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623 吉林敖东 更新日期:2025-07-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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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7 16:17 │吉林敖东(000623):关于控股子公司获得国家药品标准(修订)颁布件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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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1 17:13 │吉林敖东(000623):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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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2 18:17 │吉林敖东(000623):202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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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17:32 │吉林敖东(000623):吉林敖东股东股份质押与解除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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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6 16:27 │吉林敖东(000623):关于控股子公司获得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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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16:17 │吉林敖东(000623):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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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15:57 │吉林敖东(000623):关于控股子公司获得中药配方颗粒上市备案凭证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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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3 18:13 │吉林敖东(000623):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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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3 18:13 │吉林敖东(000623):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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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00:00 │吉林敖东(000623):关于参加2025年吉林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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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7 16:17│吉林敖东(000623):关于控股子公司获得国家药品标准(修订)颁布件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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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吉林敖东洮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洮南药业
”)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小牛脾提取物注射液”《国家药品标准(修订)颁布件》。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国家药品标准(修订)颁布件》的主要内容
1.小牛脾提取物注射液
药品通用名称:小牛脾提取物注射液
汉语拼音:xiao niu pi ti qu wu zhu she ye
英文名:Calf Spleen Extractive Injection
剂型:注射剂
规格:2ml:5mg多肽:380μg核糖
原标准号:WS-10001-(HD-0794)-2002
标准依据:国家药品标准
标准标号:WS-10001-(HD-0794)-2002-2025
实施日期:2026年01月03日
批件号:XGB2025-003
修订内容与结论:小牛脾提取物注射液质量标准修订了鉴别、高分子量物质、氨基酸、渗透压摩尔浓度、生物活性、细菌内毒素
、降压物质、多肽及核糖含量测定项,并修订附1小牛脾提取物溶液质量标准,同时增订附 2-6(相关要求及方法)。经审核,同意修
订质量标准。该品种质量标准自实施之日起按照修订后的标准(见附件)执行。
实施规定:根据《药品管理法》及其有关规定,修订小牛脾提取物注射液国家药品标准。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执行,原国家药品
标准同时停止使用,实施日期前生产的药品可按原标准检验。其他有关事宜参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2025年版《中华人民
共和国药典》有关事宜的公告(2025年第32号)”执行。
二、药品其他相关信息
1.小牛脾提取物注射液
适应症:用于提高机体免疫力。可在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原发性血小板减少症、放射线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各种恶性肿瘤、
改善肿瘤患者恶液质时配合使用。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洮南药业获得“小牛脾提取物注射液”《国家药品标准(修订)颁布件》,为公司稳步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但上述药品的销售情况受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7/f98be64f-a5e1-4146-8410-1854d4acd9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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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1 17:13│吉林敖东(000623):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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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
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下列情形之一: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期报告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123,616.05万元—128,990.66万元 盈利:53,746.11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130.00%—140.00%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盈利:112,166.28万元—117,540.89万元 盈利:81,223.02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38.10%—44.71%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1.05元/股—1.10元/股 盈利:0.46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本次业绩预告未经
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市值管理,聚焦医药主业,持续提升经营质量,积极践行“专注于人、专精于药”的企业价值观,实施 “
大品种群、多品种群”的销售拉动政策,坚持走“医药+金融+大健康”多轮驱动快速发展的道路,按照年初制定的估值提升计划有序
推进各项工作,业绩取得大幅增长主要原因是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及投资收益同比增加。
2025年上半年,预计非经常性损益金额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为11,449.77万元(2024年同期为-27,476.92万元)。
四、风险提示
1、上述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预计,公司2025年半年度业绩具体情况以公司发布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数据为准。
2、关于公司信息请以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关于本期业绩预告的情况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1/dcb2f6e8-cdda-4b41-bf22-217e0d64b65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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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2 18:17│吉林敖东(000623):202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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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2024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
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351,714,476.10元=1,172,381,587股×0.30元/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
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股权登
记日的总股本=351,714,476.10元÷1,195,895,387股=0.2941013元/股,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0.2941013元/股。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公司于2025年5月23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4日在《证券时
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5-029)。现将分红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于 2025年 5月 23日召开的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以 2025年 3月 31日的总股本
1,195,895,387股扣除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 23,513,800 股后的 1,172,381,58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
现金股利 3.00元(含税),预计分派现金 351,714,476.10元。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调整原则: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额若发生变化,公司将维
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股利分配总额,具体以实际派发金额为准。
2.自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公司无需因股本总额的变动调整分配比例。
截至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数量为23,513,800 股。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
3.本次实施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95,895,387股扣除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23,513,800股后的1
,172,381,58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
(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7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
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0元;持
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25年7月8日
2.除权除息日:2025年7月9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5年7月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7月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
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帐号 股东名称
1 08*****691 敦化市金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2 00*****942 李秀林
3 00*****931 郭淑芹
4 00*****391 陈永丰
5 00*****346 杨凯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6月30日至登记日2025年7月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2024年度权益分派,故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
例,即351,714,476.10元=1,172,381,587股×0.30元/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
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以每股现金红利0.2941013元/
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总股本,即0.2941013元/股=351,714,476.10元÷1,195,895,387股)。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
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941013元/股。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吉林省敦化市敖东大街2158号
咨询联系人:赵仁和
咨询电话:0433-6238973
传真电话:0433-6238973
八、备查文件
1.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2/43ef840c-7b0c-4913-9013-16637f8cdc0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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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17:32│吉林敖东(000623):吉林敖东股东股份质押与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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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股东敦化市金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诚公司”)函告,
获悉金诚公司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质押及解除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
1、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 是否为控 本次质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是否为 质押起始日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质押
称 股 押 持 总 为限 补充质 用途
股东或第 数量(万 股份比 股本比 售股 押
一 股) 例 例
大股东及
其
一致行动
人
敦化市 是 1,093.7 3.34% 0.91% 否 否 2025 年 6 质押期限至 上海海通 经营
金 5 月 其办理解除 证券资产 业务
诚实业 19 日 质押登记手 管理有限 需要
有 续之日止 公司
限责任
公
司
敦化市 是 156.25 0.48% 0.13% 否 否 2025 年 6 质押期限至 上海海通 经营
金 月 其办理解除 证券资产 业务
诚实业 19 日 质押登记手 管理有限 需要
有 续之日止 公司
限责任
公
司
合计 - 1,250.0 3.82% 1.04% - - - - - -
0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份质押手续办结后,金诚公司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称 (股) 例 质押股份数 质押股份数 持股份 总股本 情况 情况
量(股) 量(股) 比例 比例 已质押 占已质 未质押 占未质
股 押股份 股 押股份
份限售 比例 份限售 比例
和 和
冻结数 冻结数
量 量
(股) (股)
敦化市 327,080,74 27.35% 107,425,00 119,925,00 36.67% 10.03% 0 0% 0 0%
金 9 0 0
诚实业
有
限责任
公
司
合计 327,080,74 27.35% 107,425,00 119,925,00 36.67% 10.03% 0 0% 0 0%
9 0 0
注:(1)上述表中“比例”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下同。
(2)本公告中公司总股本数据为截至 2025年 5月 31日的股份总数 1,195,895,387股,下同。
(二)股东股份解除质押
1、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 占公司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或第一大股东及 押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其一致行动人 (万股) 比例 比例
敦化市金诚实业 是 120.00 0.37% 0.10% 2024 年 9 2025 年 6 月 上海海通证
有限责任公司 月 5 日 20 日 券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
敦化市金诚实业 是 1,285.00 3.93% 1.07% 2024 年 9 2025 年 6 月 上海海通证
有限责任公司 月 5 日 20 日 券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
合计 - 1,405.00 4.30% 1.17% - - -
2、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后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手续办结后,金诚公司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累计质押股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股) 例 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情况 情况
(股) 比例 比例 已质押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
股份限 押股份 份限售和 押股份
售和冻 比例 冻结数量 比例
结数量 (股)
敦化市金诚实 327,080,749 27.35% 105,875,000 32.37% 8.85% 0 0% 0 0%
业有限责任公
司
合计 327,080,749 27.35% 105,875,000 32.37% 8.85% 0 0% 0 0%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金诚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形,亦不
会出现平仓风险。本公司将持续关注金诚公司质押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及解除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4/85e928e8-f2ef-48dc-8048-06acf0333236.PDF
─────────┬────────────────────────────────────────────────
2025-06-16 16:27│吉林敖东(000623):关于控股子公司获得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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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吉林敖东药业集团延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延吉
药业”)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糖乐胶囊”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的主要内容
1.糖乐胶囊
药品通用名称:糖乐胶囊
剂型:胶囊剂
规格:每粒装0.3g
注册分类:中药
受理号:CYZB2500952
通知书编号:2025B02585
原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25227
上市许可持有人名称:吉林敖东药业集团延吉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许可持有人地址:吉林省延吉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长白路389号
生产企业名称:吉林省德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企业地址:吉林省辉南县经济开发区北一街
申请内容:其他:变更糖乐胶囊(国药准字Z20025227)的上市许可持有人,主体由吉林省德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吉林敖
东药业集团延吉股份有限公司。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本品此次申请事项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同意按照《
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批准本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由“吉林省德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吉林省辉南县经
济开发区北一街)”变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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