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595 新能股份 更新日期:2026-10-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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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0 00:00 │新能股份(000595):关于变更办公地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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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0 00:00 │新能股份(000595):关于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变更现场会议地址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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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4 19:26 │新能股份(000595):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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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4 19:25 │新能股份(000595):关于公司对外捐赠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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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4 19:24 │新能股份(000595):关于召开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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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4 19:24 │新能股份(000595):资产管理制度(2026年10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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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4 19:24 │新能股份(000595):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6年10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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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4 19:24 │新能股份(000595):子公司管理制度(2026年10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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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4 19:24 │新能股份(000595):合规管理办法(2026年10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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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4 19:24 │新能股份(000595):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管理办法(2026年10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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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0 00:00│新能股份(000595):关于变更办公地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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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经营发展需要,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迁入新办公地址,现将公司最新的办公地址及邮政
编码变更信息公告如下:
变更前:
1.办公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新华西街 313 号。
2.邮政编码:750002
3.投资者热线电话(不变):0951-5096127
4.公司邮箱(不变):btsy000595@126.com
变更后:
1.办公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五里台路与亲水南大街交叉口东 100 米云立方中心
2.邮政编码:750004
3.投资者热线电话(不变):0951-5096127
4.公司邮箱(不变):btsy000595@126.com
除上述变更内容外,公司其他信息均保持不变。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上述变更事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20/39ca855b-f878-465f-856e-7cddd51ccc7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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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0 00:00│新能股份(000595):关于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变更现场会议地址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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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迁至新地址办公,为便于股东参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地
点调整为: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五里台路与亲水南大街交叉口东 100 米云立方中心公司 20 楼会议室。
除变更股东会现场会议地址外,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方式、会议时间、股权登记日、会议议案等事项保持不变,现将本次股东会有
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合法合规性: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10 月 30 日(星期五)15:00。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10 月 30 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10 月 30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10 月 30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股权登记日:2026 年 10 月 26 日(星期一)。
(六)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
表决结果为准。
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
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截至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
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五里台路与亲水南大街交叉口东 100 米云立方中心公司 20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名称和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2.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
以上(含)通过。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公司将
就本次股东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会决议公告中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现场办理登记,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
真登记方式请发送传真后来电确认。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
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
2.自然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
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二)登记时间:2026年10月27日至2026年10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五里台路与亲水南大街交叉口东100米云立方中心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晓奕
联系电话:0951-5096127
联系邮箱:btsy000595@126.com
(五)相关费用
参加会议股东的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
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20/69dd5c47-18f4-4a0c-82a4-81bd654a03b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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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4 19:26│新能股份(000595):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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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 2026年 9月 3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
,于 2026 年 10 月 13 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6 名,实到董事 6 名,其中 1 名董事以通讯方式表决,其
余董事以现场方式表决。会议由董事长田林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
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会议同意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71)。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捐赠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对外捐赠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2)。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资产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合规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6年10月30日(星期五)召开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10月26日(星期一)。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73)。
三、备案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5/1e079325-7733-462c-957d-d9736e8ffd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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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4 19:25│新能股份(000595):关于公司对外捐赠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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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 10 月 13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对外捐赠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外捐赠事项概述
为进一步履行社会责任,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和资助慈善公益活动,扎实做好驻村帮扶工作,共青团宁夏回族自治区属国有企业工
作委员会发起“国企助学筑梦铸人”捐资助学活动的号召,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开展捐资助学,捐赠金额为人民币44,000 元,用于帮
扶家庭困难学子顺利完成学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捐赠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
东会审议。本次捐赠不构成关联交易。同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与本次捐赠相关事项。
二、捐赠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捐赠是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持续开展公益活动的重要实践,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形象和影响力。本次对外捐赠的资金
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5/76889fac-8f0d-438a-bbce-22bc0fbf14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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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4 19:24│新能股份(000595):关于召开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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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合法合规性: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10 月 30 日(星期五)15:00。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10 月 30 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10 月 30 日 9:15-9:25、 9:30-11:30、13:00-15:
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10 月 30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股权登记日:2026 年 10 月 26 日(星期一)。
(六)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
表决结果为准。
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
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截至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
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新华西街313 号公司 703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名称和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2.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
以上(含)通过。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公司将
就本次股东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会决议公告中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现场办理登记,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
真登记方式请发送传真后来电确认。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
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
2.自然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
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二)登记时间:2026年10月27日至2026年10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新华西街313号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晓奕
联系电话:0951-5096127
联系邮箱:btsy000595@126.com
(五)相关费用
参加会议股东的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
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5/7ef0bfd0-87ad-4d4e-8b66-9dd4f459c8b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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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4 19:24│新能股份(000595):资产管理制度(2026年10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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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产管理,保证资产安全完整,根据《企业国有资
产法》《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操作规则》等法律规范,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资产是指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一)存货是指公司在日常生产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
材料,包括各类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库存商品、商品以及周转材料(含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等。公司主要涉及的存
货为备品备件、维修物资等。
(二)固定资产一般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包括房屋、建筑物、
机器、设备、设施、运输工具、办公设备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和辅助设备、工具等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和管理;根据公司实际
情况,办公设备单位价值 2,000 元以上(不含税价),其他资产单位价值 10,000 元以上(不含税价)。
(三)无形资产是指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特
许权、土地使用权等。
第三条 本制度所涉及的业务范围包括资产的取得及登记验收、资产的日常管理、资产的抵押或质押、资产的租赁、资产的处置
和资产的盘点清查等。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托管公司。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五条 各公司资产管理实行归口管理,其中:
(一)公司本部后勤物资、办公设备、土地、车辆、房产等资产由综合办公室负责管理;
(二)各区域中心后勤物资、办公设备、土地、软件、专利、房产、车辆及生产设备等资产由各区域中心负责管理;
(三)资产管理部门应对其使用、维修及投保等日常管理事项直接负责,确保资产安全、完好,并全面配合对资产的购置、清查
盘点、报废鉴定、处置等资产管理综合事项;
(四)综合办公室、安全生产部等对职责范围内的资产管理负有监督职责;
(五)财务中心作为资产的价值管理部门,负责资产的会计核算,并定期组织资产盘点清查工作,确保资产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
(六)托管企业资产由公司各部门及各区域中心按权限统筹管理。
第三章 资产购置
第六条 资产的购置。资产管理部门根据年度预算提出购置申请,计划经营部受理申请后,按照公司采购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进
行采购。
第七条 资产的验收入库。资产购置后,由资产管理部门及仓库管理部门验收,并在入库单上签字确认。
第八条 登记入账。资产管理部门根据资产入库单、发票及合同等登记资产台账;财务中心根据资产入库单、发票、合同等进行
会计核算、设立明细账及资产卡片。
第九条 付款。资产管理部门将批准后的购置申请、发票、合同协议、付款审批单等提交财务中心审核,财务中心按照资金支付
审批流程办理付款。
第十条 资产领用。需求部门填制出库单,经需求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按照公司物资相关制度办理领用。需求部门根据资产具体
领用情况建立相应使用台账。
第四章 实物资产日常管理
第十一条 实物资产包括存货及固定资产。
第十二条 资产管理部门应加强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的日常管理,负责资产的调拨、保养、修理、投保等工作。
(一)固定资产的调拨
固定资产在部门之间进行调拨,相关部门填写资产调拨单,经调出、调入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调拨。调拨后,资产
管理部门应及时变更资产台账并将调拨单传至财务中心进行固定资产卡片的修改。
固定资产在各公司之间进行调拨,相关部门填写资产调拨单,经调出、调入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中心负责人)及总经理审批
后方可调拨。调拨后,资产管理部门应及时变更资产台账并将调拨单传至财务中心进行固定资产卡片的修改。
(二)固定资产的修理
1.固定资产修理费用实行年度预算管理,资产管理部门根据上年度发生的实际费用,结合本年度的工作计划,编制固定资产维修
费用预算,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报财务中心纳入年度预算。
2.资产的维修由资产管理部门提交维修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查验确需维修后进行维修。
3.修理完成后,资产管理部门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单,参与人员签字确认。
(三)固定资产的投保
资产管理部门根据需求办理资产投保,确保资产安全、完整,降低各种非正常损失。
第五章 无形资产日常管理
第十三条 资产管理部门应加强无形资产权益保护,加强无形资产核心技术保密,防范侵权行为和法律风险。
第十四条 各部门按照各自管理权限建立无形资产台账,详细登记无形资产的信息,根据使用情况及时更新,财务中心定期组织
各部门检查核对无形资产。
第十五条 公司各部门提出无形资产权利证书使用需求时,按照《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办理借阅手续,相关证书使用完毕后应及
时归还。
第六章 资产租赁
第十六条 公司拟出租资产确定出租底价后,应制定资产租赁方案。方案内容包括:
(一)拟出租资产基本情况;
(二)出租用途及期限;
(三)招租底价,底价拟定依据(评估或询价结果备案表);
(四)招租方式;
(五)其他相关内容。
第十七条 公司拟出租资产年均租金 50 万元以下的,由资产管理部门会同财务中心、计划经营部、安全生产部共同研究,报分
管领导、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年均租金在 50 万元(含)以上的,经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
第十八条 公司资产租赁应通过互联网、报刊或出租场所公告等方式,由综合办公室对外公开发布招租信息。
第十九条 租金底价通过市场调查或委托中介机构评估确定。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之间的租赁行为、企业资产因空
间或结构原因无法单独租赁且必须与其他业主共同租赁的、企业资产作为经营业务承包或合作附加条件的租赁行为,经内部决策程序
审议,可采取协议方式租赁,其中协议租赁给非国有单位的,必须委托中介机构对租金底价进行评估。评估报告须履行内部初审、公
示程序,公示期限一般不得少于5 个工作日。内部初审应由资产管理部门牵头负责,财务、审计、计划经营、合规等相关业务部门参
加,形成内审书面意见并加盖企业印章。按照相关规定需备案的项目,应当报相关部门备案。
第二十条 年均租金底价 50 万元(含)以上项目,应选择国务院国资委公布的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招租。年均租金底价50 万元以
下项目,公司可自行组织公开招租。
第二十一条 在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场招租的资产,信息披露期满且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的,可以延期或降低租金底价、变更承
租条件后重新招租。调整后的租金底价低于原租金底价的 90%时,应当重新履行内部决策程序。
第二十二条 资产租赁期限一般不得超过 5 年,租赁期满后,应重新招租。承租方投资金额大、回收期长的租赁项目,原则上不
超过 10 年。资产租赁期满后,应当及时收回资产,如需继续租赁,应重新招租。
第二十三条 财务中心做好公司租金核算工作。
第七章 资产的抵押和质押
第二十四条 公司资产对外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时,由财务中心提出申请,按照融资担保审批流程报批。资产管理部门配合填制
资产抵、质押明细单,办理备案登记工作。抵、质押资产到期解除后,财务中心负责、资产管理部门配合核销该资产的抵、质押登记
。
第二十五条 公司资产对外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的,按照《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执行。
第八章 资产的处置
第二十六条 资产处置的管理职责、处置方式、审批权限及程序等按照公司资产处置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第九章 资产的清查盘点
第二十七条 资产应定期进行盘点。每年末,财务中心会同综合办公室、审计部、法务合规部与资产管理部门对公司资产进行一
次全面清查盘点工作,以检查资产的安全完整情况。
第二十八条 公司资产清查程序:
(一)财务中心在盘点前下发盘点通知,明确盘点对象、参与人员、盘点方式及时间等要求;
(二)财务中心在盘点前编制盘点表,盘点表根据财务系统固定资产明细账编制,盘点结束后盘点人员在盘点表上签字确认,如
有盘盈或盘亏,应及时查明原因后上报;
(三)盘点结束后,如有盘盈或盘亏,相关资产管理部门应认真逐项分析原因,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
第十章 资产的减值
第二十九条 财务中心以资产清查结果为基础,根据资产管理部门提供的有关资料,在会计期末对存在以下情形的资产进行减值
测试:
(一)资产市价大幅度下跌,其跌幅大大高于因时间推移或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二)企业所处经营环境,如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等环境,或者产品营销市场在当期发生或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并对企业
产生负面影响;
(三)同期市场利率大幅度提高,进而影响企业计算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的折现率,并导致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四)资产折旧过时或发生实体损坏等。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准。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5/48bccedb-c514-4313-81ed-858514737e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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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4 19:24│新能股份(000595):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6年10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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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股份(000595):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6年10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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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4 19:24│新能股份(000595):子公司管理制度(2026年10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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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子公司的管控,健全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子公司经
营运作,有效防范经营风险、合规风险及信息披露风险,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业务规则以及《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控股子公司(项目公司除外)。
第三条 子公司管理遵循“合规运作、权责清晰、风险可控、协同发展、独立法人、规范治理”的原则,在充分尊重子公司独立
法人地位的前提下,建立统一、高效的管控与监督体系,保障公司整体战略落地、资产安全及规范运作。
第四条 公司依法行使控股股东权利,对子公司重大经营、投资、资产、财务、担保、信息披露、内控审计等事项实施统一管理
、指导、监督与服务;子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及决策要求,服从公司整体战略与统筹管控。
第五条 子公司在公司总体战略、经营方针及年度目标框架内依法独立经营、自主管理,独立承担法人责任,合法合规运作企业
法人财产,确保经营发展与公司整体规划协调统一。
第六条 公司通过合法行使股东权利管控子公司治理。公司按照《公司章程》履行管理职权,确定公司在子公司股东会、董事会
的表决意见,依法向子公司提名董事、董事长候选人;子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审议事项,由公司确定表决意见后,由公司委派的股东
代表、董事在子公司对应会议中依法行使表决权。
第七条 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按照子公司章程及法律法规规定,由子公司董
事会依法聘任或解聘。
子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核心管理制度修订,应当正式报备公司证券事务部留存备案。
第二章 子公司治理及日常运营管理
第八条 子公司应当严格依照《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子公司章程,建立健全股东会、董事会、经营管理层等法人治理结构
,完善议事规则、决策流程与内控体系,实现规范运作。全资子公司不设股东会的,由公司依法行使股东职权。
第九条 子公司经营计划、投资布局、发展规划、年度经营目标等,必须契合公司整体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经营部署,
确保上下协同、总体平衡,保障公司整体经营稳定与高质量发展。
第十条 子公司应当严格按照自身公司章程规定的频次、条件召开股东会、董事会,规范会议召集、审议、表决流程。所有会议
应当形成完整会议记录及决议文件,由出席会议的股东、董事签字确认,存档备查。
第十一条 子公司开展改制改组、合并分立、收购兼并、投融资、资产处置、权益分配、对外担保、财务资助、重大合同、关联
交易等重大事项,应当严格遵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本制度规定,逐级履行内部审议、上报
审批及信息报备程序。
第十二条 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之间发生的交易,严格遵循公允定价、平等互利原则,参照市场化价格确定交易结算标准,根
据业务实际需要签订合同、规范履约。
第十三条 子公司应当建立常态化信息报送与工作汇报机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向公司报送经营业绩、财务状况、项目进
展、重大事项、潜在风险等信息,主动接受公司检查、监督与统筹协调。
第十四条 子公司对外投资事项,按照子公司章程规定的权限,由子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决策。若该投资事项达到《公司章
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标准,子公司须提前向公司履行专项报告程序,经公司对应层
级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十五条 子公司对外投资、资金出借、对外担保、合资合作、委托理财等事项,严格按照子公司章程及本制度规定履行内部审
议程序。凡达到公司对外投资、担保、财务资助、重大交易审批标准的,必须上报公司审议,未经公司审批通过,子公司不得擅自实
施。
第三章 财务管理
第十六条 子公司财务管理以规范核算、严控风险、提质增效、保值增值为核心,严格执行国家财税法律法规、企业会计准则及
公司统一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自身财务核算、资金管理、成本管控、资产管理体系,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七条 子公司日常会计核算、资金管理、费用管控、资产管理等财务工作,应当严格遵循公司统一财务制度,接受公司财务
部门的统一指导、监督与核查。
第十八条 子公司执行与公司统一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除国家会计准则强制变更外,子公司不得擅自变更会计政策、会计估
计或进行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确需变更的,须提前报送公司审计委员会审核,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
第十九条 子公司须按照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编制、财务核查及信息披露工作要求,按时报送各类财务报表、台账及辅助资料。子
公司年度财务报表须接受公司统一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第四章 审计与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依据内部审计制度,对各子公司开展定期或不定期审计监督,独立履行审计核查、风险排查、合规
监督职责。
第二十一条 审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财务收支审计、经济效益审计、工程项目审计、重大经济合同审计、内控制度执行审计、
专项合规审计、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等。
第二十二条 子公司须积极配合公司审计工作,按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资料、合同文件、会议资料、内控资料等,不得隐
瞒、拖延、拒报。
第二十三条 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书、审计整改决定,子公司须严格执行,按期完成整改落实,并及时向公司报送整改报告。
第二十四条 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内控监督机制全面适用于各子公司。
第二十五条 子公司主要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等关键岗位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时,公司应当组织开展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结果
作为履职评价、责任认定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 内部信息报送与信息披露管理
第二十六条 子公司董事长为信息报送、内幕信息管理第一责任人,可指定总经理为日常信息管理具体负责人。子公司须依据《
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明确内部信息报送责任部门、经办人员及联系方式,报公司证券事务部备案
。
第二十七条 子公司重大事项信息统一归口报送公司证券事务部,由证券事务部统筹信息披露工作;财务类重大信息须同步报送
公司财务部门,确保信息完整、口径统一。
第二十八条 子公司应当严格履行信息报送义务:
(一)对可能对公司经营、声誉、股价及投资者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第一时间报送;
(二)保证报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管理规定,严禁擅自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开展内幕交易等违规行为;
(四)重大事项须在事项发生或筹划启动阶段第一时间报送公司证券事务部;
(五)正式重大信息须以书面形式报送,经子公司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第二十九条 子公司召开股东会、董事会须在 3 个工作日前将完整的会议通知、会议材料报送公司证券事务部;会后10 个工作
日内将会议记录、决议文件、表决情况等资料报送公司证券事务部。
第三十条 子公司定期报送财务资料:月度结束后 3 个工作日内报送月度报表;季度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报送季度报表;半年
度、年度资料根据公司信息披露及合并报表时间要求报送,最晚分别不晚于 15 个工作日、25 个工作日。
第三十一条 子公司在建工程、对外投资等重点项目实行常态化进度报送制度,按月、季、半年、年度报送项目建设进度、投资
执行情况、投产运营效益、存在问题及风险,按期形成书面报告报送公司。
第三十二条 子公司凡发生或筹划下列重大事项,须立即启动专项报告程序,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合规:
(一)资产收购、出售、置换、报废等重大资产交易;
(二)对外投资、委托理财、风险投资等投融资事项;
(三)对外担保、对外财务资助、资金拆借;
(四)重大诉讼、仲裁、行政复议;
(五)重大经营合同、借贷合同、合作协议的订立、变更、终止、违约;
(六)大额银行退票、资金异常流动;
(七)发生重大亏损、资产减值、不可抗力损失;
(八)受到监管机构重大行政处罚、立案调查;
(九)增资、减资、章程修订、合并、分立、解散、清算、股权变动;
(十)重大关联交易;
(十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制度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执行。本制度条款与现行法律、监管规定、
公司章程不一致的,以法律、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为准。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
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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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4 19:24│新能股份(000595):合规管理办法(2026年10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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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股份(000595):合规管理办法(2026年10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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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4 19:24│新能股份(000595):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管理办法(2026年10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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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股份(000595):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管理办法(2026年10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5/a6e8dc1f-a11d-4ecd-9f2b-8734c5624c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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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4 19:22│新能股份(000595):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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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
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 10 月 13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十
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利安达”)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机构情况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0 月 2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北里 210 号楼 1101 室
首席合伙人:黄锦辉
(2)人员信息
2025 年末合伙人数量:70 名,2025 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475 名,2025 年度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67 名。
(3)业务信息
2025 年度审计的收入总额:52,607.74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44,024.99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4,633.55 万元。
2025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0 家,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前五大主要行业):制造业(21 家)、采矿业(3家)、农、林
、牧、渔业(2 家)、住宿和餐饮业(1 家)、批发和零售业(1 家)、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 家)、金融业(1 家)。2025 年
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 4,141.88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利安达截至 2025 年末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613.58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8,00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4 次、监督管理措施 6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
分 2 次。3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4 次、监督管理措施 20 次、自律监管措施 7次和纪律
处分 7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周砚群,注册会计师,2007 年至今在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工作,现任事务所合伙
人。201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6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19 年,承办或参与过多家上市公司年报
审计、并购重组等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共签署 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溢俊,注册会计师,2022年至今在利安达从事审计工作,现任技术合伙人职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参与过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类服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徐宏轩,于 201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及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
利安达专职执业。近三年复核多家新三板挂牌公司以及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
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利安达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采购评审结果,利安达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中标单位,中标价格为(含内部控制审计)共计 82万元,其中财务报
表审计费用 54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28 万元;较上年减少 3 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利安达在审计工作中能够严格遵守独立审计准则,恪尽职
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开展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具备专业胜任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 202
2 年年审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本次续聘利安达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综上,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利安达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
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提请了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 年 10 月 13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利安达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5/51ec8a36-7307-4413-a176-6937421e1c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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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4 19:13│新能股份(000595):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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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股份(000595):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5/01a47da9-b031-461a-a323-99fcd6b8b7c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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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4 19:13│新能股份(000595):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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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股份(000595):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5/29f566c1-8f0e-4667-ad7f-044d970e89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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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4 19:12│新能股份(000595):2026年上半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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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股份(000595):2026年上半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5/1ded4b34-4242-4cb4-8c18-348a562448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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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4 18:08│新能股份(000595):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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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
1.鉴于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价短期内波动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务必充分了解二级市场交易风
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2.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6-063)。2026 年上半年,公司
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盈利 2,300万元至 3,400 万元,上年同期实现盈利 11,263.44 万元,本期业绩同比下降 69.
81%-79.58%,主要原因为上年同期老厂区房产土地确认的资产处置利得 1.09 亿元。公司 2026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是公
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目前相关内容不存在应进行修正的情况。公司计划于 2026 年 8 月 15 日披露
《2026 年半年度报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在进行半年度财务核算及报告编制,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届时披露的定期报告
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函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电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宁夏国有资本
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宁国运”)和宁夏电投热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投热力”),以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宝塔石
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塔石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重要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的说明
公司(证券简称:新能股份,证券代码:000595)于 2026年 7 月 31 日、8 月 3 日和 8 月 4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股票收盘
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8.28%。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
价格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书面函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宁夏电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宁国运和电投热
力,以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宝塔石化。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截至本公告日,除上述事项外,公司、宁夏电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宁国运和电投热力)以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宝塔石化不存
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书面函询,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宁夏电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宁国运和电投热力)以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宝塔石化不存在买
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6.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
意向、协议等;公司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
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1.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6-063)。2026 年上半年,公司
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盈利 2,300 万元至 3,400 万元,上年同期实现盈利 11,263.44 万元,本期业绩同比下降 69
.81%-79.58%,主要原因为上年同期老厂区房产土地确认的资产处置利得 1.09 亿元。公司 2026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是
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目前相关内容不存在应进行修正的情况。公司计划于 2026 年 8 月 15 日披
露《2026 年半年度报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在进行半年度财务核算及报告编制,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届时披露的定期报
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
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3.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务必充分了解
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五、备查文件
1.宁夏电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回函;
2.宝塔石化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回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5/e21e0f9c-650b-4128-8a15-27641e58b3b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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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7 18:14│新能股份(000595):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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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7 月 27 日(星期一)15:00。
(2)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6 年 7 月27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3)互联网投票时间:2026 年 7 月 27 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新华西街 313 号公司 703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
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田林先生。
6.会议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 过现 场 和网 络 投票 的股 东 333 人 ,代 表 股 份351,808,91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896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341,52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993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31 人,代表股份 10,288,91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03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31 人,代表股份10,288,91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03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31 人,代表股份 10,288,9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036%。
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对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本次议案为普通决
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含)通过。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 1:《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0,006,0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875%;反对 1,58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4498%;弃权 22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486,0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4773%;反对 1,58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3787%;弃权22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1441%。
议案 2:《关于 2025 年度董事绩效薪酬兑现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9,885,4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533%;反对 1,68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4780%;弃权 24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365,4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3051%;反对 1,68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3428%;弃权24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352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银川)事务所
2.律师姓名:雍丽楠、冯建军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银川)事务所关于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8/ec67fa48-e59e-4ff2-9569-3ecfe006b3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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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7 18:10│新能股份(000595):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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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浩律师(银川)事务所
关于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GHFLYJS[2026]348号致: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银川)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是一家在宁夏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执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本所接受宁夏国
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指派本所律师对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依法出具本法律
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指派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会,查阅了公司提供的与本次会议有关的文件和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
审查和验证。在前述审查和验证的过程中,本所律师得到公司的如下承诺和保证:就本所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审查的事项而
言,公司已经提供了全部相关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该等资料均属真实、准确、完整及有效,有关复印件与原件一
致、副本与正本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涉
及的有关法律问题发表意见,不对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
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事先书面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被任何第三方
所依赖,或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本次会议决议按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基于前述,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就本次会议的相关
事项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
1、2026年 7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并决议召开本次会议。
2、2026年 7月 11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和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条件的媒体发布了《宁
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
会议的时间、地点、方式、股权登记日、出席对象、审议事项、会议登记方式、参加网络投票操作流程、会议表决方式等事项。
3、本次会议采取会议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7月 27日(星期一)15点在宁夏
银川市兴庆区新华西街 313号公司 703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
6 年 7 月 27 日 9:15 至 9:25、9:30 至 11:30 和 13:00 至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7月27日9:
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根据《会议通知》,公司董事会已提前 15日以公告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召开通知。
本所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
1、经本所律师核查,以现场会议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 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341,520,00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993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结果统计,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本
次会议的股东共 331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0,288,9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036%。综上,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共 333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351,808,91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8968%;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
东共东 33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0,288,9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036%。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经本所律师核查,以现场会议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资格符合有关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2、除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外,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律顾问列
席了本次会议。
3、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本所认为,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及本次会议召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1、本次会议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本次会议的表决方式采取会议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以现场会议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表决,公司按照《公司章程》规
定的表决票清点程序对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表决票进行清点和统计。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网
络投票的投票总数和统计数。
3、本次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
(1)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50,006,01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75%;反对 1,582,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98%;弃权 220,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2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486,01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4773%;反对 1,582,300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3787%;弃权 220,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
1441%。
(2) 《关于 2025年度董事绩效薪酬兑现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49,885,41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33%;反对 1,681,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80%;弃权 242,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8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365,41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3051%;反对 1,681,500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3428%;弃权 242,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
3520%。
根据统计的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并经本所律师核查,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本所认为,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
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8/6b25c714-37fb-474f-8a3e-9f596fed61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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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3 18:58│新能股份(000595):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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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的说明
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新能股份,证券代码:000595)于 2026 年 7 月 22 日和202
6年 7月 23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股票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1.2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价格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书面函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宁夏电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宁国运”)和宁夏电投热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
投热力”),以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塔石化”)。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控股股东宁夏电投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和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投资
者信心,宁夏电投自 2026 年 7 月 2 日至 2026 年 7月 21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 4,750,000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0.4172%,本次增持计划已完成。本次权益变动后,宁夏电投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341,544,7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
9.9954%。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7 月22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64)。
5.截至本公告日,除上述事项外,公司、宁夏电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宁国运和电投热力)以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宝塔石化不存
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经书面函询,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宁夏电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宁国运和电投热力)以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宝塔石化不存在买
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7.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
意向、协议等;公司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
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1.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6-063)。报告期内,公司预计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盈利 2,300 万元-3,400 万元,上年同期实现盈利 11,263.44 万元,本期业绩同比下降 69.81%-7
9.58%。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 2026 年半年度报告为准。公司计划于 2026
年 8 月 15 日披露 2026 年半年度报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在进行半年度报告编制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
风险。
2.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
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3.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
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宁夏电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回函;
2.宝塔石化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回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4/353b521c-c159-4c1a-85d6-f2a289e700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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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 18:16│新能股份(000595):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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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控股股东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电投
”)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2026 年 7 月 2 日)起 6 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股份的数量预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42%(
即不超过 4,759,583 股),本次增持金额不低于 1,500 万元人民币,不超过 3,000 万元人民币。本次增持不设置增持股票价格区
间。资金来源为宁夏电投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宁夏电投自 2026 年7 月 2 日至 2026 年 7 月 21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
持公司 4,7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172%。本次增持计划已完成。
公司于 2026年 7月 21日收到控股股东宁夏电投发来的《关于增持上市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公司控股股东宁夏电
投已完成上述股份增持计划,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计划情况
(一)计划增持主体名称: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宁夏电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宁夏电投热力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
司股票 336,794,75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58%。
(三)计划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前的 12 个月内披露的增持计划:
2026 年 4 月 13 日,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宁国运”)将其持有的公司 206,896,551 股 A 股流通
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8.17%)无偿划转给宁夏电投。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宁夏电投直接持有公司 206,896,551 股无限售条
件 A 股流通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8.17%),宁国运直接持有公司 127,103,449 股无限售条件 A 股流通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为 11.16%)。本次无偿划转已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公司控股股东由宁国运变更为宁夏电投。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
露的《关于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完成过户登记暨控股股东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2026 年 5 月 22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宁夏电投发来的《关于增持上市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宁夏电投自 2025
年 11 月 27 日至 2026 年 5 月 22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 2,77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4%,增持金
额为 21,009,178.00 元。本次权益变动后,宁夏电投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336,794,75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58%。具体
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1)。
除前述股权无偿划转事项和已披露的增持计划外,宁夏电投在本次公告前的 12 个月内未披露其他增持计划。
(四)本次增持计划基本情况:宁夏电投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和高质量发展,
进一步提升投资者信心,自本次增持计划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即 2026 年 7 月 2 日至 2027 年 1 月 2 日),以自有资金或合法
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42%(即不
超过 4,759,583股),本次增持金额不低于1,500万元人民币,不超过 3,000万元人民币。本次增持计划不设置增持股票价格区间,
宁夏电投将根据公司股票价值合理判断、二级市场价格波动情况、资本市场整体趋势等因素,择机适时实施增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2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6)。
(五)宁夏电投在本次公告前的 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本次增持计划完成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夏电投自 2026 年 7 月 2 日至 2026年 7 月 21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4,750,00
0 股 , 占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0.4172%, 增 持 金 额 为24,424,515.00 元。本次增持计划已完成。
本次权益变动后,宁夏电投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341,544,75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9954%。本次增持前后具体持股情
况如下:
宁夏电投及其 增持前持有公司股份 增持后持有公司股份
一致行动人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宁夏电投 209,666,551 18.4135% 214,416,551 18.8307%
宁国运 127,103,449 11.1626% 127,103,449 11.1626%
宁夏电投热力 24,758 0.0022% 24,758 0.0022%
有限公司
合计 336,794,758 29.5783% 341,544,758 29.9954%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不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2.宁夏电投承诺,本次增持完成后 6 个月内不主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短线交易、不在敏感期买卖公司
股份。
3.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行为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四、备查文件
宁夏电投出具的《关于增持上市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2/7328739c-ac73-41c7-9352-51989cf8ea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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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8:03│新能股份(000595):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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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预计的业绩: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注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2,300万元-3,400万元 盈利:11,263.44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69.81%-79.58%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盈利:2,300万元-3,400万元 亏损:4,198.80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02元/股-0.03元/股 盈利:0.10元/股
注:公司于 2025 年通过重大资产置换及支付现金购买宁夏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股权,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上表中
上年同期数据为追溯调整后数据。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较上年同期下降主要为上年同期老厂区房产土地确认的资产处置利得1.09 亿元。
报告期内扣非后净利润扭亏为盈,主要为原有亏损业务已完全剥离,置入的新能源业务盈利能力较好。
四、风险提示
1.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 2
026 年半年度报告为准。
2.公司将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2e335668-3162-4570-a057-45eef19e60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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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8:34│宝塔实业(00059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7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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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体系,建立科学有效
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由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任命的全体董事及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
会秘书等《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兼顾市场薪酬水平;
(二)体现责权利对等的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
(三)体现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挂钩。
第四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以会计年度为考核期,并实施任期考核。
第五条 实行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公司实行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每年基于公司战略目标、经营情况、行业薪酬水平及公司人效情
况综合评估确定工资总额,实行总额控制及动态管理,建立工资总额随公司业绩的合理浮动机制,确保薪酬分配与公司发展相匹配,
实现激励与约束相统一。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 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的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会议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
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七条 人力资源部、财务中心、证券事务部、计划经营部等配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制定及
具体实施。
第八条 董事的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
董事应当回避。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公司亏损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审议各环节应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进行特别说明。
第九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公司可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独立董事的履职
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
第十条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在实施内部控制审计时,应当重点关注绩效考评控制的有效性以及薪酬发放是否符合内部控制
要求。
第三章 薪酬结构与标准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原则上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任期激励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
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一)基本薪酬: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岗位价值、职责范围、市场薪酬水平、发展战略等因素确定,根据任职情况,按月
发放。
(二)绩效薪酬:绩效薪酬分为年度经营绩效与特殊绩效,年度经营绩效与公司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年度个人业绩考核评价
结果挂钩,特殊绩效指在公司重点专项工作中有特殊突出贡献的绩效。公司应当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于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
后发放,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公司财务数据开展。
(三)任期激励:与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挂钩,具体依据公司相关激励方案与标准等执行。任期激励实行递延支付,递延支付
具体比例、递延期限及发放方式由董事会根据年度经营业绩情况予以确定。
第十二条 公司需结合行业水平、岗位价值等因素确定职工薪酬比例,推动薪酬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
、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及津贴按以下标准执行:
(一)非独立董事
公司董事长(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年度薪酬按照国资核定结果予以兑现。
公司董事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其薪酬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执行,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二)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薪酬实行独立董事津贴制,津贴的标准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参加规定的培训、出席公司董事
会和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可在公司据实报销。
第十四条 公司发放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其它国家或
公司规定的应由个人承担的款项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绩效薪酬并予以发
放。
第四章 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与实施程序
第十六条 经营年度开始前,公司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公司的总体经营目标及高级管理人员所分管的工作拟订高级管理人员的年
度目标责任书,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确认。目标责任书应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计划与目标中各项内容的权重予以确认。
第十七条 高级管理人员分别签署目标责任书,总经理、与董事长签订目标责任书,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与总经理签订目标责
任书。
第十八条 高级管理人员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将作为其年度薪酬考核的依据。在经营年度中,如经营环境等外界条件发生重大变化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以调整高级管理人员工作计划和目标。
第十九条 经营年度结束后,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具体考核操作,负责做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
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资料:
(一)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目标完成情况;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分管工作范围及主要职责情况;
(三)高级管理人员岗位工作业绩考评系统中涉及指标的完成情况;
(四)高级管理人员的业务创新能力和创利能力的经营绩效情况;
(五)按公司业绩拟订公司薪酬分配规划和分配方式的有关测算依据;
(六)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行职责需要的其他相关资料。
第二十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高级管理人员考评程序:
(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做述职和自我评价;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评价;
(三)根据岗位绩效评价结果及薪酬分配政策提出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数额和奖励方式,经表决通过后,报公司董事会审议。
第五章 薪酬调整
第二十一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
要。
第二十二条 若公司遭遇外部宏观经济形势或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制度提出修订方
案,并报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二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每年通过市场薪酬报告或公开的薪酬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酬数据,由第三方出具分析报告,作为
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酬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盈利状况;
(四)公司组织架构调整;
(五)岗位发生变动的个别调整;
(六)公司董事会认为应当进行薪酬调整的其他情形。第六章 约束机制
第二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公司止付追索绩效薪酬:
(一)严重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受到公司内部严重处罚的;
(二)在执行公司职务过程中,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定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
(三)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批评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以上处罚的;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承担的分管工作出现决策失误,且该等失误经董事会认定是导致公司遭受重大损失原因的;
(五)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二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
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激励收
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者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相抵触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修订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1/32601927-b090-4ee7-a8d3-44c429daa1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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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8:33│宝塔实业(000595):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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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合法合规性: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7 月 27 日(星期一)15:00。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7 月 27 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2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7 月 27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股权登记日:2026 年 7 月 22 日(星期三)
(六)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
表决结果为准。
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
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截至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
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新华西街313 号公司 703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名称和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2.00 关于 2025 年度董事绩效薪酬兑现的议案 √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2.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
以上(含)通过。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公司将
就本次股东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会决议公告中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现场办理登记,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
真登记方式请发送传真后来电确认。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
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
2.自然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
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二)登记时间:2026年7月23日至2026年7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新华西街313号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晓奕
联系电话:0951-5096127
联系邮箱:btsy000595@126.com
(五)相关费用
参加会议股东的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
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1/5fa8f8ae-1a0c-490f-8ca5-2f68e39ec0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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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8:32│宝塔实业(000595):关于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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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变更后的证券简称为:新能股份
2.证券简称启用时间:2026 年 7 月 13 日
?3.证券代码“000595”保持不变,公司全称“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保持不变。
一、公司证券简称变更情况说明
2026 年 7 月 10 日,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的议案》,同意公司证券简称由“宝塔实业”变更为“新能股份”,证券代码、公司全称均保持不变。具体变更情
况如下:
变更内容 变更前 变更情况 变更后
证券简称 宝塔实业 变更 新能股份
英文简称 不适用 不适用 --
中文全称 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保持不变 --
英文全称 Ningxia Guoyun NewEnergy Co.,Ltd. 保持不变 --
证券代码 000595 保持不变 --
二、公司证券简称变更原因说明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8 日和 2025 年 8 月 14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全称由“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宁夏国运新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取得新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
露的《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3)。
为进一步落实公司产业布局及战略发展目标,增强社会公众对公司定位的准确认知,公司决定将现有证券简称进行变更。新证券
简称与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方向高度一致,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能够更好地传递公司的战略定位与发展前景,维护全体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
本次变更不存在利用变更证券简称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误导投资者等情形,变更后的公司证券简称来源于公司名称,不存在
与其他上市公司证券简称相同、相似或者仅以行业通用名称作为证券简称等相关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变更证券简称事项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公司证券代码保持不变,仍为“000595”,公司全称保持不变,仍为“
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变更为“新能股份”。新证券简称的启用日期为 2026 年 7 月 13日。
四、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1/8716b6d5-1b21-4975-8b67-df26ee2bc4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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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8:32│宝塔实业(000595):关于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考核兑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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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 月 18 日在《2025 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之“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中披露了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 年度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含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
、职工福利费及公司承担的社保、公积金等)。
公司于 2026年 7月 10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董事绩效薪酬兑现的议案》和《关
于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兑现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
度》《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及契约化管理实施办法》等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 2025 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
酬进行综合考核,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总额补充披露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2025 年任职期限 2025年从公司获得
的税前报酬总额
(万元)
1 张怀畅 董事长、董事 2025 年 7-12 月 29.82
2 柳自敏 董事、总经理 2025 年 7-12 月 24.51
3 闻小华 副总经理 2025 年 7-12 月 24.48
4 李小军 副总经理 2025 年 7-12 月 20.65
5 李晓奕 董事会秘书 2025 年 7-12 月 20.47
6 李丽 财务总监 2025 年 8-12 月 17.23
合计 137.16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1/a12587b8-bd0c-48b6-a574-9c9eb3f36f3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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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8:32│宝塔实业(000595):关于调整组织架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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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公司治理,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及战略发展需要,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组织架构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调整。
本次组织架构调整内容如下:一是新设人力资源部与集控中心两个部门;二是将原证券合规部分立为证券事务部和法务合规部;
三是将财务部更名为财务中心。除上述内部机构的增设与调整外,其余保持不变。
调整后的组织架构如下: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1/ff7a2813-c7df-4a56-abe0-0e8ce9700a7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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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8:31│宝塔实业(000595):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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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 2026 年 7 月 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
知,于 2026 年 7 月 10 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6 名,实到董事 6 名,其中 3 名董事以通讯方式表决,其
余董事以现场方式表决。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田林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 年 7 月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组织架构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公司治理,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战略发展需要,同意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调
整。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9)。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度董事绩效薪酬兑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董事柳自敏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绩效薪酬兑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0)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兑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董事柳自敏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绩效薪酬兑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0)
。
(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的议案》
为进一步落实公司产业布局及战略发展目标,增强社会公众对公司定位的准确认知,公司决定将证券简称由“宝塔实业”变更为
“新能股份”,证券代码及公司全称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1)。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6年7月27日(星期一)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7月22日(星期三)。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62)。
三、备案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1/173c7c6a-fc42-4dd5-8bd1-f849670f7a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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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18:13│宝塔实业(000595):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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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的说明
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宝塔实业,证券代码:000595)于 7 月 2 日和 7 月 3日连
续两个交易日内股票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3.2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有
关规定,属于股票价格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书面函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宁夏电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宁国运”)和宁夏电投热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
投热力”),以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塔石化”)。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根据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利安达审字【2026】第 0091 号《审计报告》,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的利
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7,012.92 万元、8,332.09 万元、-6,983.36 万元,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为 41,
366.50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7,991.90 万元。公司对照《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自查,公司 2025 年年度报
告表明公司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 条第一项至第七项任一情形,亦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其他需要实施退市
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3.8 条的规定,公司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向深圳
证券交易所申请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6 年 7 月 1 日开市起停牌 1 天,并于 2026 年 7 月 2 日开市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复牌,公司证券简称由“*ST 宝实”变
更为“宝塔实业”,证券代码仍为“000595”,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10%”。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4)。
5.公司控股股东宁夏电投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和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投资
者信心,宁夏电投计划自增持计划披露之日(2026年 7 月 2 日)起 6 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股份数量预计不超过公司总
股本的 0.42%(即不超过 4,759,583 股)。本次拟增持金额不低于 1,500 万元人民币,不超过 3,000 万元人民币。具体详见公司
于 2026 年 7 月 2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6)。
6.截至本公告日,除上述事项外,公司、宁夏电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宁国运和电投热力)、以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宝塔石化不
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7.经书面函询,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宁夏电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宁国运和电投热力)、以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宝塔石化不存在
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8.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
意向、协议等;公司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
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1.公司控股股东宁夏电投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
实施延迟或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计划于 2026年 8月 15日披露 2026年半年度报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在进行半年度财务核算,如经公司财务部
门初步核算达到《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业绩预告相关情形,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披露 2026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3.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
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4.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
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宁夏电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回函;
2.宝塔石化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回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4/3ee26560-a42b-418b-b3cc-f0d623270b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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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8:06│*ST宝实(000595):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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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控股股东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电投”)计划在本
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股份的数量预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42%(即不超过4,759,583 股),本次增
持金额不低于 1,500 万元人民币,不超过 3,000 万元人民币。本次增持不设置增持股票价格区间。资金来源为宁夏电投自有资金或
自筹资金。
2.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延迟或无法达到预期的
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宁夏电投发来的《关于增持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关事项的函》,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
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和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投资者信心,公司控股股东宁夏电投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
起 6 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股份数量预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42%(即不超过 4,759,583 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计划增持主体名称: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宁夏电投及一致行动人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宁夏电投热力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
股票 336,794,75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572%。
(三)计划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前的 12 个月内披露增持计划: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4 日、2026 年 5 月 23 日分别披露了
《关于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完成过户登记暨控股股东变更的公告》和《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24、2026-051),上述无偿划转和增持完成后,宁夏电投直接持有公司 209,666,551股无限售条件 A股流通股份(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为 18.41%)。
(四)计划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前的 6 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和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投资
者信心。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A 股。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方式: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相关法律法规规
定的其他方式等)增持。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本次拟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42%(即不超过 4,759,583 股)。
(五)本次拟增持金额:本次拟增持金额不低于 1,500 万元人民币,不超过 3,000 万元人民币。
(六)本次增持计划不设置增持股票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值合理判断、二级市场价格波动情况、资本市场整体趋势等因
素,择机适时实施增持计划。
(七)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次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
定不准增持的期间除外)。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八)本次拟增持股份资金安排:本次增持计划所需资金均为拟增持主体宁夏电投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九)拟增持主体承诺
1.本次增持非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将继续实施本增持计划;
2.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含可能存在的股票锁定期)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次增持计划增持股份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安排;
4.本次增持完成后,宁夏电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0%。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因素,导致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
如本次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因素,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发生变化。
(三)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宁夏电投出具的《关于增持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关事项的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02a9ed87-600a-4c7d-b10c-8281514352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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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00:00│*ST宝实(000595):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深交所关于国运新能2025年年报问询函》
│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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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宝实(000595):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深交所关于国运新能2025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详情
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755f709c-394c-4b7b-b3ac-1d758cb2a7d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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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00:00│*ST宝实(000595):2025年年报问询函回复之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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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宝实(000595):2025年年报问询函回复之专项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59e10bc3-1c77-4eef-86bc-666cb608a89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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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00:00│*ST宝实(000595):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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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 2026 年 7 月 1 日(星期三)开市起停牌 1 天,并于 2026年 7
月 2 日(星期四)开市起复牌。
2.公司股票自 7 月 2 日起被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 宝实”变更为“宝塔实业”,证券代码仍为“000595”。
3.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10%”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2.股票简称:“*ST 宝实”变更为“宝塔实业”;
3.证券代码:无变更,仍为“000595”;
4.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6 年 7 月 2 日
5.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10%”;
6.股票停复牌安排:公司股票自 2026 年 7 月 1 日开市起停牌 1 天,自 7 月 2 日开市起复牌。
二、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均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亿元。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4月 29 日开市起
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股
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三、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1.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标
准无保留意见类型的审计报告。根据利安达出具的利安达审字【2026】第 0091 号《审计报告》,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
、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 7,012.92 万元、8,332.09 万元、-6,983.36 万元,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为 41,366.5
0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7,991.90 万元。
2.公司对照《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自查,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表明公司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 条第一项至
第七项任一情形,亦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其他需要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3.8 条的规定,公司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8 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的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
44)。
四、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核准情况
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
定,公司股票将于 2026 年 7 月 1 日开市起停牌 1 天,并于 2026 年 7 月 2 日开市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复牌,公司证券简称
由“*ST 宝实”变更为“宝塔实业”,证券代码仍为“000595”,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10%”。
五、其他说明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
指定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af60f941-607b-446d-a2c5-2035a309444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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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00:00│*ST宝实(000595):关于对深交所2025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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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宝实(000595):关于对深交所2025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4f784bbb-59b9-46ec-80c1-2413b34e7cb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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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00:00│*ST宝实(000595):2025年年报问询函回复之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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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宝实(000595):2025年年报问询函回复之专项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2c388b76-257c-425b-a215-585bbbd0067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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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7:32│*ST宝实(000595):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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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副总经理刘志方先生和李小军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刘志
方先生、李小军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刘志方先生、李小军先生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其
离任日期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志方先生、李小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刘志方先生、李小军先生的
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
刘志方先生、李小军先生在公司履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治理、规范运作和高质量发展等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
及董事会对刘志方先生、李小军先生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592644c5-3dad-4c01-8e34-051d0a9a2f8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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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8:42│*ST宝实(000595):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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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近日累计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596 万元,占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1.16%,以上补助形式均为现金,均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
司下属子公司已经实际收到前述补助款项。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本
次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合计为 2,596 万元(未经审计)。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公司及子公司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时,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
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
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3.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获得的政府补助,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损益的影响,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结果为准。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上述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损益的影响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政府补助依据文件;
2.收款凭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dafbe1e1-8315-40d0-a24d-0d736ac70d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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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26│*ST宝实(000595):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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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控股股东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7 日对外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的
全资子公司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23),公司控股股东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电投”
)计划自增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股份的数量预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66%(即不超过 7,515,132 股)
,增持金额不低于 2,100 万元人民币,不超过 4,200 万元人民币。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宁夏电投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2,77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4%,增持
金额为 21,009,178.00 元,本次增持计划已完成。
公司于 2026年 5月 22日收到控股股东宁夏电投发来的《关于增持上市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公司控股股东宁夏电
投已完成股份增持计划,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计划情况
(一)增持主体名称: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宁夏电投在本次公告前的 12 个月内披露的增持计划:公司于 2026年 4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国有股权无
偿划转完成过户登记暨控股股东变更的公告》,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宁国运”)将其持有的公司 206,8
96,551 股 A 股流通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8.17%)无偿划转给宁夏电投。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宁夏电投直接持有公司 206,8
96,551 股无限售条件 A 股流通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8.17%),宁国运直接持有公司 127,103,449股无限售条件 A股流通股
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1.16%)。本次无偿划转已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公司控股股东由宁国运变更为宁夏电投。
除前述股权无偿划转事项及本次增持计划外,宁夏电投在本次公告前的 12个月内未披露其他增持计划。
(三)本次增持计划基本情况:宁夏电投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和高质量发展,
进一步提升投资者信心,自本次增持计划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即 2025 年 11月 27日至 2026 年 5 月 26 日),以自有资金或合法
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等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6
6%(即不超过 7,515,132 股),增持金额不低于 2,100 万元人民币,不超过 4,200 万元人民币。本次增持计划不设置增持股票价
格区间,宁夏电投将根据公司股票价值合理判断、二级市场价格波动情况、资本市场整体趋势等因素,择机适时实施增持计划。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11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123)。
(四)宁夏电投在本次公告前的 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本次增持计划完成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夏电投自 2025年 11月 27日至 2026年 5 月 22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2,770,000
股 , 占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0.24% , 增 持 金 额 为21,009,178.00 元,本次增持计划已完成。
本次权益变动后,宁夏电投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336,794,75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58%。增持前后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
宁夏电投及其一致 增持前持有公司股份 增持后持有公司股份
行动人 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 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
宁夏电投 206,896,551 18.17% 209,666,551 18.41%
宁国运 127,103,449 11.16% 127,103,449 11.16%
宁夏电投热力有限 24,758 0.002% 24,758 0.002%
公司
合计 334,024,758 29.33% 336,794,758 29.58%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不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2.宁夏电投承诺,本次增持完成后 6 个月内不主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短线交易、不在敏感期买卖公司
股份。
3.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行为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四、备查文件
宁夏电投出具的《关于增持上市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911a52af-31af-4824-a44a-a555f0bde8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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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6:03│*ST宝实(000595):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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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 4 月 17 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提交了撤
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向深交所提交的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处于补充材料阶段,能否获得深交所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1.12 条规定,补充材料期间不计入深交所作出有关决定的期限。
公司将根据该申请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
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dc04256b-14aa-48df-af18-de6290cffcb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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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9:04│*ST宝实(000595):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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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宝实(000595):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70037f03-0c2a-4ee0-8dec-78c6d64ee6f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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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9:00│*ST宝实(000595):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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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宝实(000595):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43b976ae-c672-4a3d-9742-122a7cce271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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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7:27│*ST宝实(000595):关于参加宁夏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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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宁夏证监局主办,宁夏上市公
司协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协办的“宁夏辖区上市公司 2025 年年报业绩说明会暨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相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参与本次互动交流:
(一)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s://rs.p5w.net/);
(二)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
(三)下载“全景路演”APP。
二、活动时间:2026 年 5 月 18 日(星期一)14:00-17:00。届时公司高管将在线就公司 2025 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
略、经营状况、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61713970-e0bf-40e5-9c6a-c3a84fdf17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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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ST宝实(000595):重大资产置换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2025年度持续督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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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宝实(000595):重大资产置换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2025年度持续督导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5def2afa-0681-4085-a78a-66e5567411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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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ST宝实(000595):重大资产置换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2025年度持续督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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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宝实(000595):重大资产置换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2025年度持续督导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b92bc5f5-319a-4ee2-bb3a-506bde80f1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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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6:06│*ST宝实(000595):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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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宝实(000595):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73443ddc-5813-4a48-a5f5-1fe4de7cbb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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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2:37│*ST宝实(000595):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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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
2.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公司于 2026年 4月 1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十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3,320,873.64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243,633,186.94 元 , 母 公 司 报 表 期 末 未 分 配 利 润-1,346,947,5
99.64 元。
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
益,公司董事会提出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 2025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具体情况及原因如下: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83,320,873.64 -106,797,780.39 -80,096,325.46
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 -1,243,633,186.94
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1,346,947,599.64
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 0
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 0
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 -34,524,410.74
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 0
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
(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 否
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
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情形
2.公司 2025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合理性说明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鉴于公司 2025年度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不满足现金分红的
条件,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本年度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
增股本。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十次会议;
2.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2ea30452-2dbc-4fc0-bddf-2be1657108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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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2:37│*ST宝实(000595):2026年度投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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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 月 16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6 年度投资计划》。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6年投资计划概述
为了强化投资经营管理,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健康、快速发展。依据国家及自治区的产业规划,遵循公司的战略决策
及发展规划,充分对经营环境进行分析判断,结合2026 年主要经营任务和目标,公司拟定了 2026 年投资计划,其中:固定资产类
计划总投资 174,650.00 万元,股权计划投资16,420.00 万元,投资所需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及金融机构融资。具体详见下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性质 项目总投资 2026 年计划 2026 年计划
(万元) 固投金额(万元) 股权投资(万元
1 宁国运盐池高沙窝 92万千 续建 260,000.00 23,368.00 /
瓦光伏复合项目
2 宁国运灵武 100 万千瓦光伏 续建 250,000.00 41,924.00 /
复合项目
3 青龙山 200MW/400MWh新 续建 14,690.00 734.50 /
能源共享储能电站示范项目
二期 100MW/200MWh 工程
4 宁国运盐池高沙窝 续建 39,040.00 35,100.00 3,100.00
320MW/640MWh储能电站
项目
5 宁国运灵武马家滩 续建 33,229.19 24,888.00 1,540.00
240MW/480MWh储能电站
项目
6 宁夏电投中卫迎水桥 350 续建 123,595.52 26,661.00 8,383.00
兆瓦风光同场项目
7 宁国运中卫迎水桥 续建 14,232.48 12,097.00 3,397.00
80MW/160MWh储能电站
项目
8 宁国运盐池高沙窝长关 新建 13,800.00 3,700.00 /
330kV 变电站分布式调相机
建设项目
9 宁国运灵武马家滩 330kV变 新建 13,800.00 3,700.00 /
电站分布式调相机建设项目
10 宁国运盐池区域中心集控 新建 550.00 522.50 /
子站项目
11 太阳山区域 7项技改项目 技改 965.00 965.00 /
12 机电与电磁暂态建模项目 技改 990.00 990.00 /
合计 174,650.00 16,420.00
二、投资主体情况
本计划投资及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59ef7beb-73a8-4d63-8c72-5a11702123f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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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2:37│*ST宝实(000595):上市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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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宝实(000595):上市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543a2800-bd3e-499d-9ef4-5f2683b78b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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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2:37│*ST宝实(000595):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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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 4月 1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十届董
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
下:
一、财务状况
(一)资产状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资产总计 1,030,549.70万元,较年初 570,387.72 万元,增加 460,161.98 万元,增幅8
0.68%。主要资产项目如下:
1.货币资金 130,882.84 万元,较年初 50,813.40 万元增加80,069.44 万元,增幅 157.58%,主要是重组完成吸收合并新能源
公司取得的项目建设资金增加所致。
2.应收票据 0 万元,年初 4,084.11 万元,降幅 100%,系轴承业务置出所致。
3.应收账款 49,747.07 万元,较年初 72,687.39 万元减少22,940.32 万元,降幅 31.56%,主要是轴承业务置出及新能源补贴
回款增加所致。
4.应收款项融资 360.36 万元,较年初 777.23 万元减少416.87 万元,降幅 53.64%,主要是轴承业务置出所致。
5.预付款项 665.63 万元,较年初 1,423.09 万元减少 757.46万元,降幅 53.23%,主要是轴承业务置出所致。
6.其他应收款 1,589.17 万元,较年初 269.45 万元增加1,319.72 万元,增幅 489.78%,主要是轴承业务置出影响材料、设备
及加工费的预付款项减少所致。
7.存货 3,020.78万元,较年初 17,560.39万元减少 14,539.61万元,降幅 82.80%,主要是轴承业务置出存货减少所致。
8.合同资产 3,438.3万元,较年初 3,863.87万元减少 425.57万元,降幅 11.01%。
9.持有待售资产 0 万元,年初 9,237.48 万元,系轴承业务置出所致,重组前公司以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处置了老厂区土地使
用权及地上建筑物。
10.其他流动资产 55,616.66 万元,较年初 16,618.54 万元增加 38,998.12 万元,增幅 234.67%,主要是新能源项目建设待抵
扣进项税增加所致。
11.固定资产 685,455.36 万元,较年初 283,323.65 万元增加 402,131.71 万元,增幅 141.93%,主要是新能源项目建设投产
转固所致。
12.在建工程 13,238.57 万元,较年初 16,983.54 万元减少3,744.97 万元,降幅 22.05%,主要是新能源项目建设投产转固及
高端轴承产业化基地升级改造建设项目置出所致。
13.无形资产 3,123.35 万元,较年初 9,129.81 万元减少6,006.46 万元,降幅 65.79%,主要是轴承业务置出所致。
14.商誉 0 万元,年初 1,076.86 万元,为计提桂林海威商誉减值所致。
(二)负债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负债总计 921,534.11万元,较年初 426,711.99 万元增加 494,822.12 万元,增幅115.9
6%。主要负债项目如下:
1.短期借款 238,896.02 万元,较年初 50,485.34 万元增加188,410.68 万元,增幅 373.2%,主要是本年多个新能源项目建设
,资产规模增长带动借款需求增加所致。
2.应付账款 101,378.53 万元,较年初 32,121.77 万元增加69,256.76 万元,增幅 215.61%,主要是新能源项目建设投产增加
应付账款所致。
3.合同负债 264.79 万元,较年初 180.05 万元增加 84.74万元,增幅 47.06%。
4.应付职工薪酬 1,096.15 万元,较年初 3,071.37 万元减少1,975.22 万元,降幅 64.31%,主要是轴承业务置出所致。
5.应交税费 1,477.77 万元,较年初 1,766.50 万元减少288.73 万元,降幅 16.34%,主要是企业所得税减少所致。
6.其他应付款 67,033.18 万元,较年初 14,617.42 万元增加52,415.76 万元,增幅 358.58%,主要是新增支付重组对价及关联
方借款所致。
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7,402.70 万元,较年初27,682.33 万元增加 9,720.37 万元,增幅 35.11%,主要是一年内到期的
租赁负债增加所致。
8.其他流动负债 34.42 万元,较年初 27,973.41 万元减少27,938.99 万元,降幅 99.88%,主要是应付其他款项减少所致。9.
长期借款 367,388.61 万元,较年初 220,102.88 万元增加147,285.73 万元,增幅 66.92%,主要是本年新建多个新能源项目固定资
产借款增加所致。
10.长期应付款 86,221.72 万元,较年初 22,156.82 万元增加 64,064.90 万元,增幅 289.14%,主要是本年所取得的新能源项
目政府专项债及其利息所致。
(三)所有者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109,015.59 万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47,991.90 万元,较年初 106,118.64 万元减少58,126.
74 万元,减幅 54.78%。主要项目如下:
1.股本 113,865.64 万元,本年无变化。
2.资本公积 56,652.58 万元,较年初 129,766.51 万元减少73,113.93 万元,主要是本年发生重大资产重组追溯调整期初所致
。
3.未分配利润-124,363.32 万元,较年初-139,464.10 万元增加 15,100.78 万元,主要是本年盈利所致。
二、经营情况
1.2025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66,544.98 万元,较上年62,792.24 万元增加 3,752.74 万元,同比增幅 5.98%,主要是资产
重组后主营业务改变所致。
2.营业总成本 70,065.89 万元,较上年 67,077.74 万元增加2,988.15 万元,同比增幅 4.45%。主要项目如下:
(1)营业成本 49,087.54 万元,较上年 47,301.86 万元增加 1,785.68 万元,同比增幅 3.78%,主要是资产重组后主营业务
改变所致。
(2)税金及附加 2,122.55 万元,较上年 920.83 万元增加1,201.72 万元,同比增幅 130.50%,主要是新能源项目建成投产土
地使用税增加所致。
(3)销售费用 629.61 万元,较上年 1,521.57 万元减少891.96 万元,同比降幅 58.62%,主要是轴承业务置出所致。(4)管
理费用 4,678.47 万元,较上年 7,004.31 万元减少2,325.84 万元,同比降幅 33.21%,主要是重大资产重组中介机构费、厂区搬迁
及辞退福利费同比减少所致。
(5)研发费用 286.25万元,较上年 767.98万元减少 481.73万元,同比降幅 62.73%,主要是轴承业务置出所致。
(6)财务费用 13,261.48 万元,较上年 9,561.19 万元增加3,700.29 万元,同比增幅 38.70%,主要是新能源项目投产新增借
款利息增加所致。
(7)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合计为-1,835.78万元,较上年-7,847.90 万元减少 6,012.12 万元,同比降幅 76.61%,主
要是轴承业务置出存货及桂林海威商誉减值减少所致。
3.营业外收入及其他收益合计 1,744.49 万元,较上年2,741.56 万元减少 997.07 万元,同比降幅 36.37%,主要是政府补助减
少所致。
4.营业外支出 212.79万元,较上年 384.21万元减少 171.42万元,同比降幅 44.62%,主要是轴承业务置出产品质量赔付减少所
致。
5.净利润 6,355.81 万元,较上年-10,613.12 万元增加16,968.93 万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332.09万元。
三、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
2025 年度基本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0.06 元/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47,991.90 万元,每股净资产 0.42 元。
四、资产负债率
资产负债率为 89.42%,较年初 74.81%,增加 14.61 个百分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270cb026-b95d-4c1e-8acf-6adfed8db0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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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2:37│*ST宝实(000595):2026年度融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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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 月 16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6 年度融资计划》。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融资主体范围
2026 年度融资计划适用于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二、融资对象
拟融资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城
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
三、融资用途
主要用途为项目投资建设、偿还或接续到期债务、补充流动资金、日常经营活动及支付重组交易对价等。
四、融资和担保方式
根据市场情况选择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借款、可续期贷款、融资租赁、专项债、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保理、保函、信用
证及其他贸易融资和票据融资等;融资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金额、期限、利率等根据融资实施时
市场情况确定。
五、融资计划额度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2026 年公司及子公司年度融资计划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8 亿元。其中:向金融机构(含融
资租赁公司)申请办理融资计划不超过 65 亿元,融资金额、期限及利率最终以金融机构(含融资租赁公司)审批为准。向关联方宁
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宁国运”)及其子公司非金融机构申请借款不超过 3 亿元,借款金额、期限、利率
及担保方式以实际签订协议为准。
上述融资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全年融资业务开展在上述融资总额内,以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
资为准,最终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实际经营需求情况决定。
为更好地把握融资时机、提高融资效率,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在年度融资计划额度内,根据资
金实际需求及市场状况,决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单笔融资业务的额度、定价、模式、增信、担保及金融机构的选择等事项。同时,对
融资方式及其不同种类的融资金额可做适度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决定融资方式、资金用途、时间、期限、利率、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
构的选聘以及相关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的签署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f943144d-ce6e-4d5c-b186-741dcbeb12f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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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2:37│*ST宝实(000595):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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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 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 2025年度预计存在可能发
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内部制度规定,为真实、公允的反映公司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
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对合并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拟对可能发
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金额
经对 2025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存货、商誉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2025年度拟计提
各项减值损失为 18,357,780.76元,具体明细如下表:
减值名称 本年度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单位:元)
坏账准备 7,559,651.16
其中: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1,456,668.33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5,079,840.71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1,023,142.12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177,320.30
存货跌价准备 206,896.10
商誉减值准备 10,768,553.80
合计 18,357,780.76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 2025年 1月 1日至 2025年 12月 31日。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利安达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
(一)金融资产减值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需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
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此外,
对合同资产也按照本部分所述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和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上述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一般方法或简化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
用减值损失。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
,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一般方法是指,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
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
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未来 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公司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
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选择
按照未来 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2025 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7,559,651.16元,转回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177,
320.30元,其中重组前 2025年 1-6月轴承业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7,087,674.45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号—存货》的相关规定,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将存货分为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以及发出商品等明
细项目评估进行减值测试,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进行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存货跌价准
备的具体金额,按照公司聘请的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重大资产置换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置
出资产项目》的资产评估报告(中和评报字(2025)第 YCV1082号)确定,2025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06,896.10元,其全部为
重组前 2025年 1-6月轴承业务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三)商誉减值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公司期末对商誉相关的各项资产组进行了减值测试,首先将商誉及归属
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包括在内,调整各项资产组的账面价值,然后将调整后的各项资产组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以确
定各项资产组(包括商誉)是否发生了减值。
公司聘请评估机构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了商誉的可收回金额,出具了《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
所涉及的桂林海威船舶电器有限公司资产组可收回金额项目》的资产评估报告(中和评报字(2026)第 YCV1012号),并确定本期计
提的商誉减值的金额为 10,768,553.80 元。商誉减值测试的资产组构成情况:桂林海威船舶电器限公司(以下简称“桂林海威”)
于评估基准日的评估范围,是包含商誉的资产组,具体为桂林海威主营业务经营性有形资产、无形资产、使用权资产及商誉(不包含
营运资本及非经营性资产)。
(四)长期股权投资减值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准确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本着谨慎原则,公司结
合所属子公司桂林海威的经营现状和资产状况等因素,经 过 减 值 测 试 和 判 断 , 公 司 对 桂 林 海 威 投 资 成 本 为322
,500,000.00 元,可收回金额为 80,583,765.72 元,据此对桂林 海 威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 减 值 金
额 为241,916,234.28 元,减少母公司利润总额 241,916,234.28 元,对合并财务报表没有影响。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18,357,780.76元,将减少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18,091,429.49元。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的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后能公允的反映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
,更具合理性。
五、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acd8c9e7-9061-473c-b74a-e92a55d1bdb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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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2:37│*ST宝实(000595):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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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利安达审字【2026】第0091 号《审计报告》,2025 年度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3,32
0,873.64 元,期末未分配利润-1,243,633,186.94 元,实收股本 1,138,656,366 股,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
之一。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亏损的主要原因
2025 年度,公司实现扭亏为盈,但由于以前年度公司存在连续亏损情况,导致公司未弥补亏损累计金额较大,截至2025 年末,
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仍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三、应对措施
2026 年是“十五五”规划全面启航的开局之年,也是公司在变革中开创新局的关键之年。公司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坚持资本运作与产业经营双轮驱动,统筹稳增长、促改革、谋创新、防风险,奋力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一
是以精细管理为抓手,全力降本增效,把成本管控锻造为企业生命线。深化全链条精益管理,严控各项费用支出,深挖内部降潜空间
,以成本管控筑牢盈利根基,提升经营质量与抗风险能力;二是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加快数字化转型,在动能转换中塑造核心竞争力
。纵深推进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推动管理、技术、机制全面创新,加速数字化、智能化升级,培育新质生产力,构建差异化竞争优势
;三是以组织人才为支撑,优化效能体系,在人才强企中积蓄长远发展后劲。持续优化组织架构与管控模式,健全选人用人与激励约
束机制,打造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为长远发展提供坚实人才保障。四是以安全绿色为底线,夯实生产根基,在稳进提质中筑牢发
展基本盘。严守安全生产红线,践行绿色低碳发展,强化风光储一体化运营,稳定电力保供与效益输出,夯实高质量发展硬支撑;五
是以资本运作为纽带,强化价值管理,在产融结合中拓宽发展新路径。充分发挥上市公司平台功能,科学统筹市值管理与融资安排等
工作,推动产业与资本深度融合,持续提升全体股东回报;六是以风控合规为保障,严守风险底线,在化解挑战中确保行稳致远。健
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紧盯电价波动、消纳受限、资金安全等关键领域,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保障企业稳健运营。
四、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40a070c3-4db3-49e4-84b6-fd1d7421d09a.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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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5│新能股份: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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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8-15/12254740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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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ST宝实: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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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5/12251755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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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8│*ST宝实: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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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18/12251235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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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5│*ST宝实: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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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5/12247357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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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ST宝实: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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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9/12246058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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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宝塔实业: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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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246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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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宝塔实业: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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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246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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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宝塔实业: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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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1/12215764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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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6│宝塔实业: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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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16/12208793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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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宝塔实业: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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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19/12196678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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