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608 *ST阳光 更新日期:2025-11-1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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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6 17:59 │*ST阳光(000608):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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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6 17:55 │*ST阳光(000608):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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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4 18:32 │*ST阳光(000608):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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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4 18:23 │*ST阳光(000608):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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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8:11 │*ST阳光(000608):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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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8:09 │*ST阳光(000608):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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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8:07 │*ST阳光(000608):关于聘任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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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1 16:06 │*ST阳光(000608):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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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1 16:05 │*ST阳光(000608):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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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1 16:05 │*ST阳光(000608):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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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6 17:59│*ST阳光(000608):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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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6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1月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16号京基一百大厦A座6901-01A单元。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家贤女士
(7)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13人,代表股份238,688,6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31.8288 %。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5人,代表股份 6,960,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9282 %;通过网络
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08人,代表股份 231,727,9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30.9006 %。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情况为: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10人,代表股份10,962,5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1.4618 %。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3人,代表股份4,005,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5341 %;通过
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07 人,代表股份 6,956,91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9277 %。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加腾讯会议的形式召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议案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进展的议案
① 表决情况:
同意 235,945,44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507%;反对2,704,06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 1.1329%;弃权
39,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4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 8,219,3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4.9768%;反对2,704,0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6665
%;弃权 3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567%。
②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郭子威、周雨翔
3、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赖继红
4、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7/14ffe9b1-695e-474b-bb6f-811e7e94bd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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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6 17:55│*ST阳光(000608):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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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阳光(000608):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7/9ee2f376-f943-44aa-a56b-3be66a88c2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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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4 18:32│*ST阳光(000608):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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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阳光(000608):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5/a5f19abb-2c91-44c1-bc72-5bb2dd619ac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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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4 18:23│*ST阳光(000608):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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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阳光,证券代码:000608)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
(10月 31日、11月 3日、11月 4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14.47%,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
波动的情况。
二、说明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通过函询的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进行了核实,现将有
关情况说明如下:
1、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以及股票异常
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
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 2025年前三季度的具体经营情况及财务数据可参考公司于 2025年10月 31日披露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
:2025-L71)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
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核实函及回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5/40aa6a3d-4ff2-4589-a17c-2bbc6000785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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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8:11│*ST阳光(000608):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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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阳光(000608):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ca68245a-dcf1-4e44-8a25-2463b2c06b0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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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8:09│*ST阳光(000608):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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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阳光(000608):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4dc5a3f5-e203-49e7-a33f-c6a5a93505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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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8:07│*ST阳光(000608):关于聘任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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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阳光(000608):关于聘任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5f35feb4-ce81-40ec-8ee1-1412e4a63a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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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1 16:06│*ST阳光(000608):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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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于 2025年 10 月 21 日(星期二)以通
讯会议的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会议通知于 2025年 10月 20日(星期一)以书面、电子邮
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 7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 7人。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审议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紫瑞新丽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紫瑞”)拟与深圳金海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海峡”
)开展有追索权池保理业务并签署《商业保理合同》,保理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信用期限 1年,单笔保理业务期限
不超过 36个月,公司为该笔保理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成都紫瑞以其持有的不动产(位于成华区二环路东二段 426号、建设
路 2号的成都阳光新生活广场项目项下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公司子公司北京瑞丰阳光投资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成都紫瑞 55%的股
权提供质押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
海证券报》上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L67)。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进展的议案》
2024年 11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百纳新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与金海峡开展有追索权保理业务并签署《商业保
理合同》,保理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0万元,融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2年,公司及子公司对该笔保理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现成都紫瑞拟与金海峡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成都紫瑞拟以其持有的不动产(位于成华区二环路东二段 426号、建设路 2号
的成都阳光新生活广场项目项下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
本次担保是对百纳新业与金海峡签署的《商业保理合同》的新增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
om.cn),以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进展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L68)。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
海证券报》上的《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L69)。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 202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2/788482c0-0dfd-4f9e-aec0-edaa29d8e5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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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1 16:05│*ST阳光(000608):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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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截至2025年6月30日,被担保人深圳百纳新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为101.57%,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4年11月,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九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百纳新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纳新业”)与深圳金海
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海峡”)开展有追索权保理业务并签署《商业保理合同》,保理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
元,融资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公司及子公司沈阳阳光新生活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阳光”)为该笔保理业务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公司以其持有的沈阳阳光44%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公司子公司深圳瑞和新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瑞和”
)以其持有的沈阳阳光56%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同时沈阳阳光以其名下的不动产(产权证:辽(2023)沈阳市不动产权第 0514511号
)提供抵押担保(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1月16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4-L55号公告)。截至2025年9月30日应收账款转
让价款余额人民币伍仟捌佰肆拾万元整(¥58,400,000.00)元。
2025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进展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紫瑞新丽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紫瑞”)拟与金海峡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成都紫瑞拟以其持
有的不动产(位于成华区二环路东二段426号、建设路2号的成都阳光新生活广场项目项下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本次担保所担保的
最高债权额为120,000,000元。
本次担保是对百纳新业与金海峡签署的《商业保理合同》的新增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上述对外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概况
1、被担保人名称:深圳百纳新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4年5月11日
3、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沙头社区沙井路168号中熙商业大厦七层
4、法定代表人:扶金龙
5、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6、主营业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企业形象策划;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咨询策划服务;市场营销策划;社会经济咨询服务;
电子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讯设备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平面设计;广
告设计、代理;玩具销售;游艺及娱乐用品销售;停车场服务。
7、股权结构
(二)被担保人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2024年12月31日 2025年6月30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80,655.40 76,995.76
负债总额 80,493.14 78,205.93
净资产 162.26 -1,210.17
财务指标 2024年1月-12月 2025年1月-6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4,083.24 5,592.36
利润总额 -975.24 -1,689.76
净利润 -879.49 -1,372.43
百纳新业不存在抵押担保、诉讼与仲裁事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商业保理合同的主要内容
百纳新业与金海峡签署《商业保理合同》开展保理融资合作,于保理期间百纳新业通过转让经营活动中享有的应收账款的方式,
向金海峡融资8000万元,融资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并由金海峡提供应收账款管理等服务。同时百纳新业对该合同项下转让的应收账
款负有回购义务。
四、《最高额抵押合同》
甲方(抵押人):成都紫瑞新丽商贸有限公司
乙方(抵押权人):深圳金海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一)被担保的主债权、主合同
1、乙方深圳金海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与应收账款债务人/买方、应收账款转让方/卖方深圳百纳新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
商业保理合同》、《应收账款转让申请书》、《应收账款转让核准通知书》及后续将要签署的担保保理业务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应收账款转让合同、买方清单、应收账款转让申请书、应收账款转让核准通知书、应收账款转让通知书、保理费用通知书等)、《应
收账款转让申请书》及其附属协议等文件所形成的债权(前述合同以下简称为“主合同”)。
2、甲方确认,前述主合同项下,乙方分别于2024年12月11日、2024年12月13日合计向应收账款转让方/卖方深圳百纳新业商业管
理有限公司支付了应收账款转让价款人民币捌仟万元整(¥80,000,000.00)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应收账款转让价款余额人民币伍
仟捌佰肆拾万元整(¥58,400,000.00)元,乙方的该笔债权,属于本次甲方的担保范围。
(二)被担保最高债权额
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亿贰仟万元整
(¥120,000,000.00),该最高债权额包括但不限于最高债权本金余额人民币(大写)伍仟捌佰肆拾万元整(¥58,400,000.00
)元及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支付的保理手续费、保理融资利息、保理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全部费用。
(三)担保范围
1、主合同项下应收账款债务人/买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应收账款及保理手续费、保理融资利息、违约金、逾期罚金、损害赔偿金及
其他应付款项;
2、主合同项下应收账款转让方/卖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回购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理费、保理融资利息、保理手续费、违约
金、逾期罚金和其他应付款项;
3、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保险费、公告费、评估费、
拍卖费、税费、过户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及其他费用;
4、主合同生效后,经乙方(债权人)要求追加而债务人未追加的保证金金额;
5、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付的其他款项。
6、即使发生在主债权确定期间内的单笔债权到期日超出主债权确定期间或者主债权期间内产生的或有债权转化为实际债权的时
间超出主债权确定时间的,仍然属于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范围。
(四)抵押物信息
甲方以附件“抵押财产清单”所列财产(位于成华区二环路东二段426号、建设路2号成都阳光新生活广场项目项下不动产)设定
抵押,包括现在和将来属于该抵押物的任何从物、从权利、附属物、添附物、天然及法定孽息,以及因该抵押物毁损、灭失或被征收
而产生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等代位物。
(五)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五、抵押资产基本情况
本次抵押资产为成都紫瑞旗下成都阳光新生活广场项目项下不动产。目前该项目正常经营中。
该项目已于2013年10月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红星中路支行办理抵押手续,本次抵押前,公司将对该项资产办理解押手续
。该项资产不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涉及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本次抵押资产将同时为成都紫瑞的保理融
资业务提供抵押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5-L67号公告)。
六、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是对已实施的对外担保行为新增担保物,百纳新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运营沙井京基百纳广场项目,目前财务状况稳定
,信用情况良好,公司能够充分掌握其经营决策情况,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对外担保。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65,000万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28,720万元
及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4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不存在逾
期债务、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等。
八、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最高额抵押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2/779e6098-f053-43bb-a2a5-69f0804c2cf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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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1 16:05│*ST阳光(000608):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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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阳光(000608):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2/cf49f303-d18c-4e58-8117-4324b6f322c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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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1 16:04│*ST阳光(000608):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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