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639 西王食品 更新日期:2026-03-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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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 20:21 │西王食品(000639):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将被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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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20:13 │西王食品(000639):2025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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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6 16:59 │西王食品(00063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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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6 16:56 │西王食品(00063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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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0 00:00 │西王食品(000639):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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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0 00:00 │西王食品(000639):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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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0 00:00 │西王食品(000639):第十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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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1 18:09 │西王食品(000639):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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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1 18:09 │西王食品(000639):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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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6:46 │西王食品(000639):第十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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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 20:21│西王食品(000639):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将被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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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
1、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西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王集团”)持有的 200,065,333 股
公司股票,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99.01%,占公司总股本的 18.53%,将于 2026 年 3月 30 日 10:00 时至 31日 10:00 时止(
延时除外)在京东网(https:// www.jd.com)进行公开拍卖。
2、若本次拍卖成功,存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3、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尚处于拍卖公示阶段,根据相关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后续可
能涉及竞拍(或流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拍卖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接控股股东西王集团通知,获悉其持有的公司 200,065,333 股股票将于 2026 年 3月 30 日 10:00 时至 31 日 10:
00 时止(延时除外)公开拍卖,占公司总股本的 18.53%,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 99.01%。具体情况如下:
股 东 是否为 本次拍卖股 占其所 合 计 是 否 起 始 到 期 拍 原
名 称 控股股 份数量 (股) 持股份 占 公 为 限 日 日 卖 因
东或第 比 例 司 总 售 股 人
一大股 (%) 股 本 及 限
东及其 比 例 售 类
一致行 (%) 型
动人
西王 是 200,065,333 99.01 18.53 否 2026 2026 年 山东 执
集团 年 3 3 月 31 省济 行
月 30 日 10 南市 裁
日 10 时(延时 中级 定
时 除外) 人民
法院
本次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的具体内容详见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示的相关信息。
二、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拍卖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西王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拍卖(含本次被拍卖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原持股数量 原持股比例 累计被拍卖数 合计占其所持 合计占公司总
(股) (%) 量(股)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永华投资 244,154,025 22.62 230,125,763 94.25 21.32
西王集团 318,515,381 29.51 316,505,333 99.37 29.32
王 棣 4,104,062 0.38 0 0 0
合 计 566,773,468 52.51 546,631,096 96.45 50.64
2019 年 8 月,西王集团以其持有的西王食品股票提供质押,向滨州市重点企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融资 20.72 亿
元,到期日为 2022 年 8月 30日。
西王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相关承诺
经公司问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正在履行的承诺为:
1、为避免同业竞争,西王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王勇承诺:"除金德发展及其控制的企业,承诺人将不会从事及允许控制的其他企
业从事与金德发展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如有任何业务或资产在未来与金德发展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则承诺人优先将该业务转让或
暂时托管给金德发展,或将该业务转让给其他无关联第三方"。
2、为严格规范资金往来行为,西王集团及其关联方承诺:"西王集团及其关联方承诺将杜绝一切非法占用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
资金、资产的行为,避免损害上市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发生;对于西王食品因采购玉米胚芽形成的经营性资金占用,西王
集团将督促其关联方将严格按照《关于胚芽供应的补充协议》约定进行操作,确保不发生违法及违规的经营性占用或非经营性占用情
形。
3、西王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王勇承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规范关联
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保
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西王集团和王勇愿意承担由于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的直接、间接的
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
4、西王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将维护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业务独立。
四、其他说明和风险提示
1、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完全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此次拍卖
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负面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经营正常。
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将全力维护好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确保公司各项业务有序推进,最大程度降低外部因素对公司运营带来的
潜在干扰。
2、本次拟拍卖股份数量占西王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 99.01%,该等股份的司法处置存在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
若本次股份拍卖完成,西王集团持有公司 2,010,04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9%,其一致行动人山东永华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14,028,26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0%,王棣直接持有公司 4,104,062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38%。西王集团及其一致行动
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0,142,37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7%,将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 年修订)》第十五条
规定,上市公司大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或者特定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首发前股份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
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和本所业务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通过协议
转让方式受让前款相关股份的,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第十六条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因司法强制执行或
者股票质押、融资融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违约处置等减持股份的,应当根据不同执行或者处置方式分别适用本指引的相关规定:
通过司法扣划、划转等非交易过户方式执行的,参照适用本指引关于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规定,但本指引第十五条第一款关于受
让比例、转让价格下限的规定除外。
司法拍卖竞买人应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一款,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 年修订)》第十六条第(三)项、第十五条第二款等规
则的相关规定。
4、目前该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后续还涉及竞拍(或流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5、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
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4/4b0f4896-7279-4629-b4e1-d63be1e7c3b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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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20:13│西王食品(000639):2025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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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王食品(000639):2025年度业绩预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1/a0726f31-cb2d-4a4c-a01a-587bf8a49c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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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6 16:59│西王食品(00063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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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王食品(00063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07/069c2e33-a70a-4ea6-a37f-a20c8b0c9f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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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6 16:56│西王食品(00063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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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王食品(00063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07/6c675984-50f7-407e-b0bc-9e5fcf8e7a8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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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0 00:00│西王食品(000639):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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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王食品(000639):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0/16013263-3f0f-405f-8c5b-b9811cb8c0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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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0 00:00│西王食品(000639):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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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王食品(000639):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0/e5939d1e-e28f-44d9-832c-dd5d08ef47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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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0 00:00│西王食品(000639):第十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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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王食品(000639):第十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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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1 18:09│西王食品(000639):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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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1 月 11 日(星期二)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11 月 11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1 月 11 日 0
9:15 至9:25,09:30 至 11:30 和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1 月 11 日 09:
15 至 15:00 期间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
山东省邹平市西王工业园办公楼二楼 210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
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
董事长王辉先生
(6)本次会议的合法、法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授权代表共 289 人,代表股份270,994,99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5.1054%。其中:通过现
场投票的股东或授权代表 3人,代表股份 220,207,70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0.400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或授权代表 286
人,代表股份 50,787,29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705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授权代表 286 人,代表股份50,787,29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7050%。
(3)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提案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2、会议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9,881,39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891%;反对 1,020,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66%;弃权 92,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
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9,673,69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7.807
3%;反对 1,02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098%;弃权 92,9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2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松、颜舒
结论性意见:综上,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
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2/10b3725a-f560-4160-bdc7-a38bd1a66a7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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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1 18:09│西王食品(000639):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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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
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
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省)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效的《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5年 11月 11日召开的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
并就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阅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经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
2.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下同)及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下同)披露的《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3.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会通知》);
4.公司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
5.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的到会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
6.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情况的统计结果;
7.公司本次股东会议案及涉及相关议案内容的公告等文件;
8.其他会议文件。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公司已向本所披露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出具的事实并提供了本所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要求公司提供
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承诺函或证明,并无隐瞒记载、虚假陈述和重大遗漏之处;公司提供给本所的文件和材料是
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其与原件一致和相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仅对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
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本所仅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国境内法律法规发表意见,并不根据任何中国境外法律发表意
见。本所依据上述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
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
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本法律意见书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的公告材料,随同其他会议文件一并报送有关机构并公告。除此以外,未经本所同意,
本法律意见书不得为任何其他人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对本次股
东会召集和召开的有关事实以及公司提供的文件进行了核查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2025年 10月 24日,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拟于 202
5年 11月 11日召开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025年 10月 25日,公司以公告形式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巨潮资讯网刊登了《股东会通知》
。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1.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5年 11月 11日 14:30时在山东省邹平市西王工业园办公楼二楼 210会议室召开,该现场会议由
公司董事长王辉主持。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 11月 11日09:15~09:25、09:30~11:30、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1月 11日 0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方式、会议审议的议案与《股东会通知》中公告的时间、地点、方式、提
交会议审议的事项一致。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履行了法定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以及出席本次股东会
的自然人股东的个人身份证明、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进行了核查,确认现场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共 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20,207,7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4004%。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果,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8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50,
787,2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050%。
其中,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共 286人,代
表有表决权股份 50,787,2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050%。
综上,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人数共计 28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70,994,9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1054%。
除上述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以外,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还包括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公司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本所律师通过现场方式出席见证本次股东会。
前述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我们无法对该等股东的资格进行核查,在该等参与
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本所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
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1.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与《股东会通知》相符,没有出现修改原议案或增加新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了会议通
知中列明的议案。现场会议的表决由股东代表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了计票、监票。
3.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在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了表决权,
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的统计数据文件。
4.会议主持人结合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的统计结果,宣布了议案的表决情况,并根据表决结果宣布了议案的通过情况。
(二)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269,881,3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91%;反对 1,020,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66%;弃权 92,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9,673,6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7.807
3%;反对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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