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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600(建投能源)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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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0600 建投能源 更新日期:2025-11-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0-30 21:05 │建投能源(000600):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10-30 21:04 │建投能源(000600):2025年三季度报告 │ ├─────────┼──────────────────────────────────────────────┤ │2025-10-30 21:04 │建投能源(000600):建投能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 ├─────────┼──────────────────────────────────────────────┤ │2025-10-30 21:04 │建投能源(000600):建投能源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 ├─────────┼──────────────────────────────────────────────┤ │2025-10-30 21:04 │建投能源(000600):建投能源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 ├─────────┼──────────────────────────────────────────────┤ │2025-10-30 21:04 │建投能源(000600):建投能源董事会战略与ESG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 ├─────────┼──────────────────────────────────────────────┤ │2025-10-30 21:04 │建投能源(000600):建投能源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 ├─────────┼──────────────────────────────────────────────┤ │2025-10-30 21:04 │建投能源(000600):建投能源年度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 ├─────────┼──────────────────────────────────────────────┤ │2025-10-30 21:04 │建投能源(000600):建投能源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 ├─────────┼──────────────────────────────────────────────┤ │2025-10-30 21:04 │建投能源(000600):建投能源董事会印章管理办法 │ └─────────┴──────────────────────────────────────────────┘ ─────────┬──────────────────────────────────────────────── 2025-10-30 21:05│建投能源(000600):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 2025年 10月 20日分别以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5年 10月 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本届监事会现有监事 5人,全部参与表决。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经通讯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在 2025年第三 季度报告中全面客观地回顾了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其中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的规定。 监事会保证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 m.cn)。 (二)以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英文名称、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议 案》。 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英文名称、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公告》。 (三)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a383d91c-fce1-4dd5-827d-bcfc3fbc1e40.PDF ─────────┬──────────────────────────────────────────────── 2025-10-30 21:04│建投能源(000600):2025年三季度报告 ─────────┴──────────────────────────────────────────────── 建投能源(000600):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bdc058fb-5ddc-47c4-969b-2bcbbc93d6a7.PDF ─────────┬──────────────────────────────────────────────── 2025-10-30 21:04│建投能源(000600):建投能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 (2025 年 10 月 30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制定)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按照“充分发挥董事专家优势,适应公司决策工作需要,综合考虑董事任职情况,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 的原则”,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研究确定。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按照上述第 三条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研究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二)遴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并审核其任职资格; (三)提议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章 议事程序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召开前三日通知全体委员,委员不能亲自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委员出席;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并主 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书面委托其他委员主持。 第九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第十条 提名委员会表决方式通常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在委员认为充分了解所议事项,并不能亲自出席时,该委员可以采取 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第十一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应当按规定制作会议记录,独立董事的意见应当在会议记录中载明,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 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 第十二条 提名委员会认为必要时亦可邀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提名委员会会议。 第十三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形成的建议和报告,经出席会议的委员签字后,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作为董事会提名和任免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参考依据。 第十四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及相关人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十五条 董事会秘书按照提名委员会的工作需要,负责资料准备、协调服务、会议安排等工作。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并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fae3aed3-3519-4027-b8d8-1378e966e36f.PDF ─────────┬──────────────────────────────────────────────── 2025-10-30 21:04│建投能源(000600):建投能源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 建投能源(000600):建投能源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ff96bac2-897c-471a-9493-1b528d63ee49.PDF ─────────┬──────────────────────────────────────────────── 2025-10-30 21:04│建投能源(000600):建投能源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 建投能源(000600):建投能源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ed1e7696-e670-4268-8823-e2858c22ab60.PDF ─────────┬──────────────────────────────────────────────── 2025-10-30 21:04│建投能源(000600):建投能源董事会战略与ESG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 (2004 年 3月 23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制定,2012 年 4月 17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次修订,2022 年 8月 24 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次修订,2023 年 11 月 28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第三次修订,2025 年 10 月 30 日 第 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次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健全重大投融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决策的效率和决 策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董事 会设立战略与 ESG管理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 ESG 管理委员会是为明确和细化董事分工,根据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向董事会负责 并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 ESG 管理委员会成员由五至七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与 ESG 管理委员会成员按照“充分发挥董事专家优势,适应公司决策工作需要,综合考虑董事任职情况,有利于提 高工作效率的原则”,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研究确定。 第五条 战略与 ESG 管理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委员担任。 第六条 战略与 ESG 管理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 按照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七条 战略与 ESG 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趋势,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公司 ESG 战略目标与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审核公司ESG 报告及其披露; (五)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六)对以上重大项目的实施进行检查和督导。 (七)董事会委托和授权的其他事项。 第四章 议事程序 第八条 战略与 ESG 管理委员会会议召开前三日通知全体委员,委员不能亲自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委员出席;会议由主任委 员召集并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书面委托其他委员(独立董事)主持。 第九条 战略与 ESG 管理委员会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第十条 战略与 ESG 管理委员会表决方式通常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在委员认为充分了解所议事项,但不能亲自出席时,该委 员可以采取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第十一条 战略与 ESG 管理委员会会议应当按规定制作会议记录,独立董事的意见应当在会议记录中载明,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 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 第十二条 战略与 ESG 管理委员会认为必要时亦可邀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战略与 ESG 管理委员会会议。 第十三条 战略与 ESG 管理委员会会议形成的建议和报告,经出席会议的委员签字后,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作为董事会实 施重大决策的参考依据。 第十四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十五条 董事会秘书按照战略与 ESG 管理委员会的工作需要,负责资料准备、协调服务、会议安排等工作。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并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34d7b8e3-c87a-4ba6-9fea-af92e8b885f0.PDF ─────────┬──────────────────────────────────────────────── 2025-10-30 21:04│建投能源(000600):建投能源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 建投能源(000600):建投能源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e903cd9b-7a04-42aa-a542-ef6e2669cb92.PDF ─────────┬──────────────────────────────────────────────── 2025-10-30 21:04│建投能源(000600):建投能源年度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 (2010年2月25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制定,2025年10月30日第十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一次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提高河北建投 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工作中因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以及因其他个人原 因,造成公司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出现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分公司负责人、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 作相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第五条 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董事会办公室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有关的资料,按本制度规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逐级上 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第二章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民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造成公司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出现重大差错; (二)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年度 报告信息披露的准则、规则、指引、公告、通知等,造成公司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出现重大差错; (三)违反《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公司内部治理规范,造成公司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出现重大差错; (四)违反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工作业务规程,造成公司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出现重大差错; (五)因其他个人原因造成公司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出现重大差错的情形。 第七条 责任追究的形式: (一)责令改正并作检讨; (二)通报批评; (三)调离岗位、停职、降职、撤职; (四)赔偿损失; (五)解除劳动合同; (六)情节严重涉及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条 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分公司负责人和子公司负责人的责任追究,在采取本制度第七条的规定进行处罚的同时可 附带经济处罚,处罚数额由公司董事会视情节轻重具体确定。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理: (一)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影响较大且事故原因确系个人主观因素所致; (二)打击、报复、陷害调查人或干扰、阻挠责任追究调查; (三)不执行公司董事会依法作出的处理决定; (四)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理的情形的。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 (一)有效阻止不良后果发生的; (二)主动纠正和挽回全部或者大部分损失的; (三)确因意外和不可抗力等非主观因素造成的; (四)公司董事会认为其他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理的情形。第十一条 在对责任人作出处理前,应当听取责任人的意见, 保障其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第三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制度为《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补充制度。 第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 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相冲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f8417bf1-9d7f-46e7-a6ea-c80deccce419.PDF ─────────┬──────────────────────────────────────────────── 2025-10-30 21:04│建投能源(000600):建投能源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 (2004 年 3月 23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12 年 4月 17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次修订,2022 年 8月 24 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次修订,2023 年 11 月 28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第三次修订,2025 年 10 月 30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次修订) 第三条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 数,至少有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的独立董事。 第四条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按照“充分发挥董事专家优势,适应公司决策工作需要,综合考虑董事任职情况,有利于提 高工作效率的原则”,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研究确定。 第五条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或董事会确定的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 第六条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 按照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七条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者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 (三)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审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其披露; (五)监督及评估公司的风险管理工作,审核风险管理报告; (六)提议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七)审核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八)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九)董事会委托和授权的其他事项。 第四章 议事程序 第八条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者召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并于会议召开前三日通知全体委员,委员不能亲自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委员出席;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并主持,主任委员不能 出席时可书面委托其他委员(独立董事)主持。 第九条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第十条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一般应以现场方式举行,在委员认为充分了解所议事项,并不能亲自出席时,该委员可以采 取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第十一条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本工作细则第七条相关事项应当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 第十二条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应当按规定制作会议记录,独立董事的意见应当在会议记录中载明,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 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 第十三条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认为必要时亦可邀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 第十四条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形成的建议或报告,经出席会议的委员签字后,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作为董事会实 施财务决策及披露会计信息的参考依据。 第十五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应对外泄露尚未公开披露的有关信息。 第十六条 董事会秘书按照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的工作需要,负责资料准备、协调服务、会议安排等工作。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并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0ece3bc7-c330-4d01-a307-29fedade1c8a.PDF ─────────┬──────────────────────────────────────────────── 2025-10-30 21:04│建投能源(000600):建投能源董事会印章管理办法 ─────────┴──────────────────────────────────────────────── (2014 年 10 月 18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制定,2025 年10 月 30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一次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印章管理,保障印章刻制、保管以及使用的 合法性、严肃性和安全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监管规则,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印章”,均指董事会印章。 第二条 公司董事长是董事会印章管理的负责人。董事长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负责印章的管理。 第二章 印章的刻制、启用及停用 第三条 印章的刻制由董事会办公室提出申请,综合管理部负责审核,由董事会秘书、综合管理部分管领导审批后,报董事长批 准。综合管理部具体负责印章刻制。 第四条 印章启用前,须到公司综合管理部办理印章启用手续。 第五条 因特殊原因需要停用印章的,需经董事长批准。由董事会秘书将停用原因、时间通知公司各有关部门,并收回停用的印 章切角封存或销毁。 第三章 印章的保管 第六条 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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