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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691(亚太实业)最新公司公告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查询(输入股票代码):

公司公告☆ ◇000691 *ST亚太 更新日期:2025-05-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4-29 00:18 │亚太实业(000691):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 │2025-04-29 00:17 │亚太实业(000691):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 │2025-04-29 00:17 │亚太实业(00069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 │2025-04-29 00:17 │亚太实业(00069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 │ │告 │ ├─────────┼──────────────────────────────────────────────┤ │2025-04-29 00:17 │亚太实业(000691):关于2024年度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 │2025-04-29 00:17 │亚太实业(000691):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 ├─────────┼──────────────────────────────────────────────┤ │2025-04-29 00:17 │亚太实业(000691):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 ├─────────┼──────────────────────────────────────────────┤ │2025-04-29 00:17 │亚太实业(000691):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 ├─────────┼──────────────────────────────────────────────┤ │2025-04-29 00:17 │亚太实业(000691):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2025-04-29 00:17 │亚太实业(000691):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2025-04-29 00:18│亚太实业(000691):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证券简称:亚太实业,证券代码:000691)连续 2 个交易日(2 025 年 4 月 25 日、2025 年 4月 28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1.5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进行了全面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确认公司及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现将核查结果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0 日披露了《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撤回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1)。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公司同意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以及主 动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回相关文件,并于 2025 年 2月 8 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终止对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申 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的决定》(深证上审〔2025〕23 号)。 3、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9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部分股份司法拍卖流拍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公 司大股东兰州亚太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 900 万股股票被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于 2025 年 04 月 07 日10 时至 2025 年 0 4 月 08 日 10 时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本次司法拍卖最终流拍。 4、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0 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股份增持计划期限届满暨拟延期实施股份增持计划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17)。公司控股股东广州万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万顺”)未能在原计划的增持期限届满前完成股 份增持计划,为了继续履行增持计划,广州万顺决定将本次增持计划的履行期限延长 6 个月,即延长至 2025 年 9 月 19 日,其他 增持条件不变。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及 2025 年第二次临时大会审议通过。 5、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3 月 21 日、2025 年 4 月 24 日披露了《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暨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5-021)、《关于诉讼判决生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2025 年 3 月 20 日,公司收到兰州新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关 于常某某与公司决议撤销纠纷一案的《民事判决书》(案号为(2024)甘 0191 民初 4079 号),判决结果为兰州新区人民法院驳回 了常某某的全部诉讼请求,该判决已于 2025 年 4 月 6 日生效。 6、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2025-026)。公司控股子 公司沧州临港亚诺化工有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对其经营范围进行了变更,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 得由中捷产业园区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7、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了《关于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公司因资金紧张,未能如期向控股股东 广州万顺偿还21,385万元 (本金)借款,鉴于上述借款中公司控股子公司沧州临港亚诺化工有限公司股权存在质押,公司与广州万顺积极沟通,并于2025 年4月26日收到广州万顺书面函件,广州万顺表示:基于双方合作的信任基础,为支持公司稳妥化解债务风险,广州万顺原则同意在2 025年12月31日前暂不行使对子公司股权的质权,但亚太实业需满足有效的债务清偿方案及行之有效的措施,具体包括:公司实控人 仍为广州万顺股东陈志健先生及陈少凤女士,便于广州万顺能实时监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需按季度定期提交债务化解进展报告;公 司引入战略投资者、优化治理结构等重大事项须经广州万顺书面认可。 8、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29)及《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 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等公告,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4 年度期末净资产 为-64,809,147.62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开市起停牌一天, 并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开市起复牌,同时公司股票交易自 2025 年 4 月 30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亚太实业” 变更为“*ST 亚太”,证券代码仍为“000691”。 9、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10、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11、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12、经核实,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指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 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 2025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29)及《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等公告,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 年度期末净资产为- 64,809,147.62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在 2025 年 4 月 29 日开市起停牌一天,并 于 2025 年4 月 30 日开市起复牌,同时公司股票交易将自 2025 年 4 月 30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亚太实 业”变更为“*ST 亚太”,证券代码仍为“000691”。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若次一年度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关于终止上市的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虽然与广州万顺进行了友好沟通,但公司若无法解决债务逾期问题,公司依然存在可能面临诉讼、仲裁及广州万顺处置 沧州临港亚诺化工有限公司51%股权导致丧失主营业务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4、《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 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 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08df97fd-7700-45a2-b3ad-2e11359dd77a.PDF ─────────┬──────────────────────────────────────────────── 2025-04-29 00:17│亚太实业(000691):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一、审议程序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4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5,034,809.41 元,加上年初未分 配利润-484,545,135.85 元,2024 年期末未分配利润为-589,579,945.26 元,2024 年度无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有关相关规定,鉴于公司 2024 年度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负,不具备分红的条件, 同时结合公司经营现状,为保证公司持续发展需要,董事会提出:公司 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05,034,809.41 -104,276,603.56 1,340,555.49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589,579,945.26 (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548,694,896.73 (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0.00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0.00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70,899,685.38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 0.00 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否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情形 四、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规性说明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3-2025 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为-105,034,809.41 元,且 2024 年年末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的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 规定的利润分配(包括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确保公司发展战略顺利实施,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公司董事会提议 2024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即公司 2024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备查文件 1、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报告编号:利安达审字[2025]第0265号);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8/5b062d87-6305-445d-843d-682205009eeb.PDF ─────────┬──────────────────────────────────────────────── 2025-04-29 00:17│亚太实业(00069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 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 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3年8月1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2023)11号),规定“企业 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的内容。要求各企业应自2024年1月1日起采用未来适用法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2024年3月,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规定,企业保证类质量保证费用应计入“主营业务成本 ”、“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 2024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对“关于浮动收费法下 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进行了规范。该解释规 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由于上述会计处理规定及相关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 》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 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 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8/17160623-4fdc-429a-be19-afca5b5603c4.PDF ─────────┬──────────────────────────────────────────────── 2025-04-29 00:17│亚太实业(00069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 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 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 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 2024 年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0月 2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北里 210 号楼 1101室 首席合伙人:黄锦辉 机构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0月 2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北里 210 号楼 1101室 首席合伙人:黄锦辉 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73 2024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449 2024年度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52 2024 年度审计的收入总额(未经审计):52,779.03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42,450.42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6,987.00 万元。 2024 年度利安达为 24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前五大主要行业):制造业(19 家)、采矿业(2 家)、批发和零售业(2家)、住宿和餐饮业(1)家。 2024年度服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未经审计)2,584.32 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9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4 年 4 月 15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2024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利 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合计为 65万元人民币,其中财务审 计费用 45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2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4 月 20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续聘 2024 年度 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2024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 求,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 时对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及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 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 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项目组成员的构成、参与审计工作的人员的独立性、审计计 划、审计策略、审计时间、重要性水平、重大事项、关键审计事项、确定的重要会计问题与重点审计领域、审计调整事项、执行情况 、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 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 年 4 月 15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关于续聘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二)2024年 12月 15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与独立董事、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计前预沟通会 ,就公司 2024 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进行协商,确定审计报告的出具时间。 (三)2025年 4月 10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初审审计意见沟通会,审计 委员会委员听取了年审会计师汇报的关于公司 2024年年报审计的重点审计事项及初步审计意见,并与会计师就审计进展情况、审计 关注事项等方面进行了充分沟通和交流。 (四)2024年 4月 26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 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 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 ,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严格遵守新的审计准则,实施了风险导向审计,对重要审计 领域的确定、重要性水平的确定均符合专业要求;审计程序的选用恰当、合规,审计证据充分、适当,审计工作底稿要素完整;审计 总结内容完整和充分,关注了公司重大事项,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进行了披露,为公司出具的 2024 年度审计意见真实合法、依据充 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8/0c393556-3934-488b-a1f2-57fe9b177a49.PDF ─────────┬──────────────────────────────────────────────── 2025-04-29 00:17│亚太实业(000691):关于2024年度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一、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执行的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 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31 日的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根据 测试结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对收回款项对应已计提的坏账准备进行转回。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 大会审议。 经过资产减值测试, 2024 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计金额73,153,490.06元,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合计金额 11,658,951 .98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计提金额 转回金额 一、坏账准备 1,137,701.39 2,193,575.41 其中:应收账款 1,138,739.03 2,193,575.41 其他应收款 -1,037.64 二、存货跌价准备 1,969,709.48 9,465,376.57 三、商誉减值准备 70,046,079.19 合 计 73,153,490.06 11,658,951.98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说明 (一)信用减值准备 对于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 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计提方法如下: ①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②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划分应收款项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 预期信用损失。 坏账信用减值准备的计提是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可能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进行预先减值处理,旨在降低财务风险,保障公司资产 质量。 公司根据应收款项的账龄、欠款时间、历史回收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依据公司有关会计制度,2024 年度公司计提的应收 账款减值准备 113.87 万元,转回 219.36万元;2024年度计提的其他应收账款减值准备-0.10万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 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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