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685 中山公用 更新日期:2025-07-3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7-30 16:24 │中山公用(000685):金圆统一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中山公用财务负责人变动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
│2025-07-25 19:46 │中山公用(000685):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4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7-25 19:45 │中山公用(000685):关于全资子公司受让长青环保能源(中山)有限公司与中山市长青环保热能有限公│
│ │司100%股权的公告 │
├─────────┼──────────────────────────────────────────────┤
│2025-07-23 17:27 │中山公用(000685):关于变更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
├─────────┼──────────────────────────────────────────────┤
│2025-07-23 17:26 │中山公用(000685):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3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7-10 17:07 │中山公用(000685):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2025年付息公告 │
├─────────┼──────────────────────────────────────────────┤
│2025-07-08 18:07 │中山公用(000685):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5-07-07 18:18 │中山公用(000685):关于2025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情况公告 │
├─────────┼──────────────────────────────────────────────┤
│2025-06-30 16:41 │中山公用(000685):中山公用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4年度) │
├─────────┼──────────────────────────────────────────────┤
│2025-06-25 18:55 │中山公用(000685):中山公用2025年度跟踪评级报告 │
└─────────┴──────────────────────────────────────────────┘
─────────┬────────────────────────────────────────────────
2025-07-30 16:24│中山公用(000685):金圆统一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中山公用财务负责人变动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中山公用(000685):金圆统一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中山公用财务负责人变动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30/86d13a90-df88-4c40-aa0e-f4cb117e9024.PDF
─────────┬────────────────────────────────────────────────
2025-07-25 19:46│中山公用(000685):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4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5 年第 4次临时会议于 2025年 7月 25日(星期五)
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文件已于 2025 年 7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或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本次出
席会议的董事应到 8人,实到 8人,会议由董事长郭敬谊先生主持。会议通知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向十三家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结合公司资金债务情况,为确保公司运营管理、项目建设和业务拓展等资金需求,拓宽融资渠道和降低融资成本,公司(含合并
报表范围内全资、控股子公司)拟分别向有关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77 亿元的银行授信额度。该批授信不涉及第三方担保。具
体授信额度明细及用途如下:
序号 授信银行 总体授信额度(亿元) 用途
1 建设银行 11
2 兴业银行 10 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
3 农业银行 8 贷款、非融资性保函、银
4 光大银行 6 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各
5 交通银行 5 类信贷业务。
6 中国银行 10
7 厦门国际银行 3
8 华润银行 3
9 江苏银行 5
10 宁波银行 3
11 平安银行 5
12 浙商银行 6
13 中山农商行 2
合计 77
注: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及期限为准。
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控股子公司)将本着审慎原则灵活高效运用相关授信额度,上述授信额度并不等同于实际融资金
额。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银行授信情况、融资期限、担保方式、保证金比例、贷款利率等择优选择信贷银行并确定具体融资方
案。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办理具体业务,最终融资金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授信额度、用途范围及授信有效期内负责办理一切融资事宜,并同意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
代理人代表公司签署一切与之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授权有效期为自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
审议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受让长青环保能源(中山)有限公司与中山市长青环保热能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
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受让长青环保能源(中山)有限公司与中山市长青环保热能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
审议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5年第 4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5/cfd4a628-2657-405d-aa72-7cb258866d88.PDF
─────────┬────────────────────────────────────────────────
2025-07-25 19:45│中山公用(000685):关于全资子公司受让长青环保能源(中山)有限公司与中山市长青环保热能有限公司10
│0%股权的公告
─────────┴────────────────────────────────────────────────
中山公用(000685):关于全资子公司受让长青环保能源(中山)有限公司与中山市长青环保热能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
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6/f0a4f41f-cf74-41dc-a91d-a9d910e9b32e.PDF
─────────┬────────────────────────────────────────────────
2025-07-23 17:27│中山公用(000685):关于变更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
一、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辞职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许冰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许冰女士由于个人发展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
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职务。辞职后,许冰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许冰女士的辞职
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许冰女士的离职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产生影响。
许冰女士在公司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截至公告披露日,许冰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及董事会对许冰女士在任期
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董事会秘书兼任财务负责人的情况
为确保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平稳、有序运行,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 2025年 7月 2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5 年第 3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山公用财务负责人岗位相关事宜的
议案》,周飞媚女士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较为熟悉,具备担任财务负责人的专业背景和能力,公司
董事会决定由董事会秘书周飞媚女士(简历附后)兼任财务负责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3/dc37c869-13f0-459f-8221-0dfcb16d6df8.PDF
─────────┬────────────────────────────────────────────────
2025-07-23 17:26│中山公用(000685):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3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5 年第 3次临时会议于 2025年 7月 23日(星期三)
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全体董事签署了关于同意豁免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5 年第 3 次临时会议通知时间的意见。会议由董事长郭
敬谊先生主持,本次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 8人,实到 8人。会议通知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中山公用财务负责人岗位相关事宜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离职,为确保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平稳、有序运行,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周飞媚女士兼任财务负责人。
具体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
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审议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5年第 3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3/e9999c92-6d67-4ae5-b517-5dcc4483bc9c.PDF
─────────┬────────────────────────────────────────────────
2025-07-10 17:07│中山公用(000685):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2025年付息公告
─────────┴────────────────────────────────────────────────
特别提示: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3 中山 K1,债券代
码:148375,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 2025年 7月 14日(因 2024 年 7月 13日为休息日,故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支
付 2024年 7月 13日至 2025 年 7月 12日期间的利息 2.95 元(含税)/张。本次债券付息期的债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7月 11日,凡
在 2025 年 7月 11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的权利;2025 年 7月 11日(含)前卖出本期债券的
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一、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代码:148375
3、债券简称:23 中山 K1
4、债券发行总额:10 亿元
5、债券余额:10 亿元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3年期
7、债券利率: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为 2.95%。
8、起息日:2023 年 7月 13日
9、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 2024 年至 2026 年每年的 7月 1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
,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0、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 2026 年 7月 1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
款项不另计利息)。
11、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
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2、债券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3、信用级别: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级,本期债券无债项评级。
14、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23 年 7月 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15、本期债券登记、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
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二、本次债券付息方案
本期债券“23 中山 K1”的票面利率为 2.95%,本次付息每 10张“23 中山 K1”派发利息人民币 29.50 元(含税)。扣税后个
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 23.60 元;非居民企业(包括 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 10张派发
利息为29.50 元。
三、债券付息权益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1、权益登记日:2025 年 7月 11日
2、除息日:2025 年 7月 14日(因 2025 年 7月 13日为休息日,故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3、付息日:2025 年 7月 14日(因 2025 年 7月 13日为休息日,故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4、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5 年 7月 13日
5、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2.95%
四、债券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7月 11日深交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债券持有人。
五、债券付息方法
本公司将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在本次派息款到账日 2个交易日前,本公司会将本期债
券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收到
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债券持有人可自付息日起向其指定的结算参与人营业部领取利息。
六、关于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投资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
缴纳公司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
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如各兑付机构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兑付机构自行承担。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7 年第 37号)、《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 号)等规定以及 2021
年 10月 2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 2018 年 11月 7日至 2025 年 12月 31日止(该实施期限由 2021 年 11 月 6 日延长至“十
四五”末,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
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本次债券付息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兴中道 18号财兴大厦北座
联系人:周飞媚
电话:0760-88389918
传真:0760-88830011
邮编:528403
2、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 26号广发证券大厦
联系人:林杰俊
电话:020-66338888
传真:020-87553600
邮编:510627
3、债券受托管理人:金圆统一证券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展鸿路 82号厦门国际金融中心 10-11 楼
联系人:杨华为
电话:0592-3117999
传真:0592-3117914
邮编:361000
4、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5楼
联系人:发行人业务部
电话:0755-21899999
传真:0755-21899000
邮政编码:518038
投资者可以到下列互联网网址查阅本付息公告: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0/cec0d822-c1ef-4dfb-8a39-a2e7e78dbab9.PDF
─────────┬────────────────────────────────────────────────
2025-07-08 18:07│中山公用(000685):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特别提示:
1.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为 1,475,111,351股,其中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7,380,221股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因而剔除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的基数为1,467,731,130
股,以此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82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20,353,952.66元 (含税)。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现金分红总
金额/总股本=120,353,952.66 元/1,475,111,351股=0.0815897元/股(结果取小数点后七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20
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815897元/股。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公司于 2025年 6月 5日召开的 2024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公司于 2025年 6月 5日召开的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 2024 年度拟以实施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82元(
含税)。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总股本 1,475,111,351 股,扣除公司目前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 7,380,221 股,以此计算合
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0,353,952.66元(含税),公司 2024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
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基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没有发生变化。
3.公司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475,111,351 股扣除公司目前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 7,380,221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0.8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
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738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
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
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164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82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25年 7月 15日
2.除权除息日:2025年 7月 16日
3.红利发放日:2025年 7月 1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截止 2025年 7月 1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派发的现金红利,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于 2025 年 7月 1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
划入股东资金账户。
2.以下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3.以下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612 中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 08*****972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7 月 7 日至股权登记日:2025 年 7月 1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
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关于除权除息参考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因公司股票回购专户的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因而剔除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的
现金分红总额=(1,475,111,351 股-7,380,221股)×0.082 元/股=120,353,952.66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
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现金分红总金额/总股本=120,353,952.66 元/1,475,111
,351 股=0.0815897 元/股(结果取小数点后七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即每 10 股现金红利(含税)人民币 0.8158
97 元。
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 2024 年年
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815897 元/股。
七、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人:周飞媚
3.联系电话:0760-88389918
4.传 真:0760-88830011
八、备查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