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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668(荣丰控股)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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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0668 *ST荣控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4-17 16:40 │*ST荣控(000668):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 │2026-04-16 21:30 │*ST荣控(000668):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 │2026-04-16 21:29 │*ST荣控(000668):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 │2026-04-16 21:29 │*ST荣控(000668):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 ├─────────┼──────────────────────────────────────────────┤ │2026-04-16 21:29 │*ST荣控(000668):荣丰控股集团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4-16 21:29 │*ST荣控(000668):荣丰控股集团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4-16 21:29 │*ST荣控(000668):荣丰控股集团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琨) │ ├─────────┼──────────────────────────────────────────────┤ │2026-04-16 21:29 │*ST荣控(000668):荣丰控股集团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韩梅) │ ├─────────┼──────────────────────────────────────────────┤ │2026-04-16 21:29 │*ST荣控(000668):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制度 │ ├─────────┼──────────────────────────────────────────────┤ │2026-04-16 21:28 │*ST荣控(000668):荣丰控股集团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 └─────────┴──────────────────────────────────────────────┘ ─────────┬──────────────────────────────────────────────── 2026-04-17 16:40│*ST荣控(000668):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ST荣控(000668):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e56f80c3-f49e-4e46-9a0f-32eaec572e7f.pdf ─────────┬──────────────────────────────────────────────── 2026-04-16 21:30│*ST荣控(000668):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ST荣控(000668):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08de5787-3207-439e-ab9c-c7a643c69a20.PDF ─────────┬──────────────────────────────────────────────── 2026-04-16 21:29│*ST荣控(000668):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保障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进一步规范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规范、合理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 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遵循以下基 本原则: (一)战略导向原则。薪酬分配与公司长远发展规划、股东整体利益紧密结合,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公平适配原则。总体薪酬水平兼顾内部公平与外部竞争力,与公司经营效益、整体业绩匹配适应。 (三)权责利统一原则。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实现责任、权力、利益相统一,薪酬水平与岗位价值、履职责任相匹配。 (四)业绩联动原则。实行激励与约束相结合,薪酬发放与绩效考核结果紧密挂钩、同向联动,强化业绩导向。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负责审查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考核;负责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执行情况。 第五条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 董事应当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第六条 公司业绩如果发生亏损,应当在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第七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门等相关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 第三章 薪酬结构与标准 第八条 公司根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性质,以及其所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等,确定相应薪酬标准。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 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并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公司可 根据经营情况、市场薪酬水平变动情况等,不定期地调整薪酬标准。 第九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第十条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实际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领取薪酬,不单独发放董事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 应勤勉尽责履行董事职责,原则上只领取董事固定津贴,因履行职务发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实报实销,不享受其他薪酬福利待遇。 公司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标准以股东会审议通过为准。 第四章 薪酬发放 第十一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津贴、薪酬标准,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扣除下列项目,剩余部分 发放给个人。公司代扣代缴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后予以发放。 第十三条 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依照薪酬制度按月发放,绩效薪酬在年度绩效考核评价后发放。中长期激励收 入按照激励方案执行。 公司应当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开展。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按半年度发放,因出席公司相关会议或履行相关职责产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五章 薪酬调整 第十四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做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公司根据市场调研数据、盈利状况对基本薪酬及绩效薪酬的标准进行审视,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政策调整。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应参考或参照以下依据: (一)同行业可比公司同职位的薪资增幅水平和同地区可比公司同职位的薪资增幅水平; (二)通胀水平以及薪资的实际购买力水平; (三)公司经营效益情况; (四)公司发展战略或组织结构调整; (五)个人岗位调整或职务变化。 第六章 薪酬止付、追索与扣回机制 第十六条 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重大违法违规或严重失职被立案调查或内部调查期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有权提议并经 有权机构审批通过后,暂停支付其未发放的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收益。 第十七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 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 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十八条 发生前条规定情形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遭受的经济损失情况、重大不良影响的严重程度,以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采取弥补应对措施的主动性及有效性等综合因素,评估确定是否需要针对相关责任人员的薪酬发起追索扣回程序,以 及具体追索扣回的金额及比例,并经相应程序审批通过后执行。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颁布的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执行。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1df63e92-ff00-478f-9596-c4b19367344c.PDF ─────────┬──────────────────────────────────────────────── 2026-04-16 21:29│*ST荣控(000668):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 第一条 为明确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职责及工作程序,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决策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 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 第三条 专门委员会成员均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其中,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二章 专门委员会的职责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 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主要职责如下: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者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 (三)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五)负责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总监;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五)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并提出建议; (二)研究公司的组织结构体系建设; (三)研究公司核心竞争力的培育和可持续发展策略; (四)研究公司重大投资决策、重大项目策划,并提出建议; (五)研究公司的对外扩张和收购兼并; (六)董事会委托研究的相关事项。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主要职责如下: (一)研究并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二)遴选合格的董事人选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三)对董事人选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审核; (四)董事会委托研究的相关事项。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应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提名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 披露。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 制、决策流程等薪酬政策与方案,主要职责如下: (一)研究并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 (二)制定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三)研究公司的分配制度改革方案; (四)董事会委托研究的相关事项。 第十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 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三章 议事规则 第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 1 次会议。2 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者召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开临时会议。审计委 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 审计委员会作出决议,应当经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过半数通过。 审计委员会决议的表决,应当一人一票。 审计委员会决议应当按规定制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二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 2 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者召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开专门 委员会会议,前述专门委员会会议应当有半数以上的成员参加方可举行。 第十三条 专门委员会会议通知通过信函、数据电文形式或者其他方式于会议召开 3日以前提交全体成员,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 息。 经公司专门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可豁免前述规定的通知时限,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公司应当保存上述会议资料至少 10 年。 第十四条 专门委员会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召集人不能主持时由过半数的专门委员会成员共同推举 1名独立董事成员主持。 第十五条 专门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在保证全体参会成员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必要时可以依照程序通 过通讯表决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书面传签、电话、视频等方式)或现场与通讯表决同时进行的方式召开。 第十六条 专门委员会会议每一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会议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包括未出席会议的委员)的过半数通 过。 专门委员会成员若与会议讨论事项存在利害关系,须予以回避。因回避无法形成有效审议意见的,应将相关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 第十七条 专门委员会会议也可以视需要邀请有关专家参加,对有关方案或报告进行共同讨论和研究,但所邀请专家没有投票权 。 第十八条 专门委员会会议应当按规定制作会议记录。会议记录由公司董秘办负责保存,会议记录应当至少保存 10 年。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议事规则与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不一致的,以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为准。 第二十条 本议事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议事规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56bf56ac-dd28-4aca-9da6-def5b28e8dc0.PDF ─────────┬──────────────────────────────────────────────── 2026-04-16 21:29│*ST荣控(000668):荣丰控股集团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5 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月 8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月 8日 9:15-9:25,9:30-11:30,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月 8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股权登记日:2026 年 4月 30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6年4月3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公司将在股权登记日后 3日内刊登股东会网络投票的提示性公告。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 305 号八区 17 号楼商业二层荣丰控股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2025 年度报告及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2025 年财务决算与 2026 年财务预算方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7.00 关于向控股股东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申请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借款额度的议案 8.00 关于授权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9.00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保额度的议案 10.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制度》的议案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 m.cn)的相关公告。 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4.议案 7.00 涉及关联事项,审议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且不可以接受其他股东委托投票。 5.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 年 5 月 6 日、5 月 7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或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 采取书面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6 年 5 月 7 日 17:00 之前送达公司或发送邮件到公司邮箱。 (5)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登记地点及会议咨询: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 305 号八区 17 号楼商业二层荣丰控股 联系人:杜诗琴 邮政编码:100055 联系电话:010-51757685 邮箱:ir_rfholding@126.com 4.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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