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593 德龙汇能 更新日期:2025-09-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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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3 19:34 │德龙汇能(000593):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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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3 19:34 │德龙汇能(000593):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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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3 19:34 │德龙汇能(000593):章程(2025年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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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3 19:34 │德龙汇能(000593):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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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3 19:34 │德龙汇能(000593):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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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3 19:34 │德龙汇能(000593):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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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9:44 │德龙汇能(000593):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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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5 20:26 │德龙汇能(000593):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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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5 20:24 │德龙汇能(000593):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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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5 20:24 │德龙汇能(00059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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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3 19:34│德龙汇能(000593):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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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龙汇能(000593):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4/38df1e3e-39fe-4ace-b1c1-379bf88e0da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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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3 19:34│德龙汇能(000593):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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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其别董提事示、:监1、事本、次高股级东管大理会人未员出保现证否公决告提内案容的真情实形、;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2、导本性次陈股述东或大者会重不大涉遗及漏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召集人和主持人:
1)会议召开的时间
①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 2025年9月3日(星期三)下午15:00。
②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3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
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
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建设路55号华联东环广场10楼公司会议室。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总裁朱明先生。
受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由公司董事、总裁朱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6)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81人,代表股份115,540,4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5096%。(截至
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358,631,009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量为3,226,800股,该等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
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55,404,209股,下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其中:
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人,代表股份114,761,8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2905%。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80人,代表股份778,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191%。
③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80人,代表股份778,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91%。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3)本公司聘请的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委派刘浒、唐琪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 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全部提案,表决结果具体如下:
序 提案 表决 同 意 反 对 弃 权 是否
号 名称 情况 股数 占比 股数(股) 占比 股数 占比 获得
(股) % % (股) % 通过
提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 / / / / / / /
1 及其附件并取消监事
会的提案
子议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表决 115,491,728 99.9579 43,200 0.0374 5,500 0.0048 通过
案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结果
1.01 的提案
子议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 表决 115,491,728 99.9579 43,200 0.0374 5,500 0.0048 通过
案 会议事规则》的提案 结果
1.02
子议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 表决 115,478,028 99.9460 56,900 0.0492 5,500 0.0048 通过
案 会议事规则》的提案 结果
1.03
提案 关于修订公司《募集 表决 115,471,828 99.9406 63,100 0.0546 5,500 0.0048 通过
2 资金管理办法》的提 结果
案
备注:
1、“表决结果”行“占比”,指总投票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2、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等于 100%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3、若存在未投票情况,则默认为弃权。
(1)提案1(子议案1.01、1.02、1.03)均为特别表决事项,已经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
上通过。
(2)提案2为普通表决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3)即日起,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原监事会成员将不再担任公司监事。原监事会主席王海全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监事杜勇先生、职工监事魏佩栖女士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三位原监事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
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在职期间勤勉尽责,积极推动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公司对全体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
表示衷心感谢!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浒、唐琪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
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4/50beb30d-52d9-4e1d-b643-6d7d5649b70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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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3 19:34│德龙汇能(000593):章程(202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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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龙汇能(000593):章程(2025年9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4/f69fd409-bd09-442e-8f30-ce85b50c29a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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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3 19:34│德龙汇能(000593):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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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2025年9月3日公司2025年第三次股东大会修订]二○二五年九月
第一条 为了完善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保证公
司规范化运作,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和《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条款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第三条 董事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未达到由董事会审议范围的事项,董事会授权公司总
裁根据《总裁工作细则》批准。
第四条 本规则条款与法律法规若有抵触,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
第五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设
董事长一名,可以设副董事长一名。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六条 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
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第七条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
,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
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专门委员
会的职权职责,详见公司制定的专门委员会相关实施细则。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秘书分管董事会办公室相关工作,负责统筹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第三章 董事会会议的形式及通知方式
第九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 10 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
第十条 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 以上董事、1/2 以上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者董事长认为有必要,可以提议召开
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 10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第十一条 公司召开董事会的会议通知,以专人、邮件、传真、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进行。紧急情况下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可
以电话等简便方式进行,通知时限不晚于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前 24 小时。
如遇紧急情况,在 1/2 以上董事同意的情况下,临时董事会会议可豁免上述提前通知的规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在全体委
员一致同意的情况下,可豁免提前通知的规定。
第十二条 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日期和地点;
(二)会议期限;
(三)事由及议题;
(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四章 董事会会议的主持
第十三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或者不召集和主持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或者不召
集和主持的,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五章 董事会表决方式
第十四条 董事会决议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表决,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通过视频、电话、电子邮件或电子
签名等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第十五条 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并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独立董事不得委托非独立董事
代为出席会议。
委托书中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授权范围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涉及表决事项的,委托人应当在委
托书中明确对每一事项发表同意、反对或弃权的意见。董事不得作出或者接受无表决意向的委托、全权委托或者授权范围不明确的委
托。
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董事对表决事项的责任不因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而免除。
一名董事不得在一次董事会会议上接受超过两名董事的委托代为出席会议。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非关联董事不得委托关联董
事代为出席会议。
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第六章 董事会会议的决议
第十六条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
的过半数通过。公司章程及本规则对董事会表决的通过方式有不同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七条 出现下述情形的,董事应当对有关提案回避表决: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因董事与会议提案所涉及的事项有关联关系而须回避的其他情形;
(二)其他法律法规等规定董事应当回避的情形。
在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
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 3 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七章 董事会会议的记录
第十八条 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记录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充分反映与会人员对所审
议事项提出的意见,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 10年。
第十九条 董事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以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三)会议议程;
(四)董事发言要点;
(五)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
第二十条 董事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上签字并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者章程,致使公司遭受损失
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规则作为《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附件,由董事会拟定和解释,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二条 本规则所称“以上”、“内”、“不超过”,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4/219433e8-51d1-4969-b7b7-cd64ebb35dc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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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3 19:34│德龙汇能(000593):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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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龙汇能(000593):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9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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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3 19:34│德龙汇能(000593):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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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龙汇能(000593):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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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9:44│德龙汇能(000593):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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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8月 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4),本次股东大会采用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5年 8月 14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
求。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9月 3日(星期三)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月 3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
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 9月 3日上午 9:15—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
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 08月 27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08月 27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
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
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成都市建设路 55号华联东环广场 10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钩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取消监事会 √作为投票对
的提案 象的子议案数:
(3)
1.0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
的提案
1.02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提案 √
1.03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提案 √
2.00 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提案 √
2、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5年 8月 16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25-05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公告编号:2025-053);其中,《<章程>修正案》《<股东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正案》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对应的修正案内容;《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详
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制度文件。
3、提案 1(子议案 1.01、1.02、1.03)为特别表决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4、提案 2为普通表决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快件)登记、电子邮件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 9月 1日、9月 2日(9:15—11:45,14:15—17:15)。
3、登记地点: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所需证件: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的股票账户卡。
5、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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