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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659(珠海中富)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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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0659 珠海中富 更新日期:2024-04-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19 00:00│珠海中富(000659):第十一届监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 2024年第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 出,会议于2024 年 4 月 18 日以现场方式举行。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孔德山先生主持,监事会 3名成员全部出席,会议召集和召开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讨论与会监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 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 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60 人调整为 59 人;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16,407,025股调整为 116,307,025 股,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数量由 111,407,025股调整为 111,307,025股;预留的股票期权数量 500万股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详细内容请参阅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二、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8/fd8c7e15-36fd-47f9-8aca-df3f63c40d73.PDF ─────────┬──────────────────────────────────────────────── 2024-04-19 00:00│珠海中富(000659):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4月1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4年第五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 2024年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根据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年 2月 23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徐小宁先生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 2024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 案》、《关于<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 2、2024年 2月 23日至 2024年 3月 5日,公司通过公司内部办公系统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 ,监事会在公示期内未接到异议。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 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4 年 3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 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 授权办理本激励计划有关事项。 4、2024年 3月 14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4年第三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 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 意见。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2024年 4月 18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4年第五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 2024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珠海中富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法律意见书》。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调整事项的情况 鉴于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 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失去参与本激励计划 的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60 人调整为59 人;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116,407,025 股调 整为116,307,025股,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数量由 111,407,025股调整为 111,307,025股;预留的股票期权数量 500万股保持 不变。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除上述调整之外,本激励 计划的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 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调整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以及《 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调整相关事项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4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 202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 授予数量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8/f576a6a8-e09f-44d5-9fde-15fb2cd5f8f1.PDF ─────────┬──────────────────────────────────────────────── 2024-04-19 00:00│珠海中富(000659):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 ─────────┴──────────────────────────────────────────────── 珠海中富(000659):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8/59e5d92f-a984-49a9-b5fa-5dbdee014133.PDF ─────────┬──────────────────────────────────────────────── 2024-04-19 00:00│珠海中富(000659):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首次授予对象及数量的法律意见书 ─────────┴──────────────────────────────────────────────── 致: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根据与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中富”或“公司”)签订的《股权激励专项法律服务合同》,接受公司 的委托,担任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专项法律顾问,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和《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按照中国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为公司调整本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相关事项(以下简称“本次调整”)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声明如下: 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 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 ,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已得到珠海中富如下保证:珠海中富向本所律师提供了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全部事实文件,所有文 件真实、完整、合法、有效,所有文件的副本或复印件均与正本或原件相符,所有文件上的签名、印章均为真实;且一切足以影响本 所律师作出法律判断的事实和文件均已披露,并无任何隐瞒、误导、疏漏之处。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调整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珠海中富申报本次调整所必备的法律文件,随其他材料一同上报,并依法对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承担责任。 一、 本次调整的批准与授权 2024 年 2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2024 年 2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024年 3月 5 日,公司监事会出具了《关于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认 为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024 年 3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2024 年 3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2024 年 3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首次授予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 2024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 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失去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资格,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2024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 2024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调整已经获得了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二、 本次调整的情况 根据公司出具的说明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失去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资格,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60 人调整为 59 人;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1 6,407,025 股调整为 116,307,025 股,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数量由111,407,025股调整为 111,307,025股;预留的股票期权数 量 500万股保持不变。 基于上述情况,本所律师认为,公司调整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 三、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调整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调整相关事项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法律意见书于 2024年 4月 18日出具,正本一式三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9/fb5a6a70-119f-4036-8e37-03e884a96b1a.PDF ─────────┬──────────────────────────────────────────────── 2024-04-19 00:00│珠海中富(000659):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会议于 2024年 4月 18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九人,实际出席董事九人(其中董事李晓锐、独立董事 徐小宁、独立董事游雄威、独立董事吴鹏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五名董事参与表决,四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会议由公司董 事长许仁硕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会议。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讨论与 会董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 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失去参与本激励计 划的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 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60 人调整为59 人;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116,407,025 股调 整为116,307,025股,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数量由 111,407,025股调整为 111,307,025股;预留的股票期权数量 500万股保持 不变。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除上述调整之外,本激励 计划的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许仁硕、党金洲、陈冠禧、周雨凑回避表决。 详细内容请参阅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二、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8/bd565194-cead-47b4-b0aa-d7b02f4447a1.PDF ─────────┬──────────────────────────────────────────────── 2024-03-29 00:00│珠海中富(000659):第十一届监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2024 年第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3月 2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 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以现场方式举行。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孔德山先生主持,监事会 3 名成员全部出席,会议召集和召 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讨论与会监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经与控股股东陕西新丝路进取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陕西新丝路”)协商,拟向 陕西新丝路申请财务资助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需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遵循了关联方回避原则并履行了回避表决义 务,关联交易已获得董事会同意。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未损 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本次向控股股东申请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详细内容请参阅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财务 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二、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8/9b395320-afc5-40ab-99fa-9e7436dff1b7.PDF ─────────┬──────────────────────────────────────────────── 2024-03-29 00:00│珠海中富(000659):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珠海中富(000659):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8/dc47ed0d-1211-472c-810e-61ee4c809c10.PDF ─────────┬──────────────────────────────────────────────── 2024-03-29 00:00│珠海中富(000659):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会议于2024年3月28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九人,实际出席董事九人(其中董事李晓锐、独立董事徐 小宁、独立董事游雄威、独立董事吴鹏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七名董事参与表决,两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 长许仁硕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会议。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讨论与会 董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经与控股股东陕西新丝路进取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陕西新丝路”)协商,拟向 陕西新丝路申请财务资助,总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公司根据业务需求分批提款,财务资助的年利率为不超过6%,具体借款金额、期 限、利率以签订的合同为准。本次借款无需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 陕西新丝路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许仁硕先生、陈衔佩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回避:2 票,表决通过。 详细内容请参阅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财务 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二、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8/5c5e1b27-dd8e-416d-90b1-83132ef0c628.PDF ─────────┬──────────────────────────────────────────────── 2024-03-15 00:00│珠海中富(000659):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授予总量情况 序号 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权 占授予股票期权总 占目前总股本的 数量(股) 量比例 比例 1 许仁硕 董事长 12,857,025 11.04% 1.00% 2 党金洲 董事 9,000,000 7.73% 0.70% 3 陈冠禧 董事 9,000,000 7.73% 0.70% 4 周雨凑 董事 9,000,000 7.73% 0.70% 5 韩惠明 副总裁、董秘 3,000,000 2.58% 0.23% 6 叶彩霞 财务总监 3,000,000 2.58% 0.23%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54人 65,550,000 56.31% 5.10% 预留部分 5,000,000 4.3% 0.39% 合计 116,407,025 100.00% 9.05% 二、授予的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职务 1 高加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2 张勇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3 朱伟平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4 赵光辉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5 罗开罗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6 赵春梅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7 潘雪勤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8 林瀚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9 张颖娴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0 谭文彬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1 许耀林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2 黄青松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3 张俊山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4 秦峰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5 肖晓宏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6 高其超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7 陈卫民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8 陈都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9 袁志国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20 饶麒麟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21 马俊杰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22 姜珺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23 赵楚耿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24 覃晓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25 陈国兵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26 吴师庭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27 罗楠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28 邓东明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29 邓东亮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30 苏兰花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31 姚莹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32 刘跃辉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33 张强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34 胡纯伟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35 郭鹏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36 张昕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37 吴德林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38 周振强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39 苏国强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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