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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695(滨海能源)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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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0695 滨海能源 更新日期:2026-03-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3-10 00:00 │滨海能源(000695):关于子公司融资暨相关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 ├─────────┼──────────────────────────────────────────────┤ │2026-03-05 17:22 │滨海能源(000695):关于公司邢台分公司注销完成的进展公告 │ ├─────────┼──────────────────────────────────────────────┤ │2026-03-02 18:39 │滨海能源(000695):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3-02 18:39 │滨海能源(000695):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2-13 18:46 │滨海能源(000695):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2-13 18:45 │滨海能源(000695):关于公司2026年度接受控股股东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 │2026-02-13 18:45 │滨海能源(000695):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 ├─────────┼──────────────────────────────────────────────┤ │2026-02-13 18:45 │滨海能源(000695):关于2026年度融资额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 │ ├─────────┼──────────────────────────────────────────────┤ │2026-02-13 18:45 │滨海能源(000695):关于多孔碳和硅碳负极材料项目签署工程总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 │2026-02-13 18:44 │滨海能源(000695):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 2026-03-10 00:00│滨海能源(000695):关于子公司融资暨相关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37.43亿元,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399.36%;被担保人均为子公司内蒙古翔福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翔福新能源”),其资 产负债率超过 70%;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的情形,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融资及担保情况概述 1.近日,翔福新能源作为借款人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住房城建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邢东支行、蒙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分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以下合称“贷款人”)签署了银团贷款合同,贷款总额度为 21.50亿元,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旭阳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阳控股”)分别与贷款人签署了保证合同,约定公司、旭阳控股 对翔福新能源于前述银团贷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2.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13 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6年 3月 2日召开了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年度融资额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6年度接受控股股东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2026年度新增融资额度 30亿元,包括银行贷款、融资性租赁和其他融资方式等;公司为子公司前述融资提供担 保新增额度 30亿元;公司及子公司接受旭阳控股为前述新增融资提供担保额度为30亿元。 本次融资、公司为子公司担保、接受控股股东担保等事项均属于已审议的年度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内蒙古翔福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923MAC5L0EX70 3.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尹天长 5.注册资本:94,786万元 6.成立日期:2022年 12月 1日 7.注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商都县七台镇省际通道东工业园区 8.主营业务:锂电池负极材料研发、生产与销售 9.股东:公司持股 63.30%,旭阳控股持股 36.70% 10.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 2025年 9月 30日,总资产 154,278.79万元,净资产 41,989.93万元,营业收入 37,658. 46万元,净利润-2,655.07万元;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11.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截至公告披露日,翔福新能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合同主要内容 (一)银团贷款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各方: 借款人:内蒙古翔福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贷款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住房城建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邢东支行、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兰 察布分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2.贷款用途:20万吨/年锂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项目一期、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风光储部分)一期项目 3.贷款额度:全体贷款人同意按照银团贷款合同的规定向借款人提供总计本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1.50亿元整的固定资产贷款额度 。 4.贷款利率:5年期 LPR利率减 50 基点,并自起息日起至银团贷款合同项下本息全部清偿之日止每 12个月根据利率调整日前一 个工作日的 LPR利率调整一次。 5.贷款期限:贷款期限从首笔贷款资金的提款日(包括该日)起算,共计 104个月,借款人应按实际用款需求提取借款,其中首 笔借款必须于 2026年 9月 30日之前提取,最后一笔借款必须于 2027年 6月 30日前提取;借款人应当在贷款期限结束之日前,按照 银团贷款合同的条款清偿所欠的全部债务。 6.保证人: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旭阳控股有限公司。 (二)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各方: 保证人: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旭阳控股有限公司 贷款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住房城建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邢东支行、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兰 察布分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3.保证范围:银团贷款合同及相关函件等融资文件项下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资金的本金、利息、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支 付的其他款项、贷款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等。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银团贷款合同及相关函件等融资文件项下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融资和担保事项有利于加快 20万吨/年锂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项目一期、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风光储部分)一期项目建设 进度,扩大生产经营规模,保障业务持续、稳健、快速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 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本次被担保对象翔福新能源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并能够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 保风险可控。 五、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 50.93亿元,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9.0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比例为 580.7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债务、涉及诉讼的担保金 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等。 公司后续将努力优化资产负债结构,进一步保证公司稳定发展,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贷款合同》。 2.《银团贷款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0/389e31f3-afab-4ded-9430-512834f80ca9.PDF ─────────┬──────────────────────────────────────────────── 2026-03-05 17:22│滨海能源(000695):关于公司邢台分公司注销完成的进展公告 ─────────┴──────────────────────────────────────────────── 一、分公司注销概述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13 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吸收合并其子公司及注销公司邢台分公司的议案》,为优化公司组织架构,同意注销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邢台分公司。 二、本次进展情况 近日,河北省邢台市襄都区行政审批局出具了《登记通知书》,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分公司已完成注销登记手续 。 公司邢台分公司注销不会导致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数据产生影响,亦不会对公司业务发展 和持续盈利能力产生影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6/a095fa62-c2de-4f13-8021-187ef8994bef.PDF ─────────┬──────────────────────────────────────────────── 2026-03-02 18:39│滨海能源(000695):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 律师列席公司于 2026 年 3月 2日下午 15:00在北京市丰台区四合庄路 6号院旭阳大厦 1号(东)楼 8层东侧第二会议室召开的公 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等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中国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 表决结果等事宜(以下简称“程序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有关本次股东会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第二 十九次会议决议以及根据上述决议内容刊登的公告、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同时听取了公司及相关人员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 明,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承诺其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的陈述和说明是完整、真实和有效的,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或以前发生的事实及本所律师对该事实的了解,仅就本次股东会的程序事宜所 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发表法律意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本所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 本次股东会必需文件公告,并依法对所出具之法律意见承担责任。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基于上述,根据中国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谨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2月 1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议案,并于 2026年 2月 14日 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通知载明了会议名称、股东会的召集人、会议召开的合 法性、合规性说明、会议召开时间、会议召开方式、会议股权登记日、出席对象、会议地点、会议审议事项、会议登记事项、参与网 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备查文件等,并说明了公司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等事项。 本次股东会共审议 5项议案,分别为 1.《关于投资建设多孔碳和硅碳负极材料项目的议案》、2.《关于公司 2026年度融资额度 、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3.《关于公司 2026年度接受控股股东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4.《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 供财务资助的议案》、5.《关于多孔碳和硅碳负极材料项目签署工程总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股东会的议案均对中小投 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议案 2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方可 通过;议案 3、4、5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并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 同意方可通过。上述议案及议案的主要内容已于 2026年 1月 22日、2月 14 日公告(详见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 二十九次会议的相关披露文件)。 经验证,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于公告载明的地点和日期如期召开,其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二、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及/或股东授权代表,以下同)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代表共 2 名,代表公司股份数 63,801,25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7.5300%。 经验证,本所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代表的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04名,代表公司股份数 7,550,1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2579%。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其身份。 2、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共 203名,代表公司股份数 13,723,12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9215%。 3、出席及列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 经验证,除股东代表外,公司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 议。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1、现场投票 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代表审议了本次股东会的全部议案并进行了表决。 2、网络投票 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 2026年 3月2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3月 2日上午 9:15至当日下午 15:00的任意时间。 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股份数和表决结果等情况。 3、表决结果 现场表决参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监票。 经验证,本次股东会的议案经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股东代表的有效投票表决通过,具体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多孔碳和硅碳负极材料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1,284,90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8%;反对 59,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832%;弃权 7,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3,656,6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154%;反对 59,40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28%;弃权 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7%。(2)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 2026年度融资额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1,161,65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41%;反对 178,9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2508%;弃权 10,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1%。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3,533,3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173%;反对 178,95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040%;弃权 1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87%。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年度接受控股股东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433,77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133%;反对 160,8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1012%;弃权 12,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56%。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3,549,7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368%;反对 160,85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21%;弃权 1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11%。 旭阳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他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股份未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419,77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174%;反对 172,4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1806%;弃权 14,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2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3,535,7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348%;反对 172,45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566%;弃权 1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86%。 旭阳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他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股份未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5)审议通过《关于多孔碳和硅碳负极材料项目签署工程总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541,72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23%;反对 56,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3847%;弃权 9,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3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3,657,7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234%;反对 56,20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95%;弃权 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70%。 旭阳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他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股份未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根据有关股东代表及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表决票的计票/监票结果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网络投 票情况的统计结果,上述议案获得有效通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上述议案获得通过的有效表决权数量的要求。 经验证,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三份,其中二份由本所提交公司,一份由本所留档。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3/4565af4e-eb64-450a-b8ab-86fb9836ad8c.PDF ─────────┬──────────────────────────────────────────────── 2026-03-02 18:39│滨海能源(000695):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变更以往股东会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3月 2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3 月 2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3月2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四合庄路 6号院旭阳大厦 1号(东)楼 8层东侧第二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张英伟。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06人,代表股份71,351,4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787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 人,代表股份63,801,2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53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04人,代表股份7,550,150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3.257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03人,代表股份 13,723,1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215%。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议案 1.00以普通决议方式审议,议案 2.00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议案 3.00、4.00、5.00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并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同意,具体提案和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 1.00 关于投资建设多孔碳和硅碳负极材料项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1,284,9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68%;反对5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832%;弃权 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656,6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154%;反对 5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28%;弃权 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517%。 提案 2.00 关于公司 2026年度融资额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1,161,6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41%;反对178,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2508%;弃权 1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533,3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173%;反对 178,9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040%;弃权1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787%。 提案 3.00 关于公司 2026年度接受控股股东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433,7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133%;反对160,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1012%;弃权 1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549,7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368%;反对 160,8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21%;弃权1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911%。 旭阳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他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提案 4.00 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419,7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174%;反对172,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1806%;弃权 1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535,7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348%;反对 172,4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566%;弃权1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086%。 旭阳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他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提案 5.00 关于多孔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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