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659 珠海中富 更新日期:2025-09-3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9-23 19:41 │珠海中富(000659):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9-23 19:40 │珠海中富(000659):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抵押贷款暨公司及全资孙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
├─────────┼──────────────────────────────────────────────┤
│2025-09-16 16:57 │珠海中富(000659):关于参加广东辖区2025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
│2025-09-15 18:54 │珠海中富(000659):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09-15 18:54 │珠海中富(000659):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
│2025-09-15 18:54 │珠海中富(000659):公司章程(2025年9月修订) │
├─────────┼──────────────────────────────────────────────┤
│2025-09-15 18:54 │珠海中富(000659):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 │
├─────────┼──────────────────────────────────────────────┤
│2025-09-15 18:54 │珠海中富(000659):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
├─────────┼──────────────────────────────────────────────┤
│2025-09-15 18:54 │珠海中富(000659):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 │
├─────────┼──────────────────────────────────────────────┤
│2025-09-15 18:54 │珠海中富(000659):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
└─────────┴──────────────────────────────────────────────┘
─────────┬────────────────────────────────────────────────
2025-09-23 19:41│珠海中富(000659):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9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
出,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于2025年9月23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六人,实际出席董事六人(其中
,董事长许仁硕,董事李晓锐,独立董事游雄威、徐小宁、吴鹏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仁硕先生主持,
公司高管列席会议。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讨论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
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抵押贷款暨公司及全资孙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中富容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容器”)拟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 4,500 万元,
杭州容器以其名下不动产提供抵押,并由公司承担流动性支持责任及全资孙公司上海富粤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此次贷款额度在公司2024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之内,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表决结果:赞成 6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详细内容请参阅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抵押贷款
暨公司及全资孙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二、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4/fa9e8b9b-8497-4e4b-8458-108f5dfefc3d.PDF
─────────┬────────────────────────────────────────────────
2025-09-23 19:40│珠海中富(000659):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抵押贷款暨公司及全资孙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
一、基本情况概述
因生产经营需要,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中富容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容器”
)拟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 4,500 万元,杭州容器以其名下不动产提供抵押,并由公司承担流动性支持责任及全资孙公司上海富
粤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富粤”)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此次贷款额度在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之内,经
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杭州中富容器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5 年 12 月 29日
3、住所: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10 号大街 29 号
4、法定代表人:张颖娴
5、注册资本:14640 万人民币
6、主营业务:PET(聚脂)饮料瓶及配套产品,PET 瓶胚(上述经营范围中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在批准的有效期内方可经营)
;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杭州容器 100%股权。
8、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8月 31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63,337,049.25 269,358,231.18
负债总额 20,736,621.66 21,198,302.38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流动负债总额 5,495,848.65 5,957,529.37
净资产 242,600,427.59 248,159,928.80
项目 2024 年 1-12 月 2025 年 1-8 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27,755,317.96 20,163,064.33
利润总额 6,455,030.62 7,620,687.08
净利润 4,631,675.31 5,559,501.21
9、被担保人杭州容器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抵押物基本情况
权利人 序 权属证书编号 土地使用权 建筑面积
号 面积(㎡) (㎡)
杭州中富容 1 杭经出国用(2002)第 0005 号 40,869
器有限公司 2 杭房权证经字第 0000221 号 4,551.23
3 杭房权证经字第 0000223 号 20.89
4 杭房权证经字第 0000224 号 97.74
5 杭房权证经字第 0000225 号 100.29
6 杭房权证经字第 0005751 号 12,826.75
7 杭房权证经字第 0005752 号 81.3
8 杭房权证经字第 12422446 号 13,597.72
9 杭房权证经字第 0000222 号 58.64
备注:序号 9《杭房权证经字第 0000222 号》58.64 ㎡未作评估。
根据上海八达国瑞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上海八达国瑞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7 日出具的
《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杭八达估字 (2025)FC-1278 号],上述序号 1 至 8的不动产评估总价为 10,000 万元。
除本次抵押外,上述土地使用权不存在其他抵押权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
封、扣押、冻结等司法强制措施。
四、合同的主要内容
1、授信额度:4,500 万元;
2、借款用途:日常经营;
3、贷款期限:3 年;
4、年 利 率:以银行最终审批利率为准;
5、杭州容器以其名下不动产提供抵押,并由公司承担流动性支持
责任及上海富粤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29,376 万元,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为 131.76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目前无逾期担保事项、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4/be167518-aa13-421b-95ee-86ae34a304b6.PDF
─────────┬────────────────────────────────────────────────
2025-09-16 16:57│珠海中富(000659):关于参加广东辖区2025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
管局、广东上市公司协会联合举办的“向新提质 价值领航——2025 广东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月活动投资者集体接待日”,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5 年 9月 19 日(周五)15:30-17:00。
届时公司高管及相关人员将在线就 2025 年半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
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7/f19f032e-d198-4dc2-a790-af50e53efd0b.PDF
─────────┬────────────────────────────────────────────────
2025-09-15 18:54│珠海中富(000659):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修改或新增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9 月 15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2025 年 9 月 15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5年 9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期间
的任意时间;(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9 月 15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 198 号南方精典大厦 5 楼本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许仁硕先生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 176 人,代表股份 210,863,381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6.4006%,出
席股东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东。其中: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 2 人,代表股份201,961,209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5.7082%,均为无限售条件流
通股东。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含股东代理
人)共174 人,代表股份 8,902,172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6924%。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208,392,5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282%;反对 2,313,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9
73%;弃权15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45%。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同意 6,431,37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2.2450%;反对 2,313,80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5.9914%;弃权 15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63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表决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制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1、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 208,392,5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282%;反对 2,313,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9
73%;弃权15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45%。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同意 6,431,3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2.2450%;反对 2,313,80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5.9914%;弃权 15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63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表决通过。
2.2、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 208,447,7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544%;反对 2,268,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
59%;弃权14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97%。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同意 6,486,57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2.8651%;反对 2,268,60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5.4837%;弃权 14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51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表决通过。
2.3、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同意 208,447,7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544%;反对 2,268,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
59%;弃权14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97%。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同意 6,486,57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2.8651%;反对 2,268,60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5.4837%;弃权 14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513%。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2.4、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 208,425,0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437%;反对 2,294,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8
82%;弃权143,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81%。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同意 6,463,87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2.6101%;反对 2,294,60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5.7757%;弃权 14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142%。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2.5、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 208,450,8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559%;反对 2,268,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
60%;弃权143,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81%。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同意 6,489,67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2.8999%;反对 2,268,80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5.4859%;弃权 14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142%。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2.6、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 208,450,8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559%;反对 2,268,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
59%;弃权143,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82%。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同意 6,489,67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2.8999%;反对 2,268,60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5.4837%;弃权 14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165%。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罗刚先生、唐伟振先生
3、结论性意见: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的人员资
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6/ef7770a5-0c6a-466a-952f-28ee72ccd935.PDF
─────────┬────────────────────────────────────────────────
2025-09-15 18:54│珠海中富(000659):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珠海市情侣中路 47 号怡景湾大酒店五层
电话: 86-756-8893339 传真: 86-756-8893336
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
关于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 律 意 见 书
致: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贵公司”)
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就贵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
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为此,精诚律师查阅了有关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料,并指派律师出席了贵公司于 2025 年 9月 15 日
召开的本次股东大会。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贵公司本
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股东大会议案和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发表法律意见,不对本
次股东大会所审议议案的内容以及在议案中所涉及的事实和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等问题发表意见。
本所律师是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的事实的了解和对法律的理解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资料进行了审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
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
贵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决定于 2025 年 9月 15 日召开贵公
司的本次股东大会,并于 2025 年8 月 2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刊登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 月 15 日 9:15-9:25,9:30
-11:30,13:00-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9月15 日 9:15-15: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2025 年 9月 15 日 14:30 时,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在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 198 号南方精典大厦 5楼贵公司会议室召
开。会议召开的程序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贵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的。
经本所律师验证与核查,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和召集人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和贵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经验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176 人,代表公司股份 210,863,381 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 16.4006%。以上股东是截至 2025 年 9月 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权
登记日的持股股东。
公司董事和监事出席了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经本所律师验证与核查,以上出席会议的人员符合法律、法规和贵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
三、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根据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本次股东大会对如下议案进行审议: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修订、制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本议案需分项表决,各分项如下:
2.1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2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3 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2.4 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2.5 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2.6 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验证与核查,本次股东大会实际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的议案相符,股东没有在本次股东大会提出新的议案。
四、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其中:
1、现场投票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就审议范围的议案逐项进行了表决,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计票、监票,
当场公布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2、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按规定的程序对议案进行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全部投票结束后,贵公司合并统计议案的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208,392,581 股同意,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282%,2,313,800 股反对,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973%,157,000 股弃权,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4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的同意票数比例超过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本议案通过。
2、关于修订、制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本议案需分项表决,各分项表决结果如下:
2.1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208,392,581 股同意,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282%,2,313,800 股反对,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973%,157,000 股弃权,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45%。
本分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的同意票数比例超过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本分项议案通过。
2.2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208,447,781 股同意,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544%,2,268,600 股反对,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759%,147,000 股弃权,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7%。
本分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的同意票数比例超过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本分项议案通过
2.3 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208,447,781 股同意,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544%,2,268,600 股反对,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