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683 远兴能源 更新日期:2024-11-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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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8 16:42│远兴能源(000683):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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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1月 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
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182024003 号),因公司涉嫌未及时披露参股子公司重大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公司收到《立案告知书》后,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自查情况说明如下:
1.2021年 1月,乌审旗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乌审旗国资)就其与公司参股子公司乌审旗蒙大矿业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蒙大矿业)探矿权转让合同纠纷事项诉至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 年 12月 30日,内蒙古自治区鄂
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2 年 4月 12日,公司就乌审旗国资与蒙大矿业探矿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披露了《关于参股
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2.2022 年 9 月,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22〕第
207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认为:2021 年 1 月,乌审旗国资将蒙大矿业诉至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蒙大矿业补缴探矿权转
让价款 21.06 亿元。2021 年 12 月 30 日,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蒙大矿业向乌审旗国资公司支付探矿权转
让差额 22.24亿元。2022 年 1月 17日,蒙大矿业收到一审判决书。该诉讼对公司的实际影响金额为 17.9 亿元,占公司 2020 年年
末净资产的 14.78%。公司未及时对该诉讼进行披露,亦未在 2021 年年报中披露,直至 2022 年 4 月 12 日,才披露蒙大矿业涉及
诉讼的有关情况和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该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 1.4条、第 2.1条、第
7.4.1条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希望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3.2023 年 8 月,公司收到内蒙古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宋为兔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2023〕9号)和《关于对内蒙古
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11号),内蒙古证监局认为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不规范情形且公
司董事长未按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规定,内蒙古证监局决定对公司
釆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对公司董事长宋为兔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管措施,要求公司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改正,并于收到决定书之日
起 30 日内向内蒙古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到内蒙古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60)。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
重大影响。
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在此
对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8/9c5dcc53-d0c7-4baa-9702-72e52fc6e2f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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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远兴能源(000683):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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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兴能源(000683):2024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9/7b783fac-8a97-49d6-b80f-8b191ab368a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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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远兴能源(000683):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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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 3名监事发出了
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九届十七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
2.会议于 2024 年 10月 28日召开。
3.本次监事会应参加表决监事 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名。
4.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9/ebba1bdd-cc00-45c0-b1a3-e4fd660ecf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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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远兴能源(000683):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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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 9名董事发出了
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九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
2.会议于 2024 年 10月 28日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表决董事 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名。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表决票及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9/c9ad6d96-fe9b-44b4-a243-9b882b7f14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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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6 00:00│远兴能源(000683):关于控股子公司阿拉善塔木素天然碱开发利用项目生产线恢复正常运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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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兴能源(000683):关于控股子公司阿拉善塔木素天然碱开发利用项目生产线恢复正常运行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6/238462bb-d115-45ba-8f7e-1629c5a11f5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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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5 00:00│远兴能源(000683):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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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兴能源(000683):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5/d40b405b-b9fc-4582-aafe-1ee4f47515e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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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5 00:00│远兴能源(000683):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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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兴能源(000683):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4/f6f779ca-c304-4449-84b0-a05d1dc6b5c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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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5 00:00│远兴能源(000683):公司章程(2024年10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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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兴能源(000683):公司章程(2024年10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5/e3748279-cbaa-4aaa-8b8c-b41638eafed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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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1 00:00│远兴能源(000683):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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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兴能源(000683):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0/5ad7ece6-a651-45a5-b2de-470cdb257e1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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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8 00:00│远兴能源(000683):九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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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兴能源(000683):九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27/f7f832a0-7c32-496b-9d74-1d8835da3d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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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8 00:00│远兴能源(000683):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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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9月 27日召开九届十七次董事会、九届十六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组织相关人员,通过邀请招标的方式开展 2024 年度
审计机构的选聘工作。经评选小组初步评选,并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 年 1月 24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号四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朱建弟、杨志国
截至 2023年 12 月 31日合伙人数量:278人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2,533 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693名。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 50.01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5.16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7.65 亿元。2
023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共 671 家,审计收费 8.32 亿元,主要行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
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等行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3年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
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 被诉(被仲 诉讼(仲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结果
裁)人 裁)人 裁)事件 金额
投资者 金亚科技、 2014年报 尚余 1,000多 连带责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投保的
周旭辉、 万,在诉讼过 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
立信会计师 程中 效判决均已履行。
事务所
投资者 保千里、 2015年重 80万元 一审判决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保千里
东北证券、 组、2015 2016年 12月 30日至 2017年 12月 14
银信评估、 年报、2016 日期间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对投资者
立信会计师 年报 所负债务的 15%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立
事务所等 信会计师事务所投保的职业保险 12.5
亿元足以覆盖赔偿金额。
3.诚信记录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
监督管理措施 31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6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31 次、自律监管措施 0次和纪律处分 0次。
二、2024 年度审计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姓名 项目组成员 成为注册会 开始从事 开始在立信 近三年签署及复
计师时间 上市公司 会计师事务 核过上市公司审
审计时间 所执业时间 计报告家数
郭兆刚 项目负责合伙人 2002年 2014 2012 2
张辉策 质量复核合伙人 2010年 2008 2010 3
张宝荣 项目负责经理 2014年 2014 2024 1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
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通过邀标选聘的方式,拟确定 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 150
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1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30万元。2024 年度审计费用与 2023 年度持平。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1.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2023
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公司聘任的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被暂停从事证券服务 6个月,基于谨慎性原则,为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权益,结合经营管理需要,公司拟变更会
计师事务所。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通过邀
请招标的方式,开展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选聘工作。经评选小组初步评选,并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拟聘任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3.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
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
通》等有关规定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四、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4 年 9 月 27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会议,以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关于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提案》。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
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均符合监管规定;公司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理由充分、恰当,选聘程序依法合规;同
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9月 27日召开九届十七次董事会、九届十六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
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3.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九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九届十六次监事会决议。
3.公司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
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27/c1701a32-bbec-4412-bb1d-21123234d9e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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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8 00:00│远兴能源(000683):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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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兴能源(000683):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28/ece16903-d33a-4988-b7fe-2b925bf4d97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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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8 00:00│远兴能源(000683):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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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九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
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10月 14 日(星期一)下午 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0月 14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 10月 14日 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
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4年 10月 9日(星期三)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 2024年 10月 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
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 19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2.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二)说明
1.以上提案已经公司九届十七次董事会、九届十六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9 月 28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提案 2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无需登记。
(二)参加现场会议股东登记时应当提交的材料
1.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
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2)、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或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或单位持
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格式详见附件 2)办理登记。
(三)登记时间:2024年 10月 11日 9:00-11:30,14:30-17:00。
(四)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邮寄、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五)登记地点: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 11层证券事务部。
(六)会议联系方式
1.联 系 人:王养浩、禹健雄
2.联系电话:0477-8139874
3.联系传真:0477-8139833
4.电子邮箱:yxny@berun.cc
5.联系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 11层证券事务部
6.邮 编:017000
(七)大会会期预期半天,参会人员交通费、食宿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九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九届十六次监事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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