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656 金科股份 更新日期:2026-10-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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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2 18:19 │金科股份(000656):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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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2 18:12 │金科股份(000656):关于购买董事、高管责任险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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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2 18:11 │金科股份(000656):关于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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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2 18:10 │金科股份(000656):关于公司提供专项借款暨财务资助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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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7 15:42 │金科股份(000656):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的结果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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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7 15:42 │金科股份(000656):关于重整财务投资人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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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7 15:40 │金科股份(000656):重整投资人受让资本公积转增的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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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30 00:00 │金科股份(000656):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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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8 18:57 │金科股份(000656):关于参加重庆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网上接待日暨半年度业绩说明会活动的公│
│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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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7 18:16 │金科股份(000656):关于公司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结果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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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2 18:19│金科股份(000656):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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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2026年10月9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 年 10 月 28 日(周三)15:3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10 月 28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10月 28 日(现场股东会召开日)9:15—9:25,9:30—
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10月 28日 9:15-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方式: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
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股权登记日:2026年10月22日
(七)出席对象:1、凡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10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2、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聘请的律师;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重庆市两江新区龙韵路1号金科中心)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公司购买董事、高管责任险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提供专项借款暨财务资助的议案 √
1、上述议案除议案 1.00 全体董事已回避表决外,其余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于 2026
年 10 月 13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刊载披露。
2、议案 1.00 属于与个别股东利益相关的议案,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根据《公司章程》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议案均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
项,需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本议案相关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凡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和深圳证券账户卡,受托代理人出席还需持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
书;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深圳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资格和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传真信函登记时间:2026 年 10 月 26 日至 2026 年 10 月 27 日工作时间
3、登记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龙韵路 1 号金科中心 26 楼,邮编:4011224、会议联系电话(传真):(023)63023656
联系人:毛雨、袁衎
5、会议费用:参加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通知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3/a8d58b1b-6415-43c4-8077-9735dccc92c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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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2 18:12│金科股份(000656):关于购买董事、高管责任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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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6-061 号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9 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购买董事、高管责任险的议案》。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保障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合法权益,降低其履职风险,增强对核心管理人才的吸引力与凝聚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高责任险”)。鉴于公司董事
均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全体董事对该议案均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高责任险具体方案
1.投保人: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公司: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3.被保险个人: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4.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最终以正式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5.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 60 万元/年,最终以正式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6.保险期限:自保险合同签订起 1 年(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二、授权事项
为提升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董高责任险投保、理赔等相关事宜,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
于:确定被保险人范围;遴选及确定承保保险公司;协商确定保险金额、赔偿限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合同条款;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办理与投保、理赔及本次保险相关的其他事项。上述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对应保险周期相关事宜办理完毕止。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3/d42dacc5-99f9-4a7f-838a-30d8feb87e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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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2 18:11│金科股份(000656):关于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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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6-060 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23 日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
,会议于 2026 年 10 月 9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伟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如
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公司购买董事、高管责任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障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合法权益,降低其履职风险,增强对核心管理人才的吸引力与凝聚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具体内容参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购买董事、高管责任险的公告》。
鉴于全体董事均为上述责任险的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提供专项借款暨财务资助的议案》
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金科”)《重整计划》经营方案中对重整投资人投入金额
及用途的安排,重整投资人投入至金科股份、重庆金科的不超过 2.40 亿元、3.67 亿元资金将作为公司保留及信托包公司的保交楼
、保交房专项资金,在重整投资款支付达 18 亿元(重整计划裁定批准后 60 日内)后,由金科股份、重庆金科为届时仍有保交楼、
保交房资源缺口的公司原项目公司提供专项借款,支持保交楼、保交房任务的完成。
由于本次申请借款对象为信托包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金科对其提供专项借款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
财务资助。公司同意本次为陕西金逸源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专项借款不超 1,000 万元。
具体内容参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提供专项借款暨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6 年 10 月 28 日(周三)15 时 3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为 2026 年 10
月 22 日(周四)。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3/cce83eef-314f-4065-ae3a-a1b9817fcee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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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2 18:10│金科股份(000656):关于公司提供专项借款暨财务资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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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系根据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股份”或“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金科”)《重整计划》的安排,向保交楼项目公司提供专项借款。本次重庆金科为陕西金逸源博房地产开
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逸源博”)提供不超过1,000万元专项借款。截至目前,金科股份已累计审批 20,138.65万元(未超 2.40
亿元额度),重庆金科已累计审批 11,670万元(未超 3.67亿元额度)。
2.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 本次借款对象为公司非并表的信托包公司,项目资信情况欠佳,存在借款无法按期收回的风险。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公司及重庆金科《重整计划》经营方案中对重整投资人投入金额及用途的安排,重整投资人投入至金科股份、重庆金科的不超过
2.40 亿元、3.67 亿元资金将作为公司保留及信托包公司的保交楼、保交房专项资金,在重整投资款支付达18 亿元(重整计划裁定
批准后 60 日内)后,由金科股份、重庆金科为届时仍有保交楼、保交房资源缺口的公司原项目公司提供专项借款,支持保交楼、保
交房任务的完成。使用时,由相应公司申请,并提交至金科股份、重庆金科董事会审核批准。
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金科为金逸源博提供专项借款不超过 1,000 万元,借款对象为信托包公司,资助对象不属于深交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财务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陕西金逸源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 年 3 月 16 日
注册资本:2000 万元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长庆未央湖花园小区东 7 号楼二单元 102室
法定代表人:李利霖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等
股东情况:公司间接持有其 0.70%股权,中信信托股份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有其 69.30%股权,西安浩宇泰丰实业有限公司持有
其 30%股权。
截至 2025 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为 50,083.13 万元,负债总额为 53,750.41万元,资产净额为-3,667.28 万元;2025 年实现
营业收入 5,890.40 万元,利润总额-5,538.44 万元,净利润-5,538.44 万元。
截至 2026年6月末,该公司资产总额为 49,471.40万元,负债总额为 53,898.38万元,资产净额为-4,426.98 万元,2026 年 1
—6 月实现营业收入 619.45 万元,利润总额-759.69 万元,净利润-759.69 万元。
该公司被限制高消费。
该公司的其他股东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未对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重庆金科与金逸源博的协商结果,财务资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财务资助的方式:提供专项借款
2、期限:无固定期限
3、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4、利息:无
5、资金用途:用于西安市未央区草二村城中村改造、保回迁项目
四、财务资助的风险分析及风险防控措施
本笔财务资助的本笔财务资助对象偿债能力欠佳,还款来源为对应房地产项目物业销售回款,如项目销售回款不佳,则上述借款
存在无法全额回收借款的风险。
风险防控措施:一是资金管控方面,本次借款资金实行专款专用,资金拨付由属地政府部门、街道办事处与出借方三方共同管理
,依据项目进度分批审核支付,项目定期报送资金使用情况及施工进度;二是抵押担保方面,金逸源博以其项目资产为本次借款提供
抵押担保,与出借方签署资产抵押协议;三是资产处置方面,借款到期后未能足额还本付息的,出借方有权依照协议约定处置抵押房
产;四是还款保障方面,抵押资产以全款成交为主,去化现金流相对稳定,可变现用于覆盖本次借款本息,还款来源具备相应保障。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为金逸源博提供专项借款资金系执行公司及重庆金科《重整计划》的一项措施,是确保重整成功后存在交付风险的项目得到
增量资金支持的重要举措。突出了公司坚持“保交房、稳民生”的经营任务。资助对象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本次资助对象已制定还款计划,如专项借款仍无法收回,
根据重庆金科《重整计划》约定,该损失由重庆金科承担。由于前述专项借款来源为重整投资人投入到公司及重庆金科的资金,该笔
资金明确约定为支持保交楼、保交房专项资金,《重整计划》已经重庆金科股东会审议通过、经法院裁定批准,因此,本次重庆金科
为金逸源博提供专项借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财务资助总余额为40.70亿元,资助对象主要为公司原参股公司、合作方以及保交楼信托包公司。受
多方面因素影响,相关款项回收不及预期。前述财务资助余额依据企业会计准则计提减值后,相关财务资助账面余额为15.09亿元,
减值后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6.30%。
根据《重整计划》,公司原部分控股子公司相关股权随信托包资产完成置入后,公司不再对其实施控制。该类主体在作为公司控
股子公司期间,双方存在日常经营业务及资金往来。按照公允价值对相关债权重新计量后,截至2026年6月末,公司对该部分主体享
有债权余额31.9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6.81%。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财务资助相关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3/829eada0-2d3f-45ef-948f-ff8f8687b0b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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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7 15:42│金科股份(000656):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的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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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的基本情况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前期收到重庆市两江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重庆两江法院”)作出的《
执行裁定书》,重庆两江法院在执行公司股东重庆市金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科控股”)与重庆骏鸿睿企
业管理有限公司公证债权文书一案中,依法作出裁定,对被执行人金科控股所持公司的 115,500,000 股股票予以司法强制处置。
根据《执行裁定书》的内容,自上述股票冻结状态变更为可售冻结之日起,将以集中竞价方式,卖出被执行人共计 115,500,000
股股票,直至上述股票卖出款项扣除证券交易印花税、交易佣金等相关费用后金额达到人民币 172,248,887.4元止。上述事项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7 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刊载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9 日披露了《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的进展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在 2026 年 7 月 2 日至 2026 年 9 月 29 日期间,金科控
股本次将被司法强制执行的股份数为不超过 105,970,216 股。
二、本次被执行股份的结果情况
截至目前,上述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的实施期限已届满。金科控股所持公司股份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被强制执行 104,936,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910%。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被执行方式 被执行期间 被执行数量 占公司总股 被执行金额
(股) 本的比例 (万元)
金科控股 集中竞价交 2026 年 7 月 2 日 104,936,100 0.9910% 13,018.77
易方式 至 2026年 9月 29
日
三、被强制执行前后的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科控股、黄红云及其一致行动人重庆财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聚投资”)在本次司法拍卖前后持
股情况变动如下:
股东名称 本次被强制执行前持有股数 本次被强制执行后持有股数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的比例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的比例
金科控股 242,860,865 2.29% 137,924,765 1.30%
黄红云 468,779,979 4.43% 453,779,979 4.29%
财聚投资 46,560,000 0.44% 46,560,000 0.44%
合 计 758,200,844 7.16% 653,264,744 6.17%
注: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8 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刊载了《关于公司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结果公告》。截至目前,金科控股
及黄红云司法拍卖股份尚未完成过户。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根据重庆两江法院的裁定及目前被强制执行结果情况,后续金科控股所持公司剩余将被强制执行的 10,563,900 股需根据重
庆两江法院执行文书另行安排。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被强制执行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2、本次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指定信息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
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08/79524c41-d05c-43a4-ba73-cd9530c31a6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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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7 15:42│金科股份(000656):关于重整财务投资人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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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科股份(000656):关于重整财务投资人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08/2dcbb4b5-1208-4cf1-a993-6117a69ce3a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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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7 15:40│金科股份(000656):重整投资人受让资本公积转增的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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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科股份(000656):重整投资人受让资本公积转增的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08/b089444e-284f-4c6b-b51e-7013af916f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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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30 00:00│金科股份(000656):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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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6-057 号
一、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7 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刊载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基于对公司核心价值与未来成长潜力的判断,公司董事长兼总裁郭伟、董事兼常务副总裁李根、
董事会秘书杨鹏拟自增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3 个月内(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允许增持的期间除外)以自
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 3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5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7 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刊载的相关公告。
二、增持计划实施结果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份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上述增持人员已累计增持2,647,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250%,
累计增持金额319.03万元,本次增持金额已达增持计划下限,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增持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姓 名 职 务 增持数量(股) 占总股本 增持金额
比例 (万元)
1 郭伟 董事长兼总裁 1,382,300 0.0131% 164.63
2 李根 董事兼常务副总裁 666,500 0.0063% 78.99
3 杨鹏 董事会秘书 599,000 0.0057% 75.41
合 计 2,647,800 0.0250% 319.03
三、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前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本次增持前 本次增持后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郭伟 董事长兼总裁 0 0% 1,382,300 0.0131%
李根 董事兼常务副总裁 0 0% 666,500 0.0063%
杨鹏 董事会秘书 0 0% 599,000 0.0057%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本次增持计划为增持主体的个人行为,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投资建议,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30/d9d4c22a-0568-490d-baaf-ab9510613f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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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8 18:57│金科股份(000656):关于参加重庆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网上接待日暨半年度业绩说明会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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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搭建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交流平台,助力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重庆证监局指导,重庆上市公司协会联合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举办的“重庆辖区上市公司
2026 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半年度业绩说明会”活动。
活动将于 2026 年 9月 23 日(星期三)15:30-17:00 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全景服务平台”(http://rs.p5w.net)参与互
动交流。
届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将参加本次活动,与投资者进行“一对多”形式的在线交流,回答投资者关心的问题。欢迎广大投资者
积极参与本次活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9/30929db3-01fb-42dd-8aaf-a99f01f83c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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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7 18:16│金科股份(000656):关于公司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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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科股份”)于 2026年 8 月 25 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刊载了《关于公司股东
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司股东重庆市金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科控股”)持有的金科股
份 3,751.44 万股股票及黄红云持有金科股份 1,500 万股股票将于 2026 年 9 月 4 日 10 时至 2026 年 9 月 5 日 10 时(延时
的除外)在“京东网”(www.jd.com)上进行公开网络司法拍卖。根据“京东网”司法拍卖平台显示的拍卖结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
如下:
一、本次公司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情况
1、本次司法拍卖的具体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 本次拍卖股 占其所 占公司总 是否为限 起始 到期 拍卖 拍卖
股东或第一 份数量(万 持股份 股本比例 售股及限 日 日 人 原因
大股东及其 股) 比例 售类型
一致行动人
金科控股 否 3,751.44 26.521% 0.354% 否 2026 2026 北京 司法拍
年 9月 年 9月 市第 卖
4日 10 5日 10 三中
时 时(延 级人
时的 民法
黄红云 否 1,500 3.200% 0.142% 否 除外) 院
2、本次司法拍卖结果
根据 2026 年 9 月 5 日“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示的《成交确认书》显示,金科控股本次拍卖成交总价格为 42,233,12
9 元,本次拍卖成交共计 3,751.44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354%;黄红云本次拍卖成交总价格为 17,020,000 元,本次拍卖成交
共计 1,500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142%。具体情况如下:
(1)金科控股所持股份司法拍卖结果
股东名称 司法拍卖股份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股 竞买人 成交价(元)
数量(万股) 股份比例 份比例
金科控股 100 0.707% 0.009% 陈朝辉 1,140,000
100 0.707% 0.009% 陈琦卷 1,130,000
100.01 0.707% 0.009% 丁学佳 1,130,113
100 0.707% 0.009% 聂开明 1,130,000
100 0.707% 0.009% 田龙贵 1,150,000
2,081.43 14.715% 0.197% 魏巍 23,312,016
110 0.778% 0.010% 吴志龙 1,243,000
260 1.838% 0.025% 严佳炫 2,938,000
100 0.707% 0.009% 叶隽 1,140,000
500 3.535% 0.047% 张胜敏 5,650,000
100 0.707% 0.009% 郑美美 1,140,000
100 0.707% 0.009% 朱明宗 1,130,000
合 计 3,751.44 26.521% 0.354% - 42,233,129
(2)黄红云所持股份司法拍卖结果
股东名称 司法拍卖股份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股 竞买人 成交价(元)
数量(万股) 份比例 份比例
黄红云 200 0.427% 0.019% 曹贤斌 2,280,000
800 1.707% 0.076% 齐杏发 9,040,000
500 1.067% 0.047% 张胜敏 5,700,000
合 计 1,500 3.200% 0.142% - 17,020,000
在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的用户,必须依照标的物《竞买须知》《竞买公告》要求,按时交付标的物网拍成交余款、办理相关手续
。
标的物最终成交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
二、本次司法拍卖前后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如前述司法拍卖股份最终全部过户完成,金科控股、黄红云及其一致行动人重庆财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财聚投资”)在本次司法拍卖前后持股情况变动如下:
股东名称 本次拍卖前持有股数 本次拍卖后持有股数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的比例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的比例
金科控股 141,453,965 1.34% 103,939,565 0.98%
黄红云 468,779,979 4.43% 453,779,979 4.29%
财聚投资 46,560,000 0.44% 46,560,000 0.44%
合 计 656,793,944 6.21% 604,279,544 5.71%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拍卖后续还涉及竞买人缴纳拍卖余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其最终结果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定,本次司法拍卖股份受让方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减持,相关受让
方申请办理股票解禁须遵守相关规定,依法依规申请办理解禁手续。
3、本次公开拍卖如有后续进展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
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
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成交确认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8/297ce4f1-d07c-4c03-85de-d75f2ecf64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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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4 19:01│金科股份(000656):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2026年半年度持续督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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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科股份(000656):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2026年半年度持续督导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5/7f05d89b-1e2c-4204-b896-dff2ee63bf6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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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18:48│金科股份(000656):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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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科股份(000656):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808d6e3e-8250-4443-83e4-7c9b50d0e3a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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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18:48│金科股份(000656):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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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科股份(000656):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878d1b9b-7220-4533-b79b-8c958bf01c8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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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18:47│金科股份(000656):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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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科股份(000656):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0b37bbc8-b46d-4517-b81b-3d983df4db7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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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18:46│金科股份(000656):关于公司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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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科股份(000656):关于公司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c067ec66-9e0c-4d7c-8ca1-308c04f806f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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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18:46│金科股份(000656):关于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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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科股份(000656):关于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0f454584-ccde-48a5-80c2-815bd8b6ac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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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1 18:56│金科股份(000656):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进展暨时间过半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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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6-051 号
一、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7 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刊载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基于对公司核心价值与未来成长潜力的判断,公司董事长兼总裁郭伟、董事兼常务副总裁李根、
董事会秘书杨鹏拟自增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3 个月内(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允许增持的期间除外)以自
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 3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5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7 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刊载的相关公告。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已过半,上述增持人员已累计增持2,647,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250%,累计
增持金额319.03万元,本次增持已达增持计划下限金额,不排除增持人员在增持计划期限内继续实施增持。截至目前,增持具体情况
如下:
序号 姓 名 职 务 增持数量(股) 占总股本 增持金额
比例 (万元)
1 郭 伟 董事长兼总裁 1,382,300 0.0131% 164.63
2 李 根 董事兼常务副总裁 666,500 0.0063% 78.99
3 杨 鹏 董事会秘书 599,000 0.0057% 75.41
合 计 2,647,800 0.0250% 319.03
三、其他说明
1、上述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
相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本次增持计划为增持主体的个人行为,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投资建议,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2/3e15d3ca-4ebe-41fb-9a0f-25db3ff5aef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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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8 19:07│金科股份(000656):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的进展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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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科股份(000656):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的进展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9/5b109f70-d82c-4062-862d-72428a3d7c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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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18:48│金科股份(000656):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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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所指派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现场出席及网络出席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1,244人,代表股份合计1,127,737,0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50
4%。具体情况如下:
1.现场出席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及本所律师查验出席凭证,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2人,所代表股份共计753,300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1%。
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会议的股东均登记在册,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网络出席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42人,代表股份1,126,983,7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0.6432%。
3.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和股东代表共1240人,所代表股份共计133,983,7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53%。其中现场
出席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40人,代表股份133,983,746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1.2653%。
(三)会议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出席会议股东代理人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股
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有权对本次股东会的议案进行审议、表决。
三、本次股东会的会议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3/3dea3059-e9dc-4edb-84fb-e2ff66e7ce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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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18:48│金科股份(000656):关于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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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了公司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 2026 年 7 月 22 日 15:30,会期半天;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6 年 7 月22 日 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7月 22 日 9:15-15:00。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由公司董事长郭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投票合计1,244名,代表股份1,127,737,04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0.6504%。其中现场参会
投票股东2名,代表股份753,3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71%;通过网络投票股东1,242人,代表股份1,126,983,746股,占公司总股份
的10.6432%。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北京大成(重庆)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提供专项借款暨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71,152,975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4.98251%;反对:54,659,271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4.84681%;弃权:1,924,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1706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7,399,67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57.76796%;反对:54,659,271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40.79545%;弃权:1,924,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4365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2 以上同意,本议案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重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汉林律师、逯尚源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
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大成(重庆)律师事务所关于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3/de7af7bb-17c9-42cb-bcb1-2de32156084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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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 18:42│金科股份(000656):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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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6-048 号
一、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7 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刊载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基于对公司核心价值与未来成长潜力的判断,公司董事长兼总裁郭伟、董事兼常务副总裁李根、
董事会秘书杨鹏拟自增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3 个月内(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允许增持的期间除外)以自
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 3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500 万元。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6年7月6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刊载了《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上述人员自股份增持计划披露后,陆续通过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经统计,自2026年7月6日起至2026年7月21日,上述人员在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继续增持公司
股份,截至目前,已累计增持1,776,6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168%,累计增持金额217.1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姓 名 职 务 增持数量(股) 占总股本 增持金额
比例 (万元)
1 郭 伟 董事长兼总裁 511,100 0.0048% 62.76
2 李 根 董事兼常务副总裁 666,500 0.0063% 78.99
3 杨 鹏 董事会秘书 599,000 0.0057% 75.41
合 计 1,776,600 0.0168% 217.16
三、其他说明
1、上述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
相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本次增持计划为增持主体的个人行为,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投资建议,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2/52ef2e40-23ff-4946-8005-4b1c5119bbb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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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18:27│金科股份(000656):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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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封和平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封和平先生因个
人原因,提请辞去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并同时辞去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的职
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由于封和平先生的辞职将导致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且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在公司
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前,封和平先生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相关职责。公司董事会将尽快提名新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经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日,封和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履行而尚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封和平先生在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
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各项职责。本公司董事会对封和平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充分肯定和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8/48528b96-23ce-4105-b448-fe4cc6d4b4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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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16:59│金科股份(000656):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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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本公司已于 2026 年 7 月 7 日发布《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44 号)。为进一步保
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本公司股东行使股东会表决权,现发布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2026年7月6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 年 7 月 22 日(周三)15:3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7 月 22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7月 22 日(现场股东会召开日)9:15—9:25,9:30—1
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7月 22日 9:15-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方式: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
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16日
(七)出席对象:1、凡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1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
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2、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聘请的律师;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重庆市两江新区龙韵路1号金科中心)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关于公司提供专项借款暨财务资助的议案 √
1、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于 2026年 7 月 7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刊载披露。
2、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议案为影响中
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本议案相关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凡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和深圳证券账户卡,受托代理人出席还需持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
书;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深圳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资格和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传真信函登记时间:2026 年 7 月 17 日至 2026 年 7 月 20 日工作时间
3、登记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龙韵路 1 号金科中心 26 楼,邮编:4011224、会议联系电话(传真):(023)63023656
联系人:毛雨、袁衎
5、会议费用:参加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通知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7/1d684526-aa85-4129-baad-5e1b3daffd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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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7:53│金科股份(000656):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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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扭亏为盈情形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盈利:1,700 万元-2,500 万元 亏损:752,250.49 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亏损:5,400 万元-6,200 万元 亏损:666,602.40 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0016 元/股-0.0024 元/股 亏损:0.71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与本报告期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扭亏为盈的主要原因如下:
(一)业务结构优化,新业务板块贡献增量利润。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业务结构转型升级,战略性拓展新业务领域,相关新
业务规模及毛利率水平均有所提升。
(二)精益化管理成效释放,期间费用同比压降。公司深入贯彻降本增效经营方针,全面推行扁平化组织架构与统筹化管理模式
,精简管理层级,优化人员配置与资源投入结构,费用同比显著下降。
(三)报告期内,公司专项清收或增厚债权可收回力度,对当期净利润产生积极影响。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2026 年半年度业绩具体的财务数据将在 2026 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cc378388-2ea4-4922-b65b-0f33a438cb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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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19:13│金科股份(000656):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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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2026年7月6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 年 7 月 22 日(周三)15:3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7 月 22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7月 22 日(现场股东会召开日)9:15—9:25,9:30—1
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7月 22日 9:15-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方式: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
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16日
(七)出席对象:1、凡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1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
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2、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聘请的律师;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重庆市两江新区龙韵路1号金科中心)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关于公司提供专项借款暨财务资助的议案 √
1、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于 2026年 7 月 7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刊载披露。
2、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议案为影响中
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本议案相关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凡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和深圳证券账户卡,受托代理人出席还需持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
书;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深圳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资格和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传真信函登记时间:2026 年 7 月 17 日至 2026 年 7 月 20 日工作时间
3、登记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龙韵路 1 号金科中心 26 楼,邮编:4011224、会议联系电话(传真):(023)63023656
联系人:毛雨、袁衎
5、会议费用:参加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通知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7/7d4676f8-c6fb-4b5f-9867-e83cf79b25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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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19:11│金科股份(000656):关于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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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6-042 号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科股份
”)于 2026年 6 月 28 日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6年 7 月 6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伟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提供专项借款暨财务资助的议案》
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金科”)《重整计划》经营方案中对重整投资人投入金额
及用途的安排,重整投资人投入至金科股份、重庆金科的不超过 2.40 亿元、3.67 亿元资金将作为公司保留及信托包公司的保交楼
、保交房专项资金。
本次申请借款的对象均为信托包公司,公司及重庆金科对其提供专项借款将构成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同意本次公司为济南金科西
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专项借款不超过 2,000 万元、为临沂金佩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专项借款不超过 729 万元;重庆金
科为广汉金信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专项借款不超过1,000 万元。
具体内容参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提供专项借款暨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经营发展,同意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调整。本次组织架构的调整是根据公司经营需要作出的持续优化,不会对公司生
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6 年 7 月 22 日(周三)15 时 30 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为 2026 年 7
月 16 日(周四)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7/b72f2a86-3ecd-4ed1-909f-5d9aa934e05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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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19:10│金科股份(000656):公司提供专项借款暨财务资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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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系根据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股份”或“公司”)及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重庆金科”)《重整计划》的安排,向保交楼项目公司提供专项借款。其中,公司为济南金科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济南金科西城”)提供不超过 2,000万元、为临沂金佩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沂金佩元”)提供不超过 7
29 万元;重庆金科为广汉金信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汉金信辉”)提供不超过 1,000万元。本次合计不超过 3,729
万元。截至目前,金科股份已累计审批 20,138.65 万元(未超 2.40 亿元额度),重庆金科已累计审批10,670万元(未超 3.67亿元
额度)。
2.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本次借款对象均为公司非并表的信托包公司,项目资信情况欠佳,存在借款无法按期收回的风险。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重庆金科《重整计划》经营方案中对重整投资人投入金额及用途的安排,重整投资人投入至金科股份、重
庆金科的不超过 2.40 亿元、3.67 亿元资金将作为公司保留及信托包公司的保交楼、保交房专项资金,在重整投资款支付达 18 亿
元(重整计划裁定批准后 60 日内)后,由金科股份、重庆金科为届时仍有保交楼、保交房资源缺口的公司原项目公司提供专项借款
,支持保交楼、保交房任务的完成。使用时,由相应公司申请,并提交至金科股份、重庆金科董事会审核批准。上述专项资金额度经
反复测算,能够覆盖公司及重庆金科保交楼义务的资金需求,公司亦通过推动项目自筹资金等方式努力减少该笔专项资金的使用。
由于本次申请借款对象均为信托包公司,公司及重庆金科对其提供专项借款将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财务
资助,本次公司为济南金科西城提供专项借款不超过 20,000,000 元、为临沂金佩元提供专项借款不超过7,290,000 元;重庆金科为
广汉金信辉提供专项借款不超过 10,000,000 元。此前,金科股份已审核批准专项借款 174,096,490 元,加上本次拟审核专项借款
,相应公司专项借款申请金额已累计达到 201,386,490 元,未超过 2.4 亿元的专项资金额度;重庆金科已审批专项借款 96,700,00
0 元,加上本次拟审核专项借款,相应公司专项借款申请金额已累计达 106,700,000 元,未超过 3.67 亿元的专项资金额度。本次
提供专项借款的对象为信托包公司,公司对其提供专项借款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
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财务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一)济南金科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济南金科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 年 10 月 12 日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兴福街道金科城 B地块三期 14 号楼一单元2层 201 号
法定代表人:王昊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等
股东情况:济南西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 49%股权,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有其 51%股权。
该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 2025 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为 179,881.94 万元,负债总额为 330,398.33万元,资产净额为-150,516.39 万元;2025 年
实现营业收入 3,426.57 万元,利润总额-285,465.75 万元,净利润-299,963.63 万元。
截至2026年4月末,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79,679.21万元,负债总额为332,036.67万元,资产净额为-152,357.46 万元,2026 年 1
—4月实现营业收入 30.54 万元,利润总额-1,841.07 万元,净利润-1,841.07 万元。
该公司被列入限制高消费名单。
上一年度公司向济南金科城提供了 2,804.65 万元保交楼专项借款,由于该笔借款未约定固定期限,故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
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二)广汉金信辉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广汉金信辉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 年 8月 29 日
注册资本:2,000 万
注册地址:四川省德阳市广汉市顺德路二段 148 号顺德小区 12 幢附 1号门市
法定代表人:潘巧
经营范围:房地产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凭资质经营)
股东情况:公司间接持有其 0.99%的股权,中信信托股份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有其 90.01%股权。
该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 2025 年末,该公司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 60,338.19 万元,负债总额为87,991.94 万元,资产净额为-27,653.75 万元;20
25 年实现营业收入 687.5 万元,利润总额-7,018.46 万元,净利润-7,018.46 万元;
截至 2026 年 4月末,该公司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 61,640.98 万元,负债总额为89,712.93万元,资产净额为-28,071.95万元;
2026年 1—4月实现营业收入499.04万元,利润总额-418.19 万元,净利润-418.19 万元。
该公司被列入限制高消费名单。
上一年度重庆金科向广汉金信辉提供了 1,000 万元保交楼专项借款,由于该笔借款未约定固定期限,故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
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三)临沂金佩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临沂金佩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 年 1月 5日
注册资本:10,000.00 万元
注册地址: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凤凰岭街道办事处正大路 2号 101 室
法定代表人:盛春海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等
股东情况:公司间接持有其 1%股权,中信信托股份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有其 50%股权,青岛誉华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
其 49%股权。
该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 2025 年末,该公司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 35,358.56 万元,负债总额为49,319.48 万元,资产净额为-13,960.92 万元,20
25 年实现营业收入 51.49 万元,利润总额-11,740.55 万元,净利润-12,003.03 万元。
截至 2026 年 4月末,该公司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 25,161.24 万元,负债总额为 38,213.15 万元,资产净额为-13,051.91 万
元;2026 年 1—4 月实现营业收入11,914.20 万元,利润总额 909.01 万元,净利润 909.01 万元。
该公司被列入限制高消费名单。
上一年度公司向临沂金佩元提供了 1,820 万元保交楼专项借款,由于该笔借款未约定固定期限,故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
及时清偿的情形。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1、财务资助的方式:提供保交楼专项借款
2、期限:无固定借款期限
3、金额:
(1)向济南金科西城提供专项借款不超过 2000 万元
(2)向临沂金佩元提供专项借款不超过 729 万元
(3)向广汉金信辉提供专项借款不超过 1000 万元
4、利息:无
5、资金用途:用于项目保交楼
四、财务资助的风险分析及风险防控措施
专项借款资金系执行公司及重庆金科《重整计划》的一项措施,是确保重整成功后存在交付风险的项目得到增量资金支持的重要
举措。突出了公司坚持“保交房、稳民生”的经营任务。公司及重庆金科此次为济南金科西城、广汉金信辉、临沂金佩元提供保交房
专项借款,上述专项借款对象以其享有的债权及销售回款构建还款来源。同时,公司及重庆金科将通过约定房源网签至公司、资产解
封解押及按揭回款专户监管等方式,对济南金科西城、广汉金信辉、临沂金佩元三项目公司落实借款风控保障。但基于债务人实际情
况,专项借款预计无法收回,公司及重庆金科将设立共管账户对专项借款进行专户管理,密切关注借款对象的生产经营、资产负债情
况等方面的变化,确保保交房专项资金得到有效使用。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对济南金科西城等公司提供专项借款,是基于《重整计划》的规定,践行“保交楼、保交房”任务的措施。项目公司已
制定还款计划,如公司借款仍无法收回,根据《重整计划》约定,该损失由公司承担。由于前述专项借款来源为重整投资人投入到公
司的资金,该笔资金明确约定为支持公司保交楼、保交房专项资金,《重整计划》已经公司及重庆金科股东会审议通过、经法院裁定
批准,因此,本次公司及重庆金科为上述信托包公司提供专项借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财务资助总余额为40.32亿元,资助对象主要为公司原参控股公司及合作方。受多方面因素影响,相
关款项回收不及预期。前述财务资助余额对应的减值准备计提事项,已经年度审计机构审计确认,依据企业会计准则计提减值后,相
关财务资助账面余额为15.36亿元,减值后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6.96%。
根据《重整计划》,公司原部分控股子公司相关股权随信托包资产完成置入后,公司不再对其实施控制。该类主体在作为公司控
股子公司期间,双方存在日常经营业务及资金往来。按照公允价值对相关债权重新计量后,截至2026年3月末,公司对该部分主体享
有债权余额31.4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5.63%。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财务资助相关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7/0e37f453-020d-4d28-b66b-07976a509e17.PDF
─────────┬────────────────────────────────────────────────
2026-07-05 15:38│金科股份(000656):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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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代码:000656)于 2026 年 7 月 2 日、7 月 3 日连续 2 个交易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偏离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
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公司自我核查并问询公司控股股东京渝星筑(青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京渝星筑”)、京渝星璨(
青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京渝星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近期,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公司股票自 2026 年 7 月 2 日起
,股票简称由“*ST 金科”变更为“金科股份”,股票代码仍为“000656”,股票交易价格日涨跌幅限制变更为 10%。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 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刊载的相关公告。
(五)基于对公司核心价值与未来成长潜力的判断,董事长兼总裁郭伟、董事兼常务副总裁李根、董事会秘书杨鹏拟实施股份增
持计划。上述人员自股份增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3 个月内以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合计不低
于人民币 3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7 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刊载的相关公告。
截至目前,郭伟尚未增持公司股份;李根已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137,500 股,增持金额 14.71 万元;杨鹏已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1
99,000 股,增持金额 21.29 万元。
(六)公司控股股东京渝星筑、京渝星璨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截至目前,除前述信息及公司已公告的信息外,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京渝星筑、京渝星璨不存在涉及公司包括重大资产重组、发
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
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
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后续公司将根据《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义务。
四、相关说明与风险提示
1、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
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信息披露,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6/eb4d143d-83c9-4eb0-b44e-9fdd03947da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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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00:00│*ST金科(000656):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复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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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金科(000656):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复牌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7d2b1820-3995-4358-80f0-143b49523f8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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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00:00│*ST金科(000656):关于深交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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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金科(000656):关于深交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12694edd-9816-4cbf-9ecb-fce7d70992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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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00:00│*ST金科(000656):问询函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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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金科(000656):问询函专项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a7291d89-3880-4ab8-b557-ec152f3cfcf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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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8:46│*ST金科(000656):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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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ST 金科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6-038 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今日收到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关于自愿增持公司股份的告知
函》,基于对公司核心价值与未来成长潜力的判断,拟实施股份增持计划。上述人员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月内(法律法规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允许增持的期间除外)以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合
计不低于人民币 3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500 万元。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本次计划增持主体为:董事长兼总裁郭伟、董事兼常务副总裁李根、董事会秘书杨鹏。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上述增持主体持有公司股份具体如下:
序号 姓 名 职 务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1 郭 伟 董事长兼总裁 0 0%
2 李 根 董事兼常务副总裁 0 0%
3 杨 鹏 董事会秘书 0 0%
3、上述增持主体在本公告披露前12个月内未曾披露增持计划。
4、上述增持主体在本公告披露前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公司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核心价值与未来成长潜力的判断,拟实施本次股份增持计划。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上述增持主体本次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3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500 万元。具体增持金额如
下:
序号 增持主体 增持金额下限(万元) 增持金额上限(万元)
1 郭 伟 150 250
2 李 根 75 125
3 杨 鹏 75 125
合 计 300 500
3、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计划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
机实施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个月内(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允许增持的期
间除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拟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实施股份增持计划。
6、本次增持计划的资金来源:增持人员自有资金。
7、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特定身份时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8、相关增持主体承诺:本次增持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增持期间以及增持计划完成后六个
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和短线交易。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增持股份所需的资金未能及时到位以及窗口期等因素,导致本次增持计划无法
实施或无法全部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
1、上述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
相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本次增持计划为增持主体的个人行为,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投资建议,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五、报备文件
1、《关于自愿增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11fd58ab-8155-4b52-86bd-a6bd5fdbfe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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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7:26│*ST金科(000656):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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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金科(000656):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83ba81f1-cc93-4d2b-9460-cf08be53c6c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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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21:02│*ST金科(000656):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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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的进展情况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期收到重庆市两江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重庆两江法院”)作出的《
执行裁定书》,重庆两江法院在执行公司股东重庆市金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科控股”)与重庆骏鸿睿企
业管理有限公司公证债权文书一案中,依法作出裁定,对被执行人金科控股所持公司的 115,500,00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9%)予以司法强制处置。
根据《执行裁定书》的内容,自上述股票冻结状态变更为可售冻结之日起,将以集中竞价方式,卖出被执行人共计 115,500,000
股股票,直至上述股票卖出款项扣除证券交易印花税、交易佣金等相关费用后金额达到人民币 172,248,887.4元止。上述事项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7 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刊载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票冻结状态已变更为可售冻结,达到本次司法强制执行的前提条件。
二、本次被执行股份主要内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大股
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或者特定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首发前股份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
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
鉴于此,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本次将被司法强制执行的股份数为不超过 105,970,216 股,剩余股
份数将在上述被执行期间到期后继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卖出。本次减持原因、被执行股份来源、数量、方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期间、价格区间等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 减持原 被执行股 被执行数 被执行 被执行 被执行期间 被执行价
名称 因 份来源 量 方式 股份占 格区间
公司总
股本的
比例
金科 司法强 本 次 被执 不超过 集中竞 不超过 自公告之日 根据执行
控股 制执行 行 的 股票 105,970,2 价交易 1.00% 起 15 个交易 时的市场
系上 市 公 16 股 方式 日后的 3 个 价格确定
司 向 特定 月内( 2026
对 象 公开 年7月2日至
发 行的 股 2026 年 9 月
份 29 日)实施。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被强制执行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指定信息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
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b1f78ac9-4a11-4ee1-bd7d-5a3fbf3ebdc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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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20:01│*ST金科(000656):关于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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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ST 金科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6-034 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2 日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
,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29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伟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如
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公司拟与西安经开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郭家庙村城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合作方设立项目公司合作
开发西安经开区凤城七路项目。
为支持项目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公司拟与其他合作方共同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公司以不超过出资比例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
资助,其他合作方以不低于出资比例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同意本次公司向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不超过 0.5 亿元。
具体内容参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fb24a638-b277-479d-bb18-962474f9bf6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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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20:00│*ST金科(000656):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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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提供资助的对象为新设立项目公司,公司拟与其他合作方共同为项目
公司开发西安经开区凤城七路项目提供财务资助,其中公司资助金额不超过 5,000 万元,资助期限不超过24 个月。
2.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公司拟与西安经开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开金控”)、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信托”)、西安郭家
庙村城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城改公司”)等合作方设立项目公司合作开发西安经开区凤城七路项目。西安经开区凤城七
路项目现为公司信托包项目。现公司拟与各合作方成立新项目公司承接信托包项目资产并进行项目开发。
为支持项目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公司拟与其他合作方共同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公司以不超过出资比例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
资助,其他合作方不低于出资比例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本次公司拟向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不超过0.5亿元,经开金控拟
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不超过2.5亿元,中航信托拟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不超过3.2亿元,城改公司拟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不超过2.26亿元。
资助对象不属于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
助的情形。
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满足交易生效所必需的审议程序,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
二、财务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资助对象为拟设立项目公司,目前暂未设立。根据协商结果,公司拟间接持有项目公司 35.063%权益,经开金控拟间接持有项目
公司 34.937%权益,中航信托拟持有项目公司 28.5%权益,城改公司拟持有项目公司 1.5%权益。股权结构图如下:
注:上述股权比例以项目公司设立时登记比例为准,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金额,不会超出本次审议额度及按对应股权比例计算可
资助的金额。
资助对象、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资助对象目前暂未设立,无历史财务数据。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未对资助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与合作方的协商结果,财务资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财务资助的方式:通过设立有限合伙企业间接向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
2、期限:不超过24个月
3、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
4、利率:12%
5、资金用途:用于西安经开区凤城七路项目开发
6、违约责任以及协议中的其他重要条款:如项目公司未能按期归还借款,则借款方有权要求项目公司以物抵债;如项目公司未
完成以物抵债的,则由相关责任方承担违约责任。
注:以上条款为各方初步协商条款,具体内容以正式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
四、财务资助的风险分析及风险防控措施
本笔财务资助的还款来源为对应房地产项目物业销售回款,如项目销售回款不佳,则公司存在无法全额回收借款的风险。
为对冲市场不可预测风险、避免项目销售受阻,项目实行基准均价及动态调价机制,根据各批次开盘后的销售去化情况按既定规
则阶梯调价,保障项目回款稳定;同时项目设置严格印鉴证照及财务权限共管风控,项目公司除银行U盾和财务专用印鉴外的其余印
鉴、证照统一存放于项目办公场地专用保险柜由借贷各方共管,严格管控项目资金流转,保障借款资金安全;若借款到期后项目公司
未足额清偿有限合伙企业全部借款本息,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有权要求项目公司以全部或部分未受偿债权本息进行以物抵债,抵债
价格按评估机构的出具的评估报告确定。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拟设立的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旨在支持项目公司经营发展、提升开发价值,有利于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从而促进公司
的整体发展,且提供财务资助的同时,其他股东根据不低于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股东借款,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本次资助对象为拟设立的项目公司,且拟获取的项
目风险可控,因此,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财务资助总余额为40.45亿元,资助对象主要为公司原参股公司及合作方。受多方面因素影响,相关
款项回收不及预期。前述财务资助余额对应的减值准备计提事项,已经年度审计机构审计确认,依据企业计准则计提减值后,相关财
务资助账面余额为15.49亿元,减值后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7.27%。
根据《重整计划》,公司原部分控股子公司相关股权随信托包资产完成置入后,公司不再对其实施控制。该类主体在作为公司控
股子公司期间,双方存在日常经营业务及资金往来。按照公允价值对相关债权重新计量后,截至2026年3月末,公司对该部分主体享
有债权余额31.4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5.63%。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财务资助相关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6a550137-e269-40b4-b1ad-c6e4ea8647f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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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8:06│*ST金科(000656):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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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注销的回购股份数量为 3,706 万股,占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前总股
本的 0.349%,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0,634,081,632 股变更为 10,597,021,632 股。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办理完成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本次
回购公司股份注销完成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及实施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1年7月12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7.90 元/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
不低于人民币 5 亿元(含 5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10亿元(含 10 亿元),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
起 12个月内。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实施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并减少
注册资本。
公司于 2022 年 7月 11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同意
终止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至此,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42,697,900 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80%,最高成交价为 5.16
元 /股,最低成交价为 4.03 元 /股,交易总金额189,976,868.40 元(不含交易费用)。
2022 年 12 月,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 5,637,900 股股票进行公开拍卖。拍卖完成后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尚持有公司股票 3,706 万股,对应回购金额 164,892,010.96 元。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2年 11 月 3日及 12 月
10 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刊载的相关公告。
公司分别于2025年 9月30日及10月 1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及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注销公司已回购股份暨注册资本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上述已回购的社会公众股 3,706 万股予以注销。上述公司已回购股份注
销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0,634,081,632 股变更为10,597,021,632 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已通知债权人,并于 2025 年 10 月 25 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刊载了
《关于注销已回购股份的减资公告》。
二、本次回购股份注销情况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于 2026 年5 月 25 日办理完毕上述回购股份注销事宜。本次注
销的回购股份数量共计 3,706万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349%。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0,634,081,632 股变更为 10,
597,021,632 股。
三、本次股份注销后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前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份类型 本次注销前 注销股数 本次注销后
股份数(股) 比例(%) 股份数(股) 股份数(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的 3,023,931,876 28.44 - 3,023,931,876 28.54
股份
无限售条件的 7,610,149,756 71.56 -37,060,000 7,573,089,756 71.46
股份
总计 10,634,081,632 100 -37,060,000 10,597,021,632 100
四、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分布仍然符合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
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68730b6f-bfcb-4f8c-9b88-43ee0b2373f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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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7:03│*ST金科(000656):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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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ST 金科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6-031 号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提交了关于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在信息披露媒体上刊载的《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向深交所提交的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申请处于补充材料阶段,该事项能否获得深交所核准
同意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申请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
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7c889910-96a5-4fb7-b409-fa2deff326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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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7:02│*ST金科(000656):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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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ST 金科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6-032 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晚在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为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方便投资者了解公司 2025 年度业绩及战略发展规划,公司定于 2026 年 5 月 27 日(星期三)16:00-17:
00 在全景网举办 2025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互动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网“投资者
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届时,公司管理人员将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互动沟通,欢迎
广大投资者参与。会议有关安排如下:
一、本次业绩说明会安排
1、召开时间:2026 年 5 月 27 日(周三)16:00-17:00
2、召开方式:网络远程互动
3、出席人员:
(1)公司董事:董事长、总裁郭伟先生,董事、常务副总裁李根先生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联席总裁周达先生、董事会秘书杨鹏先生
二、投资者参会方式
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5 月 27 日(周三)16:00-17:00 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
动平台(http://ir.p5w.net)在线参会。
三、投资者问题征集及方式
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升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交流效率及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5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
者公开征集问题,问题征集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26 日 18:00。投资者可访问 http://ir.p5w.net/zj/,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
面或发送邮件至公司邮箱 ir@jinke.com。届时,公司将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52d58500-dc51-4605-b164-ff95e236d1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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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07:59│*ST金科(000656):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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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金科(000656):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b2a5a5ff-28b0-4316-83fd-3c9535120d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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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24│*ST金科(000656):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6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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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制度经 2010 年 3月 17 日公司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6 年 5 月20 日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修订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
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及《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
第二条 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进行会计报表审计等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下称“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
。
第三条 公司聘请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必须由股东会决定,董事会不得在股东会决定前委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工作。公司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审核后,报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
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并满足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四)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
(五)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执业质量记录;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新聘
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最近三年应未受到与证券期货业务相关的行政处罚;
(六)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程序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交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时承担如下职责:
(一)按照本制度的规定组织实施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
(二)审查应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资格;
(三)根据需要对拟聘会计师事务所调研;
(四)负责《审计业务约定书》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五)处理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中的投诉事项;
(六)处理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公司可采取招标方式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也可单独邀请某个具备规定资质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参加选聘。公司采用招标
方式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按照有关招投标管理制度初选出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候选名单,报审计委员会审核。
第七条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提出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条件及要求,并通知公司有关部门开展前期准备、调查、资料整理等工作;
(二)参加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资料报送审计委员会工作小组进行初步审查、整理,形成书面报告后提交
审计委员会;
(三)审计委员会对参加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资质审查;
(四)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将拟聘会计师事务所报董事会审议;
(五)董事会审核通过后报公司股东会批准,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六)根据股东会决议,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可以通过审阅相关会计师事务所执
业质量资料、查阅公开信息或者向证券监管、财政、审计等部门及注册会计师协会查询等方式,调查有关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
诚信情况,必要时应要求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现场陈述。第九条 在调查基础上,审计委员会应对是否聘请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形成
书面审核意见。审计委员会审核同意聘请相关会计师事务所的,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相关会计师事务所不符合公司选
聘要求的,应说明原因。审计委员会的审核意见应与董事会决议等资料一并归档保存。
第十条 董事会对审计委员会审核同意的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进行审议。董事会审议通过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的,应提交股
东会审议。
第十一条 股东会审议通过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的,公司与相关会计师事务所签订业务约定书,聘请相关会计师事务所执行相
关审计业务,聘期一年,可以续聘。第十二条 受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的规定履行义务,在规定时间内完
成审计业务。
第十三条 审计委员会在续聘下一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时,应对会计师完成本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做出全面客观的评价
。审计委员会达成肯定性意见的,提交董事会通过后并召开股东会审议;形成否定性意见的,应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第四章 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程序
第十四条 审计委员会在审核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提案时,应约见前任和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对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情况
认真调查,对双方的执业质量做出合理评价,并在对改聘理由的充分性做出判断的基础上,发表审核意见。审计委员会审核同意改聘
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司在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前,向重庆证监局书面报备,报备内容包括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拟聘任会计师
事务所名单及相关资料,以及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和调查记录等。
第十五条 董事会审议改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时,独立董事应当明确发表意见。第十六条 董事会审议通过改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后,发出股东会会议通知,并书面通知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和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参会。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可以在股东会上陈述自己的意
见,董事会应为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股东会上陈述意见提供便利条件。第十七条 除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出现重大缺陷、审计人员
和时间安排难以保障公司按期披露年度报告以及会计师事务所要求终止对公司的审计业务等情况外,公司不得在年报审计期间改聘执
行年报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第十八条 公司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应在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股东会决议公告中详细披露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前任会
计师事务所的陈述意见(如有)及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收费情况等。
第十九条 会计师事务所主动要求终止对公司的审计业务的,审计委员会应向相关会计师事务所详细了解原因,并向董事会作出
书面报告。公司按照上述规定履行改聘程序。
第五章 监督及处罚
第二十条 审计委员会应对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监督检查,其检查结果应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意见中:
(一)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
(二)有关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的标准、方式和程序是否符合国家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有关规定;
(三)《审计业务约定书》的履行情况;
(四)其他应当监督检查的内容。
第二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发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存在违反本制度及相关规定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及时报告董事会,并按以下规
定进行处理:
(一)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由董事会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二)经股东会决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造成违约经济损失由相关责任人承担;(三)情节严重的,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
经济处罚或纪律处分。
第二十二条 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有下列行为之一且情节严重的,经股东会决议,公司不再选聘其承担审计工作:
(一)将所承担的审计项目分包或转包给其他机构的;
(二)审计报告不符合审计工作要求,存在明显审计质量问题的;
(三)出现不符合本制度第四条所规定的条件的。
第二十三条 依据本章规定实施的相关处罚,董事会应及时报告证券监管部门。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第二十五条 本制
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实施,修订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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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24│*ST金科(000656):董事、高管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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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金科(000656):董事、高管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5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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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24│*ST金科(000656):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2026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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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制度经 2011 年 10 月 10 日公司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年 10 月 8日公司 2021 年公司第八次临时
股东大会修订、2026 年 5月 20 日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与现行有效之《股票上市规
则》中定义的关联方具有相同的含义。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之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一)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垫付的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
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资金。
第五条 公司关联方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
第二章 资金往来事项及规范的原则
第六条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应当以真实交易为基础,前述交易除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外,还须依照《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进行决策,并按规定履行相应
的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七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一)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二)有偿或者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含委托贷款)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但公司参股公司(不包括由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的其他股东同比例提供资金的除外;
(三)委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四)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以及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或者明
显有悖商业逻辑情况下以采购款、资产转让款、预付款等方式提供资金;
(五)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
(六)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方式。
第八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对公司和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负有诚信义务,不得通过资金占用等方式损害公
司利益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谋取非法利益。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借款、代偿债务、贷垫款项、担保等方式直接或者间接侵占公司资金、
资产,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关联方资金占用防范措施
第九条 公司应规范并尽可能减少关联交易,在处理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经营性资金往来时,应当严格限制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并严格防止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行为。
第十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勤勉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维护公司资金和财产安全。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长是防止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资金占用清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公司财
务负责人是该项工作的业务负责人。
第十二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总裁)办公会按照各自权限和职责审议批准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开展的关联
交易事项。
第十三条 公司财务部门应牵头定期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检查,上报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审查
情况,坚决杜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况发生。
第十四条 公司审计部门为防范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稽核监督机构,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就公司关联方资金
占用情况以及防范机制和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第十五条 公司应当聘请注册会计师在为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工作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
出具专项说明。
第四章 关联方资金往来支付程序
第十六条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需要进行资金支付时,公司财务部门除要将有关协议、合同等文件作为
支付依据外,还应当审查构成支付依据的事项是否符合《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及其他相关规定的决策程序,并将有关股
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等相关决策文件备案。
第十七条 公司财务部门在支付之前,应当向公司财务负责人提交支付依据,经财务负责人审核同意并报经总裁、董事长审批后
,公司财务部门才能办理具体支付事宜。
第十八条 公司财务部门在办理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支付事宜时,应当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财务纪律。
第十九条 公司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开展采购、销售等经营性关联交易事项时,必须签订有真实交易背景的经济
合同。
第二十条 公司财务部门应当认真核算、统计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事项,并建立专门的备查档案。
第五章 关联方资金的清收措施
第二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旦发现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存在侵占公司资产的情形,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清收措施,
原则上应当以现金清偿。第二十二条 控股股东针对不同情况,可以直接现金清偿或以抵扣红利、转让、拍卖股份和资产等途径实现
现金清偿,加快偿还速度;控股股东确实不具备现金清偿能力的,可以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采用“以资抵债”方式。
第二十三条 董事会发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侵占公司资产时应当启动“占用即冻结”机制,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的
公司相应股份申请司法冻结;如控股股东不能以现金清偿所侵占的资产,公司有权通过变现控股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来偿还被侵占
的资产。
第六章 责任追究及处罚
第二十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占用公司资金、资产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应及时清收并
要求赔偿,必要时应通过诉讼及其它法律形式索赔。
第二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协助、纵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侵占公司资产时,公司董事会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
给予处分和对负有重大责任的董事提议股东会予以罢免,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第二十六条 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负责人,在决策、审核、审批及直接处理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事项时,违反本制度规定给本公司造成损失的,
应当赔偿;损失较为严重的,还应由相应的机构或人员予以罢免。同时,公司有权视情形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 公司或所属子公司违反本制度而发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违规担保等现象,给公司造成损
失的,公司除依据内部问责制度对相关的责任人给予处分外,并且有权视情形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第二十八条 公司或所属
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公司将依据内部问责制度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处
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并适时修
订本制度。
第三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12c29380-4632-4978-8b6b-ec39f0883fa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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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24│*ST金科(000656):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6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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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金科(000656):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6年5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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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24│*ST金科(000656):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制度(2026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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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制度经2011年10月10日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修订、2013年1月28日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修订、2014年1
月24日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修订、2017年4月19日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修订、2020年11月16日公司2020年第十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修订、2023年3月23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修订、2026年5月20日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对外投资决策程序,建
立系统完善的决策机制,确保决策的科学、规范、透明,有效防范各种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投资、资产收购、新建及改扩建项目投资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投资。
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的本制度所述重大投资等事项,视同公司发生的事项,适用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对外投资应遵守以下原则:
(一)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
(二)必须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产业规划要求,有利于形成公司的支柱产业、骨干企业和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有利于公司的可
持续发展;
(三)有预期的投资回报,并最终能提高公司的价值。第二章 重大投资的决策
第四条 公司投资事项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为重大投资,应当及时披露: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
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该交
易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绝对金
额超过,1000 万元;
(四)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
过100 万元;
(五)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六)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达到本条规定的标准但尚未达到本制度第五条规定的董事会审议标准的重大投资事项,应由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未达到本
条规定标准的投资事项(委托理财除外),应按公司经营管理权责手册流程进行审批。
第五条 公司投资事项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
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0 万元,该交
易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30%以上,且绝对金
额超过 3,000 万元;
(四)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
过300 万元;
(五)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0 万元;
(六)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 万元。
(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总裁办公会认为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其他重大投资事项。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第六条 公司投资事项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
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该交易涉
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
超过5,000万元;
(四)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
00万元;
(五)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
(六)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
(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其他重大投资事项。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第七条 公司在十二个月内发生的交易标的相关的同类投资事项,应当按照累计计算原则适用本制度第四条至第六条的规定。已
按上述规定履行审批程序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
第八条 公司发生“购买或出售资产”交易时,应当以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中的较高者作为计算标准,并按交易事项的类型在连
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经累计计算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九条 上述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购买或者出售
行为,但资产置换中涉及到的此类资产购买或者出售行为,仍包括在内。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取得与房地产开发业务相关的土地储备时,视同购买原材料,相关决策程序以及信息披露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第十条 对于达到第六条规定标准的交易,若交易标的为公司股权,公司应当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会计师事务
所对交易标的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审计截止日距协议签署日不得超过六个月;若交易标的为股权以外的其他资产
,公司应当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距协议签署日不得超过一年。
对于未达到第六条规定标准的交易,若深圳证券交易所认为有必要的,公司也应当按照前款规定,聘请相关会计师事务所或资产
评估事务所进行审计或评估。
第十一条 公司重大投资事项中涉及关联交易时,除按本制度履行相应重大投资决策及披露要求外,还应当按照公司有关关联交
易的决策制度执行。
公司涉及证券投资、募集资金投资等事项的决策管理按照其专项制度执行。
第三章 重大投资的管理及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 公司重大投资应由提出投资建议的业务部门(以下简称“业务部门”)协同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市场调查、财务测算、
风险评估,必要时可由公司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协助调查分析。业务部门应牵头负责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计划、投资方案论证等有
关资料的编制,投资事项有关资料按公司档案管理制度要求进行归集、存档。
公司证券部门负责重大投资的上会审议及信息披露工作。业务部门应及时将重大投资项目资料报证券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 对于需报公司董事会审批的重大投资项目,公司业务部门应将编制的项目可行性分析等资料报送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
员会,由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依据其工作细则进行讨论、审议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十四条 董事会决定进行重大投资时,必须将该投资事项的利益和风险进行充分分析,并在董事会有关公告中详尽披露。
第十五条 公司应本着审慎经营、有效防范化解投资风险的原则,依据有关内部控制制度要求,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和短期投
资跌价准备,把风险控制在最小限度。
第十六条 公司审计监督部门应对重大投资项目进行跟踪检查:
(一)检查资金有无挪用现象,投资项目进展状况以及被投资单位的经营业绩、经营管理状况等;
(二)定期收集被投资单位财务报表,并进行分析。
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出现财务异常情况时,公司审计监督部门应及时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审计委员会进行汇报,
公司审计委员会在审议讨论相应事项后,认为确需报送董事会审议的,应形成审计委员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议案。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 未经公司有权机构决议通过或授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不得擅自代表公司签订投资事项及其相关合
同。越权签订对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所称“以上”“以下”“以内”均含本数,“超过”“少于”“低于”不含本数。
第十九条 本制度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一致时,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为准,并及时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订亦同。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4386b373-5a48-4f8c-a016-b439e40c904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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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23│*ST金科(000656):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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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金科(000656):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1ed2a96d-3865-4a6d-81e5-3de3ad3001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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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23│*ST金科(000656):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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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金科(000656):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eae6bec4-06a8-4483-af96-b26b07025c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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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19│*ST金科(000656):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6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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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金科(000656):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6年5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96fa3c56-7fd4-46d5-aa89-a5edf90409a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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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19│*ST金科(000656):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6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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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金科(000656):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6年5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36c32d19-c511-4c36-9373-879c8532ef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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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9:09│*ST金科(000656):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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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本公司已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发布《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3 号)。为进一步保护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方便本公司股东行使股东会表决权,现发布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2026年4月24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 年 5 月 20 日(周三)15 点 30 分,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5 月 20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月 20 日(现场股东会召开日)9:15—9:25,9:30—1
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20日 9:15-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方式: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
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4日
(七)出席对象:1、凡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
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2、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聘请的律师;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重庆市两江新区龙韵路1号金科中心)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3.00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4.00 关于公司聘请 2026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 √
机构的议案
5.00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6.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7.00 关于修订《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
8.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管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 √
议案
9.00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
10.00 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11.00 关于修订《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
的议案
12.00 关于废止《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 √
法》的议案
1、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议案均为影响
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2、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3、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已于2026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刊载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凡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受托代理人出席还需持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持营
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和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
登记。
2、传真信函登记时间:2026 年 5 月 15 日至 5 月 18 日工作时间
3、登记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龙韵路 1 号金科中心 22 楼,邮编:4011224、会议联系电话(传真):(023)63023656
联系人:毛雨、袁衎
5、会议费用:参加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通知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1c8fb1a0-b24d-4d25-b90f-35349b5a25fc.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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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金科股份: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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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8-25/12254982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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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ST金科: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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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212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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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ST金科: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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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212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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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ST金科: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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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1/12247769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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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ST金科: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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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30/12246267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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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ST金科: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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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843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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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ST金科: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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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843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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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ST金科: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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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1/12215719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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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1│*ST金科: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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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31/12210834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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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ST金科: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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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30/1219928630.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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