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619 海螺新材 更新日期:2025-04-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4-08 17:30 │海螺新材(000619):收购报告书之2024年第四季度持续督导意见 │
├─────────┼──────────────────────────────────────────────┤
│2025-04-01 00:00 │海螺新材(000619):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
├─────────┼──────────────────────────────────────────────┤
│2025-03-28 20:25 │海螺新材(000619):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
│2025-03-28 20:25 │海螺新材(000619):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
├─────────┼──────────────────────────────────────────────┤
│2025-03-28 20:25 │海螺新材(000619):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
├─────────┼──────────────────────────────────────────────┤
│2025-03-28 20:25 │海螺新材(000619):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
├─────────┼──────────────────────────────────────────────┤
│2025-03-28 20:25 │海螺新材(000619):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
├─────────┼──────────────────────────────────────────────┤
│2025-03-28 20:25 │海螺新材(000619):监事会决议公告 │
├─────────┼──────────────────────────────────────────────┤
│2025-03-28 20:25 │海螺新材(000619):国元证券关于海螺新材2024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
│2025-03-28 20:25 │海螺新材(000619):国元证券关于海螺新材2024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
└─────────┴──────────────────────────────────────────────┘
─────────┬────────────────────────────────────────────────
2025-04-08 17:30│海螺新材(000619):收购报告书之2024年第四季度持续督导意见
─────────┴────────────────────────────────────────────────
海螺新材(000619):收购报告书之2024年第四季度持续督导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9/5822da64-6279-416e-80d9-880206ca7320.PDF
─────────┬────────────────────────────────────────────────
2025-04-01 00:00│海螺新材(000619):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
海螺新材(000619):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1/5d5498eb-7bfd-4617-881e-b443c83fdb26.PDF
─────────┬────────────────────────────────────────────────
2025-03-28 20:25│海螺新材(000619):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一、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2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www.dahua-cpa.com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报 告
大华内字【2025】0011000063 号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海螺新材公司)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企业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海螺新材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王传兵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洋洋
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中瑞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9/76a34219-47ed-4276-8855-63573def2323.PDF
─────────┬────────────────────────────────────────────────
2025-03-28 20:25│海螺新材(000619):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
海螺新材(000619):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9/2bf5bfd6-8678-4c61-be75-ac2effc76bbe.PDF
─────────┬────────────────────────────────────────────────
2025-03-28 20:25│海螺新材(000619):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
一、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1-2
二、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 1-2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www.dahua-cpa.com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
专项核查意见
大华核字【2025】0011002321号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螺新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
大华审字[2025]0011005500 号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检查了贵公司编制的后附 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以下简称
“明细表”)。该明细表已由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监管机构”)发布
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 12 月修订征求意见稿)》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
理(2024年修订)》(深证上〔2024〕397 号)(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相关要求”)的规定编制以满足监管要求。
一、管理层对明细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监管机构上市规则及相关要求的规定编制明细表以满足监管要求,并负责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
使明细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明细表发表专项核查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专项核查工
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专项核查工作以对明细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
三、专项核查意见
我们认为,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明细表中的财务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监
管机构上市规则的规定编制以满足监管要求。
四、编制基础
我们提醒明细表使用者关注,明细表是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为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而编制的。因此
,明细表可能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本报告应与本审计机构出具的大华审字[2025] 0011005500 号审计报告一并阅读。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专项核查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王传兵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洋洋
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中瑞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12 月修订征求意见稿)》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4 年修订)》(深证上〔2024〕397 号)中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规定,本公司编制 2024 年
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以满足监管要求。
具体情况如下:
编制单位: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度 具体扣除情 上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况
营业收入金额 527,617.8 579,631.1
3 6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56,753.42 60,018.84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10.76% 10.35%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 56,753.42 材料及废旧 60,018.84 材料及废旧
资 物资销售、 物资销售、
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资产租赁 资产租赁
经营
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
但属
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2.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收入;
本会
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
成的
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3.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
入
4.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
入
5.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6.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56,753.42 60,018.84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1.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
的交
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2.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自我交易的方
式实
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
产
生的虚假收入等
3.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4.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式取得的企业
合
并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5.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
6.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470,864.4 519,612.3
1 2
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9/0ccb51e8-906e-4a0c-ae80-021308673f58.PDF
─────────┬────────────────────────────────────────────────
2025-03-28 20:25│海螺新材(000619):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
海螺新材(000619):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8/60907eba-08ba-4ee5-8c61-7e9730a7b3a0.PDF
─────────┬────────────────────────────────────────────────
2025-03-28 20:25│海螺新材(000619):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
一、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 1-2
说明
二、 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1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情况汇总表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www.dahua-cpa.com控 股 股 东 及 其 他 关 联 方
资 金 占 用 情 况 的 专 项 说 明
大华核字【2025】0011002320 号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螺新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
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签发了大华审字【2025】0011005500 号标准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规定,就海螺新材公司编制的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
简称“汇总表”)出具专项说明。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该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海螺新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
审计海螺新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不一
致。除了对海螺新材公司实施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
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海螺新材公司 2024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后附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财务报表
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是我们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出具的,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
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王传兵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洋洋
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中瑞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9/0a125272-6d6a-4758-bbda-d618f02a2baf.PDF
─────────┬────────────────────────────────────────────────
2025-03-28 20:25│海螺新材(000619):监事会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监事会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5年 3月 17日以书面方
式(直接或电子邮件)发出。
2、监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5年 3月 28日下午在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召开。
3、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 3人,实际出席 3人。
4、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益民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年审会计师列席了会议。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共召开 6 次会议,同时积极参加股东大会,
列席董事会,对公司 2024 年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等依法运作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监事会认为: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运作,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
议和授权,决策程序科学、合法。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勤勉工作,各项业务稳步发展。公司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恪尽职守,未发生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024 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检查,并对公司月度财务情况进行了持续监控,认为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财务
管理规范,内部制度健全。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及经理层运作规范,严格遵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与公司控股股东在资产、业务、机构、人员和财务上实现“五分开”,没有大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现象。
2024 年度,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业务所需,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定价公允合理,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
大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监事和关联股东均回避了表决,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内容
。
2024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的
要求和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和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均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和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办法》,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
信息买卖公司股票以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审议通过《2024 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监管部门及公司《章程》要求,我们对公司 2024 年度报告的内容和审议程序进行了全面审核,我们认为:
(1)公司 2024 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 20
24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公司 2024 年度报告的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无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
的法律责任。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审议通过《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27,617.83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
586.04 万元。截至 2024 年底,公司资产总额 514,787.13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58,856.87 万元。具体情况详见
公司 2024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部分。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4、审议通过《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公司将加强对宏观经济及市场形势等综合研判,深化改革创新,坚持转型发展,充分挖掘潜能,努力提升公司价值,回报广大股
东。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5、审议通过《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上市公司母公司 2024 年度实现净利润-5,100.11 万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0 万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 85,423.55 万元,年末实际可供
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80,323.44 万元。鉴于公司及母公司 2024 年度净利润为负值,结合公司 2024 年经营业绩和目前资金状况,考
虑到目前整体经营环境,为保障 2025 年公司项目建设、转型发展以及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保证股东的长远利益,拟不派发现金红利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
股东回报规划(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