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659 珠海中富 更新日期:2025-06-2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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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7 18:06 │珠海中富(000659):关于终止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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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7 18:06 │珠海中富(000659):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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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7 18:05 │珠海中富(000659):第十一届监事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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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16:20 │珠海中富(000659):关于控股股东对公司财务资助延期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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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16:20 │珠海中富(000659):关于全资孙公司申请抵押贷款暨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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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16:20 │珠海中富(000659):第十一届监事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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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16:16 │珠海中富(000659):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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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17:01 │珠海中富(000659):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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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17:00 │珠海中富(000659):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抵押担保贷款暨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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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00:00 │珠海中富(000659):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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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7 18:06│珠海中富(000659):关于终止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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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十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2
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基本情况
2024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十七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2024年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及相关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会尚未将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在推进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自筹划本次定向发行股票事项以来,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组
织各相关方就本次交易方案进行论证商讨,与交易各方就本次交易的方案、对价、合作内容等事项进行多轮谈判沟通。在筹划本次定
向发行股票事项过程中,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再融资事项进展公告中对相关风险进行了充分提示,同时积
极履行信息保密义务,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本次交易主要过程如下:
2024年12月13日,公司与巽震投资(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关于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的《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预案》、《关于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8)。
2025年1月25日,公司披露了该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再融资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5-004)。
三、终止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主要原因
自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披露以来,公司与交易对方及相关中介机构积极推进本次交易事项。由于双方对未来经营发
展规划意见不一,未能就本次交易事项的核心条款达成一致意见,为全面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经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审慎分
析后,公司决定终止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四、终止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2025年6月27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五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
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终止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是公司综合考虑各项因素作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生产
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一致同意公司《关于终止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经综合考虑各项因素,为全面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经与认购方协商并签署《关于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公司决定终止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经综合考虑各项因素,为全面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经与认购方协商并签署《关于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公司决定终止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本次终止公司2024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同意终止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五、终止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当前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5年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 2025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5年第五次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7/a824dee1-ec3e-49a5-bd43-e0ab0054675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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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7 18:06│珠海中富(000659):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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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于2025年6月27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六人,实际出席董事六人(其中,
董事长许仁硕,董事李晓锐,独立董事游雄威、徐小宁、吴鹏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陈衔佩先生主持,
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会议。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讨论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方式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十七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2024年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及相关事项。自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披露以来,公司与交易对方及相关中介机构积极推进本次交
易事项。由于双方对未来经营发展规划意见不一,未能就本次交易事项的核心条款达成一致意见,为全面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经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审慎分析后,公司决定终止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本次终止事项由董事会决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详细内容请参阅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终止 2024 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二、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7/d70d88b0-587d-40dc-af56-2336473ad3f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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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7 18:05│珠海中富(000659):第十一届监事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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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 2025年第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
发出,全体监事一致同意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三人,实际出席监事三人(其中
,职工监事左晓燕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孔德山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讨论,与会监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十七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2024年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及相关事项。自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披露以来,公司与交易对方及相关中介机构积极推进本次交
易事项。由于双方对未来经营发展规划意见不一,未能就本次交易事项的核心条款达成一致意见,为全面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经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审慎分析后,公司决定终止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本次终止公司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终止公司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详细内容请参阅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终止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公告》。
二、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7/0d5d31d4-2a53-4bb1-baab-4fe44ee292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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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16:20│珠海中富(000659):关于控股股东对公司财务资助延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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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 述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向控股股东陕西新丝路进取一号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陕西新丝路”)申请财务资助借款 5000万元,并签署了《借款协议》,财务资助的年利率为不超
过 6%,借款无需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
鉴于上述控股股东财务资助借款即将到期,经协商,将上述借款延期 1年,借款利率不变,借款无需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
二、其他相关说明
1、陕西新丝路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
2、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陕西新丝路进取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18 年 08 月 10 日
出资额:60,100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 陕西仁创科能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主要经营场所: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永乐镇泾晨路与泾干二街十字东北角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财务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
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 12月 31日 2025年 5月 31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0,9301.23 109,647.65
负债总额 60,556.85 60,407.73
净资产 48,744.38 49,239.91
营业收入 1,188.85 844.31
净利润 -2,317.71 -133.39
2、股权结构
序 合伙人姓名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号
1 陕西仁创科能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100 0.1663%
2 广州市昕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000 33.2779%
3 珠海横琴悦顺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000 33.2779%
4 深圳银盟投资有限公司 20,000 33.2779%
合计 60,100 100%
3、陕西新丝路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陕西新丝路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状况通过向控股股东申请财务资助的方式融资,提高公司融资效率及资金利用效率,满足公司流动资金及
偿债的需求。本次财务资助资金的利率没有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接受陕西新丝路财务资助累计金额为 3.6 亿元。2025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财务资助外,公司与陕西新丝
路及其关联方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金额为 208.39 万元,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 0元。
六、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5年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 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3/45c54633-4cc9-4879-8ef3-f378d1a786c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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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16:20│珠海中富(000659):关于全资孙公司申请抵押贷款暨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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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概述
因生产经营需要,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珠海中富”)全资孙公司沈阳富粤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沈阳富粤”)拟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 2500 万元,全资子公司沈阳中富容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容器”)以其名下的
不动产为上述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并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沈阳中富瓶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瓶胚”)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沈阳富粤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5年 03月 04日
2、住所:辽宁省沈阳市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八号路 8甲 2-3号
3、法定代表人:张颖娴
4、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
5、主营业务:许可项目:饮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
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珠海中富持有沈阳瓶胚 100%股权,沈阳瓶胚持有沈阳富粤 100%股权,沈阳富粤为珠海中富全资孙公司。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2025年 5月 31日(未审计)
资产总额 137.79
负债总额 137.79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
流动负债总额 0
净资产 0
项目 2025 年 3-5月(未审计)
营业收入 0
利润总额 0
净利润 0
8、被担保人沈阳富粤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抵押物基本情况
1、以沈阳容器位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八号路 8 甲 2-3 号 3 处房产及坐落下的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具体如下:
抵押物名称 权属证书编号 面积(㎡)
沈阳容器名下厂房 沈开房字第 000435号 4107
沈开房字第 000480号 4588
沈房权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字第 4872
002476 号
沈阳容器名下土地 沈开国用(1999)字第 11号 4774.91
沈开国用(2008)字第 0000060 号 8852.78
2、根据沈阳市嘉泰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4日出具的《房地产预估价报告》(沈嘉泰预估字(2025)第 64
2 号),上述不动产评估价值为 3,738.53 万元。除本次抵押外,上述不动产不存在其他抵押权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
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扣押、冻结等司法强制措施。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沈阳富粤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授信额度:2500万元;
贷款期限:8年;
贷款用途:项目贷款;
年 利 率:以银行最终审批利率为准;
沈阳富粤拟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 2500 万元,全资子公司沈阳容器以其名下的不动产为上述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并由公司及全资
子公司沈阳瓶胚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沈阳容器、沈阳瓶胚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富粤是公司全资孙公司,本次抵押担保贷款事项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
可控范围之内;该事项有助于全资孙公司的发展,有利于促进其经营发展和业务规模的扩大,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
长远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21,828 万元,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为 97.9%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目前无逾期担保事项、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此次贷款额度在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之内,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5年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3/fce5208f-05b9-4bb9-ad2a-0a4fcf51ab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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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16:20│珠海中富(000659):第十一届监事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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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5年 6月 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全体监事一致同意于 2025 年 6 月 12 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三人,实际出席监事三人(其中,监
事余晓辉,职工监事左晓燕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孔德山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讨论,与会监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对公司财务资助延期的议案》
本次控股股东对公司财务资助延期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需要,本次财务资助无需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资金的利率没有损
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
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遵循了关联方回避原则并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关联交易已获得董事会同意
。
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本次控股股东对公司财务资助延期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详细内容请参阅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股东对公司财务资助
延期的公告》。
二、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3/2d52e085-4653-4671-84c2-8d3986e539f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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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16:16│珠海中富(000659):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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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于2025年6月12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六人,实际出席董事六人(其中,
董事长许仁硕、董事李晓锐,独立董事游雄威、徐小宁、吴鹏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陈衔佩先生主持,
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会议。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讨论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方式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孙公司申请抵押贷款暨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孙公司沈阳富粤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 2500万元,全资子公司沈阳中富容器有限
公司以其名下的不动产为上述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并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沈阳中富瓶胚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此次贷款额度在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之内,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表决通过。
详细内容请查阅刊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孙公司申请抵押贷款
暨公司为其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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