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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609(中迪投资)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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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0609 *ST中迪 更新日期:2026-06-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6-22 18:24 │*ST中迪(000609):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6-22 18:24 │*ST中迪(000609):中迪投资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6-22 18:22 │*ST中迪(000609):中迪投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诉讼进展公告 │ ├─────────┼──────────────────────────────────────────────┤ │2026-06-17 18:52 │*ST中迪(000609):中迪投资关于公司注册地变更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 │ ├─────────┼──────────────────────────────────────────────┤ │2026-06-16 18:08 │*ST中迪(000609):中迪投资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6-16 18:06 │*ST中迪(000609):中迪投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6-16 18:05 │*ST中迪(000609):中迪投资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中美恒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 │2026-06-15 16:19 │*ST中迪(000609):中迪投资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 │2026-06-10 16:52 │*ST中迪(000609):中迪投资关于公司启用新公章的公告 │ ├─────────┼──────────────────────────────────────────────┤ │2026-06-08 16:45 │*ST中迪(000609):中迪投资关于北京天微电子有限公司设立分公司的进展公告 │ └─────────┴──────────────────────────────────────────────┘ ─────────┬──────────────────────────────────────────────── 2026-06-22 18:24│*ST中迪(000609):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 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 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 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 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 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 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 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 议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 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会议由贵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贵公司董事会分别于2026年6月5日及2026 年6月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zse.cn)、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开发布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及《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以下统称“会议通知”),该等会议 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召开方式、审议事项、出席对象、股权登记日及会议登记方式等事项。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贵公司本次会议以现场、远程会议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现场、远程会议于2026年6月22日14: 00在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三区1号楼8层15室会议室如期召开,由贵公司董事长门洪达主持。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经查验,贵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内容均与会 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人资 格。 根据现场、远程出席会议股东提供的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东代理人提交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深圳 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反馈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并经贵公司及本所律师查验确认,本次会议通过 现场(含远程参会股东,下同)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合计515人,代表股份104,745,441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5%。 除贵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外,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经查验,上述现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由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会议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贵公司已公告的会议通 知中所列明的全部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表决通过了《关于收购北京天微电子有限公司49%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同意32,826,15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7.6950%; 反对773,68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026%; 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24%。 现场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深圳天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二)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接受公司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同意32,817,55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 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7.6694%; 反对782,28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282%; 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24%。 现场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深圳天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本所律师与现场推举的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 现场会议表决票当场清点,经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确定最终表决结果后予以公布。其中,贵公司对相关议案的中小投资者 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单独计票结果。 经查验,上述第(一)项至第(二)项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综上所述,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 四、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贰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075e3734-7818-4076-8d5e-e0dd93264fa7.PDF ─────────┬──────────────────────────────────────────────── 2026-06-22 18:24│*ST中迪(000609):中迪投资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远程会议时间:2026 年 6月 22 日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6月 22 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 2026 年 6月 22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时间 2026 年 6月 22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2、召开方式:现场、远程会议结合网络投票。 3、股权登记日:2026 年 6月 15 日。 4、召集人: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门洪达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公司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515 名,代表股份104,745,44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额的 35%。其中出 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名,代表股份 72,779,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额的24.3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12 名,代表股份 31,966,24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额的 10.68%。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依法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就以下提案以现场、远程会议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进行了投票表决: 1、审议《关于收购北京天微电子有限公司 49%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 32,826,15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97.6950%;反对 773,6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股份的 2.3026%; 弃权 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0024%。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32,826,158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97.6950%; 反对773,683股,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2.3026%;弃权 800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股份的 0.0024%。关联股东深圳天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了对该项议案的表决。 (2)本议案经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 2、审议《关于公司接受公司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 32,817,55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97.6694%;反对 782,2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股份的 2.3282%; 弃权 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0024%。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32,817,558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97.6694%; 反对782,283股,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2.3282%;弃权 800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股份的 0.0024%。关联股东深圳天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了对该项议案的表决。 (2)本议案经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鑫、王丽。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北京 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54e30cc7-29dc-4754-9fa6-c2f05fcd8816.PDF ─────────┬──────────────────────────────────────────────── 2026-06-22 18:22│*ST中迪(000609):中迪投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诉讼进展公告 ─────────┴──────────────────────────────────────────────── *ST中迪(000609):中迪投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诉讼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4cd05ef7-18ba-4e34-920e-54a3e9d480aa.PDF ─────────┬──────────────────────────────────────────────── 2026-06-17 18:52│*ST中迪(000609):中迪投资关于公司注册地变更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 ─────────┴────────────────────────────────────────────────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0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拟变更注册地址。原公司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科学城海鹰路 1号院 6号楼 5层,变更后公司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 号三区 1号楼 8层 15 室。 2026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前述变更注册地及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 前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1 日、4 月 29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 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6 年 6月 17 日,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收到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本次工商变更登记的主要事项如下: 变更前 变更后 北京市丰台区科学城海鹰路 1号院 6号楼 5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三区1号楼 层 -1 至 11 层 101 内 8 层 15 室 因房产部门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6 号三区 1号楼 8层 15 室”登记为“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6号三区 1号楼- 1至 11层 101内 8层 15室”,经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最终核准的公司住所与公司原披露公司住所不一致(不涉及实质内容 的变更),公司对原披露的《公司章程》中涉及公司住所的条款内容作相应调整,敬请广大投资者知悉。 除上述变更外,公司其他登记事项均保持不变。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7ac5617f-8c23-4f77-80a2-5c47ca481ce2.PDF ─────────┬──────────────────────────────────────────────── 2026-06-16 18:08│*ST中迪(000609):中迪投资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公司 2026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7 月 02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7 月 02 日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7 月 02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召开方式为现场、远程会议召开结合网络投票。 (1)现场、远程会议:股东本人出席现场、远程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远程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 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6 月 29 日 7、出席对象: (1)凡 2026 年 6月 29 日下午 15: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 有权依据本通知公告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6 号三区 1 号楼 8 层 15 室会议室。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中美恒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前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阅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 相关公告。本次股东会的议案需经本次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3、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远程会议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1、登记方式:凡符合会议资格的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或法人单位证明等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1)个人股股东应持有效持股凭证或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受托代理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股东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授权委托书、 有效持股凭证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6 年 6 月 30 日上午 9:30—下午 16: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6 号三区 1 号楼 8 层 15 室会议室。 4、股东如选择现场会议方式参会,可持上述证件在 2026 年 6 月 30 日上午 9:30—下午 16:30 时间内,根据本次股东会通知 公告提供的联系方式与公司取得联系,提供相关材料,完成股东参会信息登记。股东如选择远程通讯方式参会,可持上述证件在 202 6 年 6 月 30 日上午 9:30—下午 16:30 时间内,根据本次股东会通知公告提供的联系方式与公司取得联系,提供相关材料,完成 股东参会信息登记。参会股东、股东代理人身份经审核通过后,公司将提供腾讯会议的会议号等信息,获得远程通讯会议相关信息的 股东请勿向他人分享此等信息。股东、股东代理人届时可以通过智能手机、平板电脑设备或计算机进入“腾讯会议”移动端或 PC 端 参会。 未提前进行参会登记的股东仍可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行使股东权利。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 2、联系电话:13641323242。 3、联系人:刘国长。 4、电子邮件:liuguochang@zdinvest.com。 六、备查文件 中迪投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1a0b272e-9981-41d6-89b0-4e4292035abe.PDF ─────────┬──────────────────────────────────────────────── 2026-06-16 18:06│*ST中迪(000609):中迪投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2026 年 6 月 16 日,公司董事会以书面、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了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的通知。2026 年 6 月 1 6 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 6 名董事全部参加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 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中美恒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018 年,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一局”)与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中美恒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美恒置业”)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建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美恒置业所属“两江·中迪广场”商业项目。2023 年 9 月, 中建一局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对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美恒置业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审理,该案件处于执行阶段 。 截至目前,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美恒置业尚欠中建一局工程款等共计11,012.87 万元及相关费用。 经各方协商一致,公司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美恒置业尚欠中建一局工程款等共计 11,012.87 万元及相关费用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担保期限三年。 鉴于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前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由公司、公司 子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本授权范围内,全权代表公司、子公司签署本次担保事项所必须的各项法律文件。 该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本公司与本公告同时发布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 全资子公司重庆中美恒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该议案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需经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6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 2026 年 7 月 2 日下午 14:00,通过现场会议、远程会议及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公司 2026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 该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本公司与本公告同时发布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 司 2026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该议案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239e23a2-8e85-41c5-b95b-665510155cab.PDF ─────────┬──────────────────────────────────────────────── 2026-06-16 18:05│*ST中迪(000609):中迪投资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中美恒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特别风险提示: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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