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600 建投能源 更新日期:2024-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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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6 17:22 │建投能源(000600):关于购买秦皇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50%股权事项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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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 18:17 │建投能源(000600):关于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类REITs)项目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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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 18:16 │建投能源(000600):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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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2 20:24 │建投能源(000600):建投能源关于“21建能02”债券持有人回售结果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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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2 20:24 │建投能源(000600)::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建投能源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 │第二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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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2 20:24 │建投能源(000600):建投能源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2024年付息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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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5 18:44 │建投能源(000600):建投能源关于“21建能02”票面利率调整和回售实施办法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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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4 18:26 │建投能源(000600):建投能源关于“21建能02”票面利率调整和回售实施办法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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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3 19:22 │建投能源(000600):建投能源关于“21建能02”票面利率调整和回售实施办法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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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6 00:00 │建投能源(000600):2024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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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6 17:22│建投能源(000600):关于购买秦皇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50%股权事项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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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投能源(000600):关于购买秦皇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50%股权事项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6/718e5333-6d7d-4da5-89b6-3cc1b7b932f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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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 18:17│建投能源(000600):关于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类REITs)项目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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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类 REITs)项目概述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建投能源”)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临时会议,并于 2024 年 10 月 14 日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并表类 REITs 项目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以下属建投承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和河北建投任丘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并运营的两处热电项目作为底层资产,开展交
易所并表类 REITs 项目(简称“类 REITs 项目”)的申报发行工作。
二、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类 REITs)项目的完成情况
(一)发行情况
深圳证券交易所已于 2024 年 12 月 3 日出具了《关于中信建投“河北建投-建投能源热电基础设施投资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符
合深交所挂牌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24〕812 号,简称“《无异议函》”),同意“河北建投-建投能源热电基础设施投资
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简称“专项计划”)的发行总额不超过 44.90 亿元,该《无异议函》自出具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专项计划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建投”)已完成优先级与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发
行,并均已获得全额认购。专项计划于 2024 年 12 月 16 日正式发行,并于 2024 年12 月 20 日正式设立。专项计划的基本情况
如下:
产品分层 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 次级资产支持证券
规模 417,600.00 万元 31,400.00 万元
评级 AAAsf 不涉及
发行利率 2.34% 不涉及
起息日 2024 年 12 月 20 日 不涉及
预计到期日 2047 年 12 月 10 日 2047 年 12 月 10 日
总规模 449,000.00 万元
(二)合伙企业情况
建投能源(石家庄)电力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合伙企业”)已于 2024 年 12 月 2 日取得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注册成立。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合伙企业的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 建投能源(石家庄)电力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104MAE53NBE0F
成立日期 2024 年 12 月 2 日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合伙期限 2024 年 12 月 2 日至无固定期限
出资额 522,820.43 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 河北建投电力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主要经营场所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西路 9 号裕园广场 A 座 17 层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发电技术服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合伙企业设立时的出资结构如下:
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备注
金泰产融(北京)创业 449,000.00 85.88035% A类有限合伙人
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 73,720.43 14.10052% B类有限合伙人
有限公司
河北建投电力科技服务 100.00 0.01913% 普通合伙人
有限公司
总计 522,820.43 100%
2024 年 12 月 10 日,金泰产融(北京)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金泰产融”,作为转让方)与中信建投(作为受
让方,代表专项计划)以及合伙企业共同签署了《建投能源(石家庄)电力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份额转让协议》,约定金
泰产融将其持有的合伙企业的全部 A 类有限合伙份额(共计 449,000.00 万份)转让予中信建投(代表专项计划)。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中信建投(代表专项计划)以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取得的募集资金实缴出资,河北建投电力科技服务有限公
司和建投能源分别以其自有资金实缴出资,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额已全部实缴到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1/44768acd-ad9b-4256-a465-2a95446ca8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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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 18:16│建投能源(000600):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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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投能源(000600):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0/ec542a39-7559-4f2b-843a-e1a1bd0f16d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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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2 20:24│建投能源(000600):建投能源关于“21建能02”债券持有人回售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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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投能源(000600):建投能源关于“21建能02”债券持有人回售结果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2/c611ad9f-a11e-4603-af5d-192d7d0660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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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2 20:24│建投能源(000600)::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建投能源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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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投能源(000600)::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建投能源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公告详情
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2/df1b0187-d2b9-4f0f-8dd3-beb86ee6926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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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2 20:24│建投能源(000600):建投能源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2024年付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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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投能源(000600):建投能源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2024年付息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2/ec320245-331f-4df9-ba16-00acff6473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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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5 18:44│建投能源(000600):建投能源关于“21建能02”票面利率调整和回售实施办法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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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投能源(000600):建投能源关于“21建能02”票面利率调整和回售实施办法第三次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5/e3daf6d0-4276-40f5-b147-6dedf7061f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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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4 18:26│建投能源(000600):建投能源关于“21建能02”票面利率调整和回售实施办法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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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利率调整:根据《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以下
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根据当前的
市场行情,公司拟下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即本期债券后 2 年票面利率为 2.37%。
2、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根据《募集说明书》设定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
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3、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回售登记期内登记;若投资者未作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债
券。
4、回售价格:人民币 100 元/张(不含利息)。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人民币 100 元/张(不含利息)卖出持有的本期债券
。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5、回售登记期:2024 年 11 月 18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2 日(仅限交易日)。
6、回售资金到账日:2024 年 12 月 16 日(因 2024 年 12 月 15 日为休息日,故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7、本次回售申报可撤销,回售撤销期:2024 年 11 月 19 日至 2024年 12 月 2 日(仅限交易日)。
8、发行人拟对本次回售债券进行转售。
为保证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利率调整情况
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前 3 年(2021 年 12 月 15 日至 2024 年 12 月 14日)票面年利率为 3.17%;在本期债券的第 3 年末,发
行人选择下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本期债券后 2 年(2024 年 12 月 15 日至 2026 年 12 月14 日)票面利率为 2.37%。本期债券
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调整票面利率前,存续期内的债券派息兑付列表如下:
序号 业务 起息日 派息/兑付 年利率 证券 每张兑 每张派 每张派息/
类型 日 计划 付本金 息金额 兑付额
面值 额(元) (元) (元)
1 派息 2021-12-15 2022-12-15 3.17% 100 0 3.17 3.17
2 派息 2022-12-15 2023-12-15 3.17% 100 0 3.17 3.17
3 派息 2023-12-15 2024-12-15 3.17% 100 0 3.17 3.17
4 派息 2024-12-15 2025-12-15 3.17% 100 0 3.17 3.17
5 全部 2025-12-15 2026-12-15 3.17% 100 100 3.17 103.17
兑付
调整票面利率后,存续期内的债券派息兑付列表如下:
序 业务 起息日 派息/兑付 年利率 证券 每张兑 每张派息 每张派息/
号 类型 日 计划 付本金 金额(元) 兑付额
面值 额(元) (元)
1 派息 2021-12-15 2022-12-15 3.17% 100 0 3.17 3.17
2 派息 2022-12-15 2023-12-15 3.17% 100 0 3.17 3.17
3 派息 2023-12-15 2024-12-15 3.17% 100 0 3.17 3.17
4 派息 2024-12-15 2025-12-15 2.37% 100 0 2.37 2.37
5 全部 2025-12-15 2026-12-15 2.37% 100 100 102.37 102.37
兑付
二、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
1、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可选择不回售、部分回售或全部回售。
2、回售登记期:2024 年 11 月 18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2 日(仅限交易日)
3、回售价格:人民币 100 元/张(不含利息)。以 1 张(即面值 100元)为一个回售单位,回售金额必须是 100 元的整数倍
且不少于 100 元。
4、回售申报安排:债券持有人可以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者部分回售给本公司,在回售申报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当日收市后回售申报一经确认,相应的债券将被冻结交易。如果当日未能申报成功,或有未进行回售申报
的债券余额,可于次日继续进行回售申报(限回售登记期内)。在回售资金到账日之前,如持有的本期债券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
形,债券持有人本次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5、回售撤销安排:本次回售撤销期为 2024 年 11 月 19 日至 2024 年12 月 2 日(仅限交易日)。持有人通过系统申报回售
撤销后,有效的申请撤销份额将在回售撤销申报确认后次一交易日恢复可交易状态。回售相关指令处理顺序依次为:撤销回售申报指
令、回售申报指令。请投资者知悉存在相关风险。
6、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2024 年 12 月 16 日。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为登记回售的债券持有人
办理兑付。
7、选择回售的债券持有人须于回售申报日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续即视为债券持有人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
债券。
8、发行人拟对本次回售债券进行转售。
三、回售部分债券付款安排
1、回售资金到账日:2024 年 12 月 16 日(因 2024 年 12 月 15 日为休息日,故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2、回售部分债券享有 2023 年 12 月 15 日至 2024 年 12 月 14 日期间利息,利率为 3.17%。每 10 张“21 建能 02”派发
利息为人民币 31.7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者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25.36 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
(包含 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10 张派发利息为 31.70 元。
3、付款方式:本公司将依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申报结果对本期债券回售部分支付本金及利息,该回
售资金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清算系统进入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账户中,再由该证券公
司在回售资金发放日划付至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中。
四、本期债券回售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回翠翠
电话:0311-85288905
传真:0311-85518601
2、受托管理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关欣
电话:18810160867
传真:(0755)81928629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4/4cc19df1-e6d8-4d07-83fa-9b02b3eaf0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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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3 19:22│建投能源(000600):建投能源关于“21建能02”票面利率调整和回售实施办法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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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利率调整:根据《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以下
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根据当前的
市场行情,公司拟下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即本期债券后 2 年票面利率为 2.37%。
2、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根据《募集说明书》设定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
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3、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回售登记期内登记;若投资者未作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债
券。
4、回售价格:人民币 100 元/张(不含利息)。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人民币 100 元/张(不含利息)卖出持有的本期债券
。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5、回售登记期:2024 年 11 月 18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2 日(仅限交易日)。
6、回售资金到账日:2024 年 12 月 16 日(因 2024 年 12 月 15 日为休息日,故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7、本次回售申报可撤销,回售撤销期:2024 年 11 月 19 日至 2024年 12 月 2 日(仅限交易日)。
8、发行人拟对本次回售债券进行转售。
为保证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利率调整情况
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前 3 年(2021 年 12 月 15 日至 2024 年 12 月 14日)票面年利率为 3.17%;在本期债券的第 3 年末,发
行人选择下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本期债券后 2 年(2024 年 12 月 15 日至 2026 年 12 月14 日)票面利率为 2.37%。本期债券
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调整票面利率前,存续期内的债券派息兑付列表如下:
序号 业务 起息日 派息/兑付 年利率 证券 每张兑 每张派 每张派息/
类型 日 计划 付本金 息金额 兑付额
面值 额(元) (元) (元)
1 派息 2021-12-15 2022-12-15 3.17% 100 0 3.17 3.17
2 派息 2022-12-15 2023-12-15 3.17% 100 0 3.17 3.17
3 派息 2023-12-15 2024-12-15 3.17% 100 0 3.17 3.17
4 派息 2024-12-15 2025-12-15 3.17% 100 0 3.17 3.17
5 全部 2025-12-15 2026-12-15 3.17% 100 100 3.17 103.17
兑付
调整票面利率后,存续期内的债券派息兑付列表如下:
序 业务 起息日 派息/兑付 年利率 证券 每张兑 每张派息 每张派息/
号 类型 日 计划 付本金 金额(元) 兑付额
面值 额(元) (元)
1 派息 2021-12-15 2022-12-15 3.17% 100 0 3.17 3.17
2 派息 2022-12-15 2023-12-15 3.17% 100 0 3.17 3.17
3 派息 2023-12-15 2024-12-15 3.17% 100 0 3.17 3.17
4 派息 2024-12-15 2025-12-15 2.37% 100 0 2.37 2.37
5 全部 2025-12-15 2026-12-15 2.37% 100 100 102.37 102.37
兑付
二、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
1、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可选择不回售、部分回售或全部回售。
2、回售登记期:2024 年 11 月 18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2 日(仅限交易日)
3、回售价格:人民币 100 元/张(不含利息)。以 1 张(即面值 100元)为一个回售单位,回售金额必须是 100 元的整数倍
且不少于 100 元。
4、回售申报安排:债券持有人可以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者部分回售给本公司,在回售申报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当日收市后回售申报一经确认,相应的债券将被冻结交易。如果当日未能申报成功,或有未进行回售申报
的债券余额,可于次日继续进行回售申报(限回售登记期内)。在回售资金到账日之前,如持有的本期债券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
形,债券持有人本次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5、回售撤销安排:本次回售撤销期为 2024 年 11 月 19 日至 2024 年12 月 2 日(仅限交易日)。持有人通过系统申报回售
撤销后,有效的申请撤销份额将在回售撤销申报确认后次一交易日恢复可交易状态。回售相关指令处理顺序依次为:撤销回售申报指
令、回售申报指令。请投资者知悉存在相关风险。
6、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2024 年 12 月 16 日。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为登记回售的债券持有人
办理兑付。
7、选择回售的债券持有人须于回售申报日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续即视为债券持有人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
债券。
8、发行人拟对本次回售债券进行转售。
三、回售部分债券付款安排
1、回售资金到账日:2024 年 12 月 16 日(因 2024 年 12 月 15 日为休息日,故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2、回售部分债券享有 2023 年 12 月 15 日至 2024 年 12 月 14 日期间利息,利率为 3.17%。每 10 张“21 建能 02”派发
利息为人民币 31.7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者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25.36 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
(包含 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10 张派发利息为 31.70 元。
3、付款方式:本公司将依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申报结果对本期债券回售部分支付本金及利息,该回
售资金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清算系统进入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账户中,再由该证券公
司在回售资金发放日划付至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中。
四、本期债券回售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回翠翠
电话:0311-85288905
传真:0311-85518601
2、受托管理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关欣
电话:18810160867
传真:(0755)81928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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