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701 厦门信达 更新日期:2025-12-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2-02 18:57 │厦门信达(000701):厦门信达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
├─────────┼──────────────────────────────────────────────┤
│2025-11-28 19:56 │厦门信达(000701):厦门信达董事会决议公告 │
├─────────┼──────────────────────────────────────────────┤
│2025-11-28 19:54 │厦门信达(000701):厦门信达总经理工作细则 │
├─────────┼──────────────────────────────────────────────┤
│2025-11-28 19:54 │厦门信达(000701):厦门信达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
├─────────┼──────────────────────────────────────────────┤
│2025-11-28 19:54 │厦门信达(000701):厦门信达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
├─────────┼──────────────────────────────────────────────┤
│2025-11-01 00:00 │厦门信达(000701):厦门信达诉讼进展公告 │
├─────────┼──────────────────────────────────────────────┤
│2025-10-24 18:32 │厦门信达(000701):厦门信达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
│2025-10-24 18:31 │厦门信达(000701):厦门信达董事会决议公告 │
├─────────┼──────────────────────────────────────────────┤
│2025-10-24 18:30 │厦门信达(000701):厦门信达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
├─────────┼──────────────────────────────────────────────┤
│2025-10-24 18:29 │厦门信达(000701):2025年三季度报告 │
└─────────┴──────────────────────────────────────────────┘
─────────┬────────────────────────────────────────────────
2025-12-02 18:57│厦门信达(000701):厦门信达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出具的《关于更
换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说明》。
中金公司系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原指定苏洲炜先生、马丰明先生为前述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
人,持续督导期至 2024 年12 月 31 日止。
目前中金公司持续督导期已届满,鉴于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中金公司需要对公司剩余募集
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现苏洲炜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不影响公司持续督导
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法规的规定,中金公司现委派段良晓先生(简历见附件)接替苏洲炜先
生继续担任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本次变更后,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段良晓先生、马丰明先生。本次变更不影响中金公
司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公司董事会对于苏洲炜先生在公司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3/f13a7d22-b073-4ab8-b7f8-c550394074a0.PDF
─────────┬────────────────────────────────────────────────
2025-11-28 19:56│厦门信达(000701):厦门信达董事会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度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1 月 25 日以书面方
式发出,并于 2025 年 11 月 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人,实到董事 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明成先生主持,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投票情况: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次修订后,原相应议事规则同时废止。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全文刊载于 2025 年 11月 29 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次修订后,原相应细则同时废止。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全文刊载于 2025 年 11 月 29 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次修订后,原相应制度同时废止。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全文刊载于 2025 年 11 月 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公司二〇二五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绩效考核方案》。投票情况: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董事陈弘先生、吴晓强先生系关联董事,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度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二〇二五年度第七次会议审核意见;
3、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二〇二五年度第七次会议审核意见;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9/090eb13a-47c6-4690-b475-d243e7f06f95.PDF
─────────┬────────────────────────────────────────────────
2025-11-28 19:54│厦门信达(000701):厦门信达总经理工作细则
─────────┴────────────────────────────────────────────────
(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度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经理层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经理层成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忠实义务
和勤勉义务。
第四条 本工作细则对公司经理层及相关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任职资格及任免程序
第五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总监一名,均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
经理、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
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
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
、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因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 2 -
(七)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尚未届满;
(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总经理候选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披露该候
选人具体情形、拟聘请该候选人的原因以及是否影响公司规范运作:
(一)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四)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上述期间以公司董事会审议总经理候选人聘任议案的日期为截止日。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聘任的总经理,该聘任无效。
第七条 本细则第六条适用于公司其他经理层人员。
第八条 公司的总经理必须专职,总经理在集团等控股股东单位不得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行政职务,不得由控股股东代发薪水
。
董事可以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
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第九条 公司经理层成员在任职期间出现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六)项情形的,应当立
即停止履职并由公司按相应规定解除其职务。公司经理层在任职期间出现第六条第一款第(七)项、第(八)项情形的,公司应当在
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解除其职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章 总经理职责
第十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它职权。
第十一条 总经理可根据分工原则,授权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代为行使上述职权,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在总
经理领导下进行工作,并按各自的分工对总经理负责。
第十二条 总经理不得超越董事会授权范围行使职权,应当严格执行股东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
第十三条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侵占公司财产、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设立公司和/或开立账户存储;(三)利用职权贿赂或者收受其他非法收入
;
(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五)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未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与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六)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本应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但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并经股东会决议通过,或者公
司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章程规定,不能利用该商业机会的除外;
- 4 -
(七)未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并经股东会决议通过,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的业务;
(八)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九)擅自披露公司秘密,并泄漏在任职期间所获得的涉及公司的机密信息;
(十)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十一)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禁止的行为。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本条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公司实行总经理办公会制度,总经理决策方式主要通过总经理办公会议。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主持,会议主要讨
论有关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投资、发展战略等重大事项,以及各部门、 各下属单位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总经理因故不能出席会
议时,由其委托一名副总经理或其他经理层成员主持会议。公司建立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第十五条 非董事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但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第十六条 副总经理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分别管理公司经营
的各个方面。第十七条 财务总监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及财务监督工作。第十八条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并履
行以下职责:
(一)协助总经理,做好自己分管的工作;
(二)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组织实施所分管的工作;
(三)在总经理的领导下,根据总经理的授权代行总经理的部分职责;
(四)向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会议报告工作,并提出决策意见;
(五)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九条 总经理根据董事会的授权或在权限范围内签署经营活动相关的合同,超越董事会授权及总经理权限的合同,总经理应
报送董事会。
第二十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根据与公司之间签订的劳动
合同规定办理。
第二十一条 根据《公司章程》关于公司党委参与决策的规定,经理层职权内的决策事项需由党委会先行研究讨论的,应在决策
前提请党委会研究讨论。第二十二条 公司经理层应遵守相关监管机构有关信息披露的规定。
第四章 报告制度
第二十三条 总经理应当根据董事会或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的要求,向其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签订、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和
盈亏情况,同时将情况通报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
第二十四条 在董事会闭会期间,总经理应就公司经营管理和资产运作日常工作向董事长报告工作。
第二十五条 总经理拟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时,应当事先听取工会和职代会的意见。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细则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细则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9/25f9ff2d-04c9-4dd0-98eb-7bbdf0b7bd0a.PDF
─────────┬────────────────────────────────────────────────
2025-11-28 19:54│厦门信达(000701):厦门信达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
(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度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工作机制,提升内部审计工
作质量,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
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厦门市市属国有企业内部审计暂行办法》《关于
加强和改进市属国有企业内部审计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构建国有资产大监督体系推进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意见》等以
及国家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内部审计,是指依据国家和上市公司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对公司及投资企业的财务收支
、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以促进公司完善治理、实现目标的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投资企业。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设置、职责与权限
第四条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在董事会领导下,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依照公司章程,指导和监督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五条 内控审计部是公司具体履行内部审计职责的专职部门,独立行使审计职权,向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六条 内控审计部的主要职责:
1、根据公司发展规划、战略决策、重大措施编制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报请审批后组织实施。
2、对公司本部及投资企业发展规划、战略决策、重大措施、年度业务计划执行、经营管理和效益情况、财务收支、资产质量、
物资采购、工程招标、投资(包括固定资产投资、股权投资、金融产品投资等)、衍生品交易、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情况等进行审计
。
3、对公司二级投资企业主要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
4、对公司本部及投资企业的境外机构、境外资产和境外经济活动进行审计。
5、组织实施公司内部控制评价。
6、督促落实审计意见的整改工作,适时安排跟踪检查或后续审计。
7、根据上市公司的管理规定,定期向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8、负责配合政府相关部门或外部中介机构对公司及投资企业的审计、检查工作。
9、配合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单位沟通,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作。
10、组织内部审计人员参加培训,开展公司内审人员交流活动,总结、推广内部审计工作经验。
11、负责内部审计档案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12、办理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内控审计部的工作权限:
1、要求被审计单位按时报送发展规划、战略决策、重大措施、内部控制、风险管理、财务收支等有关资料(含相关电子数据,
下同)。
2、调阅投资企业整改情况及审计中发现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线索等资料。
3、检查有关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的资料、文件和现场勘察实物。
4、检查有关计算机系统及其电子数据和资料。
5、就审计事项的有关问题向相关单位和人员开展调查和询问,取得相关证明材料。
6、对审计工作中发现的正在进行的严重违法违规、严重损失浪费行为及时向董事长报告,经同意做出临时制止决定。
7、对存在被转移、隐匿、篡改、毁弃风险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与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有关的资
料,经批准有权予以暂时封存。
8、对阻挠、妨碍审计工作以及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单位和个人,必要时报董事长批准,可采取必要的临时措施,并提出追究有
关人员责任的建议。
9、对违法违规和造成损失浪费的被审计单位和人员,提出追究责任的建议。
10、对严格遵守财经法规、经济效益显著、贡献突出的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可以向公司提出表彰建议。
11、参加公司本部和下属子公司的相关会议,召开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议。12、与党办、法务、纪检监察、人力等其他内部监督
力量建立重要事项共同实施、问题整改问责共同落实等协同工作机制。
13、根据审计工作需要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联合审计小组。除涉密事项外,可以根据内部审计工作需要向社会购买审计服务,
并对采用的审计结果负责。
14、党委会、董事会及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赋予的其他权力。第三章 内部审计实施程序
第八条 内控审计部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目标,拟定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报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第九条 内部审计实施程序:
1、对于拟实施的审计项目,内控审计部应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和审计要求选派人员组成审计小组,编制项目审计方案。
2、实施审计前,应将经批准的审计通知书送达被审计单位;特殊审计项目的审计通知书可以在实施审计时送达。审计通知书应
列明审计项目、审计范围、审计内容、审计工作时间及主要成员。
3、内部审计人员根据审计方案实施现场审计或报送审计,通过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获取相关、可靠和充分的审计证据,整理形
成审计工作底稿。对审计发现的重大风险或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被审计单位应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积极配合,如实提
供各项材料。
4、现场审计结束后,内部审计人员应根据取得的审计证据编写审计报告,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被审计单位应在 5个工作日内
进行反馈,并提交加盖公章的书面反馈意见,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视同无异议。
5、内控审计部结合反馈意见完善审计报告,经批准后出具审计报告。
6、审计报告和整改意见送达被审计单位,被审计单位必须执行,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内控审计部报送整改情况报告。内控审计部
有权对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必要时可开展后续审计。
7、审计项目完成后,应及时做好审计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并按有关规定保管审计档案。
8、内控审计部应定期向党委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报告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
第四章 审计结果运用
第十条 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整改第一责任人。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被审计单位应当及时整改,并将整改结果
书面报告内控审计部。第十一条 内部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干部和相关决策的重要依据。
第十二条 对内部审计发现的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应当及时分析研究,制定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内部控制
措施。
第五章 责任与奖惩
第十三条 被审计单位拒绝接受或者不配合内部审计工作的,拒绝、拖延提供有关资料或提供资料不真实、不完整的,拒不纠正
审计发现问题或整改不力的,公司应当及时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 公司应当保障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依法依规独立履行职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内部审计人员因
履行职责受到打击、报复、陷害的,有权直接向总经理或董事长报告相关情况。公司应及时采取保护措施,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
理。
第十五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恪守职业道德,客观公正、廉洁奉公;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并通过后续教育加以保持和
提高;通报或者公布审计结果,应当履行保密义务,对于实施内部审计项目中所获取的信息保密,保守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
密、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
第十六条 为保证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客观、公正,内部审计人员与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七条 对忠于职守、坚持原则、认真履职、成绩显著的内部审计人员,公司应予以表彰。
第十八条 内部审计部门或内部审计人员隐瞒审计查出的问题或提供虚假审计报告的,泄露公司商业秘密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
重影响的,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公司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内控审计部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9/eb3d2a5b-c250-46b8-8199-2f69cfd5f5a0.PDF
─────────┬────────────────────────────────────────────────
2025-11-28 19:54│厦门信达(000701):厦门信达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
厦门信达(000701):厦门信达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9/75dfb4ae-3426-40e7-8eed-d9f48dfdbf6e.PDF
─────────┬────────────────────────────────────────────────
2025-11-01 00:00│厦门信达(000701):厦门信达诉讼进展公告
─────────┴────────────────────────────────────────────────
一、诉讼事项基本情况
(一)青海华鹏、格尔木胜华买卖合同纠纷系列诉讼
2020 年 8 月,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