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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656(金科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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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0656 *ST金科 更新日期:2025-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7-18 18:32 │*ST金科(000656):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 ├─────────┼──────────────────────────────────────────────┤ │2025-07-14 19:53 │*ST金科(000656):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 │2025-07-11 18:10 │*ST金科(000656):关于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5-07-10 00:00 │*ST金科(000656):关于收到重整投资人全部重整投资款公告 │ ├─────────┼──────────────────────────────────────────────┤ │2025-06-26 19:22 │*ST金科(000656):关于参股公司股票拍卖的进展公告 │ ├─────────┼──────────────────────────────────────────────┤ │2025-06-26 19:21 │*ST金科(000656):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 ├─────────┼──────────────────────────────────────────────┤ │2025-06-20 20:22 │*ST金科(000656):关于公司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 │ ├─────────┼──────────────────────────────────────────────┤ │2025-06-06 18:47 │*ST金科(000656):关于高级管理人员退休辞职的公告 │ ├─────────┼──────────────────────────────────────────────┤ │2025-06-06 18:47 │*ST金科(000656):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 ├─────────┼──────────────────────────────────────────────┤ │2025-06-06 18:47 │*ST金科(000656):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诉讼及仲裁事项的公告 │ └─────────┴──────────────────────────────────────────────┘ ─────────┬──────────────────────────────────────────────── 2025-07-18 18:32│*ST金科(000656):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 【特别提示】 本次披露进展情况的重大诉讼案件共两件:案件一公司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涉案金额约 13.63 亿元,公司已于 2024 年 7 月 27 日、2025 年 3 月 22 日分别披露了《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97 号)《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事项进展的 公告》(公告编号 2025-043 号),法院一审判决支持原告部分诉讼请求,被告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金科大酒店有限公司不服一审判 决提起上诉,现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一审判决已生效;案件二公司控股子公司金科集团苏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被告 ,涉案金额约 5.37 亿元,公司已于 2024 年 8 月 24 日披露了《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105 号),现案件一审 判决支持原告部分诉讼请求,被告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尚未开庭。 本次披露的案件一判决已生效,案件二尚在二审程序中,判决尚未生效,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 会计处理。同时,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重大案件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事项进展的基本情况 案件一:公司近日收到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重庆高院”)送达的(2025)渝民终 88 号《民事判决书》,获悉上诉 人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金科大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诉人”)不服成渝金融法院对(2024)渝 87 民初 349 号金融借款合同 纠纷案作出的一审判决结果提起上诉,现本案二审已经重庆高院审理完毕,判决驳回上诉人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判决。本案基本案情 及一审判决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7 日、2025 年 3 月 22 日分别披露了《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 97 号)《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43 号)。 案件二:公司近日收到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苏州中院”)的(2024)苏 05 民初 747 号《民事判决书》, 获悉原告苏州平泰置业有限公司起诉公司控股子公司金科集团苏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苏 州中院已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不服一审判决已提起上诉,二审尚未开庭。本案基本案情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4 日披露了 《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105 号)。 二、诉讼进展情况 案件一:本案已经重庆高院二审判决,判决内容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案案件受理费 2300 元,由上诉人承担。 案件二:本案已经苏州中院一审判决,判决内容如下: 1、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借款本金 4.72 亿元及滞纳金(以 4.72 亿元为基数,自 2024 年 9 月 1 日起按 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 2、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律师费损失 30 万元; 3、驳回原告苏州平泰置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合计 273.36 万元,由原告承担 9.84 万元,由被告承担 263.52 万元,并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 告。 被告不服一审判决,已提起上诉,二审尚未开庭。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10%以上 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 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进展情况对公司利润金额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案件一判决已生效,案件二尚在二审程序中,判决尚未生效,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 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重大案件的相关进展,依法依规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民事判决书; 2、上诉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8/59c4747c-8b93-4b20-bac3-5400e112c702.PDF ─────────┬──────────────────────────────────────────────── 2025-07-14 19:53│*ST金科(000656):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 1月 1日至 2025年 6月 30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亏损:300,000万元-450,000万元 亏损:380,103.09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亏损:260,000万元-420,000万元 亏损:291,572.12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57元/股–0.85元/股 亏损:0.72元/股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与本报告期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主要原因如下: (一)公司及公司所投资的房地产项目交付量减少,整体结转收入和毛利率下降,从而导致结算利润下降; (二)公司受存量项目达到竣工交付、部分项目停工、无新增拿地项目及债务逾期未归还的影响,导致对应有息负债利息费用化 金额增加; (三)受公司债务逾期、诉讼判决生效未按期偿还等原因,根据融资协议或法院判决生效文件等约定,本期继续计提各项逾期利 息、罚息、违约金及延迟履行金; (四)少数子公司因无力清偿到期债务,抵押资产被债权人申请折价拍卖或被债权人申请进入破产清算或破产重整产生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金科”)在人民法院及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 务,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持续坚定推动司法重整化解债务风险等各项工作;继续狠抓保交房、保稳定、保资产、促转型升级的工作。 持续采取各种措施竭尽所能提升经营质效,压降各类成本费用支出,本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持续压缩,尤其持续压降各类非必要开 支,同时管理层及核心团队持续采取压降薪酬及缓发薪酬等形式压降人力成本。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重庆金科已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公司正在按照重整计划推动各项重整执行工作,包括将公司及重 庆金科持有的大部分子公司股权转让给破产服务信托,转增股票至管理人证券账户,兑付债权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等。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2025 年半年度业绩具体的财务数据将在 2025 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4/92cb84c7-47b0-46ff-b14f-643537bdcef5.PDF ─────────┬──────────────────────────────────────────────── 2025-07-11 18:10│*ST金科(000656):关于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特别提示: 1、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股份”或“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子公司” )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净资产 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 50%,以及对 合并报表外参股公司审批的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净资产 30%,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2、鉴于公司与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金科”)的破产重整计划尚在执行过程中,公司及重庆金科不再 因控股项目公司融资或展期协议签订事宜而新增担保,如该笔贷款存在公司及重庆金科原有担保责任的,应通过债权申报并经管理人 确认后,在破产程序中予以清偿。同时,因控股房地产项目公司融资展期业务需要,经与金融机构协商一致,由除重庆金科外的其他 公司控股子公司按公司持股比例对控股房地产项目公司继续提供担保。如根据金融机构要求,公司控股子公司超过公司持股比例提供 担保,为进一步防范担保风险,在提供担保后将要求其他股东或者控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反担保。 一、 担保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市厚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厚康”)接受光大银行重庆分行提供的贷款,贷款余额 16,68 0 万元,本次延长还款期限24 个月。重庆厚康及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蓬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蓬得”)以其自有项 目不动产继续提供抵押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市金科实业集团科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金科实业科润”)以其 持有的重庆厚康 34%股权继续提供质押担保。 公司 2025年 4月 27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 案》,且该议案经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为重庆厚康融资展期担保事项在该次股东大会审批通过 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重庆市厚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11月23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垫江县桂阳街道西湖东路1号集美牡丹湖售房部 法定代表人:赵洪兵 注册资本:6,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等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34%的股权,泽科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33%的股权,重庆昆翔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33%的股 权。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股权结构: 郑柯 郑伟 正大建设集团有限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天府银行股份 蒲俊、李增兰 (本公司) 有限公司 重庆为真贸易有 限公司 重庆市金科实业集团科润房地 重庆昆翔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 泽科集团有限公司产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 33%34%33% 重庆市厚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截至2024年末,该子公司资产总额为75,517.48万元,负债总额为43,247.04万元,净资产为32,270.44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 入2,538.57万元,利润总额-1,441.08万元,净利润-1,441.08万元。 截至2025年3月末,该子公司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88,667.33万元,负债总额为56,568.41万元,净资产为32,098.92万元,2025年 1-3月实现营业收入61.5万元,利润总额-171.52万元,净利润-171.52万元。 该子公司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相关协议主要内容 1、担保金额:16,680万元。 2、主债务履行期限:24个月。 3、担保方式I:重庆蓬得提供不动产抵押担保。 4、担保方式II:重庆金科实业科润提供股权质押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融资展期需要所提供的担保,不会增加公司合并报表或有负债,为债务展期继续提 供担保系落实国家“金融十六条”融资合理展期政策的举措,且提供担保所融得的资金全部用于生产经营或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担保 事项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相违背的情况。 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融资展期需要提供担保,公司能有效控制资金、把握还款安排,降低流动性风险。重庆厚康涉 及23.97 万元执行案件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所涉金额对偿债能力影响较小,且融资展期系为稳定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控股子公 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综上,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 2025 年 5 月末,本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39.24 亿元,对子公司、子公司相互间及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 保余额为 576.30 亿元,合计担保余额为 715.54 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49.47%,占总资产的 40.34%。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逾期担保金额为 329.83 亿元。其中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因法院受理债权人破产申请,导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余额为 22.45亿元的担保,存在被债权人追偿担保责任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相关合同文本。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1/323981be-2732-40b8-9d98-287802dcf75f.PDF ─────────┬──────────────────────────────────────────────── 2025-07-10 00:00│*ST金科(000656):关于收到重整投资人全部重整投资款公告 ─────────┴──────────────────────────────────────────────── 2025年 7月 9 日,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管理人通知,公司管理人账户已收到全体重整投资人 按照《重整投资协议》约定支付的全部重整投资款。具体如下: 根据公司、管理人与各重整投资人签订的《重整投资协议》相关约定,重整投资人应在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 60日内支付全 部重整投资款。其中: 上海品器联合体、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川发产业互动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3家产业投资人应当支付重整投资款共计 756,000,000元。 深圳市前海久银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启重圣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信庭五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等 25 家财务投资人应当支付重整投资款共计 1,872,000,000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重整产业投资人及重整财务投资人应当支付的全部合计 2,628,000,000 元重整投资款已全部到账。 重整投资款支付是重整计划执行的核心工作之一。全部重整投资款的按时支付为保障债权人利益提供坚实基础,有助于提升公司 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将有序推进包括信托计划设立、偿债资源兑付、股份转增登记等事宜,切实做好各项与债权人、投资人及中小股 东利益息息相关的各项重整计划执行工作。 后续,公司将在法院及管理人的监督及重整投资人的带领下,加快推动新业务发展和战略转型升级,持续做好各项经营工作,着 力提升债权清偿率和持续经营能力,回报投资者及债权人的信任和支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0/f83ecd1a-5e24-4869-9c90-44115b6aa6d8.PDF ─────────┬──────────────────────────────────────────────── 2025-06-26 19:22│*ST金科(000656):关于参股公司股票拍卖的进展公告 ─────────┴──────────────────────────────────────────────── 重要提示: 1、根据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科股份”)司法重整工作需要,公司持有并质押给北京东方雨虹 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雨虹”)、重庆中讯金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讯金通”)的参股公司金科 智慧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服务”)的32,680,000股股票、22,000,000股股票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进行了拍卖 ,竞买人东方雨虹、中讯金通分别竞得拍卖标的 32,680,000 股股票、22,000,000股股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拍卖已经完成股 票过户登记。 2、2025 年 5 月 10 日及 11 日,重庆五中院裁定批准《金科股份重整计划》《重庆金科重整计划》,公司及重庆金科进入重 整计划执行阶段。截至目前,公司及重庆金科的各项重整计划执行工作顺利进行,本次拍卖过户工作系公司与竞买人根据质押权人申 请单独恢复行使担保物权而进行破产拍卖的成交结果履行的过户登记程序,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未损害其他债 权人利益,不会对公司司法重整执行工作造成不利影响。 一、本次拍卖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6 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刊载了《关于参股公司股票拍卖进展及相关拍卖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 025-045 号)、于 2025 年 4 月12 日刊载了《关于参股公司股票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号)、于 2025 年 4 月 19 日刊载了《关于参股公司股票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 号)、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刊载了《关于参股公司股 票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80 号)。经公司债权人及本次拍卖标的股票的质押权人东方雨虹、中讯金通的申请,公司 管理人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上(网址:https://auction.jd.com/sifa.html)公开拍卖公司持有的金科服务 32,680,000 股、22 ,000,000 股股票,竞买人东方雨虹、中讯金通分别竞得拍卖标的 32,680,000 股股票、22,000,000 股股票。 二、股票过户登记完成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确认公司持有的金科服务 32,680,00 0 股、22,000,000 股股票已分别过户至东方雨虹、中讯金通的证券账户,即上述股票已完成过户登记程序。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上述股票完成过户后,公司持有金科服务的股权比例降低,公司将根据拍卖情况进行账务处理。上述拍卖过户工作系公司与竞买 人根据质押权人申请单独恢复行使担保物权而进行破产拍卖的成交结果履行的过户登记程序,不会对金科股份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 利影响,未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不会对金科股份司法重整执行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证券过户登记确认》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7/cf503eb3-f523-4510-8401-0dbc41a8f795.PDF ─────────┬──────────────────────────────────────────────── 2025-06-26 19:21│*ST金科(000656):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 特别提示: 1、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股份”或“公司”)于 2024年 10 月 8 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 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24 号),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东方银原(北京)材料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东方银原”)同意自《一致行动协议》签署之日起六个月内,以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增持金科股份股票不低于 5,000万股,增持价格不高于 1.5 元/股。 2、鉴于东方银原在上述股份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未完成股份增持计划承诺的增持股数下限目标,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0 日披 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股份增持计划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号),东方银原同意自 2025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未来 6 个月内,以“不超过 2.0元/股”的价格继续实施增持并完成股份增持计划承诺的增持股数下限目标。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调整后的股份增持计划时间已过半,东方银原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156.33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17%,增持金额为 1,553.09 万元(不含手续费)。 3、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增持股份所需的资金未能及时到位、二级市场股价过高等因素,导致本次 增持计划无法全部实施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今日收到东方银原出具的《关于增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告知函》,且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增持计划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计划增持主体为东方银原。 2、持有公司股份情况: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东方银原未持有公司股份。截至本次增持计划披露日,东方银原已通过二级市场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418,200股。 3、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刊载了《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增持主体在该公告 披露前12个月内未曾披露增持计划。 4、增持主体在前述公告披露前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调整后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拟增持公司股份的目的:东方银原充分认可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及未来发展前景,也充分认可黄红云先生、重庆市金科投资控 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公司管理层的管理能力,为增强投资人对公司的投资信心,促进上市公司长期稳定发展,根据协议约定, 增持公司股份。 2、拟增持股份的数量:不低于 5,000 万股。 3、调整后计划增持股份的价格:不高于 2.0元/股。 4、调整后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个月内(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 关规定不允许增持的期间除外)实施完毕。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金科股份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 露。 5、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增持计划。 6、增持计划的资金来源:增持主体的自有资金。 7、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特定身份时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8、增持股份锁定期安排:本次增持股份将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在完成最后一笔股份增持后,18个 月内不得转让。 9、增持主体承诺: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增持期间以及增持计划完成后18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 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和短线交易。 三、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在股份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东方银原持续增持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东方银原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156.3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17%,增持金额为1,553.09万元(不含手续费)。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增持股份所需的资金未能及时到位、二级市场股价过高等因素,导致本次增持 计划无法全部实施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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