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663 永安林业 更新日期:2025-04-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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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3 18:02 │永安林业(000663):关于举办2024年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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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31 17:02 │永安林业(000663):2024年社会责任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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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30 15:49 │永安林业(000663):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雪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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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30 15:47 │永安林业(000663):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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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30 15:47 │永安林业(000663):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自查性报告(张卫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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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30 15:47 │永安林业(000663):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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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30 15:47 │永安林业(000663):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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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30 15:47 │永安林业(000663):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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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30 15:47 │永安林业(000663):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自查报告(陆元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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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30 15:47 │永安林业(000663):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自查报告(彭亚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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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3 18:02│永安林业(000663):关于举办2024年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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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5 年 3 月 31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
告》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现状等情况,公司定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星期五)15:30-16:30 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公司 2024 年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
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4 月 11 日(星期五)15:30-16:30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二、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吕锦程先生
公司独立董事:陆元昌先生、彭亚峰先生、张卫泳先生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赵家悦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査桂兵先生
、董事会秘书刘翔晖先生
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星期五)前通过网址 https://eseb.cn/1n98RyFC0zC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会前提
问,也可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星期五)15:30-16:30 通过同一网址和二维码参与互动交流。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
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永安林业 2024 年年度业绩说明会会议链接: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玲
电话:(0598)3614875
传真:(0598)3633415
邮箱:stock@yonglin.com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深交所互动易、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
内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4/def1800d-d102-4f2b-b62b-92636101ded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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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31 17:02│永安林业(000663):2024年社会责任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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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林业(000663):2024年社会责任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31/fa48c21d-07d7-4c08-92fe-592c254b04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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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30 15:49│永安林业(000663):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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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雪娇,离任)
作为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4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务,认真行使公司所
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 2024 年召开的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
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简介
刘雪娇,女,1985年 11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通过 ACCA资格认证。历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助理教授、副教授。现任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 2024 年 5 月24 日任中化装备(股票代
码:600579)独立董事;自 2024年 7月任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股票代码:600598)。
(二)独立董事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亦未在公司的主要股东单位中担任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
亲属均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
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年度履职情况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24日任职期间,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和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
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维护了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姓名 应出席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投票情况 列席股东 备注
董事会 席 席次数 次数 大会次数
次数 次数
刘雪娇 4 4 0 0 三 次 同 4 离任
意,一次
弃权
注: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关于停止生物质能循环利用项目投资建设并公告的议案》表决中弃权。认为:生物质能项目
前期论证时,本人尚未担任独立董事职位,对项目合规问题、可行性论证流程缺乏了解,前期参与的董事成员亦已全部轮换。本次项
目停止的主要原因系其采购与实施流程3中存在的缺陷,与前期项目评估流程是否合理合规等存在重大联系,本人因此无法在前后决
策的因果关系上对其合理性进行有效判断。
(二)参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1.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期间,主持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关于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20
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关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参与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开合委
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兑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绩效年薪及专项奖励的议案》,积极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
3.担任提名委员会委员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参与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积极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
4.担任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参加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会
议,听取公司发展情况报告、公司2025—2030战略规划编制方案,并提出相关建议意见,积极履行了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公司2024年5月21日召开2024年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永安人造板厂与中国林业集团福建福人源木实业有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本人对2024年5月22日公司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2024年7月19日公司披露的《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等
两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持续关注。本人认为,公司2024年度的各项关联交易,基于公司2023年度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和客
观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带来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交易定价公平、合理,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推动公司相关业务发展。公司2024年审议通过和在履行的关联交易符合相关决策、审批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内控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证监会、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报告的编制、审议及披露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向广大投资者展
示了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各类重大事项。
(三)公司重大决策事项
本人在《关于停止生物质能循环利用项目投资建设并公告的议案》表决中弃权。认为:生物质能项目前期论证时,本人尚未担任
独立董事职位,对项目合规问题、可行性论证流程缺乏了解,前期参与的董事成员亦已全部轮换。本次项目停止的主要原因系其采购
与实施流程中存在的缺陷,与前期项目评估流程是否合理合规等存在重大联系,本人因此无法在前后决策的因果关系上对其合理性进
行有效判断。
(四)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本人2024年任职期间,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满足为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的综合资质要求。
(五)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其中关于“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
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 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报告期内公司依据规定对会计政策作出相应变
更,并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事项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属于公司自主变
更会计政策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产生影
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恪尽职守、勤勉诚信,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促进公司决策
的科学性和高效性。同时,积极学习《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加深对公司治理、规范运作
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注重并提高对公司、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31/a4d0834f-b3b4-4dbf-b69b-e796f28feb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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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30 15:47│永安林业(000663):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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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十届
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公司 2024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503.84 万元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89,801.36 万元,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9,
519.42 万元。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规定的利
润分配条件,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股利,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85,038,418.13 190,033,530.14 268,004,066.77
合并报表本年度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898,013,634.58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695,194,197.92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124,333,059.59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 0
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 否
项规定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公司 2024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合理性说明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截至到 2024 年期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考虑到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并结合
公司经营情况和现金流情况,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确保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必要的、充足的资金,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稳定、
长效的回报。
四、其他说明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
配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31/cc98c31e-7ffc-4fe3-a499-e33b2d6edcc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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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30 15:47│永安林业(000663):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自查性报告(张卫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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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林业(000663):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自查性报告(张卫泳)。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31/fa76e550-fc4c-4473-b001-328ca4a3eea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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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30 15:47│永安林业(000663):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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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等相关财务指标。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4 年12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 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
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
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根据该规定,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于2024年12月6日起执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 号》相关规定。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
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
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属于公
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3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
更的公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31/f729c610-98dd-441c-8d1f-3aea24c889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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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30 15:47│永安林业(000663):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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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林业(000663):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31/01540134-b763-467d-80dc-049dd9c3793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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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30 15:47│永安林业(000663):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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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4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情况
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按照会计准则的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年 12月 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4年度的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财务报表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大华审字[2025]0011006263 号标准无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现将公司财务报表反映的主要财务数据报告如下:
二、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2024 年 2023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22 年
营业收入(元) 323,086,122.97 693,162,044.78 -53.39% 756,630,723.8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85,038,418.13 190,033,530.14 -144.75% 268,004,066.77
的净利润(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98,698,032.74 180,971,502.82 -154.54% 243,183,251.76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117,118,030.26 348,591,362.56 -66.40% 442,449,761.22
流量净额(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5 0.56 -144.64% 0.8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5 0.56 -144.64% 0.8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8.02% 18.89% -26.91% 34.38%
率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 2022 年末
减
总资产(元) 1,578,823,089.47 1,670,791,806.71 -5.50% 1,128,385,678.7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1,017,721,210.29 1,102,759,255.18 -7.71% 908,952,082.27
的净资产(元)
二、公司 2024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较上年变化的原因
1.公司 2024 年营业收入金额较上年减少 37,007.59 万元,减少比率 53.39%,主要原因是:本期林木资产转让 0.62 万亩,去
年同期林木资产转让 19.51 万亩,确认收入同比减少。
2.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减少 27,507.19 万元,减少比率 144.75%,主要原因是:本期林木资产转让较上期减
少 18.89 万亩,林木资产转让利润同比减少 29,055.19 万元。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 23,147.33 万元,减少比率 66.4%,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到林木资产转让款同比减少
。
三、经营情况简要分析
1.主要资产及负债构成
单位:元
2024 年末 2024 年初 比重增减
金额 占总资产比例 金额 占总资产比例
货币资金 278,378,066.24 17.63% 275,925,049.77 16.51% 1.12%
应收账款 4,124,508.33 0.26% 3,301,399.76 0.20% 0.06%
存货 460,277,905.54 29.15% 467,650,740.05 27.99% 1.16%
投资性房地产 17,167,593.89 1.09% 18,406,368.77 1.10% -0.01%
固定资产 86,228,272.08 5.46% 99,542,895.71 5.96% -0.50%
在建工程 301,886,313.02 19.12% 358,783,132.96 21.47% -2.35%
使用权资产 2,730,333.68 0.17% 3,723,182.28 0.22% -0.05%
短期借款 19,817,847.50 1.26% 21,020,502.78 1.26% 0.00%
合同负债 136,979,014.97 8.68% 38,654,352.36 2.31% 6.37%
长期借款 50,000,000.00 3.17% 166,837,790.00 9.99% -6.82%
比重增减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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