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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681(视觉中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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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0681 视觉中国 更新日期:2026-09-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9-08 17:01 │视觉中国(00068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9-08 16:57 │视觉中国(00068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审核意见│ ├─────────┼──────────────────────────────────────────────┤ │2026-09-08 16:57 │视觉中国(000681):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9-08 16:57 │视觉中国(000681):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 │ ├─────────┼──────────────────────────────────────────────┤ │2026-08-30 15:47 │视觉中国(000681):2026年半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 ├─────────┼──────────────────────────────────────────────┤ │2026-08-25 19:21 │视觉中国(00068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 │2026-08-24 18:56 │视觉中国(00068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8-24 18:53 │视觉中国(000681):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 │2026-08-24 18:53 │视觉中国(000681):2026年半年度报告 │ ├─────────┼──────────────────────────────────────────────┤ │2026-08-24 18:52 │视觉中国(000681):2026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 ─────────┬──────────────────────────────────────────────── 2026-09-08 17:01│视觉中国(00068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6年 9月 8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 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6年 9月 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公司应到会董事 6人,实际到会董事 6人, 参与表决董事 6人,其中董事吴斯远先生,独立董事陆先忠先生、张磊先生、李晶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廖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 议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已完成 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由 7.453元/股相应调整为 7.447元/股。具 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视觉中国:关于调整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在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事项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9/f369b74f-819b-4196-b506-6e388ddd8b8e.PDF ─────────┬──────────────────────────────────────────────── 2026-09-08 16:57│视觉中国(00068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审核意见 ─────────┴──────────────────────────────────────────────── 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审核意见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于2026年9月4日上午在公 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 据《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经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将于 2026年 9月 7日完成 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事项,根据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将回购价格调整为 7.447元/股。公司调整回购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程序合法有 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二○二六年九月四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9/560c839d-3425-4a7a-9944-42e134ac46ee.PDF ─────────┬──────────────────────────────────────────────── 2026-09-08 16:57│视觉中国(000681):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 致: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视觉中国”或“公司”)委 托,就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相关事宜担任专项法律顾问,并就本激励计划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阅了《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 称“《激励计划(草案)》”)、《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考核办法》”)、公司相关董事会会议文件以及本所律师认为需要审查的其他文件,并通过查询政府部门公开信息对相关的事 实和资料进行了核查和验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本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本着审慎性及重要性原则 对本激励计划的有关的文件资料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 对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作出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在工作过程中,已得到视觉中国的保证:即公司业已向本所律师提供了本所律师认为制作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原始 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和口头证言,其所提供的文件和材料是真实、完整和有效的,且无隐瞒、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 2.本所律师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已经存在的事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发表法律意见。 3.对于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律师有赖于有关政府部门、视觉中国或者其他有关单位 出具的证明文件及主管部门公开可查的信息作为制作本法律意见书的依据。 4.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 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 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本法律意见书仅就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中国境内法律问题发表法律意见,本所及经办律师并不具备对有关会计审计等专业事 项和境外法律事项发表专业意见的适当资格。本法律意见书中涉及会计审计事项等内容时,均为严格按照有关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文 件和视觉中国的说明予以引述。 6.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视觉中国激励计划所必备的法定文件。 7.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视觉中国激励计划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和《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 年 9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2、2023年 10月 27日至 2023年 11月 6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 ,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 11月 8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69)。 3、2023 年 11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3年 11月 20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确定以 2023 年 11月 20 日为授予日,向 2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43 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3 年 12 月 2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0),授 予的 43万股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完成,登记完成日为 2023年 12月 27日。 6、2024 年 4月 25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7、2025 年 4月 23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全部达成,本次符合解 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 2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29,000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 0.02%。 8、2026 年 3月 30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剩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本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业绩考核目标,因此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拟对 2名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29,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并结合激励计划的规定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9、2026年 6月 23日,公司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剩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0、2026 年 8月 7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完成 2025 年度权益分派事项,根据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将回购价格调整为 7.453元/股。 11、2026 年 9月 8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完成 202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事项,根据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将回购价格调整为 7.447元/股 。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调整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事项已履行了董事会审议程序。 二、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情况 根据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本次调整 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情况如下: (一)调整原因 2026 年 6 月 23 日,公司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2026年年内进行利润分配 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2026 年年内利润分配相关事宜。2026 年 8月 24 日,公司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司总股本 700,577,436股扣除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 数为基数,本期按照每 10股派现金 0.06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实施利润分配,共计分配利润 4,197,471.82元。除此之外,不再进 行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26年 9月 7日,上述权益分派已经完成。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对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调整。 (二)调整方案及结果 根据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派息调整方法如下:P=P0-V 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 0 。 鉴于公司 2026 年 8月 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价格为 7.453 元/股。因此,本次调整后的回购 价格=7.453-0.006=7.447 元/股。 本次调整在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事项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调整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相关安排已履行董事会审议 程序,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三、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调整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相关安排已履行董事会 审议程序,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三份,经本所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9/342c164c-7f29-4b04-a40d-25699f2d6209.PDF ─────────┬──────────────────────────────────────────────── 2026-09-08 16:57│视觉中国(000681):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 ─────────┴──────────────────────────────────────────────── 视觉中国(000681):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9/e3bcb036-0849-400a-91cd-0b07356a1f40.PDF ─────────┬──────────────────────────────────────────────── 2026-08-30 15:47│视觉中国(000681):2026年半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 特别提示: 1.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2026年6月23日,公 司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6年年内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2026年8月24日,公司 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司总股本700,577,436股扣除存 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998,800股份数为基数(即699,578,636股),本期按照每10股派现金0.06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实施利 润分配,共计分配利润4,197,471.82元,除此之外,不再进行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因公司回购证券账户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分红派息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分红派息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 ,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分红派息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 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0,即0.059914元(4,197,471.82元÷700,577,436股*10)(计算结果直接保留 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3.因此,在保证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6年半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 即本次分红派息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0.0059914元/股)。 现将分红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2026年6月23日,公司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6年年内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6年年内利润分配相关事宜。 2026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司 总股本700,577,436股扣除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为基数,本期按照每10股派现金0.06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实施利 润分配,共计分配利润4,197,471.82元。除此之外,不再进行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 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自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998,800.00股后的699,578,63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10股派0.06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 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054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 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0.012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06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9月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9月7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9月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9月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证券账户 股东名称 1 00*****046 吴玉瑞 2 00*****866 廖道训 3 01*****530 柴继军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 8月 25日至登记日:2026年 9月 4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因公司回购证券账户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分红派息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分红派息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 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分红派息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每 10股现 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0,即 0.059914元(4,197,471.82元÷700,577,436 股*10)(计算结果直接保 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因此,在保证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6 年半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后的 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分红派息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 算每股现金红利(0.0059914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204号楼3层 咨询联系人:杨华蕾女士 咨询电话:010-64376780 传真电话:010-57950213 八、备查文件 1. 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 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31/c440f9dd-874c-4c21-9f4e-d86475278553.PDF ─────────┬──────────────────────────────────────────────── 2026-08-25 19:21│视觉中国(00068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视觉中国(00068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0806e6d5-297c-4d76-a964-58647cd0f09a.PDF ─────────┬──────────────────────────────────────────────── 2026-08-24 18:56│视觉中国(00068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6年 8月 24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 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6年 8月 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公司应到会董事 6人,实际到会董事 6人, 参与表决董事 6人,其中董事吴斯远先生,独立董事陆先忠先生、张磊先生、李晶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廖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 议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议案详情请参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详细内容。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视觉中国: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 2026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2026年 1-6月公司实现归属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101,113,069. 75 元 , 累 计 期 末 未 分 配 利 润2,008,806,257.76 元;2026 年 1-6 月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033,648.45 元,加上年初未分 配利润 68,988,875.16元,减去 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现金红利 2,798,314.55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60,156,912.16元。 为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提振投资者持股信心,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 202 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700,577,436股扣除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为基数,本期按照每 10股派 现金0.06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实施利润分配,共计分配利润 4,197,471.82元。除此之外,不再进行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公司 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 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 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于 2026年 6月 23 日召开了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2026 年年内进行利润分配 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年内分红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f32f1cca-1626-4afe-8540-7cab5231dc59.PDF ─────────┬──────────────────────────────────────────────── 2026-08-24 18:53│视觉中国(000681):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视觉中国(000681):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52034e3c-d6ec-4603-b470-cdd32e93b4fa.PDF ─────────┬──────────────────────────────────────────────── 2026-08-24 18:53│视觉中国(000681):2026年半年度报告 ─────────┴──────────────────────────────────────────────── 视觉中国(000681):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661e9718-3778-48b8-88ba-ce272dac9677.PDF ─────────┬──────────────────────────────────────────────── 2026-08-24 18:52│视觉中国(000681):2026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视觉中国(000681):2026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d480d87d-5b83-48f3-905a-95fab9e2f277.PDF ─────────┬──────────────────────────────────────────────── 2026-08-24 16:47│视觉中国(000681):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一、 审议程序 1.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月 3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 6票同 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2026年年内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该议案经公 司 2026年 6月 23日召开的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2.公司于 2026年 8月 2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 6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 过,根据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授权,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 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 2.根据公司 2026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2026 年 1-6 月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1,113,069.75 元 ,累计期末未分配利润2,008,806,257.76 元;2026 年 1-6 月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033,648.45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68,988,8 75.16元,减去 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现金红利 2,798,314.55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60,156,912.16元。公司期末以公司总股本 700, 577,436股扣除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后的 699,578,636股为基数。 3.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 司 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700,577,436 股扣除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为基数,本期按照每 1 0股派现金 0.06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实施利润分配,共计分配利润 4,197,471.82元。除此之外,不再进行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 (二)其他说明 若在公司 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 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三、 现金分红预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的外部环境、自身发展规划、盈利水平以及投资者回报需求等因素,符合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也符合公司 2 025年度股东会授权范围,与公司经营业绩、现金流及未来发展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279b9a22-99df-41a2-9f09-c765d0d28d2b.PDF ─────────┬──────────────────────────────────────────────── 2026-08-11 16:30│视觉中国(000681):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 ─────────┴──────────────────────────────────────────────── 视觉中国(000681):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2/dc467656-3ae0-494c-b449-19003628ba7e.PDF ─────────┬──────────────────────────────────────────────── 2026-08-07 16:06│视觉中国(00068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6年 8月 7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 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6年 8月 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公司应到会董事 6人,实际到会董事 6人, 参与表决董事 6人,其中董事吴斯远先生,独立董事陆先忠先生、张磊先生、李晶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廖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 议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已完成 2025年度权益分派,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由7.457元/股相应调整为7.453元/股。具体内容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视觉中国:关于调整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在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事项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管理,防范财务风险,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 司对相关资产进行核销。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资产核销金额 1,390.95万元,为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江苏视觉娱乐新科技有限公司对深圳艾特凡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应 收账款。核销的主要原因是上述应收款项逾期 3年以上仍无法收回,经公开工商及司法信息查询,债务人涉及司法诉讼及强制执行案 件,无有效可执行财产,人民法院已对相关案件裁定终止执行程序,预计已无法收回。核销后公司财务部门对核销明细进行备查登记 ,账销案存,保留追索资料,继续落实跟踪,一旦发现对方有偿债能力将立即追索。 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本次资产核销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资产核销不涉及公司关联方。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视觉中 国:关于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公司秘书及委任公司授权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本公司拟发行 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 工作推进需要,并结合相关监管要求及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已审议通过的《关于选聘公司秘书及委任公司授权代表的议案》的内容进 行修订。修订情况如下: (1)为本次发行上市之目的,聘任魏麟沣先生和潘秉扬先生作为《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下的联席公司秘书,该委任自公司本次发行上市通过香港联交所上市聆讯之日起生效; (2)为本次发行上市之目的,聘任 Liao Jie(廖杰)先生和潘秉扬先生作为《上市规则》第 3.05条下的授权代表,该委任自 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 H股股票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 董事会授权人士有权全权办理本次联席公司秘书及《上市规则》下的授权代表的聘任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前期磋商、定价、签署 聘任协议等,并可根据需要调整上述人选。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8/86c1c14c-2883-40e3-93e0-c86c692dc11d.PDF ─────────┬──────────────────────────────────────────────── 2026-08-07 16:02│视觉中国(000681):关于核销资产的公告 ─────────┴──────────────────────────────────────────────── 视觉中国(000681):关于核销资产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8/e3de6bc6-6d20-4653-90e8-591e061d60fc.PDF ─────────┬──────────────────────────────────────────────── 2026-08-07 16:02│视觉中国(00068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审核意见 ─────────┴──────────────────────────────────────────────── 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审核意见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于2026年8月4日上午在公 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 据《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经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已完成 2025年度权益分派事项,根据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 司将回购价格调整为 7.453元/股。公司调整回购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程序合法有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同意对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二○二六年八月四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8/b15681e3-5c4c-42d4-9cbc-e6b1ecb9139f.PDF ─────────┬──────────────────────────────────────────────── 2026-08-07 16:01│视觉中国(000681):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 ─────────┴──────────────────────────────────────────────── 视觉中国(000681):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8/fc696741-7a61-4629-838a-6543d39e4068.PDF ─────────┬──────────────────────────────────────────────── 2026-08-07 16:00│视觉中国(000681):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 致: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视觉中国”或“公司”)委 托,就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相关事宜担任专项法律顾问,并就本激励计划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阅了《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 称“《激励计划(草案)》”)、《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考核办法》”)、公司相关董事会会议文件以及本所律师认为需要审查的其他文件,并通过查询政府部门公开信息对相关的事 实和资料进行了核查和验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本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本着审慎性及重要性原则 对本激励计划的有关的文件资料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 对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作出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在工作过程中,已得到视觉中国的保证:即公司业已向本所律师提供了本所律师认为制作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原始 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和口头证言,其所提供的文件和材料是真实、完整和有效的,且无隐瞒、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 2.本所律师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已经存在的事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发表法律意见。 3.对于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律师有赖于有关政府部门、视觉中国或者其他有关单位 出具的证明文件及主管部门公开可查的信息作为制作本法律意见书的依据。 4.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 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 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本法律意见书仅就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中国境内法律问题发表法律意见,本所及经办律师并不具备对有关会计审计等专业事 项和境外法律事项发表专业意见的适当资格。本法律意见书中涉及会计审计事项等内容时,均为严格按照有关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文 件和视觉中国的说明予以引述。 6.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视觉中国激励计划所必备的法定文件。 7.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视觉中国激励计划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和《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 年 9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2、2023年 10月 27日至 2023年 11月 6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 ,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 11月 8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69)。 3、2023 年 11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3年 11月 20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确定以 2023 年 11月 20 日为授予日,向 2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43 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3 年 12 月 2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0),授 予的 43万股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完成,登记完成日为 2023年 12月 27日。 6、2024 年 4月 25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7、2025 年 4月 23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全部达成,本次符合解 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 2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29,000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 0.02%。 8、2026 年 3月 30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剩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本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业绩考核目标,因此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拟对 2名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29,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并结合激励计划的规定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9、2026年 6月 23日,公司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剩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0、2026 年 8月 7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完成 2025 年度权益分派事项,根据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将回购价格调整为 7.453元/股。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调整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事项已履行了董事会审议程序。 二、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情况 根据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本次调整 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情况如下: (一)调整原因 经公司 2026年 6月 23日召开的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700,577,436股扣除 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 998,800股份数为基数(即 699,578,636股),本期按照每 10股派现金 0.04元(含税)向全体股东 实施利润分配,共计分配利润 2,798,314.55元,除此之外,不再进行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6年 8月 3日,上述权益分派已经完成。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对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调整。 (二)调整方案及结果 根据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派息调整方法如下:P=P0-V 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 0 。 鉴于公司 2026年 3月 30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价格为 7.457元/股。因此,本次调整后的回购价 格=7.457-0.004=7.453元/股。 本次调整在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事项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调整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相关安排已履行董事会审议 程序,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三、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调整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相关安排已履行董事会 审议程序,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三份,经本所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8/95916ec3-eb84-48c1-a65a-eeeba84ed5e5.PDF ─────────┬──────────────────────────────────────────────── 2026-08-07 16:00│视觉中国(000681):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视觉中国(000681):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8/81b953d1-b8b2-401f-a265-5643a10a3173.PDF ─────────┬──────────────────────────────────────────────── 2026-07-28 16:20│视觉中国(000681):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 ─────────┴──────────────────────────────────────────────── 一、投资概述 2026年 6月 4日,公司召开总裁办公会 2026年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华夏视觉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华夏”)以自有资金 3,000 万元,与北京华盖创赢私募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盖创赢”)共同投资欣欣向荣(天津)人工智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 或“欣欣向荣基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 6月 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 视觉中国: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5)。 2026 年 6 月 18 日,公司召开总裁办公会 2026 年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欣欣向荣(天津)人工智能创业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变更的议案》,随着基金募集的进展,合伙人随之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 6月 2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视觉中国: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 26-057)。 近日,公司收到华盖创赢通知,欣欣向荣基金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 求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取得《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同时,鉴于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增加及 新合伙人的引入,拟对《合伙协议》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 次合伙协议修订在公司总裁办公会审批范围内,已经公司总裁办公会 2026年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基金进展情况 (一)基金具体备案信息如下: 基金名称:欣欣向荣(天津)人工智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管理人名称:北京华盖创赢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人名称: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备案日期:2026年 07月 14日 备案编码:SBAY23 (二)本次变更前后合伙企业及各合伙人的情况 1、本次变更前后合伙企业及各合伙人的认缴出资情况 合伙人名称 变更前 变更后 合伙人类 认缴出资(万 出资比 认缴出资 出资比例 别 元) 例 (万元) 北京华盖创赢私募基金管理 50 0.53% 50 0.30% 普通合伙 有限公司 人 高元芳 1,000 10.70% 1,000 6.08% 有限合伙 人 吕天然 1,000 10.70% 1,000 6.08% 有限合伙 人 徐小军 2,000 21.39% 2,000 12.16% 有限合伙 人 柳杨 200 2.14% 200 1.22% 有限合伙 人 梁伟 100 1.07% 100 0.61% 有限合伙 人 马天骄 1,000 10.70% 1,000 6.08% 有限合伙 人 李哲 1,000 10.70% 1,000 6.08% 有限合伙 人 北京华夏视觉科技集团有限 3,000 32.09% 3,000 18.24% 有限合伙 公司 人 龚翔宇 - - 1,000 6.08% 有限合伙 人 万峰 - - 1,000 6.08% 有限合伙 人 刘伟 - - 700 4.26% 有限合伙 人 昆山欣资勃展创业投资有限 - - 1,200 7.29% 有限合伙 公司 人 青岛星宸投资有限公司 - - 1,000 6.08% 有限合伙 人 易红琼 2,200 13.37% 有限合伙 人 合计 9,350 100.00% 16,450 100.00% - 注: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2、新增合伙人的情况 (1)昆山欣资勃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3MAKF864Y0F 成立时间:2026年 6月 8日 注册资本:1,02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昆山市周市镇东方花园 19号楼 13室 法定代表人:姜华萍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企业形象策划;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说明:昆山欣资勃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2)青岛星宸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2MA94X9351U 成立时间:2021年 9月 15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李哥庄镇李王路东侧规划支路二十七路西侧 8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玉宏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说明:青岛星宸投资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3)自然人情况 自然人姓名 认缴出资(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别 地址 龚翔宇 1,000 6.08% 有限合伙人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 万峰 1,000 6.08% 有限合伙人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刘伟 700 4.26% 有限合伙人 上海市松江区** 易红琼 2,200 13.37% 有限合伙人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 注: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关联关系说明:上述自然人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或利益安排。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欣欣向荣基金变更,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提示 合伙企业暂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尚在资金募集期中,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的特点, 公司本次投资可能面临较长的投资期及回收期。基金在运行过程中可能会受到宏观经济、行业周期、并购整合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 面临投资效益达不到预期或亏损的风险。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说明 本次投资不会导致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公司投资本基金事项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 易与关联交易(2025 年修订)》的规定,在投资事项的实施过程中,及时披露基金投资事项的进展情况。 六、备查文件 1、总裁办公会 2026年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欣欣向荣(天津)人工智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3、北京华盖创赢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9/99a31f33-7e4f-459e-8fc8-b838fc36b868.PDF ─────────┬──────────────────────────────────────────────── 2026-07-27 18:07│视觉中国(000681):2025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 特别提示: 1.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2026年6月23日,公 司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司总股本700,577,436股扣除存放于公司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的998,800股份数为基数(即699,578,636股),本期按照每10股派现金0.04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实施利润分配,共 计分配利润2,798,314.55元,除此之外,不再进行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因公司回购证券账户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分红派息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分红派息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 ,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分红派息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 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0,即0.039942元(2,798,314.55元÷700,577,436股*10)(计算结果直接保留 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3.因此,在保证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 本次分红派息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0.0039942元/股)。 现将分红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2026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司总股 本700,577,436股扣除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后的699,578,636股为基数,本期按照每10股派现金0.04元(含税)向全体 股东实施利润分配,共计分配利润2,798,314.55元。除此之外,不再进行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 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2026年6月23日,公司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自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分配方案一致。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998,800.00股后的699,578,63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10股派0.04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否属于 深股通标的证券,确定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 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036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 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08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04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7月3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8月3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7月3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8月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证券账户 股东名称 1 00*****046 吴玉瑞 2 00*****866 廖道训 3 01*****530 柴继军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 7月 23日至登记日:2026年 7月 3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因公司回购证券账户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分红派息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分红派息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 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分红派息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每 10股现 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0,即 0.039942元(2,798,314.55元÷700,577,436 股*10)(计算结果直接保 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因此,在保证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 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后的除 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分红派息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 每股现金红利(0.0039942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204号楼3层 咨询联系人:杨华蕾女士 咨询电话:010-64376780 传真电话:010-57950213 八、备查文件 1. 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 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8/aa12c128-1956-42ad-a36a-da0f5b505d2d.PDF ─────────┬──────────────────────────────────────────────── 2026-07-22 15:50│视觉中国(000681):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 ─────────┴──────────────────────────────────────────────── 一、投资概述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华夏视觉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北京华夏”)以自有资金 1,000万元,投资天津砺思星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砺思基金”)。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7月 16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视觉中国:关于全资子公司与 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2)。 近日,公司收到天津砺思基金普通合伙人天津砺思明棠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砺思”)的通知, 根据基金募集情况,对合伙人名录进行了修改,具体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的合伙人出资金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合伙人名称 变更前 变更后 合伙人 认缴出资(万 出资比例 认缴出 出资比例 类别 元) 资(万 元) 天津砺思明棠企业管理咨询 200 0.2045% 200 0.2151% 普通合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伙人 北京华夏视觉科技集团有限 1,000 1.0225% 1,000 1.0776% 有限合 公司 伙人 其他合伙人 96,800 98.9775% 91,600 98.7073% 有限合 伙人 合计 98,000 100.0000% 92,800 100.0000% - 注: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天津砺思基金的变更,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风险提示 天津砺思基金暂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尚需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基金具有投资周期 长、流动性较低的特点,公司本次投资可能面临较长的投资募集期及回收期。基金在运行过程中可能会受到宏观经济、行业周期、并 购整合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面临投资效益达不到预期或亏损的风险。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本次投资不会导致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公司投资本基金事项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 易与关联交易(2025 年修订)》的规定,在投资事项的实施过程中,及时披露基金投资事项的进展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天津砺思星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3/6ae273f4-3d7f-4ce9-8994-c61d699f9689.PDF ─────────┬──────────────────────────────────────────────── 2026-07-15 21:00│视觉中国(000681):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 视觉中国(000681):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1b79d3f4-a99f-4d5f-bd51-04c985e72ad5.PDF ─────────┬──────────────────────────────────────────────── 2026-07-14 18:23│视觉中国(000681):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6月 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预计净利润同向上升。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盈利:10,000万元–11,500万元 盈利:4,377.88万元 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128.42% -162.6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盈利:2,950万元–3,700万元 盈利:4,174.49万元 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11.37% - 29.33%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1427元/股–0.1642元/股 盈利:0.0625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但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相关事项与会计师 事务所进行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6 年上半年,公司投资的MiniMax(稀宇科技)股价波动导致其公允价值增长,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约 7,085.18万元,该 项目属于非经常性损益。公司将继续聚焦主业,不断优化产品结构,加强成本费用管控,同时积极应对汇率波动风险,努力提升公司 盈利能力与经营质量,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四、风险提示及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估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2.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 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9704a5b7-ce7b-4d35-83a7-60c7b55e6c38.PDF ─────────┬──────────────────────────────────────────────── 2026-06-23 18:44│视觉中国(000681):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视觉中国(000681):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5bc7265e-1f77-4876-be38-2875691c9bc3.PDF ─────────┬──────────────────────────────────────────────── 2026-06-23 18:44│视觉中国(000681):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视觉中国(000681):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89fcb659-9ac2-44a4-bbe8-168b378e4efd.PDF ─────────┬──────────────────────────────────────────────── 2026-06-23 18:44│视觉中国(00068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第一条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健全经营者的 激励约束机制,有效地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 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及公司激励机制挂钩。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的授权下负责下列事项: (一)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分配机制、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方案,明确薪酬的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 (二)负责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绩效考核; (三)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条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 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证券部等相关部门 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标准 第七条 公司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津贴标准由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按月发放。公司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 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第八条 在公司任职的内部董事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 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个人岗位绩效考核情况、公司目标完成情况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按各 考核周期进行考核发放。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外部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 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但可享有董事津贴,津贴标准由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按月发放。 第九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薪酬。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 入等组成。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个人岗位绩效考核情况、公司目标完成 情况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按各考核周期进行考核发放。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第十条 公司可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通过限制性股票、期权、员工持股计划等方式,对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内的核心员 工实施中长期激励。第十一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应相应下 降,未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第四章 薪酬发放 第十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的发放按照公司内部的薪酬相关制度执行。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津贴均为税前金额,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剩余部分发 放给个人。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考虑决定是否扣减特定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当年薪酬或不予发放,或追回已发放薪酬的部分或全部: (一)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宣布为不当人选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定严重违反政府或者公司有关规定的、以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 公司应当确定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 数据开展。第十八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 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 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五章 薪酬调整 第十九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第二十条 当经营环境及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时,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可以不定期地调整薪酬标准。可能的影 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一)内部因素:公司经营情况、薪酬考核方式调整、组织架构及职位职责的调整等; (二)外部因素: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发生不可预测的重大变化、因不可抗力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等。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或者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有关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及时修订本 制度,并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bb7dde01-c2aa-42b7-9711-3a5f83eac8bb.PDF ─────────┬──────────────────────────────────────────────── 2026-06-23 18:44│视觉中国(000681):董事会议事规则 ─────────┴──────────────────────────────────────────────── 视觉中国(000681):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a0b2a997-8714-4671-99dd-b1cd6097575c.PDF ─────────┬──────────────────────────────────────────────── 2026-06-23 18:44│视觉中国(000681):公司章程 ─────────┴──────────────────────────────────────────────── 视觉中国(000681):公司章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6f9771a3-035e-46b8-a508-9d34c25bbcd1.PDF ─────────┬──────────────────────────────────────────────── 2026-06-23 18:42│视觉中国(000681):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 │人的公告 ─────────┴──────────────────────────────────────────────── 一、 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2026年 3月 30日,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 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剩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 成就,公司拟对 2名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29,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 0.02%。上 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 3月 3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视觉中国: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 购注销剩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视觉中国: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6-036)。 本次回购注销手续办理完毕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700,577,436 股变更为700,448,436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 700,577,436 元 变更为 700,448,436元。本次回购注销事宜需由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申请办理后最终完成,最终股 本结构变动以实际情况为准。 二、 通知债权人知晓的相关消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 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 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 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 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有效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 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2026 年 6月 24 日至 2026 年 8月 7日 9:00-12:00,13:00-17:30),如通过现场申 报的,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 10 号院 204号楼 3层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杨华蕾 联系电话:010-64376780 联系传真:010-57950213 邮政编码:100015 电子邮箱:000681@vcg.com 3.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请在邮件封面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 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在申报文件上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0d10798a-7340-4c77-9d34-5825beaecb35.PDF ─────────┬──────────────────────────────────────────────── 2026-06-21 15:35│视觉中国(000681):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 ─────────┴────────────────────────────────────────────────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6年 6月 18日召开公司总裁办公会 2026年第二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欣欣向荣(天津)人工智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2026年 6月 4日,公司召开总裁办公会 2026年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华夏视觉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华夏”)以自有资金 3,000 万元,与北京华盖创赢私募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盖创赢”)共同投资欣欣向荣(天津)人工智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 或“欣欣向荣基金”)。欣欣向荣基金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 14,350 万元,北京华夏担任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 3,000万元,占比 20.9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6月 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视觉中国:关于 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5)。 近日,公司收到华盖创赢通知,欣欣向荣基金认缴出资总额调整为人民币9,350万元,欣欣向荣(天津)人工智能创业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除合伙人名录及认缴出资额变更外,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变更前后各合伙人的认缴出资情况 认缴出资的各合伙人出资金额及出资比例具体情况如下: 合伙人名称 变更前 变更后 合伙人类 认缴出资(万 出资比 认缴出资 出资比例 别 元) 例 (万元) 北京华盖创赢私募基金管理 50 0.35% 50 0.53% 普通合伙 有限公司 人 高元芳 1,000 6.97% 1,000 10.70% 有限合伙 人 吕天然 1,000 6.97% 1,000 10.70% 有限合伙 人 魏泽龙 5,000 34.84% - - 有限合伙 人 徐小军 2,000 13.94% 2,000 21.39% 有限合伙 人 柳杨 200 1.39% 200 2.14% 有限合伙 人 梁伟 100 0.70% 100 1.07% 有限合伙 人 马天骄 1,000 6.97% 1,000 10.70% 有限合伙 人 李哲 1,000 6.97% 1,000 10.70% 有限合伙 人 北京华夏视觉科技集团有限 3,000 20.91% 3,000 32.09% 有限合伙 公司 人 合计 14,350 100.00% 9,350 100.00% - 注: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欣欣向荣基金变更,欣欣向荣基金仍由基金管理人华盖创赢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及风险控制工作,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活动,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风险提示 合伙企业暂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尚需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 流动性较低的特点,公司本次投资可能面临较长的投资募集期及回收期。基金在运行过程中可能会受到宏观经济、行业周期、并购整 合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面临投资效益达不到预期或亏损的风险。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本次投资不会导致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公司投资本基金事项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 易与关联交易(2025 年修订)》的规定,在投资事项的实施过程中,及时披露基金投资事项的进展情况。 五、备查文件 1、总裁办公会 2026年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欣欣向荣(天津)人工智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3、北京华盖创赢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df6df3ca-4820-4890-927f-0d1bf97d42fe.PDF ─────────┬──────────────────────────────────────────────── 2026-06-21 15:34│视觉中国(000681):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26 年 6月 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52),定于 2026 年 6月 23 日召开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本次股东会将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发布本次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提醒公 司股东及时参加本次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具体内容如下: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6 月 23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6月 23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6 月 23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6 月 15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在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 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 10 号院 204 号楼,公司 2层会议室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2025 年年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3.00 关于《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5.00 关于《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6.00 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 7.00 关于 2026 年度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计的议案 8.00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 销剩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9.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程》的议案 10.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2026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年年内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11.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2.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制度》的议案 2、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月 31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4、提案 8.00、9.00、11.00 为特别决议事项,即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 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将如下资料传真/邮件至公司进行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出席人 股东身份 出席人 股东账户卡 本文附件二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证/营业 身份证 (注) 人证明书 人授权委 执照 托书 股东本人 原件 — 原件 — — — 个人股东委 复印件 原件 复印件 签名原件 — — 托人 法人股东法 复印件 原件 复印件 盖章原件 盖章原件 — 定代表人 (盖公 章) 法人股东委 复印件 原件 复印件 盖章原件 — 盖章原件 托人 (盖公 章) 注: 1. 登记时本文附件二须填写表决意见,其他信息应填写全面; 2.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上述股东登记原件到场。 2、登记时间: (1)参加现场会议股东的登记时间为:2026 年 06 月 16日(星期二)9:00 至 17:00; (2)参加网络投票无需登记。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 10 号院 204 号楼 3层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人:董事会秘书李淼; 联系电话:010-64376780; 传真:010-57950213; 电子邮箱:000681@vcg.com。 5、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72c5db6c-a979-4bf3-a266-ec0c6bbace0e.PDF ─────────┬──────────────────────────────────────────────── 2026-06-15 11:44│视觉中国(000681):关于向香港联交所递交境外上市股份(H 股) 发行与上市申请并刊发申请资料的公告 ─────────┴────────────────────────────────────────────────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 年 6月 14日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 港联交所”)递交了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并于同日在香港联 交所网站刊登了本次发行的申请资料。该申请资料为公司按照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香港证监会”)及香港联 交所的要求编制和刊发,为草拟版本,其所载资料可能会适时作出更新和变动。 鉴于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仅限于符合相关条件的境外投资者及依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有权进行境外证券投资的境内合格投资者, 公司将不会在境内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境内监管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刊登该申请资料,但为使境内投资者及时了解该等申请资 料披露的本次发行以及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现提供上述申请资料在香港联交所网站的查询链接供查阅: 中文: https://www1.hkexnews.hk/app/sehk/2026/108639/documents/sehk26061400173_c.pdf 英文: https://www1.hkexnews.hk/app/sehk/2026/108639/documents/sehk26061400174.pdf 本公告仅为境内投资者及时了解本次发行的相关信息而作出。本公告以及刊登于香港联交所网站的申请资料不构成也不得视作对 任何个人或实体收购、购买或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境外上市股份(H股)的要约或要约邀请。 公司本次发行尚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证监会、香港联交所等相关政府机关、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的批准、核 准或备案,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5/2c12e1e5-f84e-42ff-aa28-0cdbd8d45423.PDF ─────────┬──────────────────────────────────────────────── 2026-06-04 18:25│视觉中国(000681):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 视觉中国(000681):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59b6ead8-61ac-42ab-8e28-6fcb25e3a4d6.PDF ─────────┬──────────────────────────────────────────────── 2026-06-04 16:05│视觉中国(000681):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1. 担保事项的基本情况 近日,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视觉中国”)全资子公司汉华易美视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子公司”或“汉华易美”)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签订额度授信合同,公司与 浦发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在浦发银行融资合同项下所欠债务余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 担保额度的审批情况 2025年 4月 23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 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其中为北京华夏视觉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为汉华易美(天津)图像技 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为汉华易美视觉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上述担保额度 可在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上述担保授权期限为自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该议案经公司 2024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月 24 日、2025 年 6 月 2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视觉中国: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视觉中国:关于 2025年度 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视觉中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 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审批担保额度范围内,具体情况如下: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方持股 担保额度 本次担保前 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后 可用担保 是否关 比例 对被担保方 金额(万 对被担保方 额度(万 联担保 的担保余额 元) 的担保余额 元) (万元) (万元) 视觉中 汉华易美(天 100% 10,000 3,500 - 8,500 11,500 否 国 津)图像技术 有限公司 汉华易美视 100% 10,000 5,000 否 觉科技有限 公司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汉华易美视觉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05月31日 注册地: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禾香路123号6号楼一楼102室 法定代表人:汤怀京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视觉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应用软件、程序软件、企业内部人才培训软件、语音记录系统、呼叫中 心应用系统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制作及销售;云技术的研发;全媒体呼叫中心技术支持;通讯设备的销售及维修;计算机系统集 成的设计及制作;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版权分销;经 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限《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核定范围);版权代理;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业务。(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出版物零售;出版物批发;出版物互联网销售;广播电视节目制 作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设计;网络文化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专业设计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平面设计;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摄影扩印 服务;图文设计制作;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销售;幻灯及投影设备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 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无外部评级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38,968.23万元,负债总额14,677.57万元,银行贷款总额506.44万元,流动负债 总额13,930.20万元,净资产24,290.66万元,营业收入24,861.16万元,利润总额1,719.62万元,净利润1,633.07万元;截至2026年3 月31日,资产总额40,496.13万元,负债总额16,264.44万元,银行贷款总额502.24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5,760.20万元,净资产24,23 1.69万元,营业收入3,231.34万元,利润总额-51.95万元,净利润-58.97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债务人:汉华易美视觉科技有限公司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担保方式:连带保证责任 担保金额: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担保期限:保证期间为,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 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保证人对债权发生期间内各单笔合同项下分期履行的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各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单笔 合同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本合同所称“到期”、“届满”包括债权人宣布主债权提前到期的情形。 宣布提前到期的主债权为债权确定期间内全部或部分债权的,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全部或部分债权的到期日,债权确定期间 同时到期。债权人宣布包括债权人以起诉书或申请书或其他文件向有权机构提出的任何主张。 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债务履行期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 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四、董事会意见 详见公司于 2025年 4月 2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视 觉中国:关于 2025年度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授权担保总额为 30,000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对子公 司担保余额为 9,5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63%。除上述担保以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情形。公司不存 在逾期担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与浦发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491fd019-8b10-436d-aeb6-ce2fe7e20c90.PDF ─────────┬──────────────────────────────────────────────── 2026-06-03 15:40│视觉中国(000681):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 ─────────┴──────────────────────────────────────────────── 视觉中国(000681):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3c8f05af-15c3-4f3f-81f6-680d1aa7549a.PDF ─────────┬──────────────────────────────────────────────── 2026-06-02 16:14│视觉中国(000681):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6 月 23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6月 23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6 月 23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6 月 15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在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 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 10 号院 204 号楼,公司 2层会议室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2025 年年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3.00 关于《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5.00 关于《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6.00 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 7.00 关于 2026 年度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计的议案 8.00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 销剩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9.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程》的议案 10.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2026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年年内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11.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2.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制度》的议案 2、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月 31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4、提案 8.00、9.00、11.00 为特别决议事项,即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 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将如下资料传真/邮件至公司进行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出席人 股东身份 出席人 股东账 本文附件二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证/营业 身份证 户卡 (注) 人证明书 人授权委 执照 托书 股东本人 原件 — 原件 — — — 个人股东委 复印件 原件 复印件 签名原件 — — 托人 法人股东法 复印件 原件 复印件 盖章原件 盖章原件 — 定代表人 (盖公 章) 法人股东委 复印件 原件 复印件 盖章原件 — 盖章原件 托人 (盖公 章) 注: 1. 登记时本文附件二须填写表决意见,其他信息应填写全面; 2.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上述股东登记原件到场。 2、登记时间: (1)参加现场会议股东的登记时间为:2026 年 06 月 16日(星期二)9:00 至 17:00; (2)参加网络投票无需登记。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 10 号院 204 号楼 3层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人:董事会秘书李淼; 联系电话:010-64376780; 传真:010-57950213; 电子邮箱:000681@vcg.com。 5、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fedb2763-d397-4114-9d84-db0db9ca1e1b.PDF ─────────┬──────────────────────────────────────────────── 2026-05-26 19:11│视觉中国(000681):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完毕的公告 ─────────┴──────────────────────────────────────────────── 公司实际控制人廖道训先生、吴玉瑞女士、柴继军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于 2026年 1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 制人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公司实际控制人廖道训先生、吴玉瑞女士、柴继军先生,即 3名一致行 动人(以下简称“实际控制人”),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即 2026年 2月 26日至 2026年 5月 25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6,995,78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 不超过 5,954,214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85%),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2,95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 1.85% )。柴继军先生为公司董事、总裁,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2026 年 3月 1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触及 1%整数倍的公告》(编号:2026-020),实际控制人通过集中 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123,500股,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由 147,925,757 股变动至146,802,257股,变 动触及 1%的整数倍。2026 年 4月 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触及 1%及 5%整数倍的公告》(编号:2026-045) ,获悉实际控制人在 2026年 3月 10日(含)后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6,687,456股,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 人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由 146,802,257股变动至 140,114,801股,变动触及 1%及 5%的整数倍。 近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并实施完毕。现将具 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 减持时间 减持股数 减持价格区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方式 (股) 间(元/股) (元/股) 占总股本 比例 吴玉瑞 集中竞价交易 2026年 2月 26日 4,159,256 19.16-24.94 21.28 0.59% 大宗交易 —2026年 5月 25 3,572,528 18.51-21.39 20.03 0.51% 合计 日 7,731,784 18.51-24.94 20.70 1.10% 柴继军 集中竞价交易 2026年 2月 26日 2,836,300 19.30-24.80 22.02 0.40% 大宗交易 —2026年 5月 25 2,381,686 19.73-21.56 20.93 0.34% 合计 日 5,217,986 19.30-24.80 21.52 0.74% 注释:①实际控制人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减持的股份来源于公司 2014 年重组上市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及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 占总股 占剔除 股数(万股) 占总股 占剔除 本比例 公司回 本比例 公司回 (%) 购专用 (%) 购专用 账户中 账户中 的股份 的股份 数量后 数量后 总股本 总股本 比例 比例(%) (%) 廖 道 训 合计持有股份 4,154.06 5.93 5.94 4,154.06 5.93 5.94 先生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154.06 5.93 5.94 4,154.06 5.93 5.94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0 0 吴 玉 瑞 合计持有股份 7,689.13 10.98 10.99 6,915.95 9.87 9.89 女士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689.13 10.98 10.99 6,915.95 9.87 9.89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0 0 柴 继 军 合计持有股份 2,939.38 4.20 4.20 2,417.58 3.45 3.46 先生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34.85 1.05 1.05 213.05 0.30 0.30 有限售条件股份② 2,204.54 3.15 3.15 2,204.54 3.15 3.15 巫 晓 燕 合计持有股份 10.00 0.01 0.01 10.00 0.01 0.01 女士③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0.00 0.01 0.01 10.00 0.01 0.01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14,792.58 21.11 21.14 13,497.60 19.27 19.2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2,588.04 17.97 17.99 11,293.06 16.12 16.14 有限售条件股份 2,204.54 3.15 3.15 2,204.54 3.15 3.15 注释:②柴继军先生为公司董事、总裁,其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为高管锁定股份。 ③巫晓燕女士为柴继军先生配偶。 ④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股份事项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 关承诺的情况。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公告。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 数量与比例均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与比例,不存在违反减持计划的情形。 3、本次减持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 已实施完毕。 三、备查文件 公司实际控制人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c3a4099e-b2c1-47e1-9cd3-401a07f0ece1.PDF ─────────┬──────────────────────────────────────────────── 2026-05-22 15:45│视觉中国(000681):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基金备案完成的公告 ─────────┴──────────────────────────────────────────────── 近日,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收到生生不息(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生生不息基金”)基金管理人的通知,该基金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取得《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一、交易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华夏视觉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北京华夏”)参与投资生生不息(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生生不息基金”),生生不息基金管理人为北京华盖创赢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盖创赢”), 基金认缴规模5,500万元,其中北京华夏认缴出资600万元,占比10.91%。 二、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基金管理人华盖创赢的通知,生生不息基金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 法律法规的要求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取得《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具体备案信息如下: 基金名称:生生不息(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管理人名称:北京华盖创赢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人名称: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备案日期:2026年5月19日 备案编码:SBWJ02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 《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 2.《关于生生不息(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通知》。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二六年五月二十二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42efffa0-af61-44f7-9eaa-6a29f48bb520.PDF ─────────┬──────────────────────────────────────────────── 2026-05-07 18:31│视觉中国(00068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暨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 视觉中国(00068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暨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e40412bf-e046-481d-95fc-f5a9f9707d2e.PDF ─────────┬──────────────────────────────────────────────── 2026-04-30 00:00│视觉中国(000681):2026年一季度报告 ─────────┴──────────────────────────────────────────────── 视觉中国(000681):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7b210c7c-f60c-4abd-9c82-6d64b4b9a133.PDF ─────────┬──────────────────────────────────────────────── 2026-04-30 00:00│视觉中国(000681):独立董事规则 ─────────┴──────────────────────────────────────────────── 视觉中国(000681):独立董事规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73ec6603-a697-4ff5-afda-00f287d2ebe1.PDF ─────────┬──────────────────────────────────────────────── 2026-04-30 00:00│视觉中国(000681):关于控股子公司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的公告 ─────────┴────────────────────────────────────────────────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情况概述 基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光厂创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成都光厂”)经营发展的需要,成都光厂拟将资本公积向全体股 东同比例转增为实收资本,转增后成都光厂注册资本由 125万元变更为 1,000万元。转增完成后,成都光厂各股东持股比例保持不变 ,公司仍然通过全资子公司常州远东文化产业有限公司持股成都光厂 61.60%,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发生变化。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在公司董事会审批范围内,已经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转增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成都光厂创意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成都光厂创意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332025319L 法定代表人:桂挺耀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高新区益州大道北段 280号 1栋 1-2-8(自编号) 成立时间:2015年 4月 9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 务;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图文设计制作;专业设计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国内贸易代理; 销售代理;版权代理;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软件开发;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成都光厂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成都光厂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 12月 31日(经审计) 2026年 3月 31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6,704.16 16,085.27 负债总额 7,555.42 6,525.62 净资产 9,148.74 9,559.65 项目 2025年度(经审计) 2026年 1-3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24,229.83 5,039.25 利润总额 2,839.27 442.49 净利润 2,512.03 410.91 (二)本次转增前后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转增前 转增后 出资金额(万 持股比例 出资金额(万 持股比例 元) (%) 元) (%) 常州远东文化产业有限 77.00 61.60 616.00 61.60 公司 杨达 32.00 25.60 256.00 25.60 李维 10.00 8.00 80.00 8.00 成都伦索企业管理中心 6.00 4.80 48.00 4.80 (有限合伙) 合计 125.00 100.00 1,000.00 100.00 三、本次转增的主要内容 本次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事项由成都光厂的部分资本公积按各股东出资比例转增注册资本。转增完成后,成都光厂各股东持股 比例保持不变,公司仍然通过全资子公司常州远东文化产业有限公司持股成都光厂 61.60%,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发生变化,不存 在有失公允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转增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成都光厂本次以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是基于其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不会发生变 化,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常州远东文化产业有限公司对成都光厂的持股比例保持不变。本次转增注册资本不涉及货币出资,不会对公 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369134a9-2657-4a8a-a72e-e9d841cea096.PDF ─────────┬──────────────────────────────────────────────── 2026-04-30 00:00│视觉中国(00068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6年 4月 29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6年 4月 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公司应到会董事 6人,实际到会董事 6人,参 与表决董事 6人,其中董事吴斯远先生,独立董事陆先忠先生、张磊先生、李晶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廖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 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 以 下 议 案 , 议 案 详 情 请 参 见 公 司 与 本 公 告 同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 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详细内容。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视觉中国: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基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光厂创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成都光厂”)经营发展的需要,成都光厂拟将资本公积向全体股 东同比例转增为实收资本,转增后成都光厂注册资本由 125万元变更为 1,000万元。转增完成后,成都光厂各股东持股比例保持不变 ,公司仍然通过全资子公司常州远东文化产业有限公司持股成都光厂 61.60%,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发生变化。详见与本公告同日 披露的《视觉中国:关于控股子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公告》。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拟对《独立董事规则》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视觉中国:独立董事规则》。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d3985cee-28c1-4261-8fa5-9cf8304d2eb4.PDF ─────────┬──────────────────────────────────────────────── 2026-04-27 18:51│视觉中国(000681):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触及1%及5%整数倍的公告 ─────────┴──────────────────────────────────────────────── 视觉中国(000681):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触及1%及5%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981ed0c-262e-4c42-9f67-6184e7f01bc4.PDF ─────────┬──────────────────────────────────────────────── 2026-04-27 18:51│视觉中国(00068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视觉中国(00068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34d5097-6662-494b-8a59-903974496740.PDF ─────────┬──────────────────────────────────────────────── 2026-04-24 16:45│视觉中国(000681):关于向投资基金出售资产的进展公告 ─────────┴────────────────────────────────────────────────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公司总裁办公会 2026年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生生不息(天津)智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更名及签署<股份转让补充协议>的议案》,现将具体 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华夏视觉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北京华夏”)参与投资生生不息(天津)智能科技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基金”),天津基金管理人为北京华盖创赢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盖创赢”),基金认缴 规模5,500万元,其中北京华夏认缴出资600万元,占比10.91%。 公司 2026 年对北京生数科技有限公司投资 5,000 万元,北京生数科技有限公司已完成股改,更名为北京生数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生数科技”),公司持有生数科技 1.2148%股权。 公司拟转让持有的生数科技1.2148%股权与天津基金,转让价格5,000万元。详见公司2026年3月3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视觉中国:关于向投资基金出售资产暨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41)。 二、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华盖创赢通知,生生不息(天津)智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变更名称为生生不息(天津)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最终以工商核定为准)。 另外,结合天津基金的募集资金情况,天津基金与公司及北京夏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拟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如下: 转让方(乙方):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甲方):生生不息(天津)智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代付方(丙方):北京夏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第一条 协议背景与效力 1. 因甲方基金尚需完成备案,三方一致同意由丙方先行代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待甲方基金备案完成后,甲方应 将丙方代为支付的上述全部款项直接支付给丙方。 2. 丙方支付行为系代甲方垫付,甲方仍为原协议项下唯一付款义务人及目标股份的真实持有人及唯一权利人;丙方不享有北京 生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何股东权利,不参与公司经营管理。 3. 丙方完成代付且原协议约定的转让先决条件全部满足,即视为甲方已完成原协议项下付款义务。此外,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并 确认,无论原协议是否有任何相反约定,自原协议签署并生效之日起,甲方已取得目标股份对应的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的股东义务。 第二条价款代付与退回安排 1. 代付性质 丙方支付行为系代甲方垫付,甲方仍为原协议项下唯一付款义务人及目标股份的真实持有人及唯一权利人;丙方不享有北京生数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何股东权利,不参与公司经营管理。 2. 丙方代付价款 丙方于本协议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将股份转让款人民币50,000,000元一次性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 3. 甲方备案后付款 甲方完成基金备案后10个工作日内,将丙方代付的转让价款人民币50,000,000元一次性支付至丙方指定账户。 第三条 交割认定 丙方完成代付且原协议约定的转让先决条件全部满足,即视为甲方已完成原协议项下付款义务。此外,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并确认 ,无论原协议是否有任何相反约定,自原协议签署并生效之日起,甲方已取得目标股份对应的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的股东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天津基金名称变更及签署补充协议,加快公司收回资金,天津基金仍由基金管理人华盖创赢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及风险控制工 作,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天津基金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尚未完成,基金备案尚未完成,相关交割工作仍存在不确定性。若后续变更无法顺利推进 ,可能导致交易延迟、调整甚至终止,实际完成时间及最终效果尚存变数。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十五次总裁办公会会议决议; 2.《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507ce7bc-e9cf-47a0-9619-e50dafe2601c.PDF ─────────┬──────────────────────────────────────────────── 2026-04-24 16:45│视觉中国(000681):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 ─────────┴────────────────────────────────────────────────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公司总裁办公会 2026年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天津数赢华盖智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补充协议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华夏视觉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北京华夏”)与其投资的天津优达尚融产业并购股权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优达基金”)、华盖资本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盖资本”)共同出资设立天津数赢华盖智能科技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数赢基金”)。北京华夏担任数赢基金的有限合伙人,基金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8,100万元, 北京华夏认缴出资额人民币2,000万元,占比24.69%。详见公司2025年10月3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的《视觉中国: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二、进展情况 近日,结合数赢基金的募集资金情况,优达基金、华盖资本及北京华夏拟签署《天津数赢华盖智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 伙协议之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天津优达尚融产业并购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乙方:华盖资本有限责任公司 丙方:北京华夏视觉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1. 出资进度安排 甲方出资分三期完成,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期缴款按照基金首期认缴规模人民币8100万元的40%进行实缴,各合伙人按认缴比例出资; 第二期缴款触发条件:基金扩募后总认缴规模达人民币1.4亿元且第一期实缴资金人民币3240万元的80%已用于项目投资; 第三期缴款触发条件:基金扩募后认缴总规模达人民币2亿元且第一期及第二期已实缴资金的80%已用于项目投资。 2. 返投安排 在基金的经营期限内(以下称“返投期间”),基金、管理人及其各自的关联方、前述实体分别发起设立或管理的私募股权投资 基金或投资载体(前述主体合称“返投主体”)投资在天津市武清区(以下称“返投区域”)的金额,不低于甲方实缴出资金额的1. 5倍。以下情况视为投资在返投区域内,具体包括: 1.基金直接投资返投区域内企业:投资注册登记在返投区域的企业,按返投主体对该企业的实际投资金额计算返投金额; 2.基金投资的企业在返投区域内新增投资项目,按项目投资金额计算返投金额; 3.返投主体投资的返投区域外企业在返投区域内新设企业:投资的返投区域外企业在返投区域内投资设立子公司、纳税主体、生 产基地、研发基地等,按返投区域内相关主体的实缴资本计算返投金额; 4.返投主体协助吸引返投区域外企业到返投区域内落地,按返投区域内新设主体的实缴资本计算返投金额。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署补充协议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数赢基金的备案尚未完成,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十五次总裁办公会会议决议; 2.《天津数赢华盖智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8047573b-f1af-4d78-8f50-4505e99f83a5.PDF ─────────┬──────────────────────────────────────────────── 2026-04-01 00:00│视觉中国(00068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6年3月31日15 :00在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204号楼公司2层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9:15-9:2 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董事 长廖杰先生主持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及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计1,028人,代表股份208,583,412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8156%(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700,577,436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量为9 98,800股,该等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699,578,636股,且相关比例采取四舍五入方式保留 四位小数,下同)。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202,124,8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8924%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果的统计数据,在有效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24人,代表股份6,4 58,5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32%。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24人,代表股份6,458,5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3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24人,代表股份6,458,528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32%。 3. 公司董事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形成了以下决议,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 1.00 关于申请注册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07,728,51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01%;反对 722,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65%;弃权 13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03,62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7632%;反对 722,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914%;弃权 13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0454%。 议案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见证本次股东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2. 见证律师姓名:孙冬松、彭秀 3. 律师出具的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 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股东会决议; 2.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1/0989ae33-5f5f-4b7d-a423-927b101226ae.PDF ─────────┬──────────────────────────────────────────────── 2026-04-01 00:00│视觉中国(00068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植德京(会)字[2026]0028 号 二〇二六年三月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1号来福士中心办公楼 12层 邮编:100007 12th Floor, Raffles City Beijing Offices Tower,No.1 Dongzhimen South Street,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100007 P .R.C. 电话(Tel): 010-56500900 传真(Fax): 010-56500999 www.meritsandtree.com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关于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植德京(会)字[2026]0028 号致: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 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参加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 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 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 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律师已经按照《股东会规则》的要求,对贵公司本次会议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所发表的结论性 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 议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 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会议由贵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贵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3月 14日在公司指定 的信息披露媒体以公告形式刊登了《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 会议通知”),该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表决方式、召集人、召开方式、审议事项、股权登记日、有权出席会议的 对象、贵公司联系地址、联系人、本次会议的登记方法、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等事项,并说明了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 议,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贵公司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3月 31 日在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 10号院 204号楼 2层会议室如期召开,由贵公司董事 长廖杰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6年 3月 3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3 月 31 日 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3月 31日 9:15至 15 :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查验,贵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召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内容均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人资格。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的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股东代理人提交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反 馈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并经贵公司及本所律师查验确认,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 东(股东代理人)合计1,028人,代表股份208,583,412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8156%(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公司 股份总数为700,577,436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998,800股,该等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 除贵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外,出席和列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还包括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经办律师。 经查验,上述现场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会议依照《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对贵公司已公告的会议通知中所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表决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议案》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 总表决情况:同意207,728,51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5901%;反对722,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数的0.3465%;弃权132,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6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603,62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86.7632%;反对 722,800股,占出席本 次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1.1914%;弃权 132,1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0454%。 本所律师和现场推举的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会议表决结果经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确定最终表决结果后 予以公布。其中,贵公司对上述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单独披露表决结果。 经查验,上述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过半数通过。 综上所述,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 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贰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1/5df12b27-d72d-4acc-9e96-272a954bb0e6.PDF ─────────┬──────────────────────────────────────────────── 2026-03-31 00:41│视觉中国(000681):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 ─────────┴──────────────────────────────────────────────── 视觉中国(000681):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cbf3f72a-d7cc-4612-bf7a-e40d0faaa9b9.PDF 【2.财报链接】 ─────────┬──────────────────────────────────────────────── 2026-08-25│视觉中国:2026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8-25/1225498474.PDF ─────────┬──────────────────────────────────────────────── 2026-04-30│视觉中国: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30/1225253698.PDF ─────────┬──────────────────────────────────────────────── 2026-03-31│视觉中国: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3-31/1225063093.PDF ─────────┬──────────────────────────────────────────────── 2025-10-31│视觉中国: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1/1224769791.PDF ─────────┬──────────────────────────────────────────────── 2025-08-28│视觉中国: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8/1224596966.PDF ─────────┬──────────────────────────────────────────────── 2025-04-24│视觉中国: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4/1223245212.PDF ─────────┬──────────────────────────────────────────────── 2025-04-24│视觉中国: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4/1223245230.PDF ─────────┬──────────────────────────────────────────────── 2024-10-26│视觉中国: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6/1221522389.PDF ─────────┬──────────────────────────────────────────────── 2024-08-30│视觉中国: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30/1221049497.PDF ─────────┬──────────────────────────────────────────────── 2024-04-26│视觉中国: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6/1219831539.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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