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702 正虹科技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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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5:47 │正虹科技(000702):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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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5:46 │正虹科技(000702):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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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8:43 │正虹科技(000702):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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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8:40 │正虹科技(000702):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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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6:22 │正虹科技(000702):2026年4月生猪销售简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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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 │正虹科技(000702):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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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 │正虹科技(000702):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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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8:30 │正虹科技(000702):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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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8:27 │正虹科技(000702):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湖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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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6:30 │正虹科技(000702):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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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5:47│正虹科技(000702):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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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秘书辞职情况
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刘浩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刘浩先生因工
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刘浩先生将继续担任其他职务。刘浩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刘浩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职,为公司的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
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聘任董事会秘书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3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
任刘光辉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刘光辉先生已经取得
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
刘光辉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30-8828198
传真:0730-8826828
电子邮箱:dms@chinazhjt.com.cn
联系地址: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云溪街道云港路 199 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22c04633-9872-4fab-9bcd-a29708ef5e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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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5:46│正虹科技(000702):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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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6 日以电话和邮件等方式发出
会议通知,2026 年 5 月 1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应参加表决董事 7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名,会议由公
司董事长易兴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
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同意聘任刘光辉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暨聘任董事会
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号)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87c53578-2959-484b-91f4-9ebce4f6e1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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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8:43│正虹科技(000702):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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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月 13 日(星期三)下午 14:3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
26年5月1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云溪街道云港路 199 号公司会议室。
3、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易兴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代理人)66 名,代表股份 148,895,88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9559%。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 )2名,代表股份 147,015,38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4134%;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4 名,代表股份 1,880,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425%。
3、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148,676,088 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24%;反对 209,200 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 0.1405%;弃权 10,600 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668,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88.3574%;反对 209,20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1.0811%;弃权 10,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5615%。2、审议通过《2025 年度董事
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148,672,588 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 %;反对 209,900 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410%;弃权 13,400 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664,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88.1720%;反对 209,90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1.1182%;弃权 13,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7098%。3、审议通过《2025 年度财务
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148,673,288 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05%;反对 209,200 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405%;弃权 13,400 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665,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88.2091%;反对 209,20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1.0811%;弃权 13,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7098%。4、审议通过《2025 年度利润
分配的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 148,635,288 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50 %;反对 209,900 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1410%;弃权 50,700 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627,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86.1963%;反对 209,90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1.1182%;弃权 5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2.6855%。5、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48,629,988 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14%;反对 261,100 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754%;弃权 4800 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62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85.9156%;反对 261,10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3.8302%;弃权 4,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2542%。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巢海望、刘佩两位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确认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
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
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2025 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be62b138-e6c3-452e-9e60-769ed585ce3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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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8:40│正虹科技(000702):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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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湖南
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了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
,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进行现场律师见证,并发表本
所律师见证意见。
为发表本所律师见证意见,本所律师依法审核了公司提供的下列资料:
1、2026年 4月 2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的资格、身份证明文件等;
3、公司本次股东会会议文件。
公司已承诺所有提供给本所律师的文件的正本以及经本所律师查验与正本保持一致的副本均为真实、完整、可靠。
本所律师现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本次股东会发表律师见证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经查验,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2、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4月 21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3、公司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5月 13日(星期三)14:30 在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云溪街道云港路 199号公司会议室如
期召开,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会议内容与会议通知公告一致。
(2)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3日 9:15-9:25,9:30-11
: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3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1、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2、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 66人,代表股份 148,895,8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42.9559%。
(1)经查验,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 2人,代表股份147, 015, 38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42.
4134%,其均为公司董事会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合法授权的委托
代理人。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
东共 64人,代表股份 1,880,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5425%。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表决的股东的资格,其身份已由身
份验证机构负责验证。
3、经查验,除上述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外,出席/列席本次股东会的还包括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该等人员
具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出席/列席会议资格。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出席本次股东
会的股东及其代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审议事项以现场投票的方式进行了投票表决,并按《公司章程》规定
的程序进行了监票、验票和计票,并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
(二)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表决权总数和表决结果。
(三)本次股东会投票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本次股东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四)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148,676,0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24%;反对 20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05%;弃权 1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
1%。
其中,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66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3574%;反
对 20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811%;弃权 1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15%。
2、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148,672,5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00%;反对 20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10%;弃权 1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
0%。
其中,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66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1720%;反
对 20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1182%;弃权 1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98%。
3、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财务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148,673,2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05%;反对 20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05%;弃权 1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
0%。
其中,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66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2091%;反
对 20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811%;弃权 1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98%。
4、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 148,635,2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50%;反对 20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10%;弃权 5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
0%。
其中,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62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1963%;反
对 20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1182%;弃权 5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855%。
5、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48,629,9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14%;反对 26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54%;弃权 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2
%。
其中,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62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9156%;反
对 26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8302%;弃权 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42%。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仅用于为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见证之目的。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必备公告文件
随同其他文件一并公告,并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两份,公司和本所各留存一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abe3126c-7bdf-40a4-8761-1f71157382c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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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6:22│正虹科技(000702):2026年4月生猪销售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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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猪销售情况
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 4 月销售生猪 1.51 万头,销量环比增长 769.38%,同比增长 3
4.79%;销售收入 1,373.48万元,销售收入环比增长 606.03%,同比增长 40.20%。
2026 年 1-4 月份,公司累计销售生猪 3.41 万头,累计销售收入 3,499.97万元,同比变动分别增长 21.31%、11.79%。
二、原因说明
公司本月生猪销售环比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司生猪出栏量增加所致。
三、风险提示
1、上述披露仅包含公司生猪养殖业务销售情况,不含其它业务。
2、生猪市场价格波动的风险是整个生猪生产行业的系统风险,对任何一家生猪生产者来说,都是客观存在的、不可控制的外部
风险。生猪市场价格的大幅波动,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3、上述数据均未经审计,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之间可能存在差异。因此,上述数据仅作为阶段性数据,供投资者参考。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提示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fc82eba2-bf60-40b6-9817-bc26d187cdb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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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正虹科技(000702):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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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虹科技(000702):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a68715aa-8354-4ff9-9de3-7db87cb555f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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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正虹科技(000702):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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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
截至 2026 年 3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
识别出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并计提了相关资产减值损失。经全面清查和测试后,公司已对相关资产计提减值损失共计 1,513.05 万
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项目 本报告期计提及转回金额
(转回金额以负数表示)
信用减值损失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243.5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14.56
小计 228.94
资产减值损失 存货跌价准备 1,284.11
小计 1,284.11
合计 1,513.05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及原因
(一)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计提存货(消耗性生物资产)跌价准备 1,284.11 万元。该资产账面余额 3,912.05 万元,账面价值 2,51
4.85 万元,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284.11 万元,本期转销 286.14 万元。依据如下: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
,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
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
变现净值;对于消耗性生物资产,有确凿证据表明由于遭受疫病侵袭或市场需求变化等原因,使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其
账面价值的,按照可变现净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消耗性生物资产跌价准备。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
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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