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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652(泰达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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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0652 泰达股份 更新日期:2024-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24 00:00│泰达股份(000652):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 泰达股份(000652):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3/9ebd7ff3-0fc5-4c34-87c9-7b517efcad9b.PDF ─────────┬──────────────────────────────────────────────── 2024-04-24 00:00│泰达股份(000652):2023年年度报告 ─────────┴──────────────────────────────────────────────── 泰达股份(000652):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3/3b01800d-746a-413b-bfe4-3a63bd0cb370.PDF ─────────┬──────────────────────────────────────────────── 2024-04-24 00:00│泰达股份(000652):董事会决议公告 ─────────┴──────────────────────────────────────────────── 泰达股份(000652):董事会决议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4/40f3e978-a77c-41f5-8dfd-609dcba73b9c.PDF ─────────┬──────────────────────────────────────────────── 2024-04-24 00:00│泰达股份(000652):泰达股份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葛顺奇) ─────────┴──────────────────────────────────────────────── 泰达股份(000652):泰达股份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葛顺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4/836f0eaf-e08c-4bcf-9040-1f3c1bda6c32.PDF ─────────┬──────────────────────────────────────────────── 2024-04-24 00:00│泰达股份(000652):泰达股份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杨鸿雁) ─────────┴──────────────────────────────────────────────── 泰达股份(000652):泰达股份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杨鸿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4/9569547d-683c-4754-873e-d3f3420ba332.PDF ─────────┬──────────────────────────────────────────────── 2024-04-24 00:00│泰达股份(000652):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泰达股份(000652):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4/31e997b0-44ca-453c-aeaf-54151d8cc4ea.PDF ─────────┬──────────────────────────────────────────────── 2024-04-24 00:00│泰达股份(000652):泰达股份2023年ESG(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 ─────────┴──────────────────────────────────────────────── 泰达股份(000652):泰达股份2023年ESG(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4/29a905a0-083e-405a-b80a-acc769bd926d.PDF ─────────┬──────────────────────────────────────────────── 2024-04-24 00:00│泰达股份(000652):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2023 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监督和检查职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报告期内监事会 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 年度公司监事会会议情况 2023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10 次会议,共审议议题 19 项,会议召集召开程序依法合规,监事会全体成员均出席了全部会议 并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充分发表意见,积极行使表决权利,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 年 1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境外债券的议案》。 (二)2023 年 2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会议通知时限事宜的议案》 和《关于控股股东申请延长解决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期限的议案》。 (三)2023 年 4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 年度财务 决算报告》《关于 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2022 年 度报告全文和摘要》和《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四)2023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五)2023 年 8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六)2023 年 9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二级子公司大连泰达原鸿环保 提供 2023 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七)2023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八)2023 年 11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九)2023 年 11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会议通知时限事宜的议 案》和《关于选举第十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十)2023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议案》和《关于审批 2024年度担保额度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书的议案》。 二、2023 年度列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在董事会和管理层的积极配合下,公司监事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参与讨论公司重大决策。通过列席会议使监事更 及时、全面地获取公司各类经营管理信息,及时向董事会和管理层提出监督意见或提示,并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 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检查。 三、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出具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 职等情况进行了监督,并认真审阅了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公告及相关资料。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审议事项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守法经营,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在履行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 损害公司、股东合法利益的行为;公司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依法经营、规范运作,已建立起了完 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在报告期内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等内部管 理制度,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财务监督职能,重点加强财务合规性、真实性监督,对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2023 年一季度报 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三季度报告》等进行了认真审查,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编制、审核、披露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内控体系较为完善,财务运作规范。经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 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2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订并完善了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变化适时进行 了修订和完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开展;《2022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建立和完善、重点环节的控制等方面的内容作了详细的说明,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 况。 (四)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进行重点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报告期内所有对外担保行为均严格依照相关法律 法规,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均出自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违法违规担保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相关内容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的相应调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信息披露制度要求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公平的进行了对外信息披露,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或选择性信息披露的情况。 四、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4 年度,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加强各项监督 检查,忠实履行监事会的职责,依法出席监事会,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经营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 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积极监督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运行,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监 事会成员持续加强自身学习,提升专业水平和履职能力,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权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3/acdf77df-4078-4aa2-ac67-4e4c8ac3fe7f.PDF ─────────┬──────────────────────────────────────────────── 2024-04-24 00:00│泰达股份(000652):泰达股份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葛顺奇) ─────────┴──────────────────────────────────────────────── 泰达股份(000652):泰达股份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葛顺奇)。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4/16463657-3f6f-4417-9e91-79cbad8c2ce5.PDF ─────────┬──────────────────────────────────────────────── 2024-04-24 00:00│泰达股份(000652):泰达股份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杨鸿雁) ─────────┴──────────────────────────────────────────────── 泰达股份(000652):泰达股份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杨鸿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4/14ef9078-6e84-4940-ace6-f0a140418f33.PDF ─────────┬──────────────────────────────────────────────── 2024-04-24 00:00│泰达股份(000652):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 公司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国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对中审亚太 2023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 司认为中审亚太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中审亚太成立于 2013 年,执行事务合伙人为陈吉先、冯建江、刘宗义、王增明、曾云。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47 号 天行建商务大厦 20 层 2206。中审亚太在北京设有总所,在云南、上海、广东、湖北、贵州、深圳、河北、安徽、西北(陕西)、 山西、山东、黑龙江、福建、四川、天津等地设有二十几家分所。中审亚太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国内从业历 史较长和较早取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王增明先生。截至 2023 年末,合伙人 76 人,注册会计师 427人。注册会计师中,157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 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3 年度业务收入 69,445.29 万元。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 64,991.0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29,778.85 万元。 2023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41 家。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分布在制造业、农林牧渔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 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等。 2023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 6,806.15 万元;2023 年度本公司同行业其他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3 年 4 月 7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中审亚太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财务报表审计费和内部控制审计费合计 386万元,并将该议案 提报董事会审议。 2023 年 4 月 10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5月4日,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继续聘任中审亚太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二、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3 年年报工作安排,中审亚太会计 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 2023 年度非经 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 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审亚太计师事务 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团队、审计计划、初步识别的 重大错报风险及应对、审计重点、审计报告等与公司审计委员会进行了沟通。 三、总体评价 公司认为,中审亚太具备担任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资质条件,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履行能力,其投资者保护能 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守独立、 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内部控制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按时完成了公司的审 计工作,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3/1684b14d-47a7-4442-9e1b-686b8573e00b.PDF ─────────┬──────────────────────────────────────────────── 2024-04-24 00:00│泰达股份(000652):泰达股份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莉) ─────────┴──────────────────────────────────────────────── 泰达股份(000652):泰达股份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莉)。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4/5493b063-60ed-43d8-b70e-06d994697c22.PDF ─────────┬──────────────────────────────────────────────── 2024-04-24 00:00│泰达股份(000652):泰达股份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李莉) ─────────┴──────────────────────────────────────────────── 泰达股份(000652):泰达股份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李莉)。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4/6b78a2d8-75d7-44b4-85e3-d01a14c70e03.PDF ─────────┬──────────────────────────────────────────────── 2024-04-24 00:00│泰达股份(00065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报表 项目的最终影响均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财务报告为准。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根据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公司拟对现行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修订后的准则解 释第 17 号,公司对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 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具体事项描述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3 年 11 月 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的通知》 (财会〔2023〕21 号)(以下简称“解释 17 号文”),就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 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三个问题进行了明确。解释 17 号文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 17 号文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 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 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报表项目的最终影响均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财务报告为准。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的相应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报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的相应调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国家会计制度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同意该议案。 六、备查文件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三)《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3/24d49ee3-61c1-410a-a2ce-46211d4259c6.PDF ─────────┬──────────────────────────────────────────────── 2024-04-24 00:00│泰达股份(000652):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3年度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能够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积极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体 系和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实际情况需求。公司内部控制活动能够按照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进行,对生产经 营中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作用,切实保障了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具有合理性和有效性。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度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3/d03155d4-a5b4-45b9-9d3c-2f49f703e093.PDF ─────────┬──────────────────────────────────────────────── 2024-04-24 00:00│泰达股份(000652):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 及《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并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3 年度独立性 自查报告》,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杨鸿雁女士、李莉女士、葛顺奇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杨鸿雁女士、李莉女士、葛顺奇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等内容,三位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时 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 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4/73c3cf7e-65d1-40fc-9589-ca16231e69b5.PDF ─────────┬──────────────────────────────────────────────── 2024-04-24 00:00│泰达股份(000652):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 泰达股份(000652):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3/10732503-a1ef-414f-b2b6-194954b30e86.PDF ─────────┬──────────────────────────────────────────────── 2024-04-24 00:00│泰达股份(000652):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2023 年审计资质及审计工作开展履行了监督职责。 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审查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查阅资料、会议沟通等方式,对中审亚太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投资者 保护能力及过往审计工作情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2023 年 4 月 7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中审亚太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财务报表审计费和内部控制审计费合计 386万元,并将该议案 提报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一)2023 年 10 月 20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中审亚太进行了第一次年度审计沟通,对审计总体安排、审计团队、审 计计划、初步识别的重大错报风险及应对、审计重点等进行了沟通。 (二)2024 年 4 月 12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中审亚太进行了第二次年度审计沟通,对审计工作进度、审计范围、沟通 计划、关键审计事项及应对、重要审计事项等进行了沟通。 (三)2024 年 4 月 19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中审亚太进行了第三次年度审计沟通,对独立性、审计回顾、审计情况汇总 、审计报告、关键审计事项及应对、重要会计和审计事项等进行了沟通。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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