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636 风华高科 更新日期:2025-12-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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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 18:32 │风华高科(000636):关于殷健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法律顾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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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7 18:49 │风华高科(000636):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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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7 18:49 │风华高科(000636):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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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1 19:04 │风华高科(000636):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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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1 19:04 │风华高科(000636):《公司章程》(2025年11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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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1 19:04 │风华高科(000636):《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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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1 19:04 │风华高科(000636):《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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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1 19:02 │风华高科(000636):关于对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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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1 19:02 │风华高科(000636):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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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1 19:02 │风华高科(000636):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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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 18:32│风华高科(000636):关于殷健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法律顾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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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殷健先生申请辞去总法律顾问职务的书
面报告,殷健先生因工作调整,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总法律顾问职务。辞去该职务后,殷健先生将继续在公司担任董事会秘书职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殷健先生辞去总法律顾问的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
公告披露日,殷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董事会对殷健先生在担任总法律顾问期间为公司
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董事会将尽快按照相关规定聘任新的总法律顾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3/ef4bb41f-1d4d-429d-8154-ad568db8c0e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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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7 18:49│风华高科(000636):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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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的要求,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以下
简称“本所”)接受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华高科”或“公司”)的委托,指派张吕、骆瑜律师(以下简称“
本所律师”)出席风华高科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
人员与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重要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
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
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本次股东大会由风华高科董事会根据2025年11月1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决议召集,风华高科董事会已于2025
年11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等相关网站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在法定期限内公告了有关本次股东大
会的召开时间和地点、会议审议事项、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登记事项等相关事项。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以下简称《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风华高科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有关规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
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27日9:15—9:25、9:30—11:3
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27日9:15—15:00期间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于2025年11月27日14:30在广东省肇庆市风华路18号风华电子工业城1号楼会议室召开。
风华高科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风
华高科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未出现修改原议案或提出新议案的情形
三、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一)风华高科董事会与本所律师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股东名册共同对股东资格的合法性进行了
验证,并登记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名称(或姓名)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经验证、登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计3人,均为2025年11月21日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收
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风华高科的股东,该等股东持有及代表的股份总数为272,921,317股,
占风华高科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7842%。
(二)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在有效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计678人,代表股份数168,311,903股
,占风华高科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678%。
上述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的合法性已经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和风华高科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表决程序
1.现场会议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就审议的议案,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进行了表决,表决时由区荣亮、张桂森共同出任计票人及监票人,和
本所律师按照《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风华高科章程的规定进行计票和监票。本次股东大会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2.网络投票表决程序
风华高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部分股东在有效时间内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了表决权。
(二)本次股东大会对各提案的表决具体情况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的表决结果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3,097,3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1561%;反对8,038,0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8217%
;弃权9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794,4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8.6242%;反对8,038,02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998
7%;弃权9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772%。
2.《关于拟与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表决结果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3,554,7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1582%;反对4,69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7881%
;弃权90,40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146,42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5512%;反对4,693,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100
1%;弃权90,40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486%。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网络投票实施
细则》和风华高科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风华高科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8/a20a85b7-960f-4dde-95de-06b46d25bbe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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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7 18:49│风华高科(000636):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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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华高科(000636):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8/d1896aa4-c3b2-433b-a0f0-45535b7f0e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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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1 19:04│风华高科(000636):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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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0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1 月 27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1 月 27 日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1 月 27 日9:15—15:00 期间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
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11 月 21 日(星期五)。
(七)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9,522,792股,该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广东省肇庆市风华路 18 号风华电子工业城 1 号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提案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提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
2.00 关于拟与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 √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说明
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
月12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 1.00 为特别决议事项,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
上同意;提案2.00 为普通决议事项,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相关规定,对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结果单独统计并披露;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现场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通过邮件、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其他持股凭证等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委托
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其他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传真方式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
(二)登记时间
2025 年 11 月 24 日至 11 月 25 日 8:30—11:30、14:30—17:00。
(三)登记地点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事务部)。
(四)联系方式
电话:0758-2844724;传真:0758-2865223;联系人:李博。
(五)会议费用
与会人员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
操作内容及流程详见附件。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十届监事会 2025 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2/129fce5b-4645-4c5e-8b70-c44dbea06e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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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1 19:04│风华高科(000636):《公司章程》(2025年11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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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华高科(000636):《公司章程》(2025年11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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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1 19:04│风华高科(000636):《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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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华高科(000636):《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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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1 19:04│风华高科(000636):《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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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华高科(000636):《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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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1 19:02│风华高科(000636):关于对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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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华高科(000636):关于对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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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1 19:02│风华高科(000636):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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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华高科(000636):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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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1 19:02│风华高科(000636):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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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华高科(000636):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2/fa05ab56-c3f3-4490-9319-bdb59c785ef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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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1 19:01│风华高科(000636):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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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5 年第六次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5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
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1 月 1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11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11 人。公司董事长李程
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及决定的事项,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联董事黄洪刚、杨文意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与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签署
<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联董事黄洪刚、杨文意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对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的风
险评估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于 2025 年 11 月 27 日下午 14:30 在公司 1 号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
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十届监事会 2025 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2/d795f7ad-350d-4414-a529-1d85ae2bf85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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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1 19:00│风华高科(000636):公司第十届监事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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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2025 年第五次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5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
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1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人,监事会主席丘
旭明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及决定的事项,合法有效
。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修订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修订内容合法合规,程序规范,充分保障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公
司长远发展战略,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运营效率与管理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该交易事项可优化公司资金管理效率,风
险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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