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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661(长春高新)最新公司公告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查询(输入股票代码):

公司公告☆ ◇000661 长春高新 更新日期:2024-04-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26 00:00│长春高新(000661):关于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 │的提示性公告 ─────────┴──────────────────────────────────────────────── 近日,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百克生物 ”)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百克生物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具体内容请详见百克生物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 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后,百克生物股本总数由 412,840,698股增加至413,657,598股,公司在本次归属前后持有百克生物的股份 数量不变,持股比例将由41.54%变更为41.46%,仍是百克生物的控股股东,对其具有控制权,合并其财务报表。百克生物本次限制性 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当期业绩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6/12047e92-5099-4852-b059-bd466e5b4fec.PDF ─────────┬──────────────────────────────────────────────── 2024-04-24 00:00│长春高新(000661):关于子公司鼻喷流感减毒活疫苗上市许可申请获得受理的公告 ─────────┴──────────────────────────────────────────────── 长春高新(000661):关于子公司鼻喷流感减毒活疫苗上市许可申请获得受理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4/98063518-8b72-4990-9c9a-e7f031807328.PDF ─────────┬──────────────────────────────────────────────── 2024-04-20 00:00│长春高新(000661):2024年一季度报告 ─────────┴──────────────────────────────────────────────── 长春高新(000661):2024年一季度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0/84c5bc97-32f1-4753-9c6e-32b881eb4995.PDF ─────────┬──────────────────────────────────────────────── 2024-04-19 00:00│长春高新(000661):关于子公司注射用醋酸曲普瑞林微球上市申请获得受理的公告 ─────────┴──────────────────────────────────────────────── 近日,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长春金赛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赛 药业”)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受理通知书》,金赛药业注射用醋酸曲普瑞林微球的上市申请获得受理,现将相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的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注射用醋酸曲普瑞林微球 申请事项:境内生产药品注册上市许可 受理号:CXHS2400028 申请人:长春金赛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经审查,决定予以受理。 适应症:中枢性性早熟 规格:3.75mg 二、药品的其它情况 公司旗下注射用醋酸曲普瑞林微球产品通过改善释药特性、优化处方和工艺,提高药品的安全性,使儿童患者固定剂量给药成为 可能。具有循证医学证据支持、更为便捷的给药方法将为中枢性性早熟(CPP)患儿带来了更多治疗选择。 三、对公司的影响 如子公司注射用醋酸曲普瑞林微球上市申请进展顺利,将有利于公司拓宽业务结构、优化产品结构,并丰富完善战略领域产品线 布局、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四、风险提示 由于医药产品具有高科技、高风险、高附加值的特点,药品的前期研发以及产品从研制、临床试验报批到投产的周期长、环节多 ,容易受到一些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本次新药上市申请能否获得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 险。 公司将积极推进上述研发项目,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对项目后续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9/6926440f-93e5-4f5d-a331-a333d8761011.PDF ─────────┬──────────────────────────────────────────────── 2024-04-16 00:00│长春高新(000661):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3月 18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十 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等相关规定,针对已授予的股票期权,公司首次授予部分中有 10 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部分中有 6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公 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董事会同意 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76,300 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 nfo.com.cn)上的《关于注销部分 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成。 本次注销部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公司章程》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决策审批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不涉及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 不会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6/fc237138-e373-4de0-b801-f89c187e6516.PDF ─────────┬──────────────────────────────────────────────── 2024-04-12 00:00│长春高新(000661):关于定向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高新定转”调整前转股价格为:83.74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79.24元/股; 2、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4 年 4 月 18 日; 3、本次调整转股价格不涉及暂停转股事项。 一、关于定向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金磊等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140 号)核准,公司向自然人金磊先生发行 4,500,0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相关资产,该定向可转 债于 2020 年 3 月 11 日完成登记(定向可转债中文简称:高新定转,定向可转债代码:124006)。 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当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发现金股利等情 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公司应当同时调整转股价格。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要求及经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高新定转”转股价格调整相关事宜的议案》,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债券转股以及本次交易的发行股份以及募 集配套资金而增加的股本)、配股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照下列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 五入):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 为调整后转股价;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 率;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上市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 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 可转换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上市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二、2023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完成后“高新定转”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公司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具体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04,544,190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 的股份 2,372,500 股后的402,171,69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45 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根据权益分派方案,公司将调整“高新定转”转股价格,具体调整如下:[83.74元/股(调整前转股价)-4.5 元/股(每股现金 股利)]=79.24 元/股(调整后转股价)。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年 4月 18日起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2/c8def0af-d897-4905-a268-b74816b353a5.PDF ─────────┬──────────────────────────────────────────────── 2024-04-12 00:00│长春高新(000661):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年 4月 9日召开的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本公司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具体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04,544,19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 有的股份2,372,500股后的402,171,69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45 元(含税)。本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股本总额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发生变化的,则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 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固定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实施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2,372,500 股后的 402,171,69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 45.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 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40.5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 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 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 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9.00000 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4.500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4 月 1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 4月 1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4月 1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年 4 月 1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576 长春超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 03*****935 王思勉 3 01*****518 金磊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 4月 10日至登记日:2024年 4月 1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 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 =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 ×分配比例,即1,809,772,605 元=402,171,690 股×4.5 元/股。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实施权益分派 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10 股现 金红利应以 44.7360918 元计算,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4.4736091 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 4.4736091 元/股=1,809,772,605元÷404,544,190 股,结果直接截取小数点后七位,不四舍五入)。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 提下,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 日收盘价-4.4736091/股。 2、因实施本次权益分派事项,公司定向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定向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3、本次实施权益分派后,公司将根据《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由律师发表意 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0 日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29)。 七、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李季 咨询电话:0431-80557027 传真电话:0431-80557027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3、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2/8747faaf-42c2-4a29-b172-762516f2e55d.PDF ─────────┬──────────────────────────────────────────────── 2024-04-12 00:00│长春高新(000661):关于子公司注射用金纳单抗上市申请获得受理的公告 ─────────┴──────────────────────────────────────────────── 长春高新(000661):关于子公司注射用金纳单抗上市申请获得受理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2/d9ea1374-0ae9-444c-9db1-d264cc2cac01.PDF ─────────┬──────────────────────────────────────────────── 2024-04-10 00:00│长春高新(000661):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4年4月9日14: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起止日期和时间:2024年4月9日上午9:15至当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日期和时间:2024年4月9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海容广场B座(东蔚山路与震宇街交汇处)27层报告厅。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表决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马骥先生。 6、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404,544,19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2,372,500股,公司本次股东大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02,171,690股。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92人,代表股份 122,999,386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5838%。其中:通过现场投 票的股东 24 人,代表股份76,913,615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124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68人,代表股份 46, 085,771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459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80 人,代表股份 46,286,331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091%。其中:通过 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200,560 股,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68 人, 代表股份 46,085,771 股,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592%。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现场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如下提案: 1、《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2,177,2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316%;反对9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37%;弃 权731,4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1,1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9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464,22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2239%;反对9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960% ;弃权731,4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1,1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802%。 表决结果:通过。 2、《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2,130,3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935%;反对13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19%; 弃权731,4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1,1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9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417,32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225%;反对137,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973% ;弃权731,4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1,1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802%。 表决结果:通过。 3、《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2,138,8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004%;反对12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46%; 弃权731,9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1,1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9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425,82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409%;反对128,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78% ;弃权731,9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1,1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813%。 表决结果:通过。 4、《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2,140,4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017%;反对12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37%; 弃权731,4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1,1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9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427,42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444%;反对127,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55% ;弃权731,4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1,1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802%。 表决结果:通过。 5、《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2,113,8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801%;反对16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10%; 弃权724,4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1,1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8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400,82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869%;反对16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481% ;弃权724,4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1,1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651%。 表决结果:通过。 6、《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2,138,8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004%;反对135,7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03%; 弃权724,8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1,1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8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425,79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408%;反对135,72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932% ;弃权724,8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1,1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659%。 表决结果:通过。 7、《关于续聘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2,174,5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294%;反对10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20%; 弃权723,9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1,1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8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461,52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2180%;反对100,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180% ;弃权723,9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1,1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640%。 表决结果:通过。 8、《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2,177,0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315%;反对9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02%;弃 权723,6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1,1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8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464,02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2234%;反对98,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132% ;弃权723,6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1,1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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