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593 德龙汇能 更新日期:2025-06-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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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19:05 │德龙汇能(000593):担保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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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19:04 │德龙汇能(000593):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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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1 19:44 │德龙汇能(000593):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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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1 19:22 │德龙汇能(000593):关于董事辞职暨补选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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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1 19:21 │德龙汇能(00059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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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1 19:21 │德龙汇能(000593):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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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1 19:19 │德龙汇能(000593):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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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7 17:52 │德龙汇能(000593):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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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7 17:52 │德龙汇能(000593):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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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7 17:52 │德龙汇能(000593):关于举办2024年年度报告暨2025年一季度报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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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19:05│德龙汇能(000593):担保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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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进展概述
(一) 子公司担保情况
1、上饶市大通燃气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饶燃气”)系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公司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上饶分行”)与上饶燃气签订的《开立国内信用证合同》提供最高
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债权本金为人民币 3,000 万元,保证期间为三年,具体以双方签署的《保证合同》约定为准。
2、大连新世纪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燃气”)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公司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大连支行”)与大连燃气签署的《综合授信协
议》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保证期间为三年,具体以双方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
同》约定为准。
(二)担保履行的决策程序
1、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1 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5 年 3 月11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预计 2025 年度公司和/或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
超过 38,619 万元人民币;2025 年度预计担保额度使用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
授权有效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亦可调剂使用。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及授权有效期内代表公司签署与担
保有关的法律文件。
该议案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2 月 22 日、2025 年 3 月 12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关于 2025年度
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2、本次担保额度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被担保方 2025 预计 本次担保前 本次提供 本次担保后已 本次担保后尚可 本次贷款
担保额度 已使用 担保额度 使用担保额度 使用的担保额度 银行
(1) 2025 年预 (3) (4)=(2)+(3) (5)=(1)-(4)
计担保额度
(2)
上饶燃气 12,500 0 3,000 3,000 9,500 交通银行
上饶分行
大连燃气 2,000 0 1,000 1,000 1,000 光大银行
大连支行
3、本次担保属于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5 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的担保,公司无需再履行审议程序。根据股东大会
的授权,公司管理层审批同意了本次担保相关事宜。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上饶市大通燃气工程有限公司
名称:上饶市大通燃气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带湖景苑 38 栋一楼;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朱明;
注册资本:人民币 8,800 万元;
成立日期:2001 年 12 月 10 日;
经营范围:燃气经营,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勘察,燃气汽车加气经营,电气安装服务,燃气燃烧器具安装、
维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食品销售;一般项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非电
力家用器具销售,专用设备修理,五金产品零售等。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上饶燃气 100%的股权;
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上饶燃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上饶燃气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金额单位: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3 月 31 日(未审)
资产总额 420,140,964.29 426,899,014.11
负债总额 226,779,156.45 230,585,487.93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净资产 193,361,807.84 196,313,526.18
项目 2024 年 1-12 月 2025 年 1-3 月(未审)
营业收入 322,786,190.85 70,126,267.88
利润总额 30,566,867.69 3,744,482.19
净利润 23,212,298.23 2,951,718.34
2、大连新世纪燃气有限公司
名称:大连新世纪燃气有限公司;
住所:辽宁省瓦房店市工联街二段 133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汪全发;
注册资本:人民币 18,440 万元;
成立日期: 1997 年 09 月 03 日;
经营范围:燃气经营,燃气汽车加气经营,建设工程设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燃气燃烧器具
安装、维修。一般项目: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供应用仪器仪表销售,管道运输设备销售等。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大连燃气 100 %的股权;
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大连燃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大连燃气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金额单位: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3 月 31 日(未审)
资产总额 277,375,952.45 276,151,332.69
负债总额 77,064,319.96 77,407,829.49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净资产 200,311,632.49 198,743,503.20
项目 2024 年 1-12 月 2025 年 1-3 月(未审)
营业收入 71,909,379.13 23,741,879.33
利润总额 -447,290.25 -1,568,129.29
净利润 -502,655.16 -1,568,129.29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上饶市大通燃气工程有限公司
1、担保事项:公司为上饶燃气与交通银行上饶分行签署的《开立国内信用证合同》项下授信业务而形成的所有债务提供最高额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方式: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保证期间:三年,具体以双方签署的《保证合同》约定为准。
4、担保金额:所担保债权之最高债权本金限额为人民币 3,000 万元。
(二)大连新世纪燃气有限公司
1、担保事项:公司为大连燃气与光大银行大连支行签署的《综合授信协议》项下授信业务而形成的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
2、担保方式: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保证期间:三年,具体以双方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为准。
4、担保金额:所担保债权本金为人民币 1,000 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1、上饶燃气、大连燃气均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是为满足上述子公司在其业务发展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符合其业务发
展的实际需要,公司同意为其担保。
2、本次担保被担保方上饶燃气、大连燃气未就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公司拥有上饶燃气、大连燃气的控制权,能够充分了解其
经营情况,决策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金额
经 2025 年 3 月 11 日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后,扣除因续贷重复统计担保额度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对外担保额度总额为 50
,609 万元。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已使用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39,109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6.0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 23,347.5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7.5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无逾期担保的情形,也无涉及诉讼的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相关担保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1/02e45ad5-b11a-409f-afce-a678105a33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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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19:04│德龙汇能(000593):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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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2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4),本次股东大会
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5年 6月1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
求。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6 月 27 日(星期五)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6 月 2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
: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6 月27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
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6 月 20 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6 月 20 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
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成都市建设路 55 号华联东环广场 10 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钩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调整董事薪酬方案的提案 √
累积投票 提案 2 为等额选举
提案
2.00 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应选人数(2)
人
2.01 补选郭晓鹏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2 补选张甫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5年 6月 12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关于董事辞职暨补选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3、以上提案为普通表决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4、以上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5、提案 2 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选举非独立董事应选人数为 2 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
乘以应选人数,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快件)登记、电子邮件登记。
2、登记时间:2025 年 6 月 25 日、6 月 26 日(9:15—11:45,14:15—17:15)。
3、登记地点: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所需证件: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的股票账户卡。
5、注意事项:
(1)信函(快件)、电子邮件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 2025年 6 月 26 日 17:15。来信请在信函上注明“德龙
汇能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2)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受托人请携带身份证件及相关文件原件到场,法人授权等相关文件均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6、其他事项:
(1)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建设路 55 号华联东环广场 10 层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610051
指定邮箱:sz000593@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德龙汇能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登记)
联系电话:(028)68539558(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詹培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 一 ) 公 司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2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27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代码为“360593”,投票简称为“德龙投票”。
(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1/d887eff6-6815-45b5-a6ea-10b723cff6b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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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1 19:44│德龙汇能(000593):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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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5年 6月 1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
求。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6月 27日(星期五)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6月 27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
5,9:30—11:30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 6月27日上午 9:15—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
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 6月 20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股权登记日 2025年 6月 20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
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
模板详见附件二)。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成都市建设路 55号华联东环广场 10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钩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钩的栏
目可以投票
票提案
1.00 关于调整董事薪酬方案的提案 √
累积投票 提案 2为等额选举
提案
2.00 关于补选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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