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615 ST美谷 更新日期:2025-02-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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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1 20:12 │ST美谷(000615):关于重大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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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0 00:00 │ST美谷(000615):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进展暨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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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7 21:20 │ST美谷(000615):关于控股子公司债务逾期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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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4 19:37 │ST美谷(000615):关于公司银行账户及控股子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暨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
│ │风险警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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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4 19:37 │ST美谷(000615):关于公司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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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5 18:25 │ST美谷(000615):关于控股子公司债务逾期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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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0 21:23 │ST美谷(000615):2024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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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0 21:22 │ST美谷(000615):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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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0 21:22 │ST美谷(000615):关于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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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0 00:00 │ST美谷(000615):关于控股子公司债务逾期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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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1 20:12│ST美谷(000615):关于重大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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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执行;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诉讼案件等情况进行财务处理,具体处理结果以及对公
司本期期末业绩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最终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4、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风险提示内容,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资管”、原告)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诉讼请求为:判令被告京汉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偿还原告债务本金 179,197,486.67 元及延迟偿还本金、利息、罚息等的罚
息、复利等人民币 128,167,327.47 元;判令被告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田汉、李莉、京汉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奥园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奥园科星投资有限公司、惠州狮峰实业有限公司、广州康威集团有限公司对诉讼请求债务承担连带
保证责任等,具体内容详见2023 年 4 月 21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的《关于重大诉讼事项进展暨收到
信达资产起诉状的公告》。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出具了(2023)沪 0115 民初 32063 号《民事判决书》,其中判决“被告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被告京汉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上述第一项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履行保证责任后,有权
向被告京汉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追偿。”,公司在债务本金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11日披露于巨
潮资讯网的《关于重大诉讼进展暨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除上述《起诉状》和《民事判决书》外,公司尚未收到其他与本次诉讼案件相关的司法文书。
二、本次诉讼进展情况
经公司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ourt.gov.cn/)查询,信达资管就本次诉讼案件对京汉置业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京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奥园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奥园科星投资有限公司、惠州狮峰实业有限公司、广州康威集团有限公司
、田汉、李莉、阳江市金海龙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阳江市兆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公司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交执行申
请,执行案号为(2025)沪 0115执 3136号。
三、本次诉讼进展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诉讼案件具体执行情况尚不确定,以法院实际执行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届时的实际案件情况进
行财务处理,具体处理结果以及对公司本期期末业绩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最终年度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若公司最终为本案件承担担保责任,会因为控股股东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若控股股东深圳奥园科星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园科星”)因本案件执行导致其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可能导致被动
减持,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目前处于预重整阶段,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的相关法律文书
,即申请人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均存在不确定性,重整或预重整是否成功也存在不确定性,公司
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重整的重大不确定性并注意投资风险。
2、因担保诉讼和债务逾期事项,导致公司所有已开立的银行账户和控股子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公司股票交易因此已
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2月 1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银行账户及控股子公司主要银行账户
被冻结暨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金融机构签署的《调解协议》和《民事调解书》,相关债务逾期会导致金融机构直接采取措施,民生银
行是否继续采取措施尚具有不确定性,同时其他金融机构是否会采取措施以及具体采取何种措施尚具有不确定性。若采取措施,可能
会对公司的相关经营业务造成一定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截至本公告日,因京汉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汉置业”)定向融资计划案件、信达资管起诉案件(债务人含
京汉置业及其子公司)导致公司相关资产被司法冻结,案件导致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 0元。若公司最终为前述案件承担担保责
任,会因为控股股东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具体金额以法院实际执行为准。其出现且情
形严重时则可能会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 9.8.1条第(一)项、第 9.8.2 条规定情形,公司股票
会因此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及子公司存在重大诉讼事项(包括担保责任事项),部分案件因诉前保全措施导致公司及子公司部分资产受限。部分案
件已进入司法强制执行阶段,可能会导致公司或子公司部分资产被司法处置,具体以法院实际执行结果为准,其可能对公司或子公司
经营结果产生一定的影响;未来受限资产是否解除或新增,具有不确定性。同时,公司已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来公司及
子公司是否因诉讼案件被相关法院继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存在不确定性。信达资管是否继续对公司申请强制执行具有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其他金融机构签署的协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重大诉讼事项可能会导致与其他金融机构交叉违约,其
他金融机构是否会采取措施以及采取何种措施尚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截至本公告日,奥园科星所持公司股份 171,998,61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54%),其中:奥园科星质押 171,998,610 股
且已违约,质权人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金融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北京金融法院于 2023 年 11 月 10 日依法立案执行,已轮
候冻结奥园科星所持公司的全部股份;奥园科星因信达资管案件(合计 11 件),其所持公司的全部股份被法院再冻结、轮候冻结,
已有一个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另,奥园科星存在恢复执行案件,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案号为(2024)渝 05执恢 109号,
立案时间为 2024年 4月 2日,执行标的 5,000,000元,执行法院为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若奥园科星所持公司的股份因诉讼案件被司法处置,可能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动、控股股东被动减持;若被处置股份达到
一定比例亦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6、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提示性
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有关诉讼、仲裁案件的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前述指
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22/e100d0fa-200f-462d-88f2-89178f12a30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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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0 00:00│ST美谷(000615):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进展暨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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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美谷(000615):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进展暨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9/79381b5b-dfb6-4442-b648-8a2fd9e2b3a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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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7 21:20│ST美谷(000615):关于控股子公司债务逾期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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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金环绿色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环绿纤”)和广州奥美
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美产投”)出现部分债务未能如期偿还的情形,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前述逾期债务提供了连带责
任担保,具体详见 2024 年 11月 28日、2025年 1月 10日和 2 月 6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的《关于控
股子公司债务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6)、《关于控股子公司债务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和《关于控股子
公司债务逾期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一、本次新增债务逾期的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金环绿纤和湖北金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环新材料”)对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2 月 15 日到期的合计2,148.88万元债务未如期偿还。
二、累计债务逾期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子公司累计逾期的债务金额合计约 10,599.99 万元(根据合同协议的到期未付部分,不含违约金、罚
息等),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74.48%。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债务人 债权人 逾期金额 到期日
(万元)
1 金环绿纤 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90.11 2024年 11月 15日
2 奥美产投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注】 2024年 12月 20日
231
3 奥美产投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注】 2025年 1月 9日
8,130
4 金环绿纤 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1,217.67 2025年 2月 15日
5 金环新材料 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931.21 2025年 2月 15日
合计 10,599.99 -
【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已根据《民事调解书》(具体内容详见 2024年 10月 2
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关于收到<民事调解书>的公告》)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要求奥美产投支付款项
365,699,876.88元(暂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因控股子公司债务逾期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能需支付由此产生的违约金、罚息等费用,并面临诉讼执行等风险,截至本公
告日,尚无法确定具体的影响,公司将根据债务逾期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届时的实际
情况进行财务处理,具体处理结果以及对公司本期期末业绩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最终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积极与债权人沟通,制定相关应对方案,并积极与相关各方保持沟通和方案推进,争取尽快妥善处理担保逾
期事项。
公司目前处于预重整阶段,相关工作有序推进中。公司将全力保障预重整期间的生产运营稳定,维护企业核心价值,保障全体债
权人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风险提示
1、因控股子公司债务逾期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能需支付由此产生的违约金、罚息等费用,加剧资金紧张状况,面临诉讼
、司法措施、资产受限、与其他金融机构交叉违约等潜在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因担保诉讼和债务逾期事项,导致公司所有已开立的银行账户和控股子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公司股票交易因此已
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2月 1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银行账户及控股子公司主要银行账户
被冻结暨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金融机构签署的《调解协议》和《民事调解书》,相关债务逾期会导致金融机构直接采取措施,民生银
行是否继续采取措施尚具有不确定性,同时其他金融机构是否会采取措施以及具体采取何种措施尚具有不确定性。若采取措施,可能
会对公司的相关经营业务造成一定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截至本公告日,除金环绿纤仍处于停产状态外,公司主营板块业务正常。但金环绿纤何时复产尚具有不确定性,因此不排除
未来仍无法清偿到期金融机构债务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及子公司存在重大诉讼事项(包括担保责任事项),部分案件因诉前保全措施导致公司及子公司部分资产受限。部分案
件已进入司法强制执行阶段,可能会导致公司或子公司部分资产被司法处置,具体以法院实际执行结果为准,其可能对公司或子公司
经营结果产生一定的影响;未来受限资产是否解除或新增,具有不确定性。同时,公司已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来公司及
子公司是否因诉讼案件被相关法院继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的相关法律文书,即申请人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后续是否
进入重整程序均存在不确定性,重整或预重整是否成功也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关注重整的重大不确定性并注意投资风险。
6、公司于 2025 年 1月 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
告》(公告编号:2025-004),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有关
信息均以公司在前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8/fda4723b-9f23-482c-9f93-c1e7db37f0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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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4 19:37│ST美谷(000615):关于公司银行账户及控股子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暨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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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美谷(000615):关于公司银行账户及控股子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暨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
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5/fad3ff50-0aa6-454f-9a74-93f788b603b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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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4 19:37│ST美谷(000615):关于公司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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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美谷(000615):关于公司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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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5 18:25│ST美谷(000615):关于控股子公司债务逾期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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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美谷(000615):关于控股子公司债务逾期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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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0 21:23│ST美谷(000615):2024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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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美谷(000615):2024年度业绩预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1/a8437a48-6f10-496e-943b-f402a77ec9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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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0 21:22│ST美谷(000615):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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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根据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测算,公司预计 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4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第(二)项的规定,若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后的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交易将在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
规定其他情形,公司股票交易也可能在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的相关法律文书,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 条第(九)项规
定,若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则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 条规定
其他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同样因此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 2024 年业绩预告的财务数据,预计公司 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4,000 万元至-12,000 万元(负
值),若 2024 年度经审计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交易因此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
“*ST”字样)。若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规定的其他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同样因此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处于预重整阶段,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的相关法律文书,申请人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
、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均存在不确定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 条第(九)项规定,若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
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即使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
产清算的风险。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
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若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 条规定其他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同样因此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说明
公司 2023 年度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
为负值,且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
计报告,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七)项的规定,因此公司股票交易在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继续被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
根据公司 2024 年业绩预告的财务数据,预计公司 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5,000 万元至-32,000 万元,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8,000 万元至-27,000 万元。因公司 2022 年度、2023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若公司 2024 年年度经审计后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亦为负值,将触及《股票上市规则
》第 9.8.1 条第(七)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将在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若触及《股票上市
规则》第 9.4.1 条规定其他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同样因此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三、风险提示
1、根据公司 2024 年业绩预告的财务数据,预计公司 2024 年期末净资产可能为负值,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第(
二)项规定,若 2024 年度经审计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将在 2024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最终会计处理结果及影响金额等以审计机构出具的 2024 年年度审计报告为准。若触及前述
第 9.3.1 条规定的其他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同样因此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 2023 年度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1 年、2022 年和 2023 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根据 2024 年业绩预告的财务数据,预计公司 2024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
利润也为负值,若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七)项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将在 2024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继续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最终以审计机构出具的 2024 年年度审计报告为准。若触及前述第 9.8.1 条规定的其他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同样因此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若同时触及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将在2024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叠加实施。根据《股票上
市规则》第 9.1.2 条的规定,公司同时存在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在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4、2024 年度业绩预告仅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测算结果,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4年年度报告
、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预重整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的相关法律文书,申请人的重整申请
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重整或预重整是否成功也存在不确定性。法院决定受理预重整申请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如果公司预重整成功,法院将
依法审查是否受理重整申请,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亦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6、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0 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7、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前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
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1/7c128764-8c58-4cf0-882a-4260bac9a8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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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0 21:22│ST美谷(000615):关于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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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新增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本次新增案件涉及诉讼金额:4,597.5 万元;
3、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诉讼案件等情况进行财务处理,具体处理结果以及对公
司本期业绩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最终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4、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风险提示内容,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涉
及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增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新增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 5,705 万元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10%,新增诉讼案件的涉诉金额为人民币 4,597.5万元,其他案件涉及金额合计人民币 1
,107.50万元。
二、本次新增诉讼情况
公司近日获悉《京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田汉、李莉与深圳奥园科星投资有限公司等方民事起诉状》,具体情况如下:
1、案由:侵权责任纠纷,案号:(2024)粤 01民初 1957号;
2、受理法院: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3、原告和被告情况:
原告一:京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告二:田汉,原告三:李莉;
被告一:深圳奥园科星投资有限公司,被告二: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三: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
公司,被告四:奥园集团有限公司,被告五:中国奥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诉讼请求:
(1)请求判决被告相互串通向原告追偿担保债务,赔偿原告由此遭受的应收未收的担保费损失人民币 45,975,066.23元;
(2)请求判决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和保全费用。
5、背景和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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