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670 盈方微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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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 18:46 │盈方微(000670):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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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 18:45 │盈方微(000670):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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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 18:44 │盈方微(000670):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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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16:50 │盈方微(000670):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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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9:08 │盈方微(000670):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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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9:07 │盈方微(000670):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 │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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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20:10 │盈方微(000670):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向相关方新增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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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20:10 │盈方微(000670):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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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20:10 │盈方微(000670):关于为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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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20:09 │盈方微(000670):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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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 18:46│盈方微(000670):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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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事由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7 月 1日和 7月 21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 202
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 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3 年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回购协议书》中的相关约定,本激励计划已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有 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不再符合
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 5,67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将在本次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依法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的股份总数将由 844,295,355
股(截至 2025年 12月 3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数)变更为 838,625,355 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844,295,355元变更为 838,6
25,355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
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
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
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
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
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天内(9:00-12:0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债权申报登记地点: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西路799号舜元科创大厦3层303-5室、4层 401-402室
3、联系电话:021-58853066
4、邮箱:infotm@infotm.com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2/8011284a-969a-463d-a1f0-0bf81dfae98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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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 18:45│盈方微(000670):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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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方微(000670):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2/bf16bd3f-47ec-419b-9d26-685284437fe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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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 18:44│盈方微(000670):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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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7月 21日下午 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7月 2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7 月 21 日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7月 21日 9:15-15:00。
3、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长宁区协和路 1102号建滔诺富特酒店 1楼临空厅
4、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史浩樑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合计 1,017人,代表股份 163,175,670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9.2892%(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845,944,477股)。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共 4人,代表股份 124,023,2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6609%;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1,013 人,代表股份 39,152,38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282%。
2、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提案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提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 1.00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4,066,3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4175%;反对 8,520,2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5.2215%;弃权589,1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16,4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10%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043,3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7339%;反对 8,520,2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7615%;弃权 589,10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16,4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046%。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议案 2.00《关于回购注销 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4,152,7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4704%;反对 8,439,7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722%;弃权 583,2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23,6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7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129,7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9545%;反对 8,439,7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非关联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5559%;弃权 583,2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23,6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非关联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896%。
本议案已提请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同意通过。
议案 3.00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2,945,1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7304%;反对 9,481,2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5.8104%;弃权749,3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33,4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92%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922,1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8702%;反对 9,481,2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2160%;弃权 749,30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33,4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138%。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议案 4.00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向相关方新增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950,2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9420%;反对 9,505,4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2778%;弃权 697,00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32,7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
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8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950,2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9420%;反对 9,505,4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非关联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2778%;弃权 697,0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32,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非关联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802%。
本议案已提请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以上同意通过。
议案 5.00 《关于为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3,864,0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2935%;反对 8,669,7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5.3131%;弃权641,9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33,9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34%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841,0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2172%;反对 8,669,7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1433%;弃权 641,90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33,9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395%。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议案 6.00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3,991,1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3714%;反对 8,540,1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5.2337%;弃权644,4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54,4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49%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968,1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5418%;反对 8,540,1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8123%;弃权 644,40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54,4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459%。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徐莹、郦苗苗
3、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
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2/33dbf721-8258-440c-a901-48832510315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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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16:50│盈方微(000670):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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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方微(000670):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8/894a3b22-2413-484e-91a6-e8a0936ec2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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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9:08│盈方微(000670):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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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6月 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300 ~ -1,500 -3,229.6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2,274 ~ -1,474 -3,237.5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80 ~ -0.0183 -0.0395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增长,主要系公司紧抓电子元器件市场需求机遇,持续深化与上游原厂合作,大力拓展下游各应用领域
市场,从而带动分销业务收入提升。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但亏损有所收窄,主要系公司营业收入增长
拉动毛利增长,且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当期均较上年同期小幅下降。
四、风险提示
1、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是公司财务管理部的初步估算结果,具体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为准。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
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a3d64bcd-b9bd-4085-9a28-cdf9cbf68c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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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9:07│盈方微(000670):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
│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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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方微(000670):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
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87f2b1fa-1802-442a-b687-311e45893ec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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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20:10│盈方微(000670):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向相关方新增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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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1、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华信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华信科”,与上海
肖克利合称“出借方”)与上海肖克利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肖克利”)向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联熠芯越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联熠”或“借款方”)提供合计不超过 10,000万元人民币的借款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5月 19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向相关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为满足上海联熠运营资金需要,深圳华信科与上海肖克利拟向上海联熠新增合计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的借款额度(以下简
称“借款额度”)并签订新的《借款协议》,其中上海肖克利提供借款额度为 4,500 万元人民币,深圳华信科提供借款额度为 5,50
0万元人民币。提款有效期内,借款方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向出借方申请借款,单笔借款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首次借款期限届满后根
据借款方要求可续展 6个月,借款利率适用当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借款利息不纳入借款额度计算,借款方根据约定
或协商提前完成还款的,借款额度可循环使用。
2、鉴于上海肖克利为公司目前正在进行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交易标的,持有上海肖克利 2.03%股份的股东上海镜兰企业咨询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镜兰”)为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之一,上海镜兰的有限合伙人颜旸系公司第一大股东浙江舜
元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舜元”)实际控制人陈炎表之儿媳,出于谨慎性原则,本次重组将上海镜兰认定为公司关联方,故
从谨慎角度,认定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海肖克利向上海联熠新增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 4票同意,1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向
相关方新增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因过去十二个月内曾在浙江舜元及其关联方任职,董事史浩樑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
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同意。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与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肖克利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82400411D
企业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25号四层 B01室
成立日期:2005年 10月 28日
法定代表人:陶涛
注册资本:6,6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从事信息科技、电子科技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电子衡器、计
算机、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的销售,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商务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江苏新纪元半导体有限公司 2,307.95 34.97
2 陶涛 1,041.99 15.79
3 程家芸 985.19 14.93
4 上海昱跃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777.38 11.78
5 冯建萍 528.80 8.01
6 王溪岑 425.85 6.45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7 邵能 399.10 6.05
8 上海镜兰 133.74 2.03
合计 6,600.00 100.0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肖克利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陶涛、程家芸和刘依佳。
3、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5/12/31(经审计)
净资产 33,573.21 36,226.50
项目 2024 年度(经审计) 2025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134,596.53 162,986.68
净利润 4,671.81 6,193.29
4、关联关系
鉴于上海肖克利为公司目前正在进行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交易标的,持有上海肖克利 2.03%股份的股东上海镜兰为本次重组的
交易对方之一,上海镜兰的有限合伙人颜旸系公司第一大股东浙江舜元实际控制人陈炎表之儿媳,出于谨慎性原则,本次重组将上海
镜兰认定为公司关联方,故从谨慎角度,认定本次深圳华信科与上海肖克利共同向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联熠新增借款构成关联交易。
5、上海肖克利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为借款方运营资金需要,出借方同意向借款方新增合计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的借款额度,其中深圳华信科新增借款额度为
5,500万元人民币,上海肖克利新增借款额度为 4,500 万元人民币,提款有效期为协议生效之日起 12 个月或借款双方一致同意的
其他日期(为免疑义,各方确认,该借款额度系新增额度,不占用2026年 5月 18 日签订《借款协议》项下 10,000 万元人民币的借
款额度)。提款有效期内,借款方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向出借方申请借款,单笔借款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首次借款期限届满后根据借
款方要求可续展 6个月,借款利率适用当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借款利息不纳入借款额度计算,借款方根据约定或协
商提前完成还款的,借款额度可循环使用。借款方每月计息,借款到期归还本息。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深圳华信科与上海肖克利共同向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联熠新增借款,借款额度分配系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联合无线香港与上海肖
克利所持有的上海联熠的股权比例确定,借款利率适用当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本次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借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出借方 1:上海肖克利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出借方 2:深圳市华信科科技有限公司
借款方:上海联熠芯越科技有限公司
1、出借方和借款方于 2026年 5月 18日签署了一份《借款协议》,约定出借方向借款方提供合计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的
借款额度相关事宜。现为借款方运营资金需要,出借方同意向借款方新增提供合计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的借款额度,其中上海
肖克利提供借款额度为 4,500万元人民币,深圳华信科提供借款额度为 5,500 万元人民币,提款有效期为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12 个
月或借款双方一致同意的其他日期(为免疑义,各方确认,该借款额度系新增额度,不占用 2026年5月 18日签订《借款协议》项下
10,000万元人民币的借款额度)。提款有效期内,借款方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向出借方申请借款,单笔借款期限不超过 12个月,首次
借款期限届满后根据借款方要求可续展 6个月,借款利率适用当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借款利息不纳入借款额度计算
,借款方根据约定或协商提前完成还款的,借款额度可循环使用。借款方每月计息,借款到期归还本息。
2、借款到期,借款方未及时归还本金及利息的,出借方可以要求借款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若因借款方逾期
未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给出借方造成损失的,由借款方赔偿。
3、本协议自各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盖章后且经公司股东会和上海肖克利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深圳华信科和上海肖克利向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联熠新增借款系满足其运营的资金需要,本次借款为上海联熠的资金周转提供了
便利的条件。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相关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
立性。相关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6 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披露并存续的关联交易及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海肖克
利(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者相互存在股权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 0元。
八、备查文件
1、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3、深圳华信科、上海肖克利和上海联熠签署的《借款协议》;
4、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09cb03b3-7860-4db4-8161-d59add5340d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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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20:10│盈方微(000670):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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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方微(000670):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12ccb928-ba57-4bc7-b7f1-7af893e9b4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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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20:10│盈方微(000670):关于为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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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方微(000670):关于为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9c5cafff-3621-4ec1-ae96-8ff86f09dd2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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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20:09│盈方微(000670):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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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7月 21日 14:00:0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
26年 07月 21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7月 21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7月 14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下午 3: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不能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长宁区协和路 1102号建滔诺富特酒店 1楼临空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回购注销 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00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4.00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向相关方新增借款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5.00 《关于为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预计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6.00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7月 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
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特别说明事项
(1)议案 1、4、6为普通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议
案 2、3、5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议案 4涉及关
联交易,与该议案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同时不接受其他股东委托投票。
(3)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邮箱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2、登记时间:2026年 7月 17日、7月 20日(
上午 9:00—12:00、下午 1:30—5:30)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西路 799号舜元科创大厦 4楼4、登
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
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
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
章)、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代博
电话号码:021-58853066
传真号码:021-58853100
邮政编码:200050
电子邮箱:infotm@infotm.com
与会股东的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
/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f7b9f415-3296-489f-a79e-687a78cf44b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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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20:09│盈方微(000670):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七次会议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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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方微(000670):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七次会议审核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632a210d-8fa2-4d83-90c7-221b5fb8ec7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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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20:09│盈方微(000670):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6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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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方微(000670):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6年7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3efdb9d3-1783-463e-9723-517f557ddf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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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20:09│盈方微(000670):公司章程(2026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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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方微(000670):公司章程(2026年7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82d78237-030a-4549-9ae6-708755dd64a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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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20:07│盈方微(000670):关于总经理离任及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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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方微(000670):关于总经理离任及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13ce6113-ec05-4af9-989a-8870b691b4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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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20:07│盈方微(000670):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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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方微(000670):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f963feaa-6f18-4975-8c3d-404d5cf3f98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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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20:07│盈方微(000670):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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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激励计
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相关事项进行核查,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有 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
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567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其中 1名激励对象的回购金额为授
予价格(3.16元/股)*7万股+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另 1名激励对象的回购金额=授予价格(3.16元/股)*560万股。公司本次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所涉及的激励对象
人员准确、数量无误。
二、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第二个限售期已届满,解除限售所需满足的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21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为 736.8万股。本次拟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所
规定的条件,其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其在考核年度内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相符,其作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
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21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bee4dc6d-1b78-497f-af99-478bb226da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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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20:07│盈方微(000670):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以及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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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方微(000670):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以及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
法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9457962b-ee77-4ca0-b506-669859e91ac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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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20:07│盈方微(000670):关于参加湖北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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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方微(000670):关于参加湖北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
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10d412ed-efb8-4c8d-b400-8ef27d6d0f2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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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20:07│盈方微(000670):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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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方微(000670):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
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e9f48336-1312-4327-abc7-7cac9fe989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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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20:07│盈方微(000670):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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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方微(000670):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da6782db-81c8-429f-9b27-e0837f57236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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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20:07│盈方微(000670):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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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方微(000670):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783556fd-60d2-4d93-985a-792fa560a02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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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20:06│盈方微(000670):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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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月 1日召开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注销 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 年 9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
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
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3 年 10 月 11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3年限制性
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3 年 10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
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3 年 10 月 17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
查报告》。
4、2023年 10月 16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与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3年 12月 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已完成 2023年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的授予工作,确定 20
23 年 10 月 16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23名激励对象授予 3,266万股限制性股票和 54名激励对象授予 1,633万份股票期
权。
6、2024 年 7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
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 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
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对9,798,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对8,415,000份股票期权予以注
销。
7、2024 年 8月 2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024年 8月 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
制性股票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8、2024年 8月 31日、12月 11日,公司分别披露了《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
的公告》,公司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的回购注销事宜,公司总股本由 849,287,360 股变动为839,489,360股。
9、2025 年 9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与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
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2025年 10月 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
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10、2026 年 7月 1日,公司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
议案》《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相关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2023年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20
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回购协议书》(以下简称“《回购协议书》”)中的相关约定,本激励计划已获授
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有 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
回购注销。
(二)回购数量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经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567万股。
(三)回购价格
根据《2023 年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回购协议书》的相关约定,回购价格=授予价格(3.16元/股),其中公司向一名不符
合激励对象资格的激励对象回购金额=授予价格(3.16元/股)*7万股+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向另一名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的激励
对象的回购金额=授予价格(3.16元/股)*560万股。
(四)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用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资金总额为 1,791.72万元及其中1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7万股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所对应的同期定期存款利息。
三、预计回购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表
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增减数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股)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22,862,400 2.70 -5,670,000 17,192,400 2.03
无限售条件股份 823,062,077 97.30 5,670,000 828,732,077 97.97
总计 845,924,477 100.00 0 845,924,477 100.00
注:公司股票期权正处于可行权期间,以上变动前股本结构为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的股本结构情况。实际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及对应的会计处理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
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有 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
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567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其中 1名激励对象的回购金额为
授予价格(3.16元/股)*7万股+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另 1名激励对象的回购金额=授予价格(3.16元/股)*560万股。公司本次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所涉及的激励对
象人员准确、数量无误。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就本次回购注销与解锁的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第二
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与解锁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七、备查文件
1、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以及第
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c84864db-f276-4bcf-9750-63f56ba109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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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20:06│盈方微(000670):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获得深交所受理的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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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方微(000670):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获得深交所受理的公告。公告详情请
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2250e9a0-4359-40c7-b7f9-4127107a9c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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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20:06│盈方微(000670):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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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方微(000670):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4ffe2614-c13b-4a13-a1e7-496be8a83d4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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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盈方微(000670):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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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公司本次担保的被担保方上海盈方微电子有限公司资产负债
率超过 7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本次担保情况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6 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宝山支行(以下简称“
中国银行”或“债权人”)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为担保主合同[指中国银行与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盈
方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盈方微”或“债务人”)之间自 2026 年 6月 23 日起至 2027 年 6月 22 日止签署的借款、贸
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它授信业务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其中约定其属于本合同项下之主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向债权人提
供保证,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仟万元整,具体详见“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2、担保额度的审议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3 月 27 日、4 月 20 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分别为上海盈方微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并授权董事长在该担保额度范围
内审批相关担保的具体事宜。
公司本次为上海盈方微提供担保在已授权预计担保额度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的可用担保额度和担保余额情况
单位:万元
担保 被担 担保方 被担保方最 已审批 本次担 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占 是否
方 保方 持股比 近一期资产 的担保 保后已 后剩余可 前对被担 后对被担 上市公司最 关联
例 负债率 额度 使用担 用担保额 保方的担 保方的担 近一期净资 担保
保额度 度 保余额 保余额 产比例
公司 上海盈 100% 76.19% 20,000 6,500 13,500 8,730 9,730 32.51% 是
方微
注:保证范围详见“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盈方微电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 年 1月 3日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衡路 200 号 2幢 3层
法定代表人:张韵
注册资本:66,0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销售;通讯设备修理;集成电路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半导体
器件专用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上海盈方微是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盈方微与公司的股权结构关系图如下: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00%
上海盈方微电子有限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名称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6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845,811,099.76 860,167,325.36
负债总额 635,297,079.71 655,373,740.38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66,333,333.33 66,333,333.33
流动负债总额 617,143,829.21 637,439,555.22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净资产 210,514,020.05 204,793,584.98
项目名称 2025 年 1 月至 12 月(经审计) 2026 年 1 月至 3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61,297,255.26 30,613,862.79
利润总额 -23,034,590.19 -6,020,435.07
净利润 -23,034,590.19 -6,020,435.07
上海盈方微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被担保最高债权额: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仟万元整。
在本合同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
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
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4、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生效。
5、违约处理:
(1)要求保证人限期纠正其违约行为;
(2)全部、部分调减、中止或终止对保证人的授信额度;
(3)全部、部分中止或终止受理保证人在其他合同项下的业务申请;对于尚未发放的贷款、尚未办理的贸易融资,全部、部分
中止或终止发放和办理;
(4)宣布保证人在其他合同项下尚未偿还的贷款/贸易融资款项本息和其他应付款项全部或部分立即到期;
(5)终止、解除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终止、解除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其他合同;
(6)要求保证人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
(7)将保证人在债权人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机构开立的账户内的款项扣划以清偿保证人对债权人所负全部或部分债务
。账户中的未到期款项视为提前到期。账户币种与债权人业务计价货币不同的,按扣收时债权人适用的结售汇牌价汇率折算;
(8)债权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措施。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上海盈方微提供的担保主要为满足其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求。上海盈方微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在担保期内,公司
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并做好相关风险控制工作,相关担保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63.5 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公告所述担保外,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余
额为 79,089.79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749.45%,其中子公司因授信需要由上海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
管理中心提供担保的,公司对其提供的反担保余额为425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9.40%。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
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无逾期担保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国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fe2233a3-88ad-4d2c-b689-992dba9d64c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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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20:10│盈方微(000670):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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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本次提供的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本次担保情况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联合无线(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无线香港”或“债务人
”)于 2026年 6月 23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签署了《融资额度协议》,浦发银行
同意向联合无线香港提供融资额度人民币叁亿柒仟壹佰万元整,额度使用期限自 2026年 6月 23日至 2027年 6月 22日,可循环使用
。同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华信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科”)分别与浦发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联合
无线香港履行债务提供保证担保,具体详见“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2、担保额度的审议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3月 27 日、4月 20 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
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和华信科分别为联合无线香港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90,000 万元、20,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并授权董
事长在该担保额度范围内审批相关担保的具体事宜。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5月 18 日、6月 3 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 2
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和华信科分别为联合无线香港新增不超过 6
0,000万元、4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并授权董事长在该担保额度范围内审批相关担保的具体事宜。
以上相关担保在已授权预计担保额度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的可用担保额度和担保余额情况
单位:万元
担保方 被担 担保 被担保 已审批 本次担 本次担 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后 本次担保 是否
保方 方持 方最近 的担保 保后已 保后剩 前对被担 对被担保方 占上市公 关联
股比 一期资 额度 使用担 余可用 保方的担 的担保余额 司最近一 担保
例 产负债 保额度 担保额 保余额 期净资产
率 度 比例
公司 联合无 51% 45.64% 150,000 37,100 112,900 2,480.90 39,580.90 1206.01% 是
线香港
华信科 联合无 - 45.64% 60,000 37,100 22,900 1,466.19 38,566.19 1206.01% 是
线香港
注:保证范围详见“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联合无线(香港)有限公司
注册号:2152532
住所:3/F COSCO TOWER GRAND MILLENNIUM PLAZA 183 QUEEN’SROAD CENTRAL HK
授权股本:100万港币
发行股本:100万港币
成立日期:2014年 10月 6日
股权结构:联合无线香港是 WORLD STYLE TECHNOLOGY HOLDINGSLIMITED(以下简称“WORLD STYLE”)的全资子公司,公司通过
全资子公司上海盈方微持有WORLD STYLE 51%股权。联合无线香港与公司的股权结构关系图如下: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00%
上海盈方微电子有限公司
51%WORLD STYLE TECHNOLOGY HOLDINGS
100%
2
联合无线(香港)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名称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6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837,301,019.25 730,654,499.66
负债总额 440,547,707.66 333,505,345.00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4,876,710.00
流动负债总额 440,547,707.66 333,505,345.00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净资产 396,753,311.59 397,149,154.66
项目名称 2025 年 1 月至 12 月(经审计) 2026 年 1 月至 3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2,653,287,935.72 570,779,507.87
利润总额 21,737,000.14 10,935,808.99
净利润 18,301,629.56 9,278,303.16
联合无线香港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鉴于公司及华信科与浦发银行分别签署的 2份《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基本一致(公司及华信科分别对联合无线香港提供
同等担保),对 2份《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予以合并说明:
保证人: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华信科科技有限公司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被担保债权:本合同项下的被担保主债权为,债权人在自 2026 年 6 月23 日至 2027 年 6月 22 日止的期间内与债务人办
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前述期间是最高额担保债权的确定期间,即“债权确定期间”),以及双方约定的在先债权(如有)
。前述主债权本金余额在债权确定期间内以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币种)叁亿柒仟壹佰万元整(大写)为限。
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包括上述主债权本金最高余额,以及本合同保证范围所约定的主债权所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
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的费
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在内的全部债权。保证人确认,本合同项下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应按本合同中约定的保
证范围确定的最高债权额为准,而不以主债权本金最高余额为限。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
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
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4、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
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保证人对债权发生期间内各单笔合同项下分期履行的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各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单笔
合同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5、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保证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及债权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
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债权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6、违约处理:如发生本合同条款所述任一违约事件或法律规定债权人可行使本合同项下担保权利之情形,债权人有权宣布主债
权及/或债权确定期间提前到期,及/或要求保证人依法承担保证责任或依据本合同约定补足保证金。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及华信科为联合无线香港提供的担保主要为满足其日常经营周转的需求,联合无线香港系公司控股子公司WORLD STYLE
的控股子公司,舜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元集团”)为WORLD STYLE的其他股东绍兴上虞虞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的有限合伙人,其于 2026年 3月 27日出具了《反担保函》,针对公司本次为联合无线香港的担保,舜元集团将无偿提供反担
保。联合无线香港目前经营状况稳定,公司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并做好相关风险控制工作,相关担保及反担保的风险处于公司可
控制范围内,因此本次担保联合无线香港其他股东未提供反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63.5 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公告所述担保外,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余
额为 61,399.8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358.15%,其中子公司因授信需要由上海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
管理中心提供担保的,公司对其提供的反担保余额为42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9.40%。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
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无逾期担保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与浦发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华信科与浦发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3、联合无线香港和浦发银行签署的《融资额度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24bff439-2f3e-46d2-bbc8-57b25410a2c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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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20:09│盈方微(000670):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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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方微(000670):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d58c1123-5bd9-40bf-a3cb-d6599ede55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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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20:09│盈方微(000670):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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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方微(000670):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eaf33cdd-76d1-4cbb-8e41-7bf66f9a78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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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8:49│盈方微(000670):本次重组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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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方微(000670):本次重组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ccf8c168-98b3-4d77-bc01-842021fc9c8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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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8:49│盈方微(000670):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之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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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方微(000670):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之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31c684e0-4426-483e-99cf-83b70083bfc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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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8:46│盈方微(000670):盈方微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
│况的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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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方微(000670):盈方微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
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bc086708-212e-48cb-8b6a-4bad4c5f9e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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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17:55│盈方微(000670):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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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方微(000670):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4b16e95b-04ff-4594-b8a1-ecffc011d7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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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20:51│盈方微(000670):盈方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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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方微(000670):盈方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49c58b14-86a8-4a67-89e3-0804b4cd4f5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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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20:51│盈方微(000670):盈方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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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方微(000670):盈方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5edb91ef-7f34-4496-ba3c-30e944a8e00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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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20:51│盈方微(000670):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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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方微(000670):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c0fa1570-67e0-416d-a54b-8dd23ae2d1c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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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20:50│盈方微(000670):本次交易方案调整构成重大调整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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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取得上海肖克利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上海肖克利”)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经核查,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与《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5 号》有关规定的对照情况如下表所示:
《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5 号》规定 本次交易情况
(一)拟对交易对象进行变更的,原则上视为构成对重组 详见分项。
方案重大调整,但是有以下两种情况的,可以视为不构成
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
1.拟减少交易对象的,如交易各方同意将该交易对象及其 构成重大调整,详见本表
持有的标的资产份额剔除出重组方案,且剔除相关标的资 (二)。
产后按照下述有关交易标的变更的规定不构成对重组方案
重大调整的;
2.拟调整交易对象所持标的资产份额的,如交易各方同意 不适用。
交易对象之间转让标的资产份额,且转让份额不超过交易
作价百分之二十的;
(二)拟对标的资产进行变更的,原则上视为构成对重组 详见分项。
方案重大调整,但是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视为不构
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
1.拟增加或减少的交易标的的交易作价、资产总额、资产 本次剔除存在涉及的相关指
净额及营业收入占原标的资产相应指标总量的比例均不超 标比例超过 20%的情形。
过百分之二十;
2.变更标的资产对交易标的的生产经营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本次剔除导致富士德中国有
包括不影响标的资产及业务完整性等; 限公司被整体剔除,对重组
预案披露的标的资产业务布
局构成实质性影响,但对上
海肖克利的生产经营不构成
实质性影响。
(三)新增或调增配套募集资金,应当视为构成对重组方 不适用。
案重大调整。调减或取消配套募集资金不构成重组方案的
重大调整。证券交易所并购重组委员会会议可以提出本次
交易符合重组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的审议意见,但要求申
请人调减或取消配套募集资金
综上,本次交易方案调整构成交易方案重大调整。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的定价基准日由公
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变更为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由 5.97元/股变更为 6.85 元/股,
该价格不低于变更后定价基准日 6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特此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6887265d-da6a-47d3-9fc8-0c0f076fdc2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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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20:50│盈方微(000670):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购买、出售资产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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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取得上海肖克利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上海肖克利”)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
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
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
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经核查,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公司购买、出售资产情况如下:
2026 年 4 月,公司控股子公司联合无线(香港)有限公司与上海肖克利共同投资设立上海联熠芯越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1
,000.00 万元人民币,联合无线(香港)有限公司持股占比 55%,上海肖克利持股占比 45%;上海联熠芯越科技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
电子元器件分销,与本次交易标的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
2025 年 9 月,公司子公司绍兴华信科科技有限公司与粤港澳城市投资发展(广州)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上海华趣数智科技有
限公司,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绍兴华信科科技有限公司持股占比 55%。上海华趣数智科技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与本次交易标的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
除上述所述交易外,公司在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未发生其他《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需要纳入累计计算的资
产交易。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918a1ea2-78fc-4b3c-9f6a-72b162ac16b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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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20:50│盈方微(000670):上海肖克利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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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方微(000670):上海肖克利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fbd501d7-7e26-4973-82a9-4b03c7469cb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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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20:50│盈方微(000670):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之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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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方微”、“上市公司”、“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上海肖克利
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肖克利”)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上海
肖克利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
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
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
海通”、“独立财务顾问”)作为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就本次交易对即期回报摊薄影响的分析、拟采取的
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对当期每股收益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最近一年每股收益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类型 2025 年度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增幅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0 -0.02 80.14%
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备考基本每股收益预计显著改善。然而,本次重组中,募集配套资金用途为支付现金对价、支付本次
交易相关税费及中介机构费用、标的公司在建项目建设;其中,本次标的公司在建项目建设由上海肖克利全资子公司上海肖可利人工
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实施,项目名称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该项目的实施有利于促进其与下游客户的深度融合并带动元器件销售,但在
近期内预计不直接产生效益,募集配套资金存在摊薄即期回报的可能,但从长期来看,本次标的公司在建项目建设是上海肖克利主营
业务的合理延伸,与上海肖克利现有主营业务具有高度的关联度,有利于提高上海肖克利的市场竞争力。
二、对防范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若出现即期回报被摊薄的情况,上市公司将采取以下填补措施,增强持续经营能力:
(一)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和治理水平
公司将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要求,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
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
,为公司发展提供保障。
上市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全面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提升经营和管理效率,控制经营和管理风险。
(二)落实利润分配政策,优化投资回报机制
上市公司《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政策做出明确规定,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按照《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
规定,不断完善股利分配政策,积极对上市公司的股东给予回报。
(三)有效整合标的资产
为了提高本次交易的整合绩效,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从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对标的公司进行进一步整
合,增强上市公司核心竞争力。
(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第一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已出具切实履行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
为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第一大
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已出具《关于保证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
1、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2、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上市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承诺如未来上市公司推出股权激励计划,则拟公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
钩;
6、本承诺出具日后至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
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承诺方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承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承诺方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承诺方违反该等承
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方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2、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承诺:
“1、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不会越权干预盈方微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盈方微的利益。如若不履行前述承诺或违反前述承
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的实际控制人承诺:
“1、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不会越权干预盈方微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盈方微的利益。如若不履行前述承诺或违反前述承诺
,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市公司对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的分析具有合理性,并制定了防范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的
具体措施,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已出具《关于保证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切实
履行的承诺》,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
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有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3c6929ed-1a3a-4bea-8df3-35c8cd1f61c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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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20:50│盈方微(000670)::盈方微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上海肖克利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
│部权益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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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方微(000670)::盈方微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上海肖克利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公
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50581920-0437-49d3-bbd5-9bf90bc226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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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20:50│盈方微(000670):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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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方微(000670):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a5653a1b-dd28-418d-8faa-30529c4f5c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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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20:50│盈方微(000670):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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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方微(000670):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a41ebeef-a52a-46a5-b0b6-dde4e0ecff2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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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20:50│盈方微(000670):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核查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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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取得上海肖克利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均无实际控制人,第一大股东均为浙江舜元。本次交易前 36 个月内,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因此,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本次交易不
构成重组上市。
特此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197c38b5-0e88-4f51-b9ac-d32346fce3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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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20:50│盈方微(000670):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
│异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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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上海肖克利信息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肖克利”)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上海肖克利将成为
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证券”、“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相关
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情形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交易对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交易的各证券服务机构
等,均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
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综上,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
监管》第十二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f4332522-3a62-4a69-a1d9-705c33897e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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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20:50│盈方微(000670):本次交易信息公布前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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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取得上海肖克利信息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一、本次交易首次公告前股票价格波动情况
经核查,上市公司股票于 2026 年 1 月 6 日开市起停牌(详见上市公司发布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公
告编号:2026-001)。为确保公平信息披露,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董事会谨慎自查,本次交易信息
发布前 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股票代码(000670.SZ)、深证成指(399001.SZ)及 WIND 半导体指数(886063.WI)的累计涨跌
幅情况如下:
项目 停牌前第 21 个交易日 停牌前第 1 个交易日 涨跌幅
(2025 年 12 月 4 日) (2026 年 1 月 5 日)
盈方微股票收盘价(元/股) 7.56 7.73 2.25%
深证成指(399001.SZ)收盘值 13,006.72 13,828.63 6.32%
WIND半导体指数(886063.WI 7,250.91 7,832.27 8.02%
收盘值
剔除大盘影响因素后的涨跌幅 -4.07%
剔除同行业影响因素后的涨跌幅 -5.77%
上市公司股票价格在本次停牌前连续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幅为 2.25%,未超过 20%。剔除同期深证成指(代码:399001.SZ)
和同期 WIND 半导体指数(886063.WI)影响后,上市公司股价在本次停牌前连续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幅分别为-4.07%、-5.77%,
均未超过 20%。
二、重大调整事项披露前股票价格波动情况
因上市公司与 RJM Co. Limited、宝星科技(香港)有限公司无法就富士德中国有限公司的估值作价、业绩承诺等具体条款达成
一致;RJM Co. Limited、宝星科技(香港)有限公司决定退出本次交易,上市公司拟不再购买富士德中国有限公司 100%股份;根据
《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5 号》有关规定,该事项构成对本次交易的重大调整。
上市公司于本次重大调整事项披露前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股票代码(000670.SZ)、深证成指(399001.SZ)及 WIND
半导体指数(886063.WI)的累计涨跌幅情况如下:
项目 披露前第 21 个交易日 披露前第 1 个交易日 涨跌幅
(2026 年 5 月 11 日) (2026 年 6 月 8 日)
盈方微股票收盘价(元/股) 8.19 9.13 11.48%
深证成指(399001.SZ)收 15,899.30 14,821.19 -6.78%
盘值
WIND 10,372.55 10,040.38 -3.20%
半 导 体 指 数
(886063.WI)收盘值
剔除大盘影响因素后的涨跌幅 18.26%
剔除同行业影响因素后的涨跌幅 14.68%
上市公司股票价格在本次重大调整事项披露前连续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幅为 11.48%,未超过 20%;剔除同期深证成指(代码
:399001.SZ)影响后,上市公司股价在重大调整事项披露前连续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幅为 18.26%,未超过20%;剔除同期 WIND
半导体指数(886063.WI)影响后,上市公司股价在重大调整事项披露前连续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幅为 14.68%,未超过 20%。
综上,上市公司股价在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及重大调整事项披露前 20 个交易日内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因素影响后累计涨幅
均未超过 20%,不存在异常波动情况。
特此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792d9857-b280-48a9-aaf8-47fc18b464b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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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20:50│盈方微(000670):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
│意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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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上海肖克利信息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肖克利”)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上海肖克利将成为
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接受上市公司委托,担任本
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本独立财务顾问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
〔2018〕22 号)的规定,就独立财务顾问及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以下简称“第三方”)的行为进行核查
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不存在各类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在本次交易中不存在各类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行为,亦不存在未披露的聘请第三方行为,符合《
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相关规定的要求。
二、上市公司不存在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情况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除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备考审阅机构、资产评估机构以及境外律师之外,还聘请北
京荣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交易提供申报咨询、材料制作支持及底稿电子化制作等服务。上市公司上述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合
法合规,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三、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本次交易中独立财务顾问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
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2、上市公司除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备考审阅机构、资产评估机构以及境外律师之外,还聘请北京荣大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交易提供申报咨询、材料制作支持及底稿电子化制作等服务,上市公司上述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合法合规,
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0989a09e-63a0-4abb-bfba-af5b721db5e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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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20:50│盈方微(000670):盈方微备考审阅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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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方微(000670):盈方微备考审阅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32087c98-24a7-42a4-8a25-e3b53cb478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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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20:50│盈方微(000670):本次交易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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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上海肖克利信息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肖克利”)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上海肖克利将成为
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证券”、“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规定及要求,对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涉及的行业或企业是否属于《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确定的“汽车、钢铁、水泥、船舶、电解铝
、稀土、电子信息、医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
通装备、电力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环保、新能源、生物产业;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的其他亟需加快整合、转型升级的产
业”
上海肖克利主要从事电子元器件分销及技术服务。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与代码》(JR/T 0020—2024)、国
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上海肖克利所属行业为“F51 批发业”中的“F5179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
批发”。
综上,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涉及的行业或企业不属于《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规定的“汽车、钢铁
、水泥、船舶、电解铝、稀土、电子信息、医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
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电力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环保、新能源、生物产业;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的其他亟需加
快整合、转型升级的产业”。
二、本次交易涉及的交易类型是否属于同行业或上下游并购,是否构成重组上市
最近三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为电子元器件分销以及集成电路芯片的研发、设计和销售。本次交易标的主
要从事电子元器件分销及技术服务,因此本次交易属于同行业并购。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均无实际控制人,第一大股东均为浙江舜元。本次交易前 36 个月内,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因此,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本次交易不
构成重组上市。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涉及的交易类型属于同行业并购,不构成重组上市。
三、本次交易是否涉及发行股份
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陶涛、程家芸、上海昱跃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等 8 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
持有的上海肖克利 100%股权,并拟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
金均涉及发行股份。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
四、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结案的情形
根据上市公司出具的声明承诺、上市公司相关公告及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的公开信息,上市公司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结案的情形。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市公司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稽查尚未结案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ffb21d27-aeec-4483-b10b-f15081bdda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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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20:49│盈方微(000670):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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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方微(000670):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ef306461-8e80-4f47-9289-cde35fc612a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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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20:49│盈方微(000670):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六次会议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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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年第六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 6月 1日以
邮件、微信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 年 6月 8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独立董事 2人,实际参会独立董事 2人,与会
独立董事共同推举罗斌先生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人。全体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客观、公正的立场,对拟提交
至公司董事会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各项程序性和实质性条件的要求。我们一
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表决。
二、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经逐项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制定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
,该方案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产质量和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增强公司的市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没
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表决。
三、关于本次交易方案调整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调整交易方案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且构成重大调整。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表决。
四、关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表决。
五、关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重组上市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交易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
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表决。
六、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表决。
七、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及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及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我们一致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表决。
八、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以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
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
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表决。
九、关于本次交易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交易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我们
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表决。
十、关于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框架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终止收购 FIRST TECHNOLOGY CHINA LIMITED100%股份是公司基于审慎研究并与 RJM Co. Limited、Prostar
Technology (H.K.)Limited友好协商后做出的决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
与 RJM Co. Limited、Prostar Technology (H.K.)Limited签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框架协议>之终止协议》,我们一致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十一、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拟就收购上海肖克利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份与相关交易对方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表决。
十二、关于《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
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该报告书已提示了本次交易需履行的法律程序及交易风险,有效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
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表决。
十三、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可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备考审阅报告。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表决。
十四、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所聘请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
性,其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合理,评估定价公允。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
回避表决。
十五、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定价以资产评估结果为基础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发行股份定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定价公允、合理,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表决。
十六、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交易履行的法定程序完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
次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表决。
十七、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情况拟采取的措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
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第一大股东、第一大股东的实际控制人就本次交易填补回报措施做出的有关承
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保障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
应按规定予以回避表决。
十八、关于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议案
2025 年 9月,公司子公司绍兴华信科科技有限公司与粤港澳城市投资发展(广州)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上海华趣数智科技有
限公司(注册资本 1,000万元),绍兴华信科科技有限公司持股占比 55%。2026 年 4月,公司子公司联合无线(香港)有限公司与
上海肖克利共同投资设立上海联熠芯越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1,000万元,联合无线(香港)有限公司持股占比 55%。
经审核,我们认为,上海华趣数智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联熠芯越科技有限公司与本次交易标的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公
司在计算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时,应将该等交易的相关数额一并纳入累计计算。除上述所述交易外,公司在本次交易前 1
2个月内未发生其他《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需要纳入累计计算的资产交易。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表决。
十九、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在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公司股价在首次停牌前和本次交易报告书披露前连续 20 个交易
日内累计涨跌幅均未超过20%,未构成异常波动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表决
。
二十、关于本次交易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在本次交易中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情况,该等中介机构均为本次交易依法
需聘请的服务机构,聘请行为合法合规。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表决。
二十一、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同意拟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表决。
二十二、《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本次修订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相关修订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建立
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罗斌、韩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f0d23075-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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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盈方微: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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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1/12251324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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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盈方微: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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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3-31/12250526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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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5│盈方微: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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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5/12247354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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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盈方微: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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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8/12246004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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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9│盈方微:2024年年度报告(更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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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7-19/12242162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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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盈方微: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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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30/12234137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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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盈方微: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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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2/12231977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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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6│盈方微: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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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6/12215256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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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7│盈方微: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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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7/12209877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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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盈方微: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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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5/1219797485.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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