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627 天茂集团 更新日期:2024-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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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16:42 │天茂集团(000627):天茂集团关于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费收入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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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9 16:58 │天茂集团(000627):天茂集团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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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6 16:22 │天茂集团(000627):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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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6 16:21 │天茂集团(000627):天茂集团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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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2 17:01 │天茂集团(000627):天茂集团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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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1 18:22 │天茂集团(000627):天茂集团关于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费收入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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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1 17:48 │天茂集团(000627):天茂集团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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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1 17:06 │天茂集团(000627):天茂集团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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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 00:00 │天茂集团(000627):2024年三季报监事会书面审核意见(上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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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 00:00 │天茂集团(000627):2024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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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16:42│天茂集团(000627):天茂集团关于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费收入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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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坚定转型发展、突出价值成长、全面提升能力、迈向成
熟险企”的总体思路推进业务发展,深耕价值业务,持续推动业务结构优化,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期间累计
原保险保费收入约为人民币 3,269,380.07万元。上述原保险保费收入数据未经审计,提请投资者注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4/db2cc01f-33c3-4f32-aba5-abfbba7c3f0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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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9 16:58│天茂集团(000627):天茂集团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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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证券代码:000627,证券简称:天茂集团)连续三个交易日(12
月 5 日、12 月 6 日、12 月 9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 2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
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核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公共传媒未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询问,截至目前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查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6、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
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
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34 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
金额和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金额和股份数量为准,所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截至 2024 年 12 月 9 日,公司暂未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公司股份。
7、公司已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披露了 2024 年三季度报告,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总资产为 2,851.54 亿元,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218 亿元,2024 年 1-9 月营业收入为 335.96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33 亿元。2
024 年三季度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
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
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0/fb41224f-1f33-48cb-a921-25ecb96d53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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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6 16:22│天茂集团(000627):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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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茂集团(000627):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7/64112302-7d9c-4e09-89bf-7e837f222c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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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6 16:21│天茂集团(000627):天茂集团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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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25日分别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
体董事、监事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4年12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
事5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有刘益谦先生、姜海华先生、张晓苗先生、胡兵先生。会议由董事长刘益谦先生主持
,公司监事和拟任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议,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龙飞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调整如下:决策与咨询委员会成员:刘益谦先生(董事
)、姜海华先生(独立董事)、龙飞先生(董事),刘益谦先生任决策与咨询委员会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成员:张晓苗先生(独立董事)、胡兵先生(独立董事)、刘益谦先生(董事),张晓苗先生任提名委员会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胡兵先生(独立董事)、姜海华先生(独立董事)、龙飞先生(董事),胡兵先生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成员:姜海华先生(独立董事)、胡兵先生(独立董事)、张晓苗先生(独立董事),姜海华先生任审计委员会召集
人。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其职责权限、议事规则遵照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7/2459b09a-4afa-4450-98f3-6d27e791eaa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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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2 17:01│天茂集团(000627):天茂集团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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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于2024年7月1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人民币3.34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和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
际回购的金额和股份数量为准,所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开立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6月15日、2024年7月2日和2024年7月9日刊
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决议公告》等(公告编号:2024-032、2024-033、2024-034)、《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
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29日收盘,公司股价为4.19元/股,已超过公司回购股票价格上限,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0.00%。
二、 其它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依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3/b6084fcb-4fd7-4543-b219-f17ff2f83f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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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1 18:22│天茂集团(000627):天茂集团关于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费收入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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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坚定转型发展、突出价值成长、全面提升能力、迈向成
熟险企”的总体思路推进业务发展,深耕价值业务,持续推动业务结构优化,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期间累计
原保险保费收入约为人民币 3,138,623.57万元。上述原保险保费收入数据未经审计,提请投资者注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2/6e4c1960-d5a5-4274-8967-6a78792a8a5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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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1 17:48│天茂集团(000627):天茂集团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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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证券代码:000627,证券简称:天茂集团)连续三个交易日(11
月 7 日、11 月 8 日、11 月 11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 2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核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公共传媒未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询问,截至目前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查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6、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
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
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34 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
金额和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金额和股份数量为准,所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截至 2024 年 11 月 11 日,公司暂未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公司股份。
7、公司已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披露了 2024 年三季度报告,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总资产为 2,851.54 亿元,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218 亿元,2024 年 1-9 月营业收入为 335.96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33 亿元。2
024 年三季度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
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
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2/7326372d-2ac2-4d7c-a9d9-b2cea6cf95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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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1 17:06│天茂集团(000627):天茂集团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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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于2024年7月1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人民币3.34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和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
际回购的金额和股份数量为准,所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开立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6月15日、2024年7月2日和2024年7月9日刊
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决议公告》等(公告编号:2024-032、2024-033、2024-034)、《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
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10月31日收盘,公司股价为3.58元/股,已超过公司回购股票价格上限,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0.00%。
二、 其它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依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2/f8d31a71-4652-46e4-86ad-200c8746414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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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 00:00│天茂集团(000627):2024年三季报监事会书面审核意见(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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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茂集团(000627):2024年三季报监事会书面审核意见(上网)。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1/ae8522f0-ba13-4381-97d3-ee6b49e072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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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 00:00│天茂集团(000627):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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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茂集团(000627):2024年三季度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1/97c302ea-9488-4020-8a74-186d2a10e4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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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20:32│天茂集团(000627):关于公司副董事长兼高级管理人员去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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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接到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陈大力先生家属通知,陈大力先
生因突发脑溢血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上午永远离开了我们,享年 57 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大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陈大力先生自在公司任职以来,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任职期间恪尽职守、
勤勉尽责,为公司的发展壮大做出不可磨灭的贡献。陈大力先生为人宽厚、正直无私,深得广大员工爱戴,我们为失去这样一位好领
导、好同事无比悲痛!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员工对陈大力先生为公司所做的努力和贡献深表感谢,对陈大力先生的去世致以沉痛哀悼,并向其家人致以深
切慰问。
为保证公司经营工作顺利进行,公司全体董事推举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龙飞先生代行总经理和财务总监职责,公司董事会将会
尽快完成公司总经理和财务总监的聘任工作。公司现任董事会成员由 6 人变成 5 人,未低于法定人数,但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
董事会成员人数。公司将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相关程序尽快完成董事补选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0/f5d71877-fe61-4935-9320-58af923ea1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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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5 00:00│天茂集团(000627):天茂集团关于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费收入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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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茂集团(000627):天茂集团关于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费收入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5/c74f456c-aa8a-4b02-b4ab-23c0c23367c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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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5 00:00│天茂集团(000627):天茂集团2024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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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茂集团(000627):天茂集团2024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5/064d4618-a66b-4690-a5da-89ff785ed8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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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9 00:00│天茂集团(000627):天茂集团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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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于2024年7月1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人民币3.34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和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
际回购的金额和股份数量为准,所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开立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6月15日、2024年7月2日和2024年7月9日刊
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决议公告》等(公告编号:2024-032、2024-033、2024-034)、《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
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9月30日收盘,公司股价为3.71元/股,已超过公司回购股票价格上限,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0.00%。
二、 其它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依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09/3abc50c8-035a-4864-8690-b00baa98097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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