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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700(模塑科技)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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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0700 模塑科技 更新日期:2026-06-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6-04 17:48 │模塑科技(000700):模塑科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 │2026-06-02 17:02 │模塑科技(000700):模塑科技关于出售金融资产的进展公告 │ ├─────────┼──────────────────────────────────────────────┤ │2026-05-25 18:23 │模塑科技(000700):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25 18:20 │模塑科技(000700):模塑科技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 │2026-05-22 15:42 │模塑科技(000700):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 ├─────────┼──────────────────────────────────────────────┤ │2026-05-21 17:36 │模塑科技(000700):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 ├─────────┼──────────────────────────────────────────────┤ │2026-05-18 15:54 │模塑科技(000700):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 │2026-05-14 19:06 │模塑科技(000700):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及5%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 │2026-05-14 19:06 │模塑科技(000700):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模塑集团 │ ├─────────┼──────────────────────────────────────────────┤ │2026-05-07 19:26 │模塑科技(000700):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暨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 │ └─────────┴──────────────────────────────────────────────┘ ─────────┬──────────────────────────────────────────────── 2026-06-04 17:48│模塑科技(000700):模塑科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模塑科技,证券代码:000700)于 2026年 6月 2日、2026年 6月 3日、2026年 6月 4日连续 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2、现阶段,公司主营业务为塑化汽车外饰件,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目前仅获得机器人外覆盖件的小批量采购订单,订单金额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不足 0.1%,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极小。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资本市场是受多方面因素综合影响的市场,股票价格可能受到宏观环境、行业发展、公司经营情况及投资者偏好等多重因素 影响,对此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提高风险意识。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模塑科技,证券代码:000700)于 2026 年 6月 2日、2026年 6月 3 日、2026 年 6 月 4日连续 3 个交 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核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不存在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 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 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现阶段,公司主营业务为塑化汽车外饰件,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目前仅获得机器人外覆盖件的小批量采购订单,订单金额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不足 0.1%,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极小。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资本市场是受多方面因素综合影响的市场,股票价格可能受到宏观环境、行业发展、公司经营情况及投资者偏好等多重因素 影响,对此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提高风险意识。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 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5、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五、备查文件 1、关于对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220acbd5-b654-4298-8981-0e77f1b00af0.PDF ─────────┬──────────────────────────────────────────────── 2026-06-02 17:02│模塑科技(000700):模塑科技关于出售金融资产的进展公告 ─────────┴────────────────────────────────────────────────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月 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授 权管理层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择机处置公司持有的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江苏银行,股票代码:600919)股票,具体处置情况如下: 一、交易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0 日至 2026年 6月 2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出售江苏银行股票 12,930,660股,成交金额共计 146,266, 338.70元。本次出售后公司不再持有江苏银行股票。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提高公司资产流动性和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公司本次出售的江苏银行股票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本次交易预计将对公司现金流产生积极影响,并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质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36150ec7-7219-4d23-a3be-b96e6cef0d79.PDF ─────────┬──────────────────────────────────────────────── 2026-05-25 18:23│模塑科技(000700):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25日【星期一】14:00。(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 月 25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25日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长青路 8 号总部办公楼 3 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召集人: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曹克波。 6、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下同)407 人,代表股份368,090,4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096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326,776,11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595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0 3人,代表股份 41,314,3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004%。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7,836,0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09%;反对 16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456%;弃权 8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6,530,6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62%;反对 16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89%;弃权 8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849%。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2、审议《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7,829,2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90%;反对 17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487%;弃权 8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6,523,8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417%;反对 17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28%;弃权 8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755%。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3、审议《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7,839,8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19%;反对 19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538%;弃权 5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6,534,4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44%;反对 19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32%;弃权 5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124%。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4、审议《公司为全资子(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7,813,6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48%;反对 2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579%;弃权 6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6,508,2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084%;反对 2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53%;弃权 6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364%。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5、审议《关于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7,856,7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65%;反对 20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561%;弃权 2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6,551,3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05%;反对 20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12%;弃权 2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584%。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董事 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关联方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 321,30 5,470 股(以关联股东于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份数量为准)回避表决,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方案已向股东会说明。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6,535,1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659%;反对 21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4602%;弃权 3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6,535,1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59%;反对 21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02%;弃权 3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740%。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7、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7,846,6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38%;反对 21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577%;弃权 3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6,541,2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89%;反对 21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40%;弃权 3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671%。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潘岩平律师、孟奥旗律师 3、结论性意见: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 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08c4077f-617b-43dd-aa8c-233ba5fea5bf.PDF ─────────┬──────────────────────────────────────────────── 2026-05-25 18:20│模塑科技(000700):模塑科技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致: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 本所”)受贵公司董事会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贵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并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 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相关会议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 核查和验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 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和召集人资格 1、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2026年 4 月 28日,贵公司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定于 2026年 5月 25日召开 20 25年度股东会。 2026 年 4 月 29 日,贵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江南模 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上述会议通知除载明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会议召集人、股东与会方式等事项外,还提供了网络投票方式 ,载明了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确认与投票程序等内容。 经查,贵公司在规定时间内刊登了会议通知。 2、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25日(星期一)14:00。网络投票 时间:2026年 5月 2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25日 9:15-9:25,9:30-1 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25日 9:15-15:00。经查, 本次股东会已按照会议通知通过网络投票系统为相关股东提供了网络投票安排。 3、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5月 25日 14:00在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长青路 8号总部办公楼 3楼会议室如期召开, 会议由董事长曹克波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符合本次会议通知的要求。 经查验贵公司有关召开本次股东会的会议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在法定期限内公告了本次股东会的时间、 地点、会议内容、出席对象、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等相关事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由贵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二、关于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的资格 经本所律师查验,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和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407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 3 68,090,4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0963%。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计 4人,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数共计 326,776,1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595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进行了身份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403 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41,314,3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004%。 经查验出席本次股东会与会人员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证书和股东名册,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代理人)均 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可以参加本次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 三、关于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贵公司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就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且在 公告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经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3、《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公司为全资子(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5、《关于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公司董事 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7、《关于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其中,第 6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相关关联股东予以回避表决。本次股东会按《公司章程》的规定计票、监票。网络投票结束后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贵公司提供了本次网络投票的投票总数和统计数,贵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事项与公告中列明的事项相符,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对其他未经公告的临时提案进行审议表决 之情形。本次股东会的表决过程、表决权的行使及计票、监票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贵公司本次 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9584493f-52a2-4332-80fa-f11cdd809dad.PDF ─────────┬──────────────────────────────────────────────── 2026-05-22 15:42│模塑科技(000700):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 一、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获悉其对所持有的部分公 司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 质押开始日 解除质押日 质权人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股东或第一 质押股数 期 期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大股东及其 (万股) 一致行动人 江阴模塑集 是 1,500 2023-11-16 2026-5-21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 4.89% 1.63% 团有限公司 公司无锡分行 2、股东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持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 持股 本次解除 本次解除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量(股) 比例 质押前质 质押后质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股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 押股份数 押股份数 比例 比例 份限售和 押股份 份限售和 押股份 量(万股) 量(万股) 冻结、标 比例 冻结情况 比例 记情况 (万股) (万股) 江阴模塑 306,60 33.4 23,178.97 21,678.97 70.71% 23.62% 0 0.00% 0 0.00% 集团有限 3,870 0% 公司 二、其他说明 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剩余所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不 利影响,所持有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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