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586 汇源通信 更新日期:2026-06-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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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18:52 │汇源通信(00058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的进展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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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5:56 │汇源通信(000586):关于收到深交所《关于终止对汇源通信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的决定》的公│
│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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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07:42 │汇源通信(000586):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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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07:42 │汇源通信(000586):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暨控制权变更终止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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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07:42 │汇源通信(000586):汇源通信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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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 │汇源通信(000586):汇源通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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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 │汇源通信(00058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司法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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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 │汇源通信(00058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将变动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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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6:54 │汇源通信(000586):汇源通信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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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6:50 │汇源通信(000586):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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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18:52│汇源通信(00058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的进展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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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源通信(00058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的进展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e5c3c069-824b-413c-8b23-79730badde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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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5:56│汇源通信(000586):关于收到深交所《关于终止对汇源通信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的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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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31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
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拟签署相关终止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向深圳证券交易
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并签署相关终止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暨控制权变更终止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28)。
公司和保荐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向深交所提交了《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
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和《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
请文件的申请》,申请撤回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
2026年6月5日,公司收到了深交所出具的《关于终止对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的决定》(深
证上审〔2026〕128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2025年修订)》第二十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2024年修订)》第六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深交所决定终止对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1dc2ec6c-8c8f-4415-b010-182125307d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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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07:42│汇源通信(000586):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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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5月31日以通讯方式发出,鉴于相
关事项较为紧急,会议于2026年5月31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的独立董事3名,实际参加的独立董事3名。全体独
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的立场,就公司拟在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终止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拟签署相
关终止协议的议案》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终止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是公司综合考虑实际情况,经相关各方充分沟通
,作出的审慎决策。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本次终止发行等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将该终止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 邓路 于振中 卫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1/9082a7dc-23b3-4537-acb1-821d2b3565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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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07:42│汇源通信(000586):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暨控制权变更终止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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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31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
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拟签署相关终止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向深圳证券交
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并签署相关终止协议。因本次发行同时构成管理层收购和控制权变更,公司相应
终止筹划本次发行涉及的管理层收购和控制权变更事宜,公司仍为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12月22日
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及管理层收购相关议案。
公司于2026年2月1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
》(深证上审〔2026〕2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
予以受理。
公司于2026年3月9日收到《关于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6〕120014
号)。
二、终止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事项的主要原因
自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披露后,公司积极推进申报发行相关工作。现综合考虑当前宏观经济环境、资本市场环境变
化及公司实际情况等诸多因素,经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审慎分析后,决定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控制权变更、管理层收购事项
,并向深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同时签署相关终止协议。
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资本市场动态,后续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合理运用多种资本市场工具,助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
三、终止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31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拟签署相关
终止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向深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并签署相关终止协议。根据公
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终止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是公司综合考虑实际情况,经相关各方充分沟通,作出的审
慎决策。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本次终止发行等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公司终止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拟签署《终止协议》的主要内容
“1.双方一致同意并确认,自本终止协议生效之日起,《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终止,除原协议中保密、法律
适用和争议解决条款之外,其他条款对双方不再具有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再享有原协议项下的权利或承担原协议项下的义务。
2.本终止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后成立,自甲方董事会审议批准本终止协议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和履行,以及本协议项下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国法律管辖。因解释和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任何争议
,本协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如果在一方向另一方发出要求协商解决的书面通知后三十日之内争议仍然得不到
解决,则任何一方均可将有关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4.本协议双方均保证其具有完全、独立的法律地位和法律能力签署、交付并履行本协议,签署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不会
违反任何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府命令,亦不会与以其为一方的合同或者协议产生冲突。
5.因本协议而发生的税项和费用由双方按照适用法律的规定承担,法律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确定分担。
6.各方一致同意并确认,本终止协议生效后,各方应配合办理相关审批、信息披露事宜。”
五、终止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暨控制权变更事项的影响
公司目前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本次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管理层收购暨控制权变更事项后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
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仍为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1/4fb1a2c3-17bb-4dc6-a390-5e3ad6ba47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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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07:42│汇源通信(000586):汇源通信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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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5月31日以通讯方式通知全体董事
,鉴于相关事项较为紧急,依据《公司章程》规定,会议于2026年5月3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
,实际出席董事6名。董事长李红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讨论,形成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拟签署相关终止协议的议案》
自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披露后,公司积极推进申报发行相关工作。现综合考虑当前宏观经济环境、资本市场环境变
化及公司实际情况等诸多因素,经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审慎分析后,决定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控制权变更、管理层收购事项
,并向深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同时签署相关终止协议。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暨
控制权变更终止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
关联董事李红星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1/47e3333a-6581-40f2-add5-93b98313eb6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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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汇源通信(000586):汇源通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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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名称: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汇源通信
股票代码:000586
信息披露义务人:泉州市晟辉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凤城镇祥云路 237号
权益变动性质:部分股份拟被司法强制执行
签署日期: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九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
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汇源通信”)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
式增加或者减少其在汇源通信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
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
律责任。
除非特别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上市公司、汇源通信、公司 指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泉州晟辉 指 泉州市晟辉投资有限公司
本报告、本报告书 指 本《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强制执行
(卖出)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汇源通信 600万股股票
(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10%)的行为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 15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泉州市晟辉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凤城镇祥云路 237号
法定代表人 陈培森
注册资本 1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524MA345B5D12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 2015年 12月 30日
经营范围 受托管理非证券类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资产管理(不含信托业
务及其他需经前置许可的金融业务);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
产业的投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投资管理(法律法规另有
规定的除外)
通讯地址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吕岭路 1733号创想中心 A座 26层
联系方式 0592-593711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东结构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泉州晟辉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0 100.00
合计 10,000.00 100.0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陈培森 男 执行董事、经理 中国 中国福建 否
二、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无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
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原因和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泉州晟辉所持 600 万股汇源通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10%)将被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通过集中竞价方
式强制执行(卖出)所致,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被动减少公司股份,持股比例将由 5%减少至 1.9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实施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汇源通信股份比例为 1.90%。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实施完成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汇源通信股份 3,672,30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90%)其中 3,670,000 股份被质押。如达到需要信息披露
的标准,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若信息披露义务人后续作出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决定,将严格按照《证券法》《收购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依法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拟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的股票拆分成 193万股(占总股本 1%)+407万股(占总股本 2.1%)后
分别在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方式强制卖出。本次司法执行后将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被动减持公司股份,股份比例将由 5%被动减至 1.
90%,权益变动触及 1%及 5%的整数倍。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泉州晟辉持有公司股份 9,672,3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本次权益变动后,泉州晟辉持有公司股份 3,672,
3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0%,不再是公司持股 5%及以上股东。
股东名称 股份种类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 (%) (股) (%)
泉州市晟辉投资有限公司 无限售条 9,672,301 5.00 3,672,301 1.90
件流通股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中 9,670,000股被质押,其中 6,000,000股被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再冻结。本次权益变动实施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汇源通信股份 3,672,30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90%),其中3,670,0
00股份被质押。除此之外,不存在其他所持股份权利受限的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泉州晟辉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股份被司法执行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
第五节 前 6个月内买卖汇源通信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发生之日起前 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汇源通信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
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3.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执行告知书》;
4.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以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41fd5765-f75c-4406-be47-724f91b8cd7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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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汇源通信(00058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司法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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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泉州市晟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州晟
辉”)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9,672,30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为公司 5%以上股东。
2.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思明区法院”)拟将被执行人泉州晟辉所持有的证券简称为“汇源通信(证券代码
000586)”股份 6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10%)采取强制变现措施。
3.股东泉州晟辉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股份被司法执行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
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近日收到思明区法院邮寄的《执行告知书》【(2026)闽 0203 执 7639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被执行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泉州晟辉
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泉州晟辉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9,672,301 股,占公司总股本 5%。
泉州晟辉所持本公司股份已被部分质押和司法再冻结,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1 月 11 日、2025 年 11 月 28
日和 2026 年 4月 16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拟被执行基本情况
1.《执行告知书》主要内容
根据思明区法院邮寄的《执行告知书》【(2026)闽 0203 执 7639 号】,思明区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与被执行人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泉州市晟辉投资有限公司、林秀成公证债权文书一案,被执行人未履行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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