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690 宝新能源 更新日期:2024-03-28◇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2-02 00:00│宝新能源(000690):关于第六、七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1 日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
司《2015 年至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详见公司 2015-024 号公告)。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详见公司 202
0-023号公告)。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详见公司 2021-002、0
05 号公告)。
截止 2020 年 8 月 7 日,公司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方式完成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的购买,成交均价 5.786 元/股,购买数
量 8,632,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40%。(详见公司 2020-035 号公告)。
截止 2021 年 8 月 23 日,公司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方式完成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的购买,成交均价 5.538 元/股,购买
数量 18,180,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84%。(详见公司 2021-055 号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公司《2015年至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七期员工持
股计划》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六、七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情况提示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情况
(一)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情况
1、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24 个月,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登记至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时起计算,即自 2020 年 8
月 8 日至 2022 年 8 月 8 日(详见公司 2020-035 号公告)。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5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延
长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 12 个月,即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至 2023 年 8 月 8 日止(详见公司2022-021 号公告)
。
公司于 2023年 6月 30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第六期、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
的议案》,延长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 12 个月,即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至 2024 年 8 月 8 日止(详见公司 2023-
029 号公告)。
2、根据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4 日实施了 2020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以 2020 年末公司总股
本 2,175,887,86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 652,766,358.60 元。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总额为 0 股,送红股 0 股。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因此获得现金股利 2,589,600.00 元(含税)。
根据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8 日实施了 2021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以 2021 年末公司总股本
2,175,887,86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 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 108,794,393.10 元。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总额为 0 股,送红股 0 股。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因此获得现金股利 431,600.00 元(含税)。
根据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4 日实施了 2022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以 2022 年末公司总股本
2,175,887,86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0 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 65,276,635.86 元。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总额为 0 股,送红股 0 股。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因此获得现金股利 258,960.00 元(含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 8,632,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40%,目前已解锁,全部为无
限售条件流通股。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尚未出售所持股票。
(二)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情况
1、公司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24 个月,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登记至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时起计算,即自 2021 年 8
月 23 日至 2023 年 8 月 23 日(详见公司 2021-055 号公告)。
公司于 2023年 6 月 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第六期、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
的议案》,延长公司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 12 个月,即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至 2024 年 8 月 23 日止(详见公司 2023
-029 号公告)。
2、根据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8 日实施了2021 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以 2021 年末公司总
股本 2,175,887,86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 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 108,794,393.10元。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总额为 0 股,送红股 0 股。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因此获得现金股利 909,025.00 元(含税)。
根据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4 日实施了 2022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以 2022 年末公司总股本
2,175,887,86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0 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 65,276,635.86 元。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总额为 0 股,送红股 0 股。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因此获得现金股利 545,415.00 元(含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 18,180,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84%,目前已解锁,全部为无
限售条件流通股。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尚未出售所持股票。
(三)截至本公告日,第六、七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均未出现或用于抵押、质押、担保等情形。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在存续期内的第六、七期员工持股计划合计持有公司股票 26,812,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23%。未出现公司已设立并存续的各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单个员工所持有持股计划份
额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的情况。
(五)截至本公告日,未出现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外的第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和资金提出权利主张的情形。
二、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股份的处置办法
(一)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股份的处置办法
1、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
2、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经管理委员会提议并经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审议通过后,第六期员工持股计
划可提前终止。
3、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由管理委员会提出,经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审议通过后,可相应延长。
4、当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或提前终止时,由管理委员会清算,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分配。
(二)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股份的处置办法
1、本计划存续期内,持有人个人不得要求分配当期员工持股计划资产。
2、本计划成立至存续期届满前,管理委员会可对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市值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质押融资、买入和卖出标的股票、
向持有人分配现金资产等,但相关买卖应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3、本计划存续期届满即终止。
4、在本计划届满前 6 个月,管理委员会应召开会议决定员工持股计划到期后的清算分配方式,可选择现金清算或将到期扔持有
的股票过户到个人名下。
三、其他说明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根据第六、七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和股票市场情况择机处置所持公司股票,并根据第六、七期
员工持股计划的处置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第六、七期员工持股计划后续实施情况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02/80247f58-ce31-4c81-8527-ac736918435b.PDF
─────────┬────────────────────────────────────────────────
2024-01-30 00:00│宝新能源(000690):2023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业绩预告情况
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下列情形之一: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 76,500 万元— 98,000 万元 盈利:18,317.00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317.64 %—
435.02 %
扣除非经常损益 盈利: 73,500 万元— 95,000 万元 盈利:9,006.70 万元
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716.06 %—
954.77 %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 0.35 元/股— 0.45 元/股 盈利:0.08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3 年,煤炭价格同比下降,公司发电量、上网电量同比增长;同时,公司优化内部管理,提质降本增效,稳生产、降成本、
控费用、促增长,进一步提升盈利能力。
四、风险提示
本业绩预告未经审计,上述财务数据均为初步测算数据,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数据将在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
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30/abfb605d-7646-43be-9da8-695b87a11262.PDF
─────────┬────────────────────────────────────────────────
2023-11-18 00:00│宝新能源(000690):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已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召开时间:2023 年 11 月 17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召开地点:广东省梅县华侨城香港花园香港大道宝丽华综合大楼二楼会议厅
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邹锦开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7 人,代表股份 507,837,77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3.339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387,740,43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7.819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1 人,代表股份 120,097,34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519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1 人,代表股份 61,103,34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808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6,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0 人,代表股份 61,097,34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8079%。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议案的表决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2、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掉期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04,763,4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946%;反对1,19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348%
;弃权1,88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7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029,0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9687%;反对1,19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516
%;弃权1,88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797%。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暨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掉期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98,941,4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2482%;反对6,121,3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054%
;弃权2,77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4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2,207,02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4405%;反对6,121,3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18
0%;弃权2,77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415%。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广东宝新能源电力销售有限公司日常经营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02,570,8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9629%;反对5,26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371%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836,4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3803%;反对5,266,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197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502,566,7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9621%;反对5,27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379%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832,3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3736%;反对5,27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264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506,677,4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715%;反对1,16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285%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943,0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011%;反对1,16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989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95,129,2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4975%;反对12,426,7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4470%
;弃权28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394,76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2015%;反对12,426,7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33
73%;弃权28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612%。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陈必成、卢冠良
3、出具的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3-11-17/875c3e1d-615e-44aa-ba05-7cced631c181.PDF
─────────┬────────────────────────────────────────────────
2023-11-18 00:00│宝新能源(000690):宝新能源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法律意见书
─────────┴────────────────────────────────────────────────
宝新能源(000690):宝新能源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3-11-18/9cf740f0-dedf-488d-8713-06d287fa3ffe.PDF
─────────┬────────────────────────────────────────────────
2023-11-18 00:00│宝新能源(000690):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宝新能源(000690):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3-11-18/ae9007c0-d45c-4836-982a-bff89b9bee23.PDF
─────────┬────────────────────────────────────────────────
2023-11-18 00:00│宝新能源(000690):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宝新能源(000690):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3-11-17/9535929c-feeb-41d5-b182-d4bc9ed9d788.PDF
─────────┬────────────────────────────────────────────────
2023-11-18 00:00│宝新能源(000690):公司章程
─────────┴────────────────────────────────────────────────
宝新能源(000690):公司章程。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3-11-18/6bed59bd-c743-4829-9939-9bc1fea7b923.PDF
─────────┬────────────────────────────────────────────────
2023-11-14 00:00│宝新能源(000690):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10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47)。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
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本
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2023年11月17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的日期和时间:2023年11月1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
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7日上午9:15至2023年11月17日下午15:00的任意
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
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
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13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
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东省梅县华侨城香港花园香港大道宝丽华综合大楼二楼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1.00 关于开展外汇掉期业务的议案 √
2.00 关于 2024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暨开展商品期 √
货套期保值、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掉期业务的议案
3.00 关于 2023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广东宝新能源电力销售有限公司 √
日常经营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4.00 关于 2024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
5.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6.00 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2、披露情况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披露在《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经济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暨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远期结售汇及外汇
掉期业务的公告》《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为全资子公司广东宝新能源电力销售有限公司日常经营融资提供担
保的公告》《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根据有关规定,对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第3、4、5项议案需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股
权登记日收盘后所在证券营业部开具的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出席的代理人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邮寄
原件)或电子邮件(扫描件)方式登记。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其送达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