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656 *ST金科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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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9:09 │*ST金科(000656):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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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9:05 │*ST金科(000656):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2025年度及2026年第一季度持续督导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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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20:47 │*ST金科(000656):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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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3:00 │*ST金科(000656):关于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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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3:00 │*ST金科(000656):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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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59 │*ST金科(000656):总经理(总裁)工作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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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59 │*ST金科(000656):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修订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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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59 │*ST金科(000656):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修订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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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59 │*ST金科(000656):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孙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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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59 │*ST金科(000656):董事、高管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修订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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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9:09│*ST金科(000656):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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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本公司已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发布《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3 号)。为进一步保护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方便本公司股东行使股东会表决权,现发布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2026年4月24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 年 5 月 20 日(周三)15 点 30 分,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5 月 20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月 20 日(现场股东会召开日)9:15—9:25,9:30—1
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20日 9:15-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方式: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
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4日
(七)出席对象:1、凡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
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2、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聘请的律师;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重庆市两江新区龙韵路1号金科中心)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3.00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4.00 关于公司聘请 2026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 √
机构的议案
5.00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6.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7.00 关于修订《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
8.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管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 √
议案
9.00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
10.00 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11.00 关于修订《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
的议案
12.00 关于废止《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 √
法》的议案
1、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议案均为影响
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2、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3、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已于2026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刊载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凡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受托代理人出席还需持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持营
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和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
登记。
2、传真信函登记时间:2026 年 5 月 15 日至 5 月 18 日工作时间
3、登记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龙韵路 1 号金科中心 22 楼,邮编:4011224、会议联系电话(传真):(023)63023656
联系人:毛雨、袁衎
5、会议费用:参加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通知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1c8fb1a0-b24d-4d25-b90f-35349b5a25f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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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9:05│*ST金科(000656):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2025年度及2026年第一季度持续督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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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金科(000656):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2025年度及2026年第一季度持续督导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033712e1-34ac-493e-a378-860ae8d7cb9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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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20:47│*ST金科(000656):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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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科股份”)于近日收到重庆市两江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重庆两江法
院”)作出的《执行裁定书》([ 2026)渝 0112 执 248 号之一],重庆两江法院在执行公司股东重庆市金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科控股”或“被执行人”)与重庆骏鸿睿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骏鸿睿”)公证债权文书一案
中,依法作出裁定,对被执行人金科控股所持公司的 115,5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9%)予以强制处置。
一、拟被执行股东持股情况
1、股东名称:金科控股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科控股持有公司股份 242,860,86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28%。本次拟被执行的股票为 115,500
,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9%。
3、股份来源:本次拟被执行的股票系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股份。
二、执行裁定书主要内容
关于重庆骏鸿睿申请执行金科控股公证债权文书一案,因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冻结、扣划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五条、《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2025 修正)》第三条、第十五条
之规定,裁定如下:
1、指令将被执行人金科控股所持证券简称为“*ST金科”共计 115,500,000股的冻结状态变更为可售冻结。
2、自上述股票冻结状态变更为可售冻结之日起,以集中竞价方式,卖出被执行人共计 115,500,000 股股票,直至上述股票卖出
款项扣除证券交易印花税、交易佣金等相关费用后金额达到人民币 172,248,887.4 元止。
3、上述股票卖出所得款项,优先扣除证券交易印花税、交易佣金等法定交易税费后直接划付至重庆两江法院指定账户,不得截
留、扣划、挪用,不得用于抵扣被执行人的任何其他负债。
三、关于股份被执行的原因
为妥善解决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金科控股与重庆骏鸿睿办理了合计115,500,000 股股份质押业务。上述行为系公司原实际控
制人黄红云为履行对“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卓越共赢计划暨2019至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之一期持股计划”(以下简称“一期员
工持股计划”)及持有人的兜底承诺,为进一步保障符合兜底条件的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权益,经黄红云协调,金科控股同意
将其持有公司的 115,500,000 股股份质押给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作为黄红云兜底承诺的保障措施,并由重庆骏鸿睿代表一期员工持
股计划办理了股票质押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5 日、11 月 23 日分别在信息披露媒体刊载的公告《关于公司
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28 号、2024-144 号)。
黄红云已与部分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签订了《和解确认函》,约定以质押股票作为保障,并在重庆中信公证处办理了强制执
行公证。由于黄红云未按《和解协议》约定履行应于 2025 年 12 月 18 日前对符合条件的持有人在满足相关条件情况下承担差额补
足责任的承诺,为保障符合条件的持有人债权的实现,重庆骏鸿睿接受符合条件的持有人的委托,向重庆两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金科
控股质押给重庆骏鸿睿的股票。
根据重庆两江法院依法作出《执行裁定书》[(2026)渝 0112 执 248 号之一],对被执行人所持有的证券简称为“*ST 金科”
的共计 115,500,000 股股份采取强制变现措施。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被强制执行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指定信息媒体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
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重庆两江法院《执行裁定书》((2026)渝 0112 执 248 号之一)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4f3f52ea-a927-4f1f-b473-d1935377b10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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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3:00│*ST金科(000656):关于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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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ST 金科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6-027号特别提示: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股份”或“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子公司”)对
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被担保对象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 50%,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通融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融实业”)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
签订《项目融资合同》,兴业银行向通融实业提供 6,000万元借款,借款期限三年,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重庆金科”)以其 51%的持股比例为通融实业提供 3,06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 2025年 4月 27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
案》,且该议案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金科为通融实业提供担保在该次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
担保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重庆通融实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3年5月19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湖宁路92号
法定代表人:何勇波
注册资本:70,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等
与本公司关系:重庆金科直接持有其51%的股权,公司间接持有其26.01%的股权,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有其24.99%的股
权;厦门禹洲鸿图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49%的股权。
股权结构:
截至 2025年末,该子公司资产总额为 116,685.03万元,负债总额为126,528.68万元,净资产为-9,843.65万元。2025年实现营
业收入458.55万元,利润总额-77,635.04万元,净利润-72,968.01万元。
截至2026年3月末,该子公司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117,038.26万元,负债总额为127,054.50万元,净资产为-10,016.24万元,202
6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172.60万元,净利润-172.60万元。
该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相关协议主要内容
重庆金科为通融实业提供担保
1、担保金额:3,060万元。
2、主债务履行期限:至2028年9月25日。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保证期间: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担保事项为通融实业为履行保交楼义务向兴业银行申请借款,重庆金科以其持有通融实业的51%股权比例为该笔借款提供保
证担保,未超出公司对通融实业持有的股权比例;为控制担保风险,通融实业向重庆金科提供了3,060万元的反担保措施。该笔担保
所融得的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生产经营,不会增加公司合并报表或有负债,担保事项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相违背的情况。
综上,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 2026年 3月末,本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28.81亿元,对子公司、子公司相互间及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
担保余额为 2.55亿元,合计担保余额为 31.36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75.45%,占总资产的 21.06%。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逾期担保金额为 22.09亿元。逾期担保中,公司提供担保的担保方式为重庆璧山金科众玺有限公司持有的多个项目公司 1%股
权质押,以及重庆金科郡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实物抵押,公司实际承担的担保责任以前述股权和实物资产的价值为限,预计承担的
担保责任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情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相关合同文本。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dac7328-dda4-4e20-a63b-22ec9c7cc7c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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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3:00│*ST金科(000656):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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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ST 金科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6-017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人民币 6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已提交至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现金管理概述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从而提高公司资金使用
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二)现金管理额度
本次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即期限内任一时点的现金
管理金额(含前述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现金管理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四)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五)现金管理品种和期限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存款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品种,不得购买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且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
应超过12个月。
(六)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现金管理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
实施。
(七)收益分配方式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本次现金管理方案将选择银行存款产品进行投资,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选择的存款产品受到央行利
率下调的影响,故实际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符合要求的存款产品,将选择资信状况良好、财务状况良好、诚信记录良好的商业银行
发行的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存款产品,且单个理财产品持有期限不超过12个月。
(2)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
展。公司开展此类业务,可以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利用率,增加公司收益。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42f901a-99f8-415c-a84e-b038858420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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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59│*ST金科(000656):总经理(总裁)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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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 9月 19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26 年 4月 24 日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修订)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
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总裁)一人,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对董事会负责。第三条 总经理(总裁)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 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 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联席总裁、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
(七)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 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经理(总裁)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四条 在公司年度经营计划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权限以下的经营事项由总经理(总裁)办公会议决议,具体实施办法由公司总
经理(总裁)办公会制定。第五条 公司设副总经理(副总裁)若干名、联席总裁一名、财务负责人一名,均由总经理(总裁)提名
,董事会聘任。
第六条 副总经理(副总裁)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分别管理公司经营的各个方面,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
第七条 总经理(总裁)决策方式主要通过总经理(总裁)办公会议。总经理(总裁)办公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会议主要
讨论、分析并决定公司的经营相关事项。
第八条 在下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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