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591 太阳能 更新日期:2025-05-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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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9:17 │太阳能(000591)::太阳能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科技创新公司债券(专项用于碳中和)│
│ │(第一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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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6:21 │太阳能(000591):关于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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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9:29 │太阳能(000591):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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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9:29 │太阳能(000591):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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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0 00:00 │太阳能(000591):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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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8 16:29 │太阳能(000591):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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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6 18:52 │太阳能(000591):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自主行权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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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5 15:32 │太阳能(000591):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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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5 15:32 │太阳能(000591):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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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00:00 │太阳能(000591):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
│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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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9:17│太阳能(000591)::太阳能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科技创新公司债券(专项用于碳中和)(第
│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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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债券简称:23太阳 GK02
债券代码:148296
债权登记日:2025 年 5 月 21日
付息日:2025 年 5 月 22日
计息期间:2024 年 5月 22日至 2025 年 5月 21日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科技创新公司债券(专项用于碳中和)(第一期)(品种二)
(以下简称 23太阳 GK02、本期债券)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5 月 21 日,凡在 2025 年 5 月 21日(含)前买入并持
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5 年 5 月 21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的本期债券至 2025 年 5月 22 日将期满 2 年。根据《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
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科技创新公司债券(专项用于碳中和)(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在本
期债券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 债券名称: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科技创新公司债券(专项用于碳中和)(第一
期)(品种二)。
2、 债券简称:23 太阳 GK02。
3、 债券代码:148296。
4、 发行人: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5、 发行规模:人民币 8亿元。
6、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品种二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品种二后 2 年的票面
利率,调整后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后 2 年固定不变。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品种二存续期的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
易日,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品种二票面利率、调整方式(加/减)以及调整
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品种二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8、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品种二票面利率、调整方式(加/减)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
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品种二存续期的第 3 个计息年度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品种二全部或部分按面值
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品种二;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品种二存续期的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
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9、 票面利率: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 3.13%。
10、 起息日:2023 年 5月 22日。
11、 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存续期内每年的 5 月 22 日(如遇非交易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
息款项不另计息)。
12、 兑付日:2028 年 5月 22日。
13、 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14、 信用评级: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无债项评级,评级展望为稳定。
15、 上市时间及地点:本期债券于 2023 年 5 月 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转让。
16、 登记、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 本次付息方案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3.13%。每手“23 太阳 GK02”面值 1,000 元派发利息为 31.3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
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25.04 元;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31.3
0 元。
三、 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债券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25 年 5月 21日
2、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5 年 5月 22日
3、除息日:2025 年 5月 22日
4、债券付息日:2025 年 5月 22日
5、下一付息期利率:3.13%
四、 本次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5 月 2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本期债券持有人
。2025 年 5 月 21 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5 年 5 月 21 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
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五、 本次付息办法
本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在本次付息日 2 个交易日前,本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本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付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则后续付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 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
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
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兑付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
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 号)、《
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 34 号)等规定,自 2021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
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 咨询联系方式
发行人: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 42号节能大厦 7层
联系人:朱珊
联系电话:010-83052381
八、 相关机构
1、受托管理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号国贸大厦 2座 27层及 28层
联系人:芮文栋、姚吉、宋嘉贝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1156
2、登记结算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2-28 楼
联系电话:0755-21899321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0/5e1b472a-03c3-4ffa-862b-647ce3314cd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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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6:21│太阳能(000591):关于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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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年 4月 22日、2025年 5月 1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
分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且不高于人民币 2 亿元(含),回购价格不
超过6.69元/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
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4月 24日、2025 年 5月 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2025-50)、《2024年年度股东大
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63)。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二、债权申报相关事项
上述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将会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 日内,可凭有效债权证
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
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1.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2.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
,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前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
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申报时间
2025年 5月 21 日起 45日内,工作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4:00-16:00。
(三)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1. 联系人:田帅
2. 联系电话:(010)83052461
3. 联系邮箱:cecsec@cecep.cn
4.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 42号节能大厦 7层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 100082。
(四)其他事项
1.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 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电子邮件日期为准,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0/5f095236-0ac5-4751-b03d-b4b8d0555e0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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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9:29│太阳能(000591):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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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000591):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5/5c1f488c-85c8-409b-8764-1a3a8ebe81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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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9:29│太阳能(000591):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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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000591):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6/9f4e7e1b-afff-4849-a209-a4f3d5fbc1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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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0 00:00│太阳能(000591):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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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000591):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0/b12f2d50-4745-409a-b226-b772267a1f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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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8 16:29│太阳能(000591):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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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并于2025年4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51)。现根据相关规定,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
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经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此次股东大
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和要求。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15日(周四)下午14:2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15日,其中: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9:15—15:00。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7日。
7.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7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
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会议地点:北京节能大厦会议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42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关于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 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
5.00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 √
薪酬情况的议案
6.00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7.00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8.00 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确认 2024 √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9.00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10.00 2024 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
11.00 关于 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12.00 关于拟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 √
13.00 关于聘任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 √
计机构的议案
14.00 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
象的子议案
数:(10)
14.01 回购股份的目的 √
14.02 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
14.03 回购股份的方式 √
14.04 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
14.05 回购股份的种类 √
14.06 回购股份的用途 √
14.07 回购的资金总额 √
14.08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
14.09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
14.10 办理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相关事宜的具体授权 √
公司独立董事安连锁、刘纪鹏、卢建平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8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议案12、14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
/3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披露情况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本公
司于同日披露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40),《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5-41)及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等办
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证
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等办理登记手续。
社会公众股东如系本人参加会议,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如系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应持股东账户卡
、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25 年 5 月 9日下午 17: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
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 5月 9日(星期五):9:00-11:00,14:00-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 42 号节能大厦 7 层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 100082。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3052461
传真:(010)83052459
联系人:田帅
5.注意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自理。
(2)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公司提请各股东注意,若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或其代理人、法人
股东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在现场参会时未能提供上述文件供核验的,公司工作人员将有权拒绝承认其参会或表决资格。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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