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668 荣丰控股 更新日期:2025-02-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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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 17:42 │荣丰控股(000668):关于收到青岛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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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 17:08 │荣丰控股(000668):荣丰控股集团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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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 17:08 │荣丰控股(000668):荣丰控股集团2024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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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7 18:33 │荣丰控股(000668):荣丰控股集团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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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7 18:32 │荣丰控股(000668):荣丰控股集团关于就撤销表决权委托事项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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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7 18:30 │荣丰控股(000668):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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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4 18:34 │荣丰控股(000668):荣丰控股集团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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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0 00:00 │荣丰控股(000668):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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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6 21:37 │荣丰控股(000668):荣丰控股集团关于就业绩补偿事项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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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1 15:39 │荣丰控股(000668):荣丰控股集团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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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 17:42│荣丰控股(000668):关于收到青岛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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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 月 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以下简称“
青岛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42 号)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主要内容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王征、王焕新、谢高、吴庆:
经查,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子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事项
2023 年 2 月至 5 月,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春荣丰的银行一般户曾被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查封,但公司未按规定及时披
露子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事项。
二、内部控制存在缺陷
2023 年,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春荣丰、北京荣丰均存在大额现金收支情况,资金管理机制不健全,日常现金收支管理不规范,内
部控制存在缺陷。
三、销售未办理产权车位会计处理不规范
公司 2023 年度以前销售未办理产权车位的会计处理不规范,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第三条、第二十二条
以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8〕29 号,以下简称《治理准则》)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公司董事长
王征、总经理王焕新、董事会秘书谢高、时任财务总监吴庆违反了《信息披露办法》第四条、第三十一条以及《治理准则》第四条的
规定,对上述事项负有主要责任。
依据《信息披露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对公司董事长王征
、总经理王焕新、董事会秘书谢高和时任财务总监吴庆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同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应当
高度重视,全面梳理公司治理、信息披露、财务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或不规范情形,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严格执行财务和
会计管理制度,提升财务管理专业性和规范性,从源头保证财务工作质量;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充分吸取教训,
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忠实勤勉、履职尽责,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你公司应当在收到本
决定书之日起 20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
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说明
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后,高度重视决定书中指出的相关问题,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青岛证监
局的要求积极整改。同时,公司将全面梳理公司治理、信息披露、财务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或不规范情形,采取有效措施进行
整改,严格执行财务和会计管理制度,提升财务管理专业性和规范性,从源头保证财务工作质量。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将充分吸取教训,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
公司健康、稳定、高质量发展。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将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
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4/30ac80d2-84e6-4350-927f-8d04b49cad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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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 17:08│荣丰控股(000668):荣丰控股集团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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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丰控股(000668):荣丰控股集团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5/6c4ea3c3-2806-44ea-b979-a34a83b48a8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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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 17:08│荣丰控股(000668):荣丰控股集团2024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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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丰控股(000668):荣丰控股集团2024年度业绩预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5/480d9e0b-0f34-4a9f-996d-295d7cf43f4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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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7 18:33│荣丰控股(000668):荣丰控股集团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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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丰控股(000668):荣丰控股集团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8/0e8168c9-25bf-4819-ae5b-07d7b2a9bd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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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7 18:32│荣丰控股(000668):荣丰控股集团关于就撤销表决权委托事项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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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丰控股(000668):荣丰控股集团关于就撤销表决权委托事项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8/38f50900-cc57-4331-bdc9-1e7fa2c33ed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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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7 18:30│荣丰控股(000668):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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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武汉)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委派本律
师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出席公司二○二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就公司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荣
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试行)》等规定,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
证,核查了本所认为出具该法律意见书所需的相关文件、资料,并参加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全过程。本所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
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与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一并进行公告,并依法对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鉴此,本所律师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
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召集本次股
东大会。
公 司 已 于 2025 年 1 月 2 日 在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出了《荣丰控
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前述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召开日期和时间
(包括现场会议日期、时间和网络投票日期、时间)、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出席对象、会议地点、会议审议事项、现场会议登记
方法、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其中,公告刊登的日期距本次
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已超过 15 日。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1 月 17 日 14 时 30 分在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 305 号八区 17 号楼商业二层公司会
议室如期召开,由公司副董事长王焕新女士主持。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5 年 1 月 17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17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股东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1 月 13 日。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1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61,460,686 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41.8550%,其
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股东登记的相关材料,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
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名,均为截至 2025 年 1 月 13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股东,该等股东持有公司股份 60,117,486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9403%。
经本所律师验证,上述股东、股东代理人均持有出席会议的合法证明,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计 39 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343,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147%。
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3、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计 4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390,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9472%。
(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
及其一致行动人;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经本所律师验证,出席及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
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审议的提案为:《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上述提案已于 2025 年 1 月 2 日在《证券时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进行了公告。
经本所律师审核,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并且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中所列明的
审议事项相一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未发生对通知的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入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未以任何理由搁置或不予表决。经对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合并统计,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如下:
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 60,650,7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822%;反对 559,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9102%;弃权25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4076%。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7715%;反对 559,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2186%;弃权 25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8.0099%。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两份,经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8/f2220750-a888-4210-a84f-969a8c499fd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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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4 18:34│荣丰控股(000668):荣丰控股集团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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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月 2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54),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由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1月 17日下午 2: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1月 17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17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3:00 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
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 1月 1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 2025年 1月 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公司将在股权登记日后 3日内刊登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提示性公告。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 305 号八区 17 号楼商业二层荣丰控股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
提案
1.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2.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 1月 15日、1月 16日上午 9:00—11:30,14:00—17:00。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或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以上投票代理委托书必须提前24小时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
(5)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登记地点及会议咨询: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305号八区17号楼商业二层荣丰控股
联系人:杜诗琴
邮政编码:100055
联系电话:010-51757685
传真:010-51757666
4.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内
容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5/6e6cf55c-901e-4c35-a052-7703aa2ba3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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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0 00:00│荣丰控股(000668):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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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荣丰控股,证券代码:000668)连续三个交易日(2025 年
1月 7日、2025年 1月 8日、2025 年 1 月 9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相
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公共传媒未有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或未预计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查询,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
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预计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披露《2024 年年度报告》,目前正在进行2024 年年度财务决算,如经测算的财务数据达到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应披露业绩预告的有关情形,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披露 2024 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司未向除
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未公开的年度业绩信息。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
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向有关人员的核实函及回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09/a7d6dc0f-d819-4be7-9a1f-0676f92578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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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6 21:37│荣丰控股(000668):荣丰控股集团关于就业绩补偿事项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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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丰控股(000668):荣丰控股集团关于就业绩补偿事项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07/3d3aa9d6-fab3-4b2a-ad57-13aa6eb36bf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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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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