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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620(新华联)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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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0620 新华联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4-29 01:46 │新华联(000620):2025年一季度报告 │ ├─────────┼──────────────────────────────────────────────┤ │2025-04-29 01:46 │新华联(000620):2024年年度报告 │ ├─────────┼──────────────────────────────────────────────┤ │2025-04-29 01:46 │新华联(000620):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 ├─────────┼──────────────────────────────────────────────┤ │2025-04-29 01:46 │新华联(000620):董事会决议公告 │ ├─────────┼──────────────────────────────────────────────┤ │2025-04-29 01:45 │新华联(000620):新华联文旅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 ├─────────┼──────────────────────────────────────────────┤ │2025-04-29 01:45 │新华联(000620):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 ├─────────┼──────────────────────────────────────────────┤ │2025-04-29 01:45 │新华联(000620):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 ├─────────┼──────────────────────────────────────────────┤ │2025-04-29 01:45 │新华联(000620):关于未来十二个月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 ├─────────┼──────────────────────────────────────────────┤ │2025-04-29 01:45 │新华联(000620):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 │2025-04-29 01:45 │新华联(000620):监事会决议公告 │ └─────────┴──────────────────────────────────────────────┘ ─────────┬──────────────────────────────────────────────── 2025-04-29 01:46│新华联(000620):2025年一季度报告 ─────────┴──────────────────────────────────────────────── 新华联(000620):2025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9a0475e0-68dd-4c29-84fb-d643bf8fe7f9.PDF ─────────┬──────────────────────────────────────────────── 2025-04-29 01:46│新华联(000620):2024年年度报告 ─────────┴──────────────────────────────────────────────── 新华联(000620):2024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8/7e564aff-7251-4ff9-90f2-d84a77de2e5d.PDF ─────────┬──────────────────────────────────────────────── 2025-04-29 01:46│新华联(000620):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 新华联(000620):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8/5636b085-242e-4dc0-9b83-135878eca38c.PDF ─────────┬──────────────────────────────────────────────── 2025-04-29 01:46│新华联(000620):董事会决议公告 ─────────┴──────────────────────────────────────────────── 新华联(000620):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cfa7e244-49c0-47e7-a15e-63e855faf3c7.PDF ─────────┬──────────────────────────────────────────────── 2025-04-29 01:45│新华联(000620):新华联文旅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 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5)第 213044 号 目 录 关于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 1-2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关于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5)第 213044 号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中兴财光 华审会字(2025)第213097 号。在此基础上,我们对新华联公司编制的《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 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进行了核查。 一、管理层的责任 新华联公司管理层负责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4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核查工作的基础上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发表专项核查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 核查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核查工作,以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是 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核查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核查工作 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专项核查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4年修订)》的规定编制,反映了新华联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6458f9e5-7403-43de-80dd-745f56394118.PDF ─────────┬──────────────────────────────────────────────── 2025-04-29 01:45│新华联(000620):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 新华联(000620):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a5576701-d6f3-4f67-a293-4bcc94214490.PDF ─────────┬──────────────────────────────────────────────── 2025-04-29 01:45│新华联(000620):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 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5)第 213042 号 目 录 关于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非经 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 1 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关于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5)第 213042 号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公司”)委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新华联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及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公司及合并利润表、公司及合并现金流量表、公司及合并股东权益变动 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5)第213097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2024 年修订)》的要求,新华联公司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新华联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新华 联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 对新华联公司实施于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往来的相关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 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新华联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 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新华联公司 2024 年度年报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46d08ea5-c223-43db-975c-b06a577e335a.PDF ─────────┬──────────────────────────────────────────────── 2025-04-29 01:45│新华联(000620):关于未来十二个月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确定的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11.91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4.38%,请投资 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项目开发建设及各项业务发展需要,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拟为公司合并 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新增担保额度(含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担保方 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股权质押、资产抵押等方式。同时,在股东会审议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 度范围内审批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具体事宜(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的全部担保情形),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 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向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如每 年发生数量众多、需要经常订立担保协议而难以就每份协议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审议的,上市公司可以对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以 及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两类子公司分别预计未来十二个月的新增担保总额度,并提交股东会审议。前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上市 公司应当及时披露。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公司对未来十二个月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额度进行了合理预计,预计为资产负债率 70%( 含)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合计预计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 上对外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且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将在上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告被担保人工商信息、股权关系、主要财务指标和最新的信用等级 状况等基本情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尚未与贷款金融机构或企业就上述担保计划签订担保协议。上述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可根据其自身 融资需求,在审定的担保额度范围内与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自然人等洽谈具体的融资条件,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以最终签 订的相关文件为准。上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预计的担保对象均为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绝大部分担保事项为被担保公司提供资产抵押后,公司再追加提 供信用担保,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对控股子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被担保子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贷款 担保和履约担保,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正常需要,符合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确定的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11.91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4.38%。 2024 年 2 月,国开行青海省分行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将西宁童梦乐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宁童梦乐园”)、公司全资子 公司西宁新华联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宁新华联置业”)起诉至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经一审判决、上诉及二审判决,青海省 高院在二审判决:如西宁童梦乐园不能在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偿还判决第一项确认的所有款项,且西宁童梦乐园提供的抵押物被依 法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仍不能足额偿还的,西宁新华联置业承担清偿责任。西宁新华联置业承担还款责任后,有权向西宁童梦乐园追 偿。该案件处于执行阶段。2025年 4 月,西宁新华联置业不服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目前最高 人民法院已立案审查。公司在执行破产重整计划中已为前述贷款预留了偿债资源(重整范围内债务),债权人可选择按照重整计划的 约定向公司领受偿债资源。 六、备查文件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13ce72ae-fbcd-4737-933e-24a0211230fb.PDF ─────────┬──────────────────────────────────────────────── 2025-04-29 01:45│新华联(000620):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新华联(000620):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a4dcbb79-a8d5-4a32-b3d5-bb4e1de2c8f4.PDF ─────────┬──────────────────────────────────────────────── 2025-04-29 01:45│新华联(000620):监事会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 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会议由监 事会主席张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 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运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人员 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监督充分有效。报告期内,公司没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况。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不存在重大缺陷,全面、真 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发表审核意见,认为:经审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参与编制报告的人员没有 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4 年年度报告摘 要》(公告编号:2025-024)。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实施的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2023-202 5)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也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以及未来发展的需要,考虑了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 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发表审核意见,认为:经审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 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参与编制报告的人员 没有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25 )。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79fee202-3f18-4a7d-8018-16d6f3ca08bd.PDF ─────────┬──────────────────────────────────────────────── 2025-04-29 01:44│新华联(000620):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蒋赛 ─────────┴──────────────────────────────────────────────── 本人作为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在 2024 年度工作中,勤勉尽责、审慎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 和全体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 2024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深入了解公司的运作情况,为公司管理出谋划策,就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等事 项出具了独立董事意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客观性,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职 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本人蒋赛,大学学历,会计师、注册会计师。1979 年 8 月至 1992 年 10 月在韶山市工业副食品公司历任会计、财务经理、副 总经理;1992 年 11 月至 1995年 12 月任韶山市审计事务所所长;1996 年 1 月至 1999 年 12 月任韶山市审计局副局长;2000 年 1 月至 2004 年 8 月,历任新华联集团审计稽核部审计主管、副总监、常务副总监;2004 年 9 月至 2006 年 12 月任吉林通化 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2007 年 1 月至 2007 年 12 月任新华联集团审计稽核部总监;2008 年 1 月至 2009 年 12 月任新华联集团首席财务官;2010 年 1 月至2011 年 12 月任新华联集团首席审计官;2012 年 1 月至 2019 年 1 月任新华联 集团监事会主席;2019 年 1 月退休。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在公司未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2024 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 已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 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具有独立性。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针对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都能事先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资料和信息并做充分了解,并能与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证券部、财务中心等内部机构或有关人员进行沟通交流,为决策做了充分准备。在会议决策过程中,本人与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交流,积极运用自身的财务专业知识,对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认真审议,谨慎行使表决权,努力推动董事 会、股东大会决策的科学性,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 年度,本人应出席并亲自出席股东大会 2 次,在会上均认真听取了与会股东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公司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 单独计票。 2024 年度,本人应出席并亲自出席董事会 10 次,其中现场出席 5 次,以通讯方式出席 5 次,没有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的情况。其中,对第十一届第四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是否同意有关股东提请公司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及第十一届第五 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是否同意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投弃权票,除前述情形以外,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 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与会计师沟通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2024 年度共召集并出席了 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在会上审议了公司 2024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事项,并对公司聘任外部审计机构进行了审议和评估;审查了公司财务总监任职资格;认真审阅公司定期报告,并发表审议意见。 在 2023 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与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对审计重点、审计程序及在审计工作过程中是否与公司存在重大分歧 等方面进行深入了解,仔细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审阅意见。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出席了 2 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 和评价,并对 202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指标及薪酬方案提出了建议,对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津贴提出建议,并将该议案提交 董事会审议。 (三)现场工作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和通讯方式的调研与交流,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就公司重整后的财务核算 工作多次向管理层进行询问,了解并督促相关工作进展,运用本人财务专业知识,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的编制、重整后的财务 规划等方面进行充分关注和提示。在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就关注的重点事项向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了解;前往公 司主要景区及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向当地管理层及员工了解项目的运营情况、开发情况、销售情况,听取了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 财务状况、内部治理情况以及发展规划方面的汇报。通过获悉公司现状以及运营动态,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积极为公司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四)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董事会秘书及证券部员工协助本人履行职责。董事长、总裁及董事会秘 书确保本人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公司工作人员之间的信息畅通,确保本人履行职责时能够获得充分的依据;在董事会及 专门委员会召开前,董事会秘书及证券部员工均主动提前向本人发送会议资料供详细审阅,并对本人重点关注的事项及时进行解答; 日常及时传达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最新监管动态。本人与公司的沟通顺畅、及时、有效,在履职过程中未受到任何干扰或 阻碍。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认真了解公司经营活 动的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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