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581 威孚高科 更新日期:2026-06-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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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5:56 │威孚高科(00058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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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5:55 │威孚高科(000581):关于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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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5:54 │威孚高科(000581):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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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31 │威孚高科(000581):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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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31 │威孚高科(00058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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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00:33 │威孚高科(000581):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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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8:45 │威孚高科(00058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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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8:45 │威孚高科(000581):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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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8:44 │威孚高科(00058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邢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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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8:44 │威孚高科(00058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潘兴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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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5:56│威孚高科(00058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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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6 年 6月 2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通知各位董事
。
2、本次会议于 2026年 6月 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会议应参加董事 11人(尹震源、Kirsch Christoph、荣斌、冯志明、Xu Daquan、黄睿、李佳颐、邢敏、冯凯燕、杨福源、
何嘉倩),实际参加董事 11人。
4、会议由董事长尹震源先生召集并主持。
5、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尹震源、黄睿、李佳颐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15)。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6年 6月 29日(星期一)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
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6)。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9b6c0aca-2b8b-4258-838f-8487839210b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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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5:55│威孚高科(000581):关于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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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工程建设需要,对氢能源产业园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进行了公开
招标。经履行相应评审程序后,确定由关联方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一科技”)牵头
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华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氢能源产业园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中
标单位,中标金额460,060,000元。
本次交易对方十一科技为公司控股股东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制的企业,公司董事李佳颐担任十一科技董事,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6年 6月 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尹
震源、黄睿、李佳颐已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
审议批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2019764990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双林路 251号
法定代表人:方涛
注册资本:54,529.7876万元
成立日期:1993年 1月 16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监理;水运工程监理;公路工程监理;电气安装服务;施工专业
作业;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特种设备设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燃气经
营;自来水生产与供应;房地产开发经营;人防工程设计;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对外
承包工程;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单建式人防工程监理;规划设计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
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
技术服务;发电技术服务;核电设备成套及工程技术研发;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土石方工程施工;专用设备修理
;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气候可行性论证咨询服务;电气设备修理;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
售;环保咨询服务;制冷、空调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标准化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
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新能源原
动设备销售;通用设备修理;技术进出口;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货物进出口;信息咨询
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安全咨询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居民日常生活服务;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
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99.67506%股权,无锡太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持有 0.32494%股权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2025 年度的营业收入 2,598,692.62万元,净利润 42,068.56万元,2025年末净资
产 594,379.25万元。
关联关系:十一科技为公司控股股东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制的企业,公司董事李佳颐担任十一科技董事,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履行相应评审程序后,确定项目合同价格,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发包人: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承包人: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牵头人)、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华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工程名称:氢能源产业园建设项目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
工程地点:无锡市新吴区锡东大道东侧、锡协路南侧
工程内容及规模:项目新增工业用地 75670.6平方米,总计建筑面积约 105583.32平方米,其中生产车间一(1#)面积约 31276
.43平方米、生产车间二(2#)面积约 19334.21平方米,生产车间三(10#)面积约 35629.55平方米,停车楼面积约 12151.2平方米
,其余实验车间、化学品库、门卫等面积约 7191.93平方米。
工程承包范围:本工程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模式(EPC),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
、竣工图编制,施工全过程的施工指导及技术咨询、现场服务、设计变更及项目验收等相关设计配合服务、工程施工、设备购置及专
项采购并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移交、备案等相关资料的办理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并对工程的质
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
合同工期:730日历天
签约合同价(含税):460,060,000元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符合公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十一科技(联合体)施工资质、技术方案满足项目
建设需要,其质量控制目标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公司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十一科技(联合体)为中标单位,能够确保价格公允。
本次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6年年初至今,除本次交易外,公司与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
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金额为 205.20万元。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由公开招标导致,本次交易定价遵循公平
、公正、公允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中标通知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a21c1503-1985-48be-bfaf-1cf0a942cda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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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5:54│威孚高科(000581):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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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 2026 年 6月 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年
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会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6月 29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6月 29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6年 6月 29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 13:00-15
: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具体时间:2026年 6月 29日 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
A 股股权登记日/B 股最后交易日:2026年 6 月 18 日(星期四)。B 股股东应在2026年 6月 18日(即 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
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 2026 年 6月 18日(B股最后交易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
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华山路 6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议案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3.00 关于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
4.00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 √
案的议案
5.00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6.00 关于2026年度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
7.00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8.00 关于修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
(二)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做2025年度述职报告
(三)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其他相关公告。
(四)其他事项说明
1、议案 5为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股东罗伯特·博世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2、本次议案均为普通决议通过的议案,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同意方可通过。
3、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
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股东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
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6年 6月 25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6:00);(三)登记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华山路
6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看、郑思涵
联系电话:0510-80505999
传真:0510-80505199
电子邮箱:Web@weifu.com.cn
联系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华山路 6号
邮政编码:214028
2、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184eb3f5-46e7-4ca6-a06f-b523ce85cc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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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31│威孚高科(000581):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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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孚高科(000581):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a504c10a-e42c-4a39-acca-ad5ddbaa54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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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31│威孚高科(00058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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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6 年 4月 12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通知各位董事
。
2、本次会议于 2026年 4月 2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会议应参加董事 11人(尹震源、Kirsch Christoph、荣斌、冯志明、Xu Daquan、黄睿、李佳颐、邢敏、冯凯燕、杨福源、
何嘉倩),实际参加董事 11人。
4、会议由董事长尹震源先生召集并主持。
5、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13)。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e34830cd-502d-4380-80b0-018809d74ec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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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00:33│威孚高科(000581):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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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孚高科(000581):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acad8790-fab3-45c9-a8c9-d4a6688a75f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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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8:45│威孚高科(00058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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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孚高科(00058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58bc74c3-e02d-4b85-981f-2ae988cd6be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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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8:45│威孚高科(000581):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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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丽泽
SOHO B座 20 层 邮编:100073电话:(010) 51423818 传真:(010) 51423816
目 录
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4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ef638486-d09c-4e07-b55c-531b5a32a7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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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8:44│威孚高科(00058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邢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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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在 2025年的工作中,能够诚信、勤勉、忠实履行职责,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本人在 202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
告如下:
一、本人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本人邢敏,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重型机械总公司党委书记,中国机床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等职务。现任
中国内燃机工业协会专家委主任、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经自查,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亲自出席了公司召开的 9次董事会和 4次股东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使表决权,没有
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具体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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