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677 恒天海龙 更新日期:2025-10-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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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00:00 │恒天海龙(000677):恒天海龙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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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00:00 │恒天海龙(000677):恒天海龙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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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3 17:34 │恒天海龙(000677):恒天海龙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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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3 17:34 │恒天海龙(000677):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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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20:37 │恒天海龙(000677):恒天海龙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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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1 18:09 │恒天海龙(000677):恒天海龙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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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1 18:09 │恒天海龙(000677):恒天海龙股东会议事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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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1 18:09 │恒天海龙(000677):恒天海龙章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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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1 18:07 │恒天海龙(000677):恒天海龙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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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1 18:07 │恒天海龙(000677):恒天海龙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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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00:00│恒天海龙(000677):恒天海龙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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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9月 25 日以通讯方式发给公司董
事。会议于 2025 年 9月 29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推举季长彬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季长彬先生担任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董事长职务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选举季长彬先生担任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董事长职务,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第十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
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表决结果:同意票 8票,反对票 1票,弃权票 0票。
董事兰大培先生投反对票的理由如下:按照《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第六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不得“离职或者
退休后三年内,在与原任职企业有业务关系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担任职务、投资入股,或者在上述企业或者机构从事、
代理与原任职企业经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根据季长彬先生履历,对此议案投反对票。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姜大广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提名,公司聘任姜大广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三届董事会任期届
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
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表决结果: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季长彬先生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总经理提名,公司聘任季长彬先生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三届董事会任期届
满之日止。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
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表决结果:同意票 8票,反对票 1票,弃权票 0票。
董事兰大培先生投反对票的理由如下:按照《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第六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不得“离职或者
退休后三年内,在与原任职企业有业务关系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担任职务、投资入股,或者在上述企业或者机构从事、
代理与原任职企业经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根据季长彬先生履历,对此议案投反对票。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姜大广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提名,公司聘任姜大广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三届董事会任
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
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表决结果: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王志军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的议案》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聘任王志军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第十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
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表决结果: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6.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十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选举以下成员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第十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情况如下:
序号 专门委员会 召集人 委员会委员
1 审计委员会 黄益建 冯茂慧、刘冰洋、张洪茂、王宝会
2 提名委员会 张洪茂 季长彬、姜大广、黄益建、王宝会
3 战略委员会 王宝会 季长彬、丛文琳、张洪茂、黄益建
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张洪茂 季长彬、冯茂慧、黄益建、王宝会
表决结果:同意票 8票,反对票 1票,弃权票 0票。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且审计委员会召集人黄益建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董事兰大培先生投反对票的理由如下:按照《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第六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不得“离职或者
退休后三年内,在与原任职企业有业务关系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担任职务、投资入股,或者在上述企业或者机构从事、
代理与原任职企业经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根据季长彬先生履历,结合张洪茂先生从业经历,对此议案投反对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十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30/fa6076c0-979f-4442-8cfc-dbfc83cc280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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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00:00│恒天海龙(000677):恒天海龙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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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 9月 23 日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换届选举
相关议案,选举产生的董事与公司于2025年 8月29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了公司第十三届董事
会。2025 年 9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选举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聘
任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第十三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1.非独立董事:季长彬先生、兰大培先生、冯茂慧先生、刘冰洋先生、丛文琳女士。
2.独立董事:张洪茂先生、黄益建先生、王宝会先生。
3.职工代表董事:姜大广先生。
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由上述 9名董事组成,任期自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上述第十三届董事会成员简历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
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二)董事长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季长彬先生担任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董事长职务的议案》《关于选举
第十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的议案》,选举季长彬先生担任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并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十三届董
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任期与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如下:
序号 专门委员会 召集人 委员会委员
1 审计委员会 黄益建 冯茂慧、刘冰洋、张洪茂、王宝会
2 提名委员会 张洪茂 季长彬、姜大广、黄益建、王宝会
3 战略委员会 王宝会 季长彬、丛文琳、张洪茂、黄益建
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张洪茂 季长彬、冯茂慧、黄益建、王宝会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且审计委员会召集人黄益建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同意聘任以下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情况如下(简历附后):
1.总经理:姜大广先生
2.财务负责人:季长彬先生
3.董事会秘书:姜大广先生
4.证券事务代表:王志军先生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董事会秘书姜大广先生及证券事务代表王志军先生均已取得《
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任职
符合相关要求。
董事会秘书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36-7530007
传真号码:0536-7374678
邮箱:cu38324@163.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13 号院 1号楼
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36-7530007
传真号码:0536-7374678
邮箱:716071958@qq.com
联系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开元街道北海路 2998 号潍坊总部基地一期工程东 60号楼 3单元 101 室
三、备查文件
1.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30/6c44ceb2-cd58-486d-81f5-2392d4a696d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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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3 17:34│恒天海龙(000677):恒天海龙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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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9月 23 日 9:30
(2)网络投票时间:
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2025 年 9月 23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时间:2025年9月23日上午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期间。2.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13 号院 1
号楼 4层 402B、403A3.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季长彬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01人,代表股份302,336,0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993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70,930,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784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97人,代表股份131,405,9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09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99人,代表股份76,285,7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29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32,930,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11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96人,代表股份43,355,6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181%。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出席了会议,山东中强律师事务所的代表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选举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季长彬先生、兰大培先生、冯茂慧先生、刘冰洋先生、丛文琳女士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1.01《选举季长彬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59,483,65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826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86,983,6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0235%。
表决结果:当选。
1.02《选举兰大培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40,957,51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8502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709,2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98%。
表决结果:当选。
1.03《选举冯茂慧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55,626,07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550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83,125,0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9654%。
表决结果:当选。
1.04《选举刘冰洋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55,117,52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382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82,616,5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2988%。
表决结果:当选。
1.05《选举丛文琳女士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56,982,71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999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84,481,7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7438%。
表决结果:当选。
2.选举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张洪茂先生、黄益建先生、王宝会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2.01《选举张洪茂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07,911,48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768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69,911,4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6442%。
表决结果:当选。
2.02《选举黄益建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35,018,6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810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64,943,3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1316%。
表决结果:当选。
2.03《选举王宝会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34,865,70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759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64,790,3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9311%。
表决结果:当选。
3.《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299,250,5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794%;反对 3,05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99%;弃权 3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107%。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
同意 73,200,2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553%;
反对 3,05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025%;
弃权 3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2%。
(2)表决结果:通过
4.《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299,252,0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799%;反对 3,05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93%;弃权 3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108%。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
同意 73,201,7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573%;
反对 3,05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998%;
弃权 3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9%。
(2)表决结果:通过。
5.《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299,251,8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799%;反对 3,04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81%;弃权 3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120%。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
同意 73,201,5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570%;
反对 3,04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951%;
弃权 3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9%。
(2)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山东中强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 韩明 宋鲁宁
3.本所律师认为,恒天海龙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4/a9f597c3-4691-4c41-bd5c-2fb14493a91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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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3 17:34│恒天海龙(000677):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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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天海龙(000677):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4/72f04a76-5279-42ac-b15d-2ed0f2e9c64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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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20:37│恒天海龙(000677):恒天海龙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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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天海龙”或“公司”)股份88,050,24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0.19%)的股东中国恒
天集团有限公司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5,919,338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00%)。若计划减持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
公司近日收到股东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详情如下 :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拟减持股东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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