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623 吉林敖东 更新日期:2024-11-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11-19 17:31│吉林敖东(000623):关于首次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公告
─────────┴────────────────────────────────────────────────
吉林敖东(000623):关于首次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9/75cc798a-4e0f-45df-b60b-5e5f42820fa8.PDF
─────────┬────────────────────────────────────────────────
2024-11-18 16:17│吉林敖东(000623):吉林敖东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吉林敖东(000623):吉林敖东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9/e72f4ec3-2b6a-4b76-be56-25f878c5406a.PDF
─────────┬────────────────────────────────────────────────
2024-11-13 19:41│吉林敖东(000623):回购报告书
─────────┴────────────────────────────────────────────────
吉林敖东(000623):回购报告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3/73144319-393c-4f71-ad82-b82aee3e42ce.PDF
─────────┬────────────────────────────────────────────────
2024-11-12 20:41│吉林敖东(000623):关于收到《中国农业银行贷款承诺函》暨获得回购公司股份融资支持的自愿性信息披露
│公告
─────────┴────────────────────────────────────────────────
吉林敖东(000623):关于收到《中国农业银行贷款承诺函》暨获得回购公司股份融资支持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公告详情请
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3/212c64e5-4a37-4478-9b98-e7e29cc60273.PDF
─────────┬────────────────────────────────────────────────
2024-11-11 16:56│吉林敖东(000623):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情况的公告
─────────┴────────────────────────────────────────────────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8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79)、《吉林敖东药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0)。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
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4年11月8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情况
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交易日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持股人名称 持有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1 敦化市金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327,080,749 27.35
2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1) 43,088,243 3.60
3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1期员工持股计 25,752,666 2.15
划
4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14,547,856 1.22
5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 14,487,690 1.21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6 延边国有资产经营总公司 6,079,910 0.51
7 马德录(注2) 4,856,800 0.41
8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中证中药交易型 4,414,040 0.37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9 李秀林 3,656,172 0.31
1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617,148 0.30
注1:公司股东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37,244,037股外,还通过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
明细账户持有5,844,206股,实际合计持有43,088,243股。
注2:公司股东马德录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700股外,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4,856,100股,实际合计持有4,856,800股
。
注3:上表中“占总股本比例(%)”小数部分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下同。
二、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交易日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持股人名称 持有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1 敦化市金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327,080,749 27.35
2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1) 43,088,243 3.60
3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1期员工持股计 25,752,666 2.15
划
4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14,547,856 1.22
5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 14,487,690 1.21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6 延边国有资产经营总公司 6,079,910 0.51
7 马德录(注2) 4,856,800 0.41
8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中证中药交易 4,414,040 0.37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617,148 0.30
10 彭亮(注3) 3,421,800 0.29
注1:公司股东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37,244,037股外,还通过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
明细账户持有5,844,206股,实际合计持有43,088,243股。
注2:公司股东马德录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700股外,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4,856,100股,实际合计持有4,856,800股
。
注3:公司股东彭亮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292,300股外,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3,129,500股,实际合计持有3,421,800
股。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股东名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2/f8110ec2-5c5b-4782-808c-1422afffae12.PDF
─────────┬────────────────────────────────────────────────
2024-11-08 17:36│吉林敖东(000623):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于 2024 年 11月 4 日
发出。
2、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8 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公司应到董事 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9 名,其中:独立董事李鹏先生、肖维维女士、梁毕明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
出席本次会议。
4、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秀林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董事会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
鉴于公司股票价格长期低于每股净资产,在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前景、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以及近期公司股票
在二级市场表现的基础上,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系为维护公
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少于人民币 3.00 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6.00 亿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
额以回购期届满时实际回购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本次回购股份将在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12 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出售,并在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6个月内予以出售。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出售完毕,未出售股份将被注销
。如国家对相关政策做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政策实行。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票。
全文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9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0)。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8/2e33c0db-e06a-41ee-bd67-800772250f74.PDF
─────────┬────────────────────────────────────────────────
2024-11-08 17:31│吉林敖东(000623):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
─────────┴────────────────────────────────────────────────
吉林敖东(000623):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8/7d60f088-fb85-4efe-b137-68fc57645add.PDF
─────────┬────────────────────────────────────────────────
2024-11-07 17:17│吉林敖东(000623):吉林敖东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股东敦化市金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诚公司”)函告,
获悉金诚公司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1、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 本次质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是否 是否为 质押起始日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质押
股 押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为限 补充质 用途
东或第一大 (万股) 售股 押
股
东及其一致
行
动人
敦化市金 是 1,300 3.97% 1.09% 否 否 2024 年 11 质押期限至 吉林敦化 经营
诚实业有 月 6 日 其办理解除 农村商业 业务
限责任公 质押登记手 银行股份 需要
司 续之日止 有限公司
合计 - 1,300 3.97% 1.09% - - - - - -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份质押手续办结后,金诚公司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称 (股) 例 质押股份数 质押股份数 持股份 总股本 情况 情况
量(股) 量(股) 比例 比例 已质押 占已质 未质押 占未质
股 押股份 股 押股份
份限售 比例 份限售 比例
和 和
冻结数 冻结数
量 量
(股) (股)
敦化市 327,080,74 27.35% 132,100,00 145,100,00 44.36% 12.13% 0 0% 0 0%
金 9 0 0
诚实业
有
限责任
公
司
合计 327,080,74 27.35% 132,100,00 145,100,00 44.36% 12.13% 0 0% 0 0%
9 0 0
注:(1)上述表中“比例”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
(2)本公告中公司总股本数据为截至 2024年 9月 30日的股份总数 1,195,895,387股。
二、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8/371b1aec-0c15-4929-a4d1-a2e643f4781f.PDF
─────────┬────────────────────────────────────────────────
2024-11-01 00:00│吉林敖东(000623):2024年中期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已获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
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76)。现将分红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以公司 2024
年度中期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元(含税),送红股 0股(含税),不
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调整原则:若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
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自 2024 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公司无需因股本总额的变动调整分配比例。
3、本次实施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95,895,38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元;持有
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
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
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元;持
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7日
2、除权除息日:2024年11月8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4年11月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11月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
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帐号 股东名称
1 08*****691 敦化市金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2 00*****942 李秀林
3 00*****931 郭淑芹
4 00*****391 陈永丰
5 00*****346 杨凯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10月31日至登记日2024年11月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吉林省敦化市敖东大街2158号
咨询联系人:赵仁和
咨询电话:0433-6238973
传真电话:0433-6238973
七、备查文件
1、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1/217522d7-570b-4b05-8c53-91d8cbe555e1.PDF
─────────┬────────────────────────────────────────────────
2024-10-31 00:00│吉林敖东(000623):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4年10月30日(星期三)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
2024年10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
24年10月3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0月30日下午3:00。
2、召开地点:吉林省敦化市敖东大街2158号公司办公楼六楼会议室
3、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李秀林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情况
1、出席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合计 890 人,代表股份数 419,473,2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
,195,895,387股的 35.0761%。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0 人,代表股份数 376,757,8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31.504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合计 880 人,代表股份数 42,715,39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718%。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提案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2、会议审议议案表决情况
序号 审议内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结果
1.00 公司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 418,565,934 99.7837 841,440 0.2006 65,905 0.0157 通过
方案
注:(1)比例(%)指每项提案同意、反对、弃权的股份数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2)上述表中比例根据四舍五入原则计算。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序号 审议内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结果
1.00 公司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 85,063,791 98.9446 841,440 0.9787 65,905 0.0767 通过
方案
注:(1)比例(%)指每项提案同意、反对、弃权的股份数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2)上述表中比例根据四舍五入原则计算。
表决结果:上述提案经表决后,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京都(大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秀宏、杨姗姗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
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0/41e716e9-2d62-45d2-8418-9adb695839d2.PDF
─────────┬────────────────────────────────────────────────
2024-10-31 00:00│吉林敖东(000623):北京市京都(大连)律师事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