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609 *ST中迪 更新日期:2025-04-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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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3 16:43 │*ST中迪(000609):中迪投资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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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4 18:20 │*ST中迪(000609):中迪投资关于公司2024年年报编制及审计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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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0 18:33 │*ST中迪(000609):中迪投资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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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1 18:42 │*ST中迪(000609):中迪投资关于收到法院《执行通知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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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6 18:03 │*ST中迪(000609):中迪投资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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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5 16:47 │*ST中迪(000609):中迪投资关于公司2024年年报编制及审计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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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0 17:48 │*ST中迪(000609):中迪投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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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0 17:48 │*ST中迪(000609):中迪投资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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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0 00:00 │*ST中迪(000609):中迪投资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可能承担担保责任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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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0 00:00 │*ST中迪(000609):中迪投资关于公司2024年年报编制及审计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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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3 16:43│*ST中迪(000609):中迪投资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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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4月 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开市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
示。若公司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6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
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应当在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
的风险提示公告,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司应当披露股票可能被
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已被实施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具体情形 是否适用
(对可能触及的打勾)
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 √
者孰 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
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
的审计报告。
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亿元;或者追
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
报告。
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
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
告。
一、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公司于 2024年 4月 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
告》,公司 2023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全年营业收入低于 1亿元,上述财务数据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于 2024年 4月 29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 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9.3.1条第一款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
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或者
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五)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七)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八)虽符合第 9.3.8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九)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十)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若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出现上述情形之一的,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重点提示的风险事项
公司于 2024年 4月 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
告》,公司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为负,且 2023 年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带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七)款规定的情形“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
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自 2024年 4月 29日开市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三、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8日、2 月 10 日、2 月 21 日、3 月 7 日、3 月 21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北京中迪投资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4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2024 年度业绩预告》,相关数据为公司初步测算的结果,公司 202
4 年度最终的财务数据,请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经审计的《2024年年度报告》为准。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
情况,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4/149329c1-18aa-4c48-b113-45f3da72b24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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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4 18:20│*ST中迪(000609):中迪投资关于公司2024年年报编制及审计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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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迪(000609):中迪投资关于公司2024年年报编制及审计进展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5/22f13af4-23c5-4e49-8e7d-cfe6675ea0d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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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0 18:33│*ST中迪(000609):中迪投资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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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4月 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开市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
示。若公司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6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
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应当在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
的风险提示公告,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司应当披露股票可能被
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已被实施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具体情形 是否适用
(对可能触及的打勾)
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 √
者孰 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
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
的审计报告。
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亿元;或者追
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
报告。
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
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
告。
一、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公司于 2024年 4月 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
告》,公司 2023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全年营业收入低于 1亿元,上述财务数据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于 2024年 4月 29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 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9.3.1条第一款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
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或者
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五)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七)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八)虽符合第 9.3.8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九)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十)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若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出现上述情形之一的,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重点提示的风险事项
公司于 2024年 4月 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
告》,公司 2021 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为负,且 2023年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带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七)款规定的情形“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
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自 2024年 4月 29日开市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三、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8 日、2 月 10 日、2 月 21 日、3 月 7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4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2024 年度业绩预告》,相关数据为公司初步测算的结果,公司 202
4年度最终的财务数据,请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经审计的《2024年年度报告》为准。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
情况,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1/be3486b8-1d5b-4d57-b082-14cd6bab6c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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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1 18:42│*ST中迪(000609):中迪投资关于收到法院《执行通知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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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迪(000609):中迪投资关于收到法院《执行通知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12/297e93b2-746b-425c-88ac-89e3f99bbe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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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6 18:03│*ST中迪(000609):中迪投资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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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4月 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开市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
示。若公司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6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
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应当在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
的风险提示公告,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司应当披露股票可能被
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已被实施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具体情形 是否适用
(对可能触及的打勾)
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 √
者孰 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
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
的审计报告。
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亿元;或者追
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
报告。
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
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
告。
一、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公司于 2024年 4月 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
告》,公司 2023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全年营业收入低于 1亿元,上述财务数据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于 2024年 4月 29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 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9.3.1条第一款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
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或者
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五)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七)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八)虽符合第 9.3.8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九)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十)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若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出现上述情形之一的,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重点提示的风险事项
公司于 2024年 4月 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
告》,公司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为负,且 2023 年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带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七)款规定的情形“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
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自 2024年 4月 29日开市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三、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8日、2 月 10 日、2 月 21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
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4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2024 年度业绩预告》,相关数据为公司初步测算的结果,公司 202
4 年度最终的财务数据,请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经审计的《2024年年度报告》为准。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
情况,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07/4125d5fc-89c7-447a-b24a-5ee5931e38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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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5 16:47│*ST中迪(000609):中迪投资关于公司2024年年报编制及审计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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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4月 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开市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
示。若公司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4 日披露了《2024 年度业绩预告》,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截至本公
告日,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仍在进行中,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4年年度报告》为准。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的规定,公司应当
分别在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和十个交易日,披露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并说明相关情况。
依据以上规则要求,现经公司自查并与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交流沟
通,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编制情况及最新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如下:
一、2023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的消除情况
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带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对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
明》。
2024 年度内,公司下属房地产项目通过部分现房销售以及房屋交付实现了收入确认目标,积极处置子公司涉及的诉讼事项,以
债权债务抵销方式降低了债务总额,并加快寻找新的融资方以置换存量债务,多渠道多措施化解债务风险。同时,公司聘任了新任总
经理,加强了新业务投资方面的整体运筹能力,加快新业务投资工作的切实落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不确定性能否消除最终需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为准,尚存在不
确定性。公司将积极维护全体股东及公司利益,全力做好现有业务的推动工作,进一步化解债务风险,加快新业务的投资工作进展。
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二、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工作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编制工作及审计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审计机构正有序执行相应审计程序,目前处于
审计底稿收集、完善、汇总阶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 2023 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需要以审计机构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为准。在重大会计
处理、关键审计事项、审计报告出具时间安排等事项上,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沟通,最终以年度审计报告意见为准。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0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年报编制及审计进展的公告》。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为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
息均以上述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06/8fb04ef8-7eef-4be3-95aa-15bfd132f6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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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0 17:48│*ST中迪(000609):中迪投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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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票(股票代码:000609,证券简称:*ST中迪)于 2025 年 2
月 18日、2月 19日、2 月 20日连续 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
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
商谈、意向、协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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