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598 兴蓉环境 更新日期:2024-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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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 19:30 │兴蓉环境(000598):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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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 19:30 │兴蓉环境(000598):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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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 19:29 │兴蓉环境(000598):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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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 19:29 │兴蓉环境(000598):《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4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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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 19:29 │兴蓉环境(000598):《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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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 19:29 │兴蓉环境(000598):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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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 19:26 │兴蓉环境(000598):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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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2 18:01 │兴蓉环境(000598):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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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2 18:00 │兴蓉环境(000598):关于因公开招标新增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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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9 18:36 │兴蓉环境(000598):召开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024年度第一次债券持│
│ │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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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 19:30│兴蓉环境(000598):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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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蓉环境(000598):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1/561949ec-d466-48e3-a642-c11ce89fcf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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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 19:30│兴蓉环境(000598):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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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蓉环境(000598):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1/a1bedb48-1620-4521-ba42-d8ddb61789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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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 19:29│兴蓉环境(000598):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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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的第十
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于 2025 年 1 月 7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集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集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时间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 月 7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二)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
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7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
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 。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交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
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
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星期二)。
七、出席对象
(一)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成都市武侯区锦城大道 1000 号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如下:
《关于为下属子公司东营津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议案
关于为下属子公司东营津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
议案
公司全体股东:
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东营津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营津膜公司)的四笔银行贷款(金额合计 4.64 亿元)按持股比
例 60%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东营津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14 年 5 月 15 日
(三)住所:东营市辽河路 115 号
(四)法定代表人:王永强
(五)注册资本: 人民币 4,980 万元
(六)经营范围:污水处理、污水资源化领域的技术研究与开发,水处理、污水处理设备、超滤膜、微滤膜及膜组件销售,水处
理技术方案设计及工艺设计;膜单元装备集成及系统集成、运营技术支持服务;垃圾清扫、收集、运输;污泥处理技术开发、技术服
务、技术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七)股权结构:公司持股 60%,上海迪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迪禹)持股 40%。上海迪禹系自然人实际控制的企业
,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联系。
(八)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东营津膜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58,525.88 万元,总负债 51,489.
27 万元,净资产 7,036.61 万元;2023 年度(自购买日至年底)实现营业收入6,383.65 万元,利润总额 70.37 万元,净利润-28.
99 万元。
东营津膜公司最近一期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4 年9 月 30 日,总资产 60,697.10 万元,总负债 52,706.72 万元
,净资产7,990.38 万元;2024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6,786.70 万元,利润总额1,000.71 万元,净利润 953.77 万元。
(九)截至目前,东营津膜公司无重大未决诉讼、仲裁及对外担保事项,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银行贷款情况
本次担保涉及四笔银行贷款,包括:东营津膜公司向工商银行东营东城支行申请的固定资产贷款 2.90 亿元;东营津膜公司向工
商银行成都东大支行申请的两笔流动资金贷款(金额均为 2,000 万元)以及一笔固定资产贷款(金额 1.34 亿元),合计 1.74 亿
元。
三、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公司作为保证人,拟就东营津膜公司上述四笔贷款分别与银行签署保证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一)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东城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东大支行
(二)债务人:东营津膜环保科技公司。
(三)担保方式及金额:公司按持股比例 60%对东营津膜公司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合计 2.784 亿元,担
保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四)担保期限:自债务人贷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四、其他股东担保安排
上海迪禹按持股比例 40%对东营津膜公司的上述银行贷款提供同等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本次担保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本次为东营津膜公司申请的银行融资提供担保,有利于东营津膜公司筹措资金,提高日常运营资金安全保障。东营津膜公司
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运营东营市东城南污水处理厂项目,目前生产运行稳定,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东营津膜公司其他股东上
海迪禹按持股比例为东营津膜公司相关贷款提供了同等担保,相关安排公平对等。综上,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
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 224,144.61 万元(含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向山南兴蓉环境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
保),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251,984.61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15.14%。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199.59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的 0.01%。公司不存在涉及逾期债务或诉讼的担保金额。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请股东予以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1/a97c3133-787a-430c-af79-228da6fb9c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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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 19:29│兴蓉环境(000598):《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4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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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蓉环境(000598):《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4年12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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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 19:29│兴蓉环境(000598):《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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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蓉环境(000598):《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12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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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 19:29│兴蓉环境(000598):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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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蓉环境(000598):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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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 19:26│兴蓉环境(000598):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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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蓉环境(000598):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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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2 18:01│兴蓉环境(000598):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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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蓉环境(000598):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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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2 18:00│兴蓉环境(000598):关于因公开招标新增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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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市西汇水环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汇水环境)投资的成都
合作污水处理厂四期项目对配套管网施工实施了公开招标,经评审和公示,确定成都环境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境建设公
司)为中标人,中标含税价为 14,506.19 万元(不含税额为 13,308.44 万元)。环境建设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环境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系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审批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已于 2024 年 11月 22日召开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关联董事刘嫏女士、贾飒飒女士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7 名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
。
上述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名称:成都环境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三)住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四路 9号 2-3层
(四)法定代表人:张海涛
(五)注册资本:11,223.77 万元人民币
(六)成立日期:1985年 3月 12日
(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0002018067993
(八)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爆破作业;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文物保护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建筑劳务分包;道
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
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电气设备修理;物业管理;广告制作;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
息咨询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九)关联关系:环境建设公司为成都环境集团全资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第二款
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十)履约能力:环境建设公司依法存续并正常经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十一)主要财务数据:
环境建设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3年12 月 31日,总资产 586,541.67 万元,净资产 21,592.4
4 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30,556.90 万元,净利润 1,451.70万元。
环境建设公司最近一个会计期末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4年 9月 30日,总资产 640,770.94 万元,净资产 19,813.
55万元;2024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174,501.18 万元,净利润-71.36万元。
三、关联交易合同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发包人:成都市西汇水环境有限公司
承包人:成都环境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成都合作污水处理厂四期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
2、工程地点:配套管网涉及郫都区、高新区、温江区 3个区县。
3、工程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招标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管道、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的施工;正式用电工
程、厂区不在本次范围内。
(三)合同工期:工期总日历天数暂定 304 天。
(四)合同价格:含税暂定金额为 14,506.19 万元(不含税额 13,308.44万元)。
(五)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价(扣除暂列金)的 10%。
(六)支付方式
预付款比例为签约合同价(扣除含税的暂列金额、含税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 30%。工程进度款按合同约定支付。
(七)合同生效:本合同在承包人按要求缴纳履约担保后,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并加盖双
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上述交易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通过竞标确定合同价格。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系公司项目建设所需,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中标单位,采购定价采用竞标价,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
损害公司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因该等
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4 年 1月 1日至披露日,除本次关联交易外,公司与成都环境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约 8.90亿元
(含公开招标产生的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新增关联交易事项前,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三)中标通知书;
(四)成都合作污水处理厂四期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配套管网)施工合同(草案);
(五)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3/17755934-ebdf-462e-b91a-fd1f62f6a84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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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9 18:36│兴蓉环境(000598):召开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024年度第一次债券持有人
│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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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泰律意字(兴蓉环境)第 40255 号
2024 年 11 月 19 日
中国 ?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 199 号
棕榈泉国际中心 16 楼
16/F, Palm Springs International Center, No. 199 Tianfu Avenue (M),High-tech Zone, Chengdu, People’s Republic o
f China
电话 | TEL:86-28-8662 5656 传真 | FAX:86-28-8525 6335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
关于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024年度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
法律意见书
致: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的 2020 年面
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024年度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本次持有人会议),对本次持有人会
议进行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查询了公司本次持有人会议的有关文件和材料。本所律师得到公司保证,即公司已提供查询的本
所律师出具本法律意见书必需的书面材料、副本材料、电子文档等真实、完整、有效,不存在虚假陈述,重大遗漏或隐瞒。
本意见书仅供本次持有人会议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
作为本次持有人会议所必备的法律文件进行公告,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所及经办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劵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和《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
关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
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道德规范、业务标准和勤勉尽责精神,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重要事项的合法性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本次持有人会议由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受托管理人)召集。中信
建投已于 2024年 11 月 4日发出《关于召开成都市兴蓉
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4年度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公告》。
上述公告载明了本次持有人会议的债券发行情况、召集人/会务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会议时间、会议召开形式、会议审议事
项、表决方式和表决时间、债券登记日、参会登记办法等事项。
根据上述公告,本次持有人会议将以非现场方式召开。
二、出席本次持有人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持有人会议召集人为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
根据中信建投提供的参会回执及相关验证文件,出席本次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其授权代表共计 2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债
券 1,770,000 张,面值合计177,000,000 元,占本期债券未偿还总金额 12.75%。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债券持有人会议需由超
过代表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且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出席方为有效。由于参加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
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债券面值总额未达到上述要求,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未能有效召开。
三、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4年度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资格、召集
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募集说明书》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但出席本次会议
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持有的代表该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未超过该期债券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二分之一,本次会议无法
按照会议通知召开,亦无法审议通过本次会议的议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9/a02388f0-0251-4a05-9f2b-c96cca3580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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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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