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636 风华高科 更新日期:2025-09-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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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20:05 │风华高科(000636):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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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20:04 │风华高科(000636):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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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1 19:28 │风华高科(000636):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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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1 19:28 │风华高科(000636):2025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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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1 19:27 │风华高科(000636):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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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1 19:27 │风华高科(000636):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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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1 19:27 │风华高科(000636):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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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1 19:27 │风华高科(000636):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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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1 19:27 │风华高科(000636):关于拟变更部分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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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1 19:27 │风华高科(000636):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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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20:05│风华高科(000636):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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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的要求,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以下
简称“本所”)接受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华高科”或“公司”)的委托,指派张吕、金双圆律师(以下简称
“本所律师”)出席风华高科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
议人员与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重要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
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
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本次股东大会由风华高科董事会根据2025年8月2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召集,风华高科董事会已于2025
年8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等相关网站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在法定期限内公告了有关本次股东大
会的召开时间和地点、会议审议事项、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登记事项等相关事项。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以下简称《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风华高科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有关规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
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1日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1日9:15—15:00期间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于2025年9月11日14:30在广东省肇庆市风华路18号风华电子工业城1号楼会议室召开。
风华高科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会,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风
华高科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未出现修改原议案或提出新议案的情形
三、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一)风华高科董事会与本所律师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股东名册共同对股东资格的合法性进行了
验证,并登记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名称(或姓名)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经验证、登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计5人,均为2025年9月5日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收市
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风华高科的股东,该等股东持有及代表的股份总数为273,743,517股,占
风华高科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8558%。
(二)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在有效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计639人,代表股份数167,135,618股
,占风华高科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653%。
上述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的合法性已经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和风华高科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表决程序
1.现场会议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就审议的议案,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进行了表决,表决时由区荣亮、黄题龙出任计票人及监票人,和本所
律师按照《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风华高科章程的规定进行计票和监票。本次股东大会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2.网络投票表决程序
风华高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部分股东在有效时间内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了表决权。
(二)本次股东大会对各提案的表决具体情况
1.《选举吴建锋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表决结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9,872,9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718%;反对830,7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84%;
弃权17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569,96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0659%;反对830,78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483%
;弃权17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858%。
2.《选举张津源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表决结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9,876,2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725%;反对818,0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56%;
弃权18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573,26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0788%;反对818,08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986%
;弃权18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225%。
3.《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表决结果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9,919,3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23%;反对760,5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25%;
弃权19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616,36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2474%;反对760,58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738%
;弃权19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789%。
4.《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缩减投资规模的议案》的表决结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8,503,0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611%;反对2,131,0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834%
;弃权24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200,06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7098%;反对2,131,08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323
%;弃权24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579%。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网络投票实施
细则》和风华高科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风华高科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2/b8060938-f369-43cd-be5f-c26788e326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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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20:04│风华高科(000636):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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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特别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新增、变更及否决议案情形。
(二)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9 月 11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 月 11 日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月 11 日 9:15—15:00 期间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肇庆市风华路 18 号风华电子工业城 1 号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程先生。
7.本次大会内容及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8.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44 人,代表股份 440,879,13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4212%。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
的中小股东 639 人,代表股份 25,576,14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289%。
注: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1,157,013,211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数量为 9,522,792 股,该等回购的股份不
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总股份数为 1,147,490,419 股。
2.现场会议出席股东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5人,代表股份273,743,5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855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848,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0%。
3.通过网络投票参加会议的股东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39 人,代表股份 167,135,61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5653%。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
股东 635人,代表股份 24,727,24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549%。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议。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律师张吕、金双圆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共审议 4 项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审
议,议案全部获表决通过。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选举吴建锋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9,872,9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18%;反对 830,7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884%;弃权 17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8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569,9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0659%;反对 830,7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483%;弃权 17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858%。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了《选举张津源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9,876,2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25%;反对 818,0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856%;弃权 18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9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573,2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0788%;反对 818,0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986%;弃权 18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225%。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9,919,3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23%;反对 760,5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725%;弃权 199,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5
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616,3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474%;反对 760,5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738%;弃权 199,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789%。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缩减投资规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8,503,0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11%;反对 2,131,0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4834%;弃权 24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
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200,0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7098%;反对 2,131,0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323%;弃权 24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579%。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张吕、金双圆
(三)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风华高科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关于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2/7dab0a7b-ac66-487e-8c4e-1091638faf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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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1 19:28│风华高科(000636):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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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华高科(000636):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2/49d22cde-857f-4b03-bab8-a017151df8d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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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1 19:28│风华高科(000636):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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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华高科(000636):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2/c25f8300-b223-4af8-94f9-50c1ffd7fe5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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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1 19:27│风华高科(000636):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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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华高科(000636):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2/e644677b-70f5-4a11-a6b1-f9e7c02c08b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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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1 19:27│风华高科(000636):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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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华高科(000636):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2/02a63516-0c12-41e6-97f0-4571482539c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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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1 19:27│风华高科(000636):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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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价值、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对截至 202
5 年6 月 30 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对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充分地分析和评估,根据测试结果,
公司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计提各项资产的减值准备共计 6,324.34 万元,主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信用减值损失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44.00
(损失以“-”号填列)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786.34
应收款项融资减值损失 -287.52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134.59
小计 -1,252.45
项目 金额
资产减值损失 存货跌价损失 -5,071.89
(损失以“-”号填列)
合计 -6,324.34
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方法及情况说明
(一)信用减值准备
公司基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等金融资产的性质和客户信用风险特征,按照单项和组合评估预期信
用损失,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单项计提:有证据表明单项应收款项发生减值时,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单项应收款项的减值损失。
组合计提:以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为基础,考虑不同客户信用风险特征,以客户信用等级组合和账龄组合,结合历史信用损失、当
前状况、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确定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
根据上述坏账准备计提政策,2025 年半年度公司计提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共 1,252.45
万元。
(二)资产减值准备
存货跌价准备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
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在同一地区生产
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在确定存
货可变现净值时,公司结合存货库龄及残次品的统计情况,基于当时市况和产品销售的历史经验估计存货的可变现净值,确定存货的
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
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2025 年半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6,556.28 万元、转回存货跌价准备 1,
484.39万元、转销存货跌价准备 4,255.73 万元,存货跌价准备余额较年初增加 816.16 万元,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计提 转回 转销
原材料 600.97 79.33 70.63 25.58 584.09
在产品 3,401.98 908.80 1,218.25 12.36 3,080.17
库存商品 4,680.62 4,838.51 195.51 4,217.79 5,105.83
发出商品 308.69 729.64 - - 1,038.33
合计 8,992.26 6,556.28 1,484.39 4,255.73 9,808.42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5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金额为6,324.34万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将减少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
普通股股东净利润5,372.65万元,相应减少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5,372.65万元。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2/1f8ed787-c5f0-4776-ba5d-d166e4bfd8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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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1 19:27│风华高科(000636):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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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2.本次拟续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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