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701 厦门信达 更新日期:2024-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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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5 19:05 │厦门信达(000701):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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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5 19:01 │厦门信达(000701):厦门信达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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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9 19:23 │厦门信达(000701):厦门信达关于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结│
│ │果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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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 19:47 │厦门信达(000701):厦门信达关于二〇二五年度开展外汇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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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 19:47 │厦门信达(000701):厦门信达关于二〇二五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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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 19:47 │厦门信达(000701):厦门信达关于二〇二五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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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 19:47 │厦门信达(000701):厦门信达关于二〇二五年度开展外汇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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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 19:47 │厦门信达(000701):厦门信达关于二〇二五年度开展黄金租赁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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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 19:46 │厦门信达(000701):厦门信达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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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 19:45 │厦门信达(000701):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度开展业务合作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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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5 19:05│厦门信达(000701):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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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信达(000701):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6/e8af9dba-5510-4d2b-84b0-a45a3ad010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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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5 19:01│厦门信达(000701):厦门信达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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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信达(000701):厦门信达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6/8132ac77-39ca-447a-b2bf-196855f9566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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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9 19:23│厦门信达(000701):厦门信达关于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结果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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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月 29日召开二〇二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及可续期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的可续期公司债券。
经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挂牌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24]813
)批准,公司于近日完成了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发行工作,本期债券实际发行额为 4 亿
元人民币。
现将发行结果公告如下:
1、债券名称: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24厦信Y1
3、债券代码:134134
4、债券期限:2+N年
5、发行规模:人民币4亿元
6、发行价格:人民币100元/百元面值
7、票面利率:3.13%
8、起息日:2024年12月19日
本次发行主承销商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0/93dde4d1-0f62-4aac-8fef-d101ea169a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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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 19:47│厦门信达(000701):厦门信达关于二〇二五年度开展外汇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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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展外汇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背景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出口业务的开展需要大量的外汇交易。在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
素影响下,汇率波动幅度日益增大,外汇市场风险显著增加。为有效管理进出口业务,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同时提高应对
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基于套期保值原则的外汇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
二、开展外汇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基本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与日常经营紧密联系,以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为目的。
(一)外汇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品种
1、外汇远期:拟开展外汇远期业务将与金融机构按约定的外汇币种、数额、汇率和交割时间,在约定的时间按照合同规定条件
完成交割的外汇交易。
2、外汇掉期:拟开展外汇掉期业务将与金融机构约定以一种货币交换一定数量的另一种货币,并以约定价格在未来的约定日期
进行反向的同等数量的货币买卖。
3、外汇期权:拟开展外汇期权业务将与金融机构签订外汇期权合约,就是否在规定的期间按照合约约定的执行汇率和其他约定
条件,买入或卖出一定数量的外汇的选择权进行交易。
4、结构性远期:拟开展结构性远期业务对外汇远期、外汇期权等一般性远期产品在结构上进行组合,形成带有一定执行条件的
外汇产品,以满足特定的保值需求。
5、利率掉期:拟开展利率掉期业务与金融机构约定将目前外币借款浮动利率锁定为固定利率,并在约定时间内以约定利率完成
利息交割。
6、货币互换:拟开展货币互换业务与金融机构约定将公司目前外币借款本金及浮动利率锁定为其他外币借款本金及固定利率,
并在约定时间根据锁定的汇率及利率进行交割。
(二)外汇期货和衍生品交易期间和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二〇二五年开展的外汇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预计占用保证金和权利金任意时点不超过等值 5,000万美元,
任一交易日持有的外汇期货和衍生品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等值 5亿美元,额度内可循环使用,签署期限为2025年 1月 1日至 2025 年
12月 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外汇市场走势、进出口业务规模及收付汇时间,与境内外金融机构分批签订外汇期货和衍生品交
易合同。
(三)资金来源
开展外汇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根据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或权利金,该保证金或
权利金将使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自有资金或抵减金融机构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授信额度。
三、开展外汇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必要性
公司进出口业务主要结售汇币种是美元,也有部分欧元、港币、日元等其他币种的交易。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期货和衍
生品交易业务是以日常经营需要和防范利率、汇率风险为前提,目的在于降低利率、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减少汇兑损失,降
低财务费用,有利于公司进出口业务的开展,开展外汇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具有必要性。
四、开展外汇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前期准备
1、公司已制定《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和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对进行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控制、审批程序、
实务操作管理、信息披露、档案管理与信息保密等环节作出了明确规定,可以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
的风险可控。
2、公司成立了专门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外汇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
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参与外汇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人员都已充分理解其业务特点及风险,认真执行外汇期货和衍生品交易
业务的操作和风险管理制度。
五、开展外汇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1、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对于结汇业务如果到期日即期汇率大于远期结售汇合约汇率,则该笔合约将产生亏损;对于售汇业务
如果到期日即期汇率小于远期结售汇合约汇率,则该笔合约将产生亏损。利率波动风险主要是美元、欧元、日元利率的变动情况。
2、收汇预测风险:公司根据现有业务规模、业务淡旺季以及回款期进行收汇预测。实际经营过程中,市场情况可能会发生变化
,将会导致公司对业务规模、回款期的预测有偏差,产生延期交割风险。
3、保证金或权利金风险:外汇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实行保证金或权利金交易,公司主要交易的金融机构对公司的外汇期货和衍生
品交易业务采取用授信额度抵减保证金或权利金的方式,避免占用公司大量资金进而影响正常业务发展。
4、境外及场外交易风险:因境外政治、经济和法律等变动带来的结算与交易风险;或因场外产品流动性缺乏、交易对手方违约
等带来的风险。
六、开展外汇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管理策略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防范风险原则,在签订合约时认真按照公司预测的收汇期、付汇期和金额
进行交易,所有外汇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均有正常的贸易及业务背景。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的二〇二五年外汇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金额与近年经营活动的收付汇金额相匹配。公司将根据内部规章制度
的要求,监控业务流程,评估风险,监督和跟踪交易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关注境外交易风险,选择国际上与交易所属地所在的结算行和清算行,建立信息化结算通道与资金备付渠道
,充分考虑结算便捷性、交易流动性、汇率波动性等因素,保障境外结算与交易的便捷稳定执行。
七、开展外汇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与日常经营紧密相关,适度地开展外汇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能够有效锁定未来
时点的交易成本、收益,从而应对外汇波动给公司带来的外汇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符合公司稳健经营的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1/aa53861b-847c-4fe7-b595-2a8f5e5440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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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 19:47│厦门信达(000701):厦门信达关于二〇二五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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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背景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目前从事大宗商品贸易业务。为充分利用期货和衍生品市场的套期保
值功能,降低大宗商品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
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
二、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基本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与日常经营紧密联系,以规避大宗商品价格波动风险、提高盈利能力为目的
。
(一)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业务品种和交易品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为套期保值交易和基于套期保值原则开展的跨市交易和跨期交易。商品
期货和衍生品业务品种包括:铜、铝、氧化铝、锌、镍、铅、锡、碳酸锂、黄金、白银、不锈钢、铁矿石、螺纹钢、热卷、焦煤、焦
炭等品种。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品种包括期货、掉期、期权、互换等产品及上述产品的组合,交易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国内主要的商
品期货交易所等。
(二)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期间和金额
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大宗商品业务量及风险控制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包括二〇二五年度新增的控股子公司)二〇二五年
度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在手合约任意时点保证金和权利金不超过等值 6亿元人民币(不含实物交割占用的保证金规模)
,任一交易日持有的商品期货和衍生品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等值 40亿元人民币额度,额度内可循环使用,签署期限为 2025年 1月 1
日至 2025年 12月 31 日。
(三)资金来源
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根据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或权利金,该保证金或
权利金将使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自有资金或抵减金融机构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授信额度。
三、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必要性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目前从事大宗商品贸易业务。随着市场经济活动复杂性增强,影响大宗商品价格的因素亦变得错综复杂。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在开展大宗商品贸易业务的同时,利用自身资源和平台优势从事相关的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可有效防范大宗商
品价格波动风险并获得供应链业务的延伸收益,有利于促进公司供应链业务的可持续发展,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具有必要
性。
四、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前期准备
1、根据《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和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等系列规章制度的要求,针对风险控制、审批程序、实务操作管
理、信息披露、档案管理与信息保密等环节的具体管理进行规定,持续完善风控机制。
2、公司高管统筹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采用“前后台分工协同”的管理模式,由业务部门、风控合规部、资金部、财务
预算部等多部门协调合作。
3、公司打造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专业团队,参与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人员都已充分理解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
易业务的特点及风险,认真执行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操作和风险管理制度。
五、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受期货和衍生品市场相关因素影响,期货和衍生品价格的波动时间与波动幅度与现货价格并不完全一致,且可操
作的数量也可能不尽相同。相关业务在期现损益对冲时,可能获得额外的利润或亏损。在极端情况下,非理性市场可能出现严重的系
统性风险,进而对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造成不确定的损失。
2、流动性风险:公司认真按照内部规章制度设定的权限下达相关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调拨和操作指令,如市场价格波
动过于激烈,或是在手业务规模过大,有可能导致因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的损失。
3、操作风险:由于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强,复杂程度高,存在因信息系统、内部控制制度缺陷或人为失误导致意
外损失的可能。
4、政策及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制度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5、境外及场外交易风险:因境外政治、经济和法律等变动带来的结算与交易风险;或因场外产品流动性缺乏、交易对手方违约
等带来的风险。
六、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管理策略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计划是根据市场及实际经营情况制定,公司认真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对各业务环节
进行管理。
1、将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与大宗商品业务规模相匹配,控制保证金头寸。
2、认真按照规定履行计划安排、金额审批、指令下达、结算跟踪等行为,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
专业素养。
3、在业务操作过程中,认真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定期对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规范性、内控
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4、关注境外交易风险,选择国际上与交易所属地所在的结算行和清算行,建立信息化结算通道与资金备付渠道,充分考虑结算
便捷性、交易流动性、汇率波动性等因素,保障境外结算与交易的便捷稳定执行。
七、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与日常经营紧密相关,适度地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对生产经营有利,
能够防范大宗商品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价格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符合公司稳健经营的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1/aaf23d87-cc62-492d-8437-451bf73e520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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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 19:47│厦门信达(000701):厦门信达关于二〇二五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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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为规避大宗商品价格波动风险、提高盈利能力,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二〇二五年度将
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为套期保值交易和基于套期保值原则开展的跨市交易和跨期交易。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业务品种
包括:铜、铝、氧化铝、锌、镍、铅、锡、碳酸锂、黄金、白银、不锈钢、铁矿石、螺纹钢、热卷、焦煤、焦炭等品种。商品期货和
衍生品交易品种包括期货、掉期、期权、互换等产品及上述产品的组合,交易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国内主要的商品期货交易所等。预计
在手合约任意时点保证金和权利金不超过等值 6亿元人民币(不含实物交割占用的保证金规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商品期货和衍生品
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等值 40 亿元人民币额度,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2、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度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二〇二五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议案》,该
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计划是根据市场及实际经营情况制定,公司认真按照相关规定要
求对各业务环节进行管理。但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开展过程中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政策及法律风
险、境外及场外交易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履行合法表决程序说明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度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4年 12月 1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二〇二五年度开展商品期
货和衍生品交易的议案》。为规避大宗商品价格波动风险、提高盈利能力,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同
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包括二〇二五年度新增的控股子公司)二〇二五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在手合约任意时点保证
金和权利金不超过等值 6 亿元人民币(不含实物交割占用的保证金规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商品期货和衍生品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等值 40 亿元人民币额度,额度内可循环使用,签署期限为 2025年 1月 1日至 2025 年 12月 31日。
为规范公司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强化风险管控,指定公司董事长作为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
务总负责人。公司董事会授权由总负责人审批在限额内的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并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
易业务的具体负责人进行授权。
公司董事会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一致通过上述议案。该议案不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二、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概述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与日常经营紧密联系,以规避大宗商品价格波动风险、提高盈利能力为目的
。
(一)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业务品种和交易品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为套期保值交易和基于套期保值原则开展的跨市交易和跨期交易。商品
期货和衍生品业务品种包括:铜、铝、氧化铝、锌、镍、铅、锡、碳酸锂、黄金、白银、不锈钢、铁矿石、螺纹钢、热卷、焦煤、焦
炭等品种。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品种包括期货、掉期、期权、互换等产品及上述产品的组合,交易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国内主要的商
品期货交易所等。
(二)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期间和金额
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大宗商品业务量及风险控制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包括二〇二五年度新增的控股子公司)二〇二五年
度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在手合约任意时点保证金和权利金不超过等值 6亿元人民币(不含实物交割占用的保证金规模)
,任一交易日持有的商品期货和衍生品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等值 40亿元人民币额度,额度内可循环使用,签署期限为 2025年 1月 1
日至 2025 年 12月 31日。
(三)资金来源
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根据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或权利金,该保证金或
权利金将使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自有资金或抵减金融机构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授信额度。
三、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必要性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目前从事大宗商品贸易业务。随着市场经济活动复杂性增强,影响大宗商品价格的因素亦变得错综复杂。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在开展大宗商品贸易业务的同时,利用自身资源和平台优势从事相关的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可有效防范大宗商
品价格波动风险并获得供应链业务的延伸收益,有利于促进公司供应链业务的可持续发展,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具有必要
性。
四、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前期准备
1、根据《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和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等系列规章制度的要求,针对风险控制、审批程序、实务操作管
理、信息披露、档案管理与信息保密等环节的具体管理进行规定,持续完善风控机制。
2、公司高管统筹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采用“前后台分工协同”的管理模式,由业务部门、风控合规部、资金部、财务
预算部等多部门协调合作。
3、公司打造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专业团队,参与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人员都已充分理解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
易业务的特点及风险,认真执行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操作和风险管理制度。
五、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受期货和衍生品市场相关因素影响,期货和衍生品价格的波动时间与波动幅度与现货价格并不完全一致,且可操
作的数量也可能不尽相同。相关业务在期现损益对冲时,可能获得额外的利润或亏损。在极端情况下,非理性市场可能出现严重的系
统性风险,进而对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造成不确定的损失。
2、流动性风险:公司认真按照内部规章制度设定的权限下达相关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调拨和操作指令,如市场价格波
动过于激烈,或是在手业务规模过大,有可能导致因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的损失。
3、操作风险:由于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强,复杂程度高,存在因信息系统、内部控制制度缺陷或人为失误导致意
外损失的可能。
4、政策及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制度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5、境外及场外交易风险:因境外政治、经济和法律等变动带来的结算与交易风险;或因场外产品流动性缺乏、交易对手方违约
等带来的风险。
六、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管理策略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计划是根据市场及实际经营情况制定,公司认真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对各业务环节
进行管理。
1、将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与大宗商品业务规模相匹配,控制保证金头寸。
2、认真按照规定履行计划安排、金额审批、指令下达、结算跟踪等行为,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
专业素养。
3、在业务操作过程中,认真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定期对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规范性、内控
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4、关注境外交易风险,选择国际上与交易所属地所在的结算行和清算行,建立信息化结算通道与资金备付渠道,充分考虑结算
便捷性、交易流动性、汇率波动性等因素,保障境外结算与交易的便捷稳定执行。
七、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允价值分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在国内外公开市场交易,透明度大,成交活跃,信用风险小,成交价和
结算价可以充分反映期货和衍生品的公允价值。
八、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商品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九、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与日常经营紧密相关,适度地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对生产经营有利,
能够防范大宗商品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价格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符合公司稳健经营的要求。
十、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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