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620 盈新发展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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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9:02 │盈新发展(000620):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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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02 │盈新发展(000620):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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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02 │盈新发展(000620):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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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02 │盈新发展(000620):未来三年(2026-2028)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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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02 │盈新发展(000620):关于计提2025年度减值损失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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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02 │盈新发展(000620):关于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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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02 │盈新发展(000620):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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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02 │盈新发展(000620):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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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02 │盈新发展(000620):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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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02 │盈新发展(000620):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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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9:02│盈新发展(000620):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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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铜官盈新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4月 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注销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对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及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公
司业绩考核未达标导致不符合行权条件对应的股票期权 合 计 2,162.50 万 份 进 行 注 销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
19)。
2026年 5月 11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 2,162.50万份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成
。
公司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注销
原因及数量合法、有效,且程序合规。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尚未行权,注销后不会对公司股本造成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且不影响公司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056f50ce-3fca-456f-a6a4-981176b9b4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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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02│盈新发展(000620):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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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名单
序号 姓名 职务
1 孙丹 中高层管理人员
2 陈翠云 中高层管理人员
3 霍盈盈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4 肖洁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5 王梦楠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6 李坤 中高层管理人员
7 汪涛 中高层管理人员
8 蒋燕妮 中高层管理人员
9 凌灵 中高层管理人员
10 龙柳 中高层管理人员
11 贺蔚 中高层管理人员
12 刘普华 中高层管理人员
13 曾宪怡 中高层管理人员
14 莫颂华 中高层管理人员
15 王芳 中高层管理人员
16 史丹 中高层管理人员
17 何沐桓 中高层管理人员
18 谭璨璨 中高层管理人员
19 廖鑫 中高层管理人员
20 柳辉 中高层管理人员
21 周旭 中高层管理人员
22 王茜 中高层管理人员
23 周军 中高层管理人员
24 袁兴龙 中高层管理人员
25 付春玲 中高层管理人员
序号 姓名 职务
26 彭春林 中高层管理人员
27 王辉 中高层管理人员
28 罗佳瑛 中高层管理人员
29 王妮 中高层管理人员
30 彭云 中高层管理人员
31 谢艳芬 中高层管理人员
32 胡庆国 中高层管理人员
33 周静 中高层管理人员
34 李宏力 中高层管理人员
35 吕晓辉 中高层管理人员
36 陈纯 中高层管理人员
37 赵绪红 中高层管理人员
38 王敏 中高层管理人员
39 唐亚静 中高层管理人员
40 段萍 中高层管理人员
注:以上排名不分先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bf19270-3125-4089-8abd-fcc36cde76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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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02│盈新发展(000620):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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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
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北京铜
官盈新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如下:
一、2025 年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和聘任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 2月 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号院 7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杨晨辉
业务规模: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 150人,注册会计师 88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
注册会计师人数 404人。
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 210,734.12万元(含合并数,下同),审计业务收入为189,880.76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80,472.37万元
。审计 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客户家数 112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
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审计收费 12,475.47万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家。
项目合伙人张文荣、签字注册会计师白光以及质量控制复核人熊亚菊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及行业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专业资质,
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及相关独立性要求。上述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9月 29 日、2025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大华会计师事
务所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
情况、营业收入扣除等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经审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
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总体评价
公司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北京铜官盈新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293c281-0605-48e0-b126-9864e0151f0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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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02│盈新发展(000620):未来三年(2026-2028)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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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明确北京铜官盈新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进一步细化《公司章程》中有关
利润分配政策的条款,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利润分配进行监督,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综合考虑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
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公司制定了《北京铜官盈新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股东
分红回报规划》。
一、公司制定股东回报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以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为前提,以兼顾股东权益和公司可持续发展为宗旨,在考虑公司盈利情况、发
展目标、发展战略实际需要、外部融资成本和融资环境的前提下,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公司的利润分
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稳定增长
股利。公司将按照“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根据各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进行分配。在公司盈利且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正
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的股东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视具体情况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
下,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派。
(二)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公司当年如实现盈利并有可供分配利润时,应当进行年度利润分配,特别是现金分红,除此之外,公司可以根据公司盈利及资金
需求等情况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三)利润分配的顺序
在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四)利润分配的条件
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在满足相关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每年以现
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且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
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等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且超过五千万
元;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等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
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之
八十;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之
四十;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之
二十;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五)可以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1、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或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
2、资产负债率高于百分之七十;
3、当年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负;
4、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公司应注重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保持同步。公司快速增长时,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
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实施股票股利分配。股票股利分配可以单独实施,也可以结合现金分红同时实施。采用股票股利进行
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四、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和执行
公司具体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拟定,利润分配预案应经董事会审议
通过后方能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须经半数以上董事(其中应至少包括过半数的独立董事)同意并通过。
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
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须经全体审计委员会成员半数以上表决同意。股东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出席股东会
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同意。
股东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前,公司应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
,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预案和现金利润分配政策执行情况。若公司年度盈利但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利润分
配预案的,董事会应在年度报告中专项说明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的原因、未用于现金利润分配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由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股东会审议该议案时,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同意。
五、本规划的制定周期和决策机制
公司董事会原则上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本规划。若公司未发生《公司章程》规定的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情形,可以参照最近一次
制定或修订的股东回报规划执行,不另行制定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随意变更,公司根据经营情况、投资计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变化,确需调整利
润分配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有关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
股东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时,应充分听取社会公众股东意见,除设置现场会议投票外,还应当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系统
予以支持。
六、生效、解释、修改
本规划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本规划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北京铜官盈新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48955a2-66a4-4a46-9075-7b7979bdb5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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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02│盈新发展(000620):关于计提2025年度减值损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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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原因
本次计提减值损失,主要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北京铜官盈新文
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 2025 年 12月 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
的各项减值损失进行计提。
2、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范围和金额
公司计提 2025年度各项减值损失共计-892,491,018.11元(“负数”表示计提,“正数”表示冲抵),具体如下:
计提项目 计提金额(元)
一、信用减值损失 -133,638,851.67
坏账损失 -133,638,851.67
二、资产减值损失 -758,852,166.44
存货跌价准备 -572,098,033.48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374,016.50
商誉减值损失 -14,463,473.42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86,265,661.45
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85,650,981.59
合计 -892,491,018.11
3、公司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减值损失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说明
1、本公司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坏账损失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1)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
项目 确定组合的 计提方法
依据
其他应收款——押金保证金组合 款项性质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
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
其他应收款——往来款组合 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
其他应收款——应收暂付款组合 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
其他应收款——其他组合 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
其他应收款——关联方组合 用损失
(2)按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
① 具体组合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项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提方法
应收银行承兑汇票 票据类型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
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
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 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 账龄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
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
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关联方组合 客户的信用特征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
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
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其他组合 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② 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应收账款——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龄 预期信用损失率(%)
1年以内(含,下同) 5.00、2.00(旅行社业务)
1-2年 25.00
2-3年 50.00
3-4年 75.00
4-5年 100.00
5年以上 100.00
综上,公司本年度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计提减值准备合计-133,638,851.67元。
2、本公司资产减值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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