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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692(惠天热电)最新公司公告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查询(输入股票代码):

公司公告☆ ◇000692 *ST惠天 更新日期:2024-03-28◇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3-27 00:00│*ST惠天(000692):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惠天热电”)因 2022 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值,触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3 年 4月 26日被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 2023 年度出现《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1 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 2.公司于 2024 年 1月 31日披露了《2023 年度业绩预告》,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年审会计师认为,目前已收储的四个在用热源临时利用的相关评估报告、价格审批手续、租赁协议等尚未提供。另外,持续经营改 善措施相关的佐证材料还在补充完善。审计工作尚未完成,如中准会计所不能获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不排除出具非标意见的可能 性,审计意见类型最终以年度审计报告意见为准。如果公司 2023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 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会被终止上市,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3 年 12月修订)》规定,“财务类退市风险公司应当 分别在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和十个交易日,披露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可能导致财务会计 报告被出具非无保留意见的事项及具体情况”,经公司与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准会计所”)交流沟通 ,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财务报表编制的关键事项 1.2023 年,公司控股股东沈阳润电热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电热力”)经研究决定承接惠天热电欠付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 司、沈阳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华海锟泰投资有限公司共计约 3.98 亿元借款本金及利息的债务;承接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市第二 热力供暖公司(以下简称“二热公司”)欠付沈阳华润热电有限公司约 6.60 亿元热费及利息的债务,以上承接债务总计约 10.58 亿元。润电热力承接上述债务后将继续履行对上述债权人的付款义务,现有债权人解除惠天热电、二热公司向各债权人就上述债务提 供的各项担保(如有)。同时,全额豁免惠天热电、二热公司此次债务转移后应付润电热力的债务。 经公司测算本次债务转移及豁免事项将增加公司 2023 年末合并资本公积约 10.58亿元,增加合并净资产约 10.58 亿元。 2.2023 年,惠天热电及全资子公司二热公司所属的 13处土地及地上建筑被列入政府征收范围。截至 2023 年 12月 26日,惠天 热电及二热公司全额收到补偿款项约 6.71亿元。 经公司测算,本次征收事项将减少公司 2023 年末固定资产净值约 1.28 亿元、减 少无形资产净值约 3877.93 万元、增加预计负债约 91.67 万元、影响 2023 年度净利润约 5亿元,上述最终金额以年度审计结果为 准。 3.2023年12月26日,惠天热电收到政府补助款共计约13.18亿元,补助形式为现金,属于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和收益相关的政府 补助,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上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共计人民币约13.18亿元,计入其他 收益。 公司2023年上述债务豁免、土地收储以及政府补助为公司年度财务报表编制的关键事项。 二、2023 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计工作正在按照既定的审计计划有序开展。会计师事务所正在就土地收储交 易和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执行追加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目前,已收储的四个在用热源临时利用的相关评估报告、价格审批手续、租赁协议等尚未提供。另外,持续经营改善措施相关的 佐证材料还在补充完善。审计工作尚未完成,如中准会计所不能获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不排除出具非标意见的可能性,审计意见 类型最终以年度审计报告意见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准会计所的审计工作,并视审计工作实际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 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7/42098674-3ddc-422a-b646-d2e38cc14fc0.PDF ─────────┬──────────────────────────────────────────────── 2024-03-21 00:00│*ST惠天(000692):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 特别提示: 1.公司 2022 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值,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于2023年 4月 26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 2023年度出现《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1 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2.《股票上市规则》第 9.3.5条规定:“上市公司因出现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 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应当在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公告,并在披露该年年度报告前至少再披露两次风险提示公告。” 3.《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之《退市类第 1号 上市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公告格式》规定:“已被实施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应当在其股票交易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会计年度结束 后一个月内披露本公告,并在首次披露风险提示公告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应当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提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4.公司可能触及的终止上市情形: 具体情形 是否适用 (对可能触及的打勾) 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亿元。 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 √ 资产为负值。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5.公司已于 2024年 1月 31日披露了《2023 年度业绩预告》,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 计。结合公司 2023 年债务豁免相关债务能否终止确认、政府补助以及土地收储相关收益的确认及核算等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 司还存在较大的终止上市风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为负值,触及了《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二)项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3年 4月 26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1 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 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期 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五)虽符合第 9.3.7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 警示;(六)因不符合第9.3.7条的规定,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若公司 2023 年度出现上述规定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可能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已被实施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应当在其股票交易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 内披露本公告,并在首次披露风险提示公告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的规定,公司2024年1月31 日发布了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首次风险提示公告;2024年2月22日发布了第二次风险提示性公告;2024年3月7日发布了第三次 风险提示性公告。本公告为第四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三、其他事项 1.公司已披露了2023年度业绩预告,详见公司2024年1月31日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4-02)。 2.公司2023年度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的2023年年度报告为准,公司2023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日期为2024年4月26 日。 3.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 om.cn)披露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1/527aeb9b-2c53-4edc-8add-4a72887358fe.PDF ─────────┬──────────────────────────────────────────────── 2024-03-07 00:00│*ST惠天(000692):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 特别提示: 1.公司 2022 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值,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于2023年 4月 26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 2023年度出现《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1 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2.《股票上市规则》第 9.3.5条规定:“上市公司因出现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 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应当在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公告,并在披露该年年度报告前至少再披露两次风险提示公告。” 3.《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之《退市类第 1号 上市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公告格式》规定:“已被实施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应当在其股票交易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会计年度结束 后一个月内披露本公告,并在首次披露风险提示公告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应当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提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4.公司可能触及的终止上市情形: 具体情形 是否适用 (对可能触及的打勾) 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亿元。 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 √ 资产为负值。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5.公司已于 2024年 1月 31日披露了《2023 年度业绩预告》,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 计。结合公司 2023 年债务豁免相关债务能否终止确认、政府补助以及土地收储相关收益的确认及核算等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 司还存在较大的终止上市风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为负值,触及了《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二)项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3年 4月 26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1 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 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期 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五)虽符合第 9.3.7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 警示;(六)因不符合第9.3.7条的规定,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若公司 2023 年度出现上述规定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可能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已被实施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应当在其股票交易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 内披露本公告,并在首次披露风险提示公告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的规定,公司于2024年1月3 1日发布了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首次风险提示公告;于2024年2月22日发布了第二次风险提示性公告。本公告为第三次风险提示 性公告。 三、其他事项 1.公司已披露了2023年度业绩预告,详见公司2024年1月31日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4-02)。 2.公司2023年度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的2023年年度报告为准,公司2023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日期为2024年4月26 日。 3.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 om.cn)披露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06/34e02fcb-63ac-4c30-81e2-b8f81668e2d6.PDF ─────────┬──────────────────────────────────────────────── 2024-02-22 00:00│*ST惠天(000692):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 特别提示: 1.公司 2022 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值,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于2023年 4 月 26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 2023年度出现《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1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2.《股票上市规则》第 9.3.5 条规定:“上市公司因出现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 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应当在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公告,并在披露该年年度报告前至少再披露两次风险提示公告。” 3.《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公告格式》之《退市类第 1号 上市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公告格式》规定:“已被实施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应当在其股票交易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会计年度结束 后一个月内披露本公告,并在首次披露风险提示公告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应当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提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4.公司可能触及的终止上市情形: 具体情形 是否适用 (对可能触及的打勾) 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亿元。 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 √ 资产为负值。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5.公司已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披露了《2023 年度业绩预告》,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结合公司 2023 年债务豁免相关债务能否终止确认、政府补助以及土地收储相关收益的确认及核算等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公司还存在较大的终止上市风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为负值,触及了《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二)项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3 年 4月 26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1 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 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期 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五)虽符合第 9.3.7 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 险警示;(六)因不符合第9.3.7条的规定,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若公司 2023 年度出现上述规定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可能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已被实施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应当在其股票交易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 内披露本公告,并在首次披露风险提示公告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的规定,公司于 2024年 1 月 31 日发布了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首次风险提示公告,详见《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号)。 本公告为首次风险提示公告十个交易日后的第二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三、其他事项 1.公司已披露了2023年度业绩预告,详见公司2024年1月31日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4-02)。 2.公司2023年度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的2023年年度报告为准,公司2023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日期为2024年4月26 日。 3.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 om.cn)披露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22/8402f15c-523b-4ee6-8d55-2886910725a2.PDF ─────────┬──────────────────────────────────────────────── 2024-01-31 00:00│*ST惠天(000692):2023年度业绩预告 ─────────┴──────────────────────────────────────────────── 特别提示: 结合公司 2023 年债务豁免相关债务能否终止确认、政府补助以及土地收储相关收益的确认及核算等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 司还存在较大的终止上市风险。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股票交易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 项 目 本会计年度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盈利:90,000万元–110,000 万元 亏损:193,857.61 万元 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亏损:100,000万元–76,000 万元 亏损:149,412.59 万元 后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1.6891元/股–2.0644 元/股 亏损:3.6382 元/股 营业收入 185,000万元–205,000 万元 199,629.15 万元 扣除后营业收入 184,000万元–204,000 万元 189,255.02 万元 项 目 本会计年度末 上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5,000万元–29,000 万元 -186,848.39 万元 东的所有者权益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本报告期,公司充分利用煤炭长协价格政策,切实降低煤炭采购成本。公司借助电力系统企业煤炭采购渠道,将市场价格采购 煤转为计划煤或长协煤进行采购,有效降低煤炭采购成本。2023 年公司煤炭成本较上年同期降低了 30%。 2.本报告期,公司收到土地征收补偿款6.71亿元,本项属非经常性损益,增加净利润约5.03亿元。 3.本报告期,公司收到政府补助13.18亿元,本项属非经常性损益,增加净利润约13.18亿元。 4.2022 年 8 月以来,公司实施内部机构改革,裁减人员近 1200 名。本报告期,人工成本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 四、风险提示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的初步测算情况,具体财务数据应以公司 2023 年度报告披露的结果为准,公司年报预约披露时间为 202 4 年 4 月 26 日。结合公司 2023 年债务豁免相关债务能否终止确认、政府补助以及土地收储相关收益的确认及核算等事项存在重 大不确定性,公司还存在较大的终止上市风险。 2.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自2023年4月2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3.7条规定,公司经审计的2023年度报告披露后,若年报表明符合不存在第9.3.11条情形的,公 司可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公司经审计的2023年度报告最终能否达到申请撤销“退市风 险警示”条件尚存在不确定性,撤销公司“退市风险警示”还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 3.若公司2023年度报告表明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3.11条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 终止上市的风险。 4.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 om.cn)披露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31/ed2ae0bc-0cbd-4c51-81b5-d15532b6d001.PDF ─────────┬──────────────────────────────────────────────── 2024-01-31 00:00│*ST惠天(000692):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 特别提示: 1.公司 2022 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值,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于2023年 4月 26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 2023年度出现《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1 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2.《股票上市规则》第 9.3.5条规定:“上市公司因出现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 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应当在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公告,并在披露该年年度报告前至少再披露两次风险提示公告。” 3.《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之《退市类第 1号 上市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公告格式》规定:“已被实施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应当在其股票交易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会计年度结束 后一个月内披露本公告,并在首次披露风险提示公告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应当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提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可能触及的终止上市情形: 具体情形 是否适用 (对可能触及的打勾) 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 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亿元。 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 √ 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 √ 审计报告。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 报告。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为负值,触及了《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二)项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3年 4月 26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1 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 9.3.1 条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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