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630 铜陵有色 更新日期:2025-07-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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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 16:56 │铜陵有色(000630):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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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 16:56 │铜陵有色(000630):关于2025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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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6 18:16 │铜陵有色(000630):铜陵有色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4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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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 18:51 │铜陵有色(000630):关于铜陵定02恢复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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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6 17:31 │铜陵有色(000630):关于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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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6 17:31 │铜陵有色(000630):关于因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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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6 17:27 │铜陵有色(000630):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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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19:01 │铜陵有色(000630):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铜陵定02暂停转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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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16:22 │铜陵有色(000630):关于境外子公司分红安排调整后所得税费用会计处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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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16:21 │铜陵有色(000630):十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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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 16:56│铜陵有色(000630):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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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一)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年 9 月 5 日、2024 年 9 月 20 日召开十届十三次
董事会、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基于对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
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提升公司资本市场形象,在考虑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战略的基础上,同
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本次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60 元/股(含)。具体回
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十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57)、《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二)根据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若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
股票或现金红利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025年 6 月 23 日,因公司实施 2024 年
度权益分派,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为 4.5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6 月 17 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
,公司应当于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9,505,5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23%,最高成交价 3.39元/股,最低成交价 2.87 元/股,成交总金额 9,460.82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的股份回购方案之规定。
三、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回购价格区间、资金来源均符合回购股份方案的有关规定。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1/fa8859dd-cddb-4685-9d48-8fa95b0a54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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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 16:56│铜陵有色(000630):关于2025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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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有色(000630):关于2025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1/5792e911-31e3-49db-ba02-5baa50be9cf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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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6 18:16│铜陵有色(000630):铜陵有色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4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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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有色(000630):铜陵有色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4年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7/39565802-a8c5-4a4a-8eb2-93471d3f7cd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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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 18:51│铜陵有色(000630):关于铜陵定02恢复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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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债券代码:124024 债券简称:铜陵定 02;
恢复转股时间: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 2025年 6 月 23 日)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实施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根据《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可
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结果暨登记完成的
公告》及相关约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铜陵定 02”自 2025 年 6 月 12 日至 2024 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即 2025 年 6月
20 日)期间暂停转股。2024 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恢复转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1 日披
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铜陵定 02 暂停转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根据相关规定,“铜陵定 02”将在 2024 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即 2025 年 6 月20 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 2025 年
6 月 23 日)起恢复转股。敬请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注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8/1e368eea-6c2a-4325-ba8c-50e3fb83742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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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6 17:31│铜陵有色(000630):关于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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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 4.60 元/股
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 4.50 元/股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2025 年 6月 23日
一、回购股份事项概述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9 月5 日、2024 年 9 月 20 日召开十届十三次董事会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基于对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提升公司资本市场形象,在考虑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战略的基础上,同意公司
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本次回购资
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60 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
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十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57)、《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二、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2025 年 5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
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也不送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如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则以未来实
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并将
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6 月 2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6 月23日。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5年 6月 17日
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三、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若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或
现金红利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根据上述回购股份价格调整原则,公司对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调整,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4.60元/股
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4.50元/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4.60 元/股-0.0997693元/股≈4.50元/股(保留小数点
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上述调整后,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 3亿元和回购价格上限 4.50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 66,666,666股,回购股份
比例约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 0.52%;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 2 亿元、回购价格上限 4.50 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44,444
,445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 0.35%,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本次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回购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6/2befcc2b-fd1b-4316-923c-4796e86c2a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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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6 17:31│铜陵有色(000630):关于因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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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债券代码:124024,债券简称:铜陵定 02
调整前转股价格:人民币 3.30元/股
调整后转股价格:人民币 3.20元/股
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5年 6月 23 日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3日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 21,460,000 张可转换公司
债券(债券代码:124024,债券简称:铜陵定 02)的登记工作。
根据公司于 2023 年 7月 1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2023年 10月 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
、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结果暨登记完
成的公告》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公司发生除权除息事宜时,本次发行可转债(即“铜陵定
02”)的转股价格须作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公式如下:
假设调整前转股价为 P0,每股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率为 N,每股增发新股或配股率为 K,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为 A,每股派发
现金股利为 D,调整后转股价为 P(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则: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P0+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P0-D;
三项同时进行时:P=(P0-D+A×K)/(1+N+K)。
二、转股价格调整原因及结果
(一)2025 年 5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
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不实施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也不送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如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则以未来实
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并将
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根据《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向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结果暨登记完成的公告》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铜陵定
02的转股价格调整如下:
铜陵定 02:P=P0-D=3.30-0.0997693≈3.20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铜陵定 02 的转股价格调整为 3.20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 年 6 月 23日起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6/e7577ae9-1305-4a6a-9d2e-0a6a11c57c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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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6 17:27│铜陵有色(000630):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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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一)截至本公告刊登之日,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为 29,505,500
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该部分股票不参
与此次利润分配。公司根据“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以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12,794,132,824.00
剔 除 已 回 购 股 份 29,505,500.00 股 后 的12,764,627,324.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0000 元人民币(含税
),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因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不参与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
12,764,627,324.00 股*0.10 元 /股=1,276,462,732.40 元人民币;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息价格计算时,每 10 股现金红利=本次
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 股,即每 10 股 0.997693 元=1,276,462,732.40 元 ÷12,794,132,824.00 股*
10 股,即每股 0.0997693 元(计算结果不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七位)。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4 年年度
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997693 元/股。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一)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1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
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不实施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也不送股。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如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
动情形时,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
配总额进行调整,并将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2024年12月31日至实施期间,因“铜陵定02”转股,公司总股本由12,792,920,401股增加至12,794,132,824股;因实施回
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由8,830,300股增加至29,505,500股。
(三)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四)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29,505,500.00股后的12,764,627,324.00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
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
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6 月 2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6 月 23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6 月 2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一)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6 月 2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
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二)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829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2 08*****166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3 08*****333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6 月 12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6 月 20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
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参数调整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铜陵定 02,债券代码:124024)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调整前“铜陵定 02”转股价格为 3.30元/股,调整后“铜陵定 02”转股价格为 3.20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 年 6 月
23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因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二)股份回购价格上限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若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或
现金红利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
相应调整,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为 4.60 元/股,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为 4.50 元/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 2025 年 6 月 23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三)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鉴于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不参与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 = 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 * 分配比例,即
12,764,627,324.00 股 *0.10 元 / 股=1,276,462,732.40 元人民币。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
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息价格计算时,每 10 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现金
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 股,即每 10 股 0.997693 元 =1,276,462,732.40 元 ÷12,794,132,824.00 股*10 股,
即每股 0.0997693 元(计算结果不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七位)。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4 年年度权
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997693 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咨询联系人:王逍,张宁
咨询电话:0562-5860148,0562-5860149
传真电话:0562-5861195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公司十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6/a9bd406e-86a4-4aaa-bb88-3d37a619ff5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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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19:01│铜陵有色(000630):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铜陵定02暂停转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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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4024,债券简称:铜陵定 02
2、转股起止时间:2024年 3月 27日至 2029年 9月 20日
3、暂停转股时间:2025年 6月 12日至 2024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4、恢复转股时间:公司 2024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29号)核准,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1,460,000 张,面值 100元/张,债券代码:124024,债券简称:铜陵定 02。自 2024年 3月 27日起,“铜陵定 02”进入转股期
。
公司于 2025年 5月 21日召开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计划于近日实施 2024年度
权益分派事项。
为保证本次权益分派的顺利实施,根据《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之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结果暨登记完成的公告》相关约定,“铜陵定 02”自 2025年 6月 1
2日起至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将暂停转股,自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恢复转股。
暂停转股期间,公司可转债“铜陵定 02”仍然正常交易,敬请公司可转债持有人注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1/313513f0-9490-4bb0-9abf-bd8659f293f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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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16:22│铜陵有色(000630):关于境外子公司分红安排调整后所得税费用会计处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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