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638 *ST万方 更新日期:2025-05-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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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8:54 │*ST万方(000638):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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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8:52 │*ST万方(000638):关于参加网上集体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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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8:50 │*ST万方(000638):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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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6:33 │*ST万方(000638):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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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5 15:36 │*ST万方(00063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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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2:04 │万方发展(000638):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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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2:02 │万方发展(000638):2024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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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2:02 │万方发展(000638):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的自查报告(宋维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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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2:02 │万方发展(000638):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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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2:02 │万方发展(000638):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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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8:54│*ST万方(000638):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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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万方(000638):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0/9c90e61d-17ce-41c6-bf27-30f11f3980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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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8:52│*ST万方(000638):关于参加网上集体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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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吉林省证券业协会、深圳市
全景网络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的“2025 年吉林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名称:全
景财经);或下载全景路演 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7 日(星期二)15:00-16:30。
届时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刘玉女士,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郭子斌女士,副总经理董威亚先生,财务总监谌志旺先生
将在线就公司 2024 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
跃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0/7ac9c82b-b08a-4fce-8cb3-09624b35214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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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8:50│*ST万方(000638):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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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万方(000638):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1/53415a5f-f399-4b92-8b3c-bcf6432bb15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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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6:33│*ST万方(000638):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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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代码:000638,证券简称:*ST 万方)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
025 年 5 月 13 日至 2025 年 5 月 15日)收盘价格涨幅累计偏离值累计为 16.99%,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 年
修订)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2、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函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3、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2024
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9.34 条的规定,自 2025 年 4 月 30 日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25 年 5 月 13 日至 2025 年 5 月 15 日)收盘价格涨幅累计偏离值累计为 16.99%,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 年修订)的第 5.4.3 条规定,ST 和*ST 主板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
到±12%的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函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2024
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9.34 条的规定,自 2025 年 4 月 30 日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有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动期间,未发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
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大股东北京万方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方源”)持有的公司 9,086 万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29.18%
),2024 年 1 月,经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民事判决书》(2023)吉 01 民初 127 号一审判决:上述股票及孳息拍卖、变卖
后所得价款将用于偿还万方源对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欠款本金、利息及违约金。2024 年 12 月,吉林省高级人民
法院做出《民事判决书》(2024)吉民终 222 号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鉴于,万方源分别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和 2021 年 8 月 31 日与白山市惠德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惠德实业”)签
订了《表决权委托协议》及《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根据协议,万方源将持有的公司 8,044.40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5.83%)对应的表决权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全部委托惠德实业行使,委托期限为协议生效之日起五年。就此,惠德实业成为公司的
控股股东,白山市江源区财政局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吉林省高院出具的民事判决结果,若万方源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9,086 万
股被违约处置,万方源将失去公司大股东身份且公司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风险。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2月 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大股东质押违约处置进展
暨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82)。
3、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2024
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9.3.4 条的规定,自 2025 年 4 月 30 日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 年年度报告》。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
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5/8fd16b83-285f-4d28-b0cc-ca26b5143f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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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5 15:36│*ST万方(00063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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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 5%以上股东吉林双阳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近日,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方发展”或“公司”)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吉林双阳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阳农商行”)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双阳农商行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22,630,000
股(公司总股本 311,386,55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2675%),其计划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5 年 5 月27 日至 2025 年 8 月 25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合计减持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不超过 9,341,596 股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如减持计划全部实施完毕,双阳农商行将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吉林双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双阳农商行持有公司股份 22,63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267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2024 年 3 月 15 日通过司法扣划方式取得。来源依据为 2024年 2 月 29 日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
书》([2023]吉 0105 执 2688 号之四)裁定:将被执行人北京万方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证券子账户号码:0800117547)持有的
2,574 万股“万方发展”(股票代码:000638)无限售流通股票作价 140,524,956 元,以物抵债给申请执行人双阳农商业行抵偿 1
40,524,956元债务。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
4、减持数量: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9,341,596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如遇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
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其中: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
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三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即不超过公司总
股本的 3%。
5、减持期间:在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进行(即 2025 年 5 月 27 日至 2025 年 8 月 25 日)
。
6、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本次拟减持股份事项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8、双阳农商行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条—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
至第八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双阳农商行将根据市场情况、资金需求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
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双阳农商行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
续经营产生影响。
3、双阳农商行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条—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关
规定。
四、备查文件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30/6fa6a8f4-cef6-441b-8247-41d419ae13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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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2:04│万方发展(000638):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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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方发展(000638):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deea72b4-d263-46b6-92a4-fc6748a5fe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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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2:02│万方发展(000638):2024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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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资
产交易情况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了有效监督和检查,督促公司加强信息披露管理及内控制度建设,维护了公司
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有效地发挥了监事会的作用,现将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度监事会召开会议情况
2024年监事会共组织召开六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届次 召开时间 审议事项
第九届监 2024 年 4 关于 2023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事会第三 月 28日 关于 2023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十次会议 关于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
议案
关于 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关于哈尔滨铸鼎工大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
度业绩补偿方案的议案
关于哈尔滨铸鼎工大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
度实际业绩与承诺业绩的差异情况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董事会对公司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关于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九届监 2024 年 5 关于吉林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
事会第三 月 13日 改报告
十一次会
议
第九届监 2024 年 6 关于 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事会第三 月 3日
十二次会
议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届次 召开时间 审议事项
第九届监 2024 年 6 关于注销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
事会第三 月 21日 的议案
十三次会
议
第九届监 2024 年 8 关于 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事会第三 月 29日
十四次会
议
第九届监 2024 年 关于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事会第三 10 月 30
十五次会 日
议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履行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对公司各方面的依法运作情况
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能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规范运作,在经营管理、内控制度执行、
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没有出现违反法律法规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实施了有效的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财务运作规范,财务部门所编制的财务报告客观、真
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公司对外投资及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投资及收购、出售资产的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内幕交易,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发现
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现象。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
(六)对 2024 年定期报告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分别对 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发表了监事会审
核意见,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定期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
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七)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的核查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能够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等相
关规定,认真、严格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无虚假记载、重大遗漏、误导投资者的情况出
现。
(八)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的
要求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充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
,在所有重大方面能满足风险有效控制的要求。因此我们认为《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的建立、运行和检查监督情况。
三、公司监事会 2025 年度重点工作
1、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开展好监事会日常议事活动。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召开监事
会定期和临时会议,做好各项议题的审议工作;按照上市公司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认真完成各种专项审核、检查和监督评价活动,
并出具专项核查意见。
2、加强监事的内部学习。加强调研和培训,推进自身建设,开展调查研究;根据监管部门的新要求,加强学习和培训,持续推
进监事会的自身建设。
3、加强学习监管政策,适应上市公司的监管需要。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建立公司规范治理的长效机制,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e0727692-385f-4a9c-95d1-45befc6590a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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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2:02│万方发展(000638):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的自查报告(宋维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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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宋维强,2019 年 5 月至 2025 年 2 月担任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恪尽职守,
忠实履职,切实维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独立性要求,现将本人 2024 年度独立
性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1、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不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是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
股东;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本人不是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
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本人不是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
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第一项至第六项所列举任意一种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本人不是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综上所述,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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