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690 宝新能源 更新日期:2025-09-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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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 16:34 │宝新能源(000690):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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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 16:34 │宝新能源(000690):宝新能源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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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1 16:14 │宝新能源(000690):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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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8 18:50 │宝新能源(000690):监事会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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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8 18:50 │宝新能源(000690):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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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8 18:49 │宝新能源(000690):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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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8 18:48 │宝新能源(000690):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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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8 18:48 │宝新能源(000690):2025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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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8 18:47 │宝新能源(000690):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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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8 18:47 │宝新能源(000690):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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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 16:34│宝新能源(000690):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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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召开时间:2025年 9月 5日(星期五)下午 15:00
召开地点:广东省梅县华侨城香港花园香港大道宝丽华综合大楼二楼会议厅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邹锦开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43人,代表股份 489,826,5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511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人,代表股份 387,774,0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821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38人,代表股份 102,052,5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90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39人,代表股份 102,092,5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92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人,代表股份 4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8%。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38人,代表股份 102,052,5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902%。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议案的表决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2、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6,510,3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230%;反对3,239,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6613%;弃权 7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8,776,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518%;反对 3,239,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726%;弃权7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756%。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陈必成、卢冠良
3、出具的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6/7056ff64-9932-4e67-bb5d-f9c4e67f5ac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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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 16:34│宝新能源(000690):宝新能源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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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委派本所律师
出席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
员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出具见证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见证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有关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程及相关文件。在审查有
关文件的过程中,公司向本所律师保证并承诺,其向本所提交的文件和所作的说明是真实的,并已经提供出具本见证法律意见书所必
需的、真实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有关副本材料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规则及公司《章程》,并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及勤勉尽责精神,出
具见证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并召集,公司于 2025年 08月 19日将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召开日期和时间、召开的方式、股
权登记日、出席对象、会议地点、审议事项、登记事项等内容,以公告方式分别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次股东大会于 2025年 09月 05日下午 15:00如期召开,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方式和内容与公告内容一致。
经本所律师审查,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1.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2.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经查验,现场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共 5名,代表股份数 387,774,0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
份的 17.8214%。
3.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参加网络投票的人数共 538名,代表股份数 102,052,551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总股份的 4.690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表决的股东,其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证。
4. 列席本次会议的其他人员
现场或线上视频方式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经本所律师审查,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了公告中列明的如下议案:
1.公司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上述为普通决议事项,该等议案的审议通过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并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对现场记名投票进行计票、监票,当
场公布表决结果。
经见证,本所律师确认表决结果如下:
1.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6,510,3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230%;反对3,239,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6613%;弃权7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98,776,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518%;反对 3,239,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726%;弃权 7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756%。
表决结果:通过。
经本所律师审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
四、结论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
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6/80df0b5d-520c-4662-81bf-8166e79e82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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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1 16:14│宝新能源(000690):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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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8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2025年9月5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的日期和时间:2025年9月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5日上午09:15至2025年9月5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
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
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1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
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东省梅县华侨城香港花园香港大道宝丽华综合大楼二楼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公司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2、披露情况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
托出席的代理人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邮寄原件)或电子邮件(扫描件)方式登记。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
的,其送达公司时间应不晚于现场登记截止时间。
2、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9月4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6:00。
3、现场登记地点:广东省梅县华侨城香港花园香港大道宝丽华综合大楼一楼。
4、联系方式:
联系人:江卓文、罗丽萍
电 话:(0753)2511298、(020)31230359
传 真:(0753)2511398
邮 箱:bxnygd@sina.com
5、出席现场会议者,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
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2/a6966ef1-3444-472e-99d4-af911cf325c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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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8 18:50│宝新能源(000690):监事会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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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现发
表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监事:胡迪远、王华清、杨 敬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19/fcbc2b44-9095-484f-b73f-0bbc223770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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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8 18:50│宝新能源(000690):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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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8 月 8 日分别以专人、微
信、邮件或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2、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18 日上午 10:30 在公司会议厅现场召开。
3、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迪远先生主持召开。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全体监事以签字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公司同日公告《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广东
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 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深交所《股票上市规
则》及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现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否决,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二)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详见公司同日公告《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公告》)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否决,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19/026ead9a-9892-4fe5-9094-85693932e0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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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8 18:49│宝新能源(000690):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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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2025年9月5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的日期和时间:2025年9月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5日上午09:15至2025年9月5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
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
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1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
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东省梅县华侨城香港花园香港大道宝丽华综合大楼二楼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公司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2、披露情况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
托出席的代理人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邮寄原件)或电子邮件(扫描件)方式登记。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
的,其送达公司时间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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