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657 中钨高新 更新日期:2025-10-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9-30 00:00 │中钨高新(000657):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9-15 20:29 │中钨高新(000657):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5-09-15 20:29 │中钨高新(000657):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09-12 16:22 │中钨高新(000657):关于参加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控股上市公司2025年半年度集体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2025-08-26 18:14 │中钨高新(000657):关于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5-08-26 18:14 │中钨高新(000657):中钨高新章程(修订后) │
├─────────┼──────────────────────────────────────────────┤
│2025-08-26 18:14 │中钨高新(000657):中钨高新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后) │
├─────────┼──────────────────────────────────────────────┤
│2025-08-26 18:13 │中钨高新(000657):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
│2025-08-26 18:13 │中钨高新(000657):2025年半年度报告 │
├─────────┼──────────────────────────────────────────────┤
│2025-08-26 18:12 │中钨高新(000657):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
└─────────┴──────────────────────────────────────────────┘
─────────┬────────────────────────────────────────────────
2025-09-30 00:00│中钨高新(000657):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于 2025 年 9月 29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
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9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
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按原股比对控股子公司南昌硬质合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昌硬质合金”)货币增资 12745.005 万元,
所有股东共增资 15000 万元。本次增资款项主要用于南昌硬质合金产品线装备智能化改造及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要提示: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30/b2e530f7-98bb-45de-9200-e2f5cfbf6929.PDF
─────────┬────────────────────────────────────────────────
2025-09-15 20:29│中钨高新(000657):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事项。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9月 15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 月 15日交易时间,即 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月 15 日 9:15—15:00 期间
的任意时间。
2.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现场会议地点: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钻石路 288 号钻石大厦1006 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李仲泽
6.合规性: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26 人,代表股份 1,514,397,4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4514%。(截至股权登记
日,公司总股本为 2,278,954,380 股)。其中: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为 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697,212,812 股,占
公司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0.593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25 人,代表股份817,184,66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85
79%。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本次股东会。
3.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董事会向本次股东会提交了 4项议案,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
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 2025 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暨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子议案 1 《关于聘用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13,704,7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43%;反对 588,026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8%;弃权 10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43,486,3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195%;反对 588,026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78%;弃权10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8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26%。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子议案 2 《关于聘用 2025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13,745,9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70%;反对 571,826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8%;弃权 79,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43,527,5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81%;反对 571,826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66%;弃权79,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2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53%。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13,540,3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34%;反对 765,626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06%;弃权 9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43,321,9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055%;反对 765,626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10%;弃权9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8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35%。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13,656,4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11%;反对 623,026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1%;弃权 11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43,438,0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860%;反对 623,026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21%;弃权11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5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18%。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13,686,2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30%;反对 624,526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2%;弃权 8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43,467,8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067%;反对 624,526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32%;弃权8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1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01%。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曾雨竹、秦忠杰
3.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6/34911fd5-8b97-45cd-a6d4-18877714147a.PDF
─────────┬────────────────────────────────────────────────
2025-09-15 20:29│中钨高新(000657):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号远洋大厦 4楼
致: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嘉源(2025)-04-668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
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进行了必要的验证工作。本所指派本所律师对本次
股东会进行见证,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指派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查阅了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会有关的文件和资料,并进行了必
要的审查和验证。在前述审查和验证的过程中,本所律师得到公司的如下承诺和保证:就本所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审查的事
项而言,公司已经提供了全部相关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该等资料均属真实、准确、完整及有效,有关复印件与原
件一致、副本与正本一致。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
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
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基于前述,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就本次股东会的相
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1、2025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并决议召开本次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2、2025年8月27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了《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以下简称“会议通知”),该会议通知载明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会议审议事项、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会议出席对象及会议
登记方法、联系方式等事项。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2025年9月15日14:30在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
钻石路288号钻石大厦1006会议室举行,现场会议由董事长李仲泽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
投票系统(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股东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股东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资格与召集人资格
1、根据公司出席会议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登记资料、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统计结果,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以及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826人,代表股份1,514,397,4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451
4%(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2,278,954,380股)。
2、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均持有相关身份证明,其中委托代理人持有书面授权委托书。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
加表决的股东,其身份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进行认证。
3、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4、公司董事及董事会秘书通过现场或视频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律顾问
及其他相关人员。
本所认为,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会议人员资格以及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
1、本次股东会对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2、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对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表决。公司按照《公司章程》的表决票清点程
序对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表决票进行清点和统计。
3、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提供了本次网络投票的投票总数和统计数。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4、本次股东会审议了如下议案:
议案1:《关于聘用2025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暨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1.01:《关于聘用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13,704,7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3%;反对588,0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8%;弃权10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
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3,486,3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95%;反对588,026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78%;弃权10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6%。
议案1.02:《关于聘用2025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13,745,9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0%;反对571,8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8%;弃权7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3,527,5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81%;反对571,826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66%;弃权7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3%。
议案2:《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13,540,3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34%;反对765,6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6%;弃权9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0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3,321,9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055%;反对765,626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10%;弃权9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5%。
议案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13,656,4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1%;反对623,0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1%;弃权11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
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3,438,0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60%;反对623,026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21%;弃权11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8%。
议案4:《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13,686,2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0%;反对624,5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2%;弃权8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
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3,467,8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67%;反对624,526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32%;弃权8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1%。
本次股东会议案3和议案4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本次股东会议案1和议案2为普通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过半数同意方为通过。根
据统计的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3和议案4以特别决议形式通过;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1和议案2以普通决议形
式通过。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上报及公告,未经本所同意请勿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6/62b57d09-1c18-4e9f-8a86-a34cdb4fb530.PDF
─────────┬────────────────────────────────────────────────
2025-09-12 16:22│中钨高新(000657):关于参加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控股上市公司2025年半年度集体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5 年 8月 27日发布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
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 2025 年上半年生产经营和业务展望,根据实际控制人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五矿”)统一安
排,公司将于 2025年 9月 29日下午 15:00-17:00 参加中国五矿控股上市公司 2025 年半年度集体业绩说明会(以下简称“本次业
绩说明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视频直播和网络文字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 2025 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
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一)召开时间:2025 年 9月 29日(星期一)下午 15:00-17:00
(二)召开地点:
“互动易”平台“云访谈”栏目(https://irm.cninfo.com.cn)
(三)召开方式:视频直播和网络文字互动
三、参加人员
拟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具体以当天实际参会人员为准。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于 2025 年 9月 29日(星期一)下午 15:00-17:00,通 过 互 联 网 登 录 “ 互 动 易 ” 平 台 “ 云 访
谈 ” 栏 目(https://irm.cninfo.com.cn),在线观看本次业绩说明会视频直播,并可与公司同步进行网络文字互动交流。
(二)投资者可于 2025 年 9 月 28 日(星期日)16:00 前通过公司邮箱 zwgx000657@126.com 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在说明
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复。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罗媚月
联系电话:0731-28265901
传真:0731-28265500
邮箱:zwgx000657@126.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互动易”平台“云访谈”栏目(https://irm.cninfo.com.cn)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
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3/67934a58-8072-4c1f-9756-4c2a2211c40c.PDF
─────────┬────────────────────────────────────────────────
2025-08-26 18:14│中钨高新(000657):关于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5 年 9月 15 日(星期一)下午 14:30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9月 15日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
—1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