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659 珠海中富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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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55 │珠海中富(00065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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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54 │珠海中富(00065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游雄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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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54 │珠海中富(00065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鹏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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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54 │珠海中富(00065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小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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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54 │珠海中富(000659):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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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52 │珠海中富(000659):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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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52 │珠海中富(000659):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
│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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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52 │珠海中富(000659):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坏账核销及清理应付款项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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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52 │珠海中富(000659):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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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52 │珠海中富(000659):14、2026-035 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和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 │
│ │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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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55│珠海中富(00065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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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中富(00065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20d06960-0740-426c-b4d1-fadb9bcc1f8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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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54│珠海中富(00065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游雄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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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中富(00065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游雄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fba21f7a-f17b-4b7f-8cd1-c11c078c14f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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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54│珠海中富(00065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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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中富(00065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鹏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bbabc961-849a-418d-a79e-35f747b389d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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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54│珠海中富(00065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小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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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中富(00065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小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a3ecc75f-a5d1-4383-9370-5c5de065f6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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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54│珠海中富(000659):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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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中富(000659):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78ac19c8-52e6-46c6-a385-c30910fc54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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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52│珠海中富(000659):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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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
2、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一、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6 年第八次(2025 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董事会认为:由于报告期末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负数,基于公司目前经营和未来发展的需要,从公司和股东的长远
利益出发,公司决定 2025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该预案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认真审阅,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与要求,综合考虑了
目前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业绩状况、企业中长期发展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审议通
过并同意将《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6 年第八次(2025 年度)会议审议。
二、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5,209,991.02 元,
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948,833,471.73 元。由于公司 2025 年度亏损,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因此,2025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115,209,991.02 -122,807,762.27 -70,256,647.45
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 -1,948,833,471.73
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 -920,561,772.72
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 0
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 0
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 -102,758,133.58
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 0
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 否
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
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情形
(二)2025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合理性说明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关法律法
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截至到 2025 年期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考虑到公司未来发展
的资金需求,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现金流情况,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确保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必要的、充足的资金,为
投资者提供更加稳定、长效的回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de587fb8-d2c4-4c4c-b812-f44fd507c9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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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52│珠海中富(000659):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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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
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
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珠海中
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
度审计开展情况进行了监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
如下:
一、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尤尼泰振青”)成立于2020 年 7 月 9 日;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
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听海大道 5059 号前海鸿荣源中心 A座 801;首席合伙人为顾旭芬。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为 53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228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人数为 49 人。
2025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15,633.55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9,882.4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3,145.46 万元。2025
年度尤尼泰振青为 15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2,147.48 万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等。2025 年度尤尼泰振青为 41 家挂牌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521.2 万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
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等。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十九次会议、2025 年12 月 17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聘任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尤尼泰振青
”)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同意该事项。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尤尼泰振青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
了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
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
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
如下: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相关资料
,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
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5 年 12月 1日召开 2025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
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
交流,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安排、重点审计事项、后续工作计划等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尤尼泰振青关于审计过程中发
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在尤尼泰振青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
的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了解审计情况。
3、2026 年 4 月 23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尤尼泰振青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
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
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
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a65429d5-ac6c-40f9-afcc-b4e24854cd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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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52│珠海中富(000659):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坏账核销及清理应付款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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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中富(000659):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坏账核销及清理应付款项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e2a1f1ba-9910-47dc-a7a4-bd07c832370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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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52│珠海中富(000659):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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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中富(000659):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5297ba1f-b1cf-4357-9898-caf00d6ded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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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52│珠海中富(000659):14、2026-035 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和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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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6 年第八次(2025 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董
事 2025年度薪酬和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及《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 年度薪酬和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其中,《关于确认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和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基于审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与会董事一致同
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以下简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现就公司董事2025年薪酬确认如下:
公司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组成,由公司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的年度薪酬总额;
独立董事及外部董事(指未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其他具体经营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实行董事津贴,因履职需要产生的所有费用由
公司承担。
根据公司2025年度经营业绩,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总额为273.45万元。具体如下:
姓名 职务 2025年度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许仁硕 董事长 126.90
陈衔佩 副董事长 79.13
李晓锐 (外部)董事 10
游雄威 独立董事 10
徐小宁 独立董事 10
吴鹏程 独立董事 10
党金洲 原董事 10.71
陈冠禧 原董事 7.23
周雨凑 原董事 9.48
备注:上述人员薪酬按照其实际任期计算。上述金额含公司支付的社保公积金等费用。
二、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现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
薪酬确认如下: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组成,由公司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高级管理人员
的年度薪酬总额。根据公司2025年度经营业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总额为337.72万元。具体如下:
姓名 职务 2025年度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高加 总经理 79.11
韩惠明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92.07
赵光辉 副总经理 76.02
曾建辉 财务总监 75.33
周毛仔 原副总经理 15.19
备注:上述人员薪酬按照其实际任期计算。上述金额含公司支付的社保公积金等费用。
三、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的薪酬管理,调动公司董事的工作积极性,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以公司经营业绩为基础,参考同行业市场薪酬水平,制定了《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具
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津贴方案
独立董事以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2026年独立董事固定津贴为10万元/年,按月发放。独立董事因履职需要产生的所有
费用由公司承担。
2.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2026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按照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依据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
合理确定年度薪酬总额。
外部董事(指未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其他具体经营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实行董事津贴,2026年外部董事固定津贴为10万元/
年,因履职需要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公司承担。
担任公司或子公司具体经营管理职务的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考核后
领取薪酬,不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薪酬方案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
额的百分之五十。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公司确定非独立董事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公司年度报告披
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依据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绩效薪酬将根据最终绩效评价结果核定,但应符合《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四)其他事项
1.薪酬(津贴)标准为税前标准,由公司依法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发放。
2.董事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3.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离职的,按其实际任期计发薪酬(津贴)。
4.薪酬的调整和止付追索依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实施。
5.上述董事薪酬方案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6.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或修订的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冲突的,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四、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
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以公司经营业绩为基础,参考同行业市场薪酬水平,制定了《高级管理人
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2026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依据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
素合理确定年度薪酬总额。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公司确定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公司年度报
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依据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绩效薪酬将根据最终绩效评价结果核定。
(四)其他事项
1.薪酬(津贴)标准为税前标准,由公司依法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发放。
2.高级管理人员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3.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离职的,按其实际任期计发薪酬(津贴)。
4.薪酬的调整和止付追索依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实施。
5.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
6.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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