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701 厦门信达 更新日期:2026-03-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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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 19:00 │厦门信达(000701):厦门信达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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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 18:59 │厦门信达(000701):厦门信达二〇二六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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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 18:59 │厦门信达(000701):二〇二六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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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 18:59 │厦门信达(000701):厦门信达章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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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18:34 │厦门信达(000701):厦门信达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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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18:34 │厦门信达(000701):厦门信达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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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18:34 │厦门信达(000701):厦门信达章程(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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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18:31 │厦门信达(000701):厦门信达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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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18:29 │厦门信达(000701):厦门信达关于二〇二六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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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17:23 │厦门信达(000701):厦门信达二〇二五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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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 19:00│厦门信达(000701):厦门信达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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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信达(000701):厦门信达对外担保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1/5a8b7aa3-81d8-4cce-bc90-7d4589c808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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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 18:59│厦门信达(000701):厦门信达二〇二六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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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2月10日14:5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2月10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10日9:15至9:25,9:30至11:30和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1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4688号国贸中心A栋11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王明成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本次会议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00人,代表股份273,931,482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9885%。其中:出席现
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8人,代表股份270,178,636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4270%;网络投票的股东292人,代表股
份3,752,846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15%。
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除董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296人,代表股份3,753,246股,占上市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1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4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92人,代表股份3,752,846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15%。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表决情况
1、关于与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二〇二五年度《担保收费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3,570,73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0061%;反对184,51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4.8059%;弃权8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879%。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484,734股,占出席本
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459%;反对184,51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161%;弃权84
,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381%。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公司未知出席本次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规定中的一致行动人。
2、关于接受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3,571,93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0374%;反对181,71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4.7330%;弃权8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296%。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485,934股,占出席本
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778%;反对181,71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415%;弃权85
,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807%。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公司未知出席本次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规定中的一致行动人。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273,660,97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12%;反对182,10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665%;弃权88,4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3%。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482,734股,占出席本
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7926%;反对182,10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519%;弃权88
,4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55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提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表决结果:通过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刊载于2026年2月11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观韬(厦门)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志勇、许沙勇律师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贵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
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六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观韬(厦门)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1/58bc3b51-2109-42d7-8784-eaf3a387bf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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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 18:59│厦门信达(000701):二〇二六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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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观韬(厦门)律师事务所接受贵司委托,指派陈志勇、许沙勇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列席贵司二〇二六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人员及
召集人的资格是否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和道德规范,本着勤勉尽责的精神,在本次股东会召开前,对贵司提供的相关资料,按照
事先编制的核查、验证计划进行了核查、验证,并对核查、验证情况进行了记录,在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分析本次股东会相关事实的
基础上,本所律师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经本所律师核查、验证,贵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1月 23 日、2026 年 1月 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
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本次股东会的时间、地点、会议审议事项、出席会议办法及出席
对象等事项。本次股东会由贵司董事会召集,贵司董事长王明成先生主持,于 2026 年 2月 10 日 14:50 在贵司会议室举行,会议
召开的时间、地点与公告的时间、地点一致。
基于上述事实,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贵司《公司章程》的
规定。
二、关于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在出席本次股东会时,出示了身份证、法人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持股凭证,经大会
秘书处及本所律师核对,股东的姓名(名称)和持股数额与贵司 2026 年 2月 3日交易结束后股东名册中的股东姓名(名称)和持股
数额一致。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贵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大会秘书处及本所律师对其身份进行了核实。
贵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基于上述事实,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全部符合法定的条件,有资格出席本次股东会,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
合法有效。
三、关于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就贵司 2026 年 1月 23 日、2026 年 1月 31 日公告中所列本次股东会的审议事项,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表
决,本次股东会所审议事项的现场表决投票由股东代表及本所律师参加计票、监票。本次股东会所审议事项的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
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合并统计结果。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与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二〇二五年度《担保收费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 3,570,7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3.0061%;
反对 184,51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4.8059%;弃权 8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1879%。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484,734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8459%;反对 184,51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9161%;弃权 84,0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381%。
2、关于接受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 3,571,9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3.0374%;
反对 181,71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4.7330%;弃权 8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2296%。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485,934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8778%;反对 181,71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8415%;弃权 85,6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807%。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273,660,9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12%;
反对 182,1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65%;弃权 88,4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23%。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482,734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7926%;反对 182,10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8519%;弃权 88,41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556%。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
本次股东会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1/4109f62d-023c-46ab-a1a1-59fc752567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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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 18:59│厦门信达(000701):厦门信达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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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信达(000701):厦门信达章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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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18:34│厦门信达(000701):厦门信达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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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信达(000701):厦门信达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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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18:34│厦门信达(000701):厦门信达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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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信达(000701):厦门信达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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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18:34│厦门信达(000701):厦门信达章程(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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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信达(000701):厦门信达章程(预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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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18:31│厦门信达(000701):厦门信达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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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信达(000701):厦门信达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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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18:29│厦门信达(000701):厦门信达关于二〇二六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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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6年2月10日召开二〇二六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二〇二六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刊载于2026年1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2026年1月30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控股”)提交的《厦门国贸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关于追加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六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因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六年度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提高决策效率,国贸控股提议将上述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请公司二〇二六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刊载于2026年1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
集人。
截至2026年1月30日,国贸控股持有公司269,867,236股,持股比例为40.38%。上述临时提案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并送达股东
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董事会审核,国贸控股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临时提案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
事项,提案程序和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请公司二
〇二六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二〇二六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不变。增加临时提案后,公
司关于召开二〇二六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二〇二六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股东会的召开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2 月 10 日 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2 月 10 日 9:15-9:25,9:30-11:30,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2 月 10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2 月 03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 年 02 月 03 日(周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
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 4688 号国贸中心 A栋 11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与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二 非累积投票提案 √
〇二五年度《担保收费协议》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
2.00 关于接受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披露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六
年度第一次、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事项合法、完备。
以上提案已分别于 2026 年 1 月 23 日、2026 年 1 月 31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予以披露。
3、特别强调事项
上述第 1、2项提案为关联交易事项,需由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该议案关联股东不能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对该项议案进行投票。
上述第 3 项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提案为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法人单位证明、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
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登记时还需出示本人身份证、书面委托书。外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但应在出席会议时提交上述证明资料原件)。
2、登记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 4688 号国贸中心 A栋 11 楼。
3、登记时间:2026 年 2月 4日上午 9:00 至下午 5:00。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2-5608117
联系传真:0592-6021391
联系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 4688 号国贸中心 A栋 11 楼。
邮编:361016
联系人:蔡韵玲
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
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六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
2、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六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
3、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追加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六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1/aadcd167-219f-4a33-848d-864e9dd1af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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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17:23│厦门信达(000701):厦门信达二〇二五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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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信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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