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608 *ST阳光 更新日期:2025-09-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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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 00:00 │*ST阳光(000608):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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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 00:00 │*ST阳光(000608):《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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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 00:00 │*ST阳光(000608):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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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 00:00 │*ST阳光(000608):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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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 00:00 │*ST阳光(000608):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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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 00:00 │*ST阳光(000608):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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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 00:00 │*ST阳光(000608):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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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 00:00 │*ST阳光(000608):2025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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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 00:00 │*ST阳光(000608):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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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 00:00 │*ST阳光(000608):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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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 00:00│*ST阳光(000608):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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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9日(星期二)以书面、电子邮件
的形式发出,于2025年8月29日(星期五)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腾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家贤女士主持,
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出席董事7人,公司董事长陈家贤女士、董事陈家慧女士及独立董事梁剑飞先生以腾讯会议的方式出席。公司
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审议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
海证券报》上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L60)。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公司本次追溯调整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实际经营状况,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追溯调整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
海证券报》上的《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L61)。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维持公司合营企业上海银河宾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银河”)基本运营,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晟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上海晟璞”)拟与上海银河签署借款协议,按照持股比例在与上海银河其它股东同等条件下,不定期同步对上海银河提供
财务资助。上海晟璞2025年度拟按照股权比例向上海银河提供100万元财务资助,财务资助期限为上海银河有偿还能力时或至上海银
河项目转让时,本次财务资助为无息借款。
上海银河为公司合营企业,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同时公司向上海银河派出的董事扶金龙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因此公司与上
海银河构成关联关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L62)。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内控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
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规模和审计工作业务量确定年度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
海证券报》上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L63)。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及修订后的《公
司章程》。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及修订后的《股
东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及修订后的《董
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与薪酬发放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与薪酬发放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
海证券报》上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L64)。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中议案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30/8739fc4d-0bb7-48e0-9b25-99f1e16c32f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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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 00:00│*ST阳光(000608):《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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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阳光(000608):《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30/3192f7a2-9e45-4689-8ee4-cc45f590ead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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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 00:00│*ST阳光(000608):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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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阳光(000608):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30/f85b0d82-3c26-4db5-b79d-ed7f0d74c5a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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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 00:00│*ST阳光(000608):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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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一、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二、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
会〔2023〕4号)的规定。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5年 8月 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
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规模和审计工作业务量确定年度审计费用。本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1993 年成立(由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转制为特
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号院 1号楼南楼 20层
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合伙人数量:199人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05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22人
2024年度业务总收入(经审计):203,338.19万元
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154,719.65万元
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33,220.05万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69家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
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22,208.86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0,45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0,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
规定。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被判定在 20%的范围内对青
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中兴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4次、行政监管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 2次、纪律处分 1次。48 名从
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4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4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2人次、纪律处分 2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宗昊,2002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 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3 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
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有丰富的审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了多家证券业务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丹,2003年 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 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4 年开始在中兴华执
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 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曙晖,1996 年 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年 3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 8月开始在中兴华所
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兴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费用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规模和审计工作业务量确定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5年 8月 2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
中兴华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
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续聘中兴华为公司 2025 年度
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 8月 2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核,董事会同意续聘中
兴华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5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中兴华协商确
定审计费用。
(三)生效日期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30/1e0a9cc5-7f5e-4b9c-9705-65af4c0a3c2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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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 00:00│*ST阳光(000608):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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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阳光(000608):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30/e65eca30-598b-45ab-95a6-fab81cff1e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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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 00:00│*ST阳光(000608):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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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阳光(000608):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30/837f881b-b338-442e-ad39-df6d265697f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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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 00:00│*ST阳光(000608):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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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阳光(000608):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30/3cd692bd-22b2-43e2-bb70-6d1f185a4b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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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 00:00│*ST阳光(000608):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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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阳光(000608):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30/a5d3a42c-3474-49ef-9a5b-3c8c0abdec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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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 00:00│*ST阳光(000608):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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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3、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5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8日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9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
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16号京基一百大厦A座6901-01A单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2.00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4.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5.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6.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7.00 关于制定《董事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
8.00 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绩 √
效考核与薪酬发放管理办法》的议案
注:100代表总议案,1.00代表议案1,2.00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
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8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
w.cninfo.com.cn),以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
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
3、本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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