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591 太阳能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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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7:02 │太阳能(000591):关于收到应收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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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19:11 │太阳能(000591):关于太能转债恢复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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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15:46 │太阳能(000591):关于太能转债2026年第二季度转股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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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 │太阳能(000591):太阳能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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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 │太阳能(000591):太阳能经理层成员业绩考核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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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 │太阳能(000591):太阳能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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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 │太阳能(000591):重新论证个别募投项目并继续实施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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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 │太阳能(000591):关于重新论证个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继续实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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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 │太阳能(000591):关于因实施权益分派调整“太能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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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 │太阳能(00059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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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7:02│太阳能(000591):关于收到应收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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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到补贴情况
2026年1-6月,公司下属光伏发电项目公司共收到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6.46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 475.93%,其中国家可再生能
源补贴资金 5.95 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 687.46%。
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公司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的回收将改善公司的现金流,对公司经营产生积极影响。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已于电量销售时确认
到对应年度的电费收入,具体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d44bef7f-0522-4327-8d75-1bdf87cce3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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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19:11│太阳能(000591):关于太能转债恢复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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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证券代码:000591 证券简称:太 阳 能
2.债券代码:127108 债券简称:太能转债
3.转股起止日期:2025 年 10 月 9日至 2031 年 3月 27 日;
4.暂停转股日期:2026 年 6月 25 日至 2026 年 7月 7日;
5.恢复转股日期:2026 年 7月 8日。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实施2025年度权益分派,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
—业务办理:2.4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及《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26年6月25日起至本次2025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
日暂停转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6月23日披露的《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太能转债”暂停转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58
)。
根据相关规定,“太能转债”将于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2026年7月8日起恢复转股,敬请公司可转换公司
债券持有人关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4/fc6d33ac-47d5-45a3-9dc8-ec13314108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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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15:46│太阳能(000591):关于太能转债2026年第二季度转股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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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证券代码:000591 证券简称:太 阳 能
2.债券代码:127108 债券简称:太能转债
3.转股起止日期:2025 年 10 月 9日至 2031 年 3月 27 日;
4.转股股份来源:新增股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则的规定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6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太能转债)转股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
监许可〔2025〕33号),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9,5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
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95,000.00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于2025年4月16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债券简称“太能转债”,债券代码“127108”。“太能转债”存续的起止日期为2025年3月28日至2031年3月27日,转股的起止日期
为2025年10月9日至2031年3月27日。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太能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5.67元/股。
2025年7月11日,公司因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对“太能转债”转股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前转股价格为5.67元/股,调整后转股
价格为5.6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7月11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因实施
权益分派调整“太能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76)。
2026年1月8日,公司因实施2025年三季度权益分派,对“太能转债”转股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前转股价格为5.61元/股,调整后
转股价格为5.5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6年1月8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因实施权益分派调整“太能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22)。
2026年7月8日,公司将实施2025年度权益分派,“太能转债”转股价格将进行调整,调整前转股价格为5.55元/股,调整后转股
价格为5.5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6年7月8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因实施
权益分派调整“太能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60)。
三、可转债转股情况
2026年第二季度,“太能转债”因转股减少409张(票面总金额人民币40,900元),转股数量为7,363股,截至2026年6月30日,
“太能转债”剩余可转债数量为29,498,099张,剩余可转债票面总金额为人民币2,949,809,900元。
公司2026年第二季度股本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季度变动前(2026 本季度 其他变 回购注 本季度变动后(2026
年3月31日) 转股增 动(股) 销(股) 年6月30日)
股份数量 比例% 加数量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股) (股)
一、有限售条件 1,301,024 0.03 0 155,92 0 1,456,949 0.04
流通股 5
高管锁定股 1,301,024 0.03 0 155,92 0 1,456,949 0.04
5
二、无限售条件 3,924,499 99.97 7,363 -155,9 -20,95 3,903,396 99.96
流通股 ,488 25 4,900 ,026
总股本 3,925,800 100 7,363 0 -20,95 3,904,852 100
,512 4,900 ,975
注:杨忠绪先生于2026年4月2日被聘任为公司总经理,2026年5月15日经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被选举为公司董事。根据相
关董事高管持股限售规则,因杨忠绪先生新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其名下持有的公司股票共计207,900股中有75%的股份(
即上表其他变动中的155,925股)按规定转为限售股。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太能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节
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 发行人股本结构表(按股份性质统计)(太阳能);
2. 发行人股本结构表(按股份性质统计)(太能转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3/7e3bf8a1-8d30-4fc9-96cc-b6b8645f8d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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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太阳能(000591):太阳能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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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积极探索国有企业干部选任制度改革,有序推进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完善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经理层成员管理机制,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国资委有关规定和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工作
指引,按照公司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经理层成员是指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作为领导班子管理的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法律顾问和公
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实行契约化管理,主要是遵循市场规律、体现公司特点和实际,对经理层成员实行聘任制,明确任职期限,并通过签订
经理层成员聘任协议和业绩责任书,约定经理层成员责任、权利、义务,实施聘期管理和目标考核,激发经理层成员干事创业活力。
第四条 经理层成员契约化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二)坚持公司治理规范原则;
(三)坚持以业绩为导向的市场化管理原则;
(四)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第二章 职责权限
第五条 公司党委主要负责前置研究讨论经理层成员聘任协议及业绩责任书主体内容、薪酬管理办法以及业绩考核办法,明确经
理层成员的职责分工等。
第六条 公司总经理主要负责就经理层其他成员(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等成员)的聘任,向董事会履行提名程序。
第七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作为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结合集团公司党委建议,向董事会提出聘任或解聘经理
层成员的建议。
第八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作为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负责研究薪酬管理办法、业绩考核办法;牵头组
织经理层成员的业绩考核,向董事会提出经理层成员业绩考核及薪酬兑现的建议。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进行聘任或解聘,签订经理层成员聘任协议;制定经理层成员契约化管理、经营业绩及薪酬管理相关制度。
第三章 聘任管理
第十条 经理层成员全面实行契约化管理。
第十一条 按照市场化导向和权责对等原则,董事会对经— 2 —
理层成员实行聘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每个聘期为三年。经理层成员的任期与企业负责人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的任期保持一致。经
理层成员原则上最多连任五届。
第十二条 经理层成员聘任后,由董事会与其签订经理层成员聘任协议,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 聘期届满,经理层成员聘任协议自然终止。经考核,需要续聘的,向集团公司党委报备,董事会重新聘任。聘期内,
经理层成员不再担任经理层成员相关职务的,聘任协议自然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关系终止、岗位调动、退休等。经理层成员未能
续聘的自然免职(解聘),未能续聘的经理层成员,有党组织职务的,一并免去。
第十四条 经理层成员有以下行为或情况的,公司董事会视情况可以解聘,向上级党委报备,进行解聘:
1.年度考核等级当年为 D 的(低于 70 分或主要指标完成率低于 70%);
2.年度考核等级连续两年为 C 的(低于 80 分或主要指标完成率低于 80%);
3.任期考核等级为 C 及以下的(低于 80 分或主要指标完成率低于 80%);
4.任期综合考核评价不称职,或者在年度综合考核评价中总经理得分连续两年靠后、其他经理层成员连续两年排名末位,经分析
研判确属不胜任或者不适宜担任现职的;
5.对违规经营投资造成国有资产损失负有责任的;
6.因其他原因,经分析研判确属不胜任或者不适宜担任现职的,不适合在该岗位继续工作的。
第十五条 实行契约化管理的经理层成员应当遵守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兼职(任职)管理、出国(境)管理、配偶移居国(境)
外的任职岗位管理等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监督制度和廉洁从业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 退出管理
1.对不胜任或不适宜担任现职的经理层成员,不得以任期未满为由继续留任,应当及时解聘,在本届任期内不得再参与该岗位的
聘任,由上级党委研究,由董事会予以解聘。符合其他岗位任职条件的,可以按照领导人员有关规定聘任。任期届满不符合续聘条件
的,退出现职。经理层成员严格执行到龄免职(退休)制度。
2.考核退出的经理层成员,实行转岗、待岗等,符合其他岗位任职条件的,可以按照领导人员管理有关规定聘任。
3.解聘后结合经理层成员专业特长、经历经验等,调整到其他合适岗位,实行以岗定薪。
第四章 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
第十七条 董事会根据经营业绩考核导向,围绕企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制定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办— 4 —
法。
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经公司党委研究讨论、董事会审议通过,报备后实施。
第十八条 董事会结合业绩考核任务,明确经理层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总体目标,包括年度目标、任期目标,董事会授权董事长
与总经理签订业绩责任书并授权董事长与经理层其他成员签订业绩责任书,合理分解落实经营业绩各项目标。
第十九条 董事会根据总经理业绩责任书履行情况,决定总经理考核结果;根据经理层其他成员业绩责任书履行情况和总经理建
议,决定经理层其他成员业绩考核结果。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原则上不对业绩责任书约定的关键业绩指标及目标值进行调整。经理层
成员业绩考核结果进行报备。
第二十条 根据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相关政策,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牵头组织制定与经营业绩考核紧密挂钩的经理
层成员薪酬管理办法。薪酬分配按照领导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执行,根据业绩考核结果,合理拉开分配差距。
薪酬管理办法经公司党委研究讨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报董事会批准,报备后实施。
第二十一条 董事会根据公司业绩考核结果,经理层成员考核情况,依据薪酬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核定经理层成员薪酬发放情况
。
第二十二条 完善约束机制。董事会在研究制定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办法中,明确与激励机制相配套的约束机制,研究追索扣回
方案。经理层成员违法违规或违反经理层成员聘任协议规定,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有权追索扣回已经发放的薪酬。
第二十三条 公司按照国家规定为经理层成员提供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等福利保障。履行职责所涉
及的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根据公司规章制度,纳入年度预算管理。
第五章 责任追究
第二十四条 经理层成员应按照经理层成员聘任协议的约定履行职责,承担义务,如有违反,应按照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五条 经理层成员违反经理层成员聘任协议约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出,报批后按照协议约定的违约条款进行处理。给企业
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已发放的薪酬福利,按照有关规定追索扣回。
第二十六条 经理层成员有违反党纪党规、法律法规行为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相关部门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
第六章 监督机制
— 6 —
第二十七条 经理层成员在聘任期间应当维护公司国有资产安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不得侵吞、贪污、输送、挥霍国有资产。
经理层成员违反规定,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在经营投资中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严肃追究责任。同时按照
“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根据《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容错纠错机制实施细则(试行)》,遵循公私分明、尽职合规免责原则,
规范实施容错纠错。
第二十八条 党组织、董事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治理主体,以及纪检、巡察、审计等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做好履职监
督工作。坚持以预防和事前监督为主,建立健全提醒、诫勉、函询等制度办法,及早发现和纠正不良行为倾向。
第二十九条 监督机构对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执行情况实施动态监控,对契约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严格按照
契约管理。
第三十条 经理层成员兼职、任职回避、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任职管理、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因私出国(境)以及配偶
、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规范等事项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后,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经理
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太阳能〔2024〕192 号)同时废止。
— 8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d5456305-e311-42a4-9bd1-d84d1bba6db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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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太阳能(000591):太阳能经理层成员业绩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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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维护所有者权益,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依据经营业绩考核有关办法,结合中节
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经理层成员是指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作为领导班子管理的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法律顾问和公
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可参照执行。
经理层成员业绩考核遵循以下原则:
(一) 实现资产保值增值、实现公司发展战略和落实董事会经营工作任务要求。
(二) 落实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建立层层落实的责任体系,增强考核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公平性。
(三) 激励与约束机制相统一,经理层成员薪酬水平与公司业绩考核结果相衔接,实现“业绩升,薪酬升,业绩降,薪酬降”。
(四) 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及程序简单有效、操作性强。第三条 公司党委研究讨论经理层业绩考核管理制度为前置程序,充分发挥
党委领导作用;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工作由公司董事会主导,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董事会及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授权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
第四条 公司董事长代表董事会与经理层成员签订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责任书。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经理层成员任职期间业绩考核管理。经理层成员任职期间自任职之日起至该经理层成员不再担任经理层成
员相关职务之日止,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关系终止、岗位调动、退休等。
第二章 考核职责
第六条 考核机构与职责
(一) 董事会
1.审定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制度;
2.指导经理层成员年度及任期考核工作;
3.董事会决定经理层成员的业绩考核结果。
(二)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负责研究经理层成员的业绩考核制度;
2.根据经理层业绩考核制度牵头组织经理层成员的业绩考核;
— 2 —
3.组织落实董事会关于业绩考核的有关决议和日常管理工作;
4.根据年度和任期业绩考核结果,向董事会提出经理层成员奖惩方案;
5.督促落实董事会关于经理层成员业绩考核的决议。
(三)有关职能部门
董事会办公室:
负责经理层任期制契约化工作与董事会层面对接等工作。人力资源管理部门:
1.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开展相关工作,负责起草经理层成员业绩考核制度,制定考核工作方案及业绩考核责任书等具体
工作;
2.具体实施经理层成员业绩考核工作。
财务管理部门:
负责提供与业绩考核相关的财务信息,作为经理层成员考核依据。
经营管理部门:
1.提出公司业绩考核指标,负责落实上级单位对本企业的业绩考核相关工作;
2.负责提供经营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信息,作为经理层成员考核依据。
其他部门:
负责提供经理层成员分管业务领域范围内的有关材料信息。
第三章 业绩考核体系
第七条 对经理层成员的业绩考核分为年度业绩考核和任期业绩考核。年度业绩考核以自然年度为考核周期,每年考核一次;任
期业绩考核每三年一次,考核周期与规定的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周期一致。
第八条 年度考核
(一) 年度考核指标
经理层成员年度考核指标由经营指标、个人业绩指标两方面构成。
具体规定如下:
1.经营指标
根据公司签订的经营目标责任书中的经营指标构成。经营指标完成情况与总经理绩效年薪直接挂钩。
2.个人业绩指标
根据经理层成员职务(岗位)责任、经理层成员岗位聘任协议、经理层成员岗位说明书、经理层成员业绩责任书及个人重点工作
任务确定。
总经理不设置个人业绩指标,总经理以经营指标作为经营业绩考核主要指标。其他经理层成员个人业绩指标中权重最高— 4 —
的指标为经营业绩考核主要指标,主要指标权重相同的,任一指标未完成均视为主要指标未完成。
(二) 年度考核指标权重设置
1.总经理
经营指标得分占比 100%。
2.其他经理层成员
经营指标得分占比 40%,个人业绩指标得分占比 60%。第九条 任期考核
(一)任期考核指标
任期考核不同于年度考核,任期考核根据发展战略等因素确定,关注中长期价值创造。经理层成员任期考核指标由任期经营业绩
考核指标、任期个人业绩指标两方面构成。
具体规定如下:
1.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指标
根据公司签订的任期经营目标责任书中的经营指标、任期内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等确定得分。
2.任期个人业绩指标
任期个人业绩指标得分根据经理层成员职务(岗位)责任、经理层成员岗位聘任协议、经理层成员岗位说明书、经理层成员任期
业绩责任书确定。
(二)任期考核指标权重设置
1.总经理
任期经营业绩指标得分占比 100%。
2.其他经理层成员
任期经营业绩指标得分占比 40%,任期个人业绩指标得分占比 60%。
第四章 考核形式与考核流程
第十条 考核形式
对经理层成员的业绩考核采用签订业绩考核责任书的形式进行。业绩考核责任书主要包括:经理层成员姓名及分管业务、考核项
目、指标分类、指标名称、权重等内容。
根据上级单位签订的经营目标情况,签订当年业绩考核责任书。
第十一条 考核评分标准
考核总分为百分制,各项评分标准规定如下:
(一)经营指标
各项指标权重及计分方式按照经营业绩考核有关办法执行,进行评分。公司经营业绩考核得分超过 100 分的,按 100分计。
(二)个人业绩指标
其他经理层成员个人业绩指标中量化指标按照经理层成员业绩责任书中约定的标准执行。
(三)否决性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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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理层成员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公司规定,导致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年度与任期考核应视为 D:
1.导致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
2.发生严重环境污染事故的;
3.出现重大违规违纪情况的;
4.给企业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
5.导致出现重大资产损失的。
经理层成员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年度与任期考核尚不足以视为 D 的,根据实际情况核减分数。
第十二条 考核得分计算
(一) 年度考核得分
总经理年度考核得分=经营指标得分
其他经理层成员年度考核得分=经营指标得分+个人业绩指标得分
序号 得分区间 对应年度考核等级
1 [90,100] A
2 [80,90) B
3 [70,80) C
4 [0,70) D
(二) 任期考核得分
总经理任期考核得分=任期经营指标得分
其他经理层成员任期考核得分=任期经营指标得分+任期个人业绩指标得分
序号 得分区间 对应任期考核等级
1 [90,100] A
2 [80,90) B
3 [70,80) C
4 [0,70) D
第十三条 考核流程
(一)确定年度考核目标值
由公司签订的年度经营管理目标责任书、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与经理层成员签订的经理层成员岗位聘任协议、经理层成员岗位说明
书、经理层成员业绩责任书及个人重点工作任务确定。
(二)考核数据收集和考核结果计算
由董事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授权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经营管理等有关部门进行数据采集与计算。
(三)考核结果审定
公司董事会对考核结果进行核定。
(四)考核结果公开
最终确认的考核结果公开披露,接受监督。
(五)考核结果兑现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根据考核结果进行经理层成员薪酬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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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考核面谈与业绩改进
第十四条 考核面谈
考核结束后,董事长与经理层成员进行面谈,反馈考核结果。面谈内容:肯定成绩,指出所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业绩的
建议和要求,明确整改措施,促进不断提升工作业绩。
考核面谈应做到:
(一) 让被考核人了解自身工作中存在的优点和不足;
(二) 讨论制定双方认可的业绩改进计划和培训发展计划;
(三) 对下一阶段工作的期望达成一致的意见。第六章 考核结果管理
第十五条 考核指标和结果的修正
当期考核结束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对考核结果中受客观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较大的考核指标进行讨论,必要时提出考核结果
修正建议,报董事会研究决定。
第十六条 考核结果归档
经理层成员考核结果作为资料,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归入考核档案并保存。考核结果作为薪酬管理、履职评价等相关工作的重要
依据。
第十七条 考核结果申诉
被考核人如对结果有异议,可以向董事会进行申诉,由董事会审定,董事会审定意见为考核最终结果。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参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后,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
成员业绩考核管理办法》(太 阳能〔2024〕 193号)同时废止。
— 10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a69127c1-c900-44f5-b9a9-6cf9daff29d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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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太阳能(000591):太阳能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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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维护所有者权益,落实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完善中节能
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体系,建立董事会对经理层的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机制,按照中国节能环
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推进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经理层成员是指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作为领导班子管理的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法律顾问和公
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经理层成员薪酬体系主要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福利保障等构成,同时将股权激励等中长期激励作为完善
经理层成员收入分配方式的补充,实现企业长期目标。
第四条 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方向,推动企业改革发展,规范公司治理,强化经理层责任,增强企业发展活力。
(二)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统一。经理层成员薪酬水平既要同经营责任、经营风险相适应,更要与经营业绩密切挂钩,“业绩升、
薪酬升,业绩降、薪酬降”,保持薪酬水平和企业发展相适应,充分调动经理层成员的工作积极性。
(三)坚持完善薪酬制度与规范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等相配套,全面规范经理层成员收入分配工作。
第五条 公司党委研究讨论经理层薪酬管理制度为前置程序,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作用;公司董事会负责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工作
,决定薪酬管理有关事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牵头组织经理层成员薪酬方案制定等工作,并依据业绩考核结果,向董事会提出
薪酬兑现建议。经理层成员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公司董事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授权人力资
源管理部门负责具体有关工作。
第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经理层成员任职期间的薪酬管理。经理层成员任职期间自任职之日起至该经理层成员不再担任经理层成员
相关职务的之日止,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关系终止、岗位调动、退休等。
第二章 年度薪酬
第七条 经理层成员年度薪酬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构成。
第八条 基本年薪是经理层成员的年度基本收入,以核定的本企业主要负责人基本年薪标准为依据,按月支付。总经理基本年薪
与核定的主要负责人基本年薪一致,经理层其他成员— 2 —
基本年薪按照不超过总经理基本年薪的80%核定。
第九条 绩效年薪是与经理层成员业绩考核结果相联系的薪酬收入,以公司业绩考核情况及核定的主要负责人绩效年薪标准为依
据,根据经理层成员个人年度业绩考核与年度综合考核评价结果计算得出。经理层成员考核完成后,参照领导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规定
,审核备案后兑现。绩效年薪占年度薪酬的比例一般不低于60%。总经理绩效年薪基数参照主要负责人绩效年薪标准,绩效年薪按照
公司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核定。其他经理层成员结合岗位分工、任职资格条件等综合考虑,设置绩效年薪分配系数0.5-0.8,绩效年薪
调整系数根据年度考核得分与年度综合评价得分加权进行计算。其中,年度考核得分占80%,年度综合评价得分占20%。
其他经理层成员绩效年薪=本企业主要负责人绩效年薪基数×(绩效年薪分配系数+绩效年薪调整系数)
其他经理层成员兑现平均系数不超过0.8,按照得分排序拉开差距,最终得分与调整系数换算如下:
序号 排序情况(分数由高至低) 调整系数
1 第一名 +0.05
2 中间名次 0
3 最后一名 -0.05
若经理层成员个人年度业绩考核得分低于80分或主要指标完成率低于80%的,绩效年薪为0,不予计算。
第三章 任期激励收入
第十条 任期激励收入是指与经理层成员任期业绩考核评价与任期综合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薪酬收入,以三年为经理层成员一
个业绩考核任期。
第十一条 任期激励收入按以下方式计算:
任期激励收入=∑任期内各年年薪×本企业主要负责人任期考核评价系数×经理层成员任期考核评价系数
任期考核评价系数根据任期业绩考核得分与任期综合评价得分加权进行计算。其中,任期业绩考核得分占80%,任期综合评价得
分占20%,最终得分与兑现系数换算如下:
序号 得分区间 兑现系数
1 [90,100] 1.0
2 [85,90) 0.75
3 [80,85) 0.5
4 [70,80) 0
5 [0,70)
若经理层成员个人任期业绩考核得分低于80分(主要指标完成率低于80%)或任期综合考核评价不称职的,任期激励为0,不予计
算。
第十二条 因经理层成员个人原因任期未满的,不得实行任期激励;非本人原因任期未满的,根据任期业绩考核评价结— 4 —
果并结合本人在经理层岗位实际任职时间发放相应的任期激励收入。
第四章 薪酬管理
第十三条 经理层成员薪酬确定程序。
(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本企业主要负责人薪酬核定结果及公司业绩考核结果、经理层成员考核情况,指导做好薪酬兑现工
作。
(二)董事会核定经理层成员薪酬发放情况。
(三)薪酬分配经审核备案,完成利润上缴后,方可兑现。第十四条 经理层成员在所出资企业兼职的,不得在兼职企业领取工
资、奖金、津贴等任何形式的报酬。
第十五条 经理层成员领取符合国家规定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等其他货币性收入,经审核同意后纳入薪酬兑现方案统筹管
理。
第十六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经理层成员不得领取政策规定以外的其他奖励、奖金、福利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第十七条 经理层成员岗位变更、退休或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及时变更或终止薪酬方案。年度薪酬按照岗位实际任职工作时段计
算。
第十八条 公司依法为经理层成员缴纳各项基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应当由个人承担的部分,由企业从其薪酬中代扣代缴,
应由企业承担的部分,由企业支付。
第十九条 经理层成员企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等福利保障的缴费和待遇标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经理层成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按照公司规章制度执行。
第五章 薪酬监督
第二十一条 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工作接受董事会检查监督。
第二十二条 经理层成员离任后,其薪酬方案和考核兑现个人收入的原始资料至少保存15年。
第二十三条 对经理层成员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以及个人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企业资产损失的,根据有关意
见,对相关经理层成员扣减绩效年薪或追索扣回部分或全部已发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追索扣回适用于已经离任或退休的经理层
成员。具体情形按照《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办法》《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
实施细则》以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经理层成员薪酬在财务统计中单列科目,单独核算并设置明细账目。
第六章 附则
— 6 —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领导人员薪酬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如领导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进行调整,本办法将相应进行
修订。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后,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经理
层成员薪酬管理办法》(太阳能〔2024〕194 号)同时废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af89cfad-8af4-4a52-ad0b-549116c743a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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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太阳能(000591):重新论证个别募投项目并继续实施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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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000591):重新论证个别募投项目并继续实施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395af464-749e-4ce5-86aa-93a71af256d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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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太阳能(000591):关于重新论证个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继续实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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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000591):关于重新论证个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继续实施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0814e335-5616-43c7-800f-7ad8c11548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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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太阳能(000591):关于因实施权益分派调整“太能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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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7108;债券简称:太能转债。
2.调整前转股价格:人民币 5.55 元/股。
3.调整后转股价格:人民币 5.54 元/股。
4.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6 年 7月 8日。
5.证券停复牌情况:不适用。
一、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5〕33号”文件核准,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于 2025 年 3月 28日公开发行 29,500,0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295,000.00 万元(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并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太能转债”,债券代码“127108”。太能转债存
续的起止日期为 2025 年 3 月 28 日至 2031 年 3 月 27 日。转股的起止日期为 2025年 10 月 9日至 2031 年 3 月 27 日。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及《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在本次可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出现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
括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
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
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二、历次转股价格调整的原因及结果
因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59889元(含税),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11日,故“太能
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5年7月11日由原来的5.67元/股调整为5.61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7月4日披露的《关于因实施权益
分派调整“太能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76)。
因公司实施2025年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631238元(含税),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1月8日,故“太
能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6年1月8日由原来的5.61元/股调整为5.5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2月31日披露的《关于因实施权
益分派调整“太能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22)。
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原因及结果
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5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根据股东会决议,公司
将实施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按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0 股后的3,904,852,975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10股派 0.130333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59)。
根据上述公司利润分派的实施情况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太能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P1=P0-D=5.55-0.0130333≈5.54 元/股(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其中:P1 为调整后转股价 5.54 元/股,P0 为调整前转股价 5.55 元/股,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0.0130333 元/股(按总股本
折算的每股现金股利)。
调整前“太能转债”转股价格为5.55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5.5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6年7月8日生效。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45205096-01d1-4bd7-b356-404c013faf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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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太阳能(00059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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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方式: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6年6月29日(
星期一)以通讯方式召开。
2.会议通知: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6年6月23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
3.会议出席人数:会议应表决董事 9人,实际表决董事 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
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记名投票,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增补委员的议案》
公司于2026年4月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会议提名杨忠绪先生为公
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并经2026年5月15日召开的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董事会工作需要,增补杨忠绪先生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增补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组成:张会学(召集人)、杨忠绪、安连锁、刘斌。
其他专业委员会组成情况不变。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重新论证个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继续实施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重新论证个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继续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62)。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三重一大”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4.《关于修订<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5.《关于修订<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业绩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业绩考核管理办法》。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6.《关于修订<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办法》。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4-6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同意审议事项。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重新论证个别募投项目并继续实施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f44fb89e-03b4-4dd7-bc90-e4242232b8b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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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太阳能(000591):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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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 2026 年 5月 15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根据利润分配方案的规定,鉴于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期间,因公司回购股份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成,且可转债处于转股
期,公司总股本由3,925,800,512股变更为3,904,852,975股,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调整后的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
现有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 0股后的 3,904,852,97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130333
元(含税);2025 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按公司最新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 3,904,852,975 股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的计算过程如下: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最新参
与权益分派的股本×10=0.130333 元(含税,结果取小数点后六位)。
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 5月15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 2026 年 3月 31 日总股本 3,925,800,512 股,剔除公司回购
专用账户持有的 10,930,100股后的 3,914,870,41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进行现金分红,按照约每 10 股派现金 0.13 元(含税)
,合计分配现金 50,893,315.36 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至实施前,如因
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情形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派现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4 月 24日、2026 年 5月 16 日披露的《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编号:2026-29)及《2025 年年
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51)。
2.自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期间,因公司回购股份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成,且可转债处于转股期,公司总股本由 3
,925,800,512 股变更为3,904,852,975 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注销完成
暨不调整“太能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48)。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调整后的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0股后的3,904,852,97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130
333 元(含税);2025 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期间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已暂停转股。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5.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 2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0股后的3,904,852,97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
.130333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
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1173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
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0.026067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13033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
公司 2025 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分红实施后公司总股本不发生变化。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7月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7月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7 月 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7月 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541 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2 08*****280 中节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3 08*****333 中节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6月 25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7月 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
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发行的“太能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前“太能转债”转股价格为 5.55 元/股,
调整后“太能转债”转股价格为 5.54 元/股(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6年 7月 8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因实施权益分派调整“太能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60)。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回购股份事项均已完成,不存在相关调整事项。本次利润分配实施不存在未以总股本为基数实施或其他
差异化安排的情况。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42号节能大厦7层
咨询联系人:田帅
咨询电话:010-83052461
传真电话:010-83052459
八、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结算公司有关确认方案具体实施时间的文件;
4.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ceabe619-8d40-4e39-b152-55b9907576e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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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7:04│太阳能(000591):太阳能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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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000591):太阳能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d9c576e6-8747-476c-a378-9419916075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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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7:22│太阳能(000591):太阳能主体及“22太阳G1”2026年度定期跟踪评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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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000591):太阳能主体及“22太阳G1”2026年度定期跟踪评级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8866c812-d1a2-4f2e-aeac-2fff6afc7bd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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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7:51│太阳能(000591):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太能转债”暂停转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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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7108
2.债券简称:太能转债
3.转股起止日期:2025 年 10 月 09 日至 2031 年 03 月 27 日。
4.暂停转股日期:2026 年 06 月 25 日至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5.预计恢复转股日期: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一、债券的基本情况及暂停转股的原因
(一)债券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
监许可〔2025〕33 号),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9,500,000 张,每
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95,000.00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太能转债”,债券代码“127108”。“太能转债”存续的起止日期为 2025 年 3 月 2
8 日至 2031 年 3 月 27 日,转股的起止日期为 2025 年 10 月 9日至 2031 年 3月 27 日。
(二)暂停转股的原因
公司已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将于近日实施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之“第二部分:2.4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第六条“公司拟实施利润分配总额不变的权益分派方法的,实施权益分派期间可转债暂停转股。公司应在可转债暂停转股
后及时办理权益分派事宜,并及时申请可转债于除权除息日恢复转股。”的规定,及《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详见附件)相关条款的规定,自 2026年 6月 25
日起至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止,“太能转债”将暂停转股,在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恢复转股。
二、其他说明
在上述暂停转股期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正常交易,敬请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关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1741c348-3c35-4e7a-aa88-2c5a69d6f2b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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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3│太阳能(000591):太阳能主体与相关债项2026年度跟踪评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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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评定等级及主要观点
被跟踪债券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联系电话:+86-10-67413300 客服电话:+ 86-4008-84-4008 传真:+86-10-67413555 Email: dagongratings@dagongcredit.
com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二区甲 18号 公司网站:www.dagongcredit.com
太阳能主体与相关债项 2026 年度跟踪评级报告
信用等级公告
DGZX-R【2026】00621
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通过对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及“太能转债”的信用状况进行跟踪评级,确定中节能太阳能股份
有限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维持 AA+,评级展望维持稳定,“太能转债”的信用等级维持 AA+。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65895d10-a432-46ba-b064-187300dc8c5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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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7:47│太阳能(000591):关于补贴核查进展情况及收到应收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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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补贴核查情况
2023 年 1 月,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公布了《关于公布第一批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合规项目清单的公告》,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有77 个项目被纳入第一批补贴合规项目清单。
国家公布第一批可再生能源补贴合规项目清单之后,公司持续推动未纳入清单项目的合规补录工作。近期,公司新增 5个光伏发
电项目收到补贴发放通知。公司将继续推进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合规补录工作,并跟进补贴资金拨付情况,将根据实际进展情况
进行信息披露。
二、收到补贴的情况
今年初至今,公司下属光伏发电项目公司共收到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 5.05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 451.99%,其中国家可再生能
源补贴资金 4.89 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 553.32%。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公司新增发放补贴项目及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的回收将改善公司光伏电站的现金流,对公司未来光伏电站的运营产生积极影
响。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已于电量销售时确认到对应年度的电费收入,本次回款对公司当期损益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具体以会计师年
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756293a6-40ec-4403-8f9e-e72671bde15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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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16:01│太阳能(000591):关于控股股东可转债持有比例变动达10%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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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可转债基本情况及配售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33号),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29,500,
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95,000.00万元(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期限六年。经深交所同意,公司295,000.
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5年4月16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太能转债”,债券代码“127108”。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节能)配售“太能转债”9,209,244张,占本次发行可转债总量的31.22
%,其一致行动人中节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节能资本)配售“太能转债”1,010,135张,占本次发行可转债总量的3.42%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二、债券持有人可转债持有比例变动情况
截至2026年5月20日,中国节能及其一致行动人中节能资本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
公司可转债3,369,825张,占公司可转债发行总量的比例为11.4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
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可转债持有比例变动达10%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55)。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中国节能的告知函,获悉中国节能于2026年5月21日至2026年5月27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大
宗交易、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可转债。截至2026年5月27日,本次累计减持3,727,000张,占公司可转债发行总量的比例为12.63%
。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持有人名称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后
持有数量 占发行 变动数量 占发行 持有数量 占发行
(张) 总量的 (张) 总量的 (张) 总量的
比例 比例 比例
中国节能 6,849,554 23.22% 3,727,000 12.63% 3,122,554 10.58%
注:上表中发行总量为初始发行总量29,500,000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d9ba1033-d60e-4cd8-b7f5-4fa38377632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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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5:56│太阳能(00059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可转债持有比例变动达10%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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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可转债基本情况及配售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33号),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29,500,
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95,000.00万元(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期限六年。经深交所同意,公司295,000.
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5年4月16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太能转债”,债券代码“127108”。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节能)配售“太能转债”9,209,244张,占本次发行可转债总量的31.22
%,其一致行动人中节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节能资本)配售“太能转债”1,010,135张,占本次发行可转债总量的3.42%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二、债券持有人可转债持有比例变动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中国节能的告知函,获悉中国节能及其一致行动人中节能资本于2025年10月16日至2026年5月20日期间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可转债,截至2026年5月20日,累计减持3,369,825张,占公司可转
债发行总量的比例为11.4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持有人名称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后
持有数量 占发行 变动数量 占发行 持有数量 占发行
(张) 总量的 (张) 总量的 (张) 总量的
比例 比例 比例
中国节能 9,209,244 31.22% 2,359,690 8.00% 6,849,554 23.22%
中节能资本 1,010,135 3.42% 1,010,135 3.42% 0 0
总计 10,219,379 34.64% 3,369,825 11.42% 6,849,554 23.22%
注:1.上表中发行总量为初始发行总量29,500,000张。
2.若上表中比例列的合计项与各分项之和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962fc3fe-3220-489e-9a31-7d2b0542715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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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6:52│太阳能(000591):太阳能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科技创新公司债券(专项用于碳中和)(第一期)
│(品种二)回售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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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科技创新公司债券(专项用于碳中和)(第一期)募集说明
书》的约定,23 太阳 GK02的债券持有人在回售登记期内(2026 年 4 月 10 日至 2026 年 4 月 16 日)选择将其所持有的 23 太
阳 GK02 全部或部分回售给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回售价格为 100 元/张(不含利息),
回售资金兑付日为 2026 年 5 月 22 日,本次回售资金已足额划转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23 太阳 GK02本次回售登记期回售申报数量 2,100,000 张,撤销
回售数量为 300,000 张,有效回售申报数量 1,800,000 张。剩余未回售债券数量为 6,200,000 张,债券余额 620,000,000.00 元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4445df52-6d7b-457c-951d-ab0b1ee59c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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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6:52│太阳能(000591):太阳能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科技创新公司债券(专项用于碳中和)(第一期)
│(品种二)2026年付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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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债券简称:23太阳 GK02
债券代码:148296
债权登记日:2026 年 5 月 21日
付息日:2026 年 5 月 22日
计息期间:2025 年 5月 22日至 2026 年 5月 21日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科技创新公司债券(专项用于碳中和)(第一期)(品种二)(以下
简称“23 太阳 GK02”、“本期债券”)将于 2026 年 5 月 22 日支付 2025 年 5 月 22 日至 2026 年 5 月21 日期间的利息。为
保证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 发行人: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2、 债券名称: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科技创新公司债券(专项用于碳中和)(第一期)
(品种二)。
3、 债券简称:23 太阳 GK02。
4、 债券代码:148296。
5、 债券余额:债券余额为人民币 8.00 亿元。
6、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发行期限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 当前票面利率:3.13%
8、 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
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9、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调整后
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后2 年固定不变。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方式(加/减)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
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10、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方式(加/减)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个计息年度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
续持有本期债券;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11、 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12、 受托管理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13、 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14、 登记、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 本次债券付息方案
根据《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科技创新公司债券(专项用于碳中和)(第一期)票面
利率公告》,本期债券第三年(2025 年 5 月 22 日至 2026 年 5 月 21 日)的票面利率为 3.13%。每 10 张“23 太阳 GK02”面
值 1,000 元派发利息为 31.3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25.04 元;
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31.30 元。
三、 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债券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26 年 5月 21日
2、除息日:2026 年 5月 22日
3、付息日:2026 年 5月 22日
4、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6 年 5月 22日
5、下一付息期利率:1.91%
四、 本次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5 月 2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23 太阳 GK0
2”持有人。
五、 本期债券付息办法
本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在本次付息日 2 个交易日前,本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本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付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则后续付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 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
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
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兑付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
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关于延续实施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6 年第 5 号),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7年 12 月 31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 咨询联系方式
1、发行人: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 42号节能大厦 7层
联系人:贺叶飞
联系电话:010-83052450
2、受托管理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号国贸大厦 2座 27层及 28层
联系人:程知远、王奥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1156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fe48504e-1275-4c22-b082-a7027861b54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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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39│太阳能(00059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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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00059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898590ba-f9e3-46cb-9055-c3f940083f4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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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37│太阳能(000591):关于变更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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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谢正武先生因工作调动,已辞去公司董事、战略委员会委
员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月 27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董
事离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6)。
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5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杨忠绪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
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选举情况及杨忠绪先生简历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5 年年度股东
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51)、2026 年 4月 3日披露的《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21)。
本次补选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无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事。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ae2173fb-8e59-4a07-ba8a-7aa3243634c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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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34│太阳能(000591):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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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000591):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47ae09fe-aea5-4ce6-9bda-70ab3a58be9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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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6:27│太阳能(000591):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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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月 28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8 亿元闲置的 2022 年
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具体详见 2025 年 5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71)。
在上述授权金额及期限内,公司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8亿元。截至 2026 年 5月 13 日,公司已分批将
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并将该归还募集资金的情况通知了
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4fce50ea-451e-42bd-afd0-c534df2110a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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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7:08│太阳能(000591):关于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暨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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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5月 12 日收到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郭毅先生的
书面辞职报告。郭毅先生原定任期届满之日为 2027 年 5 月 8 日,现因组织安排,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总法律顾问职务,辞职后郭毅先生不在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郭毅先生
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毅先生不持有公司股票。
郭毅先生在公司担任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期间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了各项职责,公司董事会对郭毅先生在任职
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在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
由董事长张会学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选聘新的董事会秘书。
董事长张会学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期间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10-83052461
传真号码:010-83052459
电子邮箱:cecsec@cecep.cn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 42 号节能大厦 7层
邮编:100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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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7:06│太阳能(000591):关于股份回购注销完成暨不调整“太能转债”转股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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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注销的回购股份数量为 20,954,900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53%。本
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3,925,804,112 股变更为 3,904,849,212 股。
2.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宜已于 2026 年 5月 11 日办理完成。
3. 因本次股份回购注销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经计算并四舍五入,本次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太能转债”的转股价格
不作调整,仍为 5.55 元/股。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批准及实施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股股份,本次回购
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且不高于人民币 2亿元(含),回
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69 元/股(含本数),回购期限为自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月24 日、2025 年 5 月 16 日、2025 年 5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40)、《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63)、《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
司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66)。因公司实施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根据《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相关规
定,公司股份回购方案中的回购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 6.69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6.63 元/股,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 2
025 年 7 月 11 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月 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
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77)。
因公司实施 2025 年三季度权益分派,根据《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相关规定,公司股份回购方案中的回购价
格由不超过人民币 6.63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6.57 元/股,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 2026 年 1月 8日生效。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5年 12 月 3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5 年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123)。
截至 2026 年 4 月 30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0,954,900 股,占公司注
销前总股本的 0.53%,其中最高成交价为 5.19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44 元/股,成交均价为 4.81 元/股,使用总金额为 100,86
2,480.00 元(不含交易费用),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 2025 年 8月 14 日至 2026 年 4 月 30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已 实 施 完
毕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6 年 5 月 8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股份回购
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45)。
二、回购股份注销安排
公司已于2026年5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注销期限符合相关规
定。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注销前 注销股份数 本次注销后
数量(股) 比例 量(股) 数量(股) 比例
限售条件流通股 1,456,949 0.04% —— 1,456,949 0.04%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924,347,163 99.96% 20,954,900 3,903,392,263 99.96%
总股本 3,925,804,112 100% 20,954,900 3,904,849,212 100%
注:以上数据为本次注销手续完成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太能转债”(债券代码:127108)处于转
股期,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总股本”可能会在公告日与上表存在一定差异。
三、关于不调整“太能转债”转股价格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及《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在本次可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出现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
括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
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
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根据上述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相关规定,回购股份注销适用于上述增发新股或配股公式。计算过程如下:
P1=(P0+A×k)/(1+k)=(5.55-4.81×20,954,900/3,925,773,849)/(1-20,954,900/3,925,773,849)≈5.55元/股(按四舍
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5.55元/股,A为回购均价即4.81元/股,k为注销股份占总股本(不包括因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30,263股)比例=-20,954,900/3,925,773,849=-0.53%,P1为调整后转股价5.55元/股。综上,因
本次股份回购注销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经计算并四舍五入,本次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太能转债”的转股价格无需调整,
仍为5.55元/股。
四、后续事项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将依照相关规定履行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决策程序,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
记及备案手续等相关事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1603d499-e864-4d3d-a090-1323a9a38bc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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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7:02│太阳能(000591):关于2026年1-4月新增装机容量、独立储能备案容量及发电量完成情况的自愿性信息披露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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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于广大投资者了解公司运营情况,现将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 1月 1日至 2026 年 4月 30
日,公司新增装机容量、独立储能备案容量及发电量完成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装机容量、独立储能容量情况
公司持续深耕光伏优质项目市场开发与资源储备布局,积极拓展独立储能业务,优化公司产业结构。经初步统计,2026年1月1日
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新增运营项目容量588MW,新增取得备案的项目容量 870MW,新增独立储能备案容量 1620MW/4940MWh,具体
情况如下:装机容量:
项目 2026年1-4 2025 年总装 占 2025 年总装 2025 年运营 占 2025 年运
月 机容量 机容量比例 装机容量 营装机容量
比例
新增运营容量(MW) 588 12,261 4.80% 7,170 8.20%
新取得备案容量(MW) 870 7.10% 12.13%
独立储能容量:
项目 2026 年 1-4 月 2025 年独立储能 占 2025 年 2025年独立储能 占 2025
运营容量 独立储能 备案容量 年独立
运营容量 储能备
的比例 案容量
的比例
新增独立储能 1620MW/4940MWh 250MW/500MWh 648%/988% 1550MW/4100MWh 104.5%/
备案容量 120.5%
注:独立储能容量的功率和能量占比数据分别计算。
二、公司发电量完成情况
2026 年 1月 1日至2026 年 4月 30日,公司累计完成发电量 287,014.5万千瓦时,占 2025年度发电量的 34.29%,同比增加 10
.02%。
上述数据为公司内部初步统计。上述已取得备案的项目,在正式开工建设前,还需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复及支持文件及履行公司
内部决策程序,存在不确定性。前述阶段性数据仅供参考,请勿简单推算公司经营业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38bdc09f-869a-4e10-b398-b548d8c8d6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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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6:51│太阳能(000591):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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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月 22 日、2025 年 5月 1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通过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且不高于人民币 2 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69 元/股(含本数),回购期限为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4 日、2025 年 5月 16 日、2025 年 5月 27 日在巨潮资
讯网披露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40)、《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
5-63)、《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66)。
因公司实施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根据《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相关规定,公司股份回购方案中的回购价格由
不超过人民币 6.69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6.63 元/股,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 2025 年 7 月 11 日生效。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5 年 7月 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77)。
因公司实施 2025 年三季度权益分派,根据《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相关规定,公司股份回购方案中的回购价
格由不超过人民币 6.63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6.57 元/股,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 2026 年 1月 8日生效。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5年 12 月 3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5 年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123)。
截至 2026 年 4 月 30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回购股份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2025 年 8月 14 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86)。回购期间,公司分别于每月的前三个交易日披露
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 2026 年 4 月 30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0,954,900 股,占公司 20
26 年 3月 31 日总股本的 0.53%,其中最高成交价为 5.1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44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00,862,480.00 元(
不含交易费用)。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 2025 年 8月 14 日至 2026 年 4月 30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总金额已达到回购股份方案中
回购总金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总金额上限,公司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
。
二、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回购资金总额、资金来源、回购方式、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等,均符合公司第十一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
权发生变化,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5 年 12 月 10 日,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公司董事曹子君先生以竞价交易
方式增持了公司股份 4.51 万股。
除上述情形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股权激励新增持有公司股票外,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回购结果暨股份变
动公告前一日,公司其余董事、原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回购
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0,954,900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按照2026年3月31日股本结构计算
,本次股份回购注销后可能带来的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拟注销股份数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股) 数量(股) 比例
限售条件流通股 1,301,024 0.03% —— 1,301,024 0.03%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924,499,488 99.97% 20,954,900 3,903,544,588 99.97%
总股本 3,925,800,512 100% 20,954,900 3,904,845,612 100%
六、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实施过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中关于敏感期、
交易时间及价格的要求。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根据回购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注销之前,本次已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公司将尽快办理
回购股份注销的相关手续,待该部分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将依照相关规定履行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决策程序,
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等相关事宜。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fba03c7e-d73f-4578-9595-4533e64684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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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6:49│太阳能(000591):太阳能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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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并于 20
26 年 4 月 24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中
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39)。现根据相关规定,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
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26 年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
十八次会议决定召开此次股东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15 日 14:2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月 15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15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07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于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05 月 07 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 2)。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节能大厦会议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 42 号)。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0 2025 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9.00 关于拟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0 关于聘任 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11.00 关于 2022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2.00 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公司独立董事安连锁、刘纪鹏、卢建平将在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议案 9.00 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 12.00 仅审议一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累积投票制表决结果与非累
积投票制表决结果一致,故不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
上述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披露情况
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本公
司于 2026 年 4 月 3 日和 2026 年 4 月 24 日披露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19)、《第十一
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26)及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等办
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证
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等办理登记手续。
社会公众股东如系本人参加会议,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如系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应持股东账户卡
、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26 年 05月 11 日 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
记。
2.登记时间:2026 年 05月 11 日(星期一):9:00-11:00,14:00-17:00。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 42 号
节能大厦 7 层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 100082。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3052461
传真:(010)83052459
电子邮箱:cecsec@cecep.cn
联系人:田帅
5.注意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自理。
(2)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公司提请各股东注意,若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或其代理人、法人
股东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在现场参会时未能提供上述文件供核验的,公司工作人员将有权拒绝承认其参会或表决资格。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五、备查文件
1.经公司董事签字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经公司董事签字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7c472663-a02d-4bcf-b44a-80c2d40376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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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太阳能(000591):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暨不调整“太能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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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期权行权期限已届满,2名激励对象合计 92,130 份期权未行权,由公司进行注
销。
2、因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结束后新增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经计算并四舍五入,本次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结束后,“太能转债”的转股价格无需调整,仍为 5.55 元/股。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2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
销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的相关规定,股票期权各行权期
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予以注销。
一、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
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共8,068,140 份,首次授予部分可行权期限自 2025 年 1月 2
2 日至 2026 年 1月 21日止,预留股票期权可行权期限自 2025 年 4月 26 日至 2026 年 4月 25 日止。截至 2026 年 2 月,第三
个行权期的首次授予部分可行权期限届满,2 名激励对象合计 92,130 份期权未行权;预留部分期权已全部行权完毕。公司拟对上述
到期未行权的合计 92,130 份期权进行注销。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4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38)。
近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 92,130份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毕。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注销原因及数量合法、有效,且程序合规。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不会影响公司股本,公司股本结构
未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关于不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及《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在本次可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出现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
括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
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
金股利,P1 为调整后转股价。
因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结束,触发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机制。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
个行权期相关情况如下:
1.2025 年 2月 19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确认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符合本次行权条
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117 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8,068,140 份,行权价格为 4.196 元/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可行权期限自
2025年 1 月 22 日,且公司办理完毕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手续之日起,至 2026 年 1 月21 日止;预留股票期权可行权期限自 2025
年 4月 26 日至 2026 年 4月 25 日止。2.2025 年 7月 15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同意对公司 2
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含预留期权)的行权价格由每股 4.196 元调整为 4.140 元。
3.2026 年 1 月 8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5 年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同意对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含预留期权)的行权价
格由每股 4.140 元调整为 4.077 元。此次行权价格调整自2025 年 7月 16 日开始生效。
各行权价格阶段,激励对象行权情况如下:
期间 行权数量 行权价格 行权金额
(股) (元/股) (元)
2025 年 3月 26 日至 2025 770,374 4.196 3,232,489.30
年 7月 15 日
2025 年 7月 16 日至 2026 5,856,924 4.140 24,247,665.36
年 1月 8日
2026年 1月 9日至2026 年 1,348,712 4.077 5,498,698.89
4 月 25 日
合计 7,976,010 4.135 32,978,853.55
根据上述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内激励对象行权情况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太能
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P1=(P0+A×k)/(1+k)=(5.55+4.135×7,976,010/3,917,797,839)/(1+7,976,010/3,917,797,839)≈5.55 元/股(按四舍
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 5.55 元/股,A为因股权激励行权而增发新股平均价 4.135 元/股,k 为增发新股率=7,976,010/3,91
7,797,839=0.2035840%,P1为调整后转股价 5.55 元/股。上述 k值中的总股本是以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开始前
的股本总股数(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3,917,797,839 股为计算基础。
综上,因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结束后新增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经计算并四舍五入,本次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结束后,“太能转债”的转股价格无需调整,仍为 5.55 元/股。
故本次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结束后,公司不调整“太能转债”的转股价格。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29f6e594-73b4-4f72-84c6-d9b1f74ed1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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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太阳能(000591):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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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 年 4月 24 日在深圳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 http://www.szse.cn/
) 、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5 年年度报告》。为使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 2025
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将举办 2025 年年度业绩说明会,情况如下: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和方式
1.召开时间:2026 年 5月 11 日(周一)15:00-17:00
2.召开方式:网络远程
二、公司出席说明会的人员
董事长张会学先生,独立董事刘纪鹏先生,总经理杨忠绪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郭毅先生,总会计师程欣女
士。具体以当天实际参会人员为准。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5 月 11 日(周一)15:00-17:00 通过网上路演平台(https://roadshow.cnstock.com/fbh/tyn2025)或
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在线参与公司 2025 年年度业绩说明会。
四、投资者问题征集及方式
公司向所有投资者提前征集 2025 年年度业绩说明会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在 2026 年 5 月 8 日
(周五)12:00 前将所关注的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 cecsec@cecep.cn,同时也可访问 https://roads
how.cnstock.com/wtzj/000591 或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入“我的提问”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
问题进行统一回答。
(业绩说明会小程序码)
欢迎广大投资者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0ca2977d-89b3-4ce4-97ea-68839770e8b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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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31│太阳能(000591):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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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000591):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80dee17-8dc3-4212-95c0-1d2c51139be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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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31│太阳能(000591):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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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暂时闲置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单笔产
品不超过 1亿元(含)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现金管理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滚动进行使用,即任一时点公司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现金管理产品的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含)、单笔产品不超过 1亿元(含)。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
可〔2025〕33 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9,500,000 张,债券面值每张人民币 100 元,债券期限为 6年,共募
集资金 295,000.00 万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承销保荐费、中介机构服务费等费用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4,705.9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致同验字(2025)第 110C000081 号《验资报告
》。
公司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1 察布查尔县 25 万千瓦/100 万千瓦时全钒液流电池 170,832.72 103,000.00
储能+100 万千瓦市场化并网光伏发电项目-一期
300MW 项目
2 中节能太阳能吉木萨尔县 15 万千瓦“光伏+储能” 87,566.11 38,000.00
一体化清洁能源示范项目
3 中节能扬州真武 150MW 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67,482.41 54,000.00
4 中节能关岭县普利长田 100MW 农业光伏电站项目 44,336.74 35,000.00
5 中节能册亨县弼佑秧项 100MW 农业光伏电站项目 43,256.30 32,000.00
6 中节能册亨县双江秧绕 100MW 农业光伏电站项目 43,153.57 33,000.00
合 计 456,627.85 295,000.00
二、可转债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截至 2026 年 3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 63,086.92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账户 8,086.92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 5,000.00 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0 万元。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暂时闲置原因及现金管理目的
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逐步投入募集资金。现阶段部分募投项目尚处于建设期,存在暂
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决定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现金管理产品额度及期限
在满足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单笔产品不超过 1亿元(含)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现金管理额度内,资金在一年内可以滚动进行使用,即任一时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现金
管理产品的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含)、单笔产品不超过 1亿元(含)。
(三)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必须为满足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等特点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保本型产品。
(四)授权及实施方式
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的 12 个月内,按照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投资额度、期限和投资品种,授权公司董事长按公司内部相关
流程决定任一时点不超过 3亿元(含),单笔产品不超过 1亿元(含)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宜,其权限包括但不
限于:选择合适的合作机构、投资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签署合同或协议等。由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五)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的要
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所投资的产品是银行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具有投资风险低、本金安全度高的特点。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要求,并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购买银行保本型的现金管理产品。不开展证券投资、衍生品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不直接或者
间接投资于有价证券;
2、财务管理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设立台账,详细记录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支出和收回情况,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
理产品投向、进展等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审计部负责对现金管理业务进行监督与审计,定期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向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
报告检查结果;
4、公司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将对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并将相关情况及时报告董事会;
5、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不得质押;
6、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投资事项是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出的,且紧密结合公司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制定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计划,不会
对公司募投项目进展以及公司日常经营产生影响,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公司通过合理的现金管理方式,可有效提
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及收益。所购买的投资现金管理产品均是银行发行的具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等特点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
等保本型产品,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况。
六、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及保荐人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
险的前提下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
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 202
6 年第三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公司内控制度健全,已制定相关风险控制措施,能有效防范风险。
综上,保荐人对前述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c1b59ee-1fc0-4dd2-843d-3b4c4a65234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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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31│太阳能(00059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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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方式: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6年4月27日
(星期一)以通讯方式召开。
2.会议通知: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6年4月15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
3.会议出席人数:会议应表决董事 8人,实际表决董事 8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
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记名投票,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41)。同意 8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的12个月内,按照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投资额度、期限和投资品种,授权公司董事长按公司内部相关流
程决定任一日不超过3亿元(含),单笔产品不超过1亿元(含)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宜,其权限包括但不限于:
选择合适的合作机构、投资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签署合同或协议等。由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42)。
同意 8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1、2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同意审议事项。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6807536-d327-407e-9495-99191df8dac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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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30│太阳能(000591):继续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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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000591):继续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10833f1-b814-4bd9-823b-c353f76c986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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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9│太阳能(000591):太阳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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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进一步规范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管理,保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权,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依据国家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 薪酬水平与公司规模、业绩匹配,同时兼顾市场薪酬水平;
(二) 薪酬水平与岗位责任义务匹配;
(三) 薪酬水平与公司长远利益、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 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激励机制挂钩;
(五) 符合国资监管及上市公司治理相关要求。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指导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与考核方案制定,对薪酬确定依据和
具体构成提出建议,组织实施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研究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
,并监督执行情况。
在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五条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负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相关工作的具体落实。
第三章 薪酬结构及发放
第六条 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薪酬构成:
在公司任职或承担具体管理职责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所从事的具体岗位和担任的职务对应的薪酬与考核
管理办法领取相应的薪酬。
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任何工作岗位或承担具体管理职责的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薪酬(津贴)标准依据股东会决议执行
。
第七条 在公司任职或承担具体管理职责非独立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实行年薪制,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任期激励
收入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任期激励收入是与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相联系的薪
酬收入。
第八条 薪酬发放:
— 2 —
在公司任职或承担具体管理职责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各考核周期内的考核评价结
果,主要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发放;任期激励收入在任期届满后根据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进行支付。
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任何工作岗位或承担具体管理职责的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薪酬(津贴)按月发放。
第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有关规定代扣代缴由其个人承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以及个人所得税等费用。
第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岗位变动或因换届、改选、辞职、解聘等原因离职的,按其实际任期时间及绩效完成情况计
算薪酬。
第四章 绩效考核
第十一条 绩效与履职评价旨在客观、公正地评价在公司任职或承担具体管理职责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表现和工作
业绩,评价结果作为薪酬核定与调整的重要依据。
第十二条 绩效评价由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具体实施。
第十三条 绩效评价根据公司整体业绩情况以及个人指标完成情况核定。
第十四条 评价程序
(一)目标设定: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和年度及任期经营计划,确定的年度及任期业绩目标责任书;
(二)年度考评:会计年度结束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年度绩效评价。评价依据包括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专项工作报告、相
关部门提供的客观数据、自我评价等;
(三)任期考评:任期届满时,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进行任期考核评价。
第十五条 除上述绩效评价外,公司对所有董事履职情况进行年度综合评价。公司独立董事每年度向股东会出具述职报告,接受
股东监督。
第十六条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会报告董事履行职责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及其薪酬情况,并披露。
第五章 止付追索
第十七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任期激励收入予以重
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
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任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任期激
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 4 —
第十九条 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现下列任一情形,股东会有权以决议形式决定减少、暂停或者终止向其发放薪酬:
(一)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机构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决策失误导致公司遭受重大的经济或者声誉损失,个人负有重要责任的;
(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中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违反公司有关规定,对公司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其他情形。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法律、法规、其
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e75dedc7-0735-46a0-b72b-b16e755399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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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9│太阳能(00059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纪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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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刘纪鹏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
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独立履职,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按时出席各项会议,
认真审议各项议案,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内履职情况报
告如下:
一、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12 次董事会会议、2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
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均亲自出席(含现场与视频方式及通讯方式)。本人在会议审议前认真阅读、审核公司提供的相关资
料,依据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对审议事项作出公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有
效地履行自身职责。本年度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表示赞成,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和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职责。
1. 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
本人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召集人,2025 年度本人召集、主持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 8 次,
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会计政策变更、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审议,对全部议案投赞成票,将相关议案
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持续关注公司财务信息质量,强化风险管控,督导内部审计工作,积极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监督作用。
2. 提名委员会
本人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 3次,本人亲自出席,认真审议议案,对所有议案
投赞成票。
3.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 5 次,本人亲自出席,对年度薪酬、
股权激励相关情况和委员会制度修订进行审议,所审议事项均投同意票,无异议及弃权情况。
4.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 6 次,均本人亲自出席,未有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况,会议所有议
案均投赞成票,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本人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未行使以下独立董事特别职权:
1. 未对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异议,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2. 未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未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3. 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 年度,本人通过查看互动易了解中小股东普遍关心的问题,督促公司及时给予回应;通过参加股东大会与中小股东进行交
流,就中小股东的诉求与公司管理层深入沟通和探讨,利用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建设性意见,发挥独立董事保护中小股东
利益的重要作用。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沟通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进行了及时有效的沟通,积极了解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情况、指导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提高
内部审计部门工作质量和公司内部治理水平。在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期间,结合自身专业,本人关于公司年度审计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
进行了积极的沟通,就审计相关问题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交流,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等会议的时间,积极与公司管理层、相关部门沟通交流,
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重点关注公司在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定期跟进日常审计工作计划及实施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7 月赴公司
下属华南区进行现场调研,深入生产一线,详细了解大区概况,并展开深入交流,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现状与业务发展趋势,提出意见
建议。本人 2025 年度在公司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 15 日,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有关要求。
(七)保护投资者权益工作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则履行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对审议事项作出公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
表决权,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2025 年度,本人持续认真监督和检查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
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切实维护
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同时,本人积极认真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时掌握最新的监管政策和监管方向,加深对相关法规尤
其是涉及规范公司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
(八)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在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向本人详细讲解了
公司治理、生产经营等情况,提交了详实的会议文件,使本人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定期提供行业及资
本市场相关政策、动态,报告公司经营情况,组织调研及培训,保障本人科学履职。
二、年度重点关注事项履职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确认 2024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其他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本人对审议事项均进行认真的事前审阅,对其必要性、客观性以及定价是否公
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作出判断,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所进行的关联交易事项均基于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不会
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关联交易事项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定价为依据,遵循公平、
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2025 年度,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
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年度的财
务数据和重要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监管要求,结合内部治理制度和评价办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编制了《20
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本人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符合有关要求和公司实际,内部治理制度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得
到贯彻落实,未发现重大缺陷。报告真实、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内部治理制度执行的真实情况。
(三)续聘公司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2025 年度,为保持公司审计业务的独立性和稳定性,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为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人认为,致同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以及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
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工作的要求,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聘任理由合理,审议
程序合法、合规。
三、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发挥了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
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本人履行职务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公司运营合规、管理规范
,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履职的情况。
2026 年,本人将继续秉承诚信、谨慎和勤勉的精神,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
供更多的建言,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从而提高公司经营决策水平,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
司更高质量的发展。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纪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c90e932b-ae45-4f08-af54-a5a404a013c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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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9│太阳能(00059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卢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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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卢建平作为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审慎的原则,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通过围绕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勤勉开展工作。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年度履职情况
2025 年度,公司认真做好相关会议组织工作,及时传递文件材料和汇报有关经营情况,为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必要的
工作条件,对本人的工作给予了积极的支持和配合。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在会议召
开之前审慎研究议案资料、积极与公司沟通、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信息和资料,了解公司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认真审
阅每项议案,积极参与重大议题的讨论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日常通过现场走访、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公司保持
密切联系,为董事会作出科学的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
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2 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见证股东大会召开过程,听取股东意见建议,督促公司落实股东
大会决议。
(二)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12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含现场与视频方式及通讯方式),没有缺席会议或委托他人出席
的情形,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投出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三)出席专业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本人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2025 年度本人召集、主持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3 次,对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
其任职资格进行审核、监督,确保其能胜任岗位职责;对于公司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进行充分审议,提出本人的意见
建议。
本人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公司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共召开了 8 次会议,本人全部亲
自出席,基于本人专业及独立立场,认真审议议案,发表意见。
2025 年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均按照相关议事规则的规定有序召开,相关会议程序合法合规,本人对
全部议案均投出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四)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本人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2025 年度本人召集、主持召开 6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对相关议案投
赞成票,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能。
(五)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无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形:无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无
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无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形。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及对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和重视中小股东的权益保护和需求解决,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主动了
解和关切中小股东所关心的问题及时反馈公司,并督促公司董事、经营层等给予积极回复或解决。
2025 年度,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 15 天,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
股东大会等会议的时间及公司组织的调研机会,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会谈,并通过微信、视频、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
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全面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
态、规范运作情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积极运用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
度的建设、执行情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
(七)保护投资者权益工作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按时参加公司
董事会,对于各项审议议案的相关资料仔细审查,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保
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督促公司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规
范信息披露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及其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持续关注相关内部控
制制度的完善与执行情况,并根据自身专业经验提出相应建议,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促进公司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
规范运作水平。
同时,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等知识,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工
作水平,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同时加强对公司及投资者权益的保护能力。
(八)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 年度,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充分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公司管理层、相关部门及时向本人传递最新的行业信息及
监管政策,主动汇报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同步提供详细的文本资料,对于本人提出的疑问及建议均能及时解答和改进。本人在
履职过程中未受到任何干扰或阻碍,知情权得到充分的保障。
二、年度重点关注事项履职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5 年度,公司所进行的关联交易为公司开展正常经营管理所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双方根据自
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关联交易事项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交易行为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2025 年度,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
项,向投资者充分展示了公司经营情况。
上述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
会,均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 年度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公司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
人的议案》,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聘任的人员满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其任职有利于完善公司管理
团队结构、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
三、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始终坚守独立性与专业性,勤勉履职,积极推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
助力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切实维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 年,本人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与实践经验,为公司战略决策提供兼具前瞻性与可行性的建
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建言献策,助力公司提升治理效能与经营质量。
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以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卢建平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b404e370-d66b-440b-9e6f-6ecc060804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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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9│太阳能(000591):太阳能舆情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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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提高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
、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品牌形象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舆情
管理办法》《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舆情即舆论情况,本办法所称舆情特指以下情况:
(一)报刊、杂志、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或不实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取向,造成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舆情管理指对涉及公司舆论情况的监测、预警和处置等具体措施。公司舆情管理应坚持“依法应对、主动引导、统一指
挥、注重实效”的总体原则,有效引导社会舆论,发挥正面舆论的积极作用,提升公司正面形象及影响力;避免和消除舆论可能对公
司造成的各种负面影响,切实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形象。
第二章 组织管理和工作职责
第四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提前预防、实时监测、快速反应、统一组织、分类处理、协同应对。
第五条 公司成立舆情管理工作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由公司董事长担任组长,董事会秘书担任副组长,其他成员根
据舆情工作需要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子公司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部署,根据需要决定公司对外发布信息,
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评估各类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波及范围,拟定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方案;
(三)协调和组织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的工作;
(四)负责做好向监管机构的信息上报和沟通工作;
(五)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公司信息披露部门为舆情管理工作的日常职能机构,主要负责采集舆情信息、管理媒体信息,及时收集、分析、核实对
公司有较大影响的舆情、社情,跟踪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情况,研判和评估风险,将各类舆情的信息和处理情况及时上
报董事会秘书,并根据管理要求及时上报监管机构。
第八条 公司宣传部门负责监控公司官方自媒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渠道,及时收集、
整理公司上述官方自媒体的互动、评论、留言等舆情,并将情况汇总至信息披露部门,由信息披露部门根据公司舆情工作组的要求作
出相应的反应及处理。
第九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子公司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本单位舆情信息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涉舆情职能部门、子公司为舆情
核实、处置的责任主体,对本部门、本单位相关舆情的及时报告、有效处置承担直接责任。同时作为舆情信息采集配合部门,应配合
开展舆情信息采集相关工作,及时向公司通报日常经营、合规审查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舆情情况,及时履行对其他舆情及管理方面的
响应、配合、执行等工作职责。
第十条 公司及子公司各职能部门有关人员报告舆情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第三章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及措施
第十一条 舆情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多家财经、新闻等主流媒体报道、转载,传播速度快、范围广,立刻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和品牌声
誉产生重大影响的负面舆情;
(二)较大舆情指个别财经、新闻主流媒体报道、转载,传播范围较广,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和品牌声誉产生影
响的舆情;
(三)一般舆情是指除重大舆情与较大舆情外的其他舆情。
第十二条 舆情处置原则:
(一)坚决维护公司形象,正向引导、及时澄清。公司在舆情应对过程中,应实施正向宣传引导,化解舆论负面情绪;发现有悖
事实的及时予以澄清和纠正。
(二)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公司应保持对舆情信息的敏感度,快速反应、迅速行动,针对每次舆情制定相应的应对方案。
(三)前置管理,预防为主。重大决策发布、重大活动举办、重大项目实施前应开展舆情风险评估,并根据评估情况制定风险防
控工作方案,舆情风险评估按照“谁发起、谁评估、谁报审”的原则组织开展;对公司内部人员、合作方、顾问等相关方开展保密提
示或保密教育,内部信息、文件不得擅自外发、上网。
(四)统一披露、统一协调宣传、真诚沟通。公司在舆情应对过程中,应缜密协调、组织对外披露和宣传工作,保证口径一致,
同时保持与媒体的真诚沟通。在不违反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下,真实真诚解答媒体的疑问、消除疑虑,以避免在信息不透明的情况下
引发不必要的猜测和谣传。
(五)勇敢面对、以事实为依据。公司在舆情应对过程中,应正面面对舆情事件、不回避、实事求是,客观评价与回复舆情问题
。
(六)系统运作、化险为夷。公司在舆情应对的过程中,应有系统运作的意识,努力将危机转变为商机、化险为夷,塑造良好社
会形象。
第十三条 舆情信息的报告流程:
(一)公司相关部门及各子公司知悉各类舆情信息时,要快速反应给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信息披露部门。信息披露部门
监测到舆情情况或收到子公司上报的舆情情况时应立即报告公司董事会秘书。
公司相关部门及子公司发生舆情的应在一个小时之内报告公司信息披露部门,并在八小时之内报送文字材料。
(二)公司董事会秘书在知悉上述舆情后,应在第一时间了解舆情的有关情况,如为一般舆情,应向舆情小组组长报告;如为较
大、重大舆情,除向舆情小组组长报告外,还应当向舆情小组通报,还应向公司董事长及董事会报告,必要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三)若发现各类舆情信息涉及公司的不稳定因素时,需立即向中国证监会派出的监管机构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第十四条 舆情处理措施:
(一)一般舆情由董事会秘书和信息披露部门根据舆情的具体情况灵活处理。
(二)发生较大、重大舆情时,舆情工作组组长视情况召集舆情工作组会议,就应对重大舆情作出决策和部署。信息披露部门和
相关职能部门同步开展实时监控,密切关注舆情变化,舆情工作组根据情况采取多种措施控制传播范围。舆情应对措施包括:
1. 迅速调查、了解事件的真实情况。
2. 及时与监管机构沟通情况,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各类舆情被主要财经媒体报道、转载,可能或者已经对公司股票及
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造成较大影响时,公司将主动自查,及时与深圳证券交易所沟通并发布澄清公告,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包括
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进行核查并公告其核查意见。
3. 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充分发挥投资者热线和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的作用,保证各类沟通渠道的畅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
内及时发声。做好疏导化解工作,使市场充分了解情况,减少误读误判,防止网上热点扩大。
4. 多渠道澄清与沟通。及时与舆情刊发媒体或者渠道沟通相关情况,根据需要可以通过公司官网等渠道进行披露与澄清。
5. 对编造、传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的媒体,必要时可采取发送律师函、提起诉讼等措施制止有关媒体的侵权行为,
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五条 公司各部门及各单位相关知情人员对前述舆情负有保密义务,在该类信息依法披露之前,不得私自对外公开或者泄露
,不得利用该类信息进行内幕交易。如有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发生,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董事会有权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内部通
报批评、处罚、撤职、开除等处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公司信息知情人或公司聘请的顾问、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保密义务,如擅自披露公司信息,致使公司遭受媒体
质疑,损害公司商业信誉,并导致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变动,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
权利。
第十七条 相关媒体编造、传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对公司公众形象造成恶劣影响或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公司将根据具
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订、修订和解释。
第二十条 本制度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通过后生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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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8│太阳能(000591):2025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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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安连锁、刘纪鹏、卢建平出具的《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关于 2025 年度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董事会就公司独立董事安连锁、刘纪鹏、卢建平在2
025 年度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经核查独立董事安连锁、刘纪鹏、卢建平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
件,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
制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公司独立董事安连锁、刘纪鹏、卢建平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任职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32305765-428b-46f1-ad4c-3ca55fa528b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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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8│太阳能(000591):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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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月 28 日披露了《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以下
简称行动方案,公告编号:2024-91),一是要聚焦做强主业,持续提升经营质量,不断推动主业发展,强化创新赋能加快培育新质
生产力;二是要增加投资者回报;三是要不断提升信披质量,不断加强投资者沟通;四是要坚持规范运作;五是要持续强化“关键少
数”责任,提升履职水平。
现将 2025 年度公司贯彻落实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工作进展及取得的成效公告如下:
一、聚焦做强主业提升经营质量
(一)持续提升经营质量
围绕“一保五有”战略目标及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公司开展组件回收与售电业务,持续优化产业结构。有效拓展海外市场
,推动国际化业务。聚焦资产质量提升,强化投资全流程管理,统筹成本、收益与合规,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稳步推进“三智一门
户”建设,成功上线智能体平台,推动人工智能融合应用。同时,坚持“一切成本皆可控”理念,强化费用精细化管理,严控非生产
性支出,围绕现场挖潜实施改善活动,持续优化成本结构,以精细化管理促进降本节支。
(二)不断推动主业发展
1.光伏电站开发与建设方面。
持续加大优质项目市场开拓与资源储备,重点推进福建、浙江、江苏、山东等高负荷用电地区项目开发。创新开发模式、拓展项
目形式,统筹推进电站收购。坚持规模与质量并重,紧盯地方新政动态调整电价评估及投资测算模型,严控投资成本、强化风险把控
,加快项目投资建设并强化基建过程管控与竣工验收精细化管理。同时强化市场开发队伍建设,有序开展基建、开发人员培训,提升
专业能力。全年度稳步推进项目备案、资源储备及海外合作,市场拓展成效显著,市场基础持续夯实。截至 2025 年末公司装机规模
情况详见《2025 年年度报告》。当前随着国家发改委“136 号文”及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实施意见政策的落地,光伏投资市场供
需转向“以荷定源”,消纳能力成为项目落地关键瓶颈,市场化交易加剧电价波动,项目收益不确定性显著提升。下一阶段,公司将
优先布局中东部项目开发及收购、加大西部优质项目储备,持续降低度电成本、提升项目竞争力,加快已备案项目开工建设,持续关
注各地区新能源政策发布,推进相关项目参与项目指标的申报竞配,对宁夏、甘肃、青海等已取得指标项目细化投资条件、确保可行
性并适时推动建设。
海外光伏电站市场开拓方面,聚焦中亚、东南亚、中东欧及非洲市场,项目拓展顺利推进,签署相关购电协议,后续公司将继续
推进项目落地。
2.光伏产品制造方面。
聚焦 182N、210N、210RN 等高效电池片,构建覆盖集中式与分布式的量产产品梯队,巩固主流地面电站市场优势,提升单位功
率收益与品牌溢价。国内销售渠道持续畅通,海外市场深耕欧洲及亚太等高价值区域。
以组件制造为基础,加快向“智造+服务”转型升级,围绕“零碳园区、零碳工厂、源网荷储一体化”三大场景,打造一站式清
洁能源解决服务方案,已实现订单落地。市场推广坚持“价值共鸣、市场共拓、生态共建”原则,推动品牌建设从“传播执行”向“
价值经营”纵深发展。
(三)强化创新赋能,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
立足主业发展,落实全面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
一是整体谋划、科学系统布局创新工作。发布实施《科技创新行动工作方案(2025 年版)》,为年度科技创新工作提供系统性
指导。
二是深耕基础、持续推动核心技术攻关。实现全系统存量电站智能故障诊断系统全覆盖,智能故障诊断准确率高于 95%;已完成
第二套集装箱式组件回收设备技术路线研究,确立单双玻组件兼容回收模式,目前设备研发试制已完成,正式进入调试阶段;实验室
小面积钙钛矿/晶硅叠层电池光电转换效率成功突破33%,210 半片叠层电池效率同步达到 29%;电站配储运营模式及高压级联技术研
究同步开展。
三是科学规划,不断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指标。首次获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实现公司国家级研发平台“0”的突破;推动太阳能
研究院“五有”实体化建设,扩容“国家级-省级-市级”创新平台矩阵。
四是善用政策,激发科技创新新动能。用好中央科技成果职务赋权改革试点政策,数字化和钙钛矿两个项目进入该目录。制定《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研发费用和研发投入激励实施方案》,科技创新热情明显提升;制定《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退役组
件回收新业务开展奖励方案》,为退役组件回收新业务的高效推进提供了激励导向与制度保障。完成“能源局三首装备名录”、“中
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目录”的申报和认定,提升企业在组件回收领域行业影响力。
五是精准施策、提升电力交易管理能力。电力交易营销平台开发完成并上线运行,通过科技手段为交易赋能;紧盯政策变化,建
立关键交易政策分析机制,针对 136 号文有关内容,组织中高层交流,并建立实施细则动态跟踪机制,指导业务开展;提高人员业
务素养,广泛开展培训,进行交易复盘,不断总结经验。提高绿色权益价值,建立系统内绿证销售信息共享交流平台,绿证交易量同
比增加 30%,销售单价增长 60%。
六是纵深推进、实现效能优化管理。创新构建四级效能分类体系,实现电站运行状况精准画像,分层推进深度健康体检,高效推
进专项检测,开展能效提升治理,强化闭环精准整改。2025 年,累计提升发电量约 1951 万度(不考虑其他因素),与此同时,落
实降本增效工作,降本 1731 万元。
七是深研政策,推动公司新业态走实走深。深研政策,跟踪市场动态,拓展市场新空间。成立购售电专项工作组,深度分析与专
题研讨重要政策,统筹办理全系统售电资质,目前 7家公司取得购售电资质,签署售电合同 29 份,合约电量约 2.23 亿度,与光伏
电力生产形成有效协同,2025 年度平均交易电价同比提高约 7.97%。持续探索虚拟电厂业务的可行性及商业运营模式,推进虚拟电
厂试点申报工作。组件回收方面,第一套集装箱式组件回收智能设备完成消缺和验收,累计处理废旧组件约 8200 块,创收约 57 万
元。第二套集装箱式兼容单双玻组件回收设备已完成研发试制,进入调试阶段。拓展独立储能、海上光伏等项目形式,目前公司独立
储能项目规模合计 250MW/500MWh,另取得备案 2820MW/7940MWh。
二、增加投资者回报
公司致力于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持续推动投资者回报的稳定与增长。
完成 2024 年三季度及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工作,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4.42亿元,占2024年归母净利润的36.11%。2022至2024
年度累计派发现金股利15.14亿元。2025 年持续贯彻多次分红方案,2025 年三季度现金股利 2.47 亿元已于2026 年 1月分派实施完
毕,2025 年度分红正在筹划。
制定股份回购方案,以自筹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1亿元且不高于人民币 2亿元(含),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
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0,930,10
0 股,占公司 2025年末总股本 3,924,442,493股的 0.28%,成交总金额 49,862,897.00 元(不含交易费用)。
积极沟通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与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 12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主动减持所持有的
公司 A 股股票的承诺,承诺日期为自 2025 年 7月 10 日至 2026 年 7月 9日,在上述承诺期间内,因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配
股等原因增持的股份,亦遵守该不减持承诺。
三、不断提升信披质量,不断加强投资者沟通
高质量组织并召开 2024 年度业绩说明会、2025 年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参与;积极参加重庆辖区
2025 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半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形成良好互动,并获得中国上市公司协会颁发的“上市公司 2024 年
报业绩说明会优秀实践”荣誉称号。开展可转债 1v1 路演13 次,强化市场对公司的了解及对可转债项目的认知;开展机构投资者调
研和参加分析师策略会 15 场,及时有效回复“互动易”问题、耐心接听投资者热线电话,严谨回复投资者疑惑、倾听诉求,回复率
达 100%。保持高质量信息披露水平,信披透明度大幅增加,自愿性公告发布同比增长 150%,深交所信息披露评价再获“A”级,实
现四连冠。完善舆情监测、预警机制,舆情监控系统完成上线稳定运行。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努力寻找、沟通潜在战略投资者,以期
加强对公司的认可,共同参与公司发展。
四、坚持规范运作
2025 年度,公司治理结构持续稳健,运行顺畅。三会会议(含原监事会)合法合规开展,公司重大事项正确履行必要的决策程
序,全部议案均全票通过,决策科学透明、权责明确。会后对决议事项进行督办,确保决议落实到位。依据最新法律法规,完成修订
《公司章程》及各项公司治理制度 18 项,其中《公司章程》中明确撤销监事会,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等行使,
治理架构更加精简高效,进一步筑牢公司治理制度根基。本年度,公司获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董事会最佳实践”荣誉称号。
五、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提升履职水平
组织控股股东及公司董监高参加专项培训和传达监管精神,提高其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深化职责履行和风险防控意识。两次组
织董事、监事前往项目一线调研工作,深入了解生产经营及市场情况,强化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构建科学、和谐的董事会
。
优化完善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建立条块化评价机制,归纳分析子公司经理层成员评价结果,发挥考核导向作用。持
续做好考核分配跟踪管控,加强工效联动管理,实施考核结果调薪运用。健全人才教育培训体系,分层分类开设培训课程,建立内训
师队伍,激励年轻人才发挥价值,拓宽人才机遇平台。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79569ba0-c65d-4a3b-a673-01520b4442d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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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8│太阳能(000591):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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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未在公司任其他职务或承担具体管理职责的董事薪酬参照市场标准,由股东会决定。
在公司任职或承担具体管理职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薪酬管理,薪酬与公司经营整体业绩、个人业绩达成情况等因
素挂钩,充分体现效益导向。公司根据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相关规定,依据考核标准、薪酬方案、考核结果进行年度薪酬
兑现。
二、在公司任职或承担具体管理职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确定依据
(一)薪酬确定依据
制定公司薪酬标准的主要原则是:1.依据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制度;2.公司总体经营情况和盈利水平;3.公司总
体薪酬水平和历年薪酬动态指标;4.职位、职责的差异;5.岗位的相对重要性和风险性;6.同行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7.个人专业
能力水平。
(二)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或承担具体管理职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体系主要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福利保障等构成。
基本年薪是年度基本收入,以核定的公司主要负责人基本年薪标准为依据,按月支付。总经理基本年薪与核定的主要负责人基本
年薪一致,其他成员基本年薪按照不超过总经理基本年薪的 80%核定。
绩效年薪是与业绩考核结果相联系的薪酬收入,以公司业绩考核情况及核定的主要负责人绩效年薪标准为依据,根据个人年度业
绩考核与年度综合考核评价结果计算得出。绩效年薪占年度薪酬的比例一般不低于 60%。结合岗位分工、任职资格条件等综合考虑,
设置绩效年薪分配系数。总经理绩效年薪分配系数为1.0,其他人员分配系数为 0.5-0.8。其他人员兑现平均系数不超过 0.8,按照
得分排序拉开差距。绩效年薪=董事长绩效年薪基数×(绩效年薪分配系数+绩效年薪调整系数)。
任期激励收入是任期业绩考核评价与任期综合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薪酬收入,以三年为一个业绩考核任期。任期激励收入=∑
任期内各年年薪×任期考核评价系数。任期考核评价系数根据任期业绩考核得分与任期综合评价得分加权进行计算。其中,任期业绩
考核得分占 80%,任期综合评价得分占 20%。
三、2025 年度考核情况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对在公司任职或承担具体管理职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任职考核,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具
体负责实施,主要依据《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办法》《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业绩考核管
理办法》及签订的年度、任期业绩考核责任书确定内容达成情况,形成业绩考核结果。
2025 年度业绩考核尚未完成。
四、2025 年度薪酬情况(单位:万元/年)
按照权责发生制,2025 年应当归属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税前现金薪酬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职状 2025 年预计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 是否在
态 酬总额(包括基本工资、奖金、 公司关
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和各项 联方获
保险费、公积金、年金以及以其他形式从公司获得的报 取报酬
酬)
张会学 董事长、原总经 男 57 现任 147.23 否
理
曹子君 董事 男 53 现任 127.77 否
谢正武 原董事 男 51 离任 0 是
王黎 董事 男 57 现任 0 是
刘斌 董事 男 62 现任 3.6 否
卜基田 董事 男 62 现任 12 否
安连锁 独立董事 男 70 现任 12 否
刘纪鹏 独立董事 男 70 现任 12 否
卢建平 独立董事 男 62 现任 12 否
郭毅 副总经理、董事 男 51 现任 119.71 否
会
秘书、总法律顾
问
程欣 总会计师 女 49 现任 117.20 否
杜虎 副总经理 男 47 现任 114.00 否
李菁楠 总经理助理 女 51 现任 117.24 否
合计 -- -- -- -- 794.75 --
备注:1.未在公司任其他职务或承担具体管理职责的董事薪酬为固定数。2. 因对在公司任职或承担具体管理职责的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2025年度业绩考核尚未结束,因此其薪酬总额中的奖金(2025年度绩效年薪)为预计数,将在考核结束后,根据考核结果
核定最终数据,公司将另行履行相关程序。
3. 2025年预计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中不包含任期激励收入。
五、其他情况说明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办法》
得薪酬的考核依据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 2025 年度业绩考核尚未完成。
得薪酬的考核完成情况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 2025 年度绩效年薪将在考核结束、考核结果确认后发放。
得薪酬的递延支付安排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 不适用
得薪酬的止付追索情况
公司董事为本议案的利益相关方,均回避表决,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439945f9-f557-4650-b933-b18d253b4a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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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8│太阳能(000591):太阳能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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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管理办法》,公司对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 年(工商登记:2011 年 12 月 22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二)人员信息
截至 2025 年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44 名,注册会计师 1,36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
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461 人。
(三)业务信息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业务收入2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1.0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82 亿元。2024 年年报上市公
司审计客户 297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 3.86 亿元。2024 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 166 家,审计收费 4,156.24 万元。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 年度报告工作安排,致同会计师事务
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
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
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
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总体评价
公司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在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秉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了独立的审计工作,展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
业务素养,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的审计任务,并出具了客观、完整、准确的审计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d31ff467-36d3-4e57-9a10-69cd33bb9a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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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8│太阳能(000591):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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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编制了 2025 年财务报表,报表已经致同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2025 年度具体财务情
况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况
2025 年度,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企业户数共 124 家(本部 1 家,二级子公司 2家,三级子公司 121 家),与上年相比全部子
企业净增加 3户。具体情况为收购 1户、新成立 6户、吸收合并 1户、注销 3户。
二、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一)资产负债简表情况
单位:万元
报表项目 2025年 12月31日 2025 年 1月 1日 增减变动比率
货币资金 217,796.42 192,145.45 13.35%
应收账款 1,185,579.32 1,283,809.92 -7.65%
应收账款融资 20,591.85 2,841.25 624.75%
存货 7,512.34 12,644.80 -40.59%
固定资产 2,982,765.57 2,758,909.70 8.11%
在建工程 334,780.58 290,599.72 15.20%
使用权资产 200,551.09 157,427.02 27.39%
资产总额 5,183,367.30 4,898,386.67 5.82%
应付票据 3,031.23 15,749.28 -80.75%
应付账款 259,084.99 227,829.75 13.72%
其他应付款 48,121.97 44,436.71 8.29%
长期应付款 55,448.22 40,888.57 35.61%
租赁负债 139,650.92 126,333.36 10.54%
负债总额 2,793,320.63 2,546,519.84 9.69%
所有者权益总额 2,390,046.67 2,351,866.82 1.62%
资产负债率 53.89% 51.99% 1.90%
截至 2025 年末,公司资产总额 5,183,367.30 万元,负债总额 2,793,320.63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 2,390,046.67 万元,资
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分别较 2025 年初增长 5.82%、9.69%、1.62%。
(二)利润表简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和上年同期
比较变化率
营业收入 495,747.73 603,909.94 -17.91%
营业成本 264,807.66 326,983.03 -19.01%
税金及附加 10,938.69 10,246.99 6.75%
销售费用 1,508.80 3,383.81 -55.41%
管理费用 26,743.49 31,041.83 -13.85%
研发费用 9,936.58 13,665.06 -27.28%
财务费用 60,339.21 55,717.44 8.30%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 1,354.46 -1,212.88 211.67%
以“-”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 -21,995.75 -19,498.70 -12.81%
以“-”号填列)
营业利润 110,419.81 152,751.98 -27.71%
营业外收入 4,851.34 6,848.71 -29.16%
营业外支出 3,309.80 3,114.62 6.27%
利润总额 111,961.35 156,486.08 -28.45%
所得税费用 29,362.24 33,740.47 -12.98%
净利润 82,599.11 122,745.61 -32.71%
2025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总额 495,747.73 万元,较上年下降 17.91%。其中发电收入 427,249.48 万元,较上年下降 1.40%
,占收入的比重为 86.18%;太阳能产品收入 61,012.86 万元,较上年下降 63.72%,占收入的比重为 12.31%。
2025 年,公司完成净利润 82,599.11 万元,较上年下降 32.71%。
(三)现金流简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和上年同期
比较变化率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32,265.74 495,808.86 27.5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18,919.06 306,826.20 -28.6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413,346.68 188,982.66 118.72%
量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5,038.01 351,603.03 -58.75%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40,116.23 562,852.13 -4.04%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和上年同期
比较变化率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395,078.23 -211,249.10 -87.02%
量净额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76,227.87 703,439.13 -3.8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69,639.59 723,020.94 -7.3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6,588.28 -19,581.81 133.64%
量净额
2025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13,346.68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224,364.02 万元。
2025 年度,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95,078.23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183,829.13 万元。
2025 年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588.28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26,170.09 万元。
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2025 年度审计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b3d15b3b-9514-4473-8cc5-2f9d7e6762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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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8│太阳能(000591):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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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中节能太
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对合并报表中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分
析,按资产类别进行了测试,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明细如下:
单位:元
类别 资产名称 2025 年计提减值准备金额
信用减值损失 应收账款 -12,972,282.60
其他应收款 -577,906.85
应收票据 5,583.70
资产减值损失 存货 2,515,276.91
固定资产 217,442,266.15
合 计 206,412,937.31
二、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和方法
1.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
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
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
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
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应收款项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
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
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组合 1:账龄组合 本公司依据近期五个完整年度期末应收款项余额和
账龄,采用矩阵法并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及前瞻性信
息,计算出期末应收款项在整个存续期内各账龄年度
预期信用损失率。
组合 2:个别认定计提坏 关联方往来、备用金、保证金、押金等,根据客户信
账准备的组合 用状况及近年的信用损失情况判定其信用风险较低,
一般不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 3:电力销售应收账 应收电网公司电费,包括标杆电费、可再生能源电价
款组合 补贴、省补、市补、区补,根据客户信用状况、近年
的信用损失情况及资金时间成本因素结合行业政策
及同行业情况综合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
期末,公司根据预期信用损失相关会计政策,对应收款项按单项或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为-13,544,605.75
元。
2. 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号——存货》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
整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
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
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
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
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
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
期损益。
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存货计提跌价准备,共计提减值金额 2
,515,276.91 元,主要为 182成品组件及 210 成品组件。
3.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
减值的迹象。如果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
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
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期末,根据固定资产减值相关政策,公司按单项资产或资产组为基础对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减值准备金额 217,442,266
.15 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之子公司中节能太阳能科技(镇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江公司)期末对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受国家发改委 136
号文政策导向影响,新能源电力行业发展逻辑由“规模优先”转向“效益优先”。政策过渡期所引发的行业“抢装潮”提前透支了市
场需求,导致 2025 年下半年终端需求显著萎缩。由于外部市场环境重大变化及产能利用率不足,对 M3 车间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
流量产生重大影响。鉴于上述情况,镇江公司聘请评估机构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对 M3 车间资产组进行了资产评估,本
次镇江公司对上述资产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78,132,491.38 元。
2、公司之子公司内蒙古香岛宇能农业有限公司所属内蒙古香岛 65 兆瓦光伏农业大棚项目(以下简称香岛项目),于 2025 年
8月遭受强降雨引发的洪涝灾害,厂区被洪水淹没,资产受损严重,2025 年末,公司基于资产受损情况计提减值准备 48,367,977.56
元。
3、公司之子公司中节能青海大柴旦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所属中节能互助20MW 光伏并网发电项目(以下简称互助项目),该项目
按照政策规定建设,各项程序完整、手续齐全,符合国家能源局、青海省相关政策要求。公司按规定程序申报纳入补贴清单,迟迟未
获审批。2025 年经青海省能源局确认,该项目因指标问题未来纳入可再生能源补贴目录的可能性极低。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聘请
评估机构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对互助项目进行资产评估,并依据评估结果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90,443,399.73 元。
4、公司之子公司中节能(山东)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部分分布式电站因客户原因存在拆除、报停的情况,期末对其进行
减值测试并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498,397.48 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206,412,937.31 元,将减少公司 2025 年度利润总额 206,412,937.31 元。
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该等影响已在 2025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中反映。
四、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依据充分、计提方法合理。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五、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履行了
相应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ca50869b-c193-411e-97d3-f216316819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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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8│太阳能(000591):太阳能2025年度对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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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000591):太阳能2025年度对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046aa710-6635-4f8e-b4ed-7215e8954a0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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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8│太阳能(000591):太阳能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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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000591):太阳能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502c8d33-e8d5-408d-b326-51ac07c9b94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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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8│太阳能(000591):太阳能董事会关于对部分会计估计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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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 4月2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
会计估计的议案》,同意本次部分会计估计变更。
董事会就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合理性说明如下: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能够更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2cb63a6a-f2bd-478e-b8ba-92ada1d305c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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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8│太阳能(000591):关于变更部分会计估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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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
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
生影响。
公司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会计估计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
光伏行业发展现状及电站运营情况,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部分会计估计进行变更,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估计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
随着“新能源+储能”业务协同发展,公司首个全钒液流储能资产投运,公司目前“其他设备”折旧年限不能合理反映固定资产
实际使用状况。为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会计估计变更。
(二)会计估计变更的日期
公司自2025年7月1日起执行。
(三)变更前后采用会计估计的变化
1.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前,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18-45 5 2.11-5.28
农业设备 年限平均法 5-25 5 3.80-19.00
发电设备 年限平均法 16-35 5 2.71-5.94
其中:太阳能组件 年限平均法 18-25 5 3.80-5.28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5-10 5 9.50-19.00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5-10 5 9.50-19.00
办公设备 年限平均法 5 5 19.00
电子设备 年限平均法
其他设备 年限平均法
5
5-22 5
9.50
4.32-19.00
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18-45 5 2.11-5.28
农业设备 年限平均法 5-25 5 3.80-19.00
发电设备 年限平均法 16-35 5 2.71-5.94
其中:太阳能组件 年限平均法 18-25 5 3.80-5.28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5-10 5 9.50-19.00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5-10 5 9.50-19.00
办公设备 年限平均法 5 5 19.00
电子设备 年限平均法 10 5 9.50
其他设备
年限平均法 5-25 5
3.80-19.00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
公司将“其他设备”折旧年限由5-22年变更为5-25年。
三、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公司根据行业变化及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
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五、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审批程序
本次变更部分会计估计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六、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董事会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符合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符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同意此次变更。
(二)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董事认为: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且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26e2e6ff-1848-4d1b-8da0-188036d906b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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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8│太阳能(000591):太阳能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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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000591):太阳能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7dd2fadd-1976-4bb5-8ff2-5318273d4d3c.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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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太阳能: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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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244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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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太阳能: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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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4/12251614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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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太阳能: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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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0/122476436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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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太阳能: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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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8/12245886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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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太阳能: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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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30/12234053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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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太阳能: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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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4/12232416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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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太阳能: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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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0/12215573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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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太阳能: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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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8/12210062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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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太阳能: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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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7/1219865222.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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