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628 高新发展 更新日期:2025-08-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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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4 19:55 │高新发展(000628):股权分置改革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申请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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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4 17:12 │高新发展(000628):高新发展股改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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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17:42 │高新发展(000628):高新发展关于建筑业务2025年第二季度经营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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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3 18:27 │高新发展(000628):高新发展2024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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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6 19:22 │高新发展(000628):高新发展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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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7 19:24 │高新发展(000628):高新发展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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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7 19:24 │高新发展(000628):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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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7 19:24 │高新发展(000628):高新发展章程(2025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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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7 19:21 │高新发展(000628):高新发展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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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20:01 │高新发展(000628):高新发展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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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4 19:55│高新发展(000628):股权分置改革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申请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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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新发展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根据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发展”或“上市公司”或“公司”)公开披露的相关信息,高新发展的股权分
置改革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1、高新发展以资本公积金向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每 10股定向转增 3股,转增股份总
数为 2,592 万股。
2、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投集团”)豁免高新发展对其 1.1 亿元的债务,同时向高新发展注入 3,750 万
元现金,以此作为其所持股份获得流通权的对价安排。
3、除高投集团以外的其他非流通股股东将其所持高新发展非流通股股份的35%支付给高投集团,以此作为其所持股份获得流通权
的对价安排。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于 2006 年 6月 12 日经公司 200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以下简称“临时股东大会暨
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2006 年 7月 12日,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了对价。
二、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序号 限售股份 承诺及追加承诺内容 承诺及追加承诺的
持有人名 履行情况
称
1 唐艳屏 1、承诺将其所持公司非流通股股份的 35%支 唐艳屏已按规定履
付给高投集团。 行承诺。
2、承诺将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
行法定承诺义务。
3、未做出追加承诺。
三、高新发展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至本次申请解除限售期间股本情况及本次限售股解禁情况
(一)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的变化情况
高新发展自股改实施后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总股本由 21,948 万股增加到35,228 万股。主要原因是:高新发展于 2015 年 4
月 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520 号文件批准,并于 2015 年 4月 28日实施了非公开发行股票 9,200 万股,总
股本由 21,948 万股增加到 31,148 万股。2020 年 9月 2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405 号文件批准,高新
发展于 2020年 11月 25日实施了非公开发行股票 4,080 万股,总股本由 31,148 万股增加到35,228 万股。
除此之外,高新发展自股改实施后至本核查意见书出具之日未因其他事项而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
(二)本次限售股解禁情况
根据 2025 年 5 月 30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垫付股份偿还确认书》以
及 2025 年 7月 10日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国资局出具的《成都高新区财政国资局关于高新发展部分原非流通股股东拟解除
限售有关情况备案的函》,鉴于高新发展原非流通股股东唐艳屏根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向高投集团偿还垫付股份共计 84,000 股
,符合解除其所持共计高新发展 156,000 股原非流通股股份限售的条件。
本次拟上市流通的为唐艳屏所持有的合计 156,000 股限售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43%;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可上市
流通日为 2025 年 8月 19日。具体情况如下:
序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 持有限售 本次可上市 本次可上市流 是否符合解除
号 股份数 流通股数 通股数占公司 限售的条件
(股) (股) 总股本的比例
1 唐艳屏 156,000 156,000 0.0443% 是
注:唐艳屏通过司法程序取得首发前限售股 24 万股。2025 年 5 月 29 日,唐艳屏按照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有关规定向高
投集团偿还对价股份 8.4 万股后,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 15.6 万股。
四、结论性意见
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高新发展限售股股东唐艳屏履行了其在高新发展股权分置改革中应履行的承诺,公司本次申请上市
流通的限售股份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相关信息披
露真实、准确、完整。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15/a150de27-813a-4fc7-966a-cb6d0540e91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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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4 17:12│高新发展(000628):高新发展股改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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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156,000 股,占总股本的
0.0443%;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 年 8 月 19 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一)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概述
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采用大股东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投集团”)注入现金、豁免债务,其他非流通股股东
向高投集团支付股份和本公司用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股本的对价安排方式。具体方案如下:
1.本公司用资本公积金向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的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每 10 股定向转增 3 股,转增股
份总数为 2,592 万股。
2.高投集团豁免本公司对其 1.1 亿元的债务,同时向本公司注入3,750 万元现金,以此作为其所持股份获得流通权的对价安排
。
3.除高投集团以外的其他非流通股股东将其所持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份的 35%支付给高投集团,以此作为其所持股份获得流通权的
对价安排。
(二)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股东会日期、届次
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 2006 年 6 月 12 日召开的 200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
(三)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期:2006 年 7 月 12 日
二、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所作出各项承诺的履行进展,以及与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对应承诺的完成情况。
序号 限售股份持 承诺及追加承诺内容 承诺及追加承诺的
有人名称 履行情况
1 唐艳屏 1.承诺将其所持本公司非流通股 唐艳屏已按规定履
股份的 35%支付给高投集团。 行承诺。
2.承诺将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
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3.未做出追加承诺。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等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
行为。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 年 8 月 19 日;
(二)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总数为 156,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443%;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序 限售股 持有限 本次可上 本次可上市流通股 冻结/标记 备注
号 份持有 售股份 市流通股 数占公司总股本的 的股份数
人名称 数(股) 数(股) 比例(%) 量(股)
1 唐艳屏 156,000 156,000 0.0443 0 注
注:1.限售股份持有人所持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其他限制。
2.限售股份不存在还未履行完毕的承诺。
3.垫付对价及偿还情况的说明:2025 年 5 月 29 日,唐艳屏按照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有关规定向高投集团偿还对价股份
8.4 万股。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股本结构变化
股份类型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股数(股) 比例 (股) 股数(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国家持股 0 0.00% 0 0 0.00%
2.国有法人持股 145,375,090 41.27% 0 145,375,090 41.27%
3.境内一般法人持股 14,614,600 4.15% 0 14,614,600 4.15%
4.境内自然人持股 206,000 0.06% -156,000 50,000 0.01%
5.境外法人持股 0 0.00% 0 0 0.00%
6.境外自然人持股 0 0.00% 0 0 0.00%
7.内部职工股 0 0.00% 0 0 0.00%
8.高管股份 1,725 0.00% 0 1,725 0.00%
9.机构投资者配售股份 0 0.00% 0 0 0.00%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160,197,415 45.47% -156,000 160,041,415 45.43%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人民币普通股 192,082,585 54.53% +156,000 192,238,585 54.57%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0 0.00% 0 0 0.00%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0 0.00% 0 0 0.00%
4.其他 0 0.00% 0 0 0.0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192,082,585 54.53% +156,000 192,238,585 54.57%
三、股份总数 352,280,000 100.00% 0 352,280,000 100.00%
五、股东持股变化及历次限售情况
(一)本次解除股份限售股东自本公司股改实施后至今所持本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变化情况:
序号 限售股份持 股改实施日持有股 本次解限前已解 本次解限前未解限股 股份数
有人名称 份情况 限股份情况 份情况 量变化
数量 占总股本 数量 占总股本 数量 占总股本 沿革
(股) 比例(%) (股) 比例(%) (股) 比例(%)
1 唐艳屏 0 0 0 0 156,000 0.04 注
注:唐艳屏所持有限售条件股份之变动过程
本公司股改实施日,唐艳屏未持有本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2025 年 3 月 4日,唐艳屏通过司法裁定取得北京腾祥建筑工程有限
责任公司首发前限售股 24万股。2025 年 5 月 29 日,唐艳屏按照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有关规定向高投集团偿还对价股份 8.
4 万股后,持有本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 15.6 万股。
(二)股改实施至今本公司历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情况:
序号 披露《限售股份上市流 该次解限涉及 该次解限股份总 该次解限股份占当时
通提示性公告》日期 股东数量(户) 数量(股) 总股本的比例(%)
1 2007 年 7 月 14 日 249 55,527,392 25.30
2 2008 年 3 月 24 日 40 2,551,900 1.16
3 2009 年 9 月 1 日 10 27,564,708 12.56
4 2010 年 1 月 8 日 99 604,760 0.2755
5 2011 年 2 月 10 日 9 158,990 0.0724
6 2015 年 12 月 10 日 8 226,590 0.0727
7 2021 年 3 月 22 日 11 4,093,700 1.1621
8 2024 年 7 月 5 日 1 10,270 0.0029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曾用名:瑞信证券 (中国)有限公司) 作为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
置改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公司前述 1 户限售股份持有人履行股权分置改革相关承诺的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
出具以下结论性核查意见: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股东唐艳屏履行了其在高新发展股权分置改革中应履行的承诺,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
股份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
确、完整。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不存在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二)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所持股份小于 1%。
八、备查文件
(一)解除股份限售申请表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15/91bf8219-2eeb-4f80-a319-1b318adf62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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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17:42│高新发展(000628):高新发展关于建筑业务2025年第二季度经营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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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发展(000628):高新发展关于建筑业务2025年第二季度经营情况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31/1441e7fb-b3df-4c4c-9465-bcacbd8cac6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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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3 18:27│高新发展(000628):高新发展2024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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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一)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详见 2025 年 6 月
28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
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29))。
(二)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24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352,28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55 元(含税),共派现 19,375,400.00 元。公司 2024年度不送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
体详见 2025 年 4 月25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2025-16))。
(三)自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本次利润分配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四)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五)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自公告之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
则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红金额。
(六)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距离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52,28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50000 元人民币现
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
基金每10 股派 0.495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
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
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
1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5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7 月 30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7 月 31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7 月 3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一)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7 月 3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
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二)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724 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7 月 21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7 月 30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
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 8 号
咨询联系人: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叶超
咨询电话:(028)85184100
七、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相关确认文件;
(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4/711c2b87-c2b1-434c-86b4-0bda59c2bab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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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6 19:22│高新发展(000628):高新发展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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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涉及金额已达到上市规则第 7.4.2 条规定的披露标准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合
计21,254.79 万元,涉案金额累计达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10.05%,达到披露标准。其中,作为原告(申请人)涉及的诉讼、仲裁事项金额为 10,132.97万元,作为被告(被申请人)涉及
的诉讼、仲裁事项金额为 9,997.08 万元,作为第三人与协助执行涉及的诉讼、仲裁事项金额为 1,124.74 万元。单笔涉案金额 1,0
00 万元以上的案件共 5 件,涉案金额 11,088.67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除已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外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诉讼、
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除上述累计及公司已单独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外,最近十二个月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
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本次披露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部分尚未判决或尚未结案,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相
关会计准则规定和案件实际进展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涉及对公司利润的最终影响以审计机构审计确认结果为准。公司将持续关
注相关案件的后续进展,积极主动采取措施维护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合法权益和股东利益,并严格按照上市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等法律文书。
附件:除已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外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7/40684e76-078a-4b55-b25a-b40d679b9a8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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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7 19:24│高新发展(000628):高新发展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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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6 月 27 日下午 13:30。
2、网络投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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