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628 高新发展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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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19:02 │高新发展(000628):高新发展2025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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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17:03 │高新发展(000628):高新发展关于完成法定代表人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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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9:24 │高新发展(000628):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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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9:24 │高新发展(000628):高新发展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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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9:24 │高新发展(000628):高新发展章程(2026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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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20:11 │高新发展(000628):高新发展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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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20:09 │高新发展(000628):高新发展章程(2026年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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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20:09 │高新发展(000628):高新发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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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20:08 │高新发展(000628):高新发展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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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20:07 │高新发展(000628):高新发展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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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19:02│高新发展(000628):高新发展2025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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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一)公司于 2026 年 6月 12日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详见 2026 年 6月 13 日
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
议公告》(2026-27))。
(二)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总股本 352,2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元(含税),共派现 35,228,000.00元。公司 2025年度不送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详见 202
6年 4月 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
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2026-10))。
(三)自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本次利润分配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四)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五)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自公告之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
则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红金额。
(六)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距离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52,2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
金每10股派 0.9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
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2000
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0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7月 23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7月 24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7月 2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一)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7月 2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二)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724 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 7月 15日至登记日:2026年 7月 23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 8号
咨询联系人: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叶先生
咨询电话:(028)85184100
七、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相关确认文件;
(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7/88962966-6d93-4880-b833-6726584088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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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17:03│高新发展(000628):高新发展关于完成法定代表人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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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年 5月 22日、6月 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和 2
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相关公告详见公司于 2026年 5月 23日、6月 13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暨拟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公告》(2026-21)、《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
6年 6月)。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公司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一、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近日,公司已完成法定代表人工商变更登记和《公司章程》的工商备案手续,并取得由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冯东先生。除前述法定代表人事项变更外,公司其他营业执照登记事项未发生变化。
二、备查文件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4/df059412-c095-4915-826a-54923b4057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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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9:24│高新发展(000628):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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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发展(000628):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b076f4c6-ef8b-44c5-9262-2e57f744ed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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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9:24│高新发展(000628):高新发展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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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发展(000628):高新发展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f28cffd8-d392-4f1d-9cc7-3b3b32771bf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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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9:24│高新发展(000628):高新发展章程(202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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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发展(000628):高新发展章程(2026年6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bbdf1ef8-a2bf-4d9d-a568-dfe39d36c1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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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20:11│高新发展(000628):高新发展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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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6年 5月 20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 2026年 5月 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应到董事 8名,实到 8名。董事周志、冯东、徐亚平、杨棋钧、龚敏、张腾文、马桦、王华清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周志主持
,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张月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股东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史旭光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
史旭光先生符合公司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会议同意史旭光先生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请股东会选举。史旭光先生当选非独立董事后,任期自公司股东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非独立董事补选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
分之一。
会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成都高新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暨调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20)。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会议同意史旭光先生当选非独立董事后,担任董事会战略与 ESG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其董事任
期一致。董事徐亚平先生不再担任董事会战略与 ESG委员会委员。本次调整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史旭光先生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后生
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成都高新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暨调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20)。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会议同意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暨拟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21),以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2026 年 5月)、修改后的《成都高新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年 5月)》全文。
会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会议同意《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制
度全文。
董事会审议该制度前,公司已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了本制度,一致同意将本制度提交董事会审议。
会议同意将该制度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公司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
潮资讯网的《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22)。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前,公司已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了本议案,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会议同意公司 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23)
。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前,公司已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了本议案,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冯东先生、徐亚平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七)审议《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成都高新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24)。
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 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会议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
的公告》(2026-25)。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于 2026年 6月 12日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通知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一)(三)(四)(五)(七)(八)均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182af5bb-ba7b-4399-8c7d-e967d25acf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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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20:09│高新发展(000628):高新发展章程(2026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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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发展(000628):高新发展章程(2026年5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d1623321-bc37-43cb-aa5a-6dc1d6d88df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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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20:09│高新发展(000628):高新发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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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完善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发展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有效的激
励和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效益,完善公司薪酬管理体系,保障公司健康持
续稳健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以及由公司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薪酬管理是指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福利待遇等实行规范化管理的具体工作,包括薪酬构成、薪酬管
理等内容。第四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市场化导向。按照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规范公司治理,推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向市场对标,促进企业改革发展,
增强企业发展活力。
(二)坚持激励约束并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同经营责任和风险相匹配,与经营业绩考核密切挂钩。
(三)坚持合法合规。严格落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福利、履职待遇等管理要求,完善配套制度,全面规范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收入分配工作。
(四)坚持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相结合,兼顾公司当期业绩与长远发展。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五条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披露。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责如下:
(一)根据考核对象管理岗位的主要职责、重要性以及参考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内容主要包
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
(二)审查考核对象履行职责的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
(三)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四)负责对公司制定、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方案提出建议并发表意见;
(五)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七条 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八条 公司组织人事部门负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应用与实施。
第三章 薪酬标准及构成
第九条 公司实行工资总额管理机制,工资总额预算以上年度工资总额清算额为基础,与公司效益指标等挂钩。
第十条 公司应当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并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
计的财务数据— 2 —
开展。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
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第十二条 董事会成员薪酬
(一)非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同时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领取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岗位薪酬;非独立董事同时担任其
他非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按其所担任的具体职位领取岗位薪酬。前述非独立董事不再领取董事津贴或其他报酬。
不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二)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领取固定董事津贴,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津贴数额由公司股东会审议决定。
第十三条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岗位,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一)基本薪酬:基本薪酬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分管的经营领域所承担的职责,以及地区同行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确定,基本薪
酬标准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进行调整。
(二)绩效薪酬: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年度/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进行兑现。
(三)公司可以根据经营需要,通过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等方式实施中长期激励,中长期激励确定和支付应当
以激励期间的绩效评价为依据,具体方案由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四)其他激励薪酬: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高级管理人员发放专项激励、奖金或奖励,具体方案由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
实际情况制定。第十四条 本制度中薪酬、津贴均为税前收入,由公司代扣代缴由个人承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和住房公积金以及个
人所得税等费用。
第四章 薪酬调整
第十五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做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应参考以下依据:
(一)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
(二)通货膨胀水平;
(三)公司发展战略或组织结构调整;
(四)个人岗位调整或职务变化;
(五)其他情形。
第五章 薪酬和津贴的支付
第十七条 独立董事津贴于股东会通过其任职决议之日起执行,按月发放。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按
照公司制定的薪酬管理相关制度执行。
第十八条 非独立董事(不含职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支付采用月度和年度相结合的发放形式,基本薪酬和部分预发绩
效按月发放;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考核评价完成后发放,其中任期激励部分在任期考核后发放。未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职
工董事薪酬发放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岗位变动的,根据公司相关薪酬— 4 —
管理办法,按其履职时间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六章 止付追索
第二十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
有)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二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
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
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的,按国家届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公司董事会应尽快按照相关程序修订本制度。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e53c9ea4-cd56-4a1a-a07a-aa4899baaa8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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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20:08│高新发展(000628):高新发展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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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6-19))。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12日(星期五)下午14:0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
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
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
。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5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
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特别提示:通过融资融券账户持股股东需通过证券公司授权获取相应股数的投票权。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高新区九兴大道8号本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本次股东会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3.00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4.00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 √
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5.00 《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6.00 《关于修订<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
7.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8.00 《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9.00 《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
10.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议 √
案》
以上审议事项,已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之相关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5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
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6-7)、《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6-19)《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2026-8)、《成都
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2026-9)、《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2026-10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2026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6-13)、《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暨调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
公告》(2026-20)、《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暨拟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公告》(2026-21)、《成都高新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2026年5月)》、《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成都高新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公告》(2026-22)、《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
公告》(2026-24)、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2026-25)。
上述议案6.00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5.00仅选举1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上述议案3.00、4.00、5.00、7.00、8.00、10.00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此外,本次股东会还将听取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和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
8日、5月2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三位独立董事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2026-23)。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异地股东可传真登记、信函登记,传真或信函登记请注明“高新发展2025年度股东会参会登记”字
样并致电028-85184100予以确认)。
股东办理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未注明复印件的均须提供原件):
1、自然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及
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
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法人印章
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融资融券信用账户股东登记: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
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
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因此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股东,如需参加本次股东会,除应按照上述(1)、(2)提供文件外,还应持开户证券公司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授
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中应写明参会人所持股份数量,并明确表明证券公司授权投资者仅代表其所持
股份数量参加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
4、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信封上须注明“高新发展2025年度股东会参会登记”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
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留存或核查。传真或信函须在本次股东会会议主持
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以专人递送、邮寄、快递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
室(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恕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6年6月10日和6月11日9:00至17:30
(三)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高新区九兴大道8号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高新区九兴大道8号
邮政编码:610041
联系电话:(028)85130316 (028)85184100
传真:(028)85184099
邮箱:cdgxfz000628@163.com
联系人:王先生、叶先生
(五)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投
票流程详见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备查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38b38325-6ab4-4744-b26d-873a4e9332c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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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20:07│高新发展(000628):高新发展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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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和要求,以及《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更好地回馈投资者,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增强投资者获得感,提振投
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公司拟结合经营实际情况提高 2026 年度现金分红频次,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 年度中期分
红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6 年中期分红安排
(一)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公司在 2026 年进行中期分红的,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且相应期间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
)为正值;
2、公司在实施 2026 年中期分红后现金流仍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二)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
公司当期现金分红金额以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上限。
(三)中期分红的授权
为简化中期分红程序,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批准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范围内,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中期
分红的前提条件下制定并执行具体的 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
授权期限从 2025 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6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制定 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董事会将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分红金额、分红频次、实施时间等。
二、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 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
提交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2026 年中期分红安排授权事项尚需经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生效,后续是否能够顺利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前述授权事项涉及的任何未来计划等前瞻性的陈述及预期,均系公司根据现阶段情况而制定的安排,该等陈述及预期均不
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任何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a5de0435-1154-4393-a1da-2799d56f4af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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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20:07│高新发展(000628):高新发展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暨调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
│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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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补选董事情况
公司股东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史旭光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史旭光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的任职资格。任职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史旭光先生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后,不会导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
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补选史旭光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对董事会下设的战略与 ESG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
考核
委员会委员进行相应调整。
史旭光先生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后,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与 ESG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
期与其董事任期一致。董事徐亚平先生不再担任董事会战略与 ESG委员会委员。本次调整将在股东会选举史旭光先生担任公司非独立
董事后生效。
调整后的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一)战略与 ESG委员会
主任委员:周志
委员:冯东、史旭光、龚敏、张腾文
(二)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龚敏
委员:周志、张腾文、马桦
(三)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张腾文
委员:史旭光、龚敏、马桦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马桦
委员:史旭光、张腾文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ee44012c-6b7f-4f14-8232-5a39e82cde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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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20:07│高新发展(000628):高新发展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暨拟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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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修正案(2026年 5月)》。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情况
本次章程修订拟将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总经理,公司拟在《公司章程》修订生效后,同步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
三、提请股东会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章程修订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f94b378c-4c1b-4a1a-b866-62b6de91d9d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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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20:07│高新发展(000628):高新发展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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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 2026年 5月 22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本
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切实保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主体
依法合规、履职尽责,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拟为公司、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主体购买责任保险。具体情况如下:
一、责任险方案
(一)投保人: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保险人: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责任主体;
(三)责任限额:不超过 8,000万元人民币(具体金额以保险合同确定金额为准);
(四)保险费金额:每年不超过 40万元人民币(具体金额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及合同约定为准);
(五)保险期限:3年,保险合同每年签署(合同期限 12个月)。
二、授权事项
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投保方案框架内办理保险购买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
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主体;根据公司采购相关制度在保险期限内选聘承保保险机构,确定每年保险费具体金额及其他保险条款,签署
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以及在保险合同期满之前办理续保等事宜。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c73977df-9b8c-449b-abda-fc05e5c32ab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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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20:07│高新发展(000628):高新发展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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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22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了《成都高新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了公司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在任期内的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适用期限为 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12月 31日。
三、薪酬方案
(一)公司独立董事薪酬实行固定津贴制,津贴标准由公司股东会审议决定,除此之外不再享受公司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公
司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 9万元/年(税前)。
(二)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职位的非独立董事以及职工董事,按照其在公司所从事的具体岗位和担任职务对应的薪酬
与考核管理办法领取相应的薪酬。
(三)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任何工作岗位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四、止付追索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
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事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
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
额或部分追回。
五、其他说明
(一)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二)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三)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以及国家或公司规定
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四)上述方案中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7c581c14-0b8c-42a4-b711-892d61f26d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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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20:07│高新发展(000628):高新发展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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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2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成
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
作规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了公司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适用期限为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收入以及中长期激励、其他激励薪酬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
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一)基本薪酬按照担任的具体工作职务,根据岗位职责、工作能力、从业经验并结合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
(二)绩效薪酬以公司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经营效益实现情况和个人岗位绩效考核情况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按各考核周
期考核后发放。
(三)中长期激励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视公司经营情况和相关政策组织实施。
(四)其他激励薪酬。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高级管理人员发放专项激励、奖金或奖励,具体方案由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
据实际情况制定。
四、止付追索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予以重新考核
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
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
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五、其他说明
(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从税前薪酬中扣除个人所得税、按
规定需由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以及国家规定的应缴纳的其他税费。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三)上述方案中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5f02866e-6c85-4239-86f5-9ceae5d4e2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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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20:07│高新发展(000628):高新发展章程修正案(2026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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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发展(000628):高新发展章程修正案(2026年5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23e6c0ec-5149-43cc-9aff-e2c682c89d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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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高新发展(000628):高新发展关于召开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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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年 4月 28日、4月 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及未
来发展规划,公司定于 2026年 5月 22日(星期五)15:00-16: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 2025年度暨 2026年第
一季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22日(星期五)下午 15:00-16: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三)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独立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参会人员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22日(星期五)15:00-16: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y11dClcPWU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在
线参加说明会。
四、投资者问题征集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意见和建议。投
资者可于2026年5月22日(星期五)14:00前通过登录上述线上交流平台报名后在“互动交流-我要提问”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在业
绩说明会上,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集中回答。
五、联系方式
(一)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联系人:王先生
(三)联系电话:028-85137070
(四)邮箱:cdgxfz000628@cdgxfz.com
欢迎广大投资者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对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公司发展的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e94ff727-34f4-447a-aa2b-64e4f85376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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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高新发展(000628):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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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发展(000628):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c5f203f0-9f60-4eab-97ff-c1b6f719666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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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高新发展(000628):高新发展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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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6年 4月 27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 2026年 4月 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
议应到董事 8名,实到 8名。董事周志、冯东、徐亚平、杨棋钧、龚敏、张腾文、马桦、王华清出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周志主持
,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张月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15)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前,公司已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
交董事会审议。
会议认为,《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符合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前,公司已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了本议案,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会议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号》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政策变更。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6-16)。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b3f26938-bcf8-4069-8a7b-9dc9a2ab0f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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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高新发展(000628):高新发展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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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第 19号》(财会〔2025〕32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主要内容
2025年 12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号》(财会〔2025〕32号),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
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
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
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该准则解释自 2026年 1月 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的会计政策执行。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号》(财会〔2025〕32号)的要求执行。除上述会计
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根据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的会计政策执行。
(四)变更日期
根据相关要求,公司自 2026年 1月 1日起执行上述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有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
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
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671b3af7-b611-41a7-9408-008201d261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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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高新发展(000628):高新发展关于建筑业务2026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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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发展(000628):高新发展关于建筑业务2026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43f9a500-ff73-409b-a49d-648b583d66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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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09:26│高新发展(000628):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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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发展(000628):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57e56f8-4f47-4c2b-a679-d41b255502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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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27│高新发展(000628):高新发展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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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
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5年度
2、2025年末未分配利润金额及股本基数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09,235,235.00元,2025
年 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908,662,317.97元,2025年度母公司的净利润为 53,271,364.07元,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2
8,456,680.34元,扣除当年分配的 2024年度现金红利 19,375,400.00元及提取 2025年度法定盈余公积 5,327,136.41 元,2025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57,025,508.00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
,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因此,公司
2025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57,025,508.00元。
3、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
-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有关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制定的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总股本 352,2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
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35,228,000.00 元。公司 2025 年度不送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4、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 35,228,000.00元,本年度未开展季度分红、半年报分红、特别分红等,未以现金为对价,采用
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股份回购。本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 35,228,000.00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3
2.25%。
(二)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方案调整原则
本方案自公告之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现
金分红金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35,228,000.00 19,375,400.00 53,546,56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9,235,235.00 61,369,738.21 365,937,536.58
(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 908,662,317.97
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 57,025,508.00
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108,149,960.00
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 0
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178,847,503.26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108,149,960.00
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是 ?否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
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及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
额为108,149,960.00元,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60.47%。公司未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
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相关财务数据及其合计数分别占总资产比例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合并资产负债表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交易性金融资 0 0 0 0
产
衍生金融资产 0 0 0 0
债权投资 0 0 0 0
其他债权投资 0 0 0 0
其他权益工具 0 0 0 0
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 234,067,343.00 84,525,014.98 250,420,222.72 84,415,414.56
融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0 0 0 0
【注】
合计 234,067,343.00 84,525,014.98 250,420,222.72 84,415,414.56
总资产 12,533,221,975.22 3,370,534,545.65 14,718,057,855.18 3,804,216,231.53
占比 1.87% 2.51% 1.70% 2.22%
注:其他流动资产中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
2、公司本次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
程》《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等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
了公司目前及未来现金流状况、所处发展阶段、未来投资资金需求以及同行业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水平等情况,兼顾了股东的当期利益
和长远利益,与公司当期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
资金短缺或其他重大不利影响。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 2025年度审计报告;
(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b8930cd-44d0-45d0-a2e0-56de68d0fcf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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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27│高新发展(000628):高新发展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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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第 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财会〔2006〕3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财会〔2017〕7号)等相关准则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预期
信用损失率会计估计进行变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增加公司 2025年度信用减值损失 1,434.85万元,资产减值损失 1,945.34万元,
减少公司 2025年度利润总额 3,380.19万元;减少公司 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423.29万元,不影响公司营业收入
。
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从 2025年 12月 31日起执行。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
议。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主要内容
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和市场环境变化,为了更加准确地体现公司可能的预期信用损失情况和经营实际,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整体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公司根据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信用风险结构特征,审慎评估其预期损
失率,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相关情况,拟对公司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预期信用损失率相关会计
估计进行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估计
本次变更前,公司对应收款项组合 1(除功率半导体外的其他行业)账龄在 1年以内的应收款项,按其余额的 0.1%计提坏账准
备,账龄在 5年以上的应收款项,按其余额的 80%计提坏账准备。对应收款项组合 2(信用风险较低的组合)账龄在 1年以内应收款
项不计提坏账准备。对合同资产组合 1(除功率半导体外的其他行业)按其余额的 0.1%计提减值准备,对合同资产组合 2(信用风
险较低的组合)不计提减值准备。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估计
本次变更后,对应收款项组合 1(除功率半导体外的其他行业)账龄在 1年以内的应收款项,按其余额的 1%计提坏账准备,账
龄在 5年以上的应收款项,按其余额的 100%计提坏账准备。对应收款项组合 2(信用风险较低的组合)账龄在 1年以内的应收款项
,按其余额的 0.2%计提。对合同资产组合 1(除功率半导体外的其他行业)按其余额的 1%计提减值准备,对合同资产组合 2(信用
风险较低的组合)按其余额的 0.2%计提减值准备。
(四)变更日期
公司自 2025年 12月 3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无需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 2025年前 3季度及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增加公司 2025年度信用减值损失 1,434.85万元,资产减值损失 1,945.34万元,减少公司 2025年度利润总额
3,380.19万元;减少公司 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423.29万元。
三、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核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此次会计估计出具了《关于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专项审核
报告》,审核意见为“高新发展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和差错更正》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393号)的相关规定,在所有
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高新发展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情况”。
四、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基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准确地体现公司可能的预期信
用损失情况和经营实际,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整体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七章、第六节“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资产减值”的要求。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
,无需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 2025年前 3季度及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本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实施的本次
会计估计变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变更后的
会计估计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关于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专项审核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2e09f89-c037-4c08-9799-4287a7fd6f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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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27│高新发展(000628):高新发展关于拟续聘2026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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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符合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本次续聘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年 7月 18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50人
上年末执业人 注册会计师 2,363人
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954人
师
2025 年(经审 业务收入总额 29.88亿元
计)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26.01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5.47亿元
2024 年上市公 客户家数 756家
司(含 A、B股) 审计收费总额 7.35亿元
审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
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
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
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
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
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
娱乐业,建筑业,综合,住宿和餐饮业,
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0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5 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 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
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本年,下同)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具体情况如下:
原告 被告 案件时间 主要案情 诉讼进展
投资者 华仪电气、 2024年 3月 6日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 已完结(天健
东海证券、 为华仪电气 2017 年 会计师事务
天健会计师 度、2019年度年报审 所需在 5%的
事务所 计机构,因华仪电气 范围内与华
涉嫌财务造假,在后 仪电气承担
续证券虚假陈述诉讼 连带责任,天
案件中被列为共同被 健会计师事
告,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务所已按期履行判决)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履行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4次、监督管理措施 17次、自律监管措施 13次和纪律处分 5
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42人次、纪律处分 23
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组成员 姓名 何时成为 何时开始 何时开始 何时开始为 近三年签署或复
注册会计 从事上市 在本所执 本公司提供 核上市公司审计
师 公司审计 业 审计服务 报告情况
项目合伙人 邱鸿 1997年 2001年 2012年 2024年 [注 1]
签字注册会 邱鸿 1997年 2001年 2012年 2024年 [注 1]
计师 文菲 2020年 2014年 2022年 2025年 [注 2]
李元良 2007年 2005年 2012年 2024年 [注 3]
项目质量控 陈应爵 2006年 2003年 2012年 2025年 [注 4]
制复核人员
[注 1]:近三年共签署和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4份,包括川投能源、川网传媒、兴蓉环境、纵横股份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注 2]:近三年共签署和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8份,包括鼎际得、雷电微力、华图山鼎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注 3]:近三年共签署和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5份,包括四川长虹、长虹美菱、兴蓉环境、云图控股、国金证券等上市公
司审计报告。
[注 4]:近三年共签署和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0份,包括长江材料、新大正、浩物股份、正川股份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
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6年度报告审计费 9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63 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 27 万元(含税)。该价格与 2
025年审计报告费用一致。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人力
及其他资源、审计工作量确定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业务规模、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
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并对 2025年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
中保持了独立性,客观、公正地进行审计,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结论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审计工
作需求。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同意将公司《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同意将公司《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
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
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四)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2c54bea-57ee-4ef0-b49f-633ac602836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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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27│高新发展(000628):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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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
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
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二)成立日期:2011年 7月 18日
(三)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四)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号
(五)首席合伙人:钟建国
(六)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合伙人数量为 250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2,36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
会计师人数为 954人。
(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756家上市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上市公司客户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
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
综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发布《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百家排名信息》的通告显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位列全
国行业第 8位。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员工总数 7,800余人,其中合伙人 250人,注册会计师 2,363人,中高
级职称 2,800余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及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
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该事项。
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的标准、方式和程序符合国家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三、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经评估,近一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年 12月 31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
来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
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
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
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2025年 6月 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会议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保持了独立性,客观、公正
地进行审计,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审计工作需求。会议同意将上述事
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2026年 1月 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审计计划>的议案》,明确了年
报审计时间安排、核心团队人员安排等,会议认为 2025年度审计计划的编制及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定,同意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按照该审计计划开展年报审计工作。
3.2026年 1月 3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阅了公司编制的《未经审计 2025年度财务报表》,并
发表审阅意见,会议同意向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发出《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 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
督促函
(一)》,以敦促会计师事务所能更好地完成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
4.2026年 4月 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经年审注册会计师初审的公司 2025年财
务会计报表>的议案》。会议同意向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督促函(二)》。
5.2026年 4月 1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 2025年
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
报告>的议案》等内容。
五、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
,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的讨论和
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法律法规及执业规范
,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年报
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61613ab-fead-4e3c-8fd9-331f11d4cc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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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27│高新发展(000628):高新发展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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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发展(000628):高新发展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88c0d04-1c74-4471-88ba-00fd2d7e76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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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27│高新发展(000628):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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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结合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认为:
公司现任三位独立董事龚敏先生、张腾文女士、马桦女士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
任任何职务,不存在任何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d31d226-4450-4045-b707-c2fba8015cb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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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27│高新发展(000628):高新发展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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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发展(000628):高新发展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32babfb-5fd7-4087-ae8b-3121acdf77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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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27│高新发展(000628):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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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发展(000628):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7d2a093-2078-49ee-8e95-2683c483f34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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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27│高新发展(000628):高新发展2025年年度商誉测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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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否进行减值测试
?是 □否
二、是否在减值测试中取得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报告
?是 □否
单位:元
资产组名称 评估机构 评估师 评估报告编号 评估价值类型 评估结果
高新发展合并成 北京坤元至诚资 郝霖、邹刚 京坤评报字 可收回金额 73,633,450.51
都森未科技有限 产评估有限公司 [2026]0381号
公司的可辨认经
营性长期资产及
分摊的商誉组成
的资产组
三、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资产组名称 是否存在减值 备注 是否计提减值 备注 减值依据 备注
迹象
高新发展合并 其他减值迹象 是 专项评估报告
成都森未科技
有限公司的可
辨认经营性长
期资产及分摊
的商誉组成的
资产组
四、商誉分摊情况
单位:元
资产组名称 资产组或资产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 资产组或资产组 商誉分摊方法 分摊商誉原值
组组合的构成 合的确定方法 组合的账面金额
高新发展合并 成都森未科技 根据收购时成都森 205,911,774.65 (1)收购时成都森未 161,569,512.43
成都森未科技 有限公司主营 未科技有限公司的 科技有限公司的可辨认
有限公司的可 业务经营性有 可辨认经营性长期 经营性资产为最小资产
辨认经营性长 形资产和可确 资产确定资产组 组;(2)高新发展所
期资产及分摊 认的无形资产 属其他资产不存在与成
的商誉组成的 组成的资产组 都森未科技有限公司业
资产组 (不包含营运 务产生协同效应的资产
资本) 组,无其他资产组分摊
商誉的情形;因此,购
买日形成的商誉无需进
一步分摊。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确定方法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差异
□是?否
五、商誉减值测试过程
1、重要假设及其理由
(1)假设国家和地方(成都森未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未科技”〉经营业务所涉及地区)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政策
、产业政策、宏观经济环境等较评估基准日无重大变化;本次交易的交易各方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
(2)假设森未科技经营业务所涉及地区的财政和货币政策以及所执行的有关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
不发生重大变化。
(3)假设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和不可预见因素对森未科技的持续经营形成重大不利影响。(4)假设森未科技在现有的管理
方式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其经营范围、经营模式与目前基本保持一致,且其业务的未来发展趋势与所在行业于评估基准日的发展趋
势基本保持一致。
(5)假设森未科技的经营者勤勉尽责,且其管理层有能力担当其职务和履行其职责。(6)假设森未科技完全遵守现行所有有关
的法律法规。
(7)假设森未科技提供的资料(基础资料、财务资料、运营资料、预测资料等)均真实、准确、完整,有关重大事项披露充分
。
(8)假设森未科技在未来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和评估基准日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在所有重要方面基本一致。2、整体资产组或资产组
组合账面价值
单位:元
资产组名称 归属于母公司股 归属于少数股东 全部商誉账面价 资产组或资产组 包含商誉的资产
东的商誉账面价 的商誉账面价值 值 组合内其他资产 组或资产组组合
值 账面价值 账面价值
高新发展合并成 53,188,106.31 54,554,498.02 107,742,604.33 98,169,170.32 205,911,774.65
都森未科技有限
公司的可辨认经
营性长期资产及
分摊的商誉组成
的资产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3c6428b-881c-46f3-ac77-87dcb867d7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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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26│高新发展(000628):高新发展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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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 4月 1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 2026年 4月 24日在四川省成都高新区九兴
大道8号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8名,实到 8名。董事周志、冯东、徐亚平、杨棋钧,独立董事龚敏
、张腾文,职工董事王华清以现场方式出席会议,独立董事马桦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周志主持,公司财务总监、董事
会秘书张月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报告相关内容详见《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以及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和“第五节 重要事项”。
会议认为,该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董事会 2025年工作情况。
会议同意将该报告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6-9)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成都高新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8)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前,公司已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一致同意将该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会议认为,该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治理情况、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及其他方
面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该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审计和审议程序符合证券监管部门
的有关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2025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会议同意将该报告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352,2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0
0元(含税),共派现 35,228,000.00元。公司 2025年度不送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0)。
会议认为,该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和《企
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会议同意将该方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2026 年经营计划》
该经营计划相关内容详见《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一、公司未
来发展的展望”。
会议认为,该经营计划明确了 2026年工作的总体思路与要点,公司应积极推进年度经营计划的贯彻实施。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前,公司已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了该报告,一致同意将该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该报告全文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2026 年度内审计划》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前,公司已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了该计划,一致同意将该计划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前,公司已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了本议案,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根据国家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会计政策规定,经减值测试,会议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相关内
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1)。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八)审议通过《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坚持以公允、客观
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
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
巨潮资讯网的《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九)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前,公司已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了本议案,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
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实施的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议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相关内
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
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2)。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前,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会议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由其对公司 2026年度财
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 2026年度审
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6-13)。
会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 2025 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
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按要求提交的 2025 年度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审议和评估,认为公司现任三位独立董事龚敏先生、张腾文
女士、马桦女士,不存在任何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
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
资讯网的《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 2025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
会议表决该议案时,独立董事龚敏先生、张腾文女士、马桦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二)审议通过《2025 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前,公司已召开董事会战略与 ESG委员会审议了该报告,一致同意将该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该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
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三)审议通过《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会议同意《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制度全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四)听取《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会议听取了独立董事 2025 年度的述职报告。会议强调,公司要更加充分地发挥独立董事在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方
面的积极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上述议案(一)(二)(三)(十)均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e5161dc-e271-4c2c-bab9-20b950ad32f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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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26│高新发展(000628):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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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发展(000628):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19d8370-7a0b-4d93-aaaf-7de2decc1c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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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26│高新发展(000628):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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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发展(000628):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3453da7-1b13-41d5-a56f-056a027806d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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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25│高新发展(000628):高新发展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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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健审〔2026〕11-429 号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
发展公司)2025 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高新发展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高新发展公司于 2025 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本复印件仅供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11-429 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
法经营,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本复印件仅供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11-429 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
有合法执业资质,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本复印件仅供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11-429 号报告后附之用,证
明邱鸿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本复印件仅供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11-429 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李元良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且
不得擅自外传。
本复印件仅供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11-429 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阮响华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且
不得擅自外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fad6453-c990-4ed9-98dd-8c5627ff540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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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25│高新发展(000628):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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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发展(000628):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c3bc555-ccd2-4d6d-9276-820be759b9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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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25│高新发展(000628):高新发展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专项审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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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专项审核报告
天健审〔2026〕11-431 号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发展公司或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
一、管理层的责任
高新发展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证上〔2025〕393 号)的相关规定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并
确保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审核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对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发表审核意见。在
审核过程中,我们结合高新发展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实际情况,实施了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审核程序
。
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高新发展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
更正》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证上〔2025〕393 号)的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
方面如实反映了高新发展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情况。
四、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高新发展公司为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证上〔2025〕393 号)
的要求之目的参考使用。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本会计师事务所及执行审核工作的注册会计师无关。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
的审核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本复印件仅供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11-431 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
法经营,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本复印件仅供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11-431 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
有合法执业资质,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本复印件仅供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11-431 号报告后附之用,证
明邱鸿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本复印件仅供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11-431 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李元良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且
不得擅自外传。
本复印件仅供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11-431 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阮响华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且
不得擅自外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0312f54-6918-44e4-82c3-6c3681231bc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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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25│高新发展(000628):高新发展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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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发展(000628):高新发展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eb9b427-2d6d-431a-92a1-183313fb4ff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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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24│高新发展(000628):高新发展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龚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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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发展(000628):高新发展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龚敏)。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4d2c67b-b605-4b89-86ad-7836e4b467c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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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24│高新发展(000628):高新发展总经理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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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发展(000628):高新发展总经理工作细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5f1fc7f-ddeb-45cb-8fed-0c39fe6a7a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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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24│高新发展(000628):高新发展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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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发展(000628):高新发展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腾文)。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d9aaf3e-01e9-443d-8658-7f6a283afc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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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24│高新发展(000628):高新发展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马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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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发展(000628):高新发展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马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11afb6e-31ad-40e3-8c36-3fdfc0f51b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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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7:07│高新发展(000628):高新发展关于董事离任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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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离任情况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李小波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分工调整
,李小波先生申请辞去所担任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及公
司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李小波先生原定任期至 2027年 12月 29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李小波先生离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人
数或者欠缺会计专业人士情况,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李小波先生的辞任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公司董事会
将按法定程序尽快完成董事的补选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小波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并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工作交接。
李小波先生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公司战略转型发展和规范运作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李小波先
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备查文件
李小波先生的《辞职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7fcdadfa-1d84-4a50-ab5a-6fcacbc811a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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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8:42│高新发展(000628):高新发展关于全资子公司《华惠嘉悦汇广场ABC标段总承包施工合同》纠纷事项的进展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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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纠纷事项的基本情况
因与成都嘉华美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华美公司”)《华惠嘉悦汇广场 ABC标段总承包施工合同》纠纷,公司全资子公司
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特建安”)向成都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并根据仲裁结果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倍特建安与嘉华美公司达成执行和解并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书》,并在后续收到成都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案款分配决定书》和执行案款 482,915,405.47元。前述事项及进展相关公告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9月 17日、2020年 12月 4日、2020 年 12月 26日、2022年 5月 10日、5月 19日、2023年 2月 24日、7月 15日、8月 16日、12
月 13日、12月 28日、2024年 1月 27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华
惠嘉悦汇广场 ABC标段总承包施工合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78)、《关于全资子公司就<华惠嘉悦汇广场 ABC标段总承
包施工合同>纠纷事项提起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2)、《关于全资子公司<华惠嘉悦汇广场 ABC标段总承包施工合同>纠
纷事项的仲裁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113、2022-15)、《关于全资子公司<华惠嘉悦汇广场 ABC标段总承包施工合同>纠纷事
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16、2023-8、2023-50、2023-57、2023-89、2023-93、2024-2)。
2025年 1月,倍特建安收到关于成都成飞建设有限公司不服前述《案款分配决定书》向四川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提起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的应诉通知书。2025 年 12月,倍特建安收到四川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对成都成飞建设有
限公司关于《案款分配决定书》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的民事判决书((2025)川 0191民初 1874号),判决:1、原告成都成飞建
设有限公司在华惠嘉悦汇广场施工范围内对工程款 50,149,800元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2、驳回原告成都成飞建设有限公司
的其他诉讼请求。前述事项及进展相关公告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年 1月 18日、12月 31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华惠嘉悦汇广场 ABC标段总承包施工合同>纠纷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
编号:2025-1、2025-50)。
二、进展情况
成都成飞建设有限公司因不服四川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对成都成飞建设有限公司关于《案款分配决定书》((20
22)川 0191执 5409号)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的民事判决书((2025)川 0191民初 1874号),向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
上诉,上诉请求如下:
1、撤销四川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25)川 0191民初 1874号民事判决第二项,改判支持上诉人一审全部诉讼
请求。2、判令撤销(2022)川 0191执 5409号《案款分配决定书》,确认上诉人对工程款 62,739,800元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
权,并列入第一顺位参与案款分配;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近日,倍特建安收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前述成都成飞建设有限公司上诉事宜的民事裁定书((2026)川 01民终 50
43号)。裁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一)上诉人(原审原告)基本情况
上诉人(原审原告):成都成飞建设有限公司
住所地:四川省成都市黄田坝 242栋
(二)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基本情况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1: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地:四川省成都高新区九兴大道八号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2:中国建筑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住所地: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龙潭总部经济城航天路 33号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3:四川富胜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住所地: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侯大道铁佛段 1号 1栋 1单元 15层 1501号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4: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住所地:四川省成都市高升桥东路 1号
(三)原审第三人基本情况
原审第三人:成都嘉华美实业有限公司
住所地:中国(四川)自由贸易区成都高新区应龙南一路 555号5栋 14层 1420号
(四)裁定情况
1、撤销四川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25)川 0191民初 1874号民事判决;
2、本案发回四川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成都成飞建设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97,340元予以退回。
三、本次纠纷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二审裁定对公司本期利润数或期后利润数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及时进
行相应会计处理,最终影响以后续判决结果及经会计师审计确认的为准。
四、其他说明
除本次事项以及 2025年 7月 17日披露的《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2025-31)外,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五、风险提示
本次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全力依法合规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并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6)川 01民终 5043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1a11b8c5-8883-4fa8-b2a3-fe67bbd2f8f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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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6 19:38│高新发展(000628):高新发展2025年度业绩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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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 2025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
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5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总收入 500,182.85 712,724.38 -29.82
营业利润 16,943.18 15,507.47 9.26
利润总额 16,992.25 15,531.29 9.4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476.15 6,136.97 87.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 6,180.73 1,621.42 281.19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26 0.174 87.3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31% 2.91% 增加 2.40个百分点
项目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增减变动幅度(%)
总资产 1,255,297.36 1,471,805.79 -14.7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221,104.52 211,516.21 4.53
股本(万股) 35,228 35,22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6.276 6.004 4.53
(元/股)
注:以上数据为公司合并报表数据;上述数据及指标如有尾差,为四舍五入
所致。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00,182.85万元,同比下降29.8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476.15万元,同比增长8
7.00%;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180.73万元,同比增长281.19%。公司期末总资产1,255,297.36万
元,较报告期初下降14.7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21,104.52万元,较报告期初增长4.53%。
(二)项目增减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主要原因
1.本报告期,公司建筑施工业务受整体市场竞争加剧影响,营业收入下降,通过持续加强成本管控,建筑施工业务毛利率有所提
升,同时通过进一步精细化管理,强化应收款项管控,深化降本增效举措,期间费用同比下降,推动公司利润增长。
2.本报告期,公司持续优化资产结构,转让产线设备及部分非主业资产,对公司利润产生正向影响,该部分利润系非经常性损益
。
(三)其他事项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对应收款项、合同资
产、存货、商誉等计提了减值准备,最终减值金额以审计结果为准。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本次业绩快报披露的2025年度经营业绩与公司于2026年1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
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6-3)中预计的业绩
不存在重大差异。
四、其他说明
因公司须于近期依法向有关部门提供2025年度财务会计资料,根据有关规定,特披露本业绩快报。
五、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快报所载 2025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
异,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最终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 2025年年度报告为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的信息
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六、备查文件
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7/867f501f-b921-4b7f-91af-f24d1dd5bc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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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00:00│高新发展(000628):高新发展2025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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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发展(000628):高新发展2025年度业绩预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0/52cbe435-d5a9-4823-93d2-0cb3cd16a2e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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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00:00│高新发展(000628):高新发展关于建筑业务2025年第四季度经营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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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发展(000628):高新发展关于建筑业务2025年第四季度经营情况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0/3e2c59a2-a0a6-4cc5-8603-6def5e78783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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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 18:20│高新发展(000628):高新发展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转让资产一揽子交易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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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发展(000628):高新发展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转让资产一揽子交易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6/2b9ca23d-2c27-4d3e-bf17-f7adfc5c0e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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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8:57│高新发展(000628):高新发展关于全资子公司《华惠嘉悦汇广场ABC标段总承包施工合同》纠纷事项的进展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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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发展(000628):高新发展关于全资子公司《华惠嘉悦汇广场ABC标段总承包施工合同》纠纷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
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1/50908872-0319-41f0-a0f7-b16c6661cd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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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00:00│高新发展(000628):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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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发展(000628):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0/0fb0a3da-6af8-457b-8770-23032a36d0a6.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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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高新发展: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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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30/12252577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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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高新发展: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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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23136.pdf
─────────┬────────────────────────────────────────────────
2025-10-31│高新发展: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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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1/1224777952.PDF
─────────┬────────────────────────────────────────────────
2025-08-22│高新发展: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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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2/1224534634.PDF
─────────┬────────────────────────────────────────────────
2025-04-30│高新发展: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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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30/12234088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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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高新发展: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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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81193.PDF
─────────┬────────────────────────────────────────────────
2024-10-28│高新发展: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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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8/12215220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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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高新发展: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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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8/12210088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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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高新发展: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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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6/1219825354.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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