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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596(古井贡酒)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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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0596 古井贡酒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10 00:00 │古井贡酒(000596):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6-06-26 21:09 │古井贡酒(000596):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6-26 21:09 │古井贡酒(000596):2025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 ├─────────┼──────────────────────────────────────────────┤ │2026-06-26 21:08 │古井贡酒(000596):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 │2026-06-26 21:06 │古井贡酒(000596):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6-05 16:28 │古井贡酒(000596):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6-05 16:27 │古井贡酒(000596):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张彬) │ ├─────────┼──────────────────────────────────────────────┤ │2026-06-05 16:27 │古井贡酒(000596):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罗彪) │ ├─────────┼──────────────────────────────────────────────┤ │2026-06-05 16:27 │古井贡酒(000596):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李静) │ ├─────────┼──────────────────────────────────────────────┤ │2026-06-05 16:27 │古井贡酒(000596):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 └─────────┴──────────────────────────────────────────────┘ ─────────┬──────────────────────────────────────────────── 2026-07-10 00:00│古井贡酒(000596):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6月26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具体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28,600,000股(其中A股总股本408,600,000股,B股总股本12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10股派现金34.0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1,797,240,000.00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自分配方案披露日至本次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再融资新 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28,6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4.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扣税后,A股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30.600000元;A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 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34.00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 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注】;A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B股非居民企业、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 扣税后每10股派现金30.600000元,持有无限售流通股的境内(外)个人股东的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34.00 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6.800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3.4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特别说明:由于本公司为中外合资企业,境外个人股东可暂免缴纳红利所得税。 向B股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B股股息折算汇率由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规定(如果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未作出规定,将按 照股东会决议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即2026年6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港币的中间价(港币:人民币=1:0.8692)折合港 币兑付,未来代扣B股个人股东需补缴的税款参照前述汇率折算。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分红派息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7月1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7月17日。 本次分红派息B股最后交易日为:2026年7月1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7月17日,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7月2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止2026年7月1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A股股东;截止2026年7月21日(最后交易日为2026年7月1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 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B股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7月1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B股股东的现金红利于2026年7月2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如果B股股东于2026年7月21日办理 股份转托管的,其现金红利仍在原托管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处领取。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754 安徽古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7月6日至登记日:2026年7月16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其他事项说明 B股股东中如果存在不属于境内个人股东或非居民企业但所持红利被扣所得税的情况,请于2026年8月30日前(含当日)与公司联 系,并提供相关材料以便进行甄别,确认情况属实后公司将协助返还所扣税款。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安徽省亳州市古井镇公司总部 咨询联系人:蒋召敏 咨询电话:0558-5710057 传真电话:0558-5710099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0/65b5f21c-f9c2-4bdf-b113-4c547acec191.PDF ─────────┬──────────────────────────────────────────────── 2026-06-26 21:09│古井贡酒(000596):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古井贡酒(000596):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2a580cde-dc05-429e-8b40-7e40f2633efd.PDF ─────────┬──────────────────────────────────────────────── 2026-06-26 21:09│古井贡酒(000596):2025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 古井贡酒(000596):2025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9c20af18-db01-4444-b068-e04ce029a12e.PDF ─────────┬──────────────────────────────────────────────── 2026-06-26 21:08│古井贡酒(000596):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近日,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工会第十二届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陈森林先生(简历见附件)为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与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其任期自本 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完成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 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1b88c9f8-96f1-451e-bcb7-64fb4f3877c1.PDF ─────────┬──────────────────────────────────────────────── 2026-06-26 21:06│古井贡酒(000596):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6年 6月 26日下午三点三十分在古井贡酒年 份原浆主题酒店第三会议室召开。应出席董事 9名,现场出席 9名。会议由董事梁金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梁金辉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过讨论,与会董事一致同意选举梁金辉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与 ESG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各专门委 员会人员组成如下,任期至本届董事会期满之日止。 选举梁金辉先生、李静女士、张彬先生、罗彪先生、李培辉先生为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其中梁金辉先生为主任委员 (召集人)。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选举梁金辉先生、李静女士、张彬先生、罗彪先生、周庆伍先生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张彬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选举李静女士、张彬先生、罗彪先生、周庆伍先生、闫立军先生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罗彪先生为主任委员(召 集人)。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选举李静女士、张彬先生、罗彪先生、李培辉先生、陈森林先生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李静女士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梁金辉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周庆伍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梁金辉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朱家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朱家峰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的要求, 在过渡期内尽快解决董事会秘书兼职问题,调整至符合规则规定。 朱家峰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58-5712231 传真:0558-5710099 电子邮箱:gjzqb@gujing.com.cn 通讯地址:安徽省亳州市古井镇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周庆伍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闫立军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张立宏先生、许鹏先 生、康磊先生、高家坤先生、李安军先生、朱向红先生、朱家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朱家峰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与提名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a80e695c-9d24-4b16-82f5-5634faf8b4d7.PDF ─────────┬──────────────────────────────────────────────── 2026-06-05 16:28│古井贡酒(000596):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本次股东会为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 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日期与时间:2026年 6月 26日上午 9:30; 2.网络投票日期与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26 日 9:15-9:25,9:30-11: 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6月 26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 (六)股权登记日:2026年 6月 17日。 B股股东应在 2026年 6月 17日(即 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年 6月 1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公司总部古井贡酒年份原浆主题酒店会议中心。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2.00 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3.00 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5.00 关于聘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6.00 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 7.00 关于制定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8.00 关于修订公司累积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 9.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0.00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1.00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2.00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和2026 √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13.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5)人 13.01 选举梁金辉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3.02 选举李培辉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3.03 选举周庆伍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3.04 选举闫立军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3.05 选举许鹏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4.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3)人 14.01 选举李静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4.02 选举张彬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4.03 选举罗彪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香港《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三)其他说明 1.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2.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高管以外的其他股东)进行单 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6年6月24日上午9:00-下午5:00。 (二)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三)登记方式:股东可以到会议现场登记,也可以书面通讯及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股东登记需提交的文件要求: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证券账户 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 人还须持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信函或电子邮件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电子邮件登记请发送电 子邮件后电话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出席会议的股东需在股东会通知规定时间内,根据上述信息,通过链接(https://bm.p5w.net/questionnaire/detail/1846)或 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报名登记。公司将根据填报信息校验参会信息,报名成功的股东将收到参会提示短信。 (四)会议联系方式 地 址:安徽省亳州市古井镇 邮政编码:236820 联系电话:0558-5710057 传真号码:0558-5710099 电子邮件:gjzqb@gujing.com.cn (五)会议费用:现场参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 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5.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e32035f4-3c1a-4aec-9a00-39b85d52f279.PDF ─────────┬──────────────────────────────────────────────── 2026-06-05 16:27│古井贡酒(000596):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张彬) ─────────┴──────────────────────────────────────────────── 声明人张彬作为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 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 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 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为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承诺:将积极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 承诺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 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 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 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 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 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 履职。 声明人(签署):张彬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b319405e-1f49-4644-9266-ce62e05324f7.PDF ─────────┬──────────────────────────────────────────────── 2026-06-05 16:27│古井贡酒(000596):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罗彪) ─────────┴──────────────────────────────────────────────── 声明人罗彪作为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 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 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 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 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 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 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 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 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 履职。 声明人(签署):罗彪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11a2fbac-6352-4022-9592-35cd6df38357.PDF ─────────┬──────────────────────────────────────────────── 2026-06-05 16:27│古井贡酒(000596):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李静) ─────────┴──────────────────────────────────────────────── 提名人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李静为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 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 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 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 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 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 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 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 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 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 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 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 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 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 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 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盖章):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日期:2026 年 6 月 5 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09b2d050-3ef9-468a-b021-ca77754959e9.PDF ─────────┬──────────────────────────────────────────────── 2026-06-05 16:27│古井贡酒(000596):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董事 会换届选举工作。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由 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名(含职工代表董事 1名),独立董事 3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梁金辉先生、李培辉先生、周庆伍先生、闫立军先生和许鹏先生 5人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提名李静女士、张彬先生和罗彪先生 3人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本公告附 件)。前述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经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选举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 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李静女士、张彬先生和罗彪先生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按照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 格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前述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超过 6年的情 形,且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均未超过 3家。 拟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人 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也不存在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 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的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 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热线电话及 邮箱,就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反馈意见。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 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9be83647-0acf-4fa5-b846-b6aa122640b8.PDF ─────────┬──────────────────────────────────────────────── 2026-06-05 16:27│古井贡酒(000596):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静) ─────────┴──────────────────────────────────────────────── 声明人李静作为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 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 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 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 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 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 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 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 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 履职。 声明人(签署):李静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d5111284-564c-4921-96f2-0bc9e8d2cdef.PDF ─────────┬──────────────────────────────────────────────── 2026-06-05 16:27│古井贡酒(000596):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罗彪) ─────────┴──────────────────────────────────────────────── 提名人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罗彪为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 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 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 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 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 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 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 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 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 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 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 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 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 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 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 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盖章):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日期:2026 年 6 月 5 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2740b12a-520c-4f61-bdef-8c7a200665d4.PDF ─────────┬──────────────────────────────────────────────── 2026-06-05 16:26│古井贡酒(000596):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 6月 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及电话通 知方式发出,并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于 2026年 6月 5日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了保证生产经营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董事 会进行换届选举。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由 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名(含职工代表董事 1名),独立董事 3名,且独立董事中包括一名会 计专业人士。 经公司董事会推荐,并听取了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意见,现提名梁金辉先生、李培辉先生、周庆伍先生、闫立军先生和许 鹏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提名李静女士、张彬先生和罗彪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以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审议表决。其中涉及独立董事候选人,需待深圳证券交易所资格备案审查无异议后 ,方能提交股东会选举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拟定于 2026 年 6 月26日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 讯网上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b2a75867-0b09-4275-904a-64abf9e158b1.PDF ─────────┬──────────────────────────────────────────────── 2026-06-05 16:22│古井贡酒(000596):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张彬) ─────────┴──────────────────────────────────────────────── 提名人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张彬为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 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 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 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 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 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 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 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 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 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 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 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 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 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 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 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盖章):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日期:2026 年 6 月 5 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f05eb229-f4d2-44d3-8643-c2f2cfb54ced.PDF ─────────┬──────────────────────────────────────────────── 2026-05-08 16:12│古井贡酒(000596):关于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已于 2026年 4月 29日正式披露。为方便广大投资者更深入 全面的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将于 2026 年 5 月 25 日(星期一)下午15:00—16:30 在全景网举办 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 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董事、总经理周庆伍先生,独立董事李静女士,董事、常务副总经理闫立军先生,副总经理朱向红 先生,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朱家峰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会有调整)。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投资者可于 2026年 5月 21日(星期四)17:00 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 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集中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82df69dd-fc90-4b82-88df-31c16255a46b.PDF ─────────┬──────────────────────────────────────────────── 2026-04-28 20:45│古井贡酒(000596):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 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在总额不超过上一年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 45%的范围内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单笔理财期限不超过 12个月,此理财额度可循环使用,每笔产品购买金额和期限将根据闲置资金情况具体 确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理财业务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为充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不超过上一年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45%,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范围:资金主要用于银行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收益凭证、资产管理计划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4.投资期限:本次委托理财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期限内任一时 点投资总额不得超过上述投资额度范围。 二、理财业务资金来源 开展理财业务投资使用的资金仅限于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理财业务负责部门 负责部门:财务管理中心、董事会秘书室。 负责人:公司财务负责人。 四、审批程序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 规定,本次事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理财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已对购买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相关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 与主营业务的发展,将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收益及资金使用效率,不会给公司造成资金压力,符合广大股东的利益。 六、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购买的产品为低风险产品,具有风险可控、资金周转较快的特点,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 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等其他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开展相关理财业务,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业务负责部门事 前做好相关投资产品的分析和研究,定期跟踪并及时预警,严控投资风险。 2.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董事会审批额度内的现金管理相关事宜,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具体操作、 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投向、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或影响正常资金需求的状况,应及时采取相应保全 或赎回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从事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定期向审计 委员会汇报。 4.公司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投资金融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现金管理投资及相关损益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bf34e7d-5dd0-4095-93c6-6525e696f7cd.PDF ─────────┬──────────────────────────────────────────────── 2026-04-28 20:15│古井贡酒(00059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古井贡酒(00059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cfd8cc6-c8ca-4261-a72a-4fbc93da7370.PDF ─────────┬──────────────────────────────────────────────── 2026-04-28 20:15│古井贡酒(00059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古井贡酒(00059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dc811f8-be3a-454f-aca1-9f9b90cd330c.PDF ─────────┬──────────────────────────────────────────────── 2026-04-28 20:15│古井贡酒(000596):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 古井贡酒(000596):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5bc2955-fa85-4362-8e04-24967419adba.PDF ─────────┬──────────────────────────────────────────────── 2026-04-28 20:14│古井贡酒(000596):负债管理制度(2026年4月) ─────────┴──────────────────────────────────────────────── (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五条 公司及子公司要根据自身实际资产负债率水平,综合考虑市场前景、投资支出、利润分配、资金成本、偿债能力、盈利 能力、资产流动性等因素,加强资本结构规划与管理,合理设定资产负债率和资产负债结构,保持财务稳健、有弹性。 第六条 公司及子公司应根据项目建设以及自身发展需要编制融资计划,全面反映企业债务余额、预计融资额度、需偿还的债务 本息及偿债资金来源等重要信息;控制融资成本,做好风险评估,明确资金用途与方向,融资品种要与项目生命周期匹配。 第七条 公司及各子公司应审慎开展债务融资、投资活动、对外担保等业务活动,确保资产负债率保持在合理水平。 第八条 公司财务部门应加强过程监督检查,按管理级次建立融资台账,加强合同管理,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债务风险盘点、 进行跟踪分析。 第四章 资产负债指标约束机制的组织实施 第九条 公司及各子公司是落实资产负债约束机制的第一责任主体,应按照本制度明确企业资产负债率控制目标,强化自我约束 ,有效防范债务风险,确保企业可持续经营。 第十条 对债务风险措施效果不明显、风险持续增加的子公司,公司将组织开展专项审计监督,核实企业财务状况,评估企业风 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对落实本制度和债务风险控制不力、财务状况持续恶化,造成公司重大资产损失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 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按照公司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第五章 负债的日常管理 第十一条 公司及各子公司负责法律风控的部门负责对外负债法律审查及法律风险把控,包括合同审查及相关法律程序办理。 第十二条 董事会秘书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负责就具体负债管理事项提请董事会、 股东会履行必要的审批及披露程序。 第十三条 其他各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协助公司负债的日常管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五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0bf3ee5-1c6a-4723-982d-389c70e8ddd6.PDF ─────────┬──────────────────────────────────────────────── 2026-04-28 20:14│古井贡酒(000596):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6年4月) ─────────┴──────────────────────────────────────────────── (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 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 员。 第四条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追 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原则。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室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有关的资料,按制度规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逐级上 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第二章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一)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 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年报 信息披露指引、准则、通知等要求,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违反《公司章程》《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及公司其他内部控制制度,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 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未按照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规程办事且造成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不及时沟通、汇报造成重大失误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六)其他个人原因造成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七)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重大差错的情形。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理。 (一)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影响较大且事故原因确系个人主观因素所致的; (二)打击、报复、陷害调查人或干扰、阻挠责任追究调查的; (三)不执行董事会依法作出的处理决定的; (四)董事会认为其它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理的情形的。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 (一)有效阻止不良后果发生的; (二)主动纠正和挽回全部或者大部分损失的; (三)确因意外和不可抗力等非主观因素造成的; (四)董事会认为其他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理的情形的。第九条 在对责任人作出处理前,应当听取责任人的意见,保障 其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第三章 追究责任的形式及种类 第十条 追究责任的形式: (一)责令改正并作检讨; (二)通报批评; (三)调离岗位、停职、降职、撤职; (四)赔偿损失; (五)解除劳动合同; (六)情节严重涉及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负责人出现责任追究的范围事件时,公司在进行上述处罚的同时可附带经济处罚, 处罚金额由董事会视事件情节进行具体确定。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季度报告、半年报的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参照本制度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与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e472e20-f8ae-45e0-b5b8-bd9012abf361.PDF ─────────┬──────────────────────────────────────────────── 2026-04-28 20:14│古井贡酒(000596):内部控制制度(2026年4月) ─────────┴──────────────────────────────────────────────── 古井贡酒(000596):内部控制制度(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6170dec-895a-4d52-84c2-87d01f621983.PDF ─────────┬──────────────────────────────────────────────── 2026-04-28 20:14│古井贡酒(000596):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2026年4月) ─────────┴──────────────────────────────────────────────── (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公司外部信息 报送和使用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和《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影响的、准备公开但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定期报告、临时公告、财务快报、需披露的重大事项等所涉及的信息。尚未公开是指公司尚未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信息 披露刊物或网站上正式公开。 第二章 外部信息报送细则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内控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和披 露流程。 第五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在定期报告编制、公司重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定期报告、临时 报告公布前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途径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泄漏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业绩座谈会、分析师会议、 接受投资者调研座谈等方式。 第六条 对于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年度统计报表等报送要求,公司应拒绝报送。 第七条 公司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应当报送的,需要将报送的外部单位相关人员及其关联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及由其控制 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内幕知情人登记在案备查。公司相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外报送信息前,应由经办人员填写对外信息 报送说明,经部门领导、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并由董事会秘书报董事长批准后方可对外报送。 第八条 公司应将报送的相关信息作为内幕信息,并同外部单位签订保密协议,督促外部单位相关人员履行保密义务。 第九条 外部单位或个人不得泄漏依据法律法规报送的本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得利用所获取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买卖本公司证 券或建议他人买卖本公司证券。 第十条 外部单位或个人及其工作人员因保密不当致使前述重大信息被泄露,应立即通知公司,公司应在第一时间向深圳证券交 易所报告并公告。 第十一条 外部单位或个人在相关文件中不得使用公司报送的未公开重大信息,公司已披露该信息时除外。 第十二条 外部单位或个人本人应该严守上述条款,如违反本制度及相关规定使用本公司报送信息,致使公司遭受经济损失的, 本公司将依法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如利用所获取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买卖公司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证券的,本公司将依法收回其 所得的收益;如涉嫌犯罪的,本公司应当依法将案件移送证券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第十四条 本制度未做规定的,适用《公司章程》和《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董事会有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解释和修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df25ae9-0bf3-496e-a811-a82371382a6f.PDF ─────────┬──────────────────────────────────────────────── 2026-04-28 20:14│古井贡酒(000596):董事会议事规则(2026年4月) ─────────┴──────────────────────────────────────────────── 古井贡酒(000596):董事会议事规则(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73fbf42-dc2e-4463-9128-65bef2943f9b.PDF ─────────┬──────────────────────────────────────────────── 2026-04-28 20:14│古井贡酒(000596):公司章程(2026年4月) ─────────┴──────────────────────────────────────────────── 古井贡酒(000596):公司章程(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9937046-1001-4aba-87b7-3b147973f2d3.PDF ─────────┬──────────────────────────────────────────────── 2026-04-28 20:14│古井贡酒(00059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6年4月) ─────────┴──────────────────────────────────────────────── (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的稳定性与连 续性,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安徽 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任、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类型与离职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包含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职、退休、被解除职务以及其他导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 际离职等情形。 第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股东会、董事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之日自动离职。 第五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前提出辞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任应当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辞任的,自公 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任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 第六条 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公司章 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职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缺担任召集人的会计专业人士; (三)独立董事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独立 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第七条 董事提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 60 日内完成补选,确保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第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形的,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立即停止履职并由公司按相应规定解除 其职务: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第九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形的,公司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 30 日内解除其职务,深圳证券交易所 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尚未届满; (二)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 相关董事应当停止履职但未停止履职或应被解除职务但仍未解除,参加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并投票的,其投票无效且不计入出席人数。 第十一条 股东会可以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董事会可以决议解任高级管理人员,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 无正当理由在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的,董事可以要求公司予以赔偿。 第三章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与义务 第十二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任生效或者任期届满或者被解任的,应向董事会办妥所有移交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应向董事会 移交其任职期间取得的涉及公司的全部文件、印章、数据资产、未了结事务清单及其他公司要求移交的文件。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应基于诚信原则、以确保公司运营不受影响为前提,完成工作交接。 第十三条 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及其他未尽事宜,公司有权要求其制定书面履行方案及承诺 ;如其未按前述承诺及方案履行的,公司有权要求其赔偿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第十四条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原职务影响干扰公司正常经营,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其对公司和股东负有的义 务在其辞职报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间内,以及任期结束后的合理期间内并不当然解除,在本制度规定的合理期限内仍然有 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因执行职务而应承担的责任,不因离任而免除或者终止。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辞任生效或者任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应继续履行忠实义务,未经公司股东会同意:不得与本公司订立合 同或者进行交易,不得为自己或他人谋取本应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否则,所得的收益归 公司所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任或任期届满后,其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其任职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 息,且不得利用掌握的公司核心技术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近业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视 事件发生与离任之间时间的长短,以及与公司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结束而定。 第十五条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全力配合公司对履职期间重大事项的后续核查,不得拒绝提供必要文件及说明。 第十六条 任职尚未结束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若擅自离职导致公司遭受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违反《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制度的相关规定,给公 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涉及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章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管理 第十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熟知《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 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交易。 第二十条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变动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通过集中竞价、 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相关法律法 规对公司股份的转让限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一条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持有股份比例、持有期限、变动方式、变动数量、变动价格等作出承诺的,应严格履行 承诺。 第二十二条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变动情况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监督,如有需要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所用词语,除非文义另有要求,其释义与《公司章程》所用词语释义相同。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公司章程》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监 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一致时,按照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公司章程》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改。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e6231ed-ab99-49df-bf83-245dc373965d.PDF ─────────┬──────────────────────────────────────────────── 2026-04-28 20:14│古井贡酒(000596):2025年度独董述职报告(李静) ─────────┴──────────────────────────────────────────────── 本人作为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积 极履职,恪尽职守,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 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1.个人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李静,女,1968年生,硕士学历,高级会计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金信诺(300252)、舜禹股份(301519)独立董事。曾 任职北京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副经理、审计中心主任、审计与内控部经理、结算中心主任。 2.独立性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 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2025年度履职情况 1.2025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和专门委员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 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四次会议,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姓名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李静 4 1 3 0 0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董事会审议的议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本人对公司董事会提 出的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后,对全部议案投“同意票”,不存在“反对票”、“弃权票”事项。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召集并组织了三次股东会会议。 2025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出席股东会情况如下: 姓名 任期内召开 实际参加 李静 3 3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严格按 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4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1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次战略与 ESG委员会、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 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与 ESG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按照 规定参加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与 ESG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历次会议,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切实履行了专业委员会职责。 (3)出席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两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成员,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按照 规定参加会议,对公司的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成员的职责。 2.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内部审计部门的 审计工作、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充 分沟通,并对关键审计事项与注册会计师、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有效的探讨和交流,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我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制度的规定,充分、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法律状况、 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情况,了解日常经营活动中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并以电话、邮件等多种形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以及其他重要岗位人员保持着密切的沟通和联系; (2)报告期内,我充分行使了独立董事的应有职权,对每次提交董事会会议、股东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 核,并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在日常的董事会会议事务中,我主动了解、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 公司董事会也能认真听取和重视独立董事提出的意见,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保证 2025年度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公正、公平,促进公司与投资者的良好沟通,保 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4)我认真学习与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加深对涉及公司治理和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政策的认识和理解,切实提 高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 4.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本人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公司开展现场工作。工作 方式主要有:现场参加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股东会;与公司经理层成员座谈;与会计师及内控审计机 构沟通公司情况;实地考察调研公司南京市场运营情况、明光酒业厂区生产经营情况,与经销商沟通了解当地市场建设和品牌运作。 2025年度,本人现场工作时间为 21天。通过现场工作,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智能园建设进程、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制订及执行等情 况,督促董事会决议执行,掌握财务管理、对外担保及关联交易等相关情况。同时,积极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有 效地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责。 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和支持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 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编制了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 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 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2.续聘公司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公司于 2025年 4月 25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5年 5月 29日召开了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鉴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 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本人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 3.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5年 4月 25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作为 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之前审阅了上述议案内容,经核查,以上议案符合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发展需要,交易价格 均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同时,本人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市场行为,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关联 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平、合理,该类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无影响,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信息披露遵守“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则,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人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发生 的重大事项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定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依据行业、地区、市场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薪酬水平合理,本人对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支付情况进行了考核,考核结果符合公司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事项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未发生对董事会议案提出异议的情况;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解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能够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独立履行职责,认真 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着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勤勉尽职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2026年,本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对独立董事的要求,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尽职 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李静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53c8c32-a15c-4e39-8cf3-491076d62d8b.PDF ─────────┬──────────────────────────────────────────────── 2026-04-28 20:14│古井贡酒(000596):内部审计工作制度(2026年4月) ─────────┴──────────────────────────────────────────────── (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以及国家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安 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及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对公司及所属单位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 和建议,以促进单位完善治理、实现目标的活动。 第三条 内部审计的对象包括公司本部各部门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第四条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内部审计职业规范,忠于职守,做 到独立、客观、公正、保密。 第五条 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不得参与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履行审计职责的工作。 第六条 除涉密事项外,经公司批准,内部审计机构可以根据内部审计工作需要向社会购买审计服务,并对采用的审计结果负责 。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七条 公司设立专职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在公司党委、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向党委、董事会负责 。 第八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审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公司应当严格内部审计人员录用标准,并支持和保障内部审计 机构通过多种途径开展继续教育,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职业胜任能力。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应当具备审计、会计、经济、法律或者管理等工作背景。 第九条 内部审计机构工作人员的配备按照公司规定执行。 第十条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依法依规独立履行职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 第十一条 内部审计机构履行内部审计职责所需经费,列入公司预算。 第十二条 对忠于职守、坚持原则、认真履职、成绩显著的内部审计人员,由所在单位予以表彰。 第三章 内部审计职责、权限和程序 第十三条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公司的要求,履行下列职责: (一)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进行审计; (二)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发展规划、战略决策、重大措施以及年度业务计划执 行情况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及所反映的财务 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安全管理和环境保护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六)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涉外经济活动进行审计; (七)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 (八)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和 风险管理情况进行审计; (九)对内部管理的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 (十)协助督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十一)协助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确定反舞弊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主要内容,并在内部审计过程中合理关注和检查可能存 在的舞弊行为,发现公司相关重大问题或线索的,应当立即向审计委员会直接报告; (十二)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十三)积极配合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单位进行沟通,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作。 (十四)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由内部审计机构负责。 (十五)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公司要求办理的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 内部审计机构履行内部审计职责享有下列权限: (一)要求被审计单位按时报送发展规划、战略决策、重大措施、内部控制、风险管理、财务收支等有关资料(含相关电子数据 ,下同),以及必要的计算机技术文档; (二)参加公司有关会议;在审计期间可临时列席被审计单位与审计内容相关的各类会议; (三)对所在单位出台的各类规章制度及执行情况进行评审; (四)检查有关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的资料、文件和现场勘察实物; (五)检查有关计算机系统及其电子数据和资料; (六)就审计事项中的有关问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开展调查和询问,取得相关证明材料; (七)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法违规、严重损失浪费行为及时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经同意作出临时制止决定; (八)对可能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与经济活动有关的资料,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有 权予以暂时封存; (九)提出纠正、处理违法违规行为的意见和改进管理、提高绩效的建议; (十)对违法违规和造成损失浪费的被审计单位和人员,给予通报批评或者提出追究责任的建议; (十一)对严格遵守财经法规、经济效益显著、贡献突出的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可以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提出表彰建议。 第十五条 审计部门的审计报告(专项调查、与纪检监察等相关的除外)上报前应与被审单位充分沟通;对于存在较大分歧的审 计结论,审计部门应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复核。 第十六条 内部审计的实施程序,应当依照内部审计职业规范和本公司的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七条 内部审计机构对本单位内部管理的领导人员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时,可以参照国家有关经济责任审计的规定执行。 第四章 内部审计结果运用 第十八条 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被审计单位应当按照审计意见及时 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书面报送内部审计机构。 第十九条 公司对内部审计发现的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应当及时分析研究,制定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内部 控制措施。 第二十条 内部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干部和相关决策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一条 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应当按照管辖权限依法依规及时移送纪检监察部门。 第五章 责任追究 第二十二条 审计发现重大违规违纪违法、失职渎职情形或者因内部控制程序存在重大缺陷造成不良后果的,应当报请公司按有 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 被审计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内部审计机构提请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 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一)拒绝接受或者不配合内部审计工作的; (二)拒绝、拖延提供与内部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或者提供资料不真实、不完整的; (三)拒不纠正审计发现问题的; (四)整改不力、屡审屡犯的; (五)违反国家规定或者本单位内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条 内部审计机构或内部审计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理;涉 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有关法律法规、本规定和内部审计职业规范实施审计导致应当发现的问题未被发现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审计范围实际 受到限制的除外); (二)隐瞒审计查出的问题或者提供虚假审计报告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商业秘密的; (四)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 (五)违反国家规定或者本单位内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条 内部审计人员因履行职责受到打击、报复、陷害的,单位应当及时采取保护措施,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涉 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e88758a-acbc-48f7-879e-484da7735ad1.PDF ─────────┬──────────────────────────────────────────────── 2026-04-28 20:14│古井贡酒(000596):2025年度独董述职报告(徐志豪) ─────────┴──────────────────────────────────────────────── 本人作为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积 极履职,恪尽职守,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 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1.个人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徐志豪,男,1976年生,博士,高级经济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吉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首 席执行官(CEO),同时担任钱江摩托(000913.SZ)董事长和洪桥集团(08137.HK)董事会主席。 2.独立性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 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2025年度履职情况 1.2025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和专门委员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 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四次会议,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姓名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徐志豪 4 1 3 0 0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董事会审议的议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本人对公司董事会提 出的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后,对全部议案投“同意票”,不存在“反对票”、“弃权票”事项。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召集并组织了三次股东会会议。 2025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出席股东会情况如下: 姓名 任期内召开 实际参加 徐志豪 3 3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战略与 ESG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的委员,严格按照 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4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1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次战略与 ESG委员会、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 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与 ESG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按照 规定参加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与 ESG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历次会议,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审 议,切实履行了专业委员会职责。 (3)出席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两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成员,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按照 规定参加会议,对公司的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成员的职责。 2.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内部审计部门的 审计工作、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充 分沟通,并对关键审计事项与注册会计师、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有效的探讨和交流,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我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制度的规定,充分、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法律状况、 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情况,了解日常经营活动中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并以电话、邮件等多种形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以及其他重要岗位人员保持着密切的沟通和联系; (2)报告期内,我充分行使了独立董事的应有职权,对每次提交董事会会议、股东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 核,并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在日常的董事会会议事务中,我主动了解、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 公司董事会也能认真听取和重视独立董事提出的意见,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保证 2025年度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公正、公平,促进公司与投资者的良好沟通,保 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4)我认真学习与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加深对涉及公司治理和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政策的认识和理解,切实提 高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 4.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本人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公司开展现场工作。工作 方式主要有:现场参加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股东会;与公司经理层成员座谈;与会计师及内控审计机 构沟通公司情况;实地考察调研公司浙江市场经营情况,与经销商沟通了解当地市场建设和品牌运作。2025年度,本人现场工作时间 为 16天。通过现场工作, 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智能园建设进程、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制订及执行等情况,督促董事会决议执行,掌 握财务管理、对外担保及关联交易等相关情况。同时,积极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有效地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责。 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和支持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 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编制了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 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 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2.续聘公司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公司于 2025年 4月 25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5年 5月 29日召开了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鉴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 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本人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 3.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5年 4月 25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作为 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之前审阅了上述议案内容,经核查,以上议案符合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发展需要,交易价格 均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同时,本人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市场行为,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关联 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平、合理,该类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无影响,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信息披露遵守“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则,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人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发生 的重大事项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定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依据行业、地区、市场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薪酬水平合理,本人对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支付情况进行了考核,考核结果符合公司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事项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未发生对董事会议案提出异议的情况;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解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能够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独立履行职责,认真 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着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勤勉尽职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2026年,本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对独立董事的要求,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尽职 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徐志豪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228b127-0621-4982-9a7e-8e0091ee6e4f.PDF ─────────┬──────────────────────────────────────────────── 2026-04-28 20:14│古井贡酒(000596):2025年度独董述职报告(张彬) ─────────┴──────────────────────────────────────────────── 本人作为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积 极履职,恪尽职守,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 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1.个人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张彬,男,1983年7月出生,博士研究生,中共党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正高)。现任西门子中国研究院全球核心技术高 级专家研究员,西门子中国2024年度顶级发明家获得者,西门子第二党支部书记,北京邮电大学兼职教授,国家科技部专家库入库专 家,中德智能制造科技创新合作联盟技术专家,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企业导师。 2.独立性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 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2025年度履职情况 1.2025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和专门委员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 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四次会议,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姓名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张彬 4 1 3 0 0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董事会审议的议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本人对公司董事会提 出的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后,对全部议案投“同意票”,不存在“反对票”、“弃权票”事项。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召集并组织了三次股东会会议。 2025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出席股东会情况如下: 姓名 任期内召开 实际参加 张彬 2 2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与 ESG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的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 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4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1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次战略与 ESG委员会、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 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与 ESG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按照 规定参加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与 ESG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历次会议,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审 议,切实履行了专业委员会职责。 (3)出席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两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成员,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按照 规定参加会议,对公司的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成员的职责。 2.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内部审计部门的 审计工作、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充 分沟通,并对关键审计事项与注册会计师、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有效的探讨和交流,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我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制度的规定,充分、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法律状况、 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情况,了解日常经营活动中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并以电话、邮件等多种形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以及其他重要岗位人员保持着密切的沟通和联系; (2)报告期内,我充分行使了独立董事的应有职权,对每次提交董事会会议、股东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 核,并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在日常的董事会会议事务中,我主动了解、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 公司董事会也能认真听取和重视独立董事提出的意见,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保证 2025年度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公正、公平,促进公司与投资者的良好沟通,保 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4)我认真学习与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加深对涉及公司治理和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政策的认识和理解,切实提 高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 4.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本人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公司开展现场工作。工作 方式主要有:现场参加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股东会;与公司经理层成员座谈;与会计师及内控审计机 构沟通公司情况;实地考察调研公司南京市场经营情况、明光酒业厂区生产经营情况,与经销商沟通了解当地市场建设和品牌运作。 2025年度,本人现场工作时间为 27天。通过现场工作,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智能园建设进程、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制订及执行等情 况,督促董事会决议执行,掌握财务管理、对外担保及关联交易等相关情况。同时,积极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有 效地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责。 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和支持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 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编制了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 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 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2.续聘公司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公司于 2025年 4月 25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5年 5月 29日召开了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鉴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 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本人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 3.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5年 4月 25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作为 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之前审阅了上述议案内容,经核查,以上议案符合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发展需要,交易价格 均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同时,本人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市场行为,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关联 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平、合理,该类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无影响,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信息披露遵守“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则,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人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发生 的重大事项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定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依据行业、地区、市场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薪酬水平合理,本人对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支付情况进行了考核,考核结果符合公司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事项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未发生对董事会议案提出异议的情况;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解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能够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独立履行职责,认真 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着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勤勉尽职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2026年,本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对独立董事的要求,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尽职 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张彬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cbd697d-6a2d-4145-b9e5-149310756489.PDF ─────────┬──────────────────────────────────────────────── 2026-04-28 20:14│古井贡酒(000596):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6年4月) ─────────┴──────────────────────────────────────────────── 古井贡酒(000596):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9e64eca-b96d-4909-bec3-38752cdd9d3f.PDF ─────────┬──────────────────────────────────────────────── 2026-04-28 20:14│古井贡酒(000596):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6年4月) ─────────┴──────────────────────────────────────────────── 古井贡酒(000596):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1d56c43-602d-4a36-a76a-9726c15be95c.PDF ─────────┬──────────────────────────────────────────────── 2026-04-28 20:14│古井贡酒(000596):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6年4月) ─────────┴──────────────────────────────────────────────── 古井贡酒(000596):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7eb3b94-ed08-49bc-95ab-5d52cbed40cd.PDF ─────────┬──────────────────────────────────────────────── 2026-04-28 20:14│古井贡酒(000596):股东会议事规则(2026年4月) ─────────┴──────────────────────────────────────────────── 古井贡酒(000596):股东会议事规则(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ccf0cde-23a7-4294-89e3-e3a147dcb900.PDF ─────────┬──────────────────────────────────────────────── 2026-04-28 20:14│古井贡酒(00059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 (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提升经营管理效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 (一)董事,包括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以及其他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薪酬水平与公司规模、业绩匹配,同时兼顾市场薪酬水平; (二)薪酬水平与岗位价值、责任义务匹配; (三)与公司长远利益、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激励机制挂钩。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本制度实施的管理机构,在董事会授权下负责制定及调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具体薪酬方案(包 含不限于薪酬确定依据、具体构成、考核标准、发放安排)及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等事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五条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审议通过,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 ,该董事应当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财务管理中心等相关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 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的标准及发放 第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下列标准确定: (一)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经营管理岗位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包括职工代表董事,在公司领薪的董事),按照其在公司实际担任的职务与岗位责任确 定薪酬标准,不再另行领取董事薪酬或津贴。 不在公司担任工作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二)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具体津贴标准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按年发放。 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三)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经营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年度薪酬方案考核后领取薪酬。 其中在公司担任工作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 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以上未提及的其他特殊情况,由董事会批准后执行,薪酬结构与薪酬标准应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治理制度。 第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津贴/薪酬并予以发放 。 第九条 公司发放的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用、 其它应由个人承担缴纳的部分,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第十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第十一条 公司亏损时,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 求。 第四章 薪酬调整、止付追索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经营战略服务,并随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 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包括但不限于: (一)同行业薪资水平变化; (二)通胀水平; (三)公司经营效益及个人业绩完成情况; (四)公司发展战略或组织结构调整; (五)个人岗位调整或职务变化。 第十四条 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行薪酬止付与追索扣回机制: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或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 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 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二)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 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其他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公司董事会有权根据情节扣减其薪酬。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执行。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8147e99-9ad8-49b4-97c3-b1c99a62d3da.PDF ─────────┬──────────────────────────────────────────────── 2026-04-28 20:14│古井贡酒(000596):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6年4月) ─────────┴──────────────────────────────────────────────── 古井贡酒(000596):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5666752-c5dd-482c-ad56-af24f5483a16.PDF ─────────┬──────────────────────────────────────────────── 2026-04-28 20:14│古井贡酒(000596):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6年4月) ─────────┴──────────────────────────────────────────────── 古井贡酒(000596):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43cbfd6-be95-4289-bbc7-2e632f1c3029.PDF ─────────┬──────────────────────────────────────────────── 2026-04-28 20:14│古井贡酒(000596):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6年4月) ─────────┴──────────────────────────────────────────────── 古井贡酒(000596):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a0f9caa-1c77-4d44-a626-c5fce026813d.PDF ─────────┬──────────────────────────────────────────────── 2026-04-28 20:14│古井贡酒(000596):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6年4月) ─────────┴──────────────────────────────────────────────── 古井贡酒(000596):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654cc48-97e0-4ee4-be8c-ee46779c316e.PDF ─────────┬──────────────────────────────────────────────── 2026-04-28 20:14│古井贡酒(000596):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6年4月) ─────────┴──────────────────────────────────────────────── (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股东充分行使权利,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 可以集中使用。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就选举两名及以上的董事进行表决时,实行累积投票制。 本实施细则中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不适用本实 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五条 公司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的董事,其任期不实施交错任期制,即届中因缺额而补选的董事任期为本届余任期限,不 跨届任职。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六条 董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会表决。 第七条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本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提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的1%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 第八条 提名人在提名前应当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 董事候选人应向董事会提交真实、完整的个人详细资料,包括姓名、年龄、国籍、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董事 候选人应在知悉或理应知悉其被推举为董事候选人的第一时间内,就其是否存在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相关规定或公司章程规 定的不能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向董事会报告。独立董事候选人还应说明自己是否具备担任独立董事的资格和独立性。 第九条 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会召开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确认其被公司公开披露的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 切实履行董事的职责。独立董事候选人还应就其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发表声明。 第十条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出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临时提案的,最迟应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 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会召集人,并应同时提交公司章程及本实施细则规定的有关董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召集人应当在收到上述股东 的董事候选人提名后尽快核实被提名候选人的简历及基本情况。 第十一条 股东会拟讨论董事选举事项的,股东会通知中将充分披露董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特别是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的工作情况; (二)是否与本公司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 (三)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 (四)是否受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第三章 投票程序 第十二条 股东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前,股东会主持人应明确告知与会股东实行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董事会秘书应对累 积投票方式、选票填写方法做出说明和解释。 第十三条 运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董事的累积表决票数计算方法如下: 每位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乘以本次股东会选举董事人数的乘积,即为该股东本次累积表决票数。 第十四条 股东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的,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应当分别进行,具体为: (一)选举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所拥有的累积表决票数等于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乘以本次股东会选举独立董事人数的乘 积,该票数只能投向本次股东会的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选举非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所拥有的累积表决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乘以本次股东会选举非独立董事人 数的乘积,该票数只能投向该次股东会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第十五条 投票方式 (一)股东投票时,在其选举的每名董事候选人的表决栏中,注明其投向该董事候选人的累积表决票数。投票时只投同意票,不 投反对票和弃权票; (二)股东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代理人应遵守委托人授权书指示),将累积表决票数分别或全部集中投向任一董事候选人,但 所投的董事候选人人数不能超过应选董事人数; (三)股东对某一个或某几个董事候选人集中或分散行使的投票总数多于其累积表决票数时,该股东投票无效,视为放弃该项表 决; (四)股东所投的候选董事人数超过应选董事人数时,该股东所有选票视为弃权; (五)股东对某一个或某几个董事候选人集中或分散行使的投票总数等于或少于其累积表决票数时,该股东投票有效,累积表决 票数与实际投票数的差额部分视为放弃表决权。 第十六条 表决完毕后,由股东会监票人清点票数,并公布每个董事候选人的得票情况,依照公司章程确定的董事总人数,根据 董事候选人所得票数多少,决定董事人选。 第四章 确认当选 第十七条 董事候选人以其得票总数由高往低排列,位次在本次应选董事人数之前(含本数)的董事候选人当选,但当选董事的得 票总数应超过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 第十八条 两名或两名以上候选人得票总数相同,且该得票总数在拟当选人中最少,如其全部当选将导致当选人数超过应选人数 的,则应在该次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再次召开股东会,就上述得票总数相同的董事候选人按规定程序进行再次选举,再次选举应以 实际缺额为基数实行累积投票制。 第十九条 若在股东会上当选人数少于应选董事的,应在本次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再次召开股东会对缺额董事进行选举。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实施细则所用词语,除非文义另有要求,其释义与公司章程所用词语释义相同。 第二十一条 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公司章程》执行。本实施细则与有关法律 法规、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一致时,按照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公司章程》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实施细则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三条 本实施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7950b88-db18-4a04-9ba6-6c75e3fb4a4f.PDF ─────────┬──────────────────────────────────────────────── 2026-04-28 20:14│古井贡酒(000596):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6年4月) ─────────┴──────────────────────────────────────────────── (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 之间的指定联络人,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室为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的信息披露事务部门。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主要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四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第五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二)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四)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限尚未届满; (五)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 3 次以上通报批评; (六)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 职 责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应的法律责任,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 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履行如下职责: (一)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定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 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二)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中介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 沟通; (三)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会议,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 (四)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在未公开重大信息泄露时,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 (五)关注有关公司的传闻并主动求证真实情况,督促董事会等有关主体及时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 (六)组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培训,协助前述人员了解各自在信息披露中的职责; (七)督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诺;在知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等规定和《公司章程》时,或者公司作出或可能作出违反相关规定的决议时,应 当提醒相关人员并立即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八)负责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变动的管理事务等; (九)《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八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权管理事务,包括: (一)保管公司股东持股资料; (二)办理公司限售股相关事项; (三)督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遵守公司股份买卖相关规定; (四)其他公司股权管理事项。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规范运作培训事务,组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接受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 范性文件的培训。 第十条 董事会秘书应提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忠实、勤勉义务。 如知悉前述人员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做出或可能做出相关决策时,应当予以警示。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履行《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十二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当支持、配 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第十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露的有关会议,查阅涉及信息披露的所有 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聘请适当人员,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第四章 任免程序 第十五条 董事会秘书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会秘书任期 3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十六条 董事会秘书在任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公司董事会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在一个月内终止对其聘任: (一)本细则第五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二)连续 3 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 (三)在履行职责时出现重大错误或疏漏,给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 (四)违反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或者公司章程,给公司、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会解聘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充足理由,不得无故解聘。 公司解聘董事会秘书或董事会秘书辞职时,公司董事会应当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说明原因并公告。董事会秘书有权就被公司 不当解聘或者与辞职有关的情况,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个人陈述报告。 第十八条 董事会秘书离任前,应当接受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离任审查,将有关档案文件、正在办理或待办理事项,在公司审 计委员会的监督下移交。公司应当在聘任董事会秘书时与其签订保密协议,要求其承诺一旦在离任后持续履行保密义务直至有关信息 公开披露为止,但涉及公司违法违规的信息除外。 第十九条 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董事会应当指定一名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并公告,同时尽快确定董事会 秘书人选。董事会未指定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或董事会秘书空缺时间超过三个月的,由公司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并在 六个月内完成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工作。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细则有关内容如与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不一致的,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自董事会批准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1b8e1e5-9f6f-432e-9a29-21a0890d5851.PDF ─────────┬──────────────────────────────────────────────── 2026-04-28 20:14│古井贡酒(000596):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6年4月) ─────────┴──────────────────────────────────────────────── (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 露监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 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以及《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 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 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第六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 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以信息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传。 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意识,保证所披露的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第七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务信息(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 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可能侵犯公司、他人商业秘密或者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 益的; (三)披露后可能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 (一)暂缓、豁免披露原因已消除; (二)有关信息难以保密; (三)有关信息已经泄露或者市场出现传闻。 第九条 公司拟披露的定期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豁免 披露该部分信息。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临时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 息等方式豁免披露该部分信息;在采用上述方式处理后披露仍存在泄密风险的,可以豁免披露临时报告。 第十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披露临时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有关内容的,应当在暂缓披露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同时 说明将该信息认定为商业秘密的主要理由、内部审核程序以及暂缓披露期限内相关知情人买卖证券的情况等。 第三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审核程序 第十一条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由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公司董事会秘书室负责组织和协调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具 体事务。 第十二条 公司对有关信息作暂缓、豁免披露处理,应当履行以下内部审批程序: (一)公司相关部门、分子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知悉可能涉及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后,向董事会秘书室提出暂缓、豁免披 露申请,说明暂缓或豁免披露的理由、依据及必要性。相关部门负责人、分子公司负责人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对申请内容进行签字 确认,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二)公司董事会秘书就有关信息是否符合拟豁免、暂缓披露的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处理建议后上报公司董事长审批; (三)公司董事长对拟暂缓、豁免披露事项的处理做出最终审批决定。 (四)暂缓、豁免披露申请未获董事会秘书审核通过或者董事长审批通过的,公司应当按照证券监管规定及公司相关信息披露管 理制度及时对外披露信息。 第十三条 公司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息的,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登记入档,董事长签字确认。公司应当妥善保存有关登记材料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 第十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息应当登记以下事项: (一)豁免披露的方式,包括豁免披露临时报告、豁免披露定期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的有关内容等; (二)豁免披露所涉文件类型,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临时报告等; (三)豁免披露的信息类型,包括临时报告中的重大交易、日常交易或者关联交易,年度报告中的客户、供应商名称等; (四)内部审核程序; (五)其他公司认为有必要登记的事项。 因涉及商业秘密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除及时登记前款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登记相关信息是否已通过其他方式公开、认定属于 商业秘密的主要理由、披露对公司或者他人可能产生的影响、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等事项。 第十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公告后十日内,将报告期内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 相关登记材料报送证监会安徽监管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六条 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信息披露和管理工作中发生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致公司信息披露违规,或给公司造 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公司将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公司内部制度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公司章程》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监管 机构的有关规定、《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一致时,按照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公司章程》执行。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施行,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5043f97-f770-48f3-9bfa-6ec16f592f2f.PDF ─────────┬──────────────────────────────────────────────── 2026-04-28 20:14│古井贡酒(000596):证券投资管理制度(2026年4月) ─────────┴──────────────────────────────────────────────── (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证券投资行为以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和效益,防范证券投资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本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 为。 第三条 公司证券投资的原则: (一)公司的证券投资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公司的证券投资必须注重风险防范、保证资金运行安全; (三)公司购买保本浮动性银行理财产品可以使用募集资金,如涉及募集资金,相关程序参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执行;其他的证券投资行为只能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不得使用募集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或间接进 行投资。 (四)公司应严格控制证券投资的资金规模,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五)证券投资过程中申购中签的新股,原则上应在新股上市后十个交易日内抛售。公司用于申购新股的资金收益率在一定时期 内低于同期银行利率时,公司应中止新股申购操作,并就是否继续申购新股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四条 公司证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证券,也不得将公司投资情况透露给其他个人或组织(法 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条 公司应在证券投资方案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有关决议公开披露前,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备相应的证券投资账 户以及资金账户信息,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监管。 第二章 证券投资的审批权限和程序 第六条 公司进行证券投资,应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有关指引、备忘录的规定,履 行法定审批程序,独立董事应发表独立意见。 第七条 公司指定专人负责证券投资的具体操作,财务管理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证券投资资金的管理。 第八条 公司审计管理部门负责对证券投资事宜定期审计,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并充分评估资金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第九条 公司证券投资额度的审批权限如下(包括将证券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 (一)公司证券投资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含)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含)的,由公司董事会批 准; (二)公司证券投资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含)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含)的,由董事会审议后 报股东会批准。 第三章 证券投资的信息披露 第十条 公司董事会应在做出相关决议两个交易日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以下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及公告; (二)独立董事就相关审批程序是否合规、内控程序是否健全及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发表独立意见; (三)股东会通知(如有); (四)公司关于证券投资的内控制度; (五)具体运作证券投资的部门及责任人; (六)交易所要求的其他资料。 第十一条 公司披露的证券投资事项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证券投资情况概述,包括投资目的、投资金额、投资方式、投资期限等; (二)证券投资的资金来源是否合规; (三)需履行审批程序的说明; (四)证券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六)交易所要求的其他资料。 第十二条 公司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 定,对公司证券投资业务进行日常核算并在财务报表中正确列报。 第十三条 公司进行证券投资,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证券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披露内容至少应包括: (一)报告期末证券投资的组合情况,说明证券品种、投资金额以及占总投资的比例; (二)报告期末按市值占总投资金额比例大小排列的前十只证券的名称、代码、持有数量、初始投资金额、期末市值以及占总投 资的比例; (三)报告期内证券投资的损益情况。 第四章 信息隔离措施及内部报告程序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知情人员在公司证券投资信息披露前,应当将该信息的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不 得向公司外部和公司其他岗位人员泄露证券投资信息。 第十五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未公开证券投资信息的对外公布,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知情人员,非经董事会书面授 权,不得对外发布任何公司未公开的证券投资信息。 第十六条 公司负责证券投资的部门和财务管理部门分别承担各自证券投资的具体职能,不得混同。证券投资资金密码和证券交 易密码分人保管。 第十七条 公司进行证券投资,必须执行严格的控制制度,即至少要由两名以上人员共同操作,证券投资操作人员与资金、财务 管理人员分离,相互制约,不得一人单独接触投资资产,对任何的投资资产的存入或取出,必须由相互制约的两人联名签字。 第十八条 财务管理部门对证券投资资金运用的活动应当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证券和资金 发生变动当日应当出具台账,向财务负责人汇报。 第十九条 公司负责证券投资的部门、财务管理部门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将证券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由公司在定期报告中披露 报告期内证券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第五章 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 第二十条 证券投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和监查,充分评估投资 风险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第二十一条 独立董事可以对证券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在审计管理部门核实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 查为主,必要时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有权聘任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证券投资资金的专项审计。 第二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对证券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第二十三条 公司相关部门在开展证券投资业务前,应知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二十四条 凡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本制度及公司其他规定,未按照公司既定的投资方案进行交易,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应视 具体情况,由相关责任人员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六章 证券投资责任人及责任部门 第二十五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证券投资第一责任人,其他与证券投资相关的责任人为关联责任人。 第二十六条 公司财务管理中心与董事会秘书室具体负责证券投资事宜。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进行证券投资,视同公司证券投资,适用本制度相关规定。公司参股公司进行证券投资,对公司业 绩造成较大影响的,公司应当参照本制度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经公司同意,公司下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得进行证券 投资。 第二十八条 公司从事证券投资的,适用本节规定,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作为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证券投资行为; (二)固定收益类或者承诺保本的投资行为; (三)参与其他上市公司的配股或者行使优先认购权利; (四)购买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超过总股本的 10%,且拟持有三年以上的证券投资; (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进行的投资。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执行。与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83414d4-a350-44e4-a4d4-59239cc8c256.PDF ─────────┬──────────────────────────────────────────────── 2026-04-28 20:14│古井贡酒(000596):商誉减值测试内部控制制度(2026年4月) ─────────┴──────────────────────────────────────────────── 古井贡酒(000596):商誉减值测试内部控制制度(2026年4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3997e8f-2c2f-4e68-a97d-735d8e3a11ed.PDF ─────────┬──────────────────────────────────────────────── 2026-04-28 20:12│古井贡酒(000596):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一、审议程序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5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 2025年度共实现净利润 3,626,420,991.87元,年初未分配利润 14,654,488, 838.59元,减去 2024年度分红派息 3,171,600,000.00元,母公司 2025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5,109,309,830.46元。根据利 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2025 年度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15,109,309,830.46元。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讨论,为了回报公司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同时考 虑到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状况,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 2025年末股份总数 528,6 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人民币34.00元(含税),共计人民币1,797,240,000.00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本方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2,325,840,000.00元(含税),占本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65.53%。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调整原则 若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 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不存在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2,325,840,000.00 3,171,600,000.00 2,378,700,0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3,549,108,530.34 5,517,251,073.10 4,589,164,052.80 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 18,017,022,962.78 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15,109,309,830.46 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 是 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 7,876,140,000.00 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 0.00 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 4,551,841,218.75 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 7,876,140,000.00 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 (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 否 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 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情形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 额为7,876,140,000.00 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规 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严格遵循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发展阶段、盈利水平、 偿债能力、资本开支计划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兼顾了投资者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以及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bc2bff7-6347-48f9-9a79-dc5244546961.PDF ─────────┬──────────────────────────────────────────────── 2026-04-28 20:12│古井贡酒(000596):公司章程对比表 ─────────┴────────────────────────────────────────────────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修订对比表 修订前内容 修订后内容 第一百零八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 第一百零八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 举或者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 举或者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 可连选连任,但独立董事的连任时间不 可连选连任,但独立董事的连任时间不 得超过六年。董事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 得超过六年。董事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 东会解除其职务。 东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会成员中设职工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 董事 1 名。职工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 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 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 生,无需股东会选举或更换。 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 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 务。 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 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 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 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 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 务。 司董事总数的 1/2。 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 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 司董事总数的 1/2。 第一百一十七条 公司设董事会, 第一百一十七条 公司设董事会,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不少于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一),设董事 不少于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一,职工董事 长 1 人,另外可以设副董事长 1 至 2 1 名),设董事长 1 人,另外可以设副 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 董事长 1 至 2 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 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046c61b-329d-4f23-8422-504920172e54.PDF ─────────┬──────────────────────────────────────────────── 2026-04-28 20:12│古井贡酒(000596):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 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容诚会计 师事务所在 2025年年度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2025 年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 够保持独立性,能做到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年 8月,2013年 12月 10日改制为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 门外大街22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07人,其中 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 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4 年度收入总额为 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 2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518家上市公司 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 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 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 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83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年 4月 25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后该议案于 20 25年5月 29日经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 三、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 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审核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5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 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审计工作执行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目标及范围、审计时间、审计小组 的人员构成以及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总体评价 公司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 高质量完成了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34f43fe-9a0f-4e9e-97e2-34dd9cda8b8e.PDF ─────────┬──────────────────────────────────────────────── 2026-04-28 20:12│古井贡酒(000596):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 董事徐志豪先生、李静女士、张彬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徐志豪先生、李静女士、张彬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等内容,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未在公 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 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2ddc8df-047a-4388-93fa-0be5fa1b43b2.PDF ─────────┬──────────────────────────────────────────────── 2026-04-28 20:12│古井贡酒(000596):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 ─────────┴────────────────────────────────────────────────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商 誉减值准备的议案》。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会计 监管风险提示第 8号——商誉减值》、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8号——资产减值》《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前期收购黄鹤楼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鹤楼”)形成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具体内容如下: 一、商誉形成情况说明 (一)商誉的形成 2016 年 5 月,公司以 81,600 万元人民币收购武汉天龙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自然人阎泓冶持有的武汉天龙黄鹤楼酒业有限公司 51%股权,该收购事项形成商誉 47,828.35万元。 (二)本次商誉减值准备的计提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对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公司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在 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 试,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若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应先抵 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2025 年期末,公司聘请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水致远”)对商誉相关的资产组进行了减值测试并出具了《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并购黄鹤楼酒业有限公司所涉及的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商誉减值测试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根据评估测算 ,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法评估出黄鹤楼酒业有限公司含商誉资产组在评估基准日 2025 年 12月 31日的可收回金额为 160,850.00 万元。截至2025 年 12 月 31 日,黄鹤楼酒业有限公司含商誉资产组合并账面价值为 222,538.31万元,本年度整体商誉减值准备金 额为 61,688.31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商誉减值准备金额为 31,461.04万元。 二、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金额为 31,461.04 万元,相应减少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1,461.04万元 ,同时减少 2025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31,461.04万元。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事项不会对公司整体正常经营产生 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及公司资产的实际状况计提 商誉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合理。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 信息更加真实合理。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商誉评估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d826aec-197c-490f-bca5-70458817b5fa.PDF ─────────┬──────────────────────────────────────────────── 2026-04-28 20:12│古井贡酒(000596):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古井贡酒(000596):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44cddab-51f2-4545-9cf7-0f66186ec3e9.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9│古井贡酒: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37594.PDF ─────────┬──────────────────────────────────────────────── 2026-04-29│古井贡酒: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37606.PDF ─────────┬──────────────────────────────────────────────── 2025-10-31│古井贡酒: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1/1224770361.PDF ─────────┬──────────────────────────────────────────────── 2025-08-30│古井贡酒: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30/1224626939.PDF ─────────┬──────────────────────────────────────────────── 2025-04-28│古井贡酒: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8/1223320623.PDF ─────────┬──────────────────────────────────────────────── 2025-04-28│古井贡酒: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8/1223320649.PDF ─────────┬──────────────────────────────────────────────── 2024-10-31│古井贡酒: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1/1221572275.PDF ─────────┬──────────────────────────────────────────────── 2024-08-31│古井贡酒: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31/1221088073.PDF ─────────┬──────────────────────────────────────────────── 2024-04-27│古井贡酒: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7/1219873156.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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