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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593(大通燃气)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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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0593 德龙汇能 更新日期:2024-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4-12-03 17:56 │德龙汇能(000593):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 │2024-11-29 19:38 │德龙汇能(000593):关于公司监事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 ├─────────┼──────────────────────────────────────────────┤ │2024-11-25 18:25 │德龙汇能(000593):担保进展公告 │ ├─────────┼──────────────────────────────────────────────┤ │2024-11-01 18:36 │德龙汇能(000593):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 │2024-10-26 00:00 │德龙汇能(000593):2024年三季度报告 │ ├─────────┼──────────────────────────────────────────────┤ │2024-10-10 00:00 │德龙汇能(000593):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 │2024-09-26 00:00 │德龙汇能(000593):关于对外出租双桥商场部分房产的公告 │ ├─────────┼──────────────────────────────────────────────┤ │2024-09-26 00:00 │德龙汇能(000593):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4-09-21 00:00 │德龙汇能(000593):担保进展公告 │ ├─────────┼──────────────────────────────────────────────┤ │2024-09-14 00:00 │德龙汇能(000593):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德龙汇能2024年第一次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 └─────────┴──────────────────────────────────────────────┘ ─────────┬──────────────────────────────────────────────── 2024-12-03 17:56│德龙汇能(000593):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德龙汇能(000593):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4/fea3d2ac-f31b-409a-9d48-6bbb3c5d371a.PDF ─────────┬──────────────────────────────────────────────── 2024-11-29 19:38│德龙汇能(000593):关于公司监事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监事王海全先生出具的《关于本人亲属短线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 说明》,王海全先生配偶韩学英女士在 2024 年 11 月 12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2 日期间买入公司股票后卖出,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号—股 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交易构成短线交易。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短线交易的基本情况 经核查,2024年 11月 12日至 2024年 11月 22日,韩学英女士证券交易账户在二级市场交易了公司股票: 交易日期 交易方向 交易数量 交易均价 成交金额(元) (股) (元/股) 2024年 11月 12日 买入 3000 6.13 18,390 2024年 11月 22日 卖出 3000 6.14 18,420 韩学英女士通过上述短线交易盈利人民币 10.79元,本次短线交易的收益计算方法为:收益=(卖出均价-买入均价)×短线交 易股数-交易税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韩学英女士持有本公司股票 0股。 二、公司采取的措施 公司获悉该事项后高度重视,及时核查相关情况,王海全先生及其配偶韩学英女士积极配合、主动纠正。公司对本次事项的处理 和解决措施如下: (一)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 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 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 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 按照上述规定,韩学英女士交易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韩学英女士已于 2024年 11月 28日将本次短线交易所得收益上交公司。 (二)经核实,本次短线交易行为系韩学英女士根据二级市场情况自主判断做出的交易行为,王海全先生不知晓该交易情况,也 未向韩学英女士透露有关公司未公开的重大内幕信息及公司经营情况或提供投资建议,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谋求利 益的情形。公司已明确告知王海全先生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其已深刻认识到本次事项的严重性,对于未能及时尽到提醒、 督促义务深表自责,对本次交易造成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王海全先生与韩学英女士承诺将自觉遵守《证券法》第四十四条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规定,自最后一笔买入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 月内不卖出公司股票,自最后一笔卖出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买入公司股票。 (三)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对《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积极沟通并进一步 督促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强化对其亲属行为规范的监督,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三、备查文件 1、王海全先生关于本人亲属短线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2、韩学英女士股票交易凭证; 3、韩学英女士收益上缴凭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30/d8e884d7-fcb3-4c2a-8738-d189b1223dba.PDF ─────────┬──────────────────────────────────────────────── 2024-11-25 18:25│德龙汇能(000593):担保进展公告 ─────────┴──────────────────────────────────────────────── 一、担保进展概述 (一) 子公司担保情况 德阳市旌能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旌能燃气”)、德阳市旌能天然气管道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旌能管道”)均系德 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公司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兴支行(以下简称“成都银行华兴支行”)分别签署两份《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成都银行华兴 支行与旌能燃气、旌能管道办理签署的相关授信协议提供担保。 1、公司为成都银行华兴支行因向旌能燃气发放授信而发生的一系列债权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为人 民币 1,000 万元,债权确认期为三年,保证期间为三年,具体以双方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为准。 2、公司为成都银行华兴支行因向旌能管道发放授信而发生的一系列债权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为人 民币 1,000 万元,债权确认期为三年,保证期间为三年,具体以双方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为准。 (二)担保履行的决策程序 1、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4 年 5 月 20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4 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预计 2024 年度公司和/或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 55,9 75 万元人民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总额为 75,194 万元;2024 年度预计担保额度使用授权有效期自公司 2023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该议案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2024 年 5 月21 日刊载于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7)、《关于 2024 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2)。 2、本次担保额度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被担保方 2024 预计 本次担保前 本次提供 本次担保后已 本次担保后尚可 本次贷款 担保额度 已使用 担保额度 使用担保额度 使用的担保额度 银行 (1) 2024 年预 (3) (4)=(2)+(3) (5)=(1)-(4) 计担保额度 (2) 旌能燃气 16,000 10,900 1,000 11,900 4,100 成都银行 旌能管道 1,000 0 1,000 1,000 0 华兴支行 3、本次担保属于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4 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的担保,公司无需再履行审议程序。根据股东大会 的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同意了本次担保相关事宜。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德阳市旌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名称:德阳市旌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紫金山南路 42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刘友庆; 注册资本:人民币 7,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05 年 9 月 30 日; 经营范围:燃气经营;燃气汽车加气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特种设备安装改造 修理;特种设备设计。一般项目:特种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业工程设计 服务;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等。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旌能燃气 100%的股权; 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旌能燃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旌能燃气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金额单位: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591,949,041.18 656,103,496.24 负债总额 366,475,578.38 411,029,912.31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净资产 225,473,462.80 245,073,583.93 项目 2023 年 1-12 月 2024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588,613,363.37 481,969,922.89 利润总额 6,966,109.25 29,654,036.55 净利润 1,478,278.22 25,711,991.14 2、德阳市旌能天然气管道工程有限公司 名称:德阳市旌能天然气管道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紫金山路;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丛文彬; 注册资本:人民币 4,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07 年 4 月 27 日; 经营范围:管道工程专业承包(凭资质证经营);石油化工工程施工;燃气具安装及维修(凭资质证经营);金属材料(不含稀 贵金属)、建筑材料、日用杂品、百货、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批发、零售;土建工程;建筑劳务分包(不含劳 务派遣);机电安装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管道防腐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本公司间接持有旌能管道 100 %的股权; 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旌能管道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旌能管道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金额单位: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195,859,806.48 254,500,430.27 负债总额 109,101,670.19 175,263,340.12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净资产 86,758,136.29 79,237,090.15 项目 2023 年 1-12 月 2024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137,026,717.67 77,484,410.30 利润总额 27,006,098.85 15,013,128.04 净利润 22,694,122.95 12,903,664.51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德阳市旌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1、担保事项:公司为旌能燃气与成都银行华兴支行办理签署的授信业务而形成的所有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方式: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保证期间:三年,具体以双方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为准。 4、担保金额:所担保债权之最高债权本金限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 (二)德阳市旌能天然气管道工程有限公司 1、担保事项:公司为旌能管道与成都银行华兴支行办理签署的授信业务而形成的所有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方式: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保证期间:三年,具体以双方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为准。 4、担保金额:所担保债权之最高债权本金限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1、旌能燃气、旌能管道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是为满足上述子公司在其业务发展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符合其业务发 展的实际需要,公司同意为其担保。 2、公司拥有旌能燃气与旌能管道的控制权,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决策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 司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被担保方旌能燃气、旌能管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未就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金额 经 2024 年 5 月 20 日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总额为 75,194 万元。本次提供担保后,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已使用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39,119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6.1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 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 23,92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8.2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无逾 期担保的情形,也无涉及诉讼的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相关借款、授信及担保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6/04b91cfc-be0f-4f52-9e59-86af087726ae.PDF ─────────┬──────────────────────────────────────────────── 2024-11-01 18:36│德龙汇能(000593):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德龙汇能(000593):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2/f4a5d479-c148-4383-8864-794101705a68.PDF ─────────┬──────────────────────────────────────────────── 2024-10-26 00:00│德龙汇能(000593):2024年三季度报告 ─────────┴──────────────────────────────────────────────── 德龙汇能(000593):2024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6/afa31270-9b67-4ed6-bc6c-d17404b136f3.PDF ─────────┬──────────────────────────────────────────────── 2024-10-10 00:00│德龙汇能(000593):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德龙汇能(000593):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0/9e897a61-ee49-4254-939e-f98b5a1f372b.PDF ─────────┬──────────────────────────────────────────────── 2024-09-26 00:00│德龙汇能(000593):关于对外出租双桥商场部分房产的公告 ─────────┴──────────────────────────────────────────────── 一、交易概述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5 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拟对外出租双桥商场部分房产的议案》。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整租商户四川北华联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北华联”) 退租公司位于成都市成华区经华北路 2 号的地下一层、地下二层和地上一层至地上五层的全部房屋(以下简称“双桥商场”)后, 四川北华联与其转租商户上海如家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如家”)就退租事宜未达成一致,上海如家未搬离租赁场地, 公司多次督促四川北华联解决上述事项,并收取相关主体房屋占用费,积极维护公司权益。 后公司将双桥商场出租给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华联商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华联”),由成都华联对外招商。成都华 联与多方积极协商,推进解决上述退租事宜,提升资产整体运营效率,拟与成都如家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经华北路店(以下简称“成都 如家”,系上海如家控股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成都如家自 2023 年 7 月 1 日起至 2039 年 4 月 30 日止,合计 15 年 10 个月,租赁双桥商场合计租赁面积为 9,645.44 平方米房屋,租赁用途为住宿型酒店,租金合计为 94,261,991.20 元。同时成都华 联拟与成都如家、上海如家签订补充协议,按照租赁协议确认 2023 年 7 月 1 日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期间租金金额,并对该租 金支付时间等事项进行明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租赁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承租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成都如家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经华北路店; 2、住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经华北路 2 号 1 楼、4 楼、5 楼; 3、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 4、负责人:刘立; 5、成立日期:2020 年 7 月 10 日;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销售;烟草制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各类产品零售及销售;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 ); 7、成都如家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公司未与其发生类似交易; 8、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成都如家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合同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成都华联商厦有限责任公司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成都如家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经华北路店 (二)租赁标的物及租赁用途 甲方将成都市成华区经华北路 2号 1栋,计租面积为 9,645.44平方米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用途为住宿型酒店,商标为 如家商旅酒店。 (三)租赁期限 合计 15年 10个月,自 2023年 7月 1日起至 2039年 4月 30日止。 (四)租金 本次租赁总租金合计为 94,261,991.20 元。租金每 3 个月支付一次。同时成都华联拟与成都如家、上海如家签订补充协议,按 照租赁协议确认 2023 年 7 月 1日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期间租金金额,并对该租金支付时间等事项进行明确。 (五)合同保证金 为保证合同得到依法依约有效履行,乙方需在合同签订后 3 日内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964,544 元作为担保乙方履行本合同约定义 务(如付款义务等)的合同保证金。 (六)违约责任及提前解除合同约定 1、乙方出现严重的违约情形,甲方可立即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并没收合同保证金,并由乙方承担以当期租金标准计算的 3 个 月租金作为违约金,且甲方不对乙方作出任何补偿或赔偿,同时乙方还应承担甲方因主张权利产生的相关费用。 2、甲乙双方同意,在乙方给予甲方不少于六个月的书面通知后,乙方可以提前终止本合同,但乙方应给予甲方三个月的租金补 偿。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限开始十二个月后,如乙方在该房屋的单店经营连续亏损达三个月,双方同意为考虑双方的长期利益, 乙方有权向甲方给予不少于六月的书面通知后,提前终止本合同并结清已使用期间的租金费用。 3、如乙方未按照前款及协议约定提出提前终止合同的,合同保证金甲方有权不退还乙方,乙方已缴纳租金不予退还,同时应结 清水电气等能耗费用。乙方不得以投入的装修费用折抵未付清之租金、水电气费等其他费用,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以当期租金标准 计算的 3 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且甲方不对乙方作出任何补偿或赔偿,同时乙方还应承担甲方因主张权利产生的相关费用。 4、乙方逾期支付租金以及其他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每逾期一日,按租金等费用实缴款项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追 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乙方承担甲方因主张权利产生的诉讼费、保全费及律师费等相关费用。 5、乙方逾期交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解除时租金标准的 2倍支付占用费,且乙方承担甲方因主张权利产生的诉讼费、保 全费及律师费等相关费用。 (七)合同生效条件 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签章之日起生效。 四、授权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指定人员办理上述本次对外租赁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订相关合同协议及文件等。 五、对公司影响及风险提示 四川北华联退租双桥商场后,公司妥善处置遗留问题,维护公司权益;积极开展招商工作,提升资产使用效率。本次交易满足公 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交易涉及的租赁价格按现行市场租金水平协商确定,符合市场定价原则,租赁合同遵循公 平原则按正常商业条款订立。 本次租赁期限较长,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存 在着合同各方不能正常履行合同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26/84b2d16f-842f-4080-acf2-825d0302f084.PDF ─────────┬──────────────────────────────────────────────── 2024-09-26 00:00│德龙汇能(000593):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德龙汇能(000593):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26/51accae3-9fb2-4bd4-bda4-c56bc76906c2.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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