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637 茂化实华 更新日期:2026-06-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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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9 │茂化实华(000637):茂化实华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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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9 │茂化实华(000637):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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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6 │茂化实华(000637):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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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6 │茂化实华(000637):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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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5 │茂化实华(000637):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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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18:52 │茂化实华(000637):关于完成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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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18:44 │茂化实华(000637):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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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18:44 │茂化实华(000637):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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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7:22 │茂化实华(000637):关于独立董事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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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9:22 │茂化实华(000637):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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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9│茂化实华(000637):茂化实华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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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三)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7月 8日 14:45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7 月 8 日 9:15-9:25,9:30-11:30,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7月 8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7月 1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 7月 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
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3.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广东省茂名市官渡路 162号公司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00 《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二)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和刊登在《证券时报》的相
关公告。
(三)特别说明:本次会议所审议事项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会议登记时间:2026年 7月 7日(周二)上午 8:00-11:30,下午 2:30-5:00
会议登记地点:广东省茂名市官渡路 162 号公司办公楼802室
(二)联系电话:0668-2246332
联系邮箱:mhsh000637@163.net
(三)登记方式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
2.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
3.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书、持股凭证;
4.法定代表人以外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
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持股凭证。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可直接到公司进行股权登记,也可以信函(信封上须注明“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
。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将相关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交会务人员。信函或传真须在2026年 7月 7日(
周二)17:00之前以专人递送、邮寄、快递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5.注意事项
请拟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于会议开始前一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做好出席登记工作。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徐倩莹
联系电话:0668-2246332
传 真:0668-2899170
电子邮箱:mhsh000637@163.net
联系地址:广东省茂名市官渡路 162号
邮政编码:525000
2.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经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db5f5847-ea43-4fa7-bdf7-3a9e1974083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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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9│茂化实华(000637):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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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2025 年 9 月 18 日召开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
第十次临时会议、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会决议,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和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
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即 2025 年 9 月 18 日至
2026 年 9月 17 日。
鉴于本次发行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和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有效期即将届满,为保证本次
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顺利推进,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7 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
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将本次发行的股东会决议有
效期和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有效期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7 年 9 月 17 日。上述事
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届时将回避表决。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fba8a974-5e0e-4db2-bb95-383a2411a2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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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6│茂化实华(000637):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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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 月 17 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对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及发
行数量做了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1.发行价格的调整
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由“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调整为“发行期首日”。
发行价格由“3.41元/股”调整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上述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
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
价格将在本次发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除权事项,以及其他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2.发行数量的调整
发行股票的数量由“不超过 155,962,606股”调整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
(计算结果如出现不足 1股,尾数应向下取整),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即不超过155,962,606股)”。最终认购
数量将在本次发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除权事项,以及其他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本次认购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与本次调整前保持不变(即不超过人民币 53,183.24 万元),且发行数量应不超过本次
调整前的拟发行数量(即不超过 155,962,606股)。因此,本次定价基准日调整后,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金额均未增加,本次发行方
案的变更不构成重大变化。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5704da48-1a98-4bfb-96f0-73e15d9cc9c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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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6│茂化实华(000637):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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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于 2026年 6月 1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
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6年 6月 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会共有 9名董事,实际出席会
议 9名,其中独立董事梁宇先生、独立董事谭良谋先生、独立董事张保民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志华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议案》
为更好地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监管规则适用指
引——发行类第 7号》等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做
了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1.发行价格的调整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由“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调整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3.41 元/股”调整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上述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
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
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以及其他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2.发行数量的调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由“不超过 155,962,606股”调整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
以发行价格确定(计算结果如出现不足 1股,尾数应向下取整),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即不超过 155,962,606
股)”。最终认购数量将在本次发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以及其他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本次认购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本次发行方案的变更不构成重大变化。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2票,表决结果:通过。关联董事王志华、陈智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6-036)。
(二)《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鉴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做了相应调整,公司拟就本次发行与茂名港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
协议之补充协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2票,表决结果:通过。关联董事王志华、陈智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
(三)《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即上述决议的有效期将于 2026年 9月 17日届满。
鉴于本次发行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为保证本次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顺利推进,公司
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将本次发行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延长 12个月,即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延长至 2027年9月 17日。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2票,表决结果:通过。关联董事王志华、陈智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
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具体事宜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即上述授权有效期将于 2026年 9月 17日届满。
鉴于本次发行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具体事宜即将届满,为保证本次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
确保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顺利推进,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将本次发行的授权有效期延长 12个月,即授权有效期延长至 2027年
9月 17日。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2票,通过。关联董事王志华、陈智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
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关于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
6-039)。
三、备查文件
(一)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十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第十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四)经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c3170030-0cb0-48d9-bf87-90a7b5aa1d5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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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5│茂化实华(000637):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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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化实华(000637):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dec7dc14-b968-4bd1-be4f-92aec4db0e8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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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18:52│茂化实华(000637):关于完成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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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董事朱广宇先生于 2026 年 5 月 12 日向公司提出辞职,申请辞去公司第
十三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8 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接受股东提请公司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会审议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陈智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 2026 年 5 月 30 日的《关于公司股东提名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6-028)。
2026 年 6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陈智先生为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同意选举陈智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并同时担任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其任期自本次股
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完成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
一。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b26b304a-5117-4902-a251-ddaa409266c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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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18:44│茂化实华(000637):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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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浩天(广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法接受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闫哲
律师和林沁敏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对本次股东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依法出具本法律
意见书。
本所律师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下称“《股东会规则》”)等
法律、行政法规及现行有效的《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
前发生或存在事实的调查和了解,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事项发表法律意见,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和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及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或用途。本所同意,公司可以将本
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公告材料随其他需公告的信息一起向公众披露,本所依法对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向本所律师保证和承诺:公司为本次律师见证所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完整,已向本所律师披露了一
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出具的事实和文件,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基于前述保证和承诺,本所依据相应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本次股东
会的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
1、2026年 5月 28日,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决定于 2026年 6月 17日下午 14:45召开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2026 年 5 月 30 日,公司董事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茂名石化实
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6-030,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会议通知》列
明了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召开方式、会议审议事项、股权登记日、出席会议对象、出席会议股东的登记办法
、会议联系方式等。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会议召集人的资格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召集。公司董事会作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符合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
1、本次股东会于 2026年 6月 17日(星期三)下午 14:45,在广东省茂名市官渡路 162号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
2、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方式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6 月 17 日(星期三)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6月 17日 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3)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
能选择现场投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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