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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630(铜陵有色)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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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0630 铜陵有色 更新日期:2024-03-29◇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3-29 00:00│铜陵有色(000630):关于控股子公司中铁建铜冠2023年度业绩快报的公告 ─────────┴──────────────────────────────────────────────── 一、情况概述 2023年,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向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 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中铁建铜冠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建铜冠”)7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有关工作。2023年8月2 日,中铁建铜冠70%股权已过户至公司名下。目前,公司持有中铁建铜冠70%股权,中铁建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持有中铁建铜冠30%股权 。 中铁建铜冠系公司重要控股子公司,同时系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联营企业。公司拟于2024年4月29日披露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并披露中铁建铜冠2023年度经审计业绩情况。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拟于2024年3月29日披露其2023年年度报告,并披露其间接持有 中铁建铜冠30%股权享有的2023年度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注:此数据未经审计)。鉴于以上情况,为确保公司信息 披露工作的公平性和及时性,公司同步披露中铁建铜冠2023年度业绩快报。 二、中铁建铜冠2023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幅度 (%) 营业总收入 801,649.24 810,110.21 -1.04 营业利润 286,679.01 300,428.56 -4.58 利润总额 286,659.01 300,303.33 -4.54 净利润 178,964.21 182,014.26 -1.68 项目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增减变动幅度 (%) 总资产 1,858,774.43 1,659,238.57 12.03 净资产 931,152.47 724,166.34 28.58 三、重要提示 上述中铁建铜冠2023年度的财务数据未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 数据可能存在差异。中铁建铜冠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2023年度业绩不构成对公司2023年度业绩的任何预期或承诺,请投资者谨慎操 作,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中铁建铜冠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未经审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9/d83b85b3-2888-4e9d-bad2-c8a703ceeb59.PDF ─────────┬──────────────────────────────────────────────── 2024-03-28 00:00│铜陵有色(000630):关于公司监事收到安徽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陈帮国先生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以下简 称“安徽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陈帮国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35号,以下简称“警示函”),现将相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警示函内容 陈帮国: 经查,你作为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陵有色或公司)监事,你配偶在 2023 年 10 月 19 日至 2024 年 2 月 7 日期间,累计买入公司股票 1,300 股,成交金额合计 3,991.00 元;累计卖出公司股票 5,000股,成交金额合计 16,250.00 元。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构成短线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 场诚信档案。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 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说明 公司已将警示函内容及时告知陈帮国先生,陈帮国先生及其配偶王丽女士高度重视安徽证监局在警示函中指出的相关问题,将引 以为戒,认真吸取经验教训,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自觉遵守相关规定,保证今后不再发生此类事件。 公司将进一步要求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加强学习《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审慎操作。公司将持 续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7/99ef8cfb-2dfc-4e7b-abac-2053eafa8ccc.PDF ─────────┬──────────────────────────────────────────────── 2024-03-28 00:00│铜陵有色(000630):关于监事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铜陵有色”)收到公司职工代表监事陈帮国先生出具的《关于买卖铜陵 有色股票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函》,获悉陈帮国先生的配偶王丽女士于 2023 年 10 月 19日至 2024年 2 月 7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 式买卖公司股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交易构成短线交易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短线交易的基本情况 王丽女士于 2023 年 10 月 19 日至 2024 年 2 月 7 日期间通过其名下证券账户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交易时间 交易方向 交易方式 成交数量 成交均价 成交金额 (股) (元/股) (元) 2023 年 10 月 19日 买入 集中竞价 1,300 3.070 3,991.00 2024 年 2月 7日 卖出 集中竞价 5,000 3.250 16,250.00 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王丽女士买入公司股票后六个月内卖出股票的行为构成短线交易,其交易金额为 4,225.00 元,获得收益为234.00 元。计算方法:(卖出平均价-买入平均价)*短线交易股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丽女士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二、本次短线交易的处理情况及公司采取的措施 公司知悉此事后高度重视,立即核查相关情况,陈帮国先生及其配偶王丽女士亦积极配合、主动纠正。公司对本次事项的处理措 施如下: (一)《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 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 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 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 券。”按照上述规定,陈帮国先生之配偶王丽女士本次短线交易所获收益应归还公司所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短线交易收益234.00元已全部上缴公司。 (二)经核实,陈帮国先生事先并不知晓此次交易,王丽女士也未就买卖股票事项征询陈帮国先生的意见及相互商量,该交易行 为不具有短线交易的主观故意,上述交易行为系王丽女士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出的自主投资行为,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 而交易公司股票谋求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 王丽女士深刻认识到本次违规短线交易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并向公司广大投资者致歉。 (三)王丽女士承诺今后将自觉遵守《证券法》第四十四条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规定,自最后一笔买入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 不卖出公司股票,自最后一笔卖出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买入公司股票。 (四)公司将以此为鉴,进一步要求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加强学习《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审 慎操作。 公司将持续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三、备查文件 (一)《关于买卖铜陵有色股票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函》。 (二)公司收回短线交易收益的凭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7/550bc6ac-dfa6-487f-8be5-b55a8111095e.PDF ─────────┬──────────────────────────────────────────────── 2024-03-26 00:00│铜陵有色(000630):关于定向可转债“铜陵定02”开始转股的公告 ─────────┴──────────────────────────────────────────────── 铜陵有色(000630):关于定向可转债“铜陵定02”开始转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5/c77ad441-65df-4528-a942-c309d7502f27.PDF ─────────┬──────────────────────────────────────────────── 2024-03-05 00:00│铜陵有色(000630):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铜陵有色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深交所挂牌的法 │律意见书 ─────────┴──────────────────────────────────────────────── 铜陵有色(000630):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铜陵有色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深交所挂牌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05/1404f620-d754-4855-842f-567e1e4e621a.PDF ─────────┬──────────────────────────────────────────────── 2024-03-05 00:00│铜陵有色(000630):国泰君安关于铜陵有色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铜陵定02”在深交所挂牌的 │核查意见 ─────────┴──────────────────────────────────────────────── 铜陵有色(000630):国泰君安关于铜陵有色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铜陵定02”在深交所挂牌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05/f074c02a-4cc9-4083-a4fc-0ca855c84540.PDF ─────────┬──────────────────────────────────────────────── 2024-03-05 00:00│铜陵有色(000630):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铜陵定转”挂牌公告 ─────────┴──────────────────────────────────────────────── 铜陵有色(000630):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铜陵定转”挂牌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04/800d6b8e-13b3-4c27-8645-4d82217b90cd.PDF ─────────┬──────────────────────────────────────────────── 2024-03-05 00:00│铜陵有色(000630):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铜陵定02”挂牌公告 ─────────┴──────────────────────────────────────────────── 铜陵有色(000630):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铜陵定02”挂牌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04/732de857-b259-4fb6-a02e-9ccd0971907f.PDF ─────────┬──────────────────────────────────────────────── 2024-03-05 00:00│铜陵有色(000630):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铜陵定转”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的核查 │意见 ─────────┴──────────────────────────────────────────────── 铜陵有色(000630):关于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铜陵定转”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 牌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05/36a6c3e6-fad3-48be-a629-d361e7d9e93f.PDF ─────────┬──────────────────────────────────────────────── 2024-02-27 00:00│铜陵有色(000630):十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 铜陵有色(000630):十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26/fa99599b-d653-4472-9029-f2ff7f918738.PDF ─────────┬──────────────────────────────────────────────── 2024-02-02 00:00│铜陵有色(000630):关于定向可转债“铜陵定转”开始转股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债券简称:铜陵定转 债券代码:124023 转股价格:2.65元/股 转股期起止日期:2024年2月5日至2029年8月4日。 转股股份来源: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股份来源为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 ”)新发行的股份或公司因回购股份形成的库存股(如有)。 锁定期安排:本次交易中以资产认购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交易对方,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的限售期 安排。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色集团”或“交易对方”)在本次重组中以资产认购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份,自发行完成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 不受此限。本次重组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或者本次重组完成后6个月期末 收盘价低于可转债初始转股价的,前述有色集团在本次重组中以资产认购取得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在上述限售期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 月。 有色集团通过本次发行取得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满足上述法定限售期的同时,在业绩承诺考核完成后可解除锁定;上述可转换公 司债券实施转股的,其通过转股取得的股份亦遵守上述限售期的同时,在业绩承诺考核完成后可解除锁定。 本次重组完成后,交易对方基于本次认购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后的股份而享有的公司派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相应限售 期约定。若上述交易对方基于本次认购所取得可转换公司债券及转股取得的股份的限售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 ,上述交易对方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上述限售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 一、本次定向可转债转股概况 (一)2023年7月1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了《关于同意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29号),同意公司向有色集团发行3,336,626张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相 关资产。 上述定向可转债债券代码为“124023”、债券简称为“铜陵定转”,已于2023年9月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完成了登记工作。 (二)根据《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铜陵定转”自2024年2月5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 二、定向可转债的相关条款 (一)债券简称:铜陵定转 (二)债券代码:124023 (三)发行数量:3,336,626 张 (四)票面金额:100 元/张 (五)利率及付息方式:票面利率 1.00%/年,付息方式为每年付息一次。债券持有人所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应由债券持有人 承担。 (六)存续期限:6 年,即 2023 年 8 月 5 日至 2029 年 8 月 4 日。 (七)转股期限:2024 年 2 月 5 日至 2029 年 8 月 4 日。 (八)转股价格:2.65 元/股。 (九)锁定期安排: 本次交易中以资产认购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交易对方,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的限售期安排。 有色集团在本次重组中以资产认购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份,自发行完 成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本次重组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低于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或者本次重组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可转债初始转股价的,前述有色集团在本次重组中以 资产认购取得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在上述限售期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有色集团通过本次发行取得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满足上述法定限售期的同时,在业绩承诺考核完成后可解除锁定;上述可转换公 司债券实施转股的,其通过转股取得的股份亦遵守上述限售期的同时,在业绩承诺考核完成后可解除锁定。 本次重组完成后,交易对方基于本次认购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后的股份而享有的公司派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相应限售 期约定。若上述交易对方基于本次认购所取得可转换公司债券及转股取得的股份的限售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 ,上述交易对方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上述限售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 三、转股申报的有关事项 (一)转股申报程序 1、持有人可以将个人账户内的“铜陵定转”全部或部分申请转为公司股票,具体转股操作建议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 司或上市公司(发行人)。 2、本次可转债转股申报单位为“张”,每张面额为 100 元,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 1 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 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转股数量=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并以 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为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 1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 额,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及 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按照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 0.01 元。 (二)转股申报时间 持有人可在转股期内(即 2024 年 2 月 5 日至 2029 年 8 月 4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正常交易时间申报转股,但下述 时间除外: 1、本公司股票停牌时间; 2、按有关规定,本公司申请停止转股的期间。 (三)转债的冻结及注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对转股申请确认有效后,将记减(冻结并注销)可转债持有人的转债余额,同时记增 可转债持有人相应的股份数额,完成变更登记。 (四)转换年度利息的归属 本次可转债的计息起始日为 2023 年 8 月 5日。如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可转换公司债券付息日前申请转股,则就转股部分 对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再支付债券利息。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 (五)转股过程中的有关税费 可转债转股过程中如发生有关税费,由纳税义务人自行负担。 四、转股价格的确定与调整 本次购买资产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股价格参照股份的发行价格确定。 在本次购买资产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所参考的定价基准日至到期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配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购买资产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本次转股价格亦 将作相应调整。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 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根据上市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上市公司以截至 2022 年末的总股本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送现金股利 0.5 元人民币(含税),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23 年 6 月 2 日实施完毕。根据本次交易方案中对 除权除息事项设定的调整方案,本次以发行可转债方式购买资产的初始转股价格调整为 2.65 元/股。 五、转股股份来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股份来源为公司新发行的股份或公司因回购股份形成的库存股(如有)。如公司存在因回购股 份形成的库存股,应当优先以回购股份转股,不足部分以新增股份转股。 六、其他 发行人: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安徽省铜陵市长江西路 联系部门:董事会秘书室 联系电话:0562-5861326、0562-5860148、0562-5860149 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669 号 联系电话:021-38676666 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2 号丰铭国际大厦 A 座 6 层 联系电话:010-56839300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01/9726f498-f6f4-4ad5-b9ab-53d582f7acec.PDF ─────────┬──────────────────────────────────────────────── 2024-01-26 00:00│铜陵有色(000630):关于中铁建铜冠子公司冶炼净权益金回购事项仲裁结果的公告 ─────────┴──────────────────────────────────────────────── 一、仲裁事项概述 2023 年,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向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色集团 ”)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中铁建铜冠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建铜冠”)70%股权并 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目前本次交易已经实施完毕。 本次交易中,根据中铁建铜冠子公司科里安特资源公司(CORRIENTERESOURCES INC.,以下简称“CRI”)与必和必拓公司(Bill iton Ecuador BV,以下简称“BHP 公司”,现为澳大利亚南方 32 公司 South32 RoyaltyInvestments Pty Ltd,以下简称“South3 2 公司”)签订的与矿业权相关的协议,BHP 公司享有在矿山开采期间收取 2%的冶炼净权益金(以下简称“NSR”)的权利。根据双 方于 2002 年签署的一项修订协议,CRI或其受让人享有以 200万美元的对价回购其中 1%NSR 的权利,但双方就该 1% NSR 回购权是 否有效存在争议。自米拉多铜矿项目一期投产后,厄瓜多尔科里安特公司(ECUACORRIENTE S.A.,以下简称“ECSA”)按照合同约定 按期实际支付 1%NSR 的金额,但本次交易完成前,剩余 1% NSR 由于争议尚未解决而未支付,本次交易中,根据评估规则要求及谨 慎性原则,评估机构按照 NSR 为 2%对矿业权价值进行了评估。 该事项具体情况请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8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 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四、标的资产及其主要资产权属、 对外担保及主要债务情况”之“(六)冶炼净权益金回购事项”。 二、仲裁事项进展 2023 年,South32 公司作为申请人,ECSA 和 CRI 作为被申请人就冶炼净权益金(NSR)回购权纠纷提起仲裁,仲裁根据温哥华 国际仲裁中心的国际规则进行,仲裁地为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温哥华市。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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