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691 亚太实业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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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18:22 │亚太实业(000691):关于股东股份解除冻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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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7:57 │亚太实业(000691):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展期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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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5:58 │亚太实业(000691):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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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 18:32 │亚太实业(000691):关于重整等相关事项的说明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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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6 │亚太实业(00069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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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7:46 │亚太实业(000691):关于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暨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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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7:27 │亚太实业(000691):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展期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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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8:22 │亚太实业(000691):关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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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00:00 │亚太实业(000691):关于控股股东变更名称及住所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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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7:17 │亚太实业(00069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之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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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18:22│亚太实业(000691):关于股东股份解除冻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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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股份解除冻结基本情况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6 日披露了《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再冻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73),公司股东广州万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万顺”)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再冻结。近日,公
司接到广州万顺函告,获悉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解除冻结,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解除冻结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 本次解除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起始日 解除日期 司法冻结
股股东或 冻结股份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执行人名
第一大股 数量 称
东及其一 (股)
致行动人
广州万顺 否 1,992,386 32.99% 0.41% 2026年 05 2026年 07 济南高新
技术有限 月 13日 月 21日 技术产业
公司 开发区人
民法院
否 418,781 6.93% 0.09% 2026年 05 2026年 07 济南高新
月 13日 月 21日 技术产业
开发区人
民法院
合计 —— 2,411,167 39.92% 0.50% —— —— ——
2.股东股份累计冻结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累计被冻结 累计被标记 合计占其 合计占公
(股) 数量(股) 数量(股) 所持股份 司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广州万顺技术有 6,040,000 1.25% 0 0 0.00% 0.00%
限公司
广州市万靖企业 2,459,000 0.51% 0 0 0.00% 0.00%
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张文丰 2,521,000 0.52% 0 0 0.00% 0.00%
广州金新私募基 4,090,000 0.84% 0 0 0.00% 0.00%
金管理有限公司
-金新行稳致远 2
号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
合计 15,110,000 3.12% 0 0 0.00% 0.0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州万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 53,061,5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94%。其中:广州万
顺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市万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文丰、广州金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新行稳致远 2号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 15,1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12%;广州万顺通过表决权委托方式享有公司表决权股份 37,9
51,5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83%(上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其他说明
广州万顺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解除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广州万顺出具的《关于股份解除冻结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3/ea48c0ac-04f5-40d3-9ac7-585ada2a4f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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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7:57│亚太实业(000691):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展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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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 8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展期的基本情况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今日收到控股股东星瑞(兰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瑞科技”)
通知,获悉星瑞科技将其持有的公司 8,000,000股股份办理了质押展期,具体事项如下:
股东名称 是否为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 是否 是否 质押起始 原质押到 展期后质 质权人 质押用途
控股股 展期数量 持股份 司总 为限 为补 日 期日 押到期日
东或第 (股) 比例 股本 售股 充质
一大股 比例 押
东及其
一致行
动人
星瑞(兰 是 8,000,000 10.67% 1.65% 是 否 2026/4/15 2026/7/14 办理解除 上海汇 本次质押
州)科技 质押登记 日辰咨 展期不涉
有限公司 手续之日 询管理 及新增融
有限公 资
司
注:(1)限售股类型均为首发后限售股;(2)星瑞科技将其持有的公司 8,000,000股股份质押给上海汇日辰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17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质押展期、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61)。
二、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 持股比 累计被 合计占 合计占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量 例 质押数 其所持 公司总
(股) 量 股份比 股本比 已质押 占已质 未质押 占未
(股) 例 例 股份限 押股份 股份限 质押
售和冻 比例 售和冻 股份
结、标 结合计 比例
记合计 数量
数量 (股)
(股)
星瑞(兰州) 75,000, 15.47% 73,500, 98.00% 15.16% 73,500, 100.00 1,500,2 100.00
科技有限公司 200 000 000 % 00 %
合计 75,000, 15.47% 73,500, 98.00% 15.16% 73,500, 100.00 1,500,2 100.00
200 000 000 % 00 %
1.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星瑞(兰州)科技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北街道天水北路枫叶国际 9号楼 808-811号
(4)法定代表人:许莉
(5)注册资本:伍仟万元整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
推广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企业总部管理;生态环境材料制造;生态环境材料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新型
金属功能材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
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导航终端制造;导航
终端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
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产品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
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7)主营业务情况:星瑞科技成立于 2025
年 8月 20日,设立至今尚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
(8)星瑞科技最新一期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 19,007.62万元、负债总额 15,966.05万元、营业收入 0万元、净利润-39.25
万元;资产负债率 84%、流动比率 0.05%、速动比率 0.05%、现金/流动负债比率 0.05%。
(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星瑞科技当前各类借款总余额合计为 15,966.05万元,其中未来半年内需偿付的上述债务金额为 11,0
00万元,其中未来一年内需偿付的上述债务金额为 15,966.05万元;星瑞科技最近一年不存在大额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不存在主体
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不存在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信用状况良好,有可利用的融资渠道及授信额度,不存
在偿债风险。
2.星瑞科技本次质押展期不涉及新增融资,是其基于自身的融资需求对前期已质押的部分股份办理了展期手续,本次股份质押展
期与公司经营需求无关。
3.星瑞科技所持公司股份高比例质押,系星瑞科技自身生产经营需要。
4.最近一年又一期,除星瑞科技对公司的现金捐赠暨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已履行了正常的审批程序)外,星瑞科技与公司不存在
其他资金往来、关联交易、担保等重大利益往来情况,也不存在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星瑞科技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 66,000,000股,占星瑞科技所持股份总数的 88%,占公
司总股本的 13.61%,对应融资余额为 11,000万元;星瑞科技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 73,500,000股,占星瑞科技所
持股份总数的 98%,占公司总股本的 15.16%,对应融资余额为 11,000万元。星瑞科技的还款资金来源为自有及自筹资金。
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星瑞科技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星瑞科技资信情况良好,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也不涉及业绩补偿义
务,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实质性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控股股东出具的《关于部分股份质押展期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201908a9-117c-4e4f-b948-c0bb9db1c2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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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5:58│亚太实业(000691):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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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 年 1月 1日至 2026 年 6月 30 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278.52 ~ -144.48 -2,372.21
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 88.26% ~ 93.91%
增长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488.79 ~ -253.56 -1,244.15
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 60.71% ~ 79.62%
增长
基本每股收益(元/ -0.0058 ~ -0.0030 -0.0734
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
审计,但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次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主要原因为行业周期回暖,农药、医药中间体需求回升,产品销量增加。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公司将在 2026 年半年度报告中予以详细披露。公司郑重提醒广大
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
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fde97dc3-06f3-4fdf-8849-adcc5201f8f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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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 18:32│亚太实业(000691):关于重整等相关事项的说明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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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2日,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执行重整计划转增的161,635,000股股票全部过户至投
资人的指定主体证券账户,过户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北京星瑞启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瑞科技”,现已更名为“星
瑞(兰州)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任晓更先生。公司关注到,近期市场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产业投资人北
京星箭长空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箭长空”)的债务情况、前期重整事项、控股股东的股份质押情况等存在关注,公
司现就相关事项进行说明:
一、相关主体的资产及债务情况
1、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任晓更所持资产及资金总额为7,935万元,债务总额为6,686.80万元(其中逾期金额为5
,258万元,涉诉金额为3,850万元)。
2、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次破产重整的产业投资人星箭长空的资产总额为49,018万元,具体情况为:(1)流动资产为41,629.
54万元,其中货币资金为265.34万元,应收账款为16,354.01万元,其他应收款为7,124.14万元,存货为8,074.15万元,预付账款为8
,881.91万元,应收票据为929.99万元;(2)非流动性资产为7,388.46万元,其中开发支出466.98万元,固定资产为4,982.93万元,
无形资产为1,093.95万元,长期股权投资为205.34万元,递延所得税资产为598.95万元,长期待摊费用为40.31万元。
截至2026年6月30日,星箭长空债务总额为30,102.49万元,经营性债务24,988.42万元(其中逾期金额为9,749.67万元,涉诉金
额为3,817.98万元),或有债务金额为5,114.07万元(其中逾期金额为5,114.07万元,涉诉金额为5,114.07万元),具体情况为:(
1)预收账款为2,632.38万元;(2)银行贷款为7,823.65万元(其中逾期金额为4,975.85万元,涉诉金额为800万元);(3)应付票
据为2,225.67万元(其中逾期金额为1,971.66万元,涉诉金额为863.04万元);(4)应付账款为4,635.33万元;(5)其他应付账款
为7,671.39万元(其中逾期金额为2,802.16万元,涉诉金额为2,154.94万元);(6)或有债务5,114.07万元(其中逾期金额为5,114
.07万元,涉诉金额为5,114.07万元)。
3、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星瑞科技资产总额为1.9亿元,其中货币资金为7.4万元;直接债务为1.6亿元(无逾期债
务和涉诉债务);或有债务为3,850万元,主要是为星箭长空提供担保,涉诉金额为850万元。
二、控股股东重整投资款的资金来源及构成
公司本次重整中,星瑞科技共支付1.8亿元重整投资款,其中自筹资金1.5亿元,自有资金0.3亿元。星瑞科技0.3亿元的自有资金
来源于其股东北京辰星智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辰星智汇”)及上海嘉盛聚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嘉盛”)实缴的
出资款,其中:辰星智汇给星瑞科技出资2,250万元,上海嘉盛给星瑞科技出资750万元,星瑞科技实收资本共计3,000万元。
辰星智汇给星瑞科技的2,250万元出资款系广州伟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借款,广州伟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出借给辰星智汇
的款项系自有资金;上海嘉盛给星瑞科技的750万元出资款来源于上海嘉盛股东杨小霞支付的750万元投资款,杨小霞提供的资金为自
有资金。
三、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及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星瑞科技持有公司股份 75,000,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5.47%;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 73,500,000
股,占其所持股份的比例为98.00%,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5.16%;累计被冻结股份数量为 1,069,529股,占其所持股份的比例为
1.43%,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22%。星瑞科技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星瑞科技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超过 80%,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质押、冻结情
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四、其他情况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
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如涉及重大事项,公司将及时进行披露。敬请广大
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9/49d23c17-0f35-4cd5-93cd-02aa45131c8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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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6│亚太实业(00069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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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实业(00069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3225e59b-0a55-413f-993f-55c092d304a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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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7:46│亚太实业(000691):关于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暨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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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暨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
公司股东广州万顺技术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1、2025年 9月 18日,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实际控制人之一陈志健、原控股股东广州万顺技
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万顺”)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兰州亚太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矿业”)、亚太矿业的
一致行动人兰州太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华投资”)、朱全祖、兰州宝辉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辉商务”)
签署了《合作协议》,就股份收购、表决权委托、股份减持、公司治理、权利义务等方面进行了约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9
月 20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相关方签署<合作协议
>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88)。
2、2026年 1月 23日,广州万顺、陈志健、亚太矿业、太华投资、朱全祖、宝辉商务就 2025年 9月 18日签署的《合作协议》的
协议条款进行修订和补充,并签署了《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 1月 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的《关于股东及相关方签署<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3、为履行与亚太矿业、兰州太华等签署的《合作协议》及《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广州万顺计划自 2026年 1月 26日起 6个
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太华投资持有的公司股份,该增持计划已于 2026年 6月 10日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2月 3
日、2026年 4月 25日、2026年 6月 11日披露的《关于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暨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更正后)》(公告编号:
2026-018)、《关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增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62 )、《关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
人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0)。
今日,公司收到广州万顺出具的《告知函》,为继续履行与亚太矿业、兰州太华等签订的《合作协议》及《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
》约定的股份收购事项,广州万顺与广州金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一致行动人协议》,广州金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
其管理的金新行稳致远 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致远 2号基金”)受让公司股份。2026年 6月 16日,致远 2号基金通过
大宗交易方式受让太华投资持有的公司 2,59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5341%。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增一致行动人事项
2026年 6月 16日,陈志健(甲方)、广州万顺(乙方)与广州金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丙方)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
,一致行动期限为自协议签订之日起 1年,协议期满前 1个月内各方应协商确定是否继续签订一致行动协议。
广州金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以其管理的致远 2号基金通过大宗交易或其它符合规定的交易方式受让上市公司股份。
二、增持主体及股份增持情况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计划增持主体:广州万顺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万靖、张文丰、广州金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致远 2号基金。
2、增持前持股数量及比例:
本次增持前,广州万顺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万靖、张文丰、广州金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 53,061,59
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9427%。其中:广州万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6,0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2456%;广州万
顺通过表决权委托方式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42,041,59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8.6701%;张文丰持有公司股份2,521,000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5199%;广州市万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 2,45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5
071%;广州金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不持有公司股份。
截至 2026年 6月 16日,致远 2号基金首次增持后,广州万顺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万靖、张文丰、广州金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合计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数量及比例不变,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数量仍为 53,061,5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仍为 10.9427%。其
中:广州万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6,0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2456%;广州万顺通过表决权委托方式持有表决权股份 39,
451,59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8.1359%;张文丰持有公司股份2,52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5199%;广州市万靖企
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 2,45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5071%;广州金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通过致
远 2号基金持有公司股份 2,5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5341%。
3、广州万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 2026年 6月 16日增持前的 12个月内已披露的增持计划实施情况如下:
(1)广州万顺于 2024年 9月 20日披露了股份增持计划,计划自 2024年9月 20日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
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万元,该增持计划已于 2025年 9月 19日实
施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9月 20日、2025年 3月 20日、2025年 9月 20日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股份增
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股份增持计划期限届满暨拟延期实施股份增持计划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17)、《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暨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7)。
(2)广州万顺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市万靖、张文丰于 2026年 1月 27日披露了增持计划,计划自 2026年 1月 26日起 6个月内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太华投资持有的公司股份,计划累计增持股份数量(含 2026年 1月 26日已增持股份)不少于 4,800,000股,
且不超过 9,600,000股,该增持计划已于 2026年 6月 10日实施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2月 3日、2026年 4月 25日、20
26年 6月 11日披露的《关于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暨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6-018)、《关于股东
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增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62)、《关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6-080)。
4、广州万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公告披露日前 6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股份的目的:为继续履行与亚太矿业、太华投资、朱全祖、兰州宝辉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签署的《合作协议》及《合作协
议之补充协议》约定的股份收购事项。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及资金来源:计划累计增持股份数量(含 2026年 6月 16日已增持股份)不少于 2,500,000股,且不
超过 5,000,000股。
3、增持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前提:本次增持计划不设置固定价格、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
整体趋势,择机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5、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 2026年 6月 16日起 6个月内(除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
的期间之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6、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大宗交易方式。
7、本次增持股份锁定安排:本次增持股份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期的安排。
8、相关承诺:增持主体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并将在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号
——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广州万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3、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4、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广州万顺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告知函》;
2、广州万顺技术有限公司与广州金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5fc0f1ab-0073-4d9c-a862-69c5465ca33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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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7:27│亚太实业(000691):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展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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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今日收到控股股东星瑞(兰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瑞科技”)
通知,获悉星瑞科技将其持有的公司45,000,000股股份办理了质押展期,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展期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展期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 本次质 占其所 占公 是否 是否 质押起 原质押 展期后 质权人 质押
股股东或 押展期数 持股份 司总 为限 为补 始日 到期日 质押到 用途
第一大股 量(股) 比例 股本 售股 充质 期日
东及其一 比例 押
致行动人
星瑞(兰 是 45,000,000 60.00% 9.28% 是 否 2026- 2026-06 办理解 江洋 本次
州)科技 02-13 -13 除质押 质押
有限公司 登记手 展期
续之日 不涉
及新
增融
资
注:(1)限售股类型均为首发后限售股;(2)星瑞科技于2026年2月13日将其持有的公司45,000,000股股份质押给了江洋。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25日、2026年4月17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及《关于控
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质押展期、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1)。
2、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星瑞科技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 持股 本次质 本次质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 未质押股份情
量(股 比例 押展期 押展期 持股份 总股本 况 况
) 前质押 后质押 比例 比例
股份数 股份数
量(股) 量(股 已质押 占已 未质押 占未
) 股份限 质押 股份限 质押
售和冻 股份 售和冻 股份
结、标 比例 结数量 比例
记数量 (股)
(股)
星瑞 (兰 75,000,2 15.47% 73,500,0 73,500,0 98.00% 15.16% 73,500,0 100% 1,500,2 100%
州) 科技 00 00 00 00 00
有限公司
二、其他说明
1、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星瑞(兰州)科技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北街道天水北路枫叶国际 9号楼 808-811号
(4)法定代表人:许莉
(5)注册资本:伍仟万元整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
推广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企业总部管理;生态环境材料制造;生态环境材料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新型
金属功能材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
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导航终端制造;导航
终端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
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产品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
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7)主营业务情况:星瑞科技成立于 2025
年 8月 20日,设立至今尚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
(8)星瑞科技最新一期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 18,005.86万元、负债总额15,925.05万元、营业收入 0万元、净利润-19.10万
元;资产负债率 88.44%、流动比率 0.04%、速动比率 0.04%、现金/流动负债比率 0.04%。
(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星瑞科技当前各类借款总余额合计为 15,925.05万元,其中未来半年内需偿付的上述债务金额为 11,0
00万元,其中未来一年内需偿付的上述债务金额为 15,925.05万元;星瑞科技最近一年不存在大额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不存在主体
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不存在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信用状况良好,有可利用的融资渠道及授信额度,不存
在偿债风险。
2、星瑞科技本次质押展期不涉及新增融资,是其基于自身的融资需求对前期已质押的部分股份办理了展期手续,本次股份质押
展期与公司经营需求无关。
3、星瑞科技所持公司股份高比例质押,系星瑞科技自身生产经营需要。
4、最近一年又一期,除星瑞科技对公司的现金捐赠暨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已履行了正常的审批程序)外,星瑞科技与公司不存
在其他资金往来、关联交易、担保等重大利益往来情况,也不存在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星瑞科技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66,000,000股,占星瑞科技所持股份总数的 88%,占公
司总股本的 13.61%,对应融资余额为 11,000 万元;星瑞科技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66,000,000股,占星瑞科技所
持股份总数的 88%,占公司总股本的 13.61%,对应融资余额为 11,000万元。星瑞科技的还款资金来源为自有及自筹资金。
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星瑞科技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7、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星瑞科技资信情况良好,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也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实质性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星瑞科技出具的《关于部分股份质押展期的告知函》及质权人江洋出具的《股票质押展期情况说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c49b7603-231f-4084-97c1-a99ef9452f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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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8:22│亚太实业(000691):关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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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司股东广州万顺技术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市万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文丰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1、为履行与兰州亚太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矿业”)、亚太矿业的一致行动人兰州太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太华投资”)、朱全祖、兰州宝辉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辉商务”)签署的《合作协议》及《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广州万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万顺”)及其一致行动人广
州市万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州万靖”)、张文丰计划自2026年1月26日起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
太华投资持有的公司股份,计划累计增持股份数量(含2026年1月26日已增持股份)不少于4,800,000股,且不超过9,600,000股。
2、增持计划实施期间,本次增持主体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4,9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2456%。截至202
6年6月10日,广州万顺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万靖、张文丰合计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53,061,5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9427%。
今日,公司收到股东广州万顺出具的《关于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计划增持主体:广州万顺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万靖、张文丰。
广州万顺与广州万靖同为受陈志健先生控制的企业,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同时广州万顺因与张文丰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构
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2、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广州万顺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万靖、张文丰合计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 53,061,5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
例为 10.9427%。其中:广州万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6,0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2456%;广州万顺通过表决权委托方式
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 46,971,5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9.6868%;张文丰持有公司股份 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
103%;广州万靖不持有公司股份。
3、广州万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 2026年 1月 26日增持前的 12个月内除以下情形外无增持计划:
广州万顺于 2024年 9月 20日披露了股份增持计划,计划自 2024年 9月 20日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
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万元,该增持计划已于 2025 年 9 月 19 日实
施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2025年 3月 20日、2025年 9月 20日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股
份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股份增持计划期限届满暨拟延期实施股份增持计划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暨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7
)。
4、广州万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公告披露日前 6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为履行与亚太矿业、太华投资、宝辉商务及朱全祖签署的《合作协议》及《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
,广州万顺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万靖、张文丰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及资金来源:计划累计增持股份数量(含 2026年 1月 26日已增持股份)不少于 4,800,000股,且不
超过 9,600,000股。
3、增持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前提:本次增持计划不设置固定价格、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
整体趋势,择机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5、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 2026年 1月 26日起 6个月内(除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
的期间之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6、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大宗交易方式。
7、本次增持不是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将继续实施本增持计划。
8、本次增持股份锁定安排:本次增持股份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期的安排。
9、相关承诺:增持主体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并将在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2月 3日披露的《关于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暨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更正后)》(公告编号
:2026-018)。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截至 2026年 6月 10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增持主体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4,9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
例的 1.2456%。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后,广州万顺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万靖、张文丰合计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 53,061,595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为 10.9427%。其中:广州万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6,04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456%;广州万顺通过表决权委托
方式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 42,041,5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8.6701%;张文丰持有公司股份 2,52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
例为 0.5199%;广州万靖持有公司股份 2,45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5071%。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增持主体增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增持计划相符,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了
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
险。
五、备查文件
广州万顺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c285e3a8-9b69-42ae-998c-2b37e507d7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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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00:00│亚太实业(000691):关于控股股东变更名称及住所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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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今日收到控股股东的通知,经兰州市城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其名称
由“北京星瑞启源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星瑞(兰州)科技有限公司”、住所由“北京市顺义区白马路马坡段 60号院 4幢 2至 4
层 201内 2层 212室”变更为“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北街道天水北路枫叶国际 9号楼 808-811号”,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
完成,并已取得由兰州市城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营业执照》主要信息如下:
名称:星瑞(兰州)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3MAERUR4K32
注册资本:伍仟万元整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5年 08月 20日
法定代表人:许莉
住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北街道天水北路枫叶国际 9号楼 808-811号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企业总部管理;生态环境材
料制造;生态环境材料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
销售;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软件开发;软件销
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导航终端制造;导航终端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
能车载设备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产品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
;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
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上述变更事项不涉及控股股东对公司的持股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变更,对公司治理及经营活动不构成影响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972f8523-492c-4f22-b1ca-50257658c59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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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7:17│亚太实业(00069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之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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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之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今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兰州亚太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兰
州太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华投资”)通知,知悉太华投资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 本次解除 占其所 占公司 质押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股股东或 质押股份 持股份 总股本 名称
第一大股 数量 比例 比例
东及其一 (股)
致行动人
兰州太华 否 1,900,000 12.97% 0.39% 2026/02/13 2026/06/04 兰州融华
投资控股 建设有限
有限公司 公司
注:(1)“占其所持股份比例”计算分母为截至2026年6月8日太华投资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即14,653,700股;(2)上述股份
解除质押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3)公司总股本为484,905,000股。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太华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兰州亚太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 持股 累计被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名称 数量 比例 质押数 所持 司总 情况 情况
(股) 量 股份 股本 已质押 占已质 未质 占未
(股) 比例 比例 股份限 押股份 押股 质押
售和冻 比例 份限 股份
结、标 售和 比例
记合计 冻结
数量 数量
(股) (股
)
兰州亚太 27,387,8 5.65% 21,710, 79.27 4.48% 21,710, 100% 5,677, 100%
矿业集团 95 600 % 600 295
有限公司
兰州太华 14,653,7 3.02% 9,000,0 61.42 1.86% 0 0.00% 1,326, 23.46
投资控股 00 00 % 500 %
有限公司
合计 42,041,5 8.67% 30,710, 73.05 6.33% 21,710, 70.69% 7,003, 61.81
95 600 % 600 795 %
注: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备查文件
1.兰州太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部分股份解除质押事项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74de2d8a-c263-48cc-ad1b-872144ee11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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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19:42│*ST亚太(000691):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复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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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将于2026年5月29日(星期五)停牌一天,并于2026年6月1日(星
期一)开市起复牌。
2、公司股票交易自2026年6月1日(星期一)开市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亚太”变更为“亚太实业”,证券代码
仍为“000691”。
3、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日涨跌幅限制变更为10%。
一、股票种类、简称、股票代码、涨跌幅、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期及股票停复牌安排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股票简称:由“*ST亚太”变更为“亚太实业”
3、股票代码:000691
4、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期:自2026年6月1日(星期一)开市起撤销。
5、停复牌安排:公司股票将于2026年5月29日(星期五)开市起停牌1天,于2026年6月1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
6、日涨跌幅限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日涨跌幅限制变更为10%。
二、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情况
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202
5年4月30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亚太实业”变更为“*ST亚太”,证券代码仍为“000691”,公司股票交易的
日涨跌幅限制变更为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
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三、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情况
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类型的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
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3,401.98万元、-
3,580.31万元、-2,171.93万元,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为51,845.73万元,报告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5,115.73
万元。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同时出具了《关于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上期非标事项在本期消除的
专项说明》,明确了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
公司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自查,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表明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9.3.12条第一项至第七项任一情形,亦不存在规则中规定的其他需要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8条规定,公司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
申请。
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
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6〕第10号,以下简称“年报问询函”),要求公司就相关问题进行核查说明。公司与相关
中介机构经认真核查分析后,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了年报问询函回复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25
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6)。
四、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审核情况
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
26年5月29日(星期五)开市起停牌一天,并于2026年6月1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股票简称由“*ST亚太”变更为“亚太实业”,
证券代码仍为“000691”,股票交易价格日涨跌幅限制变更为10%。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973b027f-b690-42c1-bb3e-1c9c5dfe5e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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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19:42│*ST亚太(000691):关于对深交所2025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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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亚太(000691):关于对深交所2025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ae593c63-2874-4b71-b57c-54debc7ced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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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19:40│*ST亚太(000691):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深交所《关于对亚太实业2025年年报的问询函
│》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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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亚太(000691):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深交所《关于对亚太实业2025年年报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详
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b7055016-df0b-4fb3-aa1c-4c6cf7d17c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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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18:18│*ST亚太(00069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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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5月 28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05月 28日 9:15-9:25,9:30-11:30,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28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6年 05月 20日。
3、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 68号广垦商务大厦 2座 12楼公司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陈志健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87人,代表股份139,083,2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682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人,代表股份 48,969,59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98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84人
,代表股份 90,113,6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583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81人,代表股份 11,021,4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72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
81人,代表股份 11,021,4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729%。
2、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现场或通讯出席和列席了本次会议。
3、北京德恒(兰州)律师事务所李宗峰、胡惠春二位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议案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完成。
(二)议案的表决情况
议案 1.00 《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6,268,3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761%;反对 2,783,719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15%;弃权 3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206,5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4597%;反对 2,783,719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2572%;弃权 3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31%。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兰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宗峰、胡惠春
3、结论性意见: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德恒(兰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2acd7846-01e2-46cf-9720-8463d5f239c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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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18:18│*ST亚太(00069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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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德恒(兰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之
法律意见书
致: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兰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实业”“贵公司”“公
司”)委托,指派李宗峰律师、胡惠春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贵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
会”),并对本次股东会的合法性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列席了贵公司本次股东会,并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前已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本所律师已得到贵公司保证,其已提供了本所律师认为出
具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材料,其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口头证言均符合真实、准确、完整,有关副本、复印件等
材料与原始材料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是否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这些议
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或用途。
基于此,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
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
,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
本次股东会由贵公司董事会召集。
2026年5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2026年5月12日,贵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
《股东会通知》)。该公告已载明会议召开的时间为2026年5月28日14:30,亦载明召开地点和审议事项。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根据《股东会通知》,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
1、现场表决于2026年5月28日14:30在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68号广垦商务大厦2座12楼召开。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本次股东会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1、贵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股东会通知中列明的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为: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6年5月2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
,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贵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2、根据对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提交的股东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的验
证,股东出席情况如下:
实际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计187名(含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184名),代表贵公司股份139,083,2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28.6826%。其中,本次股东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共181名,代表贵公司股份11,021,4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72
9%。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方式,按《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了下列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36,268,3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761%;反对 2,783,7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15%;弃权 3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4%。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206,5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4597%;反对 2,783,7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2572%;弃权 3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3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
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叁份,呈贵公司二份,本所留存一份,经本所盖章并由经办律师签字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8d165535-8f0f-48fc-9b2a-4a8c9a7391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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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8:42│*ST亚太(000691):关于股东之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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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今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业务系统查询及股东广州万顺技
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万顺”)书面通知,知悉广州万顺之一致行动人张文丰、广州市万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
其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证券质押,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质 占其 占公 是否 是否 质押起 质押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股股东或 押数量 所持 司总 为限 为补 始日 到期 用途
第一大股 (股) 股份 股本 售股 充质 日
东及其一 比例 比例 押
致行动人
张文丰 否 2,030,000 80.52 0.42 否 否 2026- 办理 深圳前 自身
% % 05-25 解除 海星客 资金
质押 商业管 需求
登记 理有限
手续 公司
之日
广州市万 否 1,970,000 89.14 0.41 否 否 2026- 办理 深圳前 自身
靖企业管 % % 05-25 解除 海星客 生产
理合伙企 质押 商业管 经营
业(有限 登记 理有限
合伙) 手续 公司
之日
合计 - 4,000,000 84.55 0.82 - - - - - -
% %
注:1.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2.本次质押股份不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二)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州万顺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市万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文丰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771,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2%;除此之外,广州万顺通过接受表决权委托享有公司表决权股份42,290,5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72%。因
此,广州万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53,061,5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9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州万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
(股) 比例 前质押股 后质押股 持 总股本 况
份数量 份数量 股份比 比例 已质押股 占已质 未质押 占未质
(股) (股) 例 份限售和 押股份 股份限 押股份
冻结、标 比例 售和冻 比例
记数量 结数量
(股) (股)
广州万顺 6,040,000 1.25% 6,040,00 6,040,000 100.00% 1.25% 2,411,16 39.92% 0 0.00%
技 0 7
术有限公
司
张文丰 2,521,000 0.52% 0 2,030,000 80.52% 0.42% 0 0.00% 0 0.00%
广州市万 2,210,000 0.46% 0 1,970,000 89.14% 0.41% 0 0.00% 0 0.00%
靖
企业管理
合
伙企业(
有
限合伙)
合计 10,771,00 2.22% 6,040,00 10,040,00 93.21% 2.07% 2,411,16 24.02% 0 0.00%
0 0 0 7
注: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上述股份质押事项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广州万顺出具的《关于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8edd0ce3-cdb7-4e04-806c-0fdeffe2e3e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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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42│*ST亚太(000691):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再冻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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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业务系统查询及股东广州万顺技
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万顺”)书面通知,知悉广州万顺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再冻结,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司法再冻结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被司法再冻结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冻结 占其 占公 是否 起始日 到期日 司法冻 原因
名称 股股东或 股份数量 所持 司总 为限 结执行
第一大股 股份 股本 售股 人名称
东及其一 比例 比例 及限
致行动人 售类
型
广州 否 1,992,386 32.99 0.41 否 2026-05 2029-05 济南高 司法
万顺 % % -13 -12 新技术 再冻
技术 产业开 结
有限 418,781 6.93 0.09 否 2026-05 2029-05 发区人
公司 % % -13 -12 民法院
合计 - 2,411,167 39.92 0.50 - - - - -
% %
注: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广州万顺本次被司法再冻结的股份为广州万顺前期已质押的股份,目前广州万顺正在积极处理本次股份司法再冻结事宜。
2、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被司法再冻结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州万顺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市万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文丰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6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9%;除此之外,广州万顺通过接受表决权委托享有公司表决权股份43,411,5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95%。因
此,广州万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53,061,5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9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州万顺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市万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文丰所持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情况
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累计被冻结 合计占其 合计占公
(股) 数量(股) 所持股份 司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广州万顺技术有 6,040,000 1.25% 2,411,167 39.92% 0.50%
限公司
张文丰 2,280,000 0.47% 0 0.00% 0.00%
广州市万靖企业 1,330,000 0.27% 0 0.00% 0.00%
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合计 9,650,000 1.99% 2,411,167 24.99% 0.50%
注: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其他情况说明
广州万顺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再冻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
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广州万顺出具的《关于股份被司法再冻结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4b7a3e81-4220-4eb2-97cd-393648a5d9a8.PDF
─────────┬────────────────────────────────────────────────
2026-05-15 19:42│*ST亚太(000691):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控股股东北京星瑞启源科技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 8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收到控股股东北京星瑞启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瑞启源”
)通知,获悉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质押及再质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本次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 本次解除质 占其 占公 质押起始 解除日期 质权人名称
股股东或 押股份数量 所持 司总 日
第一大股 (股) 股份 股本
东及其一 比例 比例
致行动人
北京星瑞启源 是 5,270,000 7.03% 1.09% 2026-03-11 2026-05-14 广州伟通网络
科技有限公司 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星瑞启源 是 9,230,000 12.31% 1.90% 2026-04-02 2026-05-14 陈琼阁
科技有限公司
合计 - 14,500,000 19.33% 2.99% - - -
注: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控股股东本次再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 本次质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是否 质押起 质押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控股股 押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为补 始日 到期 用途
东或第 (股) 比例 比例 售股 充质 日
一大股 押
东及其
一致行
动人
北京星 是 13,000,000 17.33% 2.68% 是 否 2026- 2026- 张家口 自身
瑞启源 05-14 08-13 御卓农 生产
科技有 资销售 经营
限公司 有限公
司
注:限售股类型均为首发后限售股。
(三)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星瑞启源累计质押股份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比例超过 80%,其所持股份累计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股) 例 前质押股 后质押股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股 占已 未质押股 占未
份数量 份数量 比例 比例 份限售和 质押 份限售和 质押
(股) (股) 冻结数量 股份 冻结数量 股份
(股) 比例 (股) 比例
北京星瑞 75,000,200 15.47% 75,000,000 73,500,000 98.00% 15.16% 73,500,000 100% 1,500,200 100%
启源科技
有限公司
(四)其他情况说明
1、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北京星瑞启源科技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顺义区白马路马坡段 60号院 4幢 2至4层 201内 2层 212室
(4)法定代表人:许莉
(5)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
推广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企业总部管理;生态环境材料制造;生态环境材料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新型
金属功能材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
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导航终端制造;导航
终端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
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产品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
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
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主营业务情况:星瑞启源成立于 2025年 8月 20日,设立至今尚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
(8)星瑞启源最新一期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 18,069.43万元、负债总额15,925.05万元、营业收入 0万元、净利润-18.11万
元;资产负债率 88.44%、流动比率 0.04%、速动比率 0.04%、现金/流动负债比率 0.04%。
(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星瑞启源当前各类借款总余额合计为 15,925.05万元,其中未来半年内需偿付的上述债务金额为 11,0
00万元,其中未来一年内需偿付的上述债务金额为 15,925.05万元;星瑞启源最近一年不存在大额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不存在主体
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不存在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信用状况良好,有可利用的融资渠道及授信额度,不存
在偿债风险。
2、星瑞启源本次股份质押融资资金用于自身生产经营需要,不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星瑞启源的还款资金来源
为自有及自筹资金。
3、星瑞启源所持公司股份高比例质押,系因星瑞启源自身生产经营需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星瑞启源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
风险,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4、最近一年又一期,除星瑞启源对公司的现金捐赠暨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已履行了正常的审批程序)外,星瑞启源与公司不存
在其他资金往来、关联交易、担保等重大利益往来情况,也不存在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5、星瑞启源本次股份质押不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星瑞启源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66,000,000股,占星瑞启源所持股份总数的88%,占公司
总股本的13.61%,对应融资余额为11,000万元;星瑞启源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66,000,000股,占星瑞启源所持股份
总数的88%,占公司总股本的13.61%,对应融资余额为11,000万元。星瑞启源的还款资金来源为自有及自筹资金。
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星瑞启源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8、星瑞启源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二、备查文件
1、北京星瑞启源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及《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
变化明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9e67d77c-a62d-462b-8917-544ca1c0b4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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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9:17│*ST亚太(000691):关于子公司债务人破产案件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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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子公司债务人破产案件的基本情况
2023年 8月 29日,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子公司沧州临港亚诺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临港亚诺化工”)通知,知悉临港亚诺化工的债务人浙江兰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兰博生物”)及海宁金麒
麟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宁金麒麟”)被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浙江兰博生物及海宁金麒麟互为关联公
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8月 30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债务人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
77)。
2023 年 10 月 11日,公司收到临港亚诺化工通知,知悉临港亚诺化工已分别向浙江兰博生物破产管理人和海宁金麒麟破产管理
人申报了债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月 12 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债务人破产案件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91
)。
2024 年 1月 8日,公司收到临港亚诺化工通知,知悉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法院出具了(2023)浙 0481破 33号之二《民事裁定书
》,裁定确认了临港亚诺化工向浙江兰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申报的 25,898,305.48 元普通债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4年 1月 9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债务人破产案件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2024年 1月 29日,公司收到临港亚诺化工通知,知悉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法院出具了(2023)浙 0481破 33号之三《民事裁定书
》,浙江兰博生物以其能与债权人达成留债协议为由向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法院申请和解并提交了和解协议草案,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法
院裁定浙江兰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月 30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债务人破产案件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4-004)。
2024年 3月 6日,公司收到临港亚诺化工通知,知悉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法院出具了(2023)浙 0481破 33号之四《民事裁定书》
,裁定认可浙江兰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解协议,并终止浙江兰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解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月 7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债务人破产案件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2025年 8月 29日,公司收到子公司临港亚诺化工通知,知悉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法院作出了(2023)浙 0481 破 40 号-4《民事
裁定书》及(2023)浙 0481破 40号之三《公告》,因海宁金麒麟进出口有限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管理人已提出终结申
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四款之规定,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海宁金麒麟进出口有限公司破产
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月 2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债务人破产案件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二、进展情况
今日,公司收到临港亚诺化工书面通知,知悉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法院作出了(2026)浙 0481破 16号《公告》、(2026)浙 048
1破 16号《决定书》及(2026)浙 0481破 1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终止浙江兰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解协议的执行,并宣告
浙江兰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
三、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子公司临港亚诺化工对浙江兰博生物的应收账款余额为19,627,565.48元,公司对上述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
备 4,484,337.89元。
根据债权申报通知,子公司已向浙江兰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申报 19,627,565.48元普通债权。
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通过合法途径维护公司权益,避免或减少相关损失,但上述应收账款能否及时收回及收
回金额存在不确定性。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
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66de0769-9908-4acf-8cf1-89bf4ee5bb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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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9:16│*ST亚太(00069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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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8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
会议通知,并于 2026年 5月 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出席董事 9名,由董事长陈志健先生主持。本次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最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
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完善公司治理与激励约束机制,公司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内容进
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 5月)》。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于 2026年 5月 28日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70)。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4b38378b-f288-45cd-99db-e1259cea110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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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9:14│*ST亚太(000691):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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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
激励和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甘肃亚太
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薪酬与公司经营规模、经营业绩相挂钩,同时兼顾市场薪酬水平,保持公司薪资水平具有竞争力;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三)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薪酬与工作职责、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挂钩,与考核、奖惩等激励机制挂钩;
(四)长远发展原则:薪酬与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并予以披露。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方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报董事会审议批准,并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披露。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的授权下,承担如下职责:
(一)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方案;
(二)负责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考核;
(三)负责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执行情况,并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向董事会提出建议。第六条 董
事会或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薪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董事会应当向股东会报告董事履行职责
的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及其薪酬情况,并由公司予以披露。
第七条 公司业绩亏损时,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
要求。
第八条 公司综合办公室、财务部等相关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制定、具体
实施和日常发放管理工作。
第三章 薪酬标准与考核
第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第十条 公司董事薪酬按以下标准确定:
(一)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津贴标准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经股东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不参与
公司内部绩效考核,不享受绩效薪酬。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非独立董事
未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津贴标准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经董事
会审议通过后,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其不参与公司内部绩效考核,不享受绩效薪酬,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
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应根据其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和工作内容,参照高级管理人员相关薪酬
规定与绩效考核管理规定执行。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第十一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以下标准确定: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
的百分之五十。
(一)基本薪酬:根据岗位职责、市场薪酬水平、行业特点、履职情况及个人能力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
(二)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年度经营业绩指标完成情况、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重要依据确定和支付。绩效薪酬的发放应以年度绩
效考核为基础,年度绩效考核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应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三)中长期激励收入:根据公司经营情况,采取中长期激励措施,包括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具体方案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由公司另行确定。
第十二条 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身兼数职者(包括担任公司、子公司职务),按标准较高所对应的薪酬标准领薪,不累加计算。
第四章 薪酬发放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薪酬中扣除(或代扣代缴)下
列款项,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一)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公积金、企业年金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应由个人承担的其他款项。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
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和津贴并予以发放。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公司有权减少或不予发放绩效薪酬或津贴:
(一)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或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或因失职、渎职导致重大决策失误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的;
(二)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的;
(三)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会计重大差错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
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
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
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第十九条 《公司章程》或者相关合同中涉及提前解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补偿内容应当符
合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合法权益,不得进行利益输送。
第五章 薪酬调整
第二十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市场环境及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
发展需要。
第二十一条 公司实行按岗定薪、薪随岗变、易岗易薪的调薪原则。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执
行。
第二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可比公司同职位的薪资增幅水平和同地区可比公司同职位的薪资;
(二)通胀水平以及薪资的实际购买力水平;
(三)公司经营效益情况;
(四)公司发展战略或组织结构调整;
(五)个人岗位调整或职务变化。
当上述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时,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制度或薪酬方案提出修订方案,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
审议通过后施行。
第二十三条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可以临时性的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
作为对在公司任职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补充。
第二十四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公司应当
披露原因。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如
有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抵触的,以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5088eeaf-1abc-4cad-a19a-9d3d4eb0e31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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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9:13│*ST亚太(000691):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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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5月 28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28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28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5月 2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 2026年 05月 2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
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 68号广垦商务大厦 2座 12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2、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 2026年 5月 1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特别提示事项
本次股东会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
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持股证明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
托书(见附件 2)、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持股证明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持股证明
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委托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
公章)和持股证明等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截止日前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 2026年 05月 27日 16:00前传真
或送达至公司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时间:2026年 05月 26日—2026年 05月 27日(其间交易日的 9:00-11:00或14:00-16:00)。
5、信函登记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 68号广垦商务大厦 2座 12楼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邮编:510610)
6、传真登记号码:020-83628691
7、邮箱:ytsy000691@163.com
8、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应携带前述对应的相关证件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小慧
电 话:020-83628691
传 真:020-83628691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 68号广垦商务大厦 2座 12楼
邮政编码:510610
邮箱:ytsy000691@163.com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3a715b72-614a-4929-a667-14978ba8ed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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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8:47│*ST亚太(00069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之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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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之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1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兰州亚太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之
一致行动人兰州太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华投资”)的通知,获悉太华投资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情况如
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 本次解除 占其所 占公司 质押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股股东或 质押股份 持股份 总股本 名称
第一大股 数量 比例 比例
东及其一 (股)
致行动人
兰州太华 否 4,000,000 24.61% 0.82% 2025/11/03 2026/05/08 广州万顺
投资控股 技术有限
有限公司 公司
注:(1)“占其所持股份比例”计算分母为截至2026年5月8日太华投资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即16,253,700股;(2)上述股份
解除质押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3)公司总股本为484,905,000股。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2026年5月11日,太华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兰州亚太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 持股 累计被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名称 数量 比例 质押数 所持 司总 情况 情况
(股) 量 股份 股本 已质押 占已质 未质 占未
(股) 比例 比例 股份限 押股份 押股 质押
售和冻 比例 份限 股份
结、标 售和 比例
记合计 冻结
数量 数量
(股) (股
)
兰州亚太 27,387,8 5.65% 21,710, 79.27 4.48% 21,710, 100% 5,677, 100%
矿业集团 95 600 % 600 295
有限公司
兰州太华 16,253,7 3.35% 10,900, 67.06 2.25% 0 0.00% 1,326, 24.78
投资控股 00 000 % 500 %
有限公司
合计 43,641,5 9.00% 32,610, 74.72 6.73% 21,710, 66.58% 7,003, 63.49
95 600 % 600 795 %
注: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备查文件
1、股东太华投资出具的《关于部分股份解除质押事项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9d5063b9-a059-48ab-b298-e71491d857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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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7:47│*ST亚太(00069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之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解除冻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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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之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解除冻结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今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业务系统查询,知悉公司持股5%
以上股东兰州亚太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之一致行动人兰州太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华投资”)所持公司7,200股股份解除
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解除冻结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 本次解除冻 占其 占公 起始日 解除日期 司法冻结
股股东或 结股份数量 所持 司总 执行人名
第一大股 (股) 股份 股本 称
东及其一 比例 比例
致行动人
兰州太华 否 7,200 0.04% 0.00% 2023-05-08 2026-05-07 兰州市城关
投资控股 区人民法院
有限公司
二、股东股份累计冻结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兰州太华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累计被冻 累计被标 合计占其 合计占公
(股) 例 结数量 记数量 所持股份 司总股本
(股) (股) 比例 比例
兰州太华投资控 16,253,700 3.35% 1,326,500 0 8.16% 0.27%
股有限公司
兰州亚太矿业集 27,387,895 5.65% 5,677,295 21,710,600 100% 5.65%
团有限公司
合计 43,641,595 9.00% 7,003,795 21,710,600 65.80% 5.92%
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持有公司的股份变化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da1116d7-17f0-4b2e-88de-29363f0e970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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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ST亚太(000691):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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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亚太(000691):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7f8e2971-04e0-4f3f-a6d1-0d5974525a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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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ST亚太(00069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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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通知,并于 2026年4月 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出席董事 9名,由董事长陈志健先生主持。本次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公允地反映
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66)。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12f910af-72c3-4392-9be5-cbcc2a1349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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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8:59│*ST亚太(00069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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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亚太(00069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0558f5be-3eab-427e-a3b1-6ac4f2a785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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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8:59│*ST亚太(000691):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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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德恒(兰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
之
法律意见书
致: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兰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实业”“贵公司”“公
司”)委托,指派李宗峰律师、胡惠春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贵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
,并对本次股东会的合法性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列席了贵公司本次股东会,并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前已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本所律师已得到贵公司保证,其已提供了本所律师认为出
具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材料,其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口头证言均符合真实、准确、完整,有关副本、复印件等
材料与原始材料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是否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这些议
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或用途。
基于此,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
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
,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
本次股东会由贵公司董事会召集。
2026年3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
东会的议案》。
2026年3月31日,贵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
会通知》)。该公告已载明会议召开的时间为2026年4月24日14:30,亦载明召开地点和审议事项。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根据《股东会通知》,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
1、现场表决于2026年4月24日14:30在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68号广垦商务大厦2座12楼召开。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本次股东会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1、贵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股东会通知中列明的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为: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6年4月2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
,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贵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2、根据对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提交的股东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的验
证,股东出席情况如下:
实际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计232名(含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224名),代表贵公司股份137,233,6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28.3011%。其中,本次股东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共226名,代表贵公司股份9,171,8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15
%。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方式,按《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了下列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132,418,2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911%;反对 4,64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826%;弃权 17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64%。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
意 4,356,4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4981%;反对 4,64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6113%;弃权 17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90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32,186,3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221%;反对4,96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170%;弃权8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9%。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124,5
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9697%;反对4,96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54.1188%;弃权8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11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3.《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132,019,5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006%%;反对5,01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518%;弃权20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6%。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957,
7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1511%;反对5,01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54.6399%;弃权20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08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4.《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2,208,9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386%;反对4,81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058%;弃权21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56%。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147,
1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2162%;反对4,81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52.4561%;弃权21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27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5.《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2,143,4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909%;反对5,00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447%;弃权8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5%。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081,6
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5020%;反对5,00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54.5331%;弃权8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64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6.《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2,544,8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833%;反对4,48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647%;弃权20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20%。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483,
0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8784%;反对4,48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48.8472%;弃权20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74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
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叁份,呈贵公司二份,本所留存一份,经本所盖章并由经办律师签字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aa0011aa-1ba6-43ae-865c-e774425b437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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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6:53│*ST亚太(000691):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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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于 2026年 3月30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
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 3月 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上披露的《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的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事项尚处于补充材料阶段,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
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1.12条规定,补充材料期间不计入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有关决定
的期限,公司将根据该申请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
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b223fe28-afaf-499a-88d1-dee9d2b9c5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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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6:52│*ST亚太(000691):关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增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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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增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公司股东广州万顺技术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市万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文丰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今日收到股东广州万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万顺”)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过半的告知函》,现将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为履行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兰州亚太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矿业”)、亚太矿业的一致行动人兰州太华投资控
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华投资”)、朱全祖、兰州宝辉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辉商务”)签署的《合作协议》及《合
作协议之补充协议》,广州万顺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市万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文丰计划自 2026年 1月 26日起 6个月
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太华投资持有的公司股份,计划累计增持股份数量(含2026年 1月 26日已增持股份)不少于 4,800,000股
,且不超过 9,600,000股。本次增持计划不设置固定价格、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
择机逐步实施增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2月 3日披露的《关于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暨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更正
后)》(公告编号:2026-018)。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6年 4月 24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已经过半。广州万顺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市万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张文丰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3,33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9%,增持金额为2,889.77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
上述增持后,广州万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53,061,59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94%。其中:广州万顺直接
持有公司股份6,0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25%;广州万顺通过表决权委托方式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 43,641,595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9.00%;张文丰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0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42%;广州市万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 1,3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7%。
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广州万顺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市万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文丰将继续按计划增持公司
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太华投资未按计划减持或因增持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
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时,增持主体将根据变
动情况对增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4、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广州万顺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过半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67e5a6d3-30ec-4ddc-9042-6fdc94d7c8b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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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7:47│*ST亚太(000691):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质押展期、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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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亚太(000691):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质押展期、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fde7320a-f3f4-429c-9bd0-692bc478b3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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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8:21│*ST亚太(00069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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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亚太(00069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51758cc2-4469-4ec8-8aa4-c8b81807fa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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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16:57│*ST亚太(000691):关于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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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04月 13日(星期一)15:30-17:0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 问题 征集 :投资 者可 于 2026 年 04 月 13 日 前访问 网址https://eseb.cn/1x4Gwxn6l2g 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
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
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年 3月 3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
编号:2026-043)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42)。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
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 2026年 04月 13 日(星期一)15:30-17:00 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04月 13日(星期一)15:3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总经理黎永亮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杨伟元先生,独立董事龚江丰先生,董事会秘书李小慧女士(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
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 资 者 可 于 2026 年 04 月 13 日 ( 星 期 一 ) 15:30-17:00 通 过 网 址https://eseb.cn/1x4Gwxn6l2g或使用微信扫
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 2026年 04月 13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
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李小慧
电话:020-83628691
传真:020-83628691
邮箱:ytsy000691@163.com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 app 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
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9/5f94af3d-81c9-469f-a0d7-181d9c89e4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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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18:22│*ST亚太(000691):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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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控股股东北京星瑞启源科技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 8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收到控股股东北京星瑞启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瑞启源”
)通知,获悉其对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再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本次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 本次解除质 占其 占公 质押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名称
股股东或 押股份数量 所持 司总
第一大股 (股) 股份 股本
东及其一 比例 比例
致行动人
北京星瑞启 是 9,230,000 12.31% 1.90% 2026/3/11 2026/4/2 广州伟通网络
源科技有限 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
2、控股股东本次再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 本次质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是否 质押起 质押 质权 质押用
名称 控股股 押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为补 始日 到期 人 途
东或第 (股) 比例 比例 售股 充质 日
一大股 押
东及其
一致行
动人
北京星 是 9,230,000 12.31% 1.90% 是 否 2026/4/ 2027/ 陈琼 自身生
瑞启源 2 5/22 阁 产经营
科技有
限公司
注:限售股类型均为首发后限售股。
二、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星瑞启源累计质押股份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比例超过 80%,其所持股份累计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 占其所持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 未质押股份情
(股) 例 前质押股 后质押股 股份 总股本 况 况
份数量 份数量 比例 比例 已质押 占已 未质押 占未
(股) (股) 股份限 质押 股份限 质押
售和冻 股份 售和冻 股份
结数量 比例 结数量 比例
(股) (股)
北京星瑞 75,000,200 15.47% 75,000,000 75,000,000 100% 15.47% 75,000, 100% 0 0.00%
启源科技 000
有限公司
四、其他情况说明
1、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北京星瑞启源科技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顺义区白马路马坡段 60号院 4幢 2至4层 201内 2层 212室
(4)法定代表人:许莉
(5)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
推广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企业总部管理;生态环境材料制造;生态环境材料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新型
金属功能材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
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导航终端制造;导航
终端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
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产品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
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
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主营业务情况:星瑞启源成立于 2025年 8月 20日,设立至今尚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
(8)星瑞启源最新一期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 18,005.33万元、负债总额15,925.05万元、营业收入 0万元、净利润-17万元
;资产负债率 88.45%、流动比率 0.03%、速动比率 0.03%、现金/流动负债比率 0.03%。
(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星瑞启源当前各类借款总余额合计为 15,925.05万元,其中未来半年内需偿付的上述债务金额为 7,00
0万元,其中未来一年内需偿付的上述债务金额为 7,000万元;星瑞启源最近一年不存在大额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不存在主体和债
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不存在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信用状况良好,有可利用的融资渠道及授信额度,不存在偿
债风险。
2、星瑞启源本次股份质押融资资金用于自身生产经营需要,不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星瑞启源的还款资金来源
为自有及自筹资金。
3、星瑞启源所持公司股份高比例质押,系因星瑞启源自身生产经营需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星瑞启源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
风险,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4、最近一年又一期,除星瑞启源对公司的现金捐赠暨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已履行了正常的审批程序)外,星瑞启源与公司不存
在其他资金往来、关联交易、担保等重大利益往来情况,也不存在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5、星瑞启源本次股份质押不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星瑞启源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45,000,000股,占星瑞启源所持股份总数的60.00%,占
公司总股本的9.28%,对应融资余额为7,000万元;星瑞启源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45,000,000股,占星瑞启源所持股
份总数的60.00%,占公司总股本的9.28%,对应融资余额为7,000万元。星瑞启源的还款资金来源为自有及自筹资金。
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星瑞启源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8、星瑞启源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北京星瑞启源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证券质押登记证明》《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部分解除质押登记)》及《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8/66fec600-6e0e-466e-aab9-32cf12b058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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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18:20│*ST亚太(000691):关于控股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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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2025年 9月 26日,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控股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沧州临港亚诺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诺化工”)
的发展,公司原控股股东广州万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万顺”)及关联方广东万嘉通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东
万嘉通”)分别为亚诺化工 2025年 3月 30日至 2026年 10月 22日期间与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维明路支行(以下简称“沧州银行
维明路支行”)之间签署的一系列借款合同、综合授信合同、协议等形成的一系列债权提供最高额度为人民币 4,947万元的连带责任
保证;本次担保为无偿担保,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无需提供反担保;同时约定,当同时满足下列全部条件时,广州万顺和广东万
嘉通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即行终止:条件 1、公司公告正式重整成功;条件 2、公司公告重整完毕后至少一期公开财务数据显
示公司资产负债率低于 60%;条件 3、公司持有沧州临港亚诺化工有限公司 51%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9月 27日披露的
《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90 )、《关于控股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91)。
二、关联交易进展情况
2025年 11月 26日,兰州中院作出(2025)甘 01破申 5号《民事裁定书》及(2025)甘 01破 5号《决定书》,兰州中院依法裁
定受理申请人广州万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2025年 12月 31日,兰州中院作出(2025)甘 01破 5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终结公司
重整程序;2026年 3月 31日,公司披露了经审计的《2025年年度报告》,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低于 60%;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公司仍然持有亚诺化工 51%股份。综上,广州万顺和广东万嘉通已满足终止《最高额保证合同》的条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5年12月 31日、2026年 3月 31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暨法院裁定终结公司重整程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
5-140)、《关于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关于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执行完毕的法律意见》、《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43)。
近日,公司收到沧州银行维明路支行出具的《声明》,广州万顺和广东万嘉通为亚诺化工在沧州银行维明路支行的银行借款提供
最高额保证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已终止。
三、年初至目前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6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与该关联方(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之间未发生其
他关联交易。
四、备查文件
沧州银行维明路支行出具的《声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8/fae545ab-ad19-4358-9d23-1b4010c674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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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20:05│*ST亚太(000691):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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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亚太(000691):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56d91e6f-9220-4cbc-a2b9-59f584bc3ee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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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00:00│*ST亚太(000691):关于股东股份质押展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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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收到股东广州万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万顺”)通知,
获悉广州万顺将其持有的公司6,040,000股股份办理了质押展期,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展期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展期基本情况
股东名 是否为控 本次质 占其 占公 是否 是否 质押起始 原质押 展期 质权人 质押用
称 股 押展期数 所 司 为 为 日 到期日 后 途
股东或第 量 持股 总股 限售 补充 质押
一 (股) 份 本 股 质 到
大股东及 比例 比例 押 期日
其
一致行动
人
广州万 否 3,350,000 55.46 0.69% 否 否 2025/07/ 2026/3/ 至办 北京嵩 本次质
顺 % 1 3 理 源 押展期
技术有 0 1 解除 方舟企 不涉及
限 质 业 新增融
公司 押登 管理合 资
记 伙
之日 企业(
有
限合伙
)
2,690,000 44.54 0.55% 否 否 2025/10/ 2026/3/ 至办 北京嵩 本次质
% 2 3 理 源 押展期
1 1 解除 方舟企 不涉及
质 业 新增融
押登 管理合 资
记 伙
之日 企业(
有
限合伙
)
合计 — 6,040,000 100% 1.25% — — — — — —
注:1、上表中的“所持股份”为广州万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数(6,040,000股),上表中的“公司总股本”为484,905,000股;
2、表格中如出现合计数与所列数值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3、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业绩补偿义务,不包含高管锁定;
4、广州万顺分别于2025年7月10日、2025年10月21日将其直接持有的公司3,350,000股股份及2,690,000股股份质押给了北京嵩源
方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7月12日、2025年10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及《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0
)。
2、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州万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押展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 未质押股份情况
(股) 比例 期前质押股 展期后质 持股份 总股本 况
份数量(股) 押股份数 比例 比例 已质押 占已质 未质押 占未质
量(股) 股份限 押股份 股份限 押股份
售和冻 比例 售和冻 比例
结、标 结数量
记数量 (股)
(股)
广州万顺技 6,040,000 1.25% 6,040,000 6,040,000 100% 1.25% 0 0.00% 0 0.00%
术有限公司
广州市万靖 1,330,000 0.27% 0 0 0.00% 0.00% 0 0.00% 0 0.00%
企业管理合
伙企业(有
限合伙)
张文丰 2,050,000 0.42% 0 0 0.00% 0.00% 0 0.00% 0 0.00%
合计 9,420,000 1.94% 6,040,000 6,040,000 64.12% 1.25% 0 0.00% 0 0.0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州万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53,061,5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94%。其中:广州万顺
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市万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文丰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4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5%;广州万
顺通过接受表决权委托享有公司表决权股份43,641,5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00%。
二、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州万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广州万顺本次股份质押展期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质押展期的股份不存在业绩补偿义务、
不存在平仓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广州万顺股份质押情况,并按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广州万顺出具的《关于股份质押展期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1/ae8f6697-d448-4d11-8cd9-1fb508e392b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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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00:00│*ST亚太(000691):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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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1月 26日,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兰州中
院”)作出的(2025)甘01破申 5号《民事裁定书》及(2025)甘 01破 5号《决定书》,兰州中院依法裁定受理申请人广州万顺技
术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2025年 12月 26日,公司收到兰州中院作出的(2025)甘 01破 5号《民事裁定书》,兰州中院裁定
批准《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2025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为执行《重整计划》而实施的资
本公积金转增的161,635,000 股股票全部转增完毕,公司总股本由 323,270,000 股增至484,905,00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 323,270,0
00元变更为 484,905,0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年 11月 27日、2025年 12月 27日、2025年 12月 31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
受理公司重整并指定管理人暨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5)、《关于公司重整计划获得法
院裁定批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34)及《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关于重整计划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事项进展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41)。
2026年 2月 13日、2026年 3月 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员代表公司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
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6年 2月14日、2026年 3月 6日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
6-035)。2026年 3月 31日,公司完成了上述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并取得兰州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本次
变更的内容如下:
变更事项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注册资本 叁亿贰仟叁佰贰拾柒万 肆亿捌仟肆佰玖拾万伍
元整 仟元整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营业执照》其他登记事项不变。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1/1aba57b1-80e0-4e1a-8f9a-4b8dbf3096c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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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01│*ST亚太(00069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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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3月 17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通知,并于 2026年3月 27日在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 68号广垦商务大厦 2座 12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出席董事 9名,由董事长陈志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42)及《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43)。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 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5)。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促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发挥决策、监督和管理职能,保障公司和投资者
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子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
任保险。
为顺利推进上述事项实施,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
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
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
投保等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6)。
根据《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续聘 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7)。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8、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独立董事龚江丰、刘顺仙、王翠琳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9、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
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10、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 2024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关于 2024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已
消除的专项说明》。
11、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
同意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的退市风险警示。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8)。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49)。
13、听取独立董事 2025年度的述职报告
本次董事会会议听取了独立董事 2025年度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25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0fe72e8d-7f65-4d70-bd62-07795968d49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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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01│*ST亚太(00069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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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亚太(00069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00a94a58-43ce-4010-96c5-216efabf2b3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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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00│*ST亚太(000691):关于亚太实业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及扣除后营业收入金额的专项审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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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说明
营业收入扣除事项以及扣除后营业收入金额的专项说明············· 3-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 1号楼 805 室
电话:010-62267688 邮编:100082 传真:62267682
关于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及扣除后营业收入金额
的专项审核报告
中瑞诚鉴字[2026]第 610485号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
,2025年度合并及公司的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的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以及扣除后营业收入金额的说明》(以下简称“营业收入相关说明”)
进行了专项审核。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编制和披露营业收入相关说明,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审核证据,是贵公司管
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营业收入相关说明发表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营业收入相关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
、重新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 32号枫蓝国际中心 A座 15层 1806
电话:010-62267688 邮编:100082 传真:62267682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
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后附的《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以及扣除后营业收入金额的说明》,在所有重
大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编制。
为了更好地理解贵公司 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以及扣除后营业收入金额的情况,后附营业收入相关说明应当与已审的财务
报表一并阅读。
本审核报告仅供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年报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26年3月27日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 32号枫蓝国际中心 A座 15层 1806
电话:010-62267688 邮编:100082 传真:62267682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以及扣除后营业收入金额
的专项说明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由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中瑞诚审字[2026]第 610481号)。
由于本公司经审计的 2025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的净利润为负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我们
就本公司 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以及扣除后营业收入金额说明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本年度 扣除情况 上年度
营业收入 52,099.95 44,300.80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254.22 585.85
扣除情况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52,099.95 44,300.80
254.22 585.85
营业收入扣除项日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0.49% 1.32%
其中: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
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
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 3.85 销售副产品 23.68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
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其中: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
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
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
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
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3.85 销售副产品 23.68 销售副产品
销售副产品
2.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
息收入:本公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
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
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
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3.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
所产生的收入。
4.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
易产生的收入。
项 目 本年度 扣除情况 上年度 扣除情况5.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
的收入。
受 托 加 工 受 托 加 工6.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
250.37 费、销售研 562.17 费、销售研生的收入。
发产品 发产品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254.22 585.85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254.22 585.851.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
布或金额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2.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自我
交易的方式实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
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等。
3.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4.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式
取得的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4.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式
取得的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6.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
收入。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6.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
收入。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
入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51,845.73 43,714.95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计机构负责人:
甘肃亚太实 司
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71311fc0-faae-4278-8b76-9ef2ae516d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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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00│*ST亚太(000691):亚太实业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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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亚太(000691):亚太实业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10c796fb-b2e6-4f43-bc02-99d1a31a6ba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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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00│*ST亚太(00069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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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亚太(00069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7d91c244-9459-41bd-94c1-d5329287bbe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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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00│*ST亚太(000691):资产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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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亚太(000691):亚太实业减值测试事宜涉及的该公司并购沧州临港亚诺化工有限公司精细化工业务所形成的含商誉资产组
资产评估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a7004060-5bb9-41af-a852-9d9bb765a0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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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59│*ST亚太(000691):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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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4月 24日 14:30:0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
26年 04月 24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4月 24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4月 2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 2026年 4月 2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
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 68号广垦商务大厦 2座 12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之一的议案》
5.00 《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6.00 《关于续聘 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2、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特别提示事项
(1)本次股东会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2)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宣读述职报告,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不作为本次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3)持有股份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对议案 5.00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持股证明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
托书(见附件 2)、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持股证明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持股证明
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委托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
公章)和持股证明等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截止日前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 2026年 4月 23日 16:00前传真
或送达至公司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时间:2026 年 4月 22 日—2026 年 4月 23 日(其间交易日的 9:00-11:00 或14:00-16:00)。
5、信函登记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 68号广垦商务大厦 2座 12楼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邮编:510610)
6、传真登记号码:020-83628691
7、邮箱:ytsy000691@163.com
8、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应携带前述对应的相关证件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小慧
电 话:020-83628691
传 真:020-83628691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 68号广垦商务大厦 2座 12楼
邮政编码:510610
邮箱:ytsy000691@163.com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eff777ce-bee1-4a94-9277-49acca3f924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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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59│*ST亚太(00069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龚江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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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亚太(00069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龚江丰)。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a97b7bdc-3bfd-43da-8b56-eff507791bd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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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59│*ST亚太(00069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翠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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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亚太(00069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翠琳)。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50f37b53-3c00-4b8c-8bd3-35f1232ddbb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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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59│*ST亚太(00069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顺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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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亚太(00069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顺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610ec74f-644b-4a70-8e27-54a0ce5a42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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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57│*ST亚太(000691):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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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3月 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
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经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803,143.82元,母公司净利润
为-29,604,625.69元。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625,383,089.08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578,299,522
.42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鉴于报告期末公司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均为负
数,不满足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董事会提出:公司 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5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35,803,143.82 -105,034,809.41 -104,276,603.56
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625,383,089.08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578,299,522.42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81,704,852.2633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是?否
则》第 9.8.1条第
(九)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
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的公司,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
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2025年末未分配利润均为负数,不满足上述规定中实施最低分红比例和分红金额
的前提条件,不属于上述规定的分红范畴,因此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合理性说明
鉴于公司 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5,803,143.82元,且 2025年年末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的未分配利润均
为负值,不满足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董事会提议 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即公司 20
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3-2025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母公司报表层面未分配利润-578,299,522.42元,合并报表层面未分配利润-625,383,089.08元,未弥补亏损
金额较大,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存在较长时间内无法满足向投资者分红的条件,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5787ca8f-0293-4441-abf4-867d544bc6fb.PDF
─────────┬────────────────────────────────────────────────
2026-03-30 20:57│*ST亚太(000691):关于2025年度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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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执行的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
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31 日的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根据
测试结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对收回款项对应已计提的坏账准备进行转回。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
会审议。
经过资产减值测试,2025 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计金额为4,056,822.78元,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合计金额为 4,826,24
7.22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计提金额 转回金额
一、坏账准备 2,991,802.85 2,558,478.20
其中:应收账款 2,890,402.12 2,558,478.20
其他应收款 101,400.73
二、存货跌价准备 1,065,019.93 2,267,769.02
合 计 4,056,822.78 4,826,247.22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说明
(一)信用减值准备
对于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
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计提方法如下:
①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②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划分应收款项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
预期信用损失。
坏账信用减值准备的计提是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可能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进行预先减值处理,旨在降低财务风险,保障公司资产
质量。
公司根据应收款项的账龄、欠款时间、历史回收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依据公司有关会计制度,2025年度公司计提的应收账
款减值准备 289.04万元,转回 255.85万元;2025年度计提的其他应收账款减值准备 10.14万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
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在同一地区
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对 2025年 12月 31日的存货项目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06.50万元
,转回 226.78万元。
三、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第 1号——业务办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的相关要
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计金额 405.68万元,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合计金额 482.62万元,总计转回减值准备 76.94万
元,导致 2025年度合并报表利润增加 76.94万元,公司所有者权益相应增加。本次计提和转回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中瑞诚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637d8d15-a12c-4e03-ad8e-11c51c02158d.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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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ST亚太: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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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30/12252558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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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ST亚太: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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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3-31/12250611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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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ST亚太: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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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9/12247502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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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ST亚太: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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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8/12245933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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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亚太实业: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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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亚太实业: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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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亚太实业: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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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亚太实业: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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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亚太实业: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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