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652 泰达股份 更新日期:2025-12-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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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 19:16 │泰达股份(000652):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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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 19:12 │泰达股份(000652):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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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8 19:22 │泰达股份(000652):关于公司补缴税款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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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8 19:20 │泰达股份(00065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上海泰达实业提供5,000万元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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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7 19:29 │泰达股份(000652):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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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7 19:25 │泰达股份(000652):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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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 18:45 │泰达股份(000652):关于出售扬州万运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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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0 19:47 │泰达股份(000652):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低碳转型挂钩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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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 19:10 │泰达股份(000652):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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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 19:07 │泰达股份(000652):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与亚历山大省、Nahdet Misr签署备忘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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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 19:16│泰达股份(000652):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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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股份”或“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6月 24 日和 7月 11日召开第十一
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和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回购专
项贷款及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500 万元
至 7,000万元,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 5.89元/股,回购的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实施
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6月 26日和 2025 年 7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
-6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62)《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7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在
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 2025年 11月 30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6,394,989股,占公司
当前总股本的 0.433%,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 4.44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01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27,247,475.82元(不
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回购价格未超过 5.89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
公司既定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
份》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 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2/9d2c0654-27b3-4646-a136-abb4008e9ba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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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 19:12│泰达股份(000652):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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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天津泰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泰达控股”)的通知,获悉泰达控股所持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 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 本次质押数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为 是否为 质押 质押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控股股 量(股) 持股份 总股本 限售股 补充质 起始 到期 用途
东或第 比例 比例 押 日 日
一大股 (%) (%)
东及其
一致行
动人
泰达 是 240,000,000 49.32 16.26 否 否 2025 办理 中国农业 自身
控股 年 解除 银行股份 生产
11 质押 有限公司 经营
月 手续 天津经济
28 为止 技术开发
日 区分行
合计 — 240,000,000 — — — — — — — —
该部分股份于2024年11月22日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详见2024
-107号公告),已于近日全部解除质押。因自身生产经营需求,泰达控股重新办理了质押手续。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负担重大资产重
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泰达控股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 持股数量 持 股 本次质 本次质押后 占 其 占 公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东 比 例 押前质 质押股份数 所 持 司 总 情况 情况
名 (%) 押股份 量(股) 股 份 股 本 已 质 占 已 未 质 占 未
称 数 量 比 例 比 例 押 股 质 押 押 股 质 押
(股) (%) (%) 份 限 股 份 份 限 股 份
售 和 比 例 售 和 比 例
冻结、 (%) 冻 结 (%)
标 记 数量
数量
泰 486,659,104 32.98 0 240,000,000 49.32 16.26 0 0.00 78,593 0.03%
达 (限售
控 股)
股
合 486,659,104 32.98 0 240,000,000 49.32 16.26 0 0.00 78,593 0.03%
计
根据质押合同的约定,在股票市值低于警戒线比例时,农业银行有权要求泰达控股追加提供等值的保证金,低于平仓线时农业银
行有权要求泰达控股提前归还等值贷款。泰达控股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目前,泰达控
股质押的股份未出现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未出现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
三、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2/9e5d0f59-cb36-4290-a3a0-6cd398bbe3a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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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8 19:22│泰达股份(000652):关于公司补缴税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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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达股份(000652):关于公司补缴税款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9/30dd1544-633a-4491-ac34-126454a5752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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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8 19:20│泰达股份(00065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上海泰达实业提供5,000万元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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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达股份(00065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上海泰达实业提供5,000万元担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9/f977c756-5f6b-460d-bd57-5488568ad29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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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7 19:29│泰达股份(000652):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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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11月 27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1月 27日 9:15~9:25,9:30~11:30,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1月 27 日 9:15~15:00的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报告厅(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二大街 62号MSD-B1座 15层 1503)。
3.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长周志远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310 人,代表股份 508,589,7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4672%。
2.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人,代表股份 486,659,1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9810%。
3. 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309人,代表股份 21,930,5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862%。
(三)公司部分董事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续聘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02,419,3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868%;反对5,82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62%;弃权 34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71
%。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5,760,1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1.8640%;反对 5,829,3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6.5807%;弃权 34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
5554%。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95,474,4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213%;反对12,970,9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504%;弃权 14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4
%。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95,561,5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384%;反对12,886,3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337%;弃权 14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9
%。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95,542,6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347%;反对12,898,2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361%;弃权 14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3
%。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关于修订<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95,561,3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383%;反对12,892,5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350%;弃权 13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7
%。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六)《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02,799,2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615%;反对 5,65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118%;弃权 13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
7%。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6,140,0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3.5963%;反对 5,654,7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5.7845%;弃权 13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6192%。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张竞博、姚童童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贵司 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会
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规则》的有关规定
,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8/5faa4734-dbf0-41ed-b924-be5785ea132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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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7 19:25│泰达股份(000652):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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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司”)委托,就贵司召
开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修订)》(以下简称《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天津泰达资
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的有关规定,就贵司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
“本次股东会”)的会议召集人资格、召集、召开程序合法性、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的合法性、有
效性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参加了贵司本次股东会的全过程,对贵司本次股东会所涉及
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审查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需审查的相关文件、资料,现出具本法律意见书如下
: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程序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系依据贵司 2025 年 11月 11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由董事会提议召开。
2025 年 11月 12日,贵司以公告形式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disclosure/listed/notice/index.html)和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会议通知》中载明了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召开时间、地点、召开方式、出席对象、审议事项、登
记方法等内容。
经核查,贵司 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已于 2025年 11月 27日 14:30在贵司报告厅如期召开,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召开
。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以及会议内容与《会议通知》的相关内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会议通知》,有权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为截至 2025年 11月 2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 310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508,589,70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4.4672%
。其中,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486,659,10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9810%;通过网络投
票系统进行投票表决的股东共计 30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21,930,59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4862%。
经审查,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具有相应资格,股东持有相关持股证明,授权代表持有授权委托书,符合《公司法》和《股
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鉴于网络投票股东资格系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因此本所及经办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股东资格
进行核查及确认。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本所及经办律师认为,上
述参会人员均有权或已获得合法有效的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其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审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共计 309人,代表股份 21,930,59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486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的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09人,代表股份 21,930,59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 1.4862%。本次会议没有发生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重复投票的情况。
(二)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经本所律师验证,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士,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
三、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经审核,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均属于贵司股东会的职权范围,并且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中所列明的审议事项相一致;本次
股东会未发生对通知的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也未发生股东提出新议案的情形。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经见证,本次股东会的会议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规则》的规定进行。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以记名投票方式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了监票
、验票和计票并当场公布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二)网络投票表决结束后,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资料,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的表决结果。
(三)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其中,中小投资者为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最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502,419,3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8640%;反对股数 5,829,3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462%;弃权股数 34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671%。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数 15,760,1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8640%;反对股数 5,82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5807%;弃权股数 34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554%。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495,474,4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213%;反对股数 12,970,935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504%;弃权股数 14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284%。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495,561,5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384%;反对股数 12,886,355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337%;弃权股数 14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279%。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495,542,6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347%;反对股数 12,898,255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361%;弃权股数 14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293%。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495,561,3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383%;反对股数 12,892,535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350%;弃权股数 13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267%。
6、审议通过《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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