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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587(*ST金洲)最新公司公告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查询(输入股票代码):

公司公告☆ ◇000587 *ST金洲 更新日期:2023-04-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3-04-02 15:42│*ST金洲(000587):关于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的公告 ─────────┴──────────────────────────────────────────────── 特别提示: 公司股票已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将在 2023 年 4 月 3 日被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3 月 1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文件(以下简称“深交所”)《关 于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3〕200号),深交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 鉴于公司股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等的 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及时做好相关工作,以确保公司股份在摘牌后四十五个交易日内可以进入全国股转公司代为 管理的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相关情况如下: 一、终止上市股票的证券种类、简称、代码、终止上市决定日期、摘牌日期 (一)证券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二)证券简称:*ST 金洲 (三)证券代码:000587 (四)终止上市决定日期:2023年 3 月 17日 (五)摘牌日期:2023年 4 月 3日 二、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2022 年 12 月 29 日至 2023 年 2 月 2 日,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每日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 1 元。 上述情形属于《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2.1 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 情形。根据 《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 9.2.5 条的规定以及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意见,深交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 上市。同时,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1.15 条、第 9.6.10 条第二款规定,公司股票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 被深交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不进入退市整理期,公司股票将于深交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摘牌。 公司如对深交所作出的终止上市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决定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深交所申请复核。复核期间, 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三、摘牌后股份确权、登记和托管等事宜 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转入全国股转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挂牌转让。 1、2023年 3月 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主办券商的议案》的议案,同意聘请万和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和证券”)作为公司的主办券商,并与其签订《委托股票转让协议》,详见 2023 年 3 月 30 日披露的《 关于聘请主办券商的公告》(编号:2023-022),委托其提供股份转让服务,并授权其办理股份退出登记,股份确权及股份登记和挂 牌转让的有关事宜。 2.根据《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退市登记业务办理期间由主办券商负责登记退市公司股份,并办理 股份确权、协助执法等业务。 3.公司在股票摘牌前派发的现金红利,因投资者股份被质押、司法冻结或者股份未托管等原因暂未发放给投资者的(如有),公 司在股票摘牌后继续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保管和发放。 对于因质押、司法冻结原因未派发给投资者的现金红利,自股票摘牌至主办券商在退市板块申请初始登记前,质权人、有权机关 等可通过主办券商申请办理该部分现金红利的解除质押、协助执法等业务,也可通过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柜台、最高院查控网和券商 渠道申请办理。因股份未托管等原因未派发的现金红利,投资者可通过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或深圳分公司申领。 4.公司股票摘牌后至完成退市板块初始登记期间,请投资者不要注销拟在退市板块使用的证券账户,否则可能导致股份无法按时 完成退市板块的登记、影响后续股份转让。 5.请投资者持续关注托管券商通知和主办券商发布的股份确权公告,并按上述通知和公告的时间要求,尽快联系托管券商或主办 券商完成股份确权手续,并办理加挂资金账户等交易结算手续。 四、公司股票摘牌后至在退市板块挂牌前的信息披露 由公司聘请的主办券商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网站(www.neeq.com.cn)代为披露。 五、终止上市后公司的联系人、联系地址、电话以及其他通讯方式 (一)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联系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民族路 50号世纪中心 2501号 (三)联系电话:0592-2229907 (四)电子信箱:jzch000587@163.com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3-04-03/dd1d8d0f-74ad-40b1-b685-74ffb13e6469.PDF ─────────┬──────────────────────────────────────────────── 2023-03-30 18:42│*ST金洲(000587):关于聘请主办券商的公告 ─────────┴──────────────────────────────────────────────── 一、聘请主办券商的情况说明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3月 17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文件(以下简称“深交所”)《关 于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3〕200 号),深交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后,将转入全国股转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挂牌转让。 鉴于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转入全国股转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挂牌转让,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聘请 具有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并与其签订相关协议。 2023 年 3 月 29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主办券商的议案》的议案,同意聘请万和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和证券”)作为公司的主办券商,并与其签订《委托股票转让协议》,委托其为公司提供股份转让服务,办 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股份退出登记,办理股票重新确认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份登记结算等相关事宜。请投资 者关注公司聘请的主办券商后续刊登在合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neeq.com.cn)的确权公告。 二、聘任主办券商的基本情况 名称: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730071003K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成立日期:2002 年 1 月 18 日 企业地址:海口市南沙路 49 号通信广场二楼 法定代表人:冯周让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证券业务。(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 件为准) 一般项目: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3-03-31/645f61ba-29ba-4d6f-8058-e5b904136d23.PDF ─────────┬──────────────────────────────────────────────── 2023-03-30 18:41│*ST金洲(000587):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以电话、通讯等方式发出 ,会议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以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8 人,本次会议由公司副 董事长林华杰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聘请主办券商的议案》 鉴于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转入全国股转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挂牌转让,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同意聘请 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主办券商,并与其签订《委托股票转让协议》,委托其为公司提供股份转让服务,办理证券交易所 市场登记结算系统股份退出登记,办理股票重新确认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份登记结算等相关事宜。 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聘请主办券商的公告》(编号:2023-022)。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公司与主办券商签署的委托股票转让协议。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所有公开 披露的信息均以在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3-03-30/622b1d24-062c-429f-a5aa-1ef27a101006.PDF ─────────┬──────────────────────────────────────────────── 2023-03-17 21:17│*ST金洲(000587):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终止上市的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股票简称:*ST 金洲 股票代码:000587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7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文件(以下简称“深交所”)《 关于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3〕200 号),深交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 一、终止上市股票的证券种类、简称、代码 (一)证券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二)证券简称:*ST 金洲 (三)证券代码:000587 二、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2022 年 12 月 29 日至 2023 年 2 月 2 日,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每日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 1 元。 上述情形属于《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2.1 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 情形。根据 《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 9.2.5 条的规定以及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意见,深交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 上市。同时,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9.1.15 条、第 9.6.10 条第二款规定,公司股票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 被深交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不进入退市整理期,公司股票将于深交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摘牌。 公司如对深交所作出的终止上市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决定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深交所申请复核。复核期间, 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三、终止上市后股票登记、转让和管理事宜 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转入全国股转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挂牌转让。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应该聘请股 份转让服务机构,委托该机构提供进入全国股转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挂牌转让服务,并授权其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 的股份退出登记,办理股份重新确认及股份转让系统的股份登记结算等事宜。 公司目前正与券商进行接洽,拟签订《委托股票转让协议书》,委托其提供股份转让服务,并授权其办理股份退出登记,股份确 权及股份登记和挂牌转让的有关事宜。鉴于该事项尚需公司董事会审议,因此最终将以董事会决议为准,公司将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 聘请主办券商事宜。关于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办理股份确权、登记和托管的手续及具体安排,公司将另行公告。 四、终止上市后公司的联系人、联系地址、电话以及其他通讯方式 (一)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联系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民族路 50 号世纪中心 2501 号 (三)联系电话:0592-2229907 (四)电子信箱:jzch000587@163.com 五、摘牌日期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 9.1.15 条、第 9.6.10 条第二款规定,公司股票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被作出 终止上市决定,不进入退市整理期,公司股票将于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摘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3-03-18/c7319815-8084-4390-a428-7dee6e006d06.PDF ─────────┬──────────────────────────────────────────────── 2023-02-03 19:36│*ST金洲(000587):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3 年 2 月 3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下发的 《事先告知书》(公司部函〔2023〕第 121 号)。公司现将《事先告知书》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股票在 2022 年 12 月 29 日至 2023 年 2 月 2 日期间,通过本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收盘价均低于 1 元,触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 9.2.1 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根据本所《自律监管听证程序细则》的相关规定,你公司有权申请听证。如申请听证,你公司应当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交 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部提出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公司将积极准备相关资料,依规行使听证权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 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3-02-04/575d7bb6-5c82-4aae-91e7-2337d1c6e7c9.PDF ─────────┬──────────────────────────────────────────────── 2023-02-02 20:51│*ST金洲(000587):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公告 ─────────┴────────────────────────────────────────────────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 2023 年 2 月 2 日,公司股价收盘价格为 0.72 元,公司股票已连续 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 1 元(2022 年 12 月 29 日-2023 年 2 月 2 日)。已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交易类 退市规定,根据相关规则,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2 月 3 日起(周五)开市起停牌,公司股票交易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1.15 条规定“上市公司股票被本所强制退市后,进入退市整理期,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而终 止上市的除外”。因此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 金洲, 证券代码:000587)连续三个交易日(2023 年 1 月 31 日、2月 1 日、2 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情况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2022 年 11 月 14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2〕145 号)。公司近 期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其他重大变化; 详见同日披露的《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关于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告》(编号:2022 -078、079),公司将持续关注并在收到正式的处罚决定后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者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 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深交所的《事先告知书》关注函、三季报问询函的回复内容尚处于审查阶段,具体请以公司发布的 公告为准;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 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3-02-03/f6caa0c6-df32-4110-b72f-277c12eceb5f.PDF ─────────┬──────────────────────────────────────────────── 2023-02-02 20:51│*ST金洲(000587):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暨停牌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 2023 年 2 月 2 日,公司股价收盘价格为 0.72 元,公司股票已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 1 元(2022 年 12 月 29 日-2023 年 2 月 2 日)。已触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交易类 退市规定,根据相关规则,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2 月 3 日起(周五)开市起停牌,公司股票交易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1.15 条规定“上市公司股票被本所强制退市后,进入退市整理期,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而终 止上市的除外”。因此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连续 20 个交易日(20 22 年 12 月29 日-2023 年 2 月 2 日)收盘价格均低于股票面值(即 1 元),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 将被终止上市,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根据《股票上市规则》9.2.3 的规定,上市公司连续十个交易日出现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1 元的情形的,应当在次一交易 日开市前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相应的情形消除或者深交所作出公司股票终 止上市的决定之日止(以在先者为准)。 2、根据《股票上市规则》9.2.4 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 ,公司股票于公告后停牌。深交所自公司股票停牌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公司发出拟终止其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 3、根据《股票上市规则》9.1.10 的规定,上市公司可以在收到或者深交所公告送达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之日(以在先者为准, 下同)起五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深交所提出听证要求,并载明具体事项及理由。有关听证程序和相关事宜,适用深交所有关规 定。公司对终止上市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或者深交所公告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提交相关书面陈述和 申辩,并提供相关文件。公司未在本条规定期限内提出听证要求、书面陈述和申辩的,视为放弃相应权利。 4、根据《股票上市规则》9.1.11 的规定,深交所上市委员会对上市公司股票终止上市事宜进行审议,作出独立的专业判断并形 成审核意见。上市公司在《股票上市规则》第 9.1.10 条规定期限内提出听证要求的,由深交所上市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召开听 证会,并在听证程序结束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就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宜形成审核意见。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听证申请的,深交 所上市委员会在陈述和申辩提交期限届满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就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宜形成审核意见。深交所根据上市委员会的 意见,作出是否终止股票上市的决定。 5、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1.15 条规定“上市公司股票被本所强制退市后,进入退市整理期,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 而终止上市的除外”。因此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 6、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1.16 条规定“强制退市公司应当在本所作出终止其股票上市决定后立即安排股票转入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证券交易场所转让的相关事宜,保证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四十五个交易日内可以转让。 强制退市公司在股票被摘牌前,应当与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签订协议,聘请该机构在公司股票被终止 上市后为公司提供股份转让服务,并授权其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的股份退出登记、股份重新确认及登记结算等事宜。 强制退市公司未聘请主办券商的,本所可以为其指定主办券商,并通知公司和该机构。公司应当在两个交易日内就上述事项披露 相关公告(公司不再具备法人资格的情形除外)。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 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3-02-03/63117947-a7b9-4bc2-8854-017414e9009a.PDF ─────────┬──────────────────────────────────────────────── 2023-02-01 17:41│*ST金洲(000587):公司股票可能存在因股价低于面值而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 2023 年 2 月 1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 0.76 元/股,已连续 19 个交易日低于 1 元,即使下一个交易日涨停,也将因股 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低于 1 元而触及交易类退市指标。后续触及交易类退市,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 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风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9.2.1 条的规定,在深交所仅发行 A 股股票或者仅发行 B 股股票的公司,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 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1 元,深交所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二、历次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9.2.3 条的规定,公司已于 2023 年 2 月 1 日第九次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 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编号:2023-016),本公告为公司可能触发面值退市的第十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 三、其他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 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3-02-01/64c640fe-602e-4f11-bfc0-cfacde534709.PDF ─────────┬──────────────────────────────────────────────── 2023-01-31 19:46│*ST金洲(000587):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公告 ─────────┴────────────────────────────────────────────────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李晓鹏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李晓鹏先生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 事会提出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的任何职务。李晓鹏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 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李晓鹏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李晓鹏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科学决策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李晓 鹏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3-02-01/13882e20-85f2-4d2e-9c20-98e5168cb1c8.PDF ─────────┬──────────────────────────────────────────────── 2023-01-31 19:43│*ST金洲(000587):独立董事关于董事长辞职的独立意见 ─────────┴──────────────────────────────────────────────── 作为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对李晓鹏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等相关职务发表以下独立意 见: 一、经认真核查,李晓鹏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等相关职务,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符合相关规定。 二、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李晓鹏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三、李晓鹏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也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徐诗明 黄皓辉 刘新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3-01-31/ddd3e211-deb0-425f-867c-f87d219ce42f.PDF ─────────┬──────────────────────────────────────────────── 2023-01-31 19:41│*ST金洲(000587):公司股票可能存在因股价低于面值而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 2023 年 1 月 31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 0.80 元/股,已连续 18 个交易日低于 1元,即使后续 2 个交易日连续涨停, 也将因股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低于 1 元而触及交易类退市指标。后续触及交易类退市,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 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风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9.2.1 条的规定,在深交所仅发行 A 股股票或者仅发行 B 股股票的公司,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 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1 元,深交所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二、历次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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