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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695(滨海能源)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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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0695 滨海能源 更新日期:2024-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4-12-18 18:15 │滨海能源(000695):关于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相关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 ├─────────┼──────────────────────────────────────────────┤ │2024-11-27 17:28 │滨海能源(000695):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 │2024-11-27 16:17 │滨海能源(000695):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天津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 ├─────────┼──────────────────────────────────────────────┤ │2024-11-25 17:51 │滨海能源(000695):关于收到深交所《关于终止对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的决定》的公告 │ ├─────────┼──────────────────────────────────────────────┤ │2024-11-24 15:33 │滨海能源(000695):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 │2024-11-18 19:37 │滨海能源(000695):关于全资子公司新签订5万吨负极材料前端项目总承包合同的公告 │ ├─────────┼──────────────────────────────────────────────┤ │2024-11-18 19:36 │滨海能源(000695):关于终止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 ├─────────┼──────────────────────────────────────────────┤ │2024-11-18 19:36 │滨海能源(000695):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4-11-18 19:35 │滨海能源(000695):关于全资子公司终止5万吨负极材料前端项目总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 │2024-11-18 19:35 │滨海能源(000695):关于补充确认公司2023年接受控股股东担保和2024年度接受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 │ │公告 │ └─────────┴──────────────────────────────────────────────┘ ─────────┬──────────────────────────────────────────────── 2024-12-18 18:15│滨海能源(000695):关于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相关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 滨海能源(000695):关于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相关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8/bc037a93-c7ba-4333-b792-a640d3099425.PDF ─────────┬──────────────────────────────────────────────── 2024-11-27 17:28│滨海能源(000695):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滨海能源;证券代码:000695)股票连续 2 个交易日(202 4 年 11 月 26 日、11 月 27 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 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董事会调查核实,并与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或通讯问询,有关情况如下: (一)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二)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 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前期所披露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五) 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关于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 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 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一)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二)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 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披露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核实函及回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7/ed246d86-1683-4fc9-a52c-5d2d31f0beab.PDF ─────────┬──────────────────────────────────────────────── 2024-11-27 16:17│滨海能源(000695):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天津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11月 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以下简称“天津 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张英伟、侯旭志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津证监措施[2024]41号 )(以下简称《警示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警示函》内容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张英伟、侯旭志: 经查,2023 年 9 月 26 日,你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翔福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与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银金租) 签署《融资租赁合同》,合同涉及资产价值 9779.57万元,超过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10%。同时,你公司与北银 金租签署《保证合同》,为前述融资租赁提供担保 9779.57万元,超过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0%。同日,你公司 控股股东旭阳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阳控股)与北银金租签署《保证合同》,为前述融资租赁提供关联担保 9779.57万元。前述 融资租赁合同、担保合同签订及关联交易发生时,你公司未及时披露,违反了《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三项、《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号)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一项、《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 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第十二条规定。前述旭阳控股提供关联担保事项,你公司未及时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违 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 张英伟作为公司董事长,侯旭志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前述未及时披露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张英伟作 为公司董事长,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前述未及时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负有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第五十二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第二十三条规定,我局决定对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张英伟、侯旭志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你 们应认真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投资者合法权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 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说明 收到上述《警示函》后,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认真检讨相关问题,将充分吸取教训,持续加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相关人员对《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意识和信息 披露质量,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投资者合法权益,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7/ab90f923-ab5f-4089-9d1d-fd4d90af104c.PDF ─────────┬──────────────────────────────────────────────── 2024-11-25 17:51│滨海能源(000695):关于收到深交所《关于终止对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的决定》的公告 ─────────┴──────────────────────────────────────────────── 滨海能源(000695):关于收到深交所《关于终止对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的决定》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5/5ef17da1-a13c-4240-985b-d687bcbc05d5.PDF ─────────┬──────────────────────────────────────────────── 2024-11-24 15:33│滨海能源(000695):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滨海能源;证券代码:000695)股票连续 2 个交易日(202 4 年 11 月 21 日、11 月 22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 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董事会调查核实,并与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或通讯问询,有关情况如下: (一)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二)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外,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应披露而 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 大事项。 (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前期所披露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五) 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关于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 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 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一)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二)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 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披露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核实函及回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2/52b15eed-bdf4-428b-ac67-c921fc93cd44.PDF ─────────┬──────────────────────────────────────────────── 2024-11-18 19:37│滨海能源(000695):关于全资子公司新签订5万吨负极材料前端项目总承包合同的公告 ─────────┴──────────────────────────────────────────────── 滨海能源(000695):关于全资子公司新签订5万吨负极材料前端项目总承包合同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8/f9d10636-9633-42ff-ab89-24d5fde32d33.PDF ─────────┬──────────────────────────────────────────────── 2024-11-18 19:36│滨海能源(000695):关于终止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十一届监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 2024 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以下简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 请文件。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1.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 2024年 4 月 17日召开 202 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及相关事项。 2.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 知》(深证上审〔2024〕242 号),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 受理。 3.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0 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 》(审核函〔2024〕120038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公司会同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列的问题进行了逐项回复,并于202 4 年 9月 28 日向深交所提交了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及其他相关文件。 4.2024 年 9月 13 日,鉴于公司 2024 年 8月 28 日披露了《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按照审核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募 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财务数据及相关内容进行了同步更新。 二、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主要原因 自公司披露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中介机构一直积极推进各项相关工作。现综合考虑当 前市场环境、公司发展规划等因素,经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审慎分析后,公司决定终止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向深 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三、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决定终止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是综合考虑当前市场环境,经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审慎分析后作出的决策。 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均正常进行,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终止本次发行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尚需深交所同意,公司将在获得深交所的同意后,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后续公司将适时稳妥利用各类投融资资本市场工具,持续提高生产经营能力、改善公司财务状况,提高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四、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8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根据 公司 2024 年第三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9/14a3ae38-07c5-4f35-808d-cf931b6980f2.PDF ─────────┬──────────────────────────────────────────────── 2024-11-18 19:36│滨海能源(000695):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 2024年 11 月 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 发出,会议于 2024年 11 月18 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共有董事 9 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9 名,其中董事张英 伟、宋万良、尹天长参加了现场会议,董事王志、陆继刚、张亚男、韩勤亮、杨路、魏伟以通讯方式参加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英 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此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和《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全资子公司终止 5 万吨负极材料前端项目总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以 5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现为满足全资子公司内蒙古翔福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翔福新能源”)5 万吨前端项目建设进度需要,同意终止翔福 新能源与关联方河北上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5月 27 日签署的《年产 20 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 5 万吨前端及配套项目工 程总承包合同》,双方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签订了《年产20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 5万吨前端及配套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之终止协 议》,该协议于 11月 18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后已生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终止 5 万吨负极材料前端项目总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由于本次交易对手方系公司控股股东旭阳控股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因此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涉及本次交易的关联董事张英伟 先生、韩勤亮先生、杨路先生、尹天长先生已回避表决。 2.关于全资子公司新签订 5万吨负极材料前端项目总承包合同的议案 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同意河北省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为翔福新能源 5 万吨前端总包商,双方签署《年产 20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 5万吨前端及配套项目 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价款暂估 4.8 亿元(含税),工程最终造价以合同约定计价原则和现场签证等费用合计为基础并经发包人 监察审计部或其委托的第三方咨询单位审定的结算金额为准。具体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全资子公司新签订 5 万吨负极材料前端项目总承包合同的公告》。 3.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会议以 5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现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开展情况,同意对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调整,较原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54,310 万元调减到 3 5,120 万元,净调减 19,190万元,其中调增 1,550 万元、调减 20,740 万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的《关于调整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由于本次交易对手方系公司控股股东旭阳控股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因此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涉及本次交易的关 联董事张英伟先生、韩勤亮先生、杨路先生、尹天长先生已回避表决。 4.关于补充确认公司为子公司担保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公司 2023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6 月 12日召开的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融资额度和担保额度的议案》,其中为子公司担保的预计额度表述不清晰,现同意补充确认 2023 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担保额度为 9 亿元,与年度融资预计额度一致。 同意补充确认公司为翔福新能源与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9月 26日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本金为 9,779.57 万元) 提供担保。 具体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补充确认公司为子公司担保额度及提供担保的公告》。 5.关于补充确认公司 2023 年接受控股股东担保及 2024 年度接受担保额度的议案 会议以 5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同意补充确认公司接受控股股东旭阳控股有限公司为翔福新能源与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9月 26 日签署的融资租赁 合同提供担保。 公司于 2024 年 9月 24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控股股东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就 接受控股股东担保的额度表述不清晰,现同意补充确认 2024 年度预计接受控股股东担保金额不超过 10 亿元,与 2024 年度融资额 度预计保持一致。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的《关于补充确认公司2023 年接受控股股东担保及 2024 年度接受担保额度的公告》。 由于本次交易对手方为控股股东旭阳控股有限公司,因此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涉及本次交易的关联董事张英伟先生、韩勤亮先 生、杨路先生、尹天长先生已回避表决。 6.关于终止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会议以 5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综合考虑当前市场环境、公司发展规划等因素,经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审慎分析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的《关于终止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由于本次交易对手方为控股股东旭阳控股有限公司,因此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涉及本次交易的关联董事张英伟先生、韩勤亮先 生、杨路先生、尹天长先生已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8/a0ec8a57-af4f-4246-b50f-5e85c396050f.PDF ─────────┬──────────────────────────────────────────────── 2024-11-18 19:35│滨海能源(000695):关于全资子公司终止5万吨负极材料前端项目总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滨海能源(000695):关于全资子公司终止5万吨负极材料前端项目总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8/3b66ce89-a9fe-4a5c-b826-016a06becda5.PDF ─────────┬──────────────────────────────────────────────── 2024-11-18 19:35│滨海能源(000695):关于补充确认公司2023年接受控股股东担保和2024年度接受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一、交易概述 1.关于补充确认公司 2023 年接受控股股东担保的情况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翔福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翔福新能源”) 于 2023 年 9 月 26 日与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银金租”)签署了融资租赁合同,北银金租向翔福新能源提供本金 为 9,779.57 万元的融资租赁金融服务,同日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旭阳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阳控股”)分别与北银金租签署 保证合同,约定公司、旭阳控股对翔福新能源于前述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全部租金、租前息、名义货价(留购价款)、违约金等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考虑接受关联方担保为公司单方面受益,且交易对价为零,导致未能及时审议和完整披露,现就上述接受控股股东担保事项 补充审议确认。 2.关于补充确认公司 2024 年度接受控股股东担保的额度 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具备融资租赁业务资质的相关融资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为进一步支持公司业务发 展,旭阳控股将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实际情况为相关融资租赁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4 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控股 股东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接受旭阳控股的担保范围是为融资租赁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且不超过公司已审议的年度为子 公司担保的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9月 25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接受控股股东担保暨关 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1)。 公司此前就接受担保额度描述不清晰,现补充审议确认公司 2024 年度接受控股股东担保金额不超过 10 亿元。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对手方是控股股东,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重组上市。 4.公司于 2024 年 11月 18 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以 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 《关于补充确认公司 2023 年接受控股股东担保和 2024 年度接受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涉及本次交易的关联董事张英伟先 生、韩勤亮先生、杨路先生、尹天长先生已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关联方名称:旭阳控股有限公司; 2.住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 5区 4 号楼; 3.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注册资本:420,000 万元; 5.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杨雪岗; 6.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管理;信息咨询;科技开发;销售焦炭及副产品、蒽油、炭黑、沥青、五金交电、机械电器设备、 计算机软硬件及外部设备、建筑材料、金属材料;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财务数据: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140.58 亿元,净资产 60.75 亿元,收入 64.22 亿元,净利润 1.87 亿元; 8.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旭阳控股为公司关联法人; 9.旭阳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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