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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677(恒天海龙)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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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0677 恒天海龙 更新日期:2024-04-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26 00:00│恒天海龙(000677):恒天海龙关于拟向全资子公司实缴部分注册资本金的公告 ─────────┴──────────────────────────────────────────────── 恒天海龙(000677):恒天海龙关于拟向全资子公司实缴部分注册资本金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6/134e0c08-02b0-4c4d-af12-8ab2aa5e1e5a.PDF ─────────┬──────────────────────────────────────────────── 2024-04-26 00:00│恒天海龙(000677):恒天海龙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恒天海龙(000677):恒天海龙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6/714958b9-b960-413e-b940-255b83255fd4.PDF ─────────┬──────────────────────────────────────────────── 2024-04-26 00:00│恒天海龙(000677):2024年一季度报告 ─────────┴──────────────────────────────────────────────── 恒天海龙(000677):2024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6/b402f380-d696-47fd-b462-c7d62bc67a9f.PDF ─────────┬──────────────────────────────────────────────── 2024-04-12 00:00│恒天海龙(000677):关于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 一、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审计确认,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母公司未分 配利润-1,584,500,709.53元,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1,313,064,843.35 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 2023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相关规定如下:“现金分红的条件:(1)公司 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 续持续经营;(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3)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4) 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 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在满足现金股 利分配的条件下,公司可以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 为保持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相适应,公司可以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2023 年末,公司 2023 年度母公司未分配利润-1,584,500,709.53 元,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1,313,064,843.35 元。未满 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2/4b9a398d-224a-4721-938e-4a3fd7e0ef82.PDF ─────────┬──────────────────────────────────────────────── 2024-04-12 00:00│恒天海龙(000677):恒天海龙关于调整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 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董事。根据上述规定,公司董事会调整了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公司董事庄旭升不再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调 整前后审计委员会成员情况如下: 调整前:李建军、季长彬、庄旭升、戚安邦、张洪茂 调整后:李建军、季长彬、戚安邦、张洪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2/70e67bec-4e0b-4f5a-91e9-630200be8bb2.PDF ─────────┬──────────────────────────────────────────────── 2024-04-12 00:00│恒天海龙(000677):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 ─────────┴────────────────────────────────────────────────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月 10 日分别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 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保方案概述 1. 投 保 人: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2. 被保险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赔偿限额:不超过 5000 万元(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4. 保费总额:不超过 50 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审批数据为准) 5. 保险期限:12个月 6. 保障范围:被保险人因执行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时的不当行为,而于保险期间遭受赔偿请求所导致的损失( 不当行为主要包括疏忽、遗漏、误导、过失、不当陈述、不当雇佣、违反授权、应作为而不作为等非故意行为)。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权限内办理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保费、赔 偿限额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 董监高责任险保险期限到期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对《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助于保障公司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 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有效规避董事、监事因履行职责可能引发的诉讼风险,激励公司董事、监事更加勤勉尽责 地履行责任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1/dd2e6af2-04ee-4a21-a223-449efdff85d7.PDF ─────────┬──────────────────────────────────────────────── 2024-04-12 00:00│恒天海龙(000677):恒天海龙关于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0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恒天海龙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20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 1 号 2 幢 13 层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 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 人员信息:截至 2023 年末,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永拓”)拥有合伙人 97 人,首席合伙人为吕江 先生。截至 2023 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 312 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300 多人,注册会计师中签 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有 152 人。 业务规模:2023 年度业务收入总额 35,172 万元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9,644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4,106 万元。2023 年度 A 股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计 34 家,收费总额 4,329.95 万元。审计客户涉及行业包括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通 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等。无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永拓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风险累计计提 3,447.49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3,000 万元,能承担因审 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质押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永拓不存在在职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 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永拓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 因执业行为受到行 政处罚 7 次,收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下属监管机构行政监管措施 27 次,涉及从业人员 22 人。 近三年,永拓不存在在职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荆秀梅,2001 年开始至今在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业务,先后为山东 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沃华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鉴证工作,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奎,2017 年开始至今在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业务,先后为山东矿机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年度审计鉴证工作,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3) 马向军,现担任永拓质量控制合伙人、总审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审计师。1998 年 12 月 23 日成为注册会计师 ,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0 年 10 月 1 日加入永拓并为其提供审计服务。从事注册会计师审计行业 26 年,具备 证券服务业务经验。近三年在永拓复核过的上市公司 15 家,主要有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福安药 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 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永拓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 情形,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费用 本次费用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 费标准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4 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相关 的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对永拓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永拓在对公司 2 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 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续聘永拓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 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2.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 年 4 月 10 日,公司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 3. 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召开十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 4.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 执业证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2/4e141e23-1443-4d59-8a5d-83ae0ea3fc11.PDF ─────────┬──────────────────────────────────────────────── 2024-04-12 00:00│恒天海龙(000677):恒天海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 │况的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 要求,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 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20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 1 号 2 幢 13 层 (5)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 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 业务。 (6)人员信息:截至 2023 年末,永拓拥有合伙人 97 人,首席合伙人为吕江先生。截至 2023 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 312 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 300 多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有 152 人。 (7)业务规模: 2023 年度业务收入总额 35,172 万元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9,644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4,106 万元。2023 年度 A 股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计 34 家,收费总额 4,329.95 万元。审计客户涉及行业包括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 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等。无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永拓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风险累计计提 3,447.49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3,000 万元,能承担因审 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质押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永拓不存在在职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 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永拓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 因执业行为受到行 政处罚 7 次,收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下属监管机构行政监管措施 27 次,涉及从业人员 22 人。 近三年,永拓不存在在职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3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 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3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二、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3 年年报工作安排,永拓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 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及过往审计工作 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审 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年报审计工作中,审计委员会与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了紧密沟通,对 2023 年度审计工作中的审计范 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重点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 (三)2024年 4 月 10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 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 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 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 及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2/92ace9c5-aadd-4e56-9e33-e71dd6e12656.PDF ─────────┬──────────────────────────────────────────────── 2024-04-12 00:00│恒天海龙(000677):恒天海龙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23年,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所赋予的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保证公司运作规范、持续 稳定的发展,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董事会2023年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公司整体运行情况 2023年,公司以安全生产为前提,坚持以销售为龙头,紧密围绕年度经营规划,统筹生产经营、研发创新,全力推进高质量发展 ,各项经济指标运行良好。根据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报告期 内 公 司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1,029,977,930.49 元 , 归属于母 公 司 的 净 利润46,376,181.18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3,348,132.54元 。 二、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 1、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及召集股东大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的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董事认真、忠实、勤勉地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公司严格 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董事会,对公司各类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和决策。 2023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等规定,发挥董事会的决策作用,组织召开董事会 6 次,审议通过了2022 年年度报告 、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及其他各项议案共19项,及时高效地进行科学决策,确保公司治理规范运作和各项经营活动顺利开展。 2023年全年共召开 1 次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召集、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会议 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切实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参与权和监督权; 2、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三名,人数为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一,其中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均认真履职,主要通过通 讯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公司经营动态,在保持客观独立性,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保证公司规范经营等方面起到了应有的作用。按照有关规则的要求按时出席董事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自己专业知识方面 的优势,客观地发表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供董事会决策参考。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 极的作用。 三、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加强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规则及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 规定》,及时对定期报告等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对定期报告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进行敏感期不能买卖股票 提醒,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管理严格依法依规。2023年全年没有发生敏感信息提前泄露或被不当利用的情形,也未发生内幕信息知情 人违规买 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下设的各专业委员会积极发挥各自的职能,科学决策,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保证了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有效 运行。 1. 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合计召开了4 次会议。公司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保持与公司财务部门、外部审计服务机 构的沟通,完成了有关监督工作。按要求在定期报告提交董事会前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 2023年三季度报告进行了严格的审核,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在公司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充分履行了事前沟通、事中监督 、事后检查等职责,在公司年度审计工作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在公司聘请年度报告审计机构时,充分了解事务所的职业资质与能力、独立性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情况,确保了年度报告的 数据的准确性。 2.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公司相关制度,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进行审核, 未发现有违反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情形。 3. 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共召开 1 次会议,对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管理情况,对公司的 发展战略规划与实施提出建议,为公司战略规划的有效落实,提供科学依据。 五、信息披露工作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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