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656 *ST金科 更新日期:2025-06-0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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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18:47 │*ST金科(000656):关于高级管理人员退休辞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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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18:47 │*ST金科(000656):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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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18:47 │*ST金科(000656):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诉讼及仲裁事项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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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18:45 │*ST金科(000656):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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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18:45 │*ST金科(000656):关于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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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20:27 │*ST金科(000656):关于公司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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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20:25 │*ST金科(000656):关于更换部分财务投资人及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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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19:38 │*ST金科(000656):关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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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19:37 │*ST金科(000656):关于召开线上投资者交流会暨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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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19:35 │*ST金科(000656):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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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18:47│*ST金科(000656):关于高级管理人员退休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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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联席总裁罗利成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罗利成先生
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联席总裁职务。辞职后,罗利成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罗利成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上述人员变动不会
影响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罗利成先生持有9,986,009股公司股份,且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罗利成先生离任后将继续
遵守法律法规有关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相关规定。
罗利成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及董事会对罗利成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6/fcfaf1c1-0b86-42c7-af86-434ed512a6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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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18:47│*ST金科(000656):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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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披露进展情况的重大诉讼案件共两件:案件一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涉案金额约 8.61 亿元,现案件已一审判决,原
告不服一审判决已提起上诉,公司已于 2024 年 5 月 11 日披露了《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 号);案件二公司
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涉案金额约 3.9 亿元,现案件二审已判决驳回原告上诉请求、维持原判,公司已于 2024 年 9 月 21 日、20
25年 2 月 8 日分别披露了《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118 号)《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仲裁事项进展的公
告》(公告编号 2025-019 号)。
本次披露的案件一判决尚未生效,案件二公司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的诉请未获得支持,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
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同时,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重大案件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事项进展的基本情况
案件一:公司近日收到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昌中院”)送达的(2024)赣 01 民初 134 号《民事判决书
》,获悉原告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起诉公司、云南金科宏图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金科”)、云南
金顺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金顺美”)、临泉亿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泉亿启”)、重庆金科房地
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金科”)、云南金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金嘉”)营业信托纠纷一案已经南昌中
院一审审理完毕,判决支持了原告部分诉讼请求,原告中航信托不服一审判决结果,已向法院提起上诉,目前二审尚未开庭。本案基
本案情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1 日披露的《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61 号)。
案件二:公司近日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玉林中院”)的(2025)桂 09 行终 21 号《行政判决
书》,获悉原告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西北流市金科美好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原告”)起诉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壮族自治
区北流市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北流自然资源局”)行政协议纠纷一案已经玉林中院二审判决,判决驳回原告上诉请求,维持一审
判决结果,公司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的诉讼请求未获法院支持。本案基本案情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1 日、2025 年 2 月
8 日分别披露的《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118 号)《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仲裁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
编号 2025-019 号)。
二、诉讼进展情况
案件一:本案已经南昌中院一审判决,判决内容如下:
(一)公司、云南金科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股权收购价款中的股权投资本金 6.455 亿元;
(二)公司、云南金科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股权收购价款中的违约金,其中 2024 年 2 月 23 日前的违约金 1.
54 亿元,2024 年 2 月 24 日后的违约金自该日起以 6.455 亿元为基数按 24%/年计算直到款项还清之日止;
(三)原告在第一项、第二项债权范围内有权对云南金科持有的云南金顺美 40%股权的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四)原告在第一项、第二项债权范围内有权对云南金科持有的云南金嘉34%股权的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五)临泉亿启对公司、云南金科第一项、第二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六)重庆金科对公司、云南金科第一项、第二项债务承担共同清偿责任;
(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原告负担 31.19 万元,由各被告负担 404.2 万元。
案件二:本案已经玉林中院二审判决,判决内容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二审上诉费 50 元由上诉人负担。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10%以上
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 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进展情况对公司利润金额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案件一判决尚未生效,案件二公司控股子公司诉请未获支持,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
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重大案件的相关进展,依法依规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民事判决书;
行政判决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6/b2db5f09-1f14-48a4-8849-d76b87e9c4b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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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18:47│*ST金科(000656):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诉讼及仲裁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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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因司法机关送达流程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存在未收到、或延迟收到部分法律文书的情况。因本公告涉及部分案件尚在诉讼或
仲裁进展过程中,对公司利润金额的影响尚不确定。
公司与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金科”)的司法重整已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债务
人相关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同时,相关债务也将按重整计划安排受偿。管理人已向相关法院送达函件,函
请其依法中止执行、解除保全。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案件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
十二个月内累计诉讼、仲裁情况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除已披露过的诉讼、仲裁案件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收到的新增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 14.01亿元(上述诉讼、仲
裁的案件涉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合资合作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等类型),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88%。其中,公司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起诉的案件涉及金额 159.88 万元;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
或第三人的案件涉及金额 14亿元(其中包含公司作为被告的案件涉及金额 1.02亿元、重庆金科作为被告的案件涉及金额 4.74 万元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收到的新增案件中,进入执行阶段的案件金额合计为 842.19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028%
,详见附件《新增诉讼、仲裁执行案件情况表》。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通过努力谈判、积极应诉等方式推动各项纠纷的解决;同时,受送达流程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亦存在未
收到、或延迟收到相应法律文书的情况。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未披露的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
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不存在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利润金额的可能影响
截至目前,上述诉讼、仲裁案件部分尚在进展过程中,鉴于诉讼或仲裁结果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上述案件对公司利润金额的影响
尚不确定,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重整计划及实际情况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能妥善解决上述案件,存
在和解的可能;如未能妥善解决,则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被诉案件涉及相关资产可能存在被动处置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
展,积极做好相关应对工作,依法依规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6/f136eb3b-e7c8-42ee-958f-180bb4698b3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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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18:45│*ST金科(000656):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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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金科(000656):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6/7922c303-245a-4f12-b439-5d0ef21ab9f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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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18:45│*ST金科(000656):关于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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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金科(000656):关于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6/8f899058-cb36-46b0-921a-c1b3de1515c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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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20:27│*ST金科(000656):关于公司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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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2024 年 4 月 22 日,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科股份”)及全资子公司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金科”)分别收到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五中院”或“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
五中院正式裁定受理公司及重庆金科的重整申请。
2、公司稳步推进重整工作,2025 年 5 月 10日及 11日,公司及重庆金科分别收到五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五中院裁定
批准《金科股份重整计划《重庆金科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及重庆金科重整程序。后续,公司及重庆金科将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
。
如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扭转公司经营颓势,恢复持续盈利能力;如重整失
败,公司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版)》(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第 9.4.18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重整事项进展情况
1、2024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重庆金科分别收到五中院送达的(2024)渝 05破申 129 号及(2024)渝 05 破申
130号《民事裁定书》,五中院正式裁定受理公司及重庆金科的重整申请。
2、五中院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指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与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联合担任
公司和重庆金科的管理人(以下合称“管理人”)。公司及重庆金科分别收到五中院送达的(2024)渝 05破 117号之一及(2024)渝 05
破 118 号之一《决定书》,五中院准许公司及重庆金科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3、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3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重整债权申报通知及召开债权人会议的公告》,通知公司及重庆
金科债权人应在 2024 年 7 月10 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公司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 2024 年 7 月 25 日上午 9:30 以网络方
式召开;重庆金科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 2024 年 7 月 25 日下午 14:30以网络方式召开。
4、2024年 11 月 22日,公司管理人及重庆金科管理人在法院的监督下,召开重整投资人评审委员会会议,对重整投资人正式提
交重整投资方案进行评分,并最终确认上海品器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品器”)及北京天娇绿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北京天娇绿苑”)联合体(以下统称“上海品器联合体”)为公司及重庆金科中选重整产业投资人。
5、2024年 12 月 13日,公司、重庆金科、管理人与重整产业投资人上海品器、北京天娇绿苑签署了《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及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之产业投资协议》。
6、2024年 12 月 25日,公司、重庆金科、管理人、上海品器联合体与新增产业投资人四川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
表“川发产业互动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四川发展证券基金”)签署了《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重庆金科房地产开
发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之产业投资协议》。根据该协议约定,四川发展证券基金指定“川发细分行业精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作为财务
投资人参与公司及重庆金科重整投资。同日,公司、重庆金科、管理人、产业投资人与重整财务投资人四川发展证券基金(代表“川
发细分行业精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署了《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之财务投资协议
》。
7、2024年 12 月 27日,公司、重庆金科、管理人、上海品器联合体与青岛兴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岛兴芷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代表“重信·开阳 24015·煜泰 9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海南陆和私募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代表“陆和寰升 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海南陆和私募”)、北京昊青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昊
青价值私募证券投资基金”)5家财务投资人分别签署了《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之财
务投资协议》。
8、2025年 1月 2日,公司、重庆金科、管理人、上海品器联合体与新增产业投资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长城资产”)签署了《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之产业投资协议》。同日,公司、
重庆金科、管理人、上海品器联合体与中国长城资产、长城资本(代表“长城资本凤凰 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共同签署了《金科
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之财务投资协议》。
9、2025年 1月 3日至 4日,公司、重庆金科、管理人、上海品器联合体与深圳市前海久银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启重圣
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武汉寒树可持续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武汉寒树”)等 16 家财务投资人
分别签署了《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之财务投资协议》。
10、管理人接上海品器联合体通知,计划对海南陆和私募(代表“陆和寰升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及武汉寒树两家财务投资
人进行更换。鉴于此,公司、重庆金科、管理人、上海品器联合体与更换后的财务投资人北京福石私募基金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彭梓耘、徐斌分别签署《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之财务投资协议》。
11、公司已披露《金科股份重整计划草案》及《重庆金科重整计划草案》,并于 2025年 1月 24 日披露《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
司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及《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的通知》。公司及重庆金科的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分别定于 2025 年 2
月 18 日 9 时 30 分及 14 时 30 分以网络方式召开。公司出资人组会议将于 2025 年 2 月 18 日下午 15 时在金科中心公司会议
室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2、公司及重庆金科的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及出资人组会议已分别于 2025 年2月 18 日 9时 30分及 14时 30分以网络方式准时召
开,当日审议通过了《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计
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2025 年 3 月 31日,公司的《金科股份重整计划(草案)》获得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
,2025年 5 月 10 日,重庆金科的《重庆金科重整计划(草案)》获得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
13、2025年 5 月 10日及 11日,公司及重庆金科分别收到五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五中院裁定批准《金科股份重整计划
》《重庆金科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及重庆金科重整程序。公司及重庆金科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
14、管理人接上海品器联合体通知,计划对财务投资人上海神投越高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进行更换。鉴于此,公司、
重庆金科、管理人、上海品器联合体与更换后的财务投资人海南陆和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陆和寰升 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及单小飞分别签署《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之财务投资协议》。海南陆和私募及单
小飞应支付的该协议约定的第一期履约保证金合并至第二期履约保证金一次性支付。
15、根据前述重整投资协议的相关约定,参与本次重整投资的产业投资人及财务投资人应支付第二期履约保证金合计 55,188 万
元。公司接管理人通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管理人银行账户已足额收到第二期履约保证金。
目前,公司重整相关工作继续稳步开展,全力推进重整投资协议履行及推动重整计划执行等工作。鉴于重整相关事项存在重大不
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号—破产
重整等事项》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披露。
二、风险提示
1、根据《上市规则》第 9.4.1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九)
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因法院已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公司股票已依《上市规则》的规定被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如重整顺利完成,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重整事项相关的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
2、公司及重庆金科重整计划已获法院批准,公司及重庆金科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有
关规定,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如公司或重庆金科不执行或者不能执行重整计划,法院有权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宣告公司破产
。如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市规则》第 9.4.18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
况,并严格按照《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3、公司已于 2025 年 4月 29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发布 2024年年报告,经审计公司 2024 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上市规
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出现《上市规则》第 9.3.12条规定的任一情形,公
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4、因公司 2022 年、2023年及 2024年连续三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
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七)项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已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
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7/711e1b5a-fa04-4099-b406-502a89698a2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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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20:25│*ST金科(000656):关于更换部分财务投资人及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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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金科(000656):关于更换部分财务投资人及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6/4ddc83d7-2714-430a-b0eb-5506fc782a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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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19:38│*ST金科(000656):关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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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了公司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1 日 15:30,会期半天;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5 年 5月 21 日 9:15-9:2
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5月 21日 9:15-15:00。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由公司董事长周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合计1,458名,代表股份966,038,97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8.0916%。其中现场参会股东9
名,代表股份5,967,4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1118%;通过网络投票股东1,449人,代表股份960,071,57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7.
9798%。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北京市中伦(重庆)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30,773,008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6.34943%;反对:31,027,395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3.21182%;弃权:4,238,568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4387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76,251,39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83.32715%;反对:31,027,395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4.66896%;;弃权:4,238,56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00389%
。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2以上同意,本议案表决通过。
大会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所作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30,575,908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6.32902%;反对:31,013,89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的3.21042%;弃权:4,449,168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4605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76,054,29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83.23397%;反对:31,013,895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4.66258%;;弃权:4,449,16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10345%
。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2以上同意,本议案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30,348,309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6.30546%;反对:31,294,494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的3.23946%;弃权:4,396,168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4550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5,826,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83.12637%;反对:31,294,494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4.79524%;;弃权:4,396,16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07840%
。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2以上同意,本议案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长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08,351,208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4.20820%;反对:49,084,595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5.09073%;弃权:6,759,668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70107%;回避:1,843,50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55,673,09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73.59826%;反对:49,084,595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20594%;;弃权:6,759,66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3.19580%
。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2以上同意,本议案表决通过。
5、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930,901,609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6.36274%;反对:30,606,594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的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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