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guwang.cn-查股网.中国

查股网.CN

 
000669(*ST金鸿)最新公司公告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查询(输入股票代码):

公司公告☆ ◇000669 ST金鸿 更新日期:2025-06-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5-27 18:42 │ST金鸿(000669):关于公司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 ├─────────┼──────────────────────────────────────────────┤ │2025-05-25 15:33 │ST金鸿(000669):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 │2025-05-21 17:47 │ST金鸿(000669):关于参加2025年吉林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 │2025-05-20 00:00 │ST金鸿(000669):关于公司重大诉讼的公告 │ ├─────────┼──────────────────────────────────────────────┤ │2025-05-20 00:00 │ST金鸿(000669):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5-20 00:00 │ST金鸿(000669):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05-09 16:50 │ST金鸿(000669):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临时受托│ │ │管理事务报告 │ ├─────────┼──────────────────────────────────────────────┤ │2025-05-05 15:37 │ST金鸿(000669):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 ├─────────┼──────────────────────────────────────────────┤ │2025-05-05 15:37 │ST金鸿(000669):关于公司重大诉讼进展暨累计诉讼、仲裁的进展公告 │ ├─────────┼──────────────────────────────────────────────┤ │2025-04-30 00:00 │ST金鸿(000669):2025年一季度报告 │ └─────────┴──────────────────────────────────────────────┘ ─────────┬──────────────────────────────────────────────── 2025-05-27 18:42│ST金鸿(000669):关于公司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重大诉讼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已判决,尚未生效。 2、上市公司在本次重大诉讼案件所处的当事人地位: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原告。 3、本次重大诉讼案件涉案金额:起诉金额为人民币 4,058.32 万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诉讼处于一审判决尚未生效阶段,暂时无法预计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敬 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重大诉讼的进展情况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与天津领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事项向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并于 2025 年 1 月收到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下达的受理案件通知书等材料,公司于 2025 年 1月 15 日在《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事项及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中进行了详细披露。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收到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开庭传票,本案于 2025 年 2 月 11 日开庭审理,公司于 2 025 年 1 月 23 日在《关于公司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中进行了详细披露。 近日,公司收到了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如下: 一、天津领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立即给付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垫付的款项 21,347,736.39 元(20,771, 059.89 元+576,676.5 元)并支付利息,其中 576,676.5 元的利息自 2024 年 12 月 13 日起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其中20,771, 059.89 元的利息计算节点按每笔资金实际垫付之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2019 年 8 月 20 日前的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 同类贷款利率计算;2019 年 8 月20 日起至付清时止的利息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 二、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立即协助天津领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办理位于吉林市昌邑区双吉街 莲湖路,土地证号为吉市国用(2006)220202003040 号,土地面积为 221713.33 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 4398.22平方米所有权 的变更登记手续; 三、驳回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四、驳回天津领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反诉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 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 123,800 元,由天津领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负担,反诉费 113,037.17元,由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诉讼、仲裁案件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鉴于本次诉讼案件处于一审判决阶段,且结果尚未生效,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 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同时,公司将持续关注有关诉讼、仲裁案件的 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 媒 体 为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htt p://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理性 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吉林省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5)吉 0291 民初91 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7/52bc3de7-9be0-439f-a5ce-06c2e572bc50.PDF ─────────┬──────────────────────────────────────────────── 2025-05-25 15:33│ST金鸿(000669):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票于 2025年 5 月 22 日、23 日连续 2 个交易日收盘价涨幅 偏离值累计达到 12.28%,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的相关情况 对于公司股票交易发生异常波动问题,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管理层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本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本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召开了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详情请参阅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 nfo.com.cn)披露的《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公司控股子公司衡阳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收到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民事起诉状》等材料,因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被起诉,详情请参阅公司于 202 5 年 5 月 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5、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公司将参加由吉林省证券业协会、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的“2025 年吉林辖 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活动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7 日,详情请参阅公司于 2025 年 5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参加 2025 年吉林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 6、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7、股票异动期间,未发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也未发生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 股票的行为。 8、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 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 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本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 商谈、意向、协议等; 2、本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选定 的信息披露媒体,本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3/1c8fb385-3be0-4f36-8eac-c0d5b374bb29.PDF ─────────┬──────────────────────────────────────────────── 2025-05-21 17:47│ST金鸿(000669):关于参加2025年吉林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吉林省证券业协会、深圳市全景 网络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的“2025 年吉林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名称:全 景财经);或下载全景路演 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7 日(周二)15:00-16:30。届时公司董事长兼董 事会秘书郭韬先生、财务总监牛威先生、独立董事陈立新先生将在线就公司2024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等投资者 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1/3b675cde-b421-4f58-9fb6-ad335536ddbc.PDF ─────────┬──────────────────────────────────────────────── 2025-05-20 00:00│ST金鸿(000669):关于公司重大诉讼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案件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衡阳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被告二 3、涉案的金额:12,527,066.27 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目前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该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及时对案件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鸿控股”)控股子公司衡阳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衡阳市天 然气”)近期收到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民事起诉状》等材料,因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湖南泓品家厨具 设备有限公司向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法院对长沙市湘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衡阳市天然气提起诉讼。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案件尚未开庭审理。现将诉讼事项公告如下: 二、本次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1、诉讼各方当事人 (1)原告:湖南泓品家厨具设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400MA4L5ACW6H 住所: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东风北路 27-87 号东方名居 B 栋 1704 室 法定代表人:李灿会 (2)被告: 被告 1:长沙市湘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22186405531X 住所地:长沙市望城区月亮岛街道银星村十七组 500 号 法定代表人:赵庆 被告 2:衡阳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400745917008G 住所地: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演武坪北塘 15 号 法定代表人:袁志彪,该公司总经理 2、诉讼请求 (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长沙市湘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工程款11838411.29 元; (2)请求依法判令被告长沙市湘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利息688654.98 元(以欠付工程款 11838411.29 元为 基数,按照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自 2023年 12 月 30 日计算至实际清偿完毕止,暂计至起诉之日 2025 年 3 月 20 日,利息暂计为 6 88654.98 元); (3)请求依法判令被告衡阳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对于上述诉讼请求 1、2、与被告长沙市湘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 (4)本案诉讼费、保全费、保函费等用由被告承担 3、诉讼背景及事由 自 2019 年起,被告长沙市湘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沁公司)与原告分别 2019 年 4 月 30 日至 2023 年 4 月 30 日的《户内挂表表具二次更换安装合同》,被告湘沁公司将被告衡阳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然气公司”)承包给其的 衡阳市天然气户内安装、居民入户挂表、到期表具的更换、燃气管道安装项目分包给了原告,合同就结算及付款时间的约定为“乙方 按照甲方要求,每月 25 号前向甲方提供当月完成工程量月报表和工程结算资料。甲方根据业主的工程来款对乙方进行工程款支付。 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发票,甲方收到合法票据后 20天内完成付款。工程验收合格完成审核定案后,甲方按工程结算 定案金额的 3%扣除壹年期质保金,冰晶工程余款支付给乙方”。合同签订后,原告组织人员施工,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所做的项目均 是由被告天然气公司直接安排清单、结算定案,原告按约完成施工后,两被告对原告所完成的工程予以验收,经验收合格,各方结算 签订了工程结算审核定案通知单。经结算已审核定案的案涉工程总造价为 24019509.36 元,其中甲供主材费用为 4348781.07 元, 该款项应从工程造价总额中扣减,被告湘沁公司应实付给原告工程价款额为 19670728.29 元,扣除已向原告陆续支付的工程款总额78 32317 元,被告湘沁公司尚应支付原告工程款 11838411.29 元。该款项经原告多次催收,被告一直未付。 原告认为,原告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了所有项目的施工,项目均经过了被告验收合格,双方也进行了结算,被告则应按照约定 向原告支付相应的工程款,被告逾期付款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且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另被告天然气公司作为案涉项目的发包人, 也应在欠付被告湘沁公司的工程款范围内对于被告湘沁公司所欠原告的工程款承担连带付款责任。 三、判决或裁决情况 上述诉讼暂定于 2025 年 5 月 29 日开庭。 四、简要说明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诉讼、仲裁案件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公告相关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由于本次诉讼尚未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 的会计处理。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诉讼事项的进展,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法院《传票》 2、《民事起诉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9/8ce09b84-90fa-492c-a5b4-1f323a27b92f.PDF ─────────┬──────────────────────────────────────────────── 2025-05-20 00:00│ST金鸿(000669):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变更议案;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5年 5月 19日 下午 13:3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5 月 19日 9:15 至 9:25,9:30 至 11:30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5月 19日 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召开地点: 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蔡伦大道 218号金鸿控股 15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记名书面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董事长郭韬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1、现场出席与网络投票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0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52,191,680 股,占本次会 议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680,408,797股的 22.3677%。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42,175,900股,占本次会议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0.895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98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0,015,780 股,占本次会议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72 0%。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0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1,292,536 股,占 本次会议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97%。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2、公司高管及律师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现场结合视频的方式召开,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李果律 师、炼峻玮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148,478,2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600%;反对 2,907,5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104%;弃权 80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9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579,0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1160%;反对 2,907,54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7474%;弃权 805,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366%。 (二)审议通过了《2024 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148,575,1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237%;反对 2,810,6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468%;弃权 80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9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675,9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9739%;反对 2,810,66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8895%;弃权 805,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366%。 (三)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48,532,3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956%;反对 2,853,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749%;弃权 80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9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633,1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5949%;反对 2,853,46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2685%;弃权 805,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366%。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48,575,1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237%;反对 2,990,6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651%;弃权 62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1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675,9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9739%;反对 2,990,66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4835%;弃权 625,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426%。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及担保授权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48,478,2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600%;反对 2,907,5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104%;弃权 80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9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579,0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1160%;反对 2,907,54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7474%;弃权 805,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366%。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48,281,0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305%;反对 2,956,7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428%;弃权 95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6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381,8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3697%;反对 2,956,74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1831%;弃权 95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472%。 (七)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148,478,2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600%;反对 2,907,5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104%;弃权 80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9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579,0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1160%;反对 2,907,54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7474%;弃权 805,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366%。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48,398,9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079%;反对 3,612,2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735%;弃权 18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86%。

www.chaguwang.cn & ddx.gubit.cn 查股网提供数据 商务合作广告联系 QQ:767871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