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598 兴蓉环境 更新日期:2026-03-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2-27 18:23 │兴蓉环境(000598):2025年度业绩快报 │
├─────────┼──────────────────────────────────────────────┤
│2026-02-27 18:22 │兴蓉环境(000598):关于收到控股股东2025年度现金分红提议的公告 │
├─────────┼──────────────────────────────────────────────┤
│2026-01-30 15:56 │兴蓉环境(000598):国泰海通关于兴蓉环境董事长任职的临时受托管理报告 │
├─────────┼──────────────────────────────────────────────┤
│2026-01-27 20:16 │兴蓉环境(000598):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1-27 20:14 │兴蓉环境(00059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1-27 20:14 │兴蓉环境(00059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1-16 11:41 │兴蓉环境(000598):关于控股股东增加临时提案暨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
├─────────┼──────────────────────────────────────────────┤
│2026-01-16 11:41 │兴蓉环境(00059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 │
├─────────┼──────────────────────────────────────────────┤
│2026-01-15 20:08 │兴蓉环境(000598):关于延期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
├─────────┼──────────────────────────────────────────────┤
│2026-01-15 20:06 │兴蓉环境(000598):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
─────────┬────────────────────────────────────────────────
2026-02-27 18:23│兴蓉环境(000598):2025年度业绩快报
─────────┴────────────────────────────────────────────────
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2025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2025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
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5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幅度
(%)
营业总收入 906,763.41 904,866.98 0.21%
营业利润 244,299.34 241,327.12 1.23%
利润总额 245,304.76 241,720.80 1.4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200,421.28 199,611.69 0.41%
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196,542.08 196,301.60 0.12%
后的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0.67 0.67 0.00%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10.59% 11.50% -0.91%
益率(%)
项目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增减变动幅度
(%)
总资产 5,103,656.92 4,844,846.86 5.3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972,217.37 1,816,005.00 8.60%
东的所有者权益
股本 298,400.87 298,443.47 -0.0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6.61 6.08 8.72%
东每股净资产
(元/股)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2025年,公司持续围绕战略目标,全力开拓水务环保市场,着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夯实主业基础,不断提高经营质量和效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906,763.41万元,同比增长0.2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0,421.28万元,同比增长0.4
1%。
报告期内,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包括:因新项目建成投运和业务需求增加,公司自来水制售、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置等板
块业务量同比增加;受建筑工程行业下行影响,公司供排水管网工程业务有所收缩;公司应收账款随业务规模扩大,期末余额增长,
公司据此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同比增加,对当期利润构成一定影响。相关影响因素品迭后,公司整体业绩同比小幅增长。
2026年,公司将持续聚焦主业发展,坚持创新驱动,深化市场开拓,优化产业布局,促进降本增效,不断提升企业价值创造能力
与可持续发展韧性,筑牢高质量发展根基。
三、备查文件
经公司法定代表人饶怡女士、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宋兴来先生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8/4bebd50d-9aad-48c5-a3f7-5681b3253e36.PDF
─────────┬────────────────────────────────────────────────
2026-02-27 18:22│兴蓉环境(000598):关于收到控股股东2025年度现金分红提议的公告
─────────┴────────────────────────────────────────────────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2月 27日收到控股股东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成都环境集团)出具的 2025年度现金分红提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提议的主要内容
为积极践行“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着力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切实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公司
控股股东成都环境集团提议:在符合法律法规和《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
原则、保障企业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建议公司 2025年度派发现金股利为合并报表归母净利润的 35%,根据公司 2025年度
业绩快报情况,以当前总股本计算,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约为 2.3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实施权益
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应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具体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结合自身经营情
况并按照《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后确定。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认为,上述提议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
(二)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结合上述提议内容拟定具体可行的利润分配方案,并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上述提议为公司控股股东成都环境集团的意见,并非公司董事会决议,具体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
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关于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现金分红提议的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8/28f0f47d-4ec4-4b26-96eb-ba778ba0168a.PDF
─────────┬────────────────────────────────────────────────
2026-01-30 15:56│兴蓉环境(000598):国泰海通关于兴蓉环境董事长任职的临时受托管理报告
─────────┴────────────────────────────────────────────────
兴蓉环境(000598):国泰海通关于兴蓉环境董事长任职的临时受托管理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0/3fadffa7-2766-45a2-8500-930c3a0790e0.PDF
─────────┬────────────────────────────────────────────────
2026-01-27 20:16│兴蓉环境(000598):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兴蓉环境(000598):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8/008ee767-3f66-48ca-8d98-89268fa493a0.PDF
─────────┬────────────────────────────────────────────────
2026-01-27 20:14│兴蓉环境(00059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七日
Beijing W&H Law Firm, Chengdu Office
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 1777 号 7 栋 1 单元 38 层 3801 号、39 层 3901 号 邮编:610000No. 3801, 38th Floor, Unit 1
, Building 7, No. 1777, North Section of Tianfu Avenue, High-tech Zone,Chengdu
610000,China www.whlaw.cn北京炜衡(成都)律师事务所
关于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炜衡成都(律意)字[2026]第83号致: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
北京炜衡(成都)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或“我们”)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刘复梁、景洋律师(以下简称为“本所
律师”)出席了贵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为“本次股东会”)。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为“《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为“《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为“《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为“《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和《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为“《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阅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
1、《公司章程》;
2、贵公司于 2026年 1月 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
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及相关公告;
3、 贵公司于 2026年 1月 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十届董
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4、贵公司于 2026年 1月 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延期
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关于控股股东增加临时提案暨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及相关公告;
5、贵公司于 2026年 1月 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十届董
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以下简称为“《董事会决议》”);
6、本次股东会股东到会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
7、本次股东会会议文件。
根据《规则》之要求,本所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人员和召集人
资格的合法有效性、股东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等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根据《证券法》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公司
提供的文件进行了核查验证并出席了本次股东会,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
如前所述,贵公司已于 2026年 1月 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关
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拟于 2026年 1月 21日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此后,贵公司决定将股东会延期
至 2026年 1月 27日召开并于 2026年 1月 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
关于延期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2026 年 1月 15 日,贵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关于提名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暨增加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贵公司因此在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增加《关于增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并于 2026年 1月 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关于控股股东增加临时提案暨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本
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通知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根据《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延期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关于控
股股东增加临时提案暨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等内容,本次股东会由贵公司董事会召集。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1、贵公司于 2025年 12月 31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决定于 2026年 1月 21日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会。2026年 1月 15日,贵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决定将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延期至 2026
年 1月 27日。
2、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1月 27日(星期二)下午 14点 30分在成都市武侯区锦城大道 1000号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
限公司召开。
3、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
com.cn)进行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1月 27日上午9:15—9:25
, 9:30—11:30 , 下 午 13:00 - 15:00 ; 通 过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
026 年 1 月 27 日上午 9:15 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审查验证,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召集、召开履行了法定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与召集人资格
本所律师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股东名册和本次股东会的股东签到册,对贵公司法人股东账户登
记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东代理人的授权委托证明和身份证明及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等资料
进行了核对与查验,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为:
(一)本次股东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共 1,259,742,394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的 42.2164%。
(二)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会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共 313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共 525,742,1
16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7.6187%。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表决的股东,其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证。
(三)贵公司的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本所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
另外,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具备召集股东会的资格。
经审查验证,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见证,贵公司本次股东会就公告中所列明的事项采取记名投票方式对审议事项进行表决,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了计
票、监票。本次股东会召开及表决情况已做成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本次股东会决议议案一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议案二仅选举一名非独立董事,因此不适用累积投票制。本次股东会决议议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的过半数通过。根据最终的表决结果及本所律师的审查,本次股东会的议案全部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具体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股东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数量 1,259,605,494股不
计入该议案有效表决权总数。
同意 522,966,9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463%;反对 2,773,7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5274%;弃权 13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3%。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 1,736,980,1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834%;反对 14,711,3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8239%;弃权33,793,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927%。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完全一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符合《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三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8/0ae21e03-c800-42c8-b3b5-c9d748ee3f86.PDF
─────────┬────────────────────────────────────────────────
2026-01-27 20:14│兴蓉环境(00059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1月 27日(星期二)下午 14:3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1月 27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
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1月 27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武侯区锦城大道 1000号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总经理饶怡。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317人,代表股份 1,785,484,51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9.8351%。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4 人,代表股份1,259,742,39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2.2164%。
3、参加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13人,代表股份 525,742,11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7.6187%。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13人,代表股份 82,096,5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751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
东 3人,代表股份 136,9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4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10人,代表股份 81,959,680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 2.7466%。
5、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股东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数量 1,259,605,494 股
不计入该议案有效表决权总数。
总表决情况:同意 522,966,978 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463%;反对 2,773,738股,占出席公司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74%;弃权 138,300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9,184,5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529%;反对 2,773,738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786%;弃权 13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85%。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36,980,116 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834%;反对 14,711,354 股,占出席公司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239%;弃权 33,793,040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92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3,592,1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9179%;反对 14,711,354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9196%;弃权 33,793,0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1625%。
杨玉清女士当选公司董事。本次补选董事完成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会
成员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炜衡(成都)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刘复梁、景洋。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炜衡(成都)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8/cfc8b253-20f0-4f00-9775-9566e38ea270.PDF
─────────┬────────────────────────────────────────────────
2026-01-16 11:41│兴蓉环境(000598):关于控股股东增加临时提案暨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
一、关于控股股东增加股东会临时提案的说明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 2026年 1月 27日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公司于 2026年 1月15
日收到控股股东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环境集团)《关于提名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暨增加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 10日
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成都环境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259,605,4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2.21%,其提案人资格、提案内
容及提案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为此,成都环境集团本次提出的关于增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临时提案将提交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一并审
议。
二、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补充通知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1月 27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1月 27日 9:15-9:25
,9:30-11:30,13: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