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635 英 力 特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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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7:10 │英 力 特(000635):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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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7:10 │英 力 特(000635):2025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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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7:05 │英 力 特(000635):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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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00:31 │英 力 特(000635):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ESG)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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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1:05 │英 力 特(000635):2025年非经营性资金古用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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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1:04 │英 力 特(000635):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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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1:04 │英 力 特(000635):2025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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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1:04 │英 力 特(000635):2025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恩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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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1:04 │英 力 特(000635):英力特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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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1:04 │英 力 特(000635):英力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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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7:10│英 力 特(000635):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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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力特
”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英力特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
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4年 12月 0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
监许可[2024]1749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截至 2025年 08月 05日止,公司实际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91,046,021.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51元/股,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683,755,617.71元,扣除相关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4,271,698.11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79,483,919
.60元。
募集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合计人民币 3,584,905.66元(不含税)后,公司实际收到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划入的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 680,170,712.05元,上述资金已于 2025年 08月 05日全部缴存至公司在国家开发银行宁夏回族自
治区分行(账号:64100109000000000268)、中信银行银川宝湖支行(账号:8112401013100133321)开立的募集资金账户,分别在
国家开发银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缴存 450,000,000.00元、中信银行银川宝湖支行缴存 230,170,712.05元。
截至 2025年 08月 05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25]
第 ZG12725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5年 09月 29日出具了《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ZG12818号),对公司截至 2025年 08月 05日止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款项出具了报告,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为 414,138,958.91元。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616,268,498.38元,其中包含保荐人打款时直接扣除未打入公司账户的承销保
荐费 3,584,905.66 元,自2025年 08月 05日起至 2025年 12月 31日止公司专用账户支出的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 612,683,592.
72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67,540,408.38元(含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53,289.05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南第 2号——公告格式》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09月 29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通过。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宁
夏回族自治区分行、中信银行银川宝湖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募集资金开 账号 初始存 初始存放金 截止日余额 存储
户银行 放日 额 方式
国家开发银 64100109000000000268 2025/8/5 450,000,000.00 - 已注销
行宁夏回族
自治区分行
中信银行银 8112401013100133321 2025/8/5 230,170,712.05 67,540,408.38 活期
川宝湖支行
合 计 680,170,712.05 67,540,408.38
注:募集资金余额中含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53,289.05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 2025 年 9 月 29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99,358,732.29 元和预先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 470,377.36 元,合计399,829,109.65 元。
(四)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改变。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英力特《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出
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 ZG12725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
为:英力特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南第 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英力特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的核查工作
保荐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沟通访谈等多种形式,对英力特 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
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审阅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募集资
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核对存管银行出具的银行对账单、抽查募集资金使用会计凭证等;与公司相关高管、财务人员以
及公司聘任的会计师沟通,询问募集资金使用和募投项目进展情况。
八、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英力特 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
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人对英力特 2025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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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7:10│英 力 特(000635):2025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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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 力 特(000635):2025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3e2d3e1c-ea4e-4c75-96ec-066c178d89f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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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7:05│英 力 特(000635):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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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力特
”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对英力特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人对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情况
中信建投证券保荐代表人认真审阅了《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通过询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人员
以及外部审计机构等有关人士、查阅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等会议文件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的方式,从英力特内部控制环境、
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内部控制实施情况等方面对其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和《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真
实性、客观性进行了核查。
二、公司对内部控制评价的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所属 1
2 个职能部室、3 个运行部、5 个专业中心及热电分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
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战略管理、公司治理、党建管理、资本运
营、综合协调和生产调度、化工产业运营、安健环管理、国际合作、科技管理、财务管理、综合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信息化、工会
管理、采购管理、物资管理、供应商管理、企业管理、法律合规、资本运营;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产业运营、财务管理、
采购管理等方面。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国家五部委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证监会财政部联合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编报规则第 21 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国资委颁布的《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
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
告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 0.5%但小于 1%,则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 1
%,则认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有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
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 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 0.5%但小于 1%,则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
的 1%,则认为重大缺陷。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定性标准包括:
①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②公司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
③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④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
督无效;
⑤公司层面控制环境失效。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定性标准包括:
①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②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③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④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参照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执行。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定性标准包括:
①公司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
②公司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
③公司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④公司遭受证监会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处分。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定性标准包括:
①公司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②公司内部控制重要或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非财务报告一般缺陷的定性标准包括:
①公司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②公司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③公司存在其他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数量 0 项)、重要缺陷(数量
0 项)。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数量 0 项)、重要缺陷(
数量 0 项)。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五、会计师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英力特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
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英力特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公司经营及管
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的《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7fcd66f6-57ad-4668-9387-c3ae8410a0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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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00:31│英 力 特(000635):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ESG)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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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 力 特(000635):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ESG)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ce79c342-3317-4fc9-8a0d-08d0d434cdc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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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1:05│英 力 特(000635):2025年非经营性资金古用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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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 力 特(000635):2025年非经营性资金古用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bc3a2cb1-6d93-4bda-9666-47118065f42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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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1:04│英 力 特(000635):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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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5 年度股东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17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6 年 5 月 14 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4 日交易日 9:15-9:25,9:30-11:30,13
: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26 年 5 月 14 日 9:15)至投票结束时间(2026 年 5 月 14 日 15:00)间的任意
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
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
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 月 8 日(星期五)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截止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5 月8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
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宁夏石嘴山市惠农区钢电路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内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
3.00 关于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 2025 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
5.00 关于 2026 年度经营计划暨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6.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
7.00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发放方案的议案 √
8.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
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2.各提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或审议通过,详见2026 年 4 月 21 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
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有关公告。
3.特别决议事项提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00
4.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单独计票的提案:以上全部提案。
5.关联交易事项提案:无。
三、独立董事述职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 2025 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需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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