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683 博源化工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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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9:42 │博源化工(00068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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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00:32 │博源化工(000683):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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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0:47 │博源化工(000683):重大资产购买及增资暨关联交易之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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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0:47 │博源化工(000683):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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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0:47 │博源化工(000683):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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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0:47 │博源化工(000683):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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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0:47 │博源化工(000683):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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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0:47 │博源化工(000683):关于确认2025年度董事薪酬及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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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0:47 │博源化工(000683):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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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0:47 │博源化工(000683):关于重大资产购买及增资暨关联交易之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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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9:42│博源化工(00068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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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源化工(00068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bb65eca7-b63c-4ad6-9b06-25d2c162dd8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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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00:32│博源化工(000683):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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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源化工(000683):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495f62f0-f09a-4378-8851-f840772f23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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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0:47│博源化工(000683):重大资产购买及增资暨关联交易之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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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独立财务顾问”)作为内蒙古博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源化工
”、“上市公司”或“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及增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对内蒙古博源银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银根矿业”或“标的公司”)塔木素天然碱矿采矿权(以下简称“标的采矿
权”)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概述
2021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召开八届二十次董事会、八届十九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纳百川持有
的银根矿业 14%股权、拟以现金 372,500.00 万元对银根矿业进行增资(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并同意签署相关协议
。2022 年 2月 27 日,公司召开八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八届二十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方案调整、报告书(草案)(修订
稿)等相关议案,并同意签署《单独增资之业绩承诺补偿协议》、《蜜多能源转让银根矿业股权事宜之业绩承诺补偿协议》。2022
年 7 月 22 日,公司召开八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八届二十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报告书(草案)(二次修订稿)、本次交易加期
审计报告和审阅报告等相关议案,同意对上市公司、标的公司的相关财务数据进行更新,并对报告书(草案)进行修订。2022 年 8
月 8日,公司召开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重组草案及相关议案。
2022 年 8 月 9 日,银根矿业已就本次交易相关事宜办理完毕相应的公司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已成为持有银根矿业 60%股权的
股东。
二、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一)业绩承诺期及承诺数额
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期为 2022 年至 2027 年(其中 2022-2024 年为建设期)。内蒙古纳百川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纳百川”)、鄂尔多斯市纳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纳丰投资”)、内蒙古博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博
源工程”)和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源集团”)保证在业绩承诺期采用收益法评估的标的采矿权(包括在建工
程中的技术实施许可费)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346,532.62 万元。
(二)关于股权转让的业绩承诺补偿安排
1、实际净利润数与承诺净利润数差异的确定
业绩承诺期间内,标的采矿权实现的净利润数以专项审核报告为准。如标的采矿权在业绩承诺期间累计实现的净利润数未能达到
累计承诺净利润数,则纳百川和博源集团应履行业绩补偿义务。
2、业绩补偿的方式及计算公式
(1)纳百川以现金方式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博源集团承担补充连带责任。
(2)应补偿金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应补偿金额=[(累计承诺净利润-累计实现净利润)÷累计承诺净利润]×纳百川获得的交易价款。
(三)关于增资的业绩承诺补偿安排
1、实际净利润数的确定
业绩补偿期间内,标的采矿权实现的净利润数以专项审核报告为准。
2、业绩承诺未实现时的补偿义务
如标的采矿权在业绩承诺期间累计实现的净利润数未能达到累计承诺净利润数,则由上市公司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
格和专业资质的评估机构,对标的公司进行重新评估,本次交易整体估值与调整后的评估值之间的差额部分由纳百川、纳丰投资、博
源工程按照本次增资前对标的公司的持股比例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3、补偿方式及计算公式
(1)纳百川、纳丰投资、博源工程(以下统称“原股东”)应以标的公司股权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不足部分以现金补足。
(2)应补偿金额计算方式如下:
应补偿金额=(1-标的公司调整后估值÷本次交易整体估值)×本次增资交易价款×原股东在本次增资前持有标的公司的股权比例
标的公司调整后估值应扣除本次增资及后续标的公司增资金额对估值的影响。
原股东在本次增资前持有标的公司的股权比例按照本次交易的标的股权转让后计算,各自持股比例如下:
原股东 本次增资前持有标的公司的股
权比例(%)
内蒙古纳百川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91
鄂尔多斯市纳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1.03
内蒙古博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8.06
合计 50.00
(3)应补偿标的公司股权的计算方式如下:
应补偿标的公司股权(出资额)=应补偿金额/(标的公司调整后估值÷标的公司现有注册资本)
标的公司现有注册资本不含本次增资额及后续增资、减资变动,如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标的公司现有注册资本作
相应调整。
纳百川、纳丰投资、博源工程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不足补偿部分,或届时因质押、冻结等第三方权利限制导致无法按协议约定向
上市公司转让标的公司股权的,由其以现金补足。
(4)博源集团对纳百川、纳丰投资在协议项下对上市公司的补偿义务承担补充连带责任。
(四)关于前次交易的业绩承诺补偿安排
2021 年 7月 25 日,公司与内蒙古蜜多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蜜多能源”)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公司以人民币
111,150.00 万元受让蜜多能源持有的银根矿业 9.5%股权,公司与银根矿业及银根矿业其他股东签订了增资扩股协议,约定以人民币
137,109,38 万元对银根矿业进行增资(以下简称“前次交易”)。前次交易与本次交易不构成一揽子交易,在前次交易时各方未对
业绩补偿进行安排,但考虑到刘宝龙为蜜多能源的股东,持有蜜多能源 19%的股权,也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关联方(
为博源集团控股股东戴连荣先生之女婿),为充分保障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博源集团同意对刘宝龙持有
的蜜多能源股权所对应的前次股权转让交易价款承诺业绩补偿。具体如下:
1、实际净利润数与承诺净利润数差异的确定
业绩承诺期间内,标的采矿权实现的净利润数以专项审核报告为准。如标的采矿权在业绩承诺期间累计实现的净利润数未能达到
累计承诺净利润数,则博源集团应履行业绩补偿义务。
2、业绩补偿的方式及计算公式
(1)博源集团以现金方式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2)应补偿金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应补偿金额=[(累计承诺净利润-累计实现净利润)÷累计承诺净利润]×蜜多能源获得的交易价款×刘宝龙持有的蜜多能源股权
比例(即 19%)。
(3)博源集团支付的业绩承诺补偿金额上限不超过蜜多能源从前次交易所获全部对价的 19%。
(五)减值测试补偿
在业绩承诺期间届满时,由审计机构对标的采矿权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如标的采矿权的期末减值额乘以本次
交易的标的股权比例大于应补偿金额,则纳百川和博源集团另行向上市公司补偿按照以下公式计算所得的金额:
另需补偿的金额=期末减值额×纳百川本次转让标的公司的股权转让比例(即 14%)-应补偿金额。
纳百川以现金方式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博源集团承担补充连带责任。
业绩承诺方支付的业绩承诺补偿金额及减值测试补偿金额的总额上限不超过纳百川从本次交易所获全部对价。
三、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银根矿业 2025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银根矿业2025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138,038.10万元。
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期为 2022 年至 2027 年,其中 2022 年至 2024 年为建设期,承诺净利润数为 2022 年至 2027 年累计金
额,标的采矿权实现的净利润数以专项审核报告为准,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尚待业绩补偿期间结束后确定。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方不需
要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通过查阅《内蒙古博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购买及增资暨关联交易之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
项说明》、业绩补偿相关协议、银根矿业审计报告,抽查银根矿业客户交易合同、发票等资料,对标的采矿权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实
现情况进行了核查。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期为 2022 年至 2027 年,其中 2022 年至 2024 年为建设期
,承诺净利润数为 2022 年至 2027 年累计金额,标的采矿权实现的净利润数以专项审核报告为准,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尚待业绩补偿
期间结束后确定。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方不需要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8057f61d-e4a7-444e-a813-c97a4020d1d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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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0:47│博源化工(000683):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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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源化工(000683):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dfdd0f52-77de-4a96-be69-e7775700b53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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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0:47│博源化工(000683):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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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源化工(000683):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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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0:47│博源化工(000683):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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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审计了内蒙古博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源化工”)2025 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
注,并于2026 年 4 月 17 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6]第 ZB10516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博源化工管理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
监会公告〔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了后附的 2025 年度非
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是博源化工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将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我们审计博源化工 2025 年度财务报
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已审计财务报表中披露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没有发现在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为了更好地理解博源化工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报告仅供博源化工为披露 2025 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七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b80f9d88-ea80-4f98-8d76-30a9ce3cda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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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0:47│博源化工(000683):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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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意见
2026 年 4 月 17 日,内蒙古博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独立董事 2026 年第二次专门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资本公积、资金现状
拟定,符合公司现阶段的运营发展需要。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2026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九届三十九次董事会,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全体董事同意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母公司 2025 年年初未分配利润 6,127,247
,581.32 元,本年度实现净利润 2,391,779,658.42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239,177,965.84 元,本期分配 2024 年度现金股利 1,1
15,621,718.00 元, 2025 年末未分配利润为7,164,227,555.90 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单一年度如实施现金分红,分配的
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结合实际情况,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 3,716,831,56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现金分红 3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
金红利 1,115,049,468.0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调整原则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
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公司年度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115,049,468.00 1,115,621,718.00 1,119,243,768.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942,169,508.90 1,811,195,127.71 1,409,917,321.19
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 8,333,754,881.51
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 7,164,227,555.90
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 ?是 □否
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 3,349,914,954.00
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 0
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 1,387,760,652.60
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 3,349,914,954.00
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 □是 ?否
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
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情形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
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且不低于 5,000 万元,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
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2025 年度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 1,115,049,468.00 元,占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71.15%,高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 3,349,914,954.00 元,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277.80%,高于最近三
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
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资金需求和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与公司的成长性相匹配,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
产生重大影响,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九届三十九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 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0a985452-27db-4844-88ce-d1a22a25d54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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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0:47│博源化工(000683):关于确认2025年度董事薪酬及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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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博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7 日召开九届三十九次董事会,审议《关于确认 2025 年度董
事薪酬及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现将相
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5 年度董事薪酬情况
公司董事(含职工董事)依据公司有关规定按月领取津贴,在公司兼任管理职务或承担其他管理职责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按照
公司统一的薪酬体系确定。2025 年度在公司任职的董事,其当年度薪酬依据上述规定及所担任职务及工作职责、分工、绩效考核等
情况进行核算确定。详见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四、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二、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二)适用期限
本次董事薪酬方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后失效。
(三)薪酬方案
1.公司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含职工董事)、董事会秘书享受公司董事津贴。津贴标准为:董事长 30 万元/年,副董事长 20
万元/年,独立董事 15 万元/年,非独立董事(含职工董事)12 万元/年,董事会秘书 12 万元/年。津贴按月平均发放。
2.在公司兼任管理职务或承担其他管理职责的非独立董事,除董事津贴外,其薪酬和福利待遇按照公司统一的薪酬体系及有关规
定确定,与同职级的公司其他人员保持一致,担任多个职务的,按照兼职就高原则确定薪酬标准。未在公司兼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
事,除董事津贴外,原则上不在公司领取薪酬,需要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和福利待遇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
交董事会审议。
3.非独立董事有权享受公司股权激励等中长期激励政策,具体按照有关激励方案执行。
4.独立董事只按月领取固定津贴,不享受公司其他薪酬及福利待遇,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公司按其实际任职时间和履职考核情况予以发放薪酬。
2.上述薪酬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3.本薪酬方案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三、备查文件
1.公司九届三十九次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e46c86b0-f6b5-4df1-8b92-c9d94240bf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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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0:47│博源化工(000683):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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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源化工(000683):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26bd045c-1ec9-42b5-84a0-f440cf8432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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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0:47│博源化工(000683):关于重大资产购买及增资暨关联交易之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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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博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2 年 8月完成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内蒙古纳百川资源开发有限
责任公司(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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