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guwang.cn-查股网.中国

查股网.CN

 
000672(上峰水泥)最新公司公告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查询(输入股票代码):

公司公告☆ ◇000672 上峰水泥 更新日期:2026-03-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3-16 16:34 │上峰水泥(000672):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3-16 16:31 │上峰水泥(000672):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3-16 16:30 │上峰水泥(000672):关于公司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 ├─────────┼──────────────────────────────────────────────┤ │2026-03-05 18:39 │上峰水泥(000672):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3-05 18:39 │上峰水泥(000672):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 │2026-02-25 19:07 │上峰水泥(000672):关于参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获上交所受理的公告 │ ├─────────┼──────────────────────────────────────────────┤ │2026-02-24 18:02 │上峰水泥(000672):关于参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通过上市委审议的公告 │ ├─────────┼──────────────────────────────────────────────┤ │2026-02-13 16:24 │上峰水泥(000672):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2-13 16:19 │上峰水泥(000672):上峰水泥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 │2026-02-11 17:19 │上峰水泥(000672):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 2026-03-16 16:34│上峰水泥(000672):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4月 2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4月 2日 9:15-9:25,9:30-11:30,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4月 2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3月 27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26年 3月 2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 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 738号西溪乐谷创意产业园1幢 E单元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 2026年 3月 1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信函、传真登记;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6年 4月 1日上午 9:00至 17:00,2026年 4月 2日上午 9:00至 11:30。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 738号西溪乐谷创意产业园 1幢 E单元会议室。 (四)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 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 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五)会议联系方式及相关事项: 1、会议联系人:杨旭 电话号码:0571—56030516 传真号码:0571—56075060 电子邮箱:yangxu021@126.com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7/f0a4ff4a-4abd-4dec-9ccb-832bd719bf13.PDF ─────────┬──────────────────────────────────────────────── 2026-03-16 16:31│上峰水泥(000672):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6 年 3月 13日上午 10:00 在公司会议室 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3月 5 日以邮件及书面传递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出席 董事 9名(其中独立董事 3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俞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上峰杰夏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分行达成融资意向,计 划向其申请融资 1,000万元,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上峰杰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该笔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应银行要求,需 追加公司为该笔融资事项按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 1年,具体以担保协议约定为准。 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刊登在 2026年 3月 1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表决结果:同意票 9张,反对票 0 张,弃权票 0 张,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议于 2026 年 4月 2日下午 14:30时在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 738号西溪乐谷创意产业园 1幢 E单元会议室 召开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决 议公告同时刊登在 2026年 3月 1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 于召开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7)。 表决结果:同意票 9张,反对票 0 张,弃权票 0 张,表决通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7/88413d88-f075-42de-83c9-151dd7d6d265.PDF ─────────┬──────────────────────────────────────────────── 2026-03-16 16:30│上峰水泥(000672):关于公司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上峰杰夏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与中国农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分行达成融资意向,计划向其申请融资 1,000万元,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上峰杰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该笔 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应银行要求,需追加公司为该笔融资事项按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 1年。具体对外担保 额明细如下: (一)公司对子公司担保情况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方 被担保 截至目前 本次新增 担保额 是否关 持股比 方最近 担保余额 担保额度 度占上 联担保 例 一期资 (万元) (万元) 市公司 产负债 最近一 率 期净资 产比例 甘肃上峰水泥 安徽上峰杰 51.00% 82.83% 13,496 1,000 0.11% 否 股份有限公司 夏环保科技 有限责任公 司 浙江上峰杰夏 安徽上峰杰 100.00% 82.83% 13,496 1,000 0.11% 否 环保科技有限 夏环保科技 公司 有限责任公 司 上述融资担保事项为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对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因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已超 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上述融资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 通过后,还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安徽上峰杰夏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 11月 12日 企业住所:安徽省铜陵市义安区天门镇板桥村何甲组 22号 法定代表人:朱江平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经营范围:节能环保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环保设备销售;环境污染治理工程、节能环保工程设计、施工;工 业废水处理;一般固体废物及工业废弃物、城市及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泥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上峰杰夏环保科技限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 2、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4年 12月 31日 2025年 9月 30日 总资产 31,633.95 31,994.08 总负债: 25,733.69 26,499.45 银行贷款 16,477.37 15,912.44 流动负债 18,232.43 16,375.49 或有事项涉及总额 0 0 净资产 5,900.26 5,494.63 营业收入 7,093.98 4,634.02 利润总额 220.05 -405.62 净利润 220.05 -405.62 注:上述财务数据 2024 年 12 月 312日20已.0经5 审计,2025 年 9 月 30日未审计。 3、经查询,安徽上峰杰夏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截至目前上述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担保方与被担保对象和银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1、公司本次新增对外担保是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融资资金为公司正常经营与发 展所需资金,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2、被担保的各子公司整体负债率在合理的范围内,具备一定的债务偿还能力。 3、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在合理公允的合同条款下,在计划融资额度内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同意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法 定代表人具体签署本次担保额度内担保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 4、同意将本次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提请同意本次新增对外担保事项自公司股东会做出决议之日起担 保期限内均有效。 五、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本次新增对外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520,781.88万元,占公司 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58.20% 。 其中,对合并报表内单位提供对外担保总额为 450,958.63万元,占公司 2024年 12月 31日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 25.65%,占 净资产的比例为 50.39%;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69,823.2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7.80%。公 司实际累计发生对外担保额在董事会和股东会批准范围内,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金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等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7/f27b0200-0f41-4b0f-9741-8444c970a9d1.PDF ─────────┬──────────────────────────────────────────────── 2026-03-05 18:39│上峰水泥(000672):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3月5日下午14:30 2、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 738 号西溪乐谷创意产业园 1幢 E单元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5、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3 月 5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3 月 5 日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俞锋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03人,代表股份 567,008,1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471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人,代表股份 543,242,93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979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00人,代表股份 23,765,1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92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00 人,代表股份 23,765,18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92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00 人,代表股份 23,765,18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927%。 除上述股东(或其代理人)外,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指派律师列席并见证 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本次股东会表决的 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 566,795,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25%;反对 179,3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316%;弃权 33,1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552,7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060%;反对 179,3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46%;弃权 33,1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394%。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沈辉、王慈航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甘肃上峰水 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 序,参加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的《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 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6/58003ca4-0882-462d-9c26-41e8251600d0.PDF ─────────┬──────────────────────────────────────────────── 2026-03-05 18:39│上峰水泥(000672):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Grandall Building,No.2&No.15,Block B,Baita Park,Old Fuxing Road,Hangzhou,Zhejiang 310008,China电话/Tel:(+86)(57 1)8577 5888传真/Fax:(+86)(571)8577 5643 电子邮箱/Mail:grandallhz@grandall.com.cn网址/Website:http://www.grandall.com.cn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于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之 法律意见书 致: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贵 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股东会有关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 。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列席了公司本次股东会,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的有关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包括但不限 于公司召开本次股东会的各项议程及相关决议等文件,同时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 公司已向本所承诺,公司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陈述及说明是完整的、真实和有效的,有关原件及其上面的签字和印章是真实的, 且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件均已向本所披露,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本所律师仅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法律 意见。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意见,不对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 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用于为公司本次股东会见证之目的,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或用途。本所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 次股东会的公告材料,随其他需公告的信息一起向公众披露,并依法对本所在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 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本法律意见书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1、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已于 2026年 2月 11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公司董事会已于 2026年 2月 12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了《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会议通知中载明了本次股东会的会议召开时 间、会议召开地点、会议召集人、会议表决方式、会议审议事项、会议出席对象、会议登记办法、会务联系方式等事项,说明了股东 有权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由于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在会议通知中还 对网络投票的投票时间、投票程序等有关事项做出了明确说明。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通知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

www.chaguwang.cn & ddx.gubit.cn 查股网提供数据 商务合作广告联系 QQ:767871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