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697 ST炼石 更新日期:2026-02-0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2-05 18:32 │ST炼石(000697):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执行的提示性公告 │
├─────────┼──────────────────────────────────────────────┤
│2026-01-30 16:28 │ST炼石(000697):2025年度业绩预告 │
├─────────┼──────────────────────────────────────────────┤
│2026-01-07 16:07 │ST炼石(000697):关于完成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
│2025-12-23 18:34 │*ST炼石(000697):炼石航空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
│2025-12-23 18:34 │*ST炼石(000697):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5-12-23 18:34 │*ST炼石(000697):公司章程(2025年12月修订) │
├─────────┼──────────────────────────────────────────────┤
│2025-12-23 18:32 │*ST炼石(000697):关于撤销公司股票交易因重整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
│ │的公告 │
├─────────┼──────────────────────────────────────────────┤
│2025-12-12 18:52 │*ST炼石(000697):关于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暨法院裁定终结公司重整程序的公告 │
├─────────┼──────────────────────────────────────────────┤
│2025-12-12 18:52 │*ST炼石(000697):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
├─────────┼──────────────────────────────────────────────┤
│2025-12-12 18:51 │*ST炼石(000697):董事会决议公告 │
└─────────┴──────────────────────────────────────────────┘
─────────┬────────────────────────────────────────────────
2026-02-05 18:32│ST炼石(000697):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执行的提示性公告
─────────┴────────────────────────────────────────────────
ST炼石(000697):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执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6/387af4cb-67e1-4436-99c6-0c748e681895.PDF
─────────┬────────────────────────────────────────────────
2026-01-30 16:28│ST炼石(000697):2025年度业绩预告
─────────┴────────────────────────────────────────────────
ST炼石(000697):2025年度业绩预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1/4fd01be7-84d7-432f-9b3d-3c28775d7ca2.PDF
─────────┬────────────────────────────────────────────────
2026-01-07 16:07│ST炼石(000697):关于完成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2025年9月23日,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成都中院”)
送达的(2025)川01破申1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公司的重整申请。2025年11月12日,公司收到成都中院送达的(2025)川01
破13号之一《民事裁定书》,成都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公司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2025年11月27日
,公司执行《重整计划》转增的522,987,424股股票已全部转增完毕,公司总股本由873,100,876股增至1,396,088,300股,注册资本
由873,100,876元变更为1,396,088,300元。
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12月23日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
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
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9)。
2026年1月6日,公司完成了上述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并取得咸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情况
变更事项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注册资本 捌亿柒仟叁佰壹拾万零捌佰柒拾陆元 壹拾叁亿玖仟陆佰零捌万捌
人民币 仟叁佰元人民币
二、本次变更后的工商登记信息
名称: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11002217259967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熊辉然
经营范围:飞机零部件、航空发动机及其零部件、燃气轮机零部件、无人机及系统、超高温合金的研发、制造、销售、维修及相
关技术服务;有色金属矿产的开发、冶炼、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注册资本:壹拾叁亿玖仟陆佰零捌万捌仟叁佰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3年06月08日
住所: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世纪大道55号
登记机关:咸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08/5d257589-c111-4254-a370-3dcbf47647c4.PDF
─────────┬────────────────────────────────────────────────
2025-12-23 18:34│*ST炼石(000697):炼石航空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ST炼石(000697):炼石航空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4/e35bb38d-e3cd-45fa-ad16-7c0e1796f50e.PDF
─────────┬────────────────────────────────────────────────
2025-12-23 18:34│*ST炼石(000697):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ST炼石(000697):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4/4d4fff19-014a-4b37-9033-5dbbfd1d054c.PDF
─────────┬────────────────────────────────────────────────
2025-12-23 18:34│*ST炼石(000697):公司章程(2025年12月修订)
─────────┴────────────────────────────────────────────────
*ST炼石(000697):公司章程(2025年12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4/bd4ea987-3ece-4ca3-9a80-7e26f8418d59.PDF
─────────┬────────────────────────────────────────────────
2025-12-23 18:32│*ST炼石(000697):关于撤销公司股票交易因重整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
│告
─────────┴────────────────────────────────────────────────
特别提示:
1、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并被法院裁定终结重整程序,公司股票交易因被法院
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已经消除,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相关
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申请撤销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2、2025年12月23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撤销因重整而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交
易将自2025年12月25日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3、因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
审计报告》。根据《上市规则》9.8.1条第(七)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仍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炼石”变更
为“ST炼石”,股票代码仍为“000697”,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一、股票的种类、简称、股票代码、涨跌幅及股票停复牌安排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股
2、股票简称:由“*ST炼石”变更为“ST炼石”
3、股票代码:000697
4、股票停复牌安排:公司股票交易自2025年12月24日(星期三)开市起停牌一个交易日,并于2025年12月25日(星期四)开市
起复牌。
5、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5年12月25日(星期四)
6、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5%
二、因重整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消除情况
2025年9月23日,公司收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成都中院”)送达的(2025)川01破申19号《民事裁定书》
,裁定受理公司的重整申请。根据《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2025年9月25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并指定管理人暨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2025年12月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重整计划执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
),截至2025年12月1日,公司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
2025年12月12日,公司收到成都中院送达的(2025)川01破13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终结公司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披露的《关于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暨法院裁定终结公司重整程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1)。同日,北京中伦(成都)律
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法律意见书》。
根据《上市规则》第9.4.14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第9.4.1条第九项(“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一)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
鉴于公司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3)。
2025年12月23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经审核同意公司撤销因重整而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
交易将自2025年12月25日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三、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况
2025年4月16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公司2024年度《
审计报告》。根据《上市规则》9.8.1条第(七)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
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相关公告。
四、停复牌事项安排
根据《上市规则》第9.4.16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5年12月24日开市起停牌一个交易日,自2025年12月25日开市起复牌。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
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4/6772e1f4-fa85-42bf-94cd-99ed82292afc.PDF
─────────┬────────────────────────────────────────────────
2025-12-12 18:52│*ST炼石(000697):关于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暨法院裁定终结公司重整程序的公告
─────────┴────────────────────────────────────────────────
特别提示: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炼石航空”)于2025年12月12日收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成都中院”或“法院”)送达的(2025)川01破13号之
二《民事裁定书》,裁定终结炼石航空重整程序,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重整情况概述
2025年6月6日,炼石航空收到成都中院送达的《决定书》(2025)川01破申19号、(2025)川01破申19号之一,成都中院决定对
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
启动预重整及指定临时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2025年9月23日,公司收到成都中院送达的(2025)川01破申1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公司的重整申请。同日,公司收到
成都中院送达的(2025)川01破13号《决定书》,成都中院指定临时管理人继续担任公司管理人,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法院裁定
受理公司重整并指定管理人暨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2025年10月11日,公司披露了《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经营方案》。
2025年10月27日,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出资人组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及《炼
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情
况及表决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关于出资人组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2025年11月12日,公司收到成都中院送达的(2025)川01破13号之一《民事裁定书》,成都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
公司重整程序,公司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重整计划获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58)。
2025年11月27日,公司执行《重整计划》转增的522,987,424股股票已全部转增完毕,登记至管理人开立的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以下简称“管理人证券账户”)。公司总股本由873,100,876股增至1,396,088,300股,相关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重整计划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进展暨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
2025年12月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转增股份中的200,000,000股首发后
限售股公司股票已由管理人证券账户过户至重整投资人指定的证券账户名下;转增股份中的312,853,511股公司股票已由管理人证券
账户过户至债权人指定的证券账户名下,其中179,290,774股为首发后限售股,133,562,737股为无限售流通股,相关具体内容详见《
关于公司重整计划执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
2025年12月1日,公司向管理人提交了《关于<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同日,管理人向成都中
院提交了《关于<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同日,公司及管理人向成都中院提交了《关于提请裁
定终结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的报告》,提请成都中院裁定终结公司重整程序,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公司重整计划
执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
2025年12月12日,公司收到成都中院作出的(2025)川01破13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终结炼石航空重整程序。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公司管理人于2025年12月1日出具了《关于<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
督报告》,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于2025年12月12日出具了《关于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法律意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民事裁定书》的主要内容
成都中院经审查后认为,在管理人的监督下,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已支付完毕或已提存,重整投资人已完成重整投资款的注入,
炼石航空已履行完毕现金清偿义务,同时对投资人及债权人已完成股票分配以及完成未受领偿债资金、股票的提存等工作,已达到《
重整计划》第八部分第四点规定的执行完毕标准,《重整计划》已经执行完毕。此外,鉴于本案尚有遗留事项待处理,在本院裁定终
结重整程序后,炼石航空管理人应依法继续履职。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条、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九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程序。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三、重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在重整程序中,公司通过引入重整投资人、实施出资人权益调整等方式,有效化解了公司债务危机,极大改善了公司资产负债结
构,最大限度保障了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重整完成后,公司将摆脱高额债务负担,财务费用大幅降低,可有效解决高额财务费用
吞噬公司利润的情况,具备了“轻装上阵”的发展条件。公司经营业务将推动存量业务与增量业务同步发展。在存量业务方面,公司
将结合主业发展方向,重整完成后将持续聚焦主业,加强管理、降本增效,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努力实现存量业务的扭亏为盈;增
量业务方面,公司将适时并购潜在优质业务资产,进一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整体盈利水平。本次重整预计将对公司2025
年度的财务状况产生积极影响,公司2025年度的具体财务数据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为准。
四、风险提示
1、2025年4月16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公司2024年度
《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条第(七)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具体内
容详见《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2、2025年9月23日,法院裁定受理公司的重整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第(九)项的规定,公司
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并指定管理人暨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
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3、鉴于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因被法院
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同意尚存在不确定性。
4、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
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风险提示
(2025)川01破13号之二《民事裁定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3/8bdf46bd-e1d5-47d5-aa2e-f408c4f39834.PDF
─────────┬────────────────────────────────────────────────
2025-12-12 18:52│*ST炼石(000697):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
*ST炼石(000697):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3/7083caba-0abf-4258-a2dd-bd2f8ca82ea6.PDF
─────────┬────────────────────────────────────────────────
2025-12-12 18:51│*ST炼石(000697):董事会决议公告
─────────┴────────────────────────────────────────────────
*ST炼石(000697):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3/2619e16d-95a5-4957-8ae9-add592a20c2d.PDF
─────────┬────────────────────────────────────────────────
2025-12-12 18:50│*ST炼石(000697):炼石航空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法律意见书
─────────┴────────────────────────────────────────────────
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
关于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
法律意见书
致: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炼石航空”)的委
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就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之目的,本所律师对本法律意见的出具特作如下声明:
1. 本法律意见是根据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已经存在的有关事实和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且是基
于本所对公司执行重整计划有关事实的了解和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理解作出的,对于出具法律意见至关重要而无法得到
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依赖于有关政府部门、公司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和口头确认;
2. 本法律意见中对于有关专业文件之内容的引用,并不表明本所对该等专业文件以及所引用内容和结论的真实性、准确性做出
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
3. 在为出具本法律意见而进行的调查过程中,公司向本所声明,其已提供了本所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所必需的、真实、准确、
完整、有效的文件、材料或口头的陈述和说明,不存在任何隐瞒、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其所提供副本材料或复印件均与其正本材料
或原件是一致和相符的;所提供的文件、材料上的签署、印章是真实的,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获得合法授权;
所有口头陈述和说明的事实均与所发生的事实一致;
4. 本法律意见仅供公司就本次重整计划执行事宜之目的使用,本所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上报相关部门或公开披露,但未经本
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基于上述,本所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重
整计划执行完毕事宜涉及的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出具本法律意见如下:
一、 相关事实
2025 年 9 月 23 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成都中院”)作出(2025)川 01破申 19号《民事裁定书》,裁
定受理公司的重整申请。同日,成都中院作出(2025)川 01破 13 号《决定书》,指定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管理
人。
2025 年 10 月 27 日,炼石航空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同日
,炼石航空重整案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2025 年 11月 12 日,成都中院作出(2025)川 01 破 13 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
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
2025年 12月 1日,公司向管理人提交了《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
报告》(以下简称《执行报告》),确认按照《重整计划》关于执行完毕标准的相关规定,公司《重整计划》已经执行完毕。同日,
管理人向成都中院提交了《关于炼石航空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以下简称《监督报告》),认为炼石航空重整计划执行情
况已符合《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标准。
2025 年 12 月 12 日,成都中院作出(2025)川 01 破 13 号之二《民事裁定书》,经审查认为《重整计划》已经执行完毕,
并裁定终结公司重整程序。
二、 法律分析
(一)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标准
根据《重整计划》规定,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标准为:
1. 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应当支付的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已经支付,或已依重整计划完成提存;
2. 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应当向债权人分配的现金清偿款以及股票已经分配完毕或完成提存;
3. 重整投资人依照重整计划及重整投资协议的规定,已全额支付重整投资款,且应当向重整投资人分配的转增股票已经分配至
重整投资人或完成提存。
(二)重整计划执行的具体情况
根据炼石航空向管理人提交的《执行报告》和管理人向成都中院提交的《监督报告》,重整计划执行的具体情况如下:
1. 应当支付的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已经支付或已完成提存
截至 2025年 12月 1日,重整案件受理费、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登记费、转增股票划转的税费等已相应支付,剩余需支付的管理
人报酬、管理人聘请中介机构的费用等破产费用已经按照相关协议约定或预计发生情况全额提存。
截至 2025年 12月 1日,应当支付的共益债务均按实际发生情况进行了清偿,剩余需支付的共益债务已经按照相关协议约定或预
计发生情况全额提存至管理人银行账户。
因此,应当支付的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已经支付或已完成提存,符合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第一项标准。
2. 应当向债权人分配的现金清偿款以及股票已经分配完毕或完成提存截至 2025年 12月 1日,炼石航空已完成对 2家有财产担
保债权人 50万元以下(含 50 万元)的债权部分的全额现金清偿,已完成对 11家普通债权人 50万元以下(含 50 万元)的债权部
分的全额现金清偿,应当向债权人分配的现金清偿款已经分配完毕。
截至 2025年 12月 1日,已向 2家有财产担保债权人划转以股抵债的转增股票共计 270,993,859股;已向 4家涉及以股抵债清偿
的普通债权人划转转增股票41,859,652股,应当向债权人分配的抵债股票已经分配完毕。
对于未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