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672 上峰水泥 更新日期:2026-02-0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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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 17:46 │上峰水泥(000672):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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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 17:45 │上峰水泥(000672):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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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 17:45 │上峰水泥(000672):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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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 17:45 │上峰水泥(000672):关于公司2026年度委托理财计划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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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 17:44 │上峰水泥(000672):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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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4 15:56 │上峰水泥(000672):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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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7 17:44 │上峰水泥(00067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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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7 17:44 │上峰水泥(00067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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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6 18:20 │上峰水泥(000672):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暨新经济股权投资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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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4 15:36 │上峰水泥(000672):2025-086 上峰水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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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 17:46│上峰水泥(000672):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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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峰水泥(000672):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8/c1ef3906-34f6-4ab1-b55f-705c49c3ac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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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 17:45│上峰水泥(000672):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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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峰水泥(000672):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8/14253411-898b-4c57-a4fb-204a4fcd5f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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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 17:45│上峰水泥(000672):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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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峰水泥(000672):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8/5f991eb8-49c9-4cfd-b732-e36163850b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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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 17:45│上峰水泥(000672):关于公司2026年度委托理财计划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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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峰水泥(000672):关于公司2026年度委托理财计划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8/a3e0ebf9-a077-4c91-86cc-c7db17eb1a9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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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 17:44│上峰水泥(000672):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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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2月 13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2 月 13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2 月 13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2月 9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2 月 9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
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 738 号西溪乐谷创意产业园1幢 E单元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提案
1.00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委托理财计划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2.00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 2026 年 1 月 27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信函、传真登记;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6 年 2月 12 日上午 9:00 至 17:00,2026 年 2月 13日上午 9:00 至 11:30。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 738 号西溪乐谷创意产业园 1幢 E单元会议室。
(四)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
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
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五)会议联系方式及相关事项:
1、会议联系人:杨旭
电话号码:0571—56030516 传真号码:0571—56075060
电子邮箱:yangxu021@126.com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8/4e271155-73f7-40b6-a2e3-68482825eb3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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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4 15:56│上峰水泥(000672):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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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峰水泥(000672):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5/6fb84634-12b9-4850-9b15-9d109cde01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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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7 17:44│上峰水泥(00067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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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月7日下午14:30
2、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 738 号西溪乐谷创意产业园 1幢 E单元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5、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1 月 7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1 月 7 日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俞锋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79人,代表股份 576,235,5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439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人,代表股份 543,242,93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979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76人,代表股份 32,992,6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60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76人,代表股份 32,992,6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60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76人,代表股份 32,992,6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605%。
除上述股东(或其代理人)外,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指派律师列席并见证
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议
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同意 575,989,6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73%;反对 153,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266%;弃权 92,6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746,7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547%;反对 153,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45%;弃权 92,6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2808%。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沈辉、李明健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甘肃上峰水
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
序,参加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的《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
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08/a9852fae-ee10-4f27-a1ae-2e90e414ad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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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7 17:44│上峰水泥(00067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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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峰水泥(00067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08/ccb3988a-2996-42f8-98ea-0cb11c73d12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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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6 18:20│上峰水泥(000672):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暨新经济股权投资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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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峰水泥(000672):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暨新经济股权投资进展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07/bd4a8faf-979b-45f1-bd48-7bbc7f6722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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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4 15:36│上峰水泥(000672):2025-086 上峰水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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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峰水泥(000672):2025-086 上峰水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05/7dedfb9a-6d25-4cf7-bbbb-67bfca5a32d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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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4 15:35│上峰水泥(000672):2025-087 上峰水泥:关于终止对宁波项目子公司增资及对外收购资产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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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情况概述
2025年 11月 5日,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控股子
公司增资并对外收购资产的议案》。为开拓华东区域市场,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上峰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峰建材”)与宁波
经济技术开发区开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开源”)拟共同合作,以现金方式对合资设立的宁波上峰水泥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宁波上峰”)增资 4000万元,并以宁波上峰为载体,收购宁波大榭万华热电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华建材”)年产
120万吨的水泥粉磨产能指标和年中转 60万吨超细粉中转仓储项目及其配套设备设施等资产,合资公司宁波上峰拟收购资产合计金额
为 72,030,229.08元。具体内容请详见 2025年 11月 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
fo.com.cn)上的《上峰水泥: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并对外收购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2)。
二、项目终止原因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对宁波项目子公司增资及对外收购资产事项的议
案》。
鉴于宁波上峰与万华建材在办理拟收购资产清点交割过程中,对部分资产的价值和状态认定存在分歧,短期内无法就解决方案及
交割认定达成共识,预计无法实现原合作经营目标,结合当前建材行业市场情况,经公司管理层综合衡量,并与合资方宁波开源协商
一致,双方拟终止原合作计划,上峰建材退出宁波上峰全部股权,不再参与前述对宁波上峰的投资及宁波上峰的收购事项。
因宁波上峰为本次合作及收购专项设立,筹备期间双方股东仅实缴出资合计 50万元(其中,上峰建材实缴出资 25.5 万元,宁
波开源实缴出资 24.5 万元),上峰建材拟将所持有的宁波上峰 51%的股权按照注册资本实缴出资额 25.5 万元转让给宁波保税区北
电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将宁波上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不再享有宁波上峰权益,也不再承担任何义务责任
。具体由宁波上峰履行决策程序后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对项目合资公司进行增资。本合作项目前期投入较小,同时原合作方案计划在资产交割认定等实际
执行中有合作分歧,达成原方案目标具有不确定风险;同时,本次终止执行增资和收购资产方案是公司与合资方协商一致的结果,公
司与合资方之间均不存在违反合资协议约定需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本次上峰建材退出宁波上峰股权并收到股权转让资金款项后,公
司没有利益损失。本次终止执行原合作增资收购计划及退出宁波上峰股权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上峰水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05/9bb91fa8-f6c2-48d6-bf13-9cfb1aff8fa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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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4 15:34│上峰水泥(000672):上峰水泥: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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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峰水泥(000672):上峰水泥: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05/37757fae-a401-49b4-a59e-2dfd5def41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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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4 15:34│上峰水泥(000672):上峰水泥: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025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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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和提问回复的管理,建立公司与投资者良
好沟通机制,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
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互动易平台”是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为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之间搭建的自愿性、交互式信息发布和进行投资者
关系管理的综合性网络平台,是上市公司法定信息披露的有益补充。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三条 互动易平台管理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通过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及回复投资者提问,应当坚守诚
信原则,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尊重并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主动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增
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四条 公司原则上应当在监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回复投资者问题。第五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
时,应当谨慎、理性、客观,以事实为依据,保证发布的信息和回复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信息披露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
露的内容为准,不得通过互动易平台披露未公开的重大信息。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或回复的信息不得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
第六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使用虚假性、夸大性、宣传性、误导性语言,应当注重与投资者交流互动的
效果,不得误导投资者。不具备明确事实依据的,公司不得在互动易平台发布或者回复。
第三章 内容规范性要求
第七条 不得涉及未公开重大事件信息。投资者提问涉及已披露事项的,公司可以在已依法披露的信息范围内对投资者的提问进
行充分、详细地说明和答复;涉及或者可能涉及未披露事项的,公司应当告知投资者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公告。公司不得以互动易平台
发布或回复信息等形式代替信息披露或泄露未公开重大事件信息。
第八条 不得选择性发布或回复。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应当保证发布信息及回复投资者提问的公平
性,对所有依法合规提出的问题认真、及时予以回复,不得选择性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对于重要或者具有普遍性的问题及
答复,公司应当加以整理并在互动易平台以显著方式刊载。
第九条 不得涉及不宜公开的信息。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涉及违反公序良俗、损害社会公共利
益的信息,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不宜公开的信息。公司对供应商、客户等负有保密义务的,应当谨慎判断拟发布的信息或
者回复的内容是否违反保密义务。
第十条 充分提示不确定性和风险。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如涉及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应当充分提示
相关事项可能存在的不确定性和风险。
第十一条 不得迎合热点。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回复投资者提问及对涉及市场热点概念、敏感事项问题进行答复时,应
当谨慎、客观、具有事实依据,不得利用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迎合市场热点或者与市场热点不当关联,不得故意夸大相关事
项对公司生产经营、研发创新、采购销售、重大合同、战略合作、发展规划以及行业竞争等方面的影响,不当影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
品种价格。
第十二条 不得配合违法违规交易。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作出
预测或承诺,也不得利用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从事市场操纵、内幕交易或其他影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正常交易的违法违规
行为。
第十三条 及时回应市场质疑。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的信息或者回复的内容受到市场广泛质疑,被公共传媒广泛报道且涉及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司应当关注并及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章 内部管理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和投资者问题回复的对口管理部门,董事会办公室专人负责及时收集投资者
的提问,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策划、安排和组织互动易平台的问答回复。
第十五条 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的内部审核流程如下:
(一)问题收集整理。董事会办公室专人负责收集整理互动易平台的投资者提问,及时向董事会秘书进行汇报;
(二)回复内容起草。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董事会办公室及其他相关人员,对投资者提问进行研究并组织起草相关回复内容。对
于投资者涉及公司各子公司、各职能部门的提问,公司各子公司、各职能部门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积极配合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会
办公室对投资者的提问进行分析、解答,并按照董事会秘书的要求及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保证所提供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充分,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回复内容审核。回复内容起草完成后,经公司董事会秘书审核通过后及时予以发布;如董事会秘书认为特别重要或敏感的
回复,可视情况报董事长审批。董事会秘书可根据情况,就有关信息发布和问题回复,征求外部咨询机构意见;
(四)回复内容发布。拟发布信息或回复内容经审批通过后,由董事会办公室在互动易平台进行发布。未经审核,公司不得在互
动易平台对外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
后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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