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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691(亚太实业)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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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0691 亚太实业 更新日期:2025-04-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4-02 16:58 │亚太实业(000691):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 ├─────────┼──────────────────────────────────────────────┤ │2025-04-02 16:55 │亚太实业(000691):关于公司及关联方为控股子公司延长担保期限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 ├─────────┼──────────────────────────────────────────────┤ │2025-03-20 18:27 │亚太实业(000691):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暨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 ├─────────┼──────────────────────────────────────────────┤ │2025-03-20 00:00 │亚太实业(000691):关于认定控股股东的提示性公告 │ ├─────────┼──────────────────────────────────────────────┤ │2025-03-20 00:00 │亚太实业(000691):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 │2025-03-20 00:00 │亚太实业(000691):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3-20 00:00 │亚太实业(00069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3-20 00:00 │亚太实业(000691):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股份增持计划期限届满暨拟延期实施股份增持计划的│ │ │公告 │ ├─────────┼──────────────────────────────────────────────┤ │2025-03-20 00:00 │亚太实业(000691):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比例触及1%的公告 │ ├─────────┼──────────────────────────────────────────────┤ │2025-03-10 16:41 │亚太实业(000691):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 └─────────┴──────────────────────────────────────────────┘ ─────────┬──────────────────────────────────────────────── 2025-04-02 16:58│亚太实业(000691):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 亚太实业(000691):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2/2b76ef1b-9e60-47bd-b0cd-880514a966d8.PDF ─────────┬──────────────────────────────────────────────── 2025-04-02 16:55│亚太实业(000691):关于公司及关联方为控股子公司延长担保期限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 特别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00%、本次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2023年度)经 审计净资产5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沧州临港亚诺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诺化工”)在沧州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维明路支行(以下简称“沧州银行”)借款 9,700 万元,分别由公司及关联方河北亚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亚诺生物”)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其中公司提供 51%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为 4,947 万元,上述担保将于 2025 年 10月 22 日到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2 日、2020 年 11 月 10 日、2023年 7 月 8 日、2023 年 9 月 2 日 、2024 年 8 月 6 日、2024 年 9 月 7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最高额保 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5)、《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最高额保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92)、《关于 为控股子公司延长担保期限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延长担保期限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3-078)、《关于公司及关联方为控股子公司延长担保期限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关于 为控股子公司延长担保期限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亚诺化工的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分别于2025 年 1 月 21 日、2025 年 2 月 7 日召开第九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和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关联方为控股子公司延长担保期限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同意将上述银行借款的担保期限延长至 2026 年 10月 22 日,其他条款不变,继续由公司及关联方亚诺生物按出资比例提供同 等担保,本次担保为无偿担保,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无需提供反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1 月 23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关联方为控股子公司延长担保期限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二、担保事项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沧州银行、亚诺化工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变更协议》(编号:2025 年变字第 03300001 号)。主要条款如下 : 经友好协商,对三方于 2020 年 10 月 23 日签署的编号为 2020 年保字第10230440 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达成以下变更协议: 1、上述最高额保证合同第二条第 2.1 项约定的主债权期间、债权最高额度变更为:被保证的主债权是指自 2020 年 10 月 23 日至 2026 年 10 月 22 日期间贷款人与借款人签署的一系列借款合同、综合授信合同、借款借据等而形成的一系列债权,其最高额 度为人民币肆仟玖佰肆拾柒万元整(¥49,470,000.00)。 2、保证人为贷款人与借款人之间存有的包括上述合同项下的数笔债务提供担保,且保证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到期(包括债 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债务的,所清偿的债务及抵充的顺序,由债权人决定。 3、本变更协议签署后生效后,原签订的编号为 2024 年变字第 08300001 号的变更协议(如有)自动失效。 4、其他按照上述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执行。 5、本协议作为上述最高额保证合同的附件,与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最高额保证合同变更协议》签署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余额为6,477万元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2023年度 )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61.23%,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亚诺化工的担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 担保;目前本公司及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经相关各方签署及盖章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变更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2/0dc4b64b-1cc0-4dd1-80e6-667012a340b2.PDF ─────────┬──────────────────────────────────────────────── 2025-03-20 18:27│亚太实业(000691):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暨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涉案的金额:暂不涉及金额 4、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判决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收到兰州新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关于常某某与公司决议撤销纠纷一案 的《民事判决书》(案号为 (2024)甘 0191 民初 4079 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原告常某某向兰州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提出如下诉讼请求:1、判令撤销被告于 2024 年 7 月 11 日作出的《2024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判令本案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2024 年 8 月 31 日,公司收到兰州新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甘 0191 民初 4079 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兰州新区人民法 院驳回了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公司不服上述裁定,并上诉于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 年 9 月 9 日,公司收到兰州新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兰州新区人民法院已将案号补正为“(2024)甘 0191 民初 4079 号之二”),兰州新区人民法院裁定公司立即停止依据 2024 年 7 月 11 日作出的《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向广州万顺技术有限公司定向增发股份。公司不服上述保全民事裁定,并于 2024 年 9 月 10 日向兰州新区人民法院提出复议申 请。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收到兰州新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关于常某某与公司决议撤销纠纷一案的(2024)甘 0191 民初 4079 号 之三《民事裁定书》及(2024)甘 0191 民初 4079 号之四《民事裁定书》,裁定撤销兰州新区人民法院(2024)甘 0191 民初 407 9 号之二保全民事裁定,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2024 年 10 月 10 日,公司向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撤回本案管辖权异议的上诉申请。2024 年 11 月 1 日,公司收 到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关于常某某与公司决议撤销纠纷一案之管辖权异议撤回的(2024)甘01 民辖终 247 号《民事裁 定书》,裁定如下:准许上诉人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撤回上诉。一审裁定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本裁定为 终审裁定。 2024 年 12 月 17 日,公司收到兰州新区人民法院出具的《传票》(案号为(2024)甘 0191 民初 4079 号):传唤事由为开 庭审理,应到时间为 2025 年 1月 6 日 14 时 30 分,应到处所为第十八审判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 日、2024 年 9 月 11 日、2024 年 10 月8 日、 2024 年 11 月 2 日、 2024 年 12 月 18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65)、《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4-075)、《关于收到<传票>暨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81)。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2025 年 3 月 20 日,公司收到兰州新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 (案号为 (2024)甘 0191 民初 4079 号),判决如下: 驳回常某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 200 元、保全申请费 5000 元,均由常某某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兰州市 中级人民法院。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其他未达到披露标准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涉及的总金额约为 59,224.49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 0.15%;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判决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 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六、备查文件 兰州新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案号为 (2024)甘 0191 民初4079 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0/6c7817b5-046f-4275-924d-83d02a039409.PDF ─────────┬──────────────────────────────────────────────── 2025-03-20 00:00│亚太实业(000691):关于认定控股股东的提示性公告 ─────────┴──────────────────────────────────────────────── 亚太实业(000691):关于认定控股股东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0/b40d939f-a873-48e3-9ad1-b9ef0eb16a0a.PDF ─────────┬──────────────────────────────────────────────── 2025-03-20 00:00│亚太实业(000691):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4 月 10 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4 月 1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5 年 4 月 10 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以下简称“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4 月 10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 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 年 4 月 2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 2025 年 4 月 2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 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 68 号广垦商务大厦 2座 12 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延期实施股份增 √ 持计划的议案》 2、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 年 3 月 20 日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关联股东广州万顺技术有限公司、兰州亚太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兰州太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应回避表决。 4、特别提示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 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截止日前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 2025 年 4 月 9 日 16:00 前传 真或送达至公司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5、登记时间:2025 年 4 月 8 日-2025 年 4 月 9 日(其间交易日的 9:00-11:00或 14:00-16:00)。 6、信函登记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 68 号广垦商务大厦 2 座 12楼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邮编:510610 ) 7、传真登记号码:020-83628691 8、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应携带前述对应的相关证件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 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小慧 电 话:020-83628691 传 真:020-83628691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 68 号广垦商务大厦 2 座 12 楼 邮政编码:510610 邮 箱:ytsy000691@163.com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0/72b0eaa0-c9ce-452d-80ec-db43475e5d6a.PDF ─────────┬──────────────────────────────────────────────── 2025-03-20 00:00│亚太实业(000691):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亚太实业(000691):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19/33183280-81a9-4947-9673-09d97a2a918c.PDF ─────────┬──────────────────────────────────────────────── 2025-03-20 00:00│亚太实业(00069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3 月 17 日以电话通知、电 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5年 3月 1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出席董事9 名,由董事长陈志健 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延期实施股份增持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陈志健先生、陈渭安先生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该议案获表决通 过。 该议案已经公司 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股份增持计划期限届满暨拟延期实施股份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于 2025年 4月 10日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8)。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19/8c1693b6-2827-475a-b81c-6ad89ad48548.PDF ─────────┬──────────────────────────────────────────────── 2025-03-20 00:00│亚太实业(000691):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股份增持计划期限届满暨拟延期实施股份增持计划的公告 ─────────┴──────────────────────────────────────────────── 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志健先生和陈少凤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万顺技术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陈志健先生及陈少凤女士之一致行动人广州万顺技 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万顺”)出具的《关于延期实施增持计划的告知函》及《关于股份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并于 2025 年 3 月 19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 延期实施股份增持计划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本次计划增持主体为广州万顺技术有限公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州万顺持有公司股份 3,3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4%,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 55,110,995 股,持 有的表决权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 17.05%。 2、广州万顺在本次公告前的 12 个月内除以下情形外无增持计划: 2023 年 7 月 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事项,本次拟发行股票数量 96,880,000 股,由广 州万顺以现金认购拟发行的全部股票,本次定向增发目前已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3 日、及 2025 年 2 月 10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3、广州万顺在本次增持计划披露之日前 6 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原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股份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公司实际 控制人陈志健先生及陈少凤女士之一致行动人广州万顺为巩固对公司的控制权、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 同,计划增持公司股份,具体如下: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为巩固对公司的控制权、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拟实施本次增持 计划。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及资金来源: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前提:本次增持计划不设置固定价格、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 整体趋势,择机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次增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除 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之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 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 (包括但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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