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668 荣丰控股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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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21:03 │荣丰控股(000668):荣丰控股集团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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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19:09 │荣丰控股(000668):荣丰控股集团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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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19:09 │荣丰控股(000668):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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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00:00 │荣丰控股(000668):荣丰控股集团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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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 │荣丰控股(000668):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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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 │荣丰控股(000668):荣丰控股集团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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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 │荣丰控股(000668):荣丰控股集团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
│ │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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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00:04 │荣丰控股(000668):荣丰控股集团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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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00:02 │荣丰控股(000668):荣丰控股集团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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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00:02 │荣丰控股(000668):荣丰控股集团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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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21:03│荣丰控股(000668):荣丰控股集团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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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6 年 1月 1日至 2026 年 6月 30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亏损:2300 万元-2800 万元 亏损:2501.67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 11.93%-增长 8.06%
扣除非经常性损 亏损:2450 万元-2950 万元 亏损:2393.82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2.35%-23.23%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16 元/股–0.19 元/股 亏损:0.17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期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本报告期业绩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
四、风险提示
上述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预测,具体财务数据将在 2026 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日报》《证券
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2f6d4242-012c-4eb6-bdd0-0b38aac1834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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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19:09│荣丰控股(000668):荣丰控股集团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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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7月3日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3日上午9:15至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29日
3.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305号八区17号楼商业二层会议室
4.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征先生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1人,代表股份64,284,9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778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60,069,7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907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0人,代
表股份4,215,1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70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0人,代表股份4,215,1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70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0人,代表
股份4,215,1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705%。
3.公司部分董事及邀请的上海市锦天城(武汉)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提案 1.00 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233,7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04%;反对 5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79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63,9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853%;反对 5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4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2.00 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233,7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04%;反对 5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79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63,9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853%;反对 5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4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3.00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233,7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04%;反对 5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79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63,9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853%;反对 5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4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4.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231,7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72%;反对 5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796%;弃权 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61,9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379%;反对 5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47%;弃权 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474%。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武汉)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答邦彪、邹佳慧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武汉)律师事务所关于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六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4/9a36daed-c578-4fa7-a6bc-8f64057fa3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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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19:09│荣丰控股(000668):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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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武汉)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委派本律
师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出席公司二○二六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就公司召开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试行)》等规定,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核查了本所认为出具该法律意见书所需的相关文件、资料,并参加了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全过程。本所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
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与本次股东会的决议一并进行公告,并依法对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鉴此,本所律师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
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2026年 6月 1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召集本次股东会
。
公司已于 2026 年 6 月 18 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出了《荣丰控股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前述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召开日期和时间(包括
现场会议日期、时间和网络投票日期、时间)、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出席对象、会议地点、会议审议事项、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其中,公告刊登的日期距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日期已超过 15日。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7月 3日 14时 30分在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 305号八区 17号楼商业二层公司会议室如期
召开,由公司董事长王征先
生主持。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
026年 7月 3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7月 3
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股东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6年 6月 29日。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的资格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4,284,948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43.7783%,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股东登记的相关材料,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
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名,为截至 2026年 6月 2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该等股东持有公司股份 60,069,7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9078%。
经本所律师验证,上述股东、股东代理人持有出席会议的合法证明,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计 50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215,1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705%。
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3、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计 5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215,1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7
05%。
(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经本所律师验证,出席及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通知审议的提案为:1、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3、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4、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上述提案已于 2026年 6月 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进行了公告。
经本所律师审核,公司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公司股东会的职权范围,并且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公告中所列明的审议事
项相一致;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未发生对通知的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入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未以任何理由搁置或不予表决。经对现
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合并统计,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 64,233,7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04%;反对 5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796%;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63,9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853%;反对 5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47%;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000%。
2、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 64,233,7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04%;反对 5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796%;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63,9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853%;反对 5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47%;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同意 64,233,7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04%;反对 5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796%;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63,9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853%;反对 5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47%;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000%。
4、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 64,231,7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72%;反对 5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796%;弃权 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1%。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61,9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379%;反对 5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47%;弃权 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474%。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
》《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两份,经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4/f898b468-d39d-4636-9e06-aa986ef8e6a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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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00:00│荣丰控股(000668):荣丰控股集团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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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5月 8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实施分配方案的原则为固定比例的原则进行分配,自权益分派方案
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距离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
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46,841,89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600000 元人民币
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1.440000 元;持有首
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
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
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200
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60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7 月 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7月 8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6 年 7 月 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7月 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926 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6月 29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7月 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
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 305 号八区 17 号楼商业二层荣丰控股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杜诗琴
咨询电话:010-51757685
传真电话:010-51757666
六、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d2a1eed5-7784-4320-8885-fa418455b2e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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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荣丰控股(000668):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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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月 17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月 18 日披露于巨潮资
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
》(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对《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以下简称《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公司 2026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以下简称“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情况如下
:
一、公示情况说明
1、公示内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2、公示时间:2026 年 6月 18 日至 2026 年 6月 27 日,共计 10 日。
3、公示方式:在公司内部进行张贴。
4、反馈方式:员工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口头等方式提出异议。
5、公示结果:截至 2026 年 6月 27 日公示期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
何异议。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授予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全资子公
司/控股子公司/控股孙公司,下同)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拟授予激励对象的任职文件等。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司章程》及《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草案)》)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次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结果,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激励计划的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与《激励计划(草案)》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为公司公布《激励计划(草案)》时在荣控伟
华任职的对荣控伟华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中层管理人员以及核心业务骨干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
励对象的下列情形:(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
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
的情况,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
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3e5c6bfd-5c8a-4fbd-9d5a-611382900e5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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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荣丰控股(000668):荣丰控股集团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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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月 18 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
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45),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7月 3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7月 3日 9:15-9:25,9:30-11:30,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7月 3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股权登记日:2026 年 6月 29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6年6月2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公司将在股权登记日后 3日内刊登股东会网络投票的提示性公告。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 305 号八区 17 号楼商业二层荣丰控股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及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00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4.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
m.cn)的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均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4.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 年 7 月 1 日、7 月 2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或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
采取书面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6 年 7 月 2 日 17:00 之前送达公司或发送邮件到公司邮箱。
(5)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登记地点及会议咨询: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 305 号八区 17 号楼商业二层荣丰控股
联系人:杜诗琴
邮政编码:100055
联系电话:010-51757685
邮箱:ir_rfholding@126.com
4.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荣丰控股集团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6fe70384-2586-4a46-a259-a41df93e903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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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荣丰控股(000668):荣丰控股集团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
│情况的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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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月 17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月 18 日披露在巨潮资
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
办理》的相关规定,公司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对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
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个月内(即 2025 年 12 月 16 日至 2026 年 6月 17 日,以
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已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在本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在自查期间,共有 3名核查对象在知悉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前存在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形。公司结合本激励计划的进程以及该等核
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核查,其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系基于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个人对二级市场的交易情况自行
独立判断,在买卖本公司股票时并不知悉相关内幕信息,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向任何人员泄漏本激励计划的信息或基于此建议他人
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不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除上述核查对象之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向任何人员泄漏本激励计
划的信息或基于此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核查结论
综上,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本次激励计划的策划
、讨论等过程中已按照上述规定采取相应保密措施,限定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
及时进行了登记。
经核查,在自查期间,未发现核查对象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9dbbf9f2-0122-4615-a6f5-f586c32d3a2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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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00:04│荣丰控股(000668):荣丰控股集团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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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7月 3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7月 3日 9:15-9:25,9:30-11:30,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7月 3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股权登记日:2026 年 6月 29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6年6月2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公司将在股权登记日后 3日内刊登股东会网络投票的提示性公告。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 305 号八区 17 号楼商业二层荣丰控股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及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00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4.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
m.cn)的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均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4.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 年 7 月 1 日、7 月 2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或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
采取书面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6 年 7 月 2 日 17:00 之前送达公司或发送邮件到公司邮箱。
(5)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登记地点及会议咨询: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 305 号八区 17 号楼商业二层荣丰控股
联系人:杜诗琴
邮政编码:100055
联系电话:010-51757685
邮箱:ir_rfholding@126.com
4.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荣丰控股集团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c30ab501-1436-40ff-83ea-d4b966efd83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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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00:02│荣丰控股(000668):荣丰控股集团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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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丰控股(000668):荣丰控股集团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1329db58-6d29-4ef0-a0a2-6734705cce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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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00:02│荣丰控股(000668):荣丰控股集团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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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丰控股(000668):荣丰控股集团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564493a9-2f72-4932-9f73-3d53f6e706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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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00:02│荣丰控股(000668):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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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丰控股(000668):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9f704ce9-6cef-406f-bcb7-3633f6369db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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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00:01│荣丰控股(000668):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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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和《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
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激
励计划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
调动公司核心管理团队和核心业务骨干等人员的积极性,形成激励员工的长效机制,实现公司和股东价值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管
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也未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
、子女;不存在知悉内幕信息而买卖公司股票,或者泄露内幕信息而导致内幕交易发生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
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4、本次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激励
计划实施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程序合规,相关决议合法有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
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调动员工积极性,提升
公司经营业绩和管理水平。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2993dcc0-97ef-482b-900a-37a85dc54bd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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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00:01│荣丰控股(000668):荣丰控股集团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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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丰控股(000668):荣丰控股集团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98171a52-002d-4fdf-8179-0e979faf00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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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00:00│荣丰控股(000668):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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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丰控股(000668):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a8b07725-21ca-4dcf-837c-7ff6d9ef768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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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00:00│荣丰控股(000668):荣丰控股董事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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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丰控股(000668):荣丰控股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d6893a72-4dd3-4eae-8d86-0967357fb0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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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00:00│荣丰控股(000668):荣丰控股集团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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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
住公司核心管理、技术、业务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
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
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公司制订了《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为保证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顺利推进及有序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一条 考核目的
制定本办法的目的是加强公司本激励计划执行的计划性,量化本激励计划设定的具体目标,促进激励对象考核管理的科学化、规
范化、制度化,确保实现本激励计划的各项业绩指标;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人才管理和激励机制,践行“以能为本”的核心价值观,
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的积极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
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第二条 考核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考核评估激励对象;
(二)考核指标与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年度经营目标结合;与激励对象关键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结合,从而提高公
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第三条 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所有激励对象,具体包括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第四条 考核机构及执行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委员会”)负责指导、组织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考核工作并向薪酬委员会汇报;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第五条 绩效考核指标及标准
本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2026年至2027年两个会计年度,分年度对公司财务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
的解除限售条件。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所属期间 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 2026年 荣控伟华2026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亿元且净利润不低于90
期 万元
第二个解除限售 2027年 荣控伟华2027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亿元且净利润不低于
期 103.5万元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标指经审计的荣控伟华合并报表的营业收入,以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
据。
2、“净利润”口径以经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为准;
3、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本激励计划以上述指标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若考核结果达到目标值,则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100%;若考核
结果未达到目标值,所有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并按授予价格加上银
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注销。
(五)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股权激励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根据个人的绩效考核评价指标确定考核评价结果,考核结果评定方式如下:
考评结果 合格 不合格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0%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数量×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
注销,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第六条 考核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部在薪酬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薪酬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第七条 考核期间与次数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6-2027 年两个会计年度,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以及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每年考核一次。
第八条 考核结果管理
(一)考核结果反馈及应用
1、被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员工直接主管或公司人力资源部应在考核工作结束后 5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
考核对象。
2、如果被考核对象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考核结果后 5日内与人力资源部沟通解决。如无法沟通解决,被考核对
象可向薪酬委员会申诉,薪酬委员会需在 10 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
3、考核结果作为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依据。
(二)考核记录归档
1、考核结束后,人力资源部应保留绩效考核所有考核记录档案。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归案保存。
2、为保证绩效记录的有效性,绩效记录上不允许涂改,若要重新修改或重新记录,须由当事人签字。
3、绩效考核记录保存期 5 年。对于超过保存期限的文件与记录,由人力资源部统一销毁。
第九条 附则
(一)本办法由薪酬委员会负责制订及修订,并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二) 本办法中的有关条款,如与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激励计划相冲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本激励计划的规定执行。本办法中未明确规定的,则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激励计划执行。
若本办法与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存在冲突的,则以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为准。
(三)本办法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并自本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e91b6640-c801-4bc3-8f2d-641930c72ad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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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00:00│荣丰控股(000668):集团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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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丰控股(000668):集团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20b1936f-f429-4703-8f12-e872af4f1b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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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9:53│荣丰控股(000668):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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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荣丰控股,证券代码:000668)连续两个交易日(2026 年
6月 5日、2026 年 6月 8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2.38%,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
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公共传媒未有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或未预计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查询,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
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2026年第一季
度实现营业收入53,832,329.56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682,218.46 元。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
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向有关人员的核实函及回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eba6d8b3-0e97-4265-b9d6-a70f97d259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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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8:06│荣丰控股(000668):荣丰控股集团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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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5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以下简称“
青岛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6〕21 号)
(以下简称《警示函》),因公司 2025 年三季度部分跨境物流业务会计核算不规范,未准确判断业务实质并采用净额法确认收入,
导致公司 2025 年三季度报告存在错报,青岛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要求公司在收到《警示函》
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收到《警示函》后,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积极对《警示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现对《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相关
数据进行更正,具体更正内容如下:
一、对“一、主要财务数据”项下“(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营业收入数据进行更正
更正前: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年初至报告期末 年初至报告期末
期增减 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67,907,068.84 249.21% 184,992,309.06 377.55%
更正后: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年初至报告期末 年初至报告期末
期增减 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37,941,404.63 95.11% 155,026,644.85 300.19%
二、对“四、季度财务报表”项下“(一)财务报表”之“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中数据进行更正
更正前: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184,992,309.06 38,738,035.51
其中:营业收入 184,992,309.06 38,738,035.51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222,139,902.00 84,250,857.60
其中:营业成本 180,851,912.51 39,389,172.26
更正后: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155,026,644.85 38,738,035.51
其中:营业收入 155,026,644.85 38,738,035.51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192,174,237.79 84,250,857.60
其中:营业成本 150,886,248.30 39,389,172.26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其他内容不变。补充更正后的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
.com.cn)的《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后)。因本次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定期报告及
信息披露的编制和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78e8070f-6b6c-457d-a4f8-f10b45169e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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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8:04│荣丰控股(000668):荣丰控股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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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丰控股(000668):荣丰控股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4ecbaf81-25e9-4bad-bd4f-e41390955d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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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20:50│*ST荣控(000668):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荣丰控股2025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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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荣控(000668):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荣丰控股2025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67b87c6e-a762-4dc5-af25-83c13e766e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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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20:47│*ST荣控(000668):荣丰控股集团关于对深交所2025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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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荣控(000668):荣丰控股集团关于对深交所2025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1)。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e9a09ac3-dc08-45ac-bf17-e01f50a86ec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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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20:47│*ST荣控(000668):荣丰控股集团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复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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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将于 2026 年 6月2日(星期二)停牌一天,并于 2026 年 6月 3日(
星期三)开市起复牌。
2.公司股票交易自 2026 年 6 月 3 日(星期三)开市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 荣控”变更为“荣丰控股”,证
券代码仍为“000668”。
3.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日涨跌幅限制变更为 10%。
一、股票种类、简称、股票代码、涨跌幅、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期及股票停复牌安排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股
2.股票简称:由“*ST 荣控”变更为“荣丰控股”
3.股票代码:无变更,仍为“000668”
4.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期:自 2026 年 6 月 3日(星期三)开市起撤销。
5.停复牌安排:公司股票将于 2026 年 6月 2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 1天,于 2026 年 6月 3日(星期三)开市起复牌。
6.日涨跌幅限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日涨跌幅限制变更为 10%。
二、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情况
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亿元,
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 9.3.1 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4月 30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荣丰控股”变更为“*ST 荣控”,证券代码仍为“000668”,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变
更为 5%。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5 年 4 月 29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https://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
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三、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披露了《2025 年年度报告》,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
和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类型的审计报告。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46,148,997.25 元、26,146,847.58 元、25,024,719.70 元,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为 4
02,273,477.75 元,报告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759,919,643.50 元。
公司对照《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自查,公司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6 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提交了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4月 17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申请撤销
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公司披露《2025 年年度报告》后,收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对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
报问询函〔2026〕第 41 号)(以下简称《年报问询函》),要求公司就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公司与年审机构经认真核查分析后,对
《年报问询函》所述事项进行了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5 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6-041)。
四、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审核情况
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将于 2026 年 6月 2 日(
星期二)开市起停牌一天,并于 2026 年 6月 3日(星期三)开市起复牌,股票简称由“*ST 荣控”变更为“荣丰控股”,证券代码
仍为“000668”,股票交易价格日涨跌幅限制变更为 10%。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f0fb2ad4-bd83-452e-8d6e-9cf4af80bd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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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7:02│*ST荣控(000668):荣丰控股集团关于收到青岛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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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5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以下简称“
青岛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6〕21 号)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主要内容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王征、王焕新、王海燕、谢高:
经查,你公司 2025 年三季度部分跨境物流业务会计核算不规范,未准确判断业务实质并采用净额法确认收入,导致公司 2025
年三季度报告存在错报,上述行为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26 号,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第三条
第一款规定。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第四条和第五十二条第二、三款的规定,公司董事长王征、总经理王焕新、财务总监王海燕、董
事会秘书谢高对上述事项负有主要责任。
依据《信息披露办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对公司董事长王征、总
经理王焕新、财务总监王海燕、董事会秘书谢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公司及相关人员
应当高度重视,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强化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提升财务信息披露质量。你公司应当在收到本
决定书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申请可以通
过邮政快递寄送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法治司),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说明
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后,高度重视决定书中指出的相关问题,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青岛证监
局的要求积极整改。同时,公司将切实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强化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提升财务信息披露质量。公司全体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将充分吸取教训,增强规范运作意识,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
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高质量发展。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将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
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3dc34a0f-ca2a-47d2-965a-d0fb36a37f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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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20:23│*ST荣控(000668):荣丰控股集团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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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情况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7 日披露了《2025 年年度报告》,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类型的审计报告。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 46,148,997.25 元、26,146,847.58
元、25,024,719.70 元,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为 402,273,477.75 元,报告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759,919,643
.50 元。
公司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自查,公司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6 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提交了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
月1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的《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25)。
二、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进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向深交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事项处于补充材料阶段,根据《上市规则》第 9.1.12 条规定,补充材
料期间不计入深交所作出有关决定的期限,公司将根据该申请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1.公司已按照《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尚存在不确定性
,最终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为准,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
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4f00acba-42d4-4bbc-9277-3c6bc08b89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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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0 15:33│*ST荣控(000668):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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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 荣控,证券代码:000668)连续三个交易日(2026 年
5月 6日、2026 年 5月 7日、2026 年 5月 8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12.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
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公共传媒未有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或未预计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查询,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
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披露《2025 年年度报告》,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
和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类型的审计报告。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46,148,997.25 元、26,146,847.58 元、25,024,719.70 元,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为 4
02,273,477.75 元,报告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759,919,643.50 元。公司对照《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自查,
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表明公司不存在《上市规则》第 9.3.12 条第一项至第七项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其他需
要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上市规则》第 9.3.8 条规定,公司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已
于 2026 年 4月 16 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尚存在不确定性,最终以深
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为准,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
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向有关人员的核实函及回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1/97ee9880-2d69-4880-95e6-f6d6b7d3f8c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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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20:49│*ST荣控(000668):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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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荣控(000668):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64e7c98c-3224-463d-96ec-22510f9a3a8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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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20:49│*ST荣控(000668):荣丰控股集团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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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荣控(000668):荣丰控股集团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403fe232-eef1-4229-9935-8387d8559ce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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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8:29│*ST荣控(000668):荣丰控股集团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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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7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
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2),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5 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月 8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月 8日 9:15-9:25,9:30-11:30,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月 8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股权登记日:2026 年 4月 30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6年4月3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公司将在股权登记日后 3日内刊登股东会网络投票的提示性公告。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 305 号八区 17 号楼商业二层荣丰控股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2025 年度报告及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2025 年财务决算与 2026 年财务预算方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7.00 关于向控股股东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申请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借款额度的议案
8.00 关于授权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9.00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保额度的议案
10.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制度》的议案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
m.cn)的相关公告。
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4.议案 7.00 涉及关联事项,审议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且不可以接受其他股东委托投票。
5.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 年 5 月 6 日、5 月 7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或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
采取书面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6 年 5 月 7 日 17:00 之前送达公司或发送邮件到公司邮箱。
(5)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登记地点及会议咨询: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 305 号八区 17 号楼商业二层荣丰控股
联系人:杜诗琴
邮政编码:100055
联系电话:010-51757685
邮箱:ir_rfholding@126.com
4.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荣丰控股集团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babb2da4-fc3b-4058-b074-6d8c25d996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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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6:26│*ST荣控(000668):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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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荣控(000668):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75426e0-137f-472a-abcb-719ec9ab6e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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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7:52│*ST荣控(000668):荣丰控股集团关于参加2026年青岛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2025年度业绩
│说明会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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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荣控(000668):荣丰控股集团关于参加2026年青岛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活动的公告
。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8084d921-c969-4849-bd39-cc70fbfde9c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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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6:40│*ST荣控(000668):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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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荣控(000668):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e56f80c3-f49e-4e46-9a0f-32eaec572e7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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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21:30│*ST荣控(000668):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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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荣控(000668):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08de5787-3207-439e-ab9c-c7a643c69a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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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21:29│*ST荣控(000668):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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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保障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进一步规范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规范、合理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
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遵循以下基
本原则:
(一)战略导向原则。薪酬分配与公司长远发展规划、股东整体利益紧密结合,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公平适配原则。总体薪酬水平兼顾内部公平与外部竞争力,与公司经营效益、整体业绩匹配适应。
(三)权责利统一原则。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实现责任、权力、利益相统一,薪酬水平与岗位价值、履职责任相匹配。
(四)业绩联动原则。实行激励与约束相结合,薪酬发放与绩效考核结果紧密挂钩、同向联动,强化业绩导向。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负责审查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考核;负责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执行情况。
第五条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
董事应当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第六条 公司业绩如果发生亏损,应当在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第七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门等相关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
第三章 薪酬结构与标准
第八条 公司根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性质,以及其所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等,确定相应薪酬标准。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
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并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公司可
根据经营情况、市场薪酬水平变动情况等,不定期地调整薪酬标准。
第九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第十条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实际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领取薪酬,不单独发放董事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
应勤勉尽责履行董事职责,原则上只领取董事固定津贴,因履行职务发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实报实销,不享受其他薪酬福利待遇。
公司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标准以股东会审议通过为准。
第四章 薪酬发放
第十一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津贴、薪酬标准,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扣除下列项目,剩余部分
发放给个人。公司代扣代缴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后予以发放。
第十三条 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依照薪酬制度按月发放,绩效薪酬在年度绩效考核评价后发放。中长期激励收
入按照激励方案执行。
公司应当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开展。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按半年度发放,因出席公司相关会议或履行相关职责产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五章 薪酬调整
第十四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做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公司根据市场调研数据、盈利状况对基本薪酬及绩效薪酬的标准进行审视,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政策调整。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应参考或参照以下依据:
(一)同行业可比公司同职位的薪资增幅水平和同地区可比公司同职位的薪资增幅水平;
(二)通胀水平以及薪资的实际购买力水平;
(三)公司经营效益情况;
(四)公司发展战略或组织结构调整;
(五)个人岗位调整或职务变化。
第六章 薪酬止付、追索与扣回机制
第十六条 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重大违法违规或严重失职被立案调查或内部调查期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有权提议并经
有权机构审批通过后,暂停支付其未发放的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收益。
第十七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
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
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十八条 发生前条规定情形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遭受的经济损失情况、重大不良影响的严重程度,以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采取弥补应对措施的主动性及有效性等综合因素,评估确定是否需要针对相关责任人员的薪酬发起追索扣回程序,以
及具体追索扣回的金额及比例,并经相应程序审批通过后执行。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颁布的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执行。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1df63e92-ff00-478f-9596-c4b1936734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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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21:29│*ST荣控(000668):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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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明确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职责及工作程序,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决策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
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
第三条 专门委员会成员均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其中,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二章 专门委员会的职责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
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主要职责如下: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者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
(三)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五)负责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总监;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五)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并提出建议;
(二)研究公司的组织结构体系建设;
(三)研究公司核心竞争力的培育和可持续发展策略;
(四)研究公司重大投资决策、重大项目策划,并提出建议;
(五)研究公司的对外扩张和收购兼并;
(六)董事会委托研究的相关事项。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主要职责如下:
(一)研究并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二)遴选合格的董事人选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三)对董事人选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审核;
(四)董事会委托研究的相关事项。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应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提名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
披露。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
制、决策流程等薪酬政策与方案,主要职责如下:
(一)研究并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
(二)制定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三)研究公司的分配制度改革方案;
(四)董事会委托研究的相关事项。
第十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
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三章 议事规则
第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 1 次会议。2 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者召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开临时会议。审计委
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
审计委员会作出决议,应当经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过半数通过。
审计委员会决议的表决,应当一人一票。
审计委员会决议应当按规定制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二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 2 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者召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开专门
委员会会议,前述专门委员会会议应当有半数以上的成员参加方可举行。
第十三条 专门委员会会议通知通过信函、数据电文形式或者其他方式于会议召开 3日以前提交全体成员,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
息。
经公司专门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可豁免前述规定的通知时限,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公司应当保存上述会议资料至少 10 年。
第十四条 专门委员会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召集人不能主持时由过半数的专门委员会成员共同推举 1名独立董事成员主持。
第十五条 专门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在保证全体参会成员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必要时可以依照程序通
过通讯表决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书面传签、电话、视频等方式)或现场与通讯表决同时进行的方式召开。
第十六条 专门委员会会议每一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会议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包括未出席会议的委员)的过半数通
过。
专门委员会成员若与会议讨论事项存在利害关系,须予以回避。因回避无法形成有效审议意见的,应将相关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
第十七条 专门委员会会议也可以视需要邀请有关专家参加,对有关方案或报告进行共同讨论和研究,但所邀请专家没有投票权
。
第十八条 专门委员会会议应当按规定制作会议记录。会议记录由公司董秘办负责保存,会议记录应当至少保存 10 年。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议事规则与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不一致的,以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为准。
第二十条 本议事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议事规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56bf56ac-dd28-4aca-9da6-def5b28e8dc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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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21:29│*ST荣控(000668):荣丰控股集团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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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5 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月 8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月 8日 9:15-9:25,9:30-11:30,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月 8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股权登记日:2026 年 4月 30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6年4月3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公司将在股权登记日后 3日内刊登股东会网络投票的提示性公告。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 305 号八区 17 号楼商业二层荣丰控股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2025 年度报告及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2025 年财务决算与 2026 年财务预算方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7.00 关于向控股股东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申请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借款额度的议案
8.00 关于授权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9.00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保额度的议案
10.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制度》的议案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
m.cn)的相关公告。
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4.议案 7.00 涉及关联事项,审议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且不可以接受其他股东委托投票。
5.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 年 5 月 6 日、5 月 7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或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
采取书面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6 年 5 月 7 日 17:00 之前送达公司或发送邮件到公司邮箱。
(5)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登记地点及会议咨询: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 305 号八区 17 号楼商业二层荣丰控股
联系人:杜诗琴
邮政编码:100055
联系电话:010-51757685
邮箱:ir_rfholding@126.com
4.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荣丰控股集团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c756eda2-30bb-45da-90c0-772ffbbd11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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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21:29│*ST荣控(000668):荣丰控股集团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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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6 年 4月 15 日 10:00 在公司会议室以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4月 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 7人,实到董事 7人,其中董事
长王征先生、董事殷建军先生、董事楚建忠先生、独立董事陈晓旭先生通过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征先生主持,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7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的《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2、7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3、7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5 年度报告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5 年
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21)及《2025 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22)。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4、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5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董事会承诺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董事
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5、7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5 年财务决算与 2026 年财务预算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5 年财务决算与 2026 年财务预算方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6、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定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46,841,89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6 元(
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 23,494,702.40 元,送红股 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7、7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
根据《上市规则》第 9.3.8 条规定,公司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已于 2026 年 4月 16 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
提交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
8、7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核销部分其他应收款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财务制度等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财务状
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法院判决书对部分无法收回、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进行核销,核销金额合计 2,483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核销部分其他应收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9、审议《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因薪酬方案涉及全体董事,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10、7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11、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独立董事韩梅女士、朱琨
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12、7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
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
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13、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授权期限
为自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6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
-028)。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14、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申请借款额度的议案》,王征先生回避表
决。
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 5000 万元的借款额度,期限为股东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在额度范围内循
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额度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将提请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关联股
东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15、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同意在确保资金安全及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不超过 2亿元额度内使用自有闲置资金通过金融机构
进行委托理财,在此限额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为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授权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16、7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 2026 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向银行融资等业务提供担保,预计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亿元。担保期限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2026 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17、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18、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制度》。19、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
于制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20、7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确定于 2026 年 5月 8日召开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2)。
21、会议分别听取了独立董事韩梅女士、朱琨先生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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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21:29│*ST荣控(000668):荣丰控股集团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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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朱琨作为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忠实、
勤勉履行职责,关注公司重大经营活动及进展情况,按时出席公司2025年度的相关会议,依靠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保障了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我在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的基本情况
朱琨,男,1978年3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英国雷丁大学工程管理硕士。2004年10月至2006年5月,任北京首润
置业有限公司产品研发部主管;2006年5月至2011年10月,历任天地控股有限公司项目总经理、事业部总经理;2011年11月至2017年4
月,任中国建筑基础设施事业部投融资部总经理;2017年至今,任平安众城(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第十一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
本人对2025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
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5次,其中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2次、以通讯方式召开3次。本人按照规定出席公司董事会,
现场出席董事会会议2次、通讯出席董事会会议3次,未出现缺席情况,没有委托其他董事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在
参加董事会会议前,对公司发送的会议材料进行认真审阅,并在会议中认真审议各项议题,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也无反对
、弃权的情形。
2025年度,公司召开股东会3次,其中年度股东会1次、临时股东会2次。本人按照规定出席公司股东会,现场出席股东会1次、通
讯出席股东会1次,这些会议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6次,严格按
照《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履行职责。详见下表:
会议时间 会议届次 审议事项 意见
2025年2月8日 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 确定审计工作计划 同意
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
2025年3月19日 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 汇报审计工作进展 同意
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
2025年4月27日 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 审议《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2024 同意
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年
一季度报告》《2024年财务决算与2025
年财务预算方案》《关于2024年度会
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
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关
于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
减值准备的议案》
2025年8月24日 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 审议《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
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
2025年10月23日 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 审议《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
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
2025年12月22日 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 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
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
2025年度,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本人通讯出席了会议。详见下表:
会议时间 会议届次 审议事项 意见
2025年9月22日 第十一届独立董事2025 审议《关于向控股股东盛世达投资有 同意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 限公司申请借款额度的议案》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年本人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未提议召开
董事会会议;未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不存在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形。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密切关注并听取审计工作汇报,对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安排
与进度等进行全程跟踪,及时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积极予以解决,督促其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确
保审计工作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本人通过出席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确保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的渠道畅通,积极维护投资者的权益。
(六)现场工作情况及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充分利用现场参加董事会会议、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股东会及现场办
公的机会向公司董事、管理层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等方面的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2025年度本人
在公司现场工作累计时间达到15个工作日。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为
本人履职创造了便利条件,能够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任职期间,本人在履职过程中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人事前审议了《关于向控股股东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申请借款额度的议案》,对上述议案的合规性、必要性、合理
性、公允性进行了独立判断,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认为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
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等,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报告内容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
经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核查,公司基本建立和完善了内部控制体系,内控制度已涵盖了公司经营的各个环节,达到了公司内
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
(三)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通过,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经对中审亚太的执业情况、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审查,认为中审亚太具备为上市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公司续聘年审机构的资质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四)公司收到青岛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事项
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收到青岛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措施的
决定》(〔2024〕42号),监督、督促公司根据警示函的要求全面梳理公司治理、信息披露、财务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或不规
范情形,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并形成整改报告。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在报告期内未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始终坚持忠实、勤勉、谨慎的原则,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及时跟进公司的经营情况,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意见,客观公正地保障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同时,对
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我们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有效配合和支持表示感谢。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朱 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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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21:29│*ST荣控(000668):荣丰控股集团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韩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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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荣控(000668):荣丰控股集团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韩梅)。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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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21:29│*ST荣控(000668):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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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荣控(000668):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3e509284-676d-4554-8d81-50ed1c5d931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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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21:28│*ST荣控(000668):荣丰控股集团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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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相关规定
,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最终申请撤销情况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2.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股票不停牌,正常交易,证券简称仍为“*ST 荣控”,证券代码仍为“000668”,公司股票
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5%。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5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议
案》,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亿元,
触及《上市规则》第 9.3.1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4月 30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荣丰控
股”变更为“*ST 荣控”,证券代码仍为“000668”,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变更为 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4 月 29 日
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
1)。
二、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情况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对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
见类型的审计报告。公司2025 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净利润分别为 46,148,997.25 元、26,146,847.58元、25,024,719.70 元,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为 402,273,477.75 元,报告期末经
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759,919,643.50 元。
公司对照《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自查,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表明公司不存在《上市规则》第 9.3.12 条第一项至第七项任一情
形,亦不存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其他需要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上市规则》第 9.3.8 条规定,公司
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于 2026 年 4月16 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审核期间,公司股票不停牌,正常交易,证券简称仍为“*ST 荣控”,证券代码仍为“000668”,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
为 5%。
三、风险提示
1.公司已按照《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尚存在不确定性
,最终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为准,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
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5b058b36-22b3-4d8f-bfe4-352440ad56f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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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21:27│*ST荣控(000668):中审亚太关于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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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荣控(000668):中审亚太关于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公告详情请查
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4379db13-f3c5-4775-9f1d-f4b06ca09f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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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21:27│*ST荣控(000668):荣丰控股集团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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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荣丰
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 2025 年度在任独立董事刘长坤先生、韩梅女士、朱琨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
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如下:
经核查独立董事刘长坤先生、韩梅女士、朱琨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
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f33d18c0-498b-4982-a89f-be3493d00d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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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21:27│*ST荣控(000668):荣丰控股集团2025年度财务决算与2026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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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已经由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现将本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与2026年度财务预算方案报告如下:
一、2025 年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情况
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40622.85万元;其他收益及投资收益为216.8万元。2.利润情况
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利润4872.19万元,利润总额4614.9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614.68万元。
二、2025年决算主要财务指标: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614.68 万元
2、每股收益: 0.18 元/股
3、净资产收益率: 3.40%
4、资产总额: 126862.63 万元
1)流动资产: 71708.82 万元
2)非流动资产: 55153.82 万元
5、负债总额: 50001.00 万元
1)流动负债: 40495.65 万元
2)非流动负债:9505.35 万元
6、资产负债率: 39%
7、所有者权益: 76861.63 万元
1)股本: 14684.19 万元
2)资本公积金: 8988.98 万元
3)盈余公积金: 11245.39 万元
4)未分配利润: 41073.40 万元
5)归属于母公司的权益: 75991.96 万元
6)少数股东权益: 869.67 万元
三、2026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根据公司 2025 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预计公司 202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约 40000 万元。
本方案仅为公司2026年初步预计目标,不代表公司对2026年度的盈利预测,也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能否实现存在
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beb1d161-b2d3-4a68-8b55-cf360805f6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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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21:27│*ST荣控(000668):荣丰控股集团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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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5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
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6,146,847.58 元,母公
司实现净利润为4,222,324.43 元。截至 2025 年末,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的利润为410,734,037.34 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5
67,987,343.32 元。
为回报股东,保障股东的投资收益,同时兼顾公司生产经营、对外投资、长远发展等对资金的需求,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46,841,89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6 元(含税
),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 23,494,702.40 元,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公司
本次利润分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
若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而
发生变动,则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每股分配现金股利金额不变。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5 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23,494,702.40 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26,146,847.58 -367,775,213.90 -49,634,038.33
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410,734,037.34 384,587,189.76 752,362,403.66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567,987,343.32 563,765,018.89 588,487,450.65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23,494,702.40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130,420,801.55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23,494,702.40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是 ?否
则》第 9.8.1 条第(九)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
额 23,494,702.40 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公司未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中有关利
润分配的规定,同时考虑了公司 2025 年度盈利状况、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整体环境、公司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
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1.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审亚太审字(2026)001410 号审计报告;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7e390953-810b-40d7-923b-185f9ac4f8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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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21:27│*ST荣控(000668):荣丰控股集团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
│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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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公司章程》等规定,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
真履职,充分了解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并对年审会计师的工作进行监督。现将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
所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月 1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47 号天行建商务大厦 20 层 2206
2.人员情况
中审亚太首席合伙人为王增明先生,合伙人 93 人,注册会计师 482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80
人,工作经验丰富,可满足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要求。
3.业务规模
中审亚太 2024 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70,397.66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68,203.21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30,108.98 万元;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0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及房地产业,审计
收费 6,069.23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亚太职业风险基金计提金额共计 8,510.76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40,000 万元,相关职业保险可以覆盖因
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中审亚太近三年无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需承担民事责任的诉讼,无待审理中的诉讼案件。
5.诚信记录
中审亚太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 2次、监督管理措施 6次、自律监管
措施 1次、纪律处分 1次。17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5次、
监督管理措施 9次、自律监管措施 1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刚,注册会计师,2007 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 年开始在本所
执业。为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恒申美达新材
料股份公司等提供年报审计、专项审计等各项专项服务。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
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江娟,注册会计师,2015 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 年开始在本所
执业。曾参与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的年报审计、
专项审计等专业服务。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
律处分。
质量控制复核人:王琳,于 2007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 年 1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
公司审计业务、201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质量控制复核工作;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及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复核
6家上市公司及 22 家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021 年开始,作为本公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
、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
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六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5 年度审计费用为 120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
9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30 万元。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对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在执行审计工作时,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与审计委员会就相关审计人员组成及责任、审计范围、时间
安排、审计计划执行情况、重大事项、初步审计结论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讨论。经审计,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
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
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控制度。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2025 年 12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审计委员会经对中审亚太的执业情况、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审查,中审亚太具备
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续聘中审亚太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
性,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审亚太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2.2026 年 1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
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3.2026 年 4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作用,
对会计师事务所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就年报审计工作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
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保持独立性,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审计,表现
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0c85cd26-6e57-4202-a01b-fca98cfe0e2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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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21:27│*ST荣控(000668):荣丰控股集团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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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荣控(000668):荣丰控股集团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ff02ec1a-ac2b-4089-8557-bea3dc5548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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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21:27│*ST荣控(000668):上市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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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荣控(000668):上市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bac17af0-d0c7-481c-a305-4d80d51d0a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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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21:27│*ST荣控(000668):荣丰控股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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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荣控(000668):荣丰控股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c7784dba-5f6e-4857-9ddd-706c0aa11f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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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21:27│*ST荣控(000668):荣丰控股集团关于核销部分其他应收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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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5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核销部分其他应收款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核销部分其他应收款事项无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核销部分其他应收款的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财务制度等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财务状
况及经营成果,公司根据法院判决书决定对部分无法收回、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进行核销,核销金额合计 2,483 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单位名称 核销的账 已计提 核销金额 核销原因
面余额 坏账准备
其他应收款 长沙文超管理企业 2,483.00 2,483.00 2,483.00 执行法院
(有限合伙)/新余纳 判决
鼎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二、本次核销部分其他应收款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核销的其他应收款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及以前年度损益产生影响。本次核销其他应收款根据法院判决
书执行,真实地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
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核销部分其他应收款履行的程序
2026 年 4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部分其他应收款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公司对部分其他应收款进行核销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更加真实、
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且核销依据充分,本次核销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本次对部分其他应收款的核销处理,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6 年 4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部分其他应收款的议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18586daa-0a1a-445c-9581-2a0556cb1d40.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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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6│荣丰控股: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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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6-06/12253543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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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ST荣控: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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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199187.PDF
─────────┬────────────────────────────────────────────────
2026-04-17│*ST荣控: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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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17/12251143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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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ST荣控: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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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7/122473755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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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ST荣控: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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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6/12245716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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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荣丰控股: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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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815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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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荣丰控股: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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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815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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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6│荣丰控股: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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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6/12215231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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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荣丰控股: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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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8/12210085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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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荣丰控股: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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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7/1219866600.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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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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