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656 *ST金科 更新日期:2025-09-3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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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21:12 │*ST金科(000656):关于公司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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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21:11 │*ST金科(000656):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增持计划到期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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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2 22:25 │*ST金科(000656):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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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2 22:21 │*ST金科(000656):关于向重整投资人指定主体完成股票过户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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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2 22:21 │*ST金科(000656):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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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2 22:21 │*ST金科(000656):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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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0 00:00 │*ST金科(000656):关于参加重庆辖区上市公司2025年投资者网上接待日暨半年度业绩说明会活动的公 │
│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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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20:54 │*ST金科(000656):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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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20:54 │*ST金科(000656):关于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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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20:51 │*ST金科(000656):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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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21:12│*ST金科(000656):关于公司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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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金科(000656):关于公司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7/f54501a3-4861-4380-bc3c-2943acb28d7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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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21:11│*ST金科(000656):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增持计划到期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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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股份”或“公司”)于 2024年 10 月 8 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
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24 号),公司原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东方银原(北京)材料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东方银原”)同意自《一致行动协议》签署之日起六个月内,以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增持金科股份股票不低
于5,000 万股,增持价格不高于 1.5 元/股。
2、鉴于东方银原在上述股份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未完成股份增持计划承诺的增持股数下限目标,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0 日披
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股份增持计划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号),东方银原同意自 2025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未来 6 个月内,以“不超过 2.0元/股”的价格继续实施增持并完成股份增持计划承诺的增持股数下限目标。
3、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6 日收到东方银原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到期暨实施结果的告知函》,截至 2025 年 9月 26 日
(即股份增持计划截止日期),东方银原已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16,563,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6%,成交金额合计 22,713,543.
40 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东方银原未完成承诺的股份增持金额下限目标。
根据东方银原的股份增持计划,增持期限已于 2025 年 9 月 26 日届满,公司于今日收到东方银原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
到期暨实施结果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计划增持主体为东方银原。
2、持有公司股份情况: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东方银原未持有公司股份。截至本次增持计划披露日,东方银原已通过二级市场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418,200股。
3、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刊载了《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增持主体在该公告
披露前12个月内未曾披露增持计划。
4、增持主体在前述公告披露前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调整后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拟增持公司股份的目的:东方银原充分认可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及未来发展前景,也充分认可黄红云先生、重庆市金科投资控
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公司管理层的管理能力,为增强投资人对公司的投资信心,促进上市公司长期稳定发展,根据协议约定,
增持公司股份。
2、拟增持股份的数量:不低于 5,000 万股。
3、调整后计划增持股份的价格:不高于 2.0 元/股。
4、调整后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 个月内(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
有关规定不允许增持的期间除外)实施完毕。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金科股份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
披露。
5、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增持计划。
6、增持计划的资金来源:增持主体的自有资金。
7、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特定身份时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8、增持股份锁定期安排:本次增持股份将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在完成最后一笔股份增持后,18 个
月内不得转让。
9、增持主体承诺: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增持期间以及增持计划完成后18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
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和短线交易。
三、股份增持实施结果情况
截至 2025 年 9月 26 日,根据本次股份增持计划,东方银原已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16,563,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6%,成
交金额合计 22,713,543.40 元。本次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前后东方银原持股情况如下:
名 称 本次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前 本次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后
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东方银原 0 0 16,563,300 0.1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东方银原的股份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且未完成股份增持计划承诺的增持股数下限目标。
四、其他说明
1、上述增持主体在股份增持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
定。
2、本次股份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本次股份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五、报备文件
1、《关于股份增持计划到期暨实施结果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7/1e5e69dc-157d-4d30-bbcd-f79b7477a5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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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2 22:25│*ST金科(000656):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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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金科(000656):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3/ef7223e4-bf61-4dfe-b321-6b33a2c459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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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2 22:21│*ST金科(000656):关于向重整投资人指定主体完成股票过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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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金科(000656):关于向重整投资人指定主体完成股票过户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3/6ed5382d-7e4b-4e89-8202-81532be43ab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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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2 22:21│*ST金科(000656):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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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金科(000656):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3/8a9f7886-b973-48f2-9d5e-d414dd93f3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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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2 22:21│*ST金科(000656):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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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金科(000656):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3/ac7cca03-184d-406e-92ea-db123b8ef0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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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0 00:00│*ST金科(000656):关于参加重庆辖区上市公司2025年投资者网上接待日暨半年度业绩说明会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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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完善公司治理,助力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重庆证监局指导,重庆上市公司协会联合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举办的“重庆辖区上市公司 2025 年
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半年度业绩说明会”活动。
活动将于 2025 年 9月 25 日(星期四)15:00-17:00 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全景路演”平台(http://rs.p5w.net)参与互
动交流。
届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将参加本次活动,与投资者进行“一对多”形式的在线交流,回答投资者关心的问题。欢迎广大投资者
积极参与本次活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0/4dc94e93-f9c9-4a6f-b533-c0ba9e612c1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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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20:54│*ST金科(000656):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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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中伦(重庆)律师事务所
关于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重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委托,指派律师
出席贵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
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问题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根据已发生或存在的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具。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不得被其他任何人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
司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中国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
,对贵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大会相关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就本次股东大会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1.本次股东大会由 2025年 8月 28日召开的贵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作出决议召集。
2.贵公司已于 2025 年 8月 30 日、2025 年 9 月 12 日在指定媒体上发布了《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以下简称“本次股
东大会通知”),对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进行了公告。
3.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载明了现场会议的时间、地点
、网络投票的时间、投票代码、提交会议审议的议案、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贵公司联系电话及联系人等事项。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1.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5年 9月 15日(周一)16时
00分在重庆市两江新区龙韵路 1号金科中心 27楼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5年 9月 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9月 15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9 月 15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全体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
时间内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2.因贵公司董事长周达先生有重要公务无法到会主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按照《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且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
由贵公司董事陈刚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的实际召开时间、地点、内容、方式与会议通知一致。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和
方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贵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有权出席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为:截至 2025年 9月 10日(以下简称“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及委托代理人,该委托代理人可以不是贵公司股东;贵公司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所见证律师;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其中出席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
人包括:
1.出席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
经核查,出席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 2人,代表股份数为 1,409,200股,占贵公司在股权登记日登
记总股份的 0.0264%。
上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已向贵公司提供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文件。经核查,该等股东及委托代理人的资
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统计结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以下简称“网络投票股东”)共1,30
8名,代表股份数为906,138,942股,占贵公司在股权登记日登记总股份的16.9698%。
网络投票股东的身份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进行认证。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股东资格进行核查,在该等网络投票股东的股
东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相关网络投票股东具备合法有效的与会及表决资格。
三、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会议通知所载明的议案进行了表决。
2.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事项的现场投票表决部分,由本次股东大会推举的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及本所律师进行了计票、监票。
3.贵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贵公
司提供了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表决权总数和表决结果。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其中现场
会议部分按《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规定由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了监票和计票。待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束后
,贵公司合并统计了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对部分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为:833,004,709股赞成,70,086,233股反对,4,457,2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1.7863%赞成,7.7226%反对,0.4911%弃权;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128,960,600股赞成,70,086,233
股反对,4,457,2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63.3700%赞成,34.4397%反对,2.1902%弃权。
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除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外,无其它表决方式。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四、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四份,经本所负责人、见证律师签字并经本所盖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6/dacef4fe-2c80-4be9-803a-c26b08c023d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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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20:54│*ST金科(000656):关于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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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月 1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了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 2025 年 9月 15 日 16:00,会期半天;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9月 15 日 9:15-15:00
。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因董事长有重要公务无法到会主持会议,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由公
司董事陈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合计1,310名,代表股份数907,548,142股,占公司在股权登记日总股份的16.9962%。其
中现场参会股东2名,代表股份数1,409,200股,占公司在股权登记日总股份的0.0264%;通过网络投票股东1,308人,代表股份数906,1
38,942股,占公司在股权登记日总股份的16.9698%。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北京市中伦(重庆)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
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对部分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33,004,709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1.78628%;反对:70,086,233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7.72259%;弃权:4,457,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4911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8,960,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63.37005%;反对:70,086,23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34.43973%;弃权:4,457,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19023%
。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同意,本议案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重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枳君律师、黄啸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
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重庆)律师事务所关于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6/4f2f75f8-a9db-426a-b6bc-6b7734037f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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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20:51│*ST金科(000656):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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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金科(000656):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6/cc7b11c5-b128-4d39-9883-5b35664764c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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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20:19│*ST金科(000656):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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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本公司已于 2025 年 8 月 30 日发布《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104 号)。为进一步
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本公司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发布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2025年8月28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 年 9 月 15 日(周一)16:0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9 月 15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9月 15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9:15—9:25,9:30
—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 月 15 日 9:15-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方式: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
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10日
(七)出席对象:1、凡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
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2、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聘请的律师;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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