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619 海螺新材 更新日期:2024-11-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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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3 17:46│海螺新材(000619):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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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螺新材(000619):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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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1 00:00│海螺新材(000619):国元证券关于海螺新材收购报告书之2024年第三季度持续督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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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螺新材(000619):国元证券关于海螺新材收购报告书之2024年第三季度持续督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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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1 00:00│海螺新材(000619):关于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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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螺新材(000619):关于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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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6 00:00│海螺新材(000619):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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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螺新材(000619):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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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6 00:00│海螺新材(000619):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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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螺新材(000619):2024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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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6 00:00│海螺新材(000619):关于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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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2917 号),同意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
请。本次公司实际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81,168,831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1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5 亿元,扣除发行费
用人民币 1,748,307.10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498,251,692.90 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
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后
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4]000004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 2024年
1月 15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金桥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及国元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公司募集资金到账后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使用
及管理募集资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序 户名 开户银行 专户账号 存放金额 账户状态
号 (万元)
1 海螺(安徽) 中国建设银行股 3405016788080 0 本次注销
节能环保新材 份有限公司芜湖 0001852
料股份有限公 经济技术开发区
司 支行
2 海螺(安徽) 中国农业银行股 1263010104004 0 本次注销
节能环保新材 份有限公司芜湖 1984
料股份有限公 金桥支行
司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鉴于本次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零,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于近日对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了销户手续
。上述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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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4 00:00│海螺新材(000619):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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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提案的情形,也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9月 13日下午 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 9月 13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
—11:30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 9月 13日上午 9:15 至 2024年
9 月 13日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港湾路 38号公司办公楼 5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总经理王杨林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1 人,共代表 90位股东,代表股份 212,795,675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2345%。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有 2 人,共代表11 位股东,代表股份 211,801,124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48.0091%;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 79 人,代表股份 994,55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
254%。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出席的总
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和股东代理人 80人,共代表 87 位股东,代表股份 11,247,45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549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人,代表 8位股东,代表股份 10,252,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2
4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9 人,代表股份 994,55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54%。
3、其他出席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任的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1)表决情况:
普通股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股)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 (股)
与会股东表决 212,694,175 99.9523% 84,700 0.0398% 16,800 0.0079%
情况
其中:中小股 11,145,951 99.0976% 84,700 0.7531% 16,800 0.1494%
东表决情况
(2)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选举李晓波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表决情况:
普通股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股)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 (股)
与会股东表决 212,690,175 99.9504% 77,600 0.0365% 27,900 0.0131%
情况
其中:中小股 11,141,951 99.0620% 77,600 0.6899% 27,900 0.2481%
东表决情况
(2)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赵洋、车继晗、王文豪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14/fa529717-daaa-47eb-937f-dc355c01c8a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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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4 00:00│海螺新材(000619):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海螺新材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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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螺新材(000619):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海螺新材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14/20ee88f0-b533-4f02-ae68-1426970620a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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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4 00:00│海螺新材(000619):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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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螺新材(000619):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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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1 00:00│海螺新材(000619):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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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长辞职情况
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万涌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
因工作原因,万涌先生向董事会提出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以及董事会下属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等职
务,万涌先生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万涌先生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董事会工作正
常运行,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万涌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万涌先生在任期间始终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改革创新、转型发展等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及董事会对万涌先
生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董事情况
经公司控股股东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螺集团”)推荐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2024 年 8 月 30 日
,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李晓波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李晓
波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时止。提名李晓波
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不会导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2024年 8月 30日,公司董事会收到了海螺集团《关于提请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为提高股东大会
决策效率,海螺集团提议将《关于选举李晓波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公司董事会核查:至本公告披露日,海螺集团直接持有公司 191,451,524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43.4%,该提案人的身份
符合有关规定,其提案内容未超出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且提案提交的程序亦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故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
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31/38a47811-ebf5-4507-ad01-f1732f952e4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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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1 00:00│海螺新材(000619):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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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董事会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4 年 8月 24日以书面
方式(直接或电子邮件)发出。
2、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上午在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召开。
3、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 8人,实际出席 8人。
4、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会议由公司董事王杨林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监事会成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李晓波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因工作原因,万涌先生提出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以及董事会下属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等职务。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推荐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
同意提名李晓波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 8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31/7910be1c-00fb-42e6-8e4a-8f8cfce114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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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1 00:00│海螺新材(000619):国元证券关于海螺新材收购报告书之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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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螺新材(000619):国元证券关于海螺新材收购报告书之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31/8f1b8c55-2a13-4dd3-80b5-e0c2a47ccdd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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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1 00:00│海螺新材(000619):关于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暨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
│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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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螺新材(000619):关于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暨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详
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31/d5af5dde-37b2-4dd2-87a4-fe4bb9e531d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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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4 00:00│海螺新材(000619):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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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螺新材(000619):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24/ea586889-04e4-4a17-9567-46c6a4dd1b3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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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4 00:00│海螺新材(000619):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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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螺新材(000619):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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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4 00:00│海螺新材(000619):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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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 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号》(财会〔2023〕21 号,以下简称 “《准则解释第 17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董
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颁布了《准则解释第 17 号》,进一步规范和明确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等内容,该解释自 2024年 1月 1日起施行。
2、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期执行上述新的会计政策。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
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准则解释第 17号》,其余未变更或者未到执行日期的仍执行原有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1、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
企业是否有行使上述权利的主观可能性,并不影响负债的流动性划分。对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非
流动负债划分条件的负债,即使企业有意图或者计划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内(含一年,下同)提前清偿该负债,或者在资产负债表
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已提前清偿该负债,该负债仍应归类为非流动负债。
2、对于企业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企业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权利可能取决于企业是否遵循了贷款安排
中规定的条件(以下简称契约条件)。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0号——财务报表列报》第十九条(四)对该负债的流动性进行
划分时,应当区别以下情况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具有推迟清偿负债的权利:
(1)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者之前应遵循的契约条件,即使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才对该契约条件的遵循情况进行评估(如有的
契约条件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基于资产负债表日财务状况进行评估),影响该权利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存在的判断,进而影响该
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
(2)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应遵循的契约条件(如有的契约条件规定基于资产负债表日之后 6 个月的财务状况进行评估),
不影响该权利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存在的判断,与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无关。
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规定,对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的负债清偿是指,企业向交易对手方以
转移现金、其他经济资源(如商品或服务)或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方式解除负债。
负债的条款导致企业在交易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通过交付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的,如果该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
—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将上述选择权分类为权益工具并将其作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权益组成部分单独确认,则该条款不影响该项负债
的流动性划分。
(二)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本解释所称供应商融资安排(又称供应链融资、应付账款融资或反向保理安排,下同)应当具有下列特征:一个或多个融资提供
方提供资金,为企业支付其应付供应商的款项,并约定该企业根据安排的条款和条件,在其供应商收到款项的当天或之后向融资提供
方还款。与原付款到期日相比,供应商融资安排延长了该企业的付款期,或者提前了该企业供应商的收款期。仅为企业提供信用增级
的安排(如用作担保的信用证等财务担保)以及企业用于直接与供应商结算应付账款的工具(如信用卡)不属于供应商融资安排。
(三)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承租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第二十条的规
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售后
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
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承租人仍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将部分终
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要求进行的相应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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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4 00:00│海螺新材(000619):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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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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