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656 *ST金科 更新日期:2026-02-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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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18:33 │*ST金科(000656):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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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18:33 │*ST金科(000656):2025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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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8 19:14 │*ST金科(000656):金科股份董事、高管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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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8 19:12 │*ST金科(000656):关于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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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8 19:12 │*ST金科(000656):关于优化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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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8:24 │*ST金科(000656):关于对东方银原(北京)材料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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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 20:17 │*ST金科(000656):关于撤销公司股票因重整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情形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 │
│ │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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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2 17:47 │*ST金科(000656):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因重整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 │
│ │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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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2 17:46 │*ST金科(000656):关于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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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20:32 │*ST金科(000656):关于《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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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18:33│*ST金科(000656):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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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因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审计 2024 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同时公司 2022 年、2023 年及 2
024 年连续三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叠加其他风险警示。若
公司出现《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 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3.6 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
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应当在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司应当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可能触及的财务类终止上市情形如下表所示:
具体情形 是否适用
(对可能触及的打勾)
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
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
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
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
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
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
风险警示。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若公司出现《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1 条规定的任一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9 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77 号)。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 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
,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或者
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五)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七)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八)虽符合第 9.3.8 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九)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十)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若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出现上述情形之一的,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2025 年度业绩预告情况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0 亿元至 350 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
润为-350 亿元至-290 亿元,营业收入为 60 亿元至 75 亿元。预计 2025 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50 亿元至 70 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2025 年度业绩预告》。
三、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3.6 条“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
险警示后,应当在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在首次
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之规定,公司应当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提示公告。
本次公告为公司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正在推进中。业绩预告的数据是公司初步测算结果,最终财务数据以公
司披露的 2025 年年度报告为准。
2、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3.8 条、第 9.8.7 条第四款的规定,若公司2025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正、年审会计师事
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不存在其他需要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将及时向深
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并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风险警示的撤销仍存在不确定性。
3、因公司 2022 年、2023 年及 2024 年连续三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
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七)项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已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
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1/e87596a8-cb60-4416-8269-0b5276f3ee9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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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18:33│*ST金科(000656):2025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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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金科(000656):2025年度业绩预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1/bef47082-4233-483f-bb7e-ae94eeefcc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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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8 19:14│*ST金科(000656):金科股份董事、高管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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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金科(000656):金科股份董事、高管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09/dcc8f1e7-8e65-404f-87c6-50d142cf2f4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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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8 19:12│*ST金科(000656):关于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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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ST 金科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6-001 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
会议于 2026 年 1 月 8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伟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本
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如下议
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管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为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与创造性,促进公司
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董事、高管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参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董事、高管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上述事项已经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核通过。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优化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公司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根据《公司章程》《重整计划》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不再设监事会,《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并对内部组织架构进行了调整和优化,以进一步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和
运营效率。
本议案详细内容参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优化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确定 2025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司已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综合考虑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和内控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及同行业审计费用水平,并结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经与审计
机构协商确定 2025 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 298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90 万元。
本事项已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负责审议确定上述审计费用。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09/35807462-54d3-48a4-b908-ab84c76c174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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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8 19:12│*ST金科(000656):关于优化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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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金科(000656):关于优化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09/a2bc1019-e86a-4982-b232-5855fd4b22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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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8:24│*ST金科(000656):关于对东方银原(北京)材料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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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东方银原(北京)材料有限公司
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东方银原(北京)材料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芍药居北里 201 号楼 1至 2层 109。
经查明,东方银原(北京)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银原)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24 年 9 月 30 日,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 金科)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
划的公告》显示,东方银原承诺自《一致行动协议》签署之日起 6 个月内(截至 2025 年 3 月 4日),以不超过 1.5 元/股的价格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ST 金科股份不低于 5000 万股。2025年 3 月 5 日,*ST 金科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股份增
持计划到期暨实施结果并拟继续完成增持的公告》显示,东方银原自增持计划披露后未进行增持。
2025 年 3 月 10 日,*ST 金科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股份增持计划调整的公告》显示,东方银原拟以“不超过
2.0 元/股”的价格继续实施增持并完成股份增持计划承诺的增持股数下限目标 5000 万股,且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未来六个月
内实施完毕(以下简称二次增持计划)。3月 26 日,前述议案经*ST 金科股东大会审议通过。9 月 26 日,*ST 金科披露的《关于
公司股东股份增持计划到期暨实施结果的公告》显示,截至 9月 26 日,东方银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1656.33 万股,未达到增持计
划下限,二次增持计划仍未按期完成。
东方银原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第 1.4 条、第 7.7.6 条第一款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第 13.2.1 条、第 13.2.3 条的规定,经本所自律监管纪律处
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对东方银原(北京)材料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东方银原如对本所作出的纪律处分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纪律处分决
定书之日起的十五个交易日内向本所申请复核。复核— 2 —
申请应当统一由*ST 金科通过本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提交,或者通过邮寄或者现场递交方式提交给本所指定联系人(曹女士,电
话:0755-8866 8399)。
对于东方银原的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http://reportdocs.static.szse.cn/UpFiles/zqjghj/sup_jghj_00019B6EACAFAF3FDC2C70D97EC906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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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 20:17│*ST金科(000656):关于撤销公司股票因重整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情形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
│风险警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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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金科(000656):关于撤销公司股票因重整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情形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6/a63fee20-69c0-49b5-bc49-16df6082184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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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2 17:47│*ST金科(000656):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因重整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
│风险警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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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已经消除,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撤销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
2、深交所将在收到公司申请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如需补充材料,补充材料时间不计入该期限内),作出是否同意公司股票交易
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决定,最终撤销情况以深交所审核意见为准。
3、公司已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发布 2024 年年度报告,经审计公司 2024 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上
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撤销因重整而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仍将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若公司出现《上市规则》第 9.3.12 条规定的任一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4、因公司 2022 年、2023 年及 2024 年连续三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
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七)项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继续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2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因重整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因重整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2024 年 4月 22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金科”)收到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以下简称“五中院”)送达的(2024)渝 05 破申 129 号及(2024)渝 05 破申 130 号《民事裁定书》,五中院裁定受理公司及
重庆金科的重整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 2024 年 4月 24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月 23 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刊载的相关公告。
二、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重庆金科的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管理人出具了《关于<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
况的监督报告》《关于<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北京大成(重庆)律师事务所就公司及重庆
金科重整计划执行工作出具了《关于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法律意见书》《关于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6 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刊载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规则》第 9.4.14 条规定,公司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已经消除,公司拟向深交所申请撤
销因触及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情形而对公司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深交所将在收到公司申请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如需补充材料,补充
材料时间不计入该期限内)作出是否同意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决定,最终申请撤销情况以深交所审核意见为准。
三、公司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1、公司已于 2025 年 4月 29 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发布 2024 年年度报告,经审计公司 2024 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上
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撤销因重整而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仍将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若公司出现《上市规则》第 9.3.12 条规定的任一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2、因公司 2022 年、2023 年及 2024 年连续三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
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七)项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将继续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四、风险提示
公司已按照《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能否获得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同意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
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3/87cd355e-ee25-4bc7-af4e-54c15ab6da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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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2 17:46│*ST金科(000656):关于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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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ST 金科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5-139 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8 日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
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22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伟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 9人,实到董事 9 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如下
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撤销因重整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4 条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其
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符合相关条件,可以向深交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目前,公司已满足上述规则要求:一是重整计划已全部执行完毕,债权债务关系已依法清理;二是管理人及律师事务所已出具监
督报告及法律意见书,重整相关风险已完全消除。因此,公司因重整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实质消除,符合申请撤销的法定条
件。
同意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因重整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鉴于公司仍存在其他触及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如本次撤销申请获得深交所批准,公司股票仍将继续被实施退市
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
本议案详细内容参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因重整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
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3/e9052f6f-edcb-41e2-9598-27a2cf4c19f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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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20:32│*ST金科(000656):关于《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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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金科(000656):关于《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6/8e587c04-ba51-44f7-8679-d9aac4450e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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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20:32│*ST金科(000656):关于《金科股份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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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金科(000656):关于《金科股份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6/59fd11d3-dca7-4de0-af54-82b4030ec4c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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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20:32│*ST金科(000656):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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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重整情况概述
1、2024 年 4 月 22 日,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科股份”)及控股子公司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金科”,目前公司持有其 51%的股权)分别收到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五中院”)送达的
(2024)渝 05 破申 129 号及(2024)渝 05 破申 130 号《民事裁定书》,五中院正式裁定受理公司及重庆金科的重整申请。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月 23 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刊载的相关公告。
2、2024 年 5 月 2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重整债权申报通知及召开债权人会议的公告》,通知公司及重庆
金科债权人应在 2024 年 7月10 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公司及重庆金科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已于 2024 年 7月 25 日召开。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月 23 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刊载的相关公告。
3、2025 年 1 月 23 日,公司披露了《金科股份重整计划草案》及《重庆金科重整计划草案》,并于 2025 年 1月 24 日披露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及《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的通知》。公司及重庆金科的第二次债权人会议
及出资人组会议已于2025年2月18日召开,审议通过了《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重
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2025 年 3 月31 日,公司的《金科股份重整计划(草案)
》获得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2025 年 5月 10日,重庆金科的《重庆金科重整计划(草案)》获得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3 日、1 月 24 日、2 月 19日、4月 1日、5月 13 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刊载的相关公告。
4、2025 年 5月 10 日及 11 日,公司及重庆金科分别收到五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五中院裁定批准《金科股份重整计划
》《重庆金科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及重庆金科重整程序。公司及重庆金科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月 13 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刊载的相关公告。
5、2025 年 9 月 11 日,公司为执行《重整计划》转增的 5,294,365,816 股股份已全部登记至管理人开立的金科地产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公司总股本已由 5,339,715,816 股增加至 10,634,081,632 股。2025年 9月 19 日,公司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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