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586 汇源通信 更新日期:2024-11-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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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汇源通信(000586):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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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上午 10:30 在公
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0 月 19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 5 名,实际出席董事 5 名
。会议由董事长李红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讨论,本次会议以现场加通讯方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公司编制了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 3 票同意全票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
编号:2024-049)。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9/9c979fd4-1280-4b76-9cf6-60062544fca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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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汇源通信(000586):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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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源通信(000586):2024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9/1c5dfe00-fe21-409b-b13b-82d114d75b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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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汇源通信(000586):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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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上午 11:30 在公司
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0 月 19 日以邮件、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蔡震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讨论,本次会议以现场加通讯方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公司编制了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全体监事认为:董事会编制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
编号:2024-049)。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9/04148b1a-4323-4a14-9a04-387d6daa12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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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汇源通信(000586):汇源通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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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源通信(000586):汇源通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9/89fdc220-149f-4e9d-a21f-8b9aab8849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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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0 00:00│汇源通信(000586):汇源通信关于完成经营范围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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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源通信(000586):汇源通信关于完成经营范围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0/2cbece8d-dcc4-434a-a720-576b8be366f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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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3 00:00│汇源通信(000586):汇源通信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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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12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选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9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12日以通讯
和现场口头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会议由董事长李红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
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讨论,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十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2024年9月12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选了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选举卫强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任期与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相同(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13/b079e64f-f033-4ffa-9b72-fda10e2302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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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3 00:00│汇源通信(000586):汇源通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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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9月 12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9月 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9月 12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 28号茂业中心 C座 2605号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红星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四川汇源光通信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81人,代表股份数量为 65,199,59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7053%。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1 人,代表股份数量为 26,6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7510%。
3、参加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80 人,代表股份数量为 38,599,59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9543%。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 77 人,代表股份数量为 1,653,96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550%。其中:通
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人,代表股份数量为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7人,代表股份数量
为 1,653,96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550%。
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其中,部分董事通过视频方式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秘书现
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刘子凡律师、李子为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修订<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5,100,2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8477%;
反对 9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33%;
弃权 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1,554,6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9963%;反对 9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470%;
弃权 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67%。
2、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65,086,6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68%;
反对 9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33%;
弃权 1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1,541,0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1740%;反对 9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470%;
弃权 1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90%。
3、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65,086,6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68%;
反对 9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33%;
弃权 1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1,541,0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1740%;反对 9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470%;
弃权 1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90%。
4、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65,086,3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64%;
反对 9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33%;
弃权 1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1,540,7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1559%;反对 9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470%;
弃权 1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971%。
5、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65,081,6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92%;
反对 9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33%;
弃权 2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6%。
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1,536,0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8717%;反对 9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470%;
弃权 2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813%。
6、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65,081,6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92%;
反对 9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33%;
弃权 2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6%。
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1,536,0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8717%;反对 9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470%;
弃权 2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813%。
7、审议《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65,081,6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92%;
反对 9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33%;
弃权 2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6%。
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1,536,0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8717%;反对 9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470%;
弃权 2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81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刘子凡、李子为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出
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13/a58ea444-5104-4f2e-9f2d-981624a77b5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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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3 00:00│汇源通信(000586):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汇源通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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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源通信(000586):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汇源通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13/c9fdac8d-e950-4f3c-882c-539e968c01f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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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3 00:00│汇源通信(000586):汇源通信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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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源通信(000586):汇源通信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13/676ed7ca-4d48-4e79-821e-01324fb585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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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7 00:00│汇源通信(000586):关于参加举办四川辖区2024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及半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活动的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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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源通信(000586):关于参加举办四川辖区2024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及半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活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
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06/38314f68-2ae7-49c1-b78f-a741d98037c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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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7 00:00│汇源通信(000586):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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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源通信(000586):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26/d56b75be-0a74-4f9a-8b33-49756f5b8f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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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7 00:00│汇源通信(000586):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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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源通信(000586):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26/48a805e5-b8c5-4f74-99e6-a981e3832f0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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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7 00:00│汇源通信(000586):汇源通信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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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源通信(000586):汇源通信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27/02d6cac1-db0d-4b8b-91a8-befc6b355c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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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7 00:00│汇源通信(000586):汇源通信舆情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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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一条 为提高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
、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及其衍生品种、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纸、杂志、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或不实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品牌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变动的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四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五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成员
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作出决策和
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的相关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评估各类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波及范围,决定舆情的处理方案;
(三)协调和组织舆情处理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四)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舆情信息的采集以及对公众媒体信息的管理,及时收集、分析、核实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舆情,
跟踪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情况,研判和评估风险,并将舆情信息及处理方案上报董事会秘书。
第八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控股子公司作为舆情信息收集配合部门或单位,负责管理及监控媒体发布的与业务范围相关的报道信
息,若发生舆情事件,第一时间将信息报送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根据舆情分类报送至舆情工作组或董事会秘书,同时
根据公司舆情工作组或董事会秘书的要求做出相应的反应及处理。
第九条 舆情信息采集范围应涵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官网、微信公众号、电子报、网络媒体、微信、微博、博客、互动易问答、
论坛、贴吧、股吧等各类型互联网信息载体。
第三章 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及措施
第十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
(一)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公司应保持对舆情信息的敏感度,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快速制定相应的媒体危机应对方案。
(二)协调宣传、真诚沟通。公司在处理舆情的过程中,应协调和组织好对外宣传工作,严格保证一致性,同时要保持与媒体的
真诚沟通。在不违反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下,真实、真诚解答媒体的疑问、消除疑虑,以避免在信息不透明的情况下引发不必要的猜
测和谣传。
(三)勇敢面对、主动承担。公司在处理舆情的过程中,应表现出勇敢面对、主动承担的态度,及时核查相关信息,低调处理,
暂避对抗,积极配合做好相关事宜。
(四)系统运作、化险为夷。公司在舆情应对的过程中,应有系统运作的意识,努力将危机转变为商机,化险为夷,塑造良好社
会形象。
(五)依法维权,合规处理。对于涉嫌恶意编造、传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的主体,及时启动法律手段追责维权,通过合
规方式澄清事实,清除影响,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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