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657 中钨高新 更新日期:2026-08-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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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6 17:08 │中钨高新(000657):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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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0 18:57 │中钨高新(000657):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提│
│ │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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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8 16:47 │中钨高新(000657):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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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8 16:46 │中钨高新(000657):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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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18:47 │中钨高新(000657):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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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18:46 │中钨高新(000657):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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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18:42 │中钨高新(000657):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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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18:42 │中钨高新(000657):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
│ │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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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18:42 │中钨高新(000657):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已│
│ │授予但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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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6:38 │中钨高新(000657):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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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6 17:08│中钨高新(000657):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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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介绍
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中钨高新,证券代码:000657)于 2026年 8 月 4 日、2026 年 8 月 5 日、2026 年 8 月 6 日连续三
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自查和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
5.经问询,在公司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6.公司在关注、核实过程中未发现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
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公司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已于 2026 年 7 月 14 日披露《2026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6-5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披露的
业绩预告不存在需要修正情况。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
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4.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
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询证函及回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7/98e5aaa9-503a-4f32-9878-6a368e9bc7b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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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0 18:57│中钨高新(000657):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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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钨高新(000657):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
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31/7ebd830b-cc8e-400c-9905-bf297f1342a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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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8 16:47│中钨高新(000657):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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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钨高新或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胡佳超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胡佳超先生因工作调
动,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的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胡佳超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已按照公司相关离职管理制度做好工作交接。辞职后,胡佳超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2.由公司总经理提名,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6年7月28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程豹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一、财务总监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姓名 离任 离任时间 原定任期 离任 是否继续在上市公司 是否存在未履行
职务 到期日 原因 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 完毕的公开承诺
胡佳超 财务 2026 年 7 2028 年 5 工作 否 否,不存在未履
总监 月 27 日 月 15 日 调动 行完毕的公开承
诺(含增持承诺)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胡佳超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已按照公司相关离职管理制度
做好工作交接。辞职后,胡佳超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其因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持有公司股票,所持有股份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等规
定操作及处理。胡佳超先生在公司担任财务总监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胡佳超先生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
致以衷心的感谢!
二、聘任财务总监情况
公司于2026年7月28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
程豹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意见
经审查,程豹先生具备履行财务总监职责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胡佳超先生的辞职报告;
2.董事会决议;
3.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4.提名委员会会议决议;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9/e21ec6de-be6b-41c5-889b-6ed8e341f5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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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8 16:46│中钨高新(000657):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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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钨高新或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于 2026 年 7 月 28日以通讯表
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7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本次会
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程豹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要提示:
1.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2.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6-57)。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提名委员会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9/0b19c045-901d-40f4-9b93-32dda094c0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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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18:47│中钨高新(000657):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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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钨高新(000657):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3/f121c520-38f1-4cb6-afb9-8918c79042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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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18:46│中钨高新(000657):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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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钨高新或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于 2026 年 7 月 22日以现场与
视频相结合方式在株洲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7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沈慧明主持,应
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回购注销 3 名激励对象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 19
,620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从 2,278,604,400 股减少至2,278,584,780 股。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要提示:
1.本议案已经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2.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
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53)。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成就。符合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33 人,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66.323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9
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要提示:
1.本议案已经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2.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
留授予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55)。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 2026 年度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3/082315f4-3141-44ec-a357-859a0e303ba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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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18:42│中钨高新(000657):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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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钨高新(000657):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3/6bf42acc-c714-404f-bbde-3a20ef3520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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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18:42│中钨高新(000657):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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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26年7月22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鉴于 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个
人绩效考核原因不再符合解锁条件,应回购注销该等人员持有的 19,620股 限 制 性 股 票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刊 登 于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53)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相应减少 19,620股,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 19,620元,公司将及时披露回购注销完成公告。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
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
续履行,同时公司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注销和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
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债权人具体申报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
2.申报材料: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法人的,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需同时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
复印件。
3.联系地址: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钻石路288号钻石大厦1101
4.电子邮箱:zwgx000657@126.com
5.联系电话:0731-28265901
6.邮政编码:412000
7.其它说明: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3/95480fc6-5630-43f2-be86-6f52b7cd5e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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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18:42│中钨高新(000657):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
│但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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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钨高新(000657):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公告详
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3/de079e93-a85b-470d-a085-109412d818c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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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6:38│中钨高新(000657):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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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情形
项 目 本报告期 注上年同期
调整前 调整后
归属于上 盈利:197,000 万元 –217,000 万元 盈利:51,037 万 盈利:54,561 万
市公司股 元 元
东的净利 比上年同期增长(披露):286% -325%
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重述后):261% -298%
扣除非经 盈利:195,500 万元 –215,500 万元 盈利:48,396 万 盈利:48,396 万
常性损益 比上年同期增长(披露):304% - 345% 元 元
后的净利 比上年同期增长(重述后):304% -
润 345%
基本每股 盈利:0.86 元/股 –0.95 元/股 盈利:0.24 元/ 盈利:0.25 元/
收益 股 股
注:公司于 2025 年 12月通过现金收购衡阳远景钨业有限责任公司 99.9733%股权,并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根据《企业会计
准则》,公司按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原则对上年同期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
进行了预沟通,双方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6年半年度业绩与上年同期相比实现正向增长,主要原因是:
1.报告期内,钨精矿均价同比上涨,公司钨精矿及粉末产品盈利显著增长;同时,公司充分发挥全产业链成本优势,有效保障加
工端原料稳定供给,下游合金产品效益稳步提升,上下游业务实现协同增效。
2.抢抓行业快速发展机遇,聚焦高附加值产品市场拓展,持续优化产品结构,PCB微钻、高端刀具等产品订单显著增长,带动盈
利能力提升。
3.公司坚持精益管理导向,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持续优化运营管理,加速推进研发成果转化,新增产能稳步释放,公司整体盈利
能力持续增强。
四、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预计业绩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财务数据请以公司后续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92bba2bb-20f0-40c2-9e86-fcfb48f34c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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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中钨高新(000657):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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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事项。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6月 29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6 月 29日交易时间,即 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6月 29 日 9:15—15:00 期间
的任意时间。
2.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现场会议地点: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钻石路 288 号钻石大厦1006 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李疆(经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
6.合规性: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1,397 人,代表股份1,614,594,83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8589%(截至
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2,278,604,400 股)。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697,454,25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30.608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393 人,代表股份 917,140,5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2501%。
2.公司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本次股东会。
3.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董事会向本次股东会提交了 2项议案,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
现场或网络投票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齐申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13,687,4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38%;反对 824,445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1%;弃权 82,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43,469,1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87%;反对 824,445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74%;弃权 8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9%。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6 年度与中国五矿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697,212,812 股)和五矿钨业集团有限公司(673,005,553 股)回避表
决,其所持股份不计入该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总表决情况:同意 244,069,7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45%;反对 25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44%;弃权 5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2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44,069,7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45%;反对 255,1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44%;弃权 5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1%。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施珺、陈茜
3.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0445ae7b-76d6-405d-ac6c-17c247bcb2b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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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中钨高新(000657):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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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号远洋大厦 4楼
致: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嘉源(2026)-04-473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
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进行了必要的验证工作。本所指派本所律师对本次
股东会进行见证,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指派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查阅了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会有关的文件和资料,并进行了必
要的审查和验证。在前述审查和验证的过程中,本所律师得到公司的如下承诺和保证:就本所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审查的事
项而言,公司已经提供了全部相关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该等资料均属真实、准确、完整及有效,有关复印件与原
件一致、副本与正本一致。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
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
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基于前述,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就本次股东会的相
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1、2026年6月9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并决议召开本次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
2、2026年6月13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了《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以下简称“会议通知”),该会议通知载明了会议时间、会议地点、会议审议事项、会议出席对象及会议登记、会议联系方式等事
项。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2026年6月29日14:30在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
钻石路288号钻石大厦1006会议室举行,现场会议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的董事李疆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股东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
投票平台进行投票。股东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资格与召集人资格
1、根据公司出席会议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登记资料、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统计结果,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以及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397人,代表股份1,614,594,8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8
589%(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2,278,604,400股)。
2、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均持有相关身份证明,其中委托代理人持有书面授权委托书。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
加表决的股东,其身份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进行认证。
3、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4、公司董事及董事会秘书通过现场或视频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律顾问
及其他相关人员。
本所认为,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会议人员资格以及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
1、本次股东会对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关联股东回避了对关联
议案的表决。
2、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对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表决。公司按照《公司章程》的表决票清点程
序对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表决票进行清点和统计。
3、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提供了本次网络投票的投票总数和统计数。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4、本次股东会审议了如下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1:《关于选举齐申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613,687,4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38%;反对824,4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1%;弃权8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43,469,1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87%;反对824,445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74%;弃权8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9%。
议案2:《关于调整2026年度与中国五矿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44,069,7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45%;反对25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44%;弃权5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1%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44,069,7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45%;反对255,1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44%;弃权5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1%。
本次股东会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过半数同意方为通过。根据统计
的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均以普通决议形式获得通过。本次股东会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各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
表决。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上报及公告,未经本所同意请勿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843eee84-e69d-4eaf-859f-9b9ad679ce2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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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6:42│中钨高新(000657):202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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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公司 2026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
会审议通过。现将分红派息相关事项具体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为:以公司总股本2,278,604,4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3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524,079,012.00 元(含税)。公司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方案披露之日至
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等原因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
按照每股分配现金金额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配总额。
2.自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本公司股本总额 2,278,604,400 股未发生变化。
3.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实施方案与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预案、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利润分配实施时间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278,604,4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30 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
07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
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6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3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7月 3 日
2.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7月 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6 年 7 月 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7 月 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935 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
2 08*****937 五矿钨业集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6 年 6 月 23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7 月 3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
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方法
1.咨询地址: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钻石大厦 1101 室
2.咨询电话:0731-28265386 0731-28265977
3.传真号码:0731-28265500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a64ff5f9-cd26-4740-b730-c6986283bf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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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8:21│中钨高新(000657):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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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钨高新或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于 2026 年 6 月 12日以通讯表
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6 月 9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期限,
会议应出席董事 8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6 年度与中国五矿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董事徐加夫、樊玉雯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要提示:
1.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2.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
3.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 2026 年度与中国五矿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47)。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定于 2026 年 6 月 29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在株洲
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为 2026 年 6月 18 日。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要提示: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48)。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05539e3d-62e2-46f9-a0d9-6a2b370ea0b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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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8:20│中钨高新(000657):关于调整2026年度与中国五矿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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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钨高新(000657):关于调整2026年度与中国五矿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e26f81c5-de57-4ead-9dc7-87bb07ff41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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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8:18│中钨高新(000657):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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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6月 29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29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6 月 29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6月 18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即于 2026 年 6 月 18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
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钻石路 288 号钻石大厦1006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 所有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提案
1.00 关于选举齐申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0 关于调整 2026 年度与中国五矿日常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提案的具体内容
本次股东会提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本公司于 2026 年
6月 6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44)、2026 年 6月 13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
关于调整 2026 年度与中国五矿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47)
3、特别提示
(1)议案 1 仅选举一名董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2)议案 2 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五矿钨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如持有公司股份)对议案
回避表决;
(3)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异地股东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6 年 6月 25 日 9:00-11:30,14:00-17:00;
3、登记地点: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钻石路 288 号钻石大厦1101 室;
4、登记时提供资料: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
权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
详见附件 2。
5、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文婕 罗媚月
电话:0731-28265386 0731-28265901
传真:0731-28265500
电子邮箱:zwgx000657@126.com
(2)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
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本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
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2554b2c0-55d1-4565-ab9d-8d9f6e5745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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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8:06│中钨高新(000657):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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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钨高新或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于 2026 年 6 月 5 日以现场与
视频相结合方式在株洲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6 月 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沈慧明先生主持,应出
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选举沈慧明先生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要提示: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长辞职及选举董事长、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6-42)。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齐申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要提示:
1.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2.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43
)。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提名齐申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与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要提示:
1.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3.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44
)。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十一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要提示: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45)。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提名委员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42b4baa1-0809-4c4c-98ad-f40ae0a7c58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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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8:02│中钨高新(000657):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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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钨高新或公司)于 2026年 6月 5 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十一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对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进行调
整,具体如下:
(一)同意公司董事长沈慧明先生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根据《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沈慧明先生将同步担任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
(二)在股东会选举通过公司总经理齐申先生担任公司董事后,同意增补齐申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
会委员,任期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调整后各专委会成员构成情况如下: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委员
审计委员会 张占魁(主任委员)、樊玉雯、宗雨冉、曲选辉、易君健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沈慧明(主任委员)、齐申、李疆、徐加夫、樊玉雯、宗
雨冉、曲选辉
提名委员会 沈慧明(主任委员)、李疆、曲选辉、易君健、张占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易君健(主任委员)、徐加夫、宗雨冉、曲选辉、张占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6d5b3e25-0265-4627-a7ab-7c817ead8c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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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8:02│中钨高新(000657):关于董事长辞职及选举董事长、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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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长离任情况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钨高新或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李仲泽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动,李仲泽先
生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及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担任的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李仲泽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
常运行,其辞任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职务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李仲泽先生不再担任
公司任何职务。
李仲泽先生原定任期到期日为 2028 年 5 月 15 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其因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持有公司股票,所
持有股份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等规定操作及处理。
李仲泽先生自 2016 年 6 月担任公司董事长以来,谋定公司战略发展方向,持续深化改革,攻坚克难,统筹推进公司钨全产业
链资源整合,推动公司行业地位、知名度和经营业绩稳步提升,为公司高质量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李仲泽先生
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致以衷心的感谢!
二、选举董事长、变更法定代表人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6月 5 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沈慧明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根据《
公司章程》等规定,沈慧明先生自担任公司董事长之日起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a1b7c253-15b9-4fe9-ad95-6aaab2adc5b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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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8:02│中钨高新(000657):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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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钨高新或公司)近日收到了原公司总经理沈慧明先生的辞职报告,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5 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齐申先生担任公司总
经理职务,同时辞去副总经理职务。提名委员会已对齐申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齐申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董事会聘任
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齐申先生因股权激励计划持有公司限制性股票,具备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相关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640c6e22-daa2-41dd-a1a7-10329300e94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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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8:02│中钨高新(000657):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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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钨高新或公司)于 2026年 6月 5 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公司总经理齐申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选
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齐申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齐申先生简历详见附件)。齐申先生因股权激励计划持有公司限制性股
票,具备担任董事相关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
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
人,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上述任职生效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
之一。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b8f72951-e7ce-4f5a-9eec-1d4f239cf8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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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13│中钨高新(000657):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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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事项。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月 20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20日交易时间,即 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月 20 日 9:15—15:00 期间
的任意时间。
2.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现场会议地点: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钻石路 288 号钻石大厦1006 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李仲泽
6.合规性: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1,071 人,代表股份1,514,674,91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4738%(截至
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2,278,604,400 股)。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6人,代表股份 697,394,112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606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65 人,代表股份817,280,8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8676%
。
2.公司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本次股东会。
3.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董事会向本次股东会提交了 6项议案,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
现场或网络投票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14,092,7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16%;反对 49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9%;弃权 84,17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43,874,3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70%;反对 498,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47%;弃权 84,1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83%。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14,094,8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17%;反对 52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5%;弃权 5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43,876,4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84%;反对 523,2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22%;弃权 5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4%。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14,079,4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07%;反对 533,267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2%;弃权 6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43,861,0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878%;反对 533,267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92%;弃权 6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1%。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14,121,1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34%;反对 50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3%;弃权 49,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43,902,7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66%;反对 504,5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92%;弃权 4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1%。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697,212,812 股)和五矿钨业集团有限公司(673,005,553 股)回避表
决,其所持股份不计入该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1,340,3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9203%;反对 13,056,489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384%;弃权 59,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4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31,340,3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9203%;反对 13,056,4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384%;弃权59,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2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3%。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公司与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697,212,812 股)和五矿钨业集团有限公司(673,005,553 股)回避表
决,其所持股份不计入该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1,336,7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9178%;反对 13,058,889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400%;弃权 60,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4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31,336,7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9178%;反对 13,058,8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400%;弃权60,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7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2%。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本次会议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结果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报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曾雨竹、张子乔
3.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612f79ab-7a67-43d6-9186-d59623a052c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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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13│中钨高新(000657):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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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号远洋大厦 4楼北京 BEIJING·上海 SHANGHAI·深圳 SHENZHEN·香港 HONGKONG·广州 GUANGZHOU·
西安 XI’AN·武汉WUHAN·长沙 CHANGSHA致: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嘉源(2026)-04-295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
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进行了必要的验证工作。本所指派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
行见证,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指派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查阅了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会有关的文件和资料,并进行了必
要的审查和验证。在前述审查和验证的过程中,本所律师得到公司的如下承诺和保证:就本所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审查的事
项而言,公司已经提供了全部相关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该等资料均属真实、准确、完整及有效,有关复印件与原
件一致、副本与正本一致。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
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
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基于前述,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就本次股东会的相
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1、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并决议召开本次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2、2026年4月27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了《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
称“会议通知”),该会议通知载明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会议审议事项、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会议出席对象及会议登记方法
、联系方式等事项。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2026年5月20日14:30在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
钻石路288号钻石大厦1006会议室举行,现场会议由董事长李仲泽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
投票系统(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股东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股东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资格与召集人资格
1、根据公司出席会议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登记资料、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统计结果,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以及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071人,代表股份1,514,674,9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4
738%(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2,278,604,400股)。
2、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均持有相关身份证明,其中委托代理人持有书面授权委托书。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
加表决的股东,其身份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进行认证。
3、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4、公司董事及董事会秘书通过现场或视频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律顾问
及其他相关人员。
本所认为,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会议人员资格以及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
1、本次股东会对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关联股东回避了对关联
议案的表决。
2、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对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表决。公司按照《公司章程》的表决票清点程
序对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表决票进行清点和统计。
3、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提供了本次网络投票的投票总数和统计数。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4、本次股东会审议了如下议案:
议案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514,092,7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6%;反对49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9%;弃权84,1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3,874,3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70%;反对498,0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47%;弃权84,1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3%。
议案2:《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14,094,8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7%;反对52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5%;弃权5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8%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3,876,4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84%;反对523,2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22%;弃权5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4%。
议案3:《关于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14,079,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7%;反对533,2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2%;弃权6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1%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3,861,0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78%;反对533,267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92%;弃权6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1%。
议案4:《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14,121,1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4%;反对50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3%;弃权4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3,902,7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66%;反对504,5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92%;弃权4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1%。
议案5:《关于与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31,340,3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9203%;反对13,056,4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384%;弃权5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
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1,340,3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9203%;反对13,056,489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384%;弃权5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3%。
议案6:《关于2026年公司与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31,336,7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9178%;反对13,058,8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400%;弃权6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
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1,336,7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9178%;反对13,058,889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400%;弃权6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2%。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过半数同意方为通过。根据统计的现场
及网络投票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获通过。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上报及公告,未经本所同意请勿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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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16│中钨高新(000657):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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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钨高新或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于 2026 年 5月 15 日以现场与视
频相结合方式在株洲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5月 10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李仲泽主持,会议应出
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金洲公司印制电路板用高端微型精密刀具技改扩能项目的议案》
为进一步扩大微钻市场占有率、巩固市场地位、提升企业竞争力,董事会同意深圳市金洲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洲
公司)实施印刷电路板用高端微型刀具技改扩能项目。项目完成后,预计将实现新增高端微型精密刀具产能 1.5 亿支/年。项目总投
资 1.825 亿元,建设期 1 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要提示:
1.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2.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金洲公司印制电路板用高端微型精密刀具技改
扩能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38)。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自硬公司中粗碳化钨粉智能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
为提升核心原料保障能力与成本竞争力,董事会同意在自贡硬质合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自硬公司)实施中粗碳化钨粉智能
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项目建成后,将实现年产3,000吨碳化钨粉及1,000吨钨粉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 17,890.63 万元,建设期
18 个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要提示:
1.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2.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自硬公司中粗碳化钨粉智能生产线技术改造项
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39)。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满足自硬公司中粗碳化钨粉智能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资金需求,董事会同意中钨高新与自贡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自贡国投集团)按原股比(89.0694%与 10.9306%)对自硬公司现金增资 17,000 万元,其中:中钨高新出资 15,141.798
万元,自贡国投集团出资 1,858.202 万元。本次增资金额全额计入实收资本。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要提示: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c9f9c7a7-f946-4ca9-b65f-72477ab8a3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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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12│中钨高新(000657):关于金洲公司印制电路板用高端微型精密刀具技改扩能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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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5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金洲公司印制电路板用高端微型精密刀具技改扩能项目的议案》。为满足市场对印制电路板用高端微型精密刀具的需求、巩固市
场地位、提升企业竞争力、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金洲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洲公司”)将实
施新增高端微型精密刀具产能 1.5 亿支/年建设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投资概况
1.项目将在金洲公司现有厂房实施,预计总投资 1.825 亿元,建设期一年,第二年达产。
2.本次投资建设的资金来源为金洲公司自有资金 1.625 亿元,银行借款 0.2 亿元,后续如需改变资金来源,将根据规定履行相
应审批程序。
3.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随着世界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电子电路市场需求快速上升,印制电路用微型精密刀具有着良好的市场前景。金洲公司现有产能
无法满足市场需求。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扩产有利于实现规模效益,提升企业的综合竞争力。
(二)项目建设内容:新增印制电路板用高端微型精密刀具产能1.5 亿支/年。
(三)项目效益分析
投资效益:经初步测算,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为 16.48%。
社会效益:项目实施后,将促进企业生产技术水平的提高,扩大生产规模,满足市场需求,提高市场占有率;新增工人和技术人
员岗位需求,可创造就业机会减轻社会就业压力;降低生产能耗,节能减排。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建成后有利于金洲公司进一步扩大印制电路板用高端微型精密刀具市场占有率,巩固市场地位,提升盈利能力,具有较好
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预计项目短期内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
四、风险提示
前述投资项目是公司基于当前市场前景而作出的判断,可能受国内外市场环境、行业竞争格局、主要原材料供应及价格波动、技
术替代及流失、行业政策调整等诸多因素影响,存在实施进度不达预期、业务拓展不理想等方面的风险,项目预期收益存在一定的不
确定性。公司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应对风险。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需要披露的信息,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4da9fa8b-12bf-4c5d-a6e6-1ef14a0caca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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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12│中钨高新(000657):关于自硬公司中粗碳化钨粉智能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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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5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自硬公司中粗碳化钨粉智能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制造强国战略,响应国家推动重点产业提质升级、强
化产业基础再造的战略部署,提升核心原料保障能力与成本竞争力,公司控股子公司自贡硬质合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自硬公司
)将实施中粗碳化钨粉智能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投资概况
1.项目将在自硬公司现有厂区内实施,预计总投资 17,890.63 万元,建设期 18 个月。
2.本次投资建设的资金来源为股东增资 17,000 万元,其余资金由企业自筹解决,后续如需改变资金来源,将根据规定履行相应
审批程序。
3.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本项目紧密契合国家发展战略及产业规划,符合当前产业政策导向,对加快淘汰落后产品设备、推动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
色化方向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二)项目建设内容:新建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将实现 3,000吨碳化钨粉及 1,000 吨钨粉年产能。
(三)项目效益分析
投资效益:经初步测算,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为 14.56%。
社会效益:项目实施后,将促进企业提升生产能力,为地方政府增加财政收入;淘汰落后产能,提升安全环保水平,实现绿色可
持续发展。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建成后有利于自硬公司更新生产线装备、提升产线自动化水平、淘汰落后产能,进一步提升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具有较好
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预计项目短期内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
四、风险提示
前述投资项目是公司基于当前产业发展前景和公司生产现状而作出的判断,可能受国内外市场环境、行业竞争格局、主要原材料
供应及价格波动等诸多因素影响,项目预期收益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应对风险。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需要披
露的信息,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f1aad9e9-b524-42a8-a412-13666c5b5c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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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7:02│中钨高新(000657):关于参加海南辖区上市公司2025年年报业绩说明会暨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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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海南证监局主办,海南上市公司
协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协办举办的“海南辖区上市公司 2025 年年报业绩说明会暨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相关
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
,或下载全景路演 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6 年 5月 13 日(周三)14:30-17:00。届时公司高管将在线就公司 20
25 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
,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c44cc013-6a13-4dd0-948e-124116caf22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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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00:35│中钨高新(000657):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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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钨高新(000657):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00e6d2fe-ef2b-4fe0-a6d8-bd9bf9b50c8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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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07│中钨高新(000657):2025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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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
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4〕1898 号)核准,公司通过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189,473,684.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9.50 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799,999,998.00 元,扣除不含税承销费人民币19,698,113.19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80,301,8
84.81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24 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
于 2025年 3月 25 日出具了编号:众环验字(2025)0200006 号验资报告。
(二)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98,976,872.83 元,其中:本报告期内使用 998,976,872.83 元,
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1,780,301,884.81 元扣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998,976,872.83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
币781,325,011.98 元。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784,490,897.98 元,与实际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781,325,011.
98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 3,165,886 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制定并修订了《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
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已将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中与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与《管理制度》进行了核对,认为《管理制度》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
(二)募集资金多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2025 年 3月 31 日,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株洲湘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5 年 7 月 9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柿竹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与独
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爱莲湖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内容与
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活期存款余额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存放银行 银行账户账号 存款方式 余额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43050162963600000663 大额存单 400,000,000.00
限公司株洲湘江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43050162963600000663 活期 3,166,346.00
限公司株洲湘江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43050170893600001139 活期 381,324,551.98
限公司郴州爱莲湖支
行
合计 —— —— 784,490,897.98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存入中国建设银行账号 43050162963600000663。截至
2025年 12 月 31 日止,大额存单余额为 4 亿元,存款期限 3 个月至 1 年。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也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
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0d23e469-45e5-4b8b-b209-61ed460b415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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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07│中钨高新(000657):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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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钨高新(000657):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39cb2a88-ec6e-45dc-a9dc-1815d5ac0a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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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07│中钨高新(000657):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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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中钨高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及各直管企业。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
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1)规范“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程序;2)规范领导小组运行机制;3)规范制度体系建设
;4)规范企业发展战略规划;5)规范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6)规范被投资企业公司章程与架构设置;7)规范开展投资项目后评价
;8)规范组织矿山安全生产;9)规范开展工程项目建设;10)规范实施 PPP、投融建项目;11)规范开展商品贸易业务;12)规范
开展金融衍生业务和化解金融风险;13)规范各类主营业务合同管理;14)规范购销存业务等不相容岗位职责分离;15)规范数据信
息统计与管理;16)规范开展科研项目和研发经费投入统计;17)规范境外佣金全流程管控;18)规范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管理与对外
信息披露;19)规范使用“央企字号”和品牌商标;20)规范发行永续债和债务风险监控;21)规范资金账户使用和司库系统连通;
22)贯通监督协同成果综合运用;23)规范职工薪酬与经商办企监督;24)规范重点领域财务监督。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1.各类主营业务合同管理:1)重要业务领域合同的模板制定、合规审查、对外签署和评价反馈机制建立;2)合同审批程序严谨
、操作规范;3)合同条款内容合法合规且贴合实际需求,有效维护公司合法权益,避免模糊歧义条款触碰政策底线与监管红线;4)
重大合同的资金支付情况。
控制措施:1)《合同管理办法》明确公司合同管理归口部门,负责制定、推行公司标准合同范本,合同管理相关部门分别承担
各自职能;2)公司建立合同 OA 审批流程,将合同审批权限嵌入合同流程审核,按合同性质及金额承担分级审批与签署职责,合同
审批依次经业务、法律、财务等多维度审查;3)公司制定并发布标准合同范本供职能部门、业务部门使用,每年定期修订标准合同
范本,确保合同条款全面、科学、合理,对外签订合同优先使用我方标准合同范本;4)法务部门、财务部门、风控部门以及相关合
同主责部门重点审核签约方的资信状况、履约能力、合同生效要件、价格条款、适用法律、担保要求、变更、赔偿、违约责任和争议
解决等条款,确保合同的权利义务表述清晰、合同条款描述准确;5)每年定期开展合同交叉检查,对合同起草、审批、履约等全流
程进行检查,形成问题清单并一对一反馈,督促整改,形成工作闭环。
2.重点领域财务监督: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依法依规开展财务预算、会计信息质量、产权管理和亏损治理等
重点领域的财务监督;2)健全重大预算事项审核、产权登记及交易流转和财务核算独立复核等工作机制;3)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开展
预算执行过程监督、会计凭证独立复核、产权管理全周期监督和亏损企业动态监控;4)确保财务监督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杜绝滥用
会计准则进行财务造假;5)严查严禁国有资产流失,控制亏损企业数量与亏损金额,谨防不可持续的账面扭亏。
控制措施:1)公司建立预算管理工作机制;2)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监控,跟踪、摸底“一利五率”等关键预算指标完成情况及
偏差,按月度、季度完成预算执行分析报告,不定期开展专题分析,对经营中存在问题提示关注;3)严格按照制度要求,确保预算
刚性执行,预算方案一经确定,未经批准不得调整。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2025 年“管理规范年”内控评价工作方案》等组织开展内
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本着审慎
原则,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当一个或一组内控缺陷的存在,有合理的可能性导致无法及时地预防或发现财务报告中出现下列情形的错报时
,被认定为重大缺陷;
财务报表的错报金额落在如下区间:
a.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 1%;
b.错报金额≥营业收入总额的 2%;
c.错报金额≥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2%。
(2)重要缺陷:当一个或一组内控缺陷的存在,有合理的可能性导致无法及时地预防或发现财务报告中出现下列情形的错报时
,被认定为重要缺陷;
财务报表的错报金额落在如下区间:
a.资产总额的 0.5%≤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 1%;
b.营业收入总额的 1%≤错报金额<营业收入总额的 2%;
c.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1%≤错报金额<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2%。(3)一般缺陷:对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会
被视为一般缺陷。
财务报表的错报金额落在如下区间:
a.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 0.5%;
b.错报金额<营业收入总额的 1%;
c.错报金额<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1%。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控制环境无效;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企业造成重要损失和不利影响;董事会或其授权机构及内审
部门对公司的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2)重要缺陷: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
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3)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1)重大缺陷:损失金额 5000 万元及以上;
(2)重要缺陷:损失金额 500 万元(含 500 万元)至 5000 万元;(3)一般缺陷:损失金额小于人民币 500 万元。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系统性失效,且缺乏有效的补偿性控制;中高级管理人员和
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2)重要缺陷: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性失误;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内部控制评价的
结果特别是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3)一般缺陷:决策程序效率不高;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一般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我们注意到,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因此随着公司规模、业务范围、国家法
律法规等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公司仍将继续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监管,加强内部
审计工作,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李仲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b6cd1fd3-a55d-46de-a9e4-6feeba8cdba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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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07│中钨高新(000657):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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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钨高新(000657):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1672e67d-7af4-4724-8046-82b5d9b5a8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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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07│中钨高新(000657):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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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钨高新(000657):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3869c29b-ebdf-47f6-b409-68de7655a0c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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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04│中钨高新(000657):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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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月 20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20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20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月 12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即于 2026 年 5 月 12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
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钻石路 288 号钻石大厦1006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 所有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提案
1.00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酬制度》的议案
3.00 关于董事薪酬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5.00 关于与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金融服务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6.00 关于 2026 年公司与五矿集团财务有限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责任公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提案的具体内容
本次股东会提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本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
、巨潮资讯网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10)、《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编号:2026
-11)、《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3)、《2025 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4)、《关于与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24)、《关于 2026 年与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25)以及《中钨高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3、特别提示
(1)议案 5、6 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五矿钨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如持有公司股份)对
议案回避表决;
(2)除审议上述议案外,本次股东会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度述职报告,内容详见本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 日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曲选辉)》、《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易君健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张占魁)》、《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李文兴)》及《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
告(杨汝岱)》。
(3)公司董事会将在本次股东会就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结果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进行汇报。
(4)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异地股东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6 年 5月 19 日 9:00-11:30,14:00-17:00;
3、登记地点: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钻石路 288 号钻石大厦1101 室;
4、登记时提供资料: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
权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
详见附件 1。
5、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文婕 罗媚月
电话:0731-28265386 0731-28265901
传真:0731-28265500
电子邮箱:zwgx000657@126.com
(2)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
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本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
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2。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dcd25ef3-0a64-4838-9d95-f2b31fbef87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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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02│中钨高新(000657):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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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280,667,298.04元,母公司实
现净利润902,696,513.9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26,335,896.67元,扣除 提 取 盈 余 公 积 金 90,269,651.40 元 和 向 股 东
利 润 分 配364,632,700.80元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074,130,058.43元。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目前所处的发展阶段以及未来发展规划,提出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拟
以公司总股本2,278,604,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3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24,079,012.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占净利润40.92%。
本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在分配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发生变动,公司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现金分配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524,079,012.00 364,632,700.80 349,344,528.5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80,667,298.04 991,247,874.88 838,057,108.43
(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 3,077,268,279.00
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 1,074,130,058.43
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 1,238,056,241.30
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 0
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1,036,657,427.12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 1,238,056,241.30
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是 ?否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
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公司留存未
分配利润用于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及增强抵御风险能力。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
司发展和经营需要,与公司实际情况相适应,兼顾了股东即期和长远利益,符合公司发展规划。
四、备查文件
1.2025 年度审计报告;
2.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40017474-125f-4127-af18-73263c1d76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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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02│中钨高新(000657):关于2026年与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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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拓宽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融资渠道、提升财务管理、提高资金效率,公司及子公司与五矿集团财
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五矿财务公司)开展存贷款业务及结算业务。五矿财务公司与本公司同受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及子公司与五矿财务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3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公司与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
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徐加夫、樊玉雯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根据相关规定,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五矿钨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如
持有公司股份)需在审议本事项时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重组上
市,无需取得相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简介
企业名称: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甦
注册资本:510,000 万元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 5 号 A247-A267(单)A226-A236(双)C106
经营范围: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
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关联方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五矿财务公司资产总额 624.11 亿元,负债总额 563.93 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 60.18 亿元,资
产负债率90.36%,2025 年实现营业收入 4.49 亿元,利润总额 2.11 亿元,净利润 1.75 亿元。
(三)五矿财务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4 年 5
月 24日,公司与五矿财务公司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三年。根据《金融服务协议》,五矿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存贷
款服务、结算服务以及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财务公司可从事的其他业务。公司与五矿财务公司的交易以市场化原则为定价
依据:
(一)存款利率应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基准利率,也不低于五矿财务公司向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
司成员单位提供存款业务的利率水平。
(二)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基准贷款利率执行,且贷款利率将不高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同
时,不高于五矿财务公司向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成员单位同种类贷款所定的利率。
(三)其他金融服务收费不高于同业的收费水平,同时也不高于五矿财务公司向其他公司开展同类业务的收费水平。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五矿财务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接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和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督,并按上述监管机构的规则及运营要求提供金融
服务,公司选择在关联财务公司存贷款,有利于加强公司资金的集中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拓宽公司
融资渠道,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水平和效益,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中小股东利益,也不会
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负面影响。
五、与五矿财务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在五矿财务公司开立账户存款并办理结算,截至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存放于五矿财务公司的
款项金额合计为 10.67 亿元。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自五矿财务公司取得 30 亿元授信额度,截至2025 年 12 月 31 日,向五矿财务公司借入流动资金贷款余额
为 10.95亿元人民币。
六、2026 年度关联交易规模预计
预计 2026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在五矿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限额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在五矿财务公司的最高授信额度为人
民币50 亿元;在五矿财务公司的授信额度范围内开展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通过五矿财务公司开展委托贷款额度不超过
人民币 10亿元。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已就《关于2026 年公司与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进行了审议。经核查,公司按照与五矿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约定内容开展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定价公平合理,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 2026 年与五矿财务公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八、其他事项
(一)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以上关联交易额度内,与关联方五矿财务公司开展结算、存贷款等金融服务。
(二)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以上关联交易额度内,分配或调剂本部及子公司在五矿财务公司相关金融服务的额度。
(三)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与五矿财务公司有关的存贷款文件及出具相应的授权书。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ca827bbb-a23b-4829-b88b-5eca2636a75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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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02│中钨高新(000657):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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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钨高新(000657):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cd5dfa52-4f37-4e21-b284-1cf14dfeb50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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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02│中钨高新(000657):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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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钨高新(000657):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afb69b0d-679b-4fb5-bb76-929368ff3b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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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01│中钨高新(000657):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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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钨高新(000657):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bbe5bc76-51d5-4696-86cf-b0cb7b2227d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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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01│中钨高新(000657):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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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独立财务顾问”)作为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钨高新”
、“上市公司”或“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及
持续督导机构,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本次交易涉及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上市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五矿钨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钨业”)和湖南沃溪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沃溪矿业”)持有的湖南柿竹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柿竹园公司”)100%股权,并向不超过 35名符合条件
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2024年 6月 15日,公司与五矿钨业和沃溪矿业签署了《业绩补偿协议》,2024年 11月 7日,
三方补充签署《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业绩承诺期间为 2024-2026年,业绩承诺资产范围为柿竹园公司所拥有的本次重组中采用基于未来收益预期
的方法进行评估的资产,包括采矿权和专利技术资产组两部分。具体承诺情况如下:
(一)采矿权业绩承诺
根据评估预测,柿竹园公司采矿权于 2024-2026年度预计实现的净利润(指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分别为 35,963.81万元、28,245.46万元及 15,619.59万元,三年合计 79,828.86万元。
(二)专利技术资产组业绩承诺
根据评估预测,柿竹园公司专利技术资产组在 2024年度末、2025年度末、2026年度末累计实现的收益额分别为 192.12万元、33
4.99万元、426.91万元。
二、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湖南柿竹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天职业字(2026)14292-2号)(以下简称“业绩实现情况审核报告”),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采矿权 2025 年度专利技术资产组
(截至 2025年末累计)
业绩承诺金额 28,245.46 334.99
实现金额 99,420.39 459.25
当年实现率 351.99% 137.09%
2025 年,柿竹园公司经审计的采矿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 99,420.39万元,业绩承诺金额为 28,2
45.46 万元,完成 2025年度采矿权业绩承诺。
截至 2025年末,专利技术资产组累计实现的收益额为 459.25万元,累计业绩承诺金额为 334.99万元,完成 2025年度专利技术
资产组业绩承诺。
三、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通过查阅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业绩实现情况审核报告,查阅上市公司与五矿钨业、沃溪
矿业签署的《业绩补偿协议》等方式,对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进行了核查。
根据上述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业绩实现情况审核报告,2025 年度
采矿权业绩承诺实现金额与专利技术资产组累计业绩承诺实现金额分别为 99,420.39万元与 459.25万元,柿竹园公司累计已实现 20
25年度承诺净利润。鉴于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期为 2024年度、2025 年度和 2026 年度,截至 2025 年末,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期尚
未届满,业绩承诺方未触及补偿义务,也无需就减值测试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1599cabe-28f1-403c-b7ca-6bdf18ad98b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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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01│中钨高新(000657):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2025年度持续督导意见暨持
│续督导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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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钨高新(000657):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2025年度持续督导意见暨持续督导总结报告。
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30648a64-7d1b-4e98-8b91-0159659f492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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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01│中钨高新(000657):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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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钨高新(000657):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6fac49ae-852e-4d05-a453-d434c52345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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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01│中钨高新(000657):天职业字[2026]14292-6号 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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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钨高新(000657):天职业字[2026]14292-6号 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
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8fc486a3-d78a-4a0a-b4e2-d911c5b287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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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01│中钨高新(000657):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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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钨高新(000657):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e5e21084-60c2-41fb-9e38-1c76b22807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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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01│中钨高新(000657):2025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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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钨高新(000657):2025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bad55d78-b1c5-40d5-9cdc-dbe3a1777b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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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01│中钨高新(000657):金融服务协议及相关风险控制措施2025年度执行情况暨2026年与财务公司关联交易预计
│的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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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钨高新(000657):金融服务协议及相关风险控制措施2025年度执行情况暨2026年与财务公司关联交易预计的专项核查意见。
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c152d4b0-071d-4f08-ada1-40b34affb4b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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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01│中钨高新(000657):天职业字[2026]14292-4号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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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钨高新(000657):天职业字[2026]14292-4号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4f85de73-a25b-46ab-88ad-a40c35897e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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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01│中钨高新(000657):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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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钨高新(000657):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366f17d8-1159-4417-8599-ffc35c43dec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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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01│中钨高新(000657):天职业字[2026]14292-2号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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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钨高新(000657):天职业字[2026]14292-2号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02bea160-1758-4fd9-9cff-da87da2801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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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9│中钨高新(000657):关于与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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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拓宽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与五矿集团
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五矿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补充协议二)(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二)。
五矿财务公司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
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3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补充
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仲泽、徐加夫、樊玉雯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根据相关规定,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五矿钨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如
持有公司股份)需在审议本事项时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重组上
市,无需取得相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简介
企业名称: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甦
注册资本:510,000 万元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 5 号 A247-A267(单)A226-A236(双)C106
经营范围: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
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关联方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五矿财务公司资产总额 624.11 亿元,负债总额 563.93 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 6
0.18 亿元,资产负债率 90.36%,2025 年实现营业收入 4.49 亿元,利润总额 2.11亿元,净利润 1.75 亿元。
(三)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五矿财务公司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下的企业,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五矿财务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原《金融服务协议》及原《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具体请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公告的《关于与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补充协
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以下简称“原补充协议”)(公告编号:2025-40)中的“三、原关联交易协议《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
内容”和“四、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四、补充协议二的主要内容
(一)授信额度上限金额
原协议第 1 条第(1)款“财务、融资、投资顾问业务,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中约定:“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
向乙方及附属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具体执行将根据乙方及附属公司具体情况另行签订业务协议进行
约定。”
现变更为:“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向乙方及附属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具体执行将根据乙方及
附属公司具体情况另行签订业务协议进行约定。”
(二)存款上限金额
原补充协议第 1 条第(3)款“存款业务”中约定:“本协议有效期内,根据本《金融服务协议》相关条款,在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相关规定的基础上,乙方及附属公司任一日在甲方的存款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
现变更为:“本协议有效期内,根据本《金融服务协议》相关条款,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基础上,乙方及附属公司
任一日在甲方的存款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
(三)贷款上限金额
原补充协议第 1 条第(5)款“贷款业务”中约定:“本协议有效期内,在甲方的授信额度范围内,乙方及附属公司任一日在甲
方的贷款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
现修改为:“本协议有效期内,在甲方的授信额度范围内,乙方及附属公司任一日在甲方的贷款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
。”
(四)生效条件
本补充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且乙方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本补充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本补充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和内
容之外,原协议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本补充协议与原协议有相互冲突时,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签署《金融服务协议》(补充协议二),对授信及存贷款交易限额进行修订可以更好的满足公司日常资金管理需要,有利于
公司更加合理的利用资金和优化财务管理,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财务管理水平,提高资金运营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产生影响。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在五矿财务公司开立账户存款并办理结算,截至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五矿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约为 10.6
7 亿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余额为 10.95 亿元人民币。
七、风险评估及风险控制措施
五矿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较好地控制风险;未发
现五矿财务公司存在违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五矿财务公司的资产负债比例符
合该办法的要求规定;五矿财务公司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经营,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
公司已制定《与关联财务公司关联交易风险处置预案》,通过成立存款风险处置领导小组,建立存款风险报告制度,以定期或临
时的形式向董事会报告。定期取得并审阅五矿财务公司的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在内的定期报告,评估五矿财务公
司的业务和财务风险。如果五矿财务公司出现《与五矿财务公司关联交易风险处置预案》第七条的任何一种情形,公司将立即启动应
急处置程序,采取积极措施,进行风险自救,避免风险扩散和蔓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已就《关于与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进行了审议。经核查,公司本次拟签署补充协议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
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与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决议;
3.《金融服务协议》(补充协议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86c4addc-adbe-4ff3-8f0a-2cbe44c7b294.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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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中钨高新: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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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7/12251838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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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中钨高新: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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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7/12251838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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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中钨高新: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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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中钨高新: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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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7/122457705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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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中钨高新: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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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722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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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中钨高新: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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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721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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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6│中钨高新: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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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6/12215224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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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3│中钨高新: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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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中钨高新: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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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6/12198315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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