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688 国城矿业 更新日期:2026-06-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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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9:02 │国城矿业(000688):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押及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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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9:01 │国城矿业(000688):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触及1%及5%整数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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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9:01 │国城矿业(000688):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2026-06-11 18:51 │国城矿业(000688):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
│2026-06-05 17:20 │国城矿业(000688):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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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16:15 │国城矿业(000688):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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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20:11 │国城矿业(000688):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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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20:10 │国城矿业(000688):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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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20:10 │国城矿业(000688):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 │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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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20:10 │国城矿业(000688):本次交易摊薄上市公司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之专项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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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9:02│国城矿业(000688):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押及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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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城矿业(000688):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押及质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3cdc20ce-ec72-49bc-89a6-e5d0d866c7a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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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9:01│国城矿业(000688):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触及1%及5%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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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城矿业(000688):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触及1%及5%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1e9f98fd-0fe8-49e9-85d6-bc63cab73b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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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9:01│国城矿业(000688):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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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城矿业(000688):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a74f0827-5b7b-4bb7-a7fa-47e5a7da6a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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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8:51│国城矿业(000688):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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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城矿业(000688):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6ce86ad5-efe8-4ceb-98e9-0b49b5f17fc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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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7:20│国城矿业(000688):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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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城矿业”)分别于 2026年2月 10 日、2026年 2月 27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
第四十九次会议和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
子公司为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新增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56,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
(含)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 180,000万元,向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 376,000万元
。在不超过总担保额度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根据实际情况调剂使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
被担保方,仅能从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被担保方获得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担保余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
额度。本次预计担保额度的授权有效期自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2月 1
1日和 2026年 2月 28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 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和《2026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国城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城锂业”)向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盐市口支行(牵头行、代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参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参贷行)申请银团贷款,公司为上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且公司以持有的国城锂业 75%股权提供
质押担保,国城锂业以绵竹市德阿工业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国城锂业 20万吨/年锂盐项目一期在建工程提供抵押担保,上述担保
债权的本金为人民币 80,000万元。
上述担保为公司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及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范围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无需再
次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四川国城锂业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3年 02月 13日
3、注册地址:四川省绵竹市德阳-阿坝生态经济产业园区
4、法定代表人:邓自平
5、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683MAC86XF20Q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
售;再生资源加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股权结构:国城矿业持股75%,德阳投控兴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25%,实际控制人为吴城先生。
9、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145,259.45 98,041.65
负债总额 101,834.32 54,184.76
净资产 43,425.13 43,856.89
项目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1.76 14.17
利润总额 -354.94 -1,025.20
净利润 -354.94 -1,025.20
10、国城锂业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合同、抵质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
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
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3、担保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甲方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提
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二)质押合同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质押担保
2、质押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盐市口支行
3、质押人:国城矿业
4、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
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
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质权的费用(包
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变卖费等)。
5、质物:国城矿业持有的国城锂业 75%股权
(三)抵押合同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抵押担保
2、抵押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盐市口支行
3、抵押人:国城锂业
4、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
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
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变卖费等)。
5、抵押物:国城锂业绵竹市德阿工业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国城锂业 20万吨/年锂盐项目一期在建工程
四、本次提供担保的影响
本次公司为国城锂业提供担保,有助于国城锂业的发展和其对资金的需求。国城锂业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也不设置反担
保。国城锂业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及时掌握其资信和财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260,511.1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13%。本次担保
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将不超过人民币340,511.13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30.88%
。除对马尔康金鑫矿业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以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的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
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1f914651-4380-4486-8e1c-1ae9a4d58d5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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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16:15│国城矿业(000688):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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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城矿业”)分别于 2026年2月 10 日、2026年 2月 27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
第四十九次会议和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
子公司为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新增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56,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
(含)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 180,000万元,向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 376,000万元
。在不超过总担保额度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根据实际情况调剂使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
被担保方,仅能从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被担保方获得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担保余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
额度。本次预计担保额度的授权有效期自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2月 1
1日和 2026年 2月 28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 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和《2026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国城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城锂业”)向四川
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分行申请授信,公司为上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10,000万元
。
上述担保为公司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及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范围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无需再
次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四川国城锂业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3年 02月 13日
3、注册地址:四川省绵竹市德阳-阿坝生态经济产业园区
4、法定代表人:邓自平
5、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6、统一信用代码:91510683MAC86XF20Q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
售;再生资源加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股权结构:国城矿业持股75%,德阳投控兴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25%,实际控制人为吴城先生。
9、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145,259.45 98,041.65
负债总额 101,834.32 54,184.76
净资产 43,425.13 43,856.89
项目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1.76 14.17
利润总额 -354.94 -1,025.20
净利润 -354.94 -1,025.20
10、国城锂业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范围:包括债务人依主合同与债权人发生的全部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债权人实现债
权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财产保全担保费、财产保全保险费、强制执行费、公告费、送
达费、公证费、鉴定费、差旅费、评估费、抵押物处置费、过户费等)。
3、担保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
之日起三年;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
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
合同债务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若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
义务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为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本次提供担保的影响
本次公司为国城锂业提供担保,有助于国城锂业的发展和其对资金的需求。国城锂业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也不设置反担
保。国城锂业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及时掌握其资信和财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240,522.5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2.45%。本次担保提
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将不超过人民币250,522.52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6.29%。除
对马尔康金鑫矿业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以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的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
、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b924a402-9461-4fb3-9981-e2454873cb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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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20:11│国城矿业(000688):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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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城矿业(000688):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80ae5ef2-13d2-422f-9be3-23992e473f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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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20:10│国城矿业(000688):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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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城矿业(000688):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86d0265d-86e4-4566-b58a-dcd5b9e4d8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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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20:10│国城矿业(000688):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核
│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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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城矿业”、“上市公司”或“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代
表中信信托·信华 57 号权益类信托计划)持有的内蒙古国城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城实业”)4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
易”或“本次重组”)。
联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或“联储证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就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进行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经核查,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不涉及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本次交易前后,公司的控股股东不变,仍为国城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变,仍为吴城。因此,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更,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
十三条规定的情形,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f6f17f09-ccac-4313-9aad-a84921aca17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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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20:10│国城矿业(000688):本次交易摊薄上市公司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之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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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城矿业”、“上市公司”或“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代
表中信信托·信华 57号权益类信托计划)持有的内蒙古国城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城实业”)4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或“本次重组”)。
联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或“联储证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首发及再
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规定的相关要求,就本次交易对即期回报的影响情况、防范和填补措施以
及相关承诺进行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本次交易对每股收益的影响
本次交易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不涉及新增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的变化情况如下: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5 年度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97 1.33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市公司《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将增加,每
股收益将得到提升,不存在因本次交易而导致每股收益被摊薄的情况。
二、上市公司对防范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及提高未来回报能力采取的措施
为防范本次交易后可能造成上市公司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上市公司拟采取多种措施以充分保障对股东的持续回报。
(一)加强经营管理,提高上市公司经营效率
上市公司将稳步推进并实施公司发展战略,提高行业竞争力。目前,上市公司已制定了较为完善、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体系,保
证了上市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全面优化业务管理流程,加
强成本管理、预算管理,强化执行监督,防范经营管理风险,全面有效地提升上市公司经营效率。
(二)提升公司治理,为上市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上市公司将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提供制度保障。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投资者能够充分行使投资者的权利,董事会能够
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合理的决策;独立董事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保护上市公司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为上市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提供科学有效的治理结构和制度保障。
(三)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上市公司将不断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上市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证监会公告[2025]5号)等有关规定,制定了合理的利润分配政策。未来,上市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继续实行可持续、稳定、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结合上市公司经营情况与发展规
划,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广大股东的利润分配,努力提升股东回报水平。
三、相关主体对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
(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控人出具关于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国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实控人吴城已对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本人承诺继续保持国城矿业的独立性;
2、本公司/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国城矿业经营管理活动,不得侵占国城矿业利益;
3、本公司/本人已与国城矿业就本次交易签署《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若业绩承诺期内各期末累计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数及收益
额低于各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及收益额,本公司将按照《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之约定以现金形式向国城矿业进行补偿,本人对该
补偿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4、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国城矿业本次交易完成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
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本人届时将按照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5、本公司/本人保证,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切实履行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
上市公司国城矿业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国城矿业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国城矿业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支持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国城矿业未来拟实施股权激励措施,本人承诺支持国城矿业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国城矿业本次交易完成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
诺的其他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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