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603 盛达资源 更新日期:2025-02-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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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4 18:10 │盛达资源(000603):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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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4 18:07 │盛达资源(000603):股改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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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6 15:39 │盛达资源(000603):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暨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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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6 15:32 │盛达资源(000603):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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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2 17:03 │盛达资源(000603):2024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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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3 16:00 │盛达资源(000603):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暨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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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2 15:32 │盛达资源(000603):关于子公司金山矿业资源储量核实报告通过评审备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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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3 18:27 │盛达资源(000603):关于更换股权分置改革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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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0 16:17 │盛达资源(000603):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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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9 15:35 │盛达资源(000603):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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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4 18:10│盛达资源(000603):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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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达资源(000603):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5/2d1cfaa3-464f-42d5-83b0-e6138137f8a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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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4 18:07│盛达资源(000603):股改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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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达资源(000603):股改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4/d2735dea-d4de-4051-88dc-0b8ee0655ce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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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6 15:39│盛达资源(000603):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暨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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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审批的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提供担
保、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0%,其中有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2024 年 5 月 21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
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担保方式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
证、抵押、质押等,担保额度有效期限自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为子公司
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包括 2024 年度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金额
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额度预计的议
案》,同意接受公司控股股东甘肃盛达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赵满堂先生及其配偶崔小琴女士、董事长赵庆先生及其配偶李元春
女士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的融资业务提供担保(包括 2024 年度新增
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担保方式包括连带责任保证、质押等,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审
批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上述担保不向公司及子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反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
4 年 4 月 27 日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度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为满足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银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银都矿业”)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赤峰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赤峰分行”)申请人民币 8,000 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借款期限为 12 个月。公司、公司董事长赵
庆先生及其配偶李元春女士为上述流动资金借款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8,000 万元。公司
、公司董事长赵庆先生及其配偶李元春女士分别与中国银行赤峰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董事长赵庆先生及其配偶李元
春女士为银都矿业上述流动资金借款业务提供的担保为无偿担保,不向公司及子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提供
反担保。
本次银都矿业融资、公司为银都矿业提供担保的额度在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4
年度融资、担保额度范围内,银都矿业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的额度在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2024 年度接受关联
方无偿担保额度范围内。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1、赵庆先生,中国国籍,现任公司董事长,直接持有公司 2.79%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的
规定,赵庆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赵庆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李元春女士,中国国籍,为赵庆先生之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的规定,李元春女士为公司关
联自然人。李元春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内蒙古银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亮亮
注册资本:10,8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赤峰市克旗巴彦查干苏木
成立日期:2004 年 2 月 11 日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银、铅、锌矿的采、选、加工及销售。一般经营项目:无。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 62.96%、内蒙古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27.78%、内蒙古第九地质矿产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9.2
6%
银都矿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银都矿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 9月 30日 2023年 12月 31日
(数据未经审计) (数据经审计)
资产总额 79,927.08 54,339.08
负债总额 53,236.81 40,936.98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27,024.69 15,624.69
流动负债总额 46,522.71 34,404.94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00 0.00
净资产 26,690.26 13,402.10
项目 2024年 1-9月 2023年度
(数据未经审计) (数据经审计)
营业收入 48,147.97 54,430.80
利润总额 28,510.91 19,945.06
净利润 24,288.16 16,236.39
五、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赵庆、李元春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分行
债务人:内蒙古银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主债权:除依法另行确定或约定发生期间外,在 2025 年 1 月 22 日起至 2026年 1 月 21 日期间内主合同项下实际发生的债
权,以及在本合同生效前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已经发生的债权。
被担保最高债权额:主债权之本金(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 8,000 万元)及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
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公司董事长赵庆先生及其配偶李元春女士为银都矿业本次流动资金借款业务提供的担保为无偿担保,不向公司及子公司收取任何
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反担保。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5 年 1 月 1 日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接受上述关联人提供的无偿担保外,公司未与上述关联人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七、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及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50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59.95%;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
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余额为23.89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76.43%。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
供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及涉诉担保。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7/3324439f-73fb-4ddf-96d8-69c026ae0d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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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6 15:32│盛达资源(000603):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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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披露的《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的“重大事项提示”和“重大风险提示”章节中,详细披露了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及可能存在
的风险因素,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交易预案披露的风险因素外,公司尚未发现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交
易或者对本次交易方案作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本次交易相关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周清龙、马玲、陈霖、陈文林、郭福安、舒桂先、易贻辉共 7 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四川鸿林矿业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鸿林矿业”)47%股权,并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前,公司已取得鸿林矿业
53%股权,鸿林矿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后公司将持有鸿林矿业 100%股权。
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本次交易的历史披露情况
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盛达
资源,证券代码:000603)自 2024年 10 月 21 日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1 日披露的《关于筹划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4-109)。停牌期间,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6 日披露了《关于筹
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111)。
2024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经
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开市起复牌。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1 月 30 日、2024 年 12 月 30 日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4-134、2024-142)。
三、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有序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本次交易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
作尚未完成。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正式方案等相关议案,并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
项。后续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的正式方案尚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正
式实施,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决策和审批,以及最终取得决策和审批通过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于 2024年 10 月 31 日披
露的《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的“重大事项提示”和“重大风险提示”章节中,详细披
露了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及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后续信息披露程序,在尚未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审议本次交易事项之前,每三十日发布一次本
次交易的进展公告。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
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7/44409d8c-88d0-44dd-8511-bc80ac29038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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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2 17:03│盛达资源(000603):2024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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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达资源(000603):2024年度业绩预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2/44114375-e1a0-4734-a161-ae56f9eb75d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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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3 16:00│盛达资源(000603):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暨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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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审批的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提供担
保、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0%,其中有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2024 年 5 月 21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
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担保方式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
证、抵押、质押等,担保额度有效期限自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为子公司
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包括 2024 年度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金额
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额度预计的议
案》,同意接受公司控股股东甘肃盛达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赵满堂先生及其配偶崔小琴女士、董事长赵庆先生及其配偶李元春
女士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的融资业务提供担保(包括 2024 年度新增
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担保方式包括连带责任保证、质押等,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审
批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上述担保不向公司及子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反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
4 年 4 月 27 日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度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公司董事长赵庆先生及其配偶李元春女士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金山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山矿业”)在中国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呼伦贝尔分行”)的续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山矿业以其持有的
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15,000 万元。公司、公司董事长赵庆先生及其配偶李元春女士分别与中国
银行呼伦贝尔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金山矿业与中国银行呼伦贝尔分行签署了《最高额抵押合同》。公司董事长赵庆先生
及其配偶李元春女士为金山矿业本次续授信业务提供的担保为无偿担保,不向公司及子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及子公
司提供反担保。
本次公司为金山矿业提供担保的额度在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4 年度担保额度范
围内,金山矿业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的额度在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2024 年度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额度范围内
。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1、赵庆先生,中国国籍,现任公司董事长,直接持有公司 2.79%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的
规定,赵庆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赵庆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李元春女士,中国国籍,为赵庆先生之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的规定,李元春女士为公司关
联自然人。李元春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内蒙古金山矿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曹莽
注册资本:5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新巴尔虎右旗阿镇乌尔逊大街
成立日期:2004 年 4 月 28 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矿产资源勘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矿物洗选加工;贵金属冶炼;金属矿石销售;选矿;有色金属铸造;
常用有色金属冶炼;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 100%。
金山矿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金山矿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 9月 30日 2023年 12月 31日
(数据经审计) (数据经审计)
资产总额 136,082.80 134,645.67
负债总额 78,960.02 72,848.17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34,131.51 25,482.70
流动负债总额 73,956.39 65,293.06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00 0.00
净资产 57,122.78 61,797.50
项目 2024年 1-9月 2023年度
(数据经审计) (数据经审计)
营业收入 10,142.01 27,392.67
利润总额 -5,167.06 1,621.95
净利润 -4,750.67 1,312.58
五、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赵庆先生、李元春女士为金山矿业续授信业务分别与中国银行呼伦贝尔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
下:
保证人: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赵庆、李元春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分行
债务人:内蒙古金山矿业有限公司
主债权:除依法另行确定或约定发生期间外,在 2025 年 1 月 9 日起至 2026年 1 月 8 日期间内主合同项下实际发生的债权
,以及在本合同生效前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已经发生的债权。
被担保最高债权额:主债权之本金(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 15,000 万元)及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
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公司董事长赵庆先生及其配偶李元春女士为金山矿业本次续授信业务提供的担保为无偿担保,不向公司及子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
用,也不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反担保。
(二)金山矿业为其续授信业务与中国银行呼伦贝尔分行签署的《最高额抵押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抵押人:内蒙古金山矿业有限公司
抵押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分行
债务人:内蒙古金山矿业有限公司
主债权:除依法另行确定或约定发生期间外,在 2025 年 1 月 9 日起至 2026年 1 月 8 日期间内主合同项下实际发生的债权
,以及在本合同生效前债务人与抵押权人之间已经发生的债权。
被担保最高债权额:主债权之本金(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 15,000 万元)及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
抵押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抵押物:不动产(内蒙古金山矿业有限公司/蒙(2022)新巴尔虎右旗不动产权第 0001658 号,位于新巴尔虎右旗克尔伦苏木芒
来嘎查,宗地面积 867,218.66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 50,862.00 平方米,评估价值 17,375.9581 万元)
抵押权行使期间:就每笔主债权而言,抵押权人应在其诉讼时效期间内行使抵押权;若该笔债权为分期清偿的,则抵押权人应在
基于最后一期债权起算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日前行使抵押权。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5 年 1 月 1 日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接受上述关联人提供的无偿担保外,公司未与上述关联人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七、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及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50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59.95%;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
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余额为24.46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78.23%。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
供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及涉诉担保。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最高额保证合同》;
4、《最高额抵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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