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635 英 力 特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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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8:44 │英 力 特(000635):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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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8:44 │英 力 特(000635):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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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7:34 │英 力 特(000635):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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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1:40 │英 力 特(000635):关于参加宁夏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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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00 │英 力 特(000635):中信建投关于英力特2025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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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7:10 │英 力 特(000635):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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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7:10 │英 力 特(000635):2025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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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7:05 │英 力 特(000635):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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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00:31 │英 力 特(000635):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ESG)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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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1:05 │英 力 特(000635):2025年非经营性资金古用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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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8:44│英 力 特(000635):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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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6年5月14日(星期四)下午2:30
2.召开地点:宁夏石嘴山市惠农区钢电路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李勇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6人,代表股份194,265,7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289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
人,代表股份191,653,3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626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4人,代表股份2,612,400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662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5人,代表股份11,629,3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50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
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9,016,9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87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4人,代表股份2,612,400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28%。
2.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除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外,公司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宁夏方和圆律师
事务所委派律师出席了会议。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前述出席人员具有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主体资格
。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2,480,6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811%;反对 64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3326%;弃权 1,139,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63%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844,2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6500%;反对64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558%;弃权1,13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7942%。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2,480,6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811%;反对 64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3326%;弃权 1,139,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63%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844,2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6500%;反对64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558%;弃权1,13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7942%。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2,480,6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811%;反对 64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3326%;弃权 1,139,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63%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844,2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6500%;反对64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558%;弃权1,13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7942%。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2,480,6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811%;反对 64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3326%;弃权 1,139,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63%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844,2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6500%;反对64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558%;弃权1,13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7942%。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经营计划暨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2,452,1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664%;反对 64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3326%;弃权 1,16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10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815,7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4049%;反对 64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558%;弃权 1,16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393%。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2,446,6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636%;反对1,78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9171%;弃权3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810,2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3576%;反对1,78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3199%;弃权3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3225%。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发放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2,446,6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636%;反对1,78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9171%;弃权3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810,2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3576%;反对1,78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3199%;弃权3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3225%。
8.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3,603,6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5116%;反对 10,624,6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5.4691%;弃权 3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
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6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169%;反对 10,624,6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3606%;弃权 3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25%。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与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宁夏方和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武文伽、王晓晨
3.结论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475a69ce-92de-44ae-8dc0-654548903ea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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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8:44│英 力 特(000635):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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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宁夏方和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武文伽、王晓晨律师
出席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4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宁夏
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2026 年 5 月 14 日再次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
公告》,公告载明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地点、会议审议的事项,说明了股东有权出席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行使表决权及有权
出席股东的股权登记日。公司本次股东会于 2026 年 5 月 14 日在公司召开,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审议内容与公告内容相符,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勇先生主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96 人,代表股份 194,265,79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289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91,653,39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626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4 人,代表股份 2,612,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2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5 人,代表股份 11,629,3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50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的中小股东1 人,代表股份 9,016,9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87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4 人,代表股份 2,61
2,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28%。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表决程序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与公司的有关公告中列明的事项相符,没有股东提出除上述议案以外的新议案,未出现对上述议案
内容进行变更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审议了八项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2,480,6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811%;反对 64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3326%;弃权 1,139,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63%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844,2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6500%;反对64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558%;弃权1,13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7942%。
2.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2,480,6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811%;反对 64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3326%;弃权 1,139,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63%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844,2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6500%;反对64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558%;弃权1,13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7942%。
3.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2,480,6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811%;反对 64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3326%;弃权 1,139,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63%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844,2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6500%;反对64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558%;弃权1,13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7942%。
4.关于2025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2,480,6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811%;反对 64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3326%;弃权 1,139,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63%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844,2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6500%;反对64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558%;弃权1,13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7942%。
5.关于2026年度经营计划暨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2,452,1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664%;反对 64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3326%;弃权 1,16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10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815,7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4049%;反对64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558%;弃权1,16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0.0393%。
6.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2,446,6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636%;反对1,78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9171%;弃权3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810,2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3576%;反对1,78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3199%;弃权3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3225%。
7.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发放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2,446,6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636%;反对1,78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9171%;弃权3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810,2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3576%;反对1,78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3199%;弃权3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3225%。
8.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3,603,6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5116%;反对10,624,6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5.4691%;弃权3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6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169%;反对10,624,6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3606%;弃权3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3225%。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与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二)表决结果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有效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全部通过。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
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13c7e398-8e2a-4a0c-a40c-725ed68a2e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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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7:34│英 力 特(000635):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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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
关于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各位股东行使股东会表决权,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再次提示
。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5 年度股东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17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6 年 5 月 14 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4 日交易日 9:15-9:25,9:30-11:30,13
: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26 年 5 月 14 日 9:15)至投票结束时间(2026 年 5 月 14 日 15:00)间的任意
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
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
系统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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