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612 焦作万方 更新日期:2024-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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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18:31 │焦作万方(000612):焦作万方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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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4 18:44 │焦作万方(000612):焦作万方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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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4 18:44 │焦作万方(000612):焦作万方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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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8 16:34 │焦作万方(000612):焦作万方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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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 00:00 │焦作万方(000612):焦作万方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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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20:39 │焦作万方(000612):焦作万方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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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20:39 │焦作万方(000612):2024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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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20:37 │焦作万方(000612):焦作万方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决定其审计费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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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20:37 │焦作万方(000612):焦作万方与关联方签署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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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20:36 │焦作万方(000612):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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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18:31│焦作万方(000612):焦作万方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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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万方(000612):焦作万方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7/80ca2992-3999-4cd1-8051-5f42f12c047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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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4 18:44│焦作万方(000612):焦作万方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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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万方(000612):焦作万方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5/4aa6b69e-a067-4a4c-be75-108325fb07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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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4 18:44│焦作万方(000612):焦作万方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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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大会未出现提案被否情形。
2.本次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11月 14日(星期四)下午 2点 30分。
(二)召开地点:河南省焦作市马村区待王镇焦新路南侧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11 月 14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11月 14日,上午 9:15-下午 15:
00。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公司董事兼总经理(代行董事长职责)谢军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22人,代表股份 273,849,15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2.970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22 人,代表股份 27
3,849,15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2.9701%。
(八)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出
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19 人,代表股份 15,490,46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299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19 人,代表股份 15
,490,46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2993%。
(九)董事 8 人、监事 3 人出席本次大会;高级管理人员 4 人、律师 2 人列席本次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提案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提案表决结果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决定其审计费用的议案》
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 270,899,2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228%;反对 1,727,7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09%;弃权1,222,12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446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2,540,58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9568%;反对 1,727,7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1536%;弃权1,222,12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7.8895%。
表决结果:该提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该提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该提
案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沈旭 刘川鹏
(三)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接受本公司的委托,指派沈旭、刘川鹏律师参加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进行见证
。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
员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与会董事、监事和记录人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为本次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5/714bdea3-b098-4188-bb5a-fdd08ff596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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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8 16:34│焦作万方(000612):焦作万方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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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万方(000612):焦作万方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9/d2e679e0-e863-4a3b-91da-d2e4aa1569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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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 00:00│焦作万方(000612):焦作万方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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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披露了《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
知》(公告编号:2024-051)。现经检查发现,上述公告中有需更正内容,具体情况如下:
更正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1/62573b92-b00c-4128-890a-a6631d12d7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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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20:39│焦作万方(000612):焦作万方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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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万方(000612):焦作万方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0/90bfe702-dcd2-4d75-a609-eb796425e15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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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20:39│焦作万方(000612):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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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万方(000612):2024年三季度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0/76892ebf-dfb0-4f6b-8e1b-19f9574a05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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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20:37│焦作万方(000612):焦作万方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决定其审计费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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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四次会
议,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
议。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决定其审计费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2、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
023〕4 号)的规定。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机构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
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 33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 年
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38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
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4001 人,其中合伙人 160 人,注册会计师 971 人
。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3 年度业务收入 15.89 亿元,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 13.80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
50 亿元。2023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204 家(含 H 股),平均资产额 146.53 亿元,收费总额 2.41 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34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5.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4 次、行政监管措施 18 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10 次。42 名从业人
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8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37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19 人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熊建辉
拥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执业资质。200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挂牌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
大信所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有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富尔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龙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
。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丽萍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 年开始为
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服务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有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龙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北
京康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富尔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冯发明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01 年开始在大信
所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有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观典防
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
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
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公司拟续聘大信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审计费用总额 70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 60 万元,内控审
计费 10 万元。与公司上年度审计费用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召开会议,对大信的执业质量进行了充分了解,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续聘大信作
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
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决定其审计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大信为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聘请审计机构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0/21ccbbbf-5283-4eda-be59-a2f8179168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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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20:37│焦作万方(000612):焦作万方与关联方签署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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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万方(000612):焦作万方与关联方签署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0/6df5b526-efdc-4ff1-81f2-5b9cf31cafa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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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20:36│焦作万方(000612):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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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万方(000612):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0/3d015e09-b136-4646-a4e1-5805d5ed86d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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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7 00:00│焦作万方(000612):焦作万方关于公司5%以上股东强制执行实施进展暨股份被动减持实施完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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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4年 10月 9 日披露了《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 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可能会被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樟树市和泰安成投资管
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和泰安成”)因被法院强制执行,存在被动减持风险,计划自减持期间 2024 年 10 月 11 日至 2
025 年 1 月 9 日内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被动减持本公司股份 35,765,8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3.00%);其中,通过集
中竞价方式减持 11,921,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23,843,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0%。
公司于 2024年 10月 15日披露了《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5%以上股东强制执行实施进展暨股份被动减持达 1%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对股东和泰安成被动减持 2,734.39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9%)情况进行了披露。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系统下发文件获悉,和泰安成此次被动减持已实施完毕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和泰安成被动减持股份情况
1.和泰安成被动减持股份情况
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强制执行实施进展暨
股份被动减持实施完毕的公告
股东 减持方式 减持 减持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名称 期间 均价(元) (万股) (%)
和泰安 集中竞价交易 2024.10.11 6.18-6.46 350.00 0.29%
成 2024.10.14 6.35-6.73 677.19 0.57%
2024.10.15 6.46-6.92 165.00 0.14%
大宗交易 2024.10.11 5.84 2,384.39 2.00%
合 计 —— —— 3,576.58 3.00%
注:本次被动减持的股份来源为集中竞价。
2.和泰安成本次被动减持股份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数(万 占总股本比 股数(万 占总股本比
股) 例(%) 股) 例(%)
和泰 合计持有股份 13,474.7376 11.30% 9,898.1576 8.30%
安成 其中: 13,474.7376 11.30% 9,898.1576 8.30%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和泰安成本次被动减持股份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直接影响。
2、截至本公告日,和泰安成本次被动减持股份已经全部实施完毕。
三、备案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的《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7/884ad9fd-650f-4e51-997a-974fd49dace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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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5 00:00│焦作万方(000612):焦作万方关于公司5%以上股东强制执行实施进展暨股份被动减持达1%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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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4年 10月 9 日披露了《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 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可能会被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樟树市和泰安成投资管
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和泰安成”)因被法院强制执行,存在被动减持风险,计划自减持期间 2024 年 10 月 11 日至 2
025 年 1 月 9 日内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被动减持本公司股份 35,765,8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3.00%);其中,通过集
中竞价方式减持 11,921,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23,843,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0%。
近日公司收到和泰安成出具的《关于强制执行实施进展暨股份被动减持达 1%的告知函》,结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中登公司”)系统下发文件获悉,和泰安成合计被动减持了2,734.3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9%),现将有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和泰安成被动减持股份情况
1.和泰安成被动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减持方式 减持 减持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名称 期间 均价(元) (万股) (%)
和泰安 大宗交易 2024.10.11 5.84 2,384.39 2.00%
成 集中竞价 2024.10.11 6.18-6.46 350.00 0.29%
合 计 —— —— 2,734.39 2.29%
注:本次被动减持的股份来源为集中竞价。
2.和泰安成本次被动减持股份前后持股情况
和泰安成本次被动减持股份前后持股情况详见下文“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之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
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樟树市和泰安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 江西省宜春市樟树市盐城大道太平洋财富广场 1号楼 1020-1室
权益变动时间 2024年 10月 11日
股票简称 焦作万方 股票代码 000612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可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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