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656 *ST金科 更新日期:2025-09-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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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8 20:17 │*ST金科(000656):关于重整计划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实施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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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8 20:17 │*ST金科(000656):对金科股份调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公式的专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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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 00:00 │*ST金科(000656):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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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 00:00 │*ST金科(000656):关于控股子公司对部分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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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 00:00 │*ST金科(000656):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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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 00:00 │*ST金科(000656):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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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 00:00 │*ST金科(000656):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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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 00:00 │*ST金科(000656):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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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 00:00 │*ST金科(000656):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诉讼及仲裁事项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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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 00:00 │*ST金科(000656):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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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8 20:17│*ST金科(000656):关于重整计划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实施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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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金科(000656):关于重整计划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实施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9/80feee65-2156-4304-ac61-5f8fd84425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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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8 20:17│*ST金科(000656):对金科股份调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公式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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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4年 4月 22日,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股份)收到重庆五中院送达的(2024)渝 05破申 129号《民事裁
定书》,重庆五中院裁定受理金科股份的重整申请。2024年 5月 17日,重庆五中院指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
所与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联合担任公司及重庆金科管理人,具体开展重整各项工作。
金科股份的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及出资人组会议已于 2025年 2月18日以网络方式准时召开,当日审议通过了《金科地产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2025 年 3 月 31日,公司的《金科股份重整计划(草案)》获得第二次债权
人会议表决通过。2025年 5月 10日,金科股份收到重庆五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重庆五中院裁定批准《金科股份重整计划》
,并终止金科股份重整程序。金科股份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
根据《重整计划》,金科股份现有总股本为 5,339,715,816股,实施资本公积转增时,根据监管规则应当从总股本中扣减已回购
的股份数量,需扣减的已回购股份数量为 45,350,000股。扣减上述股份后,以 5,294,365,816 股作为资本公积转增基数,按每 10
股转增 10 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转增,共计转增 5,294,365,816股。
前述转增股票根据《重整计划》作如下安排:
1、前述 5,294,365,816股转增股票不向原股东进行分配,全部由管理人按照本重整计划的规定进行分配和处置,其中 3,000,00
0,000股用于引入重整投资人,重整投资人承诺以 26.28亿元认购公司资本公积转增的 3,000,000,000股;产业投资人出资 7.56亿元
,受让金科股份 12亿股资本公积转增股票,价格为 0.63元/股;财务投资人出资18.72 亿元,受让金科股份 18 亿股资本公积转增
股票,价格为 1.04元/股。
2、剩余 2,294,365,816股分配给金科股份债权人用于清偿债务,以股抵债金额 6.46元/股。
一、对除权参考价格的公式进行调整的合规性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交易规则》”)第 4.4.2条的规定:
“除权(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配股价格×股份变动比例]/(1+股份变动比例)
证券发行人认为有必要调整上述计算公式的,可向本所提出调整申请并说明理由。经本所同意的,证券发行人应当向市场公布该
次除权(息)适用的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财务顾问”)作为金科股份重整财务顾问,经审慎研究后认为,金科股份本次实施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结合其《重整计划》实际情况对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公式进行调整,符合相关规则要求。
二、对除权参考价格的公式进行调整的内容
本次金科股份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公式拟调整为:
除权(息)参考价=(前收盘价×原总股本+重整投资人受让转增股份支付给上市公司的对价+转增股份抵偿债务的金额)÷(原
总股本+由重整投资人受让的转增股份数+抵偿公司重整债务的转增股份数+向原股东分配导致流通股增加数)。
上述公式中,重整投资人受让转增股份支付给上市公司的对价为2,628,000,000.00 元,转增股份抵偿债务的金额为 14,821,603
,171.36元。原总股本数为 5,339,715,816 股,由重整投资人受让的转增股份数为 3,000,000,000 股,抵偿公司重整债务的转增股
份数为2,294,365,816股,向原股东分配导致流通股增加数为 0股。
综合计算下,本次重整金科股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平均价=(重整投资人受让转增股份支付给上市公司的对价+转增股份抵偿债
务的金额)/(由重整投资人受让的转增股份数+抵偿公司重整债务的转增股份数+向原股东分配导致流通股增加数)=(2,628,000,00
0.00 元+14,821,603,171.36 元)/(3,000,000,000 股+2,294,365,816 股+0 股)=3.30元/股。
如果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高于本次重整金科股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平均价 3.30元/股,公司股票按照前述拟调整后的除
权(息)参考价于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调整开盘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证券买卖,按上述开盘参考价格作为计算涨跌幅度
的基准;如果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或等于本次重整金科股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平均价 3.30元/股,公司股权登记日次一
交易日的股票开盘参考价无需调整。
三、对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公式进行调整的合理性
(一)股票价格进行除权的基本原理和市场实践
除权是指由于上市公司总股本增加,但每股股票所代表的企业实际价值有所减少时,需要在事实发生之后从股票价格中剔除这部
分因素,而发生的对股票价格进行调整的行为。
当上市公司总股本增加时,需对股票价格进行除权的情形主要是以下两种情况:
1、股本增加但所有者权益未发生变化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送股
此时,上市公司每股股票代表的企业实际价值(按每股净资产计算)减少,为促使公开市场在公允的基准上反映公司股票价格,
需要通过除权对股票价格进行调整。
2、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上市公司配股
当上市公司配股时,一般情形为向上市公司全体原股东按比例配售股票,并且配股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交易价格。从公开市场角度
来看,为了显现公允的交易价格基准,配股后需要通过除权向下调整股票价格。
此外,除配股之外的增发行为,如上市公司进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事项之时,一般情形下每股净资
产将相应增加,实践中不通过除权对股票价格进行调整。
(二)金科股份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特定情况
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是金科股份《重整计划》的重要组成内容,与一般情形下的上市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存在明显差异:
1、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经法院裁定批准后执行,主要用于引进重整投资人以及清偿债务。本次转增后,公司在总股本扩大的
同时,预计债务规模明显减少,所有者权益明显增加。公司原中小股东所持股票所代表的企业实际价值(以每股净资产计算)较重整
前显著提升,这与转增前后公司股本增加但所有者权益不变,导致每股股票所代表的企业实际价值(以每股净资产计算)下降,从而
需要通过除权对股票价格进行调整的一般情形存在本质差别。
2、本次重整完成后,金科股份的资产负债结构得到优化,净资产实力得到增强。因此,如果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按照《交易
规则》相关要求对金科股份股票价格实施除权,将导致除权后的股票价格显著低于除权前的股票价格,与金科股份重整前后基本面有
望实现较大变化的实际情况有所背离,除权后的股票价格可能无法充分反映公司股票经过重整基本面显著改善后的真实价值,也与通
过除权反映公司股票价值的基本原理不相符。
3、根据《重整计划》,本次重整投资人受让转增股份支付的现金对价将用于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偿付债务、支付破产费用
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抵偿债务股份的价格为 6.46元/股。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票,是一次通过司法程序面向市场、协商确定的
交易行为。转增的股票,将主要用于引进重整投资人及清偿各类债务。从实施效果看,本次转增并非一般意义上的向上市公司全体原
股东配售或通常情况下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但如果本次重整投资人和债权人取得转增股份的平均对价低于公司股权登记日的股票收盘价格,仍需充分考虑其影响。因此,该
情形下,需通过调整除权(息)公式的方式进行差异化处理:公式的分子主要引入公司股份抵偿债务的金额以及重整投资人受让转增
股份支付的现金,公式的分母则主要引入抵偿公司债务转增股份数及由重整投资人受让的转增股份数。综合考虑分子、分母因素,除
权后,对公司股票价格将形成一定的向下调整影响。
4、根据《重整计划》,本次债权人取得股票的抵债价格高于公司股票市场价格,如继续按照原公式进行除权,将会进一步降低
债权人持有公司股票的价值,扩大债权人损失。基于上述因素,通过调整除权(息)公式的方式进行差异化处理:公式的分子主要引
入公司股份抵偿公司债务的金额以及重整投资人受让转增股份支付的现金,公式的分母则主要引入抵偿公司债务的转增股份数及由重
整投资人受让的转增股份数。
四、专项意见
综上所述,本财务顾问认为: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属于金科股份整体《重整计划》的一部分,与一般情形下的上市公司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或配股存在明显差异,原除权参考价格公式不符合金科股份重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实际情况。
因此,依据相关规则,需根据本次重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实际情况申请并调整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公式,调整后的除权参考价
格计算公式具有合理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9/fdc04cd2-365c-46d1-b71b-017ccf57c0c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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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 00:00│*ST金科(000656):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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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2025年8月28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 年 9 月 15 日(周一)16:0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9 月 15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9月 15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9:15—9:25,9:30
—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 月 15 日 9:15-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方式: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
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10日
(七)出席对象:1、凡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
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2、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聘请的律师;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重庆市两江新区龙韵路1号1幢金科中心27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关于控股子公司对部分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增加担保 √
额度的议案
1、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于2025 年 8 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刊载披露。
2、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议案为影响中
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凡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和深圳证券账户卡,受托代理人出席还需持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
书;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深圳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资格和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传真信函登记时间:2025 年 9 月 11 日至 2025 年 9 月 12 日工作时间
3、登记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龙韵路 1 号 1 幢金科中心 22 楼,邮编:4011214、会议联系电话(传真):(023)63023656
联系人:毛雨、袁衎
5、会议费用:参加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
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通知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30/8f6dc36e-c7b1-429c-a4dc-ecdfb4486b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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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 00:00│*ST金科(000656):关于控股子公司对部分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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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ST 金科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5-107 号特别提示:
1、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
超过最近一期净资产 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 50%,以及对合并报表外参股
公司审批的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净资产 30%,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2、本次审议通过的控股子公司对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担保额度为预计担保额度,将根据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融资等情况决定是
否予以实施。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其他股东根据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按公司持股比例对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担保。如根据金
融机构或贷款方要求,公司控股子公司超过公司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为进一步防范担保风险,在提供担保后将要求其他股东或者参股
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反担保。截至目前,本次预计的担保事项尚未发生,担保协议亦未签署。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公司将按照信息
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纾困借款需要,经与贷款人协商一致,根据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公司控股子公司可以按金科方持股比例
对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担保。如根据金融机构或贷款方要求,公司控股子公司超过公司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为进一步防范担保风
险,在提供担保后将要求其他股东或者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反担保。鉴于公司与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
金科”)的破产重整案已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前,公司及重庆金科不再因参股项目公司融资或展期协议签订
等事宜而新增担保,如该笔贷款存在公司及重庆金科原有担保责任的,由债权人依法申报债权。
具体担保事项如下:
1、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为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的预计新增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 735 万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十二个
月内有效。具体详见预计新增担保额度情况表。
2、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额度的前提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审批因融资
等事项而对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担保及调剂、签署所需各项法律文件的具体事宜。
3、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将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在担保对象间进行调剂:
(1)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外从事房地产业务的公司;
(2)获调剂方的单笔担保额度不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3)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 70%(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
得担保额度;
(4)在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
(5)公司按出资比例对获调剂方提供担保、获调剂方或者其他主体采取了反担保等相关风险控制措施。
预计新增担保额度情况表 单位:万元
拟担保公司 被担保公 权 被担保方最近 本次审批 本次预计 担保额度占上 是否
(注) 司名称 益 一期资产负债 前担保余 新增担保 市公司最近一 关联
比 率 额1 额度 期净资产比例 担保
系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被担保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
例
郑州金科百俊 信阳昌豫 49% 107.55% - 735 0.026% 否
房地产开发有 房地产开
限公司 发有限公
司
注:上表拟提供担保或反担保的控股子公司具体担保方式以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金融机构或贷款方的要求为准;因公司最近一期
净资产为负值,涉及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的数据计算,取其绝对值计算。
上述事项已经2025年8月28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担保对象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信阳昌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5月19日
注册地址:河南省信阳市市辖区高新区工十路与北环路交叉口西北角
法定代表人:杨书绍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及销售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 49%股权,河南昌建地产有限公司持有其 51%的股权。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股权结构: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
无锡金科房地产 重庆金鼎卓企业
昌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开发有限公司 管理有限公司
郑州金科百俊房地产开发有限
河南昌建地产有限公司
公司
51% 49%
信阳昌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截至2024年,该公司资产总额为46,698.48万元,负债总额为50,211.22万元,净资产为-3,512.74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14.
10万元,利润总额-278.60万元,净利润-278.60万元。
截至2025年6月末,该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47,264.31万元,负债总额为50,832.33万元,净资产为-3,568.02万元,2025年
1-6月实现营业收入2.48万元,利润总额-55.27万元,净利润-55.27万元。
该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审议通过的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的担保额度为预计担保额度,将根据其经营、融资等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实施。截至目前,
担保事项尚未发生,担保协议亦未签署。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公司将按照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经认真审议并审慎判断,本次因被担保对象公司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纾困贷款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作为其股东,
根据持股比例范围提供担保是满足贷款方风控要求、支持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经营发展,有利于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的纾困建设,符
合公司整体利益。
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将积极参与经营管理,严控财务风险。本次拟提供的担保不损害上市公司
利益,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相违背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5 年 6 月末,本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35.11 亿元,对子公司、子公司相互间及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
保余额为 573.99 亿元,合计担保余额为 709.10 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47.22%,占总资产的39.97%。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逾期担保金额为 347.42 亿元。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30/e5cc912d-f508-45bb-94a0-7b731d3e97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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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 00:00│*ST金科(000656):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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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ST 金科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5-101 号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股份”或“公司
”)于 2025年 8 月 18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达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详细内容参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金
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对部分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因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融资、展期等业务需要,经与出借人协商一致,根据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可以按
金科方持股比例对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担保。如根据出借人要求,公司控股子公司超过公司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为进一步防范担
保风险,在提供担保后将要求其他股东或者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反担保。鉴于公司与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重庆金科”)的破产重整申请已被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前(若重整计划获得批准),公司及重庆
金科不再因参股项目公司融资或展期协议签订事宜而新增担保,如该笔贷款存在公司及重庆金科原有担保责任的,由债权人依法申报
债权。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为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的预计新增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 735 万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十二个
月内有效。
本议案详细内容参见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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