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612 焦作万方 更新日期:2025-04-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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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9 18:57 │焦作万方(000612):2024年社会责任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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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17:10 │焦作万方(00061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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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17:10 │焦作万方(000612):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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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17:10 │焦作万方(000612):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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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17:10 │焦作万方(000612):监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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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17:09 │焦作万方(000612):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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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17:09 │焦作万方(000612):焦作万方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刘继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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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17:09 │焦作万方(000612):焦作万方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吴泽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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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17:09 │焦作万方(000612):焦作万方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占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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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17:07 │焦作万方(000612):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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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9 18:57│焦作万方(000612):2024年社会责任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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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万方(000612):2024年社会责任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9/249059db-c2e0-4fa5-8345-c1134549267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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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17:10│焦作万方(00061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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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信审字[2025]第 1-00323 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86(10)82330558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Room 2206 22/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22 层 2206 No.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China,100083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大信审字[2025]第 1-00323号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焦
作万方”)2024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企业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86(10)82330558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Room 2206 22/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22 层 2206 No.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China,100083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焦作万方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二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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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17:10│焦作万方(000612):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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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信专审字[2025]第 1-00336 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86(10)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Room 2206 22/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22 层 2206 No.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 China, 100083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
专项审计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5]第 1-00336号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4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母公
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5年 3月 27日出具大信审
字[2025]第1-00328号审计报告。在对上述财务报表审计基础上,我们审核了贵公司编制的《上市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一、管理层和治理层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的规定,编制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治理层负责监督贵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编制过程。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业务。
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贵公司编制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
合理保证。
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核对有关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
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86(10)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Room 2206 22/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22 层 2206 No.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 China, 100083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编制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四、其他说明事项
为了更好地理解贵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其它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贵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
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 国 · 北 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二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9/c80465a0-1e24-4a42-a53b-9ac41233c9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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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17:10│焦作万方(000612):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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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万方(000612):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9/4ff105ed-b9fe-497c-8568-2a50373544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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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17:10│焦作万方(000612):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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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时间、方式
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3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二)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采取现场方式召开。
(三)监事出席会议情况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 3 人。
(四)会议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孟宗桂先生主持。
(五)会议召开的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议案采用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会议对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
(一)《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 2024 年度报告的内容和编制审议程序进行了全面了解和审核,并发表以下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于 2025 年 3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
》摘要(公告编号:2025-030)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披露。
监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
有权表决票数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表决通过。
(二)《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细内容于 2025 年 3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监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
有权表决票数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表决通过。
(三)《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4年度,公司母公司报表实现的净利润为 812,919,265.84 元,合并报表实
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588,697,754.52元。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 81,291,926.58 元,当年
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 507,405,827.94 元。
结合公司 2025年度经营情况、未来经营发展计划,以及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拟定 2024 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1,192,199,39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3 元(含
税),共计派发现金154,985,921.22 元(含税),2024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年度累计分红总额 154,985,921.22元(含税)。本年度现金分红总额 154,985,921.22元(含税),占当期实现的可供股东分
配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30.54%。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若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公司现金分红方案结合电解铝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以及投资者回报等因素,本年度现金
分红方案合理,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本方案待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基础,方案的制订和批准程序符合证监会、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相
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
有权表决票数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表决通过。详情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及《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四
)《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要求,监事会审核了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报
告的编写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的要求,内容真实、客观、全
面地反映了公司 2024年度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合理、有效。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监事会对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议案表决情况:
有权表决票数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9/a2c163c1-ca20-4513-91e1-79262de61ea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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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17:09│焦作万方(000612):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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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大会届次: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
(二)大会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5年 4月 21 日(星期一)下午 2点 30 分。
2.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4 月 21 日,上午9:15-9:25,9:30-11:30 和 13:00-15:
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4 月 21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方式: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股权登记日:2025 年 4月 15日(星期二)。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河南省焦作市马村区待王镇焦新路南侧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大会审议议案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2.00 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3.00 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4.00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二)相关事项说明
1、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见 2025 年 3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
券报》上披露的《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焦作万方铝业股份
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和《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焦作万方铝业
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及《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2、上述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将在
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报告全文请查阅 2025年3 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事项
(一)出席通知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前将出席会议的通知送达本公司,股东可以亲自或通过邮寄、传真方式送达通知
。通过邮寄方式的通知以本公司收到日期为准。
(二)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
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
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
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
3、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无需登记。
(三)登记时间:2025 年 4月 16日 9:00至 17:00。
(四)登记地点:河南省焦作市马村区待王镇焦新路南侧本公司办公楼二楼董事会办公室。
(五)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蕙鑫
联系电话:0391-2535596 传真:0391-2535597
联系地址:河南省焦作市马村区待王镇焦新路南侧 邮编:454005
电子邮箱:jzwfzqb@163.com
(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的相关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
作流程请见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备查文件
召集本次股东大会并提交大会提案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9/e4bcd196-6b99-4e9a-ad4e-ad02ff310b7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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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17:09│焦作万方(000612):焦作万方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刘继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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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坚持
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职务,审慎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
事的作用,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刘继东,男,1977年生,毕业于山东大学,经济学学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2000 年 7 月-2003 年 10 月任山
东中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经理,2003 年 11 月-2007年 11月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经理,2007年 12月-2014年 12月任菲亚特
克莱斯勒(中国)管理有限公司内部审计部经理,2014年 12月-2015年 5月任天合汽车(亚太)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经理,2015年 6
月至今任凯斯纽荷兰(中国)管理有限公司内部审计部经理; 2021年 9月至今任镇江贝斯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
4月至今任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自查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并按照监管规则进行了独立性自查,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作为
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
关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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