表决结果: 通过 7、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A 股 353,983,648 99.2671 2,283,328 0.6403 330,210 0.0926 B 股 58,166,850 99.4291 333,900 0.5708 100 0.0002 表决汇总 412,150,498 99.2899 2,617,228 0.6305 330,310 0.0796 其中:中小股东 49,193,768 94.3470 2,617,228 5.0195 330,310 0.6335 表决结果: 通过 8、关于修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A 股 350,294,086 98.2324 6,142,600 1.7226 160,500 0.0450 B 股 35,608,139 60.8677 22,892,611 39.1321 100 0.0002 表决汇总 385,902,225 92.9665 29,035,211 6.9948 160,600 0.0387 其中:中小股东 22,945,495 44.0064 29,035,211 55.6856 160,600 0.3080 表决结果: 通过 三、独立董事述职 在本次股东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大会作了 2025年度述职报告。 四、律师出具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唐丽子律师、杨楠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 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 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7b826ee0-7065-4a1c-a858-e18873d8891d.PDF ─────────┬──────────────────────────────────────────────── 2026-06-30 00:00│威孚高科(000581):威孚高科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威孚高科(000581):威孚高科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eb039797-55a5-454b-8a58-ea9bfcb32a68.PDF ─────────┬──────────────────────────────────────────────── 2026-06-30 00:00│威孚高科(00058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2026年6月) ─────────┴──────────────────────────────────────────────── 威孚高科(00058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2026年6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6c877181-ba45-4adf-bde7-e3d5a2778670.PDF ─────────┬──────────────────────────────────────────────── 2026-06-26 15:52│威孚高科(000581):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26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具体如下: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荣斌先生(简历附后)为 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薛亮先生(简历附后)为 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1d9a4000-d556-413c-a2c5-cfc343d04d8d.PDF ─────────┬──────────────────────────────────────────────── 2026-06-26 15:51│威孚高科(00058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6 年 6月 24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通知各位董事 。本次董事会的通知时限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 2、本次会议于 2026年 6月 2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会议应参加董事 11人(尹震源、Kirsch Christoph、荣斌、冯志明、Xu Daquan、黄睿、李佳颐、邢敏、冯凯燕、杨福源、 何嘉倩),实际参加董事 11人。 4、会议由董事长尹震源先生召集并主持。 5、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18)。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ec99de03-a172-4076-be18-c7e0e61ad457.PDF ─────────┬──────────────────────────────────────────────── 2026-06-08 15:56│威孚高科(00058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6 年 6月 2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通知各位董事 。 2、本次会议于 2026年 6月 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会议应参加董事 11人(尹震源、Kirsch Christoph、荣斌、冯志明、Xu Daquan、黄睿、李佳颐、邢敏、冯凯燕、杨福源、 何嘉倩),实际参加董事 11人。 4、会议由董事长尹震源先生召集并主持。 5、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尹震源、黄睿、李佳颐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15)。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6年 6月 29日(星期一)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 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6)。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9b6c0aca-2b8b-4258-838f-8487839210bd.PDF ─────────┬──────────────────────────────────────────────── 2026-06-08 15:55│威孚高科(000581):关于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公告 ─────────┴──────────────────────────────────────────────── 一、关联交易概述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工程建设需要,对氢能源产业园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进行了公开 招标。经履行相应评审程序后,确定由关联方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一科技”)牵头 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华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氢能源产业园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中 标单位,中标金额460,060,000元。 本次交易对方十一科技为公司控股股东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制的企业,公司董事李佳颐担任十一科技董事,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6年 6月 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尹 震源、黄睿、李佳颐已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 审议批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2019764990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双林路 251号 法定代表人:方涛 注册资本:54,529.7876万元 成立日期:1993年 1月 16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监理;水运工程监理;公路工程监理;电气安装服务;施工专业 作业;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特种设备设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燃气经 营;自来水生产与供应;房地产开发经营;人防工程设计;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对外 承包工程;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单建式人防工程监理;规划设计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 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 技术服务;发电技术服务;核电设备成套及工程技术研发;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土石方工程施工;专用设备修理 ;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气候可行性论证咨询服务;电气设备修理;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 售;环保咨询服务;制冷、空调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标准化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 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新能源原 动设备销售;通用设备修理;技术进出口;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货物进出口;信息咨询 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安全咨询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居民日常生活服务;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 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99.67506%股权,无锡太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持有 0.32494%股权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2025 年度的营业收入 2,598,692.62万元,净利润 42,068.56万元,2025年末净资 产 594,379.25万元。 关联关系:十一科技为公司控股股东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制的企业,公司董事李佳颐担任十一科技董事,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履行相应评审程序后,确定项目合同价格,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发包人: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承包人: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牵头人)、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华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工程名称:氢能源产业园建设项目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 工程地点:无锡市新吴区锡东大道东侧、锡协路南侧 工程内容及规模:项目新增工业用地 75670.6平方米,总计建筑面积约 105583.32平方米,其中生产车间一(1#)面积约 31276 .43平方米、生产车间二(2#)面积约 19334.21平方米,生产车间三(10#)面积约 35629.55平方米,停车楼面积约 12151.2平方米 ,其余实验车间、化学品库、门卫等面积约 7191.93平方米。 工程承包范围:本工程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模式(EPC),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 、竣工图编制,施工全过程的施工指导及技术咨询、现场服务、设计变更及项目验收等相关设计配合服务、工程施工、设备购置及专 项采购并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移交、备案等相关资料的办理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并对工程的质 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 合同工期:730日历天 签约合同价(含税):460,060,000元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符合公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十一科技(联合体)施工资质、技术方案满足项目 建设需要,其质量控制目标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公司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十一科技(联合体)为中标单位,能够确保价格公允。 本次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6年年初至今,除本次交易外,公司与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 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金额为 205.20万元。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由公开招标导致,本次交易定价遵循公平 、公正、公允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中标通知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a21c1503-1985-48be-bfaf-1cf0a942cda3.PDF ─────────┬──────────────────────────────────────────────── 2026-06-08 15:54│威孚高科(000581):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 2026 年 6月 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年 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会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6月 29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6月 29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6年 6月 29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 13:00-15 :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具体时间:2026年 6月 29日 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 A 股股权登记日/B 股最后交易日:2026年 6 月 18 日(星期四)。B 股股东应在2026年 6月 18日(即 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 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 2026 年 6月 18日(B股最后交易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 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华山路 6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议案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3.00 关于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 4.00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 √ 案的议案 5.00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6.00 关于2026年度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 7.00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8.00 关于修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 (二)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做2025年度述职报告 (三)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其他相关公告。 (四)其他事项说明 1、议案 5为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股东罗伯特·博世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2、本次议案均为普通决议通过的议案,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同意方可通过。 3、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 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股东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 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6年 6月 25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6:00);(三)登记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华山路 6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看、郑思涵 联系电话:0510-80505999 传真:0510-80505199 电子邮箱:Web@weifu.com.cn 联系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华山路 6号 邮政编码:214028 2、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184eb3f5-46e7-4ca6-a06f-b523ce85cc59.PDF ─────────┬──────────────────────────────────────────────── 2026-04-23 16:31│威孚高科(000581):2026年一季度报告 ─────────┴──────────────────────────────────────────────── 威孚高科(000581):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a504c10a-e42c-4a39-acca-ad5ddbaa5451.PDF ─────────┬──────────────────────────────────────────────── 2026-04-23 16:31│威孚高科(00058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6 年 4月 12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通知各位董事 。 2、本次会议于 2026年 4月 2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会议应参加董事 11人(尹震源、Kirsch Christoph、荣斌、冯志明、Xu Daquan、黄睿、李佳颐、邢敏、冯凯燕、杨福源、 何嘉倩),实际参加董事 11人。 4、会议由董事长尹震源先生召集并主持。 5、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13)。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e34830cd-502d-4380-80b0-018809d74ec7.PDF ─────────┬──────────────────────────────────────────────── 2026-04-17 00:33│威孚高科(000581):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 威孚高科(000581):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acad8790-fab3-45c9-a8c9-d4a6688a75fe.PDF ─────────┬──────────────────────────────────────────────── 2026-04-16 18:45│威孚高科(00058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威孚高科(00058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58bc74c3-e02d-4b85-981f-2ae988cd6bec.PDF ─────────┬──────────────────────────────────────────────── 2026-04-16 18:45│威孚高科(000581):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丽泽 SOHO B座 20 层 邮编:100073电话:(010) 51423818 传真:(010) 51423816 目 录 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4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ef638486-d09c-4e07-b55c-531b5a32a738.PDF ─────────┬──────────────────────────────────────────────── 2026-04-16 18:44│威孚高科(00058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邢敏) ─────────┴──────────────────────────────────────────────── 本人作为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在 2025年的工作中,能够诚信、勤勉、忠实履行职责,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本人在 202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 告如下: 一、本人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本人邢敏,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重型机械总公司党委书记,中国机床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等职务。现任 中国内燃机工业协会专家委主任、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经自查,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亲自出席了公司召开的 9次董事会和 4次股东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使表决权,没有 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具体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应参加董事会 参加董事会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 出席股东 姓名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参加董事会会议 会次数 邢敏 9 9 0 0 否 4 2025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 无反对、弃权情况,均投了赞成票。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战略委员会 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出席战略委员会会议,结合自 身专业经验与行业发展趋势,参与公司发展战略的研究与讨论。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共召开会议 1次,审议通过公司境内上市外资 股转换上市地以介绍方式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及挂牌交易方案、公司变更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等事项,勤勉履行 委员职责。 (2)提名委员会 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本人严格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组织并出席提名委员会会议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共召开 4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辞职及补选、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独立董事及非独立董事补选等相关议案。 本人认真审查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与专业胜任能力,勤勉尽责地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各项职责。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等相关规定,积极参加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 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境内上市外资股转换上市地以介绍方式在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及挂牌交易方案、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聘任本次H股上市审计机构等事项,积极履行 独立董事责任。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听取会计师及内审人员介绍审计工作情况,与会计 师事务所就公司审计工作安排及重点工作进行沟通,积极推动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审计工作中发挥作用,维护审 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相关重大事项进行了主动核查,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战略发展探讨,参加公司相关技术交流会,切实了解 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并就有关事项独立、客观、审慎地发表独立意见、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累计现场工作 时间为16个工作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切 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督促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并保证公司 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本人对公司年度内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 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和核查,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时,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等形 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广泛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和建议,并主动关注监管部门、资本市场、主流媒体等对公司的评价,在履行职责时 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持续认真学习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制度,不断 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和水平。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人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除上述 事项外,公司未发生其他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本人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 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本人对上述报告进行了重点审议和监督,公司披露的财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有序完成授权副总经理代行总经理职责、董事辞职及补选、副总经理聘任、独立董事及非独立董事补选等董事任 免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相关工作。本人对上述全部事项审慎审议、全程监督,确认相关人员的提名、选举及聘任流程,以及公司的审 议、表决程序均合法合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本人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 审计的工作需要。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议通过2024年度高管薪酬考核及薪酬发放的相关议案。本人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科学、合理 ,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能够严格按照 考核结果发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勤勉尽责,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能力,认真参 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审议决策,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积极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秉持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 与董事、经营管理层和股东方的沟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____邢__敏____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4d55770b-c164-411a-b5d3-b8e24293fabf.PDF ─────────┬──────────────────────────────────────────────── 2026-04-16 18:44│威孚高科(00058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潘兴高) ─────────┴──────────────────────────────────────────────── 本人作为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公司章程》的规定,在 2025 年度任期内的工作中,能够诚信、勤勉、忠实履行职 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本人在 2025 年度任期内履职情况 报告如下: 一、本人的基本情况 本人潘兴高,本科学历,律师。曾任山东省济南市泉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中伦金通律师事务 所律师等职务,现任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华睿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于2025年8月4日离任公司第十一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 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召开的 7 次董事会和 3 次股东会,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本人对出 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具体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应参加董事会 参加董事会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 出席股东 姓名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加董事会会议 会次数 潘兴高 7 7 0 0 否 3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审计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认真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任期内,本 人共参加了 3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听取了公司内审部门的内控审查计划与执行情况,审议通过了公司财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 信息、聘任公司H股上市审计机构、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事项,勤勉尽责、切实发挥专业监督作用。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任期内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组织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开展相关工作,充分发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 1 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 2024 年度高管薪酬考核及薪酬发放的提案报告等事项。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等规定,积极参加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任期 内,本人参加了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境内上市外资股转换上市地以介绍方式在香港 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及挂牌交易方案、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聘任本次 H 股上市审计机构等事项,积极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会计师事务所保持有效沟通,就定期报告编制、财务信息审核等关键事项与 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研讨,持续关注审计实施过程,督促审计工作有序推进,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 (四)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为 14 个工作日,充分利用参 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形式,主动了解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关注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本人利用自身作为法律从业人员的专业背景,为 公司战略规划、经营管理等方面提供相关意见。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为本人更好地履职提供了必要的配合和 支持。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严格督促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 ,并保证公司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本人对公司年度内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对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和核查,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同时,本 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等形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广泛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和建议,并主动关注监管部门、资本市场、主流媒体和社 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在履行职责时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此外,本人认真学习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部门规 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制度,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和水平。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 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人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除上述事项外,在本人任期内,公司未发生其他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 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人对上述相关报告内容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公司披露的财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任期内,公司先后完成授权副总经理代行总经理职责、董事辞职与补选、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独立董事及非独立董事 补选等人事调整工作。本人对上述事项均予以认真审议与全程监督,认为相关人员的提名、选举及聘任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2024 年度高管薪酬考核及薪酬发放的提案。本人认为,公司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 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能够严格按照考核结 果发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恪守忠实勤勉义务,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为公司规范运作与健康发展 积极建言献策。在此,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在履职期间给予的支持与配合,表示衷心感谢。 为配合公司推进境内上市外资股转换上市地以介绍方式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及挂牌交易,本人于 2025 年 8 月 4 日起正式离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在此,对公司及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在本人履职期间给予的理解、支持 与配合,再次致以诚挚谢意。 独立董事:___ 潘兴高_____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7b5b2e8b-17de-4216-aa88-b05f21c6f6ce.PDF ─────────┬──────────────────────────────────────────────── 2026-04-16 18:44│威孚高科(00058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冯凯燕) ─────────┴──────────────────────────────────────────────── 威孚高科(00058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冯凯燕)。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94f55c5c-f618-4a00-9d9f-2177f74f8468.PDF ─────────┬──────────────────────────────────────────────── 2026-04-16 18:44│威孚高科(00058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福源) ─────────┴──────────────────────────────────────────────── 本人作为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公司章程》的规定,在2025年度的工作中,能够诚信、勤勉、忠实履行职责,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本人在202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 下: 一、本人的基本情况 本人杨福源,中共党员,博士,教授。1994年至今在清华大学任教,曾任清华大学汽车工程系副系主任/车辆与运载学院副院长 等职务。现任清华大学车辆与运载学院长聘教授,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教学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理事,中国可再生能源 学会可再生能源动力专委会副主任,北京市氢能质量标准化委员会委员。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 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计召开9次董事会会议、4次股东会,本人均按时出席,没有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积极参加董 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对董事会做出的重大决策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2025年度,本人对 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无反对、弃权情况,均投了赞成票。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提名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委员,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积极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2025 年度,公司提名委员会召开了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补选公司独立董事及非独立董事 等事项。本人认真审查提名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责。 (2)战略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委员,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积极参加战略委员会会议,基于 自身工作经验及对行业发展趋势研讨公司战略。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了 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转换上市地 以介绍方式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及挂牌交易方案、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等事项。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等规定,积极参加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本人共参加了 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境内上市外资股转换上市地以介绍方式 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及挂牌交易方案、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本次H股上市审计机构等事项,积 极履行独董责任。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团队及外部会计师事务所保持沟通,密切关注并听取审计工作汇报,围绕审计计划执行、审 计程序实施、审计重点关注事项等核心内容,与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会计师顺畅沟通。 (四)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不定期实地考察等形式,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为16个工作日, 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信息披露事务管理、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现场的核查和监督,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 事的职责。本人在公司开展的各项工作得到了上市公司的良好配合。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2025年度,本人严格督促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并保 证公司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本人对公司年度内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和核查,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同时,本人通过 参加公司股东会等形式,与投资者进行当面沟通,广泛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和建议,并主动关注监管部门、资本市场、主流媒体和社会 公众对公司的评价,在履行职责时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此外,本人持续认真学习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部门 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制度,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和水平。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人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除上述事 项外,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其他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本人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和表决程序合 法合规,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本人对上述相关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公司完成授权公司副总经理代行总经理职责、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补选独立董事、补选非独立 董事等多项人事调整工作。本人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议和监督,认为上述人员的提名及选举流程、公司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四)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详细审阅了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的执业资质、从业经验、专业能力及过往审计服务情况等相关资料。经核查,本人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 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需要。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高管薪酬考核及薪酬发放的提案。经核查,本人认为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 平与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能够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在任期内的工作中勤勉尽职,恪守诚信,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与 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以独立、公正 的精神对公司重大经营事项、法人治理等方面的问题积极献计献策,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秉持独立公正的原则,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利用专业知 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促进提升公司董事会决策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 独立董事:__ _杨福源_ __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6cbc5f2e-28a0-4269-96b2-f6d4eb8fb471.PDF ─────────┬──────────────────────────────────────────────── 2026-04-16 18:44│威孚高科(00058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2026年4月) ─────────┴──────────────────────────────────────────────── 威孚高科(00058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ae683b0c-130b-484f-8803-4a94957c5065.PDF ─────────┬──────────────────────────────────────────────── 2026-04-16 18:44│威孚高科(00058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6年4月) ─────────┴──────────────────────────────────────────────── (2026年 4月 15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事宜,确保公司治理结构 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任、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包括任期届满离任、主动离任、被解任、退休、工作调动及其他导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实际离职等情形。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任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报告,报告中应说明 辞任原因、辞任职务、辞任后是否继续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职(如继续任职,说明继续任职的情况)、是否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 承诺。 除本制度第五条规定情形外,董事辞任的,自公司收到辞任报告之日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任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 。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任的有关情况。 第五条 如存在下列情形,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 履行董事职责,但存在相关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三)独立董事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或者独立董事 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四)职工代表董事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中缺少职工代表董事。 第六条 董事提出辞职的,公司应当在六十日内完成补选,确保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构成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总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 表人。 第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 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 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 、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因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七)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未满的; (八)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六)项情形的,应当立即停止履职并由公司按相应规定解 除其职务;出现第(七)项至第(八)项情形的,公司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解除其职务,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的除外。 相关董事应当被解除职务但仍未解除,参加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投票的,其投票无效。 第八条 股东会可以决议解任非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大会可以决议解任职工代表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董事会可以 决议解任高级管理人员,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董事会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提议 召开股东会解除该独立董事职务。独立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被解除职务并认为解除职务理由不当的,可以提出异议和理由,公司应当及 时予以披露。 无正当理由,在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要求公司予以赔偿。公司应依据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合同的相关约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确定是否补偿以及补偿的合理数额。 第三章 移交手续与未结事项处理 第九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应与公司指定人员进行工作交接并于离职生效后的五日内办妥所有移交手续,确保公司业务 和管理的连续性。移交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文件、数据资产、印章、证照、未完成的工作事项及其他公司要求移交的文件。对未了 结的公司事务,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详细说明进展情况、关键节点及后续处理建议,协助完成工作过渡。公司可根据需要要求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相关协议,明确其在相关事项中的已知信息、责任归属及后续配合义务。第十条 公司有权依据有关制 度对拟离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离任审计,离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提供必要的文件资料及说明。第十 一条 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仍应当履行,公司有权要求其制定书面履行方案及承诺;如其未按 前述承诺及方案履行,公司有权采取法律手段追责追偿,追偿金额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预期利益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等。 第四章 离职后的责任及义务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 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对公司股份的转让限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离职后两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网站申报其姓名、职务、身份证号、证券账户、离职时 间等个人信息。 第十三条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原职务影响干扰公司正常经营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其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 义务,在任期结束后并不当然解除,其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离职后仍然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离职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因执行职务而应承担的责任,不因离职而免除或者终止。第十四条 任职尚未结束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因其 擅自离职而致使公司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违反《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制度的相关规定,给公 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涉及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01d7a2f2-45de-4fe2-b66b-fd3747e6c574.PDF ─────────┬──────────────────────────────────────────────── 2026-04-16 18:44│威孚高科(00058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何嘉倩) ─────────┴──────────────────────────────────────────────── 本人作为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公司章程》的规定,在 2025年度任期内的工作中,能够诚信、勤勉、忠实履行职 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本人在 2025年度任期内履 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的基本情况 本人何嘉倩,中国香港永久居民,会计及金融理学士、法律深造文凭,拥有美国注册会计师、香港注册律师资格证书。曾任罗拔 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等职务,现任I OneConsultancy Co.,创始人兼首席执行官、嘉源律师事务所顾问、深圳海清智元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自 2025年 8月 4日当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以来,本人严格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依法依规认真行使独立董事职权、 履行各项法定职责。期间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 2次、股东会会议 1次。本人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具体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应参加董事 参加董事会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 出席股东 姓名 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参加董事会会议 会次数 何嘉倩 2 2 0 0 否 1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任期内 ,本人参加了2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等事项,并为公司的财务管 理及内部控制等提供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探讨和交流,关注审计过 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四)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多种方式,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信息披露 管理、内部控制建设与执行及董事会决议落实等事项进行了持续监督与核查,累计现场履职 7 个工作日。本人主动关注公司重大事 项,坚持独立、客观、审慎原则发表独立意见、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积极支持与配合独立董事履职,充分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与监督权,为独立董事有效发挥 监督与专业指导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提供了良好保障。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严格督促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 保信息披露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完整。本人持续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 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时,本人通过出席股东会等方式,主动听取中小股东意见与诉求,密切关注监管政策、资本市场及社会 公众评价,在履职中切实保障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此外,本人报名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前培训,不断提 升专业能力与履职水平。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本人对上述相关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公司披露 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对公司《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认为中兴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 内控审计的工作需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任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勤勉地履行自己的义务,积极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在 此,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和其他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2026年度,本人 将继续秉持独立公正的原则,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____何嘉倩_____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96e765c9-441b-4bea-9cd3-698ebf93b0c6.PDF ─────────┬──────────────────────────────────────────────── 2026-04-16 18:44│威孚高科(000581):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026年4月) ─────────┴──────────────────────────────────────────────── 威孚高科(000581):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7cfe722e-56ed-4c2d-9198-879e7a5ce6de.PDF ─────────┬──────────────────────────────────────────────── 2026-04-16 18:42│威孚高科(000581):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威孚高科(000581):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1d3ffc78-acc9-44cc-9d68-df8a4eb3b91e.PDF ─────────┬──────────────────────────────────────────────── 2026-04-16 18:42│威孚高科(000581):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3、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 会〔2023〕4号)的规定。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1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为公司 2026年度审 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 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号院 1号楼南楼 20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尊农、乔久华。2025年度末合伙人数量 21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1084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532人。 2025年收入总额(未经审计)219,612.23万元,审计业务收入(未经审计)155,067.5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3,164 .18万元。 2025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 197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主要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 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4,918.51万元。 本公司属于制造业,中兴华在该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0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0,45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0,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 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被判定在 20%的 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上述案件已完结,且中兴华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中兴华履行能力产生任 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7次、行政监管措施 17次、自律监管措施 4次、纪律处分 3次。43名从 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5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34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11人次、纪律处分 6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 项目合伙人 签字注册会计师 签字注册会计师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姓名 潘华 张小萍 叶向军 范世权 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 1999年 2006年 2016年 2014年 何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03年 2006年 2016年 2015年 何时开始在中兴华执业 2017年 2020年 2024年 2015年 何时为本公司提供审计 2024年 2024年 2024年 2025年 服务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情况: 项目合伙人潘华近三年签署了中金环境、宏盛股份、远程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小萍近三年签署 了莱绅通灵、太极实业、中金环境等多家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叶向军近三年签署了苏能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年度 审计报告;质量控制复核人范世权,近三年复核了世荣兆业、太极实业等多家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拟聘任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 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聘任中兴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均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6年度审计费用总额为人民币 147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 117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30万元),较 2025年度审计费用无 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相关要求,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对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审议,对 中兴华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信息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和为 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需要,同意续聘中兴华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 4月 15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 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 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3、中兴华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a3f6f964-c6b1-47f1-8200-00b9357f47a1.PDF ─────────┬──────────────────────────────────────────────── 2026-04-16 18:42│威孚高科(000581):关于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1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 2025 年度经营成果及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的资产进行了清查和减值测试。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及金额 根据相关法规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5 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 准备金额合计 83,479.68 万元,收回以前年度已核销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31.35万元,核销应收账款坏账 58.56万元,核销其他应收 款坏账 0.3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期初金额 本期计提 收回或 转销 核销 其他- 期末金额 转回 外币折算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4,147.43 449.12 -31.35 - 58.56 28.62 4,597.96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164,988.61 33,684.16 - - 0.33 18.74 198,691.18 存货跌价准备 27,427.21 13,426.75 - 14,802.34 - 274.84 26,326.46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822.30 13,659.64 - - - 304.42 14,786.37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0,235.68 1,205.70 - 271.61 - 994.60 22,164.37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18.46 3,683.90 - - - -60.10 3,642.27 商誉减值准备 20,746.37 3,312.58 - - - 1,976.59 26,035.53 使用权资产减值损失 - 361.00 - - - - 361.00 长期待摊费用减值损失 - 548.48 - - - - 548.48 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 14,661.57 859.66 - - - 1.08 15,522.31 其他流动资产减值准备 - 12,288.70 - - - - 12,288.70 合计 253,047.64 83,479.68 -31.35 15,073.95 58.89 3,538.79 324,964.63 注:上述数据如存在合计尾差,属于四舍五入所致。 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对公司部分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 进行核销。本次应核销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58.56万元,本次应核销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不涉及公司关联方。 二、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说明 1、应收款项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 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 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公司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以单项及组合为基础评估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 499.12万元。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针对前期公司全资子公司威孚国贸平台贸易业务形成的其他应收款,结合涉案款项实际回收情况及未来可 收回性进行综合判断,基于谨慎性原则,本期对该部分款项计提减值准备 33,509.21万元;同时,公司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其他 各类其他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评估,计提坏账准备 174.95 万元。本期合计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33,684.16万元。 2、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的相关规定,公司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具体方式为:期末在对存货进行 全面盘点的基础上,对于存货因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 跌价准备。产成品及大宗原材料的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其他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原 辅材料按类别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可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 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 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企业持有 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本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3,426.75万元,后续在存货实际销售时会转销存货跌价准备并相应冲减营业成本。本年度公司转 销存货跌价准备 14,802.34万元。 3、长期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使用权资产 、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 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 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减值测试确认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 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 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受海外氢能产业相关政策调整影响,公司持有的海外氢能业务公司股权资产存在减值迹象。根据《企业 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对上述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经测算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基于谨慎性原则,本期计提长期 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13,659.64万元。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公司结合市场行情、客户订单及资产使用状况等综合因素,对固定资产逐项进行减值迹象检查,并按照相关 规定开展减值测试。经测试,部分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本期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205.70万元。 商誉减值准备:受宏观经济、行业竞争加剧及国内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Borit燃料电池业务发展未达预期,同时结合其 未来市场及订单等情况判断,存在减值的迹象。经测试,其资产组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本期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3,312.58万元。 海外相关减值准备:受海外氢能产业相关政策调整影响,公司对海外全资子公司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 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本期对海外全资子公司资产组计提减值准备,其中包含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 备 3,683.90万元,计提使用权资产减值准备 361.00万元,计提长期待摊费用减值准备 548.48万元,计提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 859.66万元。 4、其他流动资产减值准备 基于《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及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应收增值税退税款-预缴增值税进行减值测试与综合评估。经评估,该类 款项未来可收回性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已出现明显减值迹象,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12,288.70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83,479.68万元,收回以前年度已核销资产减值准备 31.35万元,转销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1 5,073.95万元、其他-外币折算增加 3,538.79万元,将导致减少公司 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1,023.24 万元,并相应 减少 2025 年度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81,023.24 万元。上述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四、董事会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此次计提减值准备是根据公司资产的实际状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会计政策进行的。本次计提 减值准备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计提减值后更 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 计提减值准备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60e12393-598c-47ea-b4f4-f3b9ca07b771.PDF ─────────┬──────────────────────────────────────────────── 2026-04-16 18:42│威孚高科(000581):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威孚高科(000581):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dbd8f47c-6469-4599-94ef-4f47575c3041.PDF 【2.财报链接】 ─────────┬──────────────────────────────────────────────── 2026-08-26│威孚高科:2026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8-26/1225501177.PDF ─────────┬──────────────────────────────────────────────── 2026-04-24│威孚高科: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4/1225158405.PDF ─────────┬──────────────────────────────────────────────── 2026-04-17│威孚高科: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17/1225111397.PDF ─────────┬──────────────────────────────────────────────── 2025-10-28│威孚高科: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8/1224738852.PDF ─────────┬──────────────────────────────────────────────── 2025-08-26│威孚高科: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6/1224563487.PDF ─────────┬──────────────────────────────────────────────── 2025-04-25│威孚高科: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65375.PDF ─────────┬──────────────────────────────────────────────── 2025-04-18│威孚高科: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18/1223125324.PDF ─────────┬──────────────────────────────────────────────── 2024-10-25│威孚高科: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5/1221505319.PDF ─────────┬──────────────────────────────────────────────── 2024-08-22│威孚高科: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2/1220936005.PDF ─────────┬──────────────────────────────────────────────── 2024-04-25│威孚高科: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5/1219786946.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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