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703 恒逸石化 更新日期:2025-08-1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8-08 18:12 │恒逸石化(000703):关于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
├─────────┼──────────────────────────────────────────────┤
│2025-08-01 21:46 │恒逸石化(000703):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第五期)事项的进展公告 │
├─────────┼──────────────────────────────────────────────┤
│2025-07-14 19:06 │恒逸石化(000703):关于“恒逸转2”2025年付息公告 │
├─────────┼──────────────────────────────────────────────┤
│2025-07-10 22:16 │恒逸石化(000703):关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
├─────────┼──────────────────────────────────────────────┤
│2025-07-10 22:11 │恒逸石化(000703):关于回购注销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 │
├─────────┼──────────────────────────────────────────────┤
│2025-07-10 22:11 │恒逸石化(000703):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
├─────────┼──────────────────────────────────────────────┤
│2025-07-10 22:11 │恒逸石化(000703):关于“恒逸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
├─────────┼──────────────────────────────────────────────┤
│2025-07-10 18:51 │恒逸石化(000703):关于“恒逸转2”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
├─────────┼──────────────────────────────────────────────┤
│2025-07-03 00:00 │恒逸石化(000703):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 │
├─────────┼──────────────────────────────────────────────┤
│2025-07-02 18:32 │恒逸石化(00070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
─────────┬────────────────────────────────────────────────
2025-08-08 18:12│恒逸石化(000703):关于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十二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2024 年 2 月 22 日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
摘要的议案》《关于<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六期
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日、2024 年 2 月 23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本次员工持
股计划拟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 8 亿元,其中 24,566.81 万元拟用于受让上市公司回购股票,受让价格为 6.61 元/股,预计受让上
市公司回购股票37,166,129 股;55,433.19 万元拟用于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包括但不限于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
方式购买公司股票,并在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6 个月内完成购买。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4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
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调整<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6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鉴于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于 2025年 8 月 7 日届满,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
将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
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在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开立资金账户,证券账户名称为: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
计划,证券账户号码:0899425298。
2024 年 3 月 25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持有公司股票的 37,166,129股已于 2024 年 3 月 25 日非交易过户至“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
户,过户价格为 6.61 元/股。
截至 2024 年 8 月 7 日,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在二级市场购买公司股份76,924,16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0%,成交金
额为人民币 549,068,344.58 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截至 2024 年 8 月 7 日,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4,090,29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11%,已顺利完成非
交易过户及二级市场全部股票的购买,符合《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购
买完成。购买的股票按照规定予以锁定,股票锁定期为 2024 年 8 月 7 日起 12 个月。
公司已于 2025年 7月 9日注销第二期回购股份,股份注销数量为 63,703,752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披
露的《关于回购注销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5-073)。注销完成后,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 114
,090,297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3.17%。
二、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根据未来市场的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并在资产管理机构
完成清算后依据持有人所持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进行权益分配。
三、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和终止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不超过 36 个月,自上市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期持股计划名下时起算;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在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性资产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上限届满前 2 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四)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
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
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9/4969c835-d9fd-4b73-9e49-c9fd633b0eaa.PDF
─────────┬────────────────────────────────────────────────
2025-08-01 21:46│恒逸石化(000703):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第五期)事项的进展公告
─────────┴────────────────────────────────────────────────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逸石化”)于 2024 年 10 月 22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第五期)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2,5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9.00
元/股;回购期限为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第五期)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0)、《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股份(第五期)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111)。由于公司注销完成回购股份,本次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9
.00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8.94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5-076)。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了本次回购,并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披露了《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第五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5),于 2024 年 11 月 2 日、2024 年 12 月 3 日、2025 年 1
月 3 日、2025 年 2 月 5 日、2025 年 3 月 4 日、2025 年 4 月 2 日、2025年 5 月 7 日、2025 年 6 月 4 日、2025 年 7 月
2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第五期)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122、2024-131、2025-001、2025-015、2025-025、
2025-028、2025-051、2025-055、2025-068)。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5 年 7 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第五期)股份数 29,240,840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0.81%,最高成交价为6.62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5.97 元/股,成交的总金额为 184,899,176.08 元(不含佣金、过户
费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
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1/11e0fc34-249a-495c-9bf3-99d013a9dd9f.PDF
─────────┬────────────────────────────────────────────────
2025-07-14 19:06│恒逸石化(000703):关于“恒逸转2”2025年付息公告
─────────┴────────────────────────────────────────────────
特别提示:
1、“恒逸转 2”将于 2025 年 7 月 21 日按面值支付第三年利息,每 10 张“恒逸转 2”(面值 1,000元)利息为 4.00元(
含税)
2、债权登记日:2025年 7月 18日
3、除息日:2025年 7月 21日
4、付息日:2025年 7月 21日
5、“恒逸转 2”票面利率:第一年 0.2%、第二年 0.3%、第三年 0.4%、第四年1.5%、第五年 1.8%、第六年 2.0%
6、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 2025年 7月 18日,在 2025年 7月 18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
息;2025年 7月 18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7、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5年 7月 21日
8、下一付息期利率:1.5%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1 日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 2025 年 7 月 21 日开始支付自 2024 年 7 月
21 日至 2025 年 7 月 20 日期间的利息。根据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有关条
款的规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恒逸转 2
3、债券代码:127067
4、证券类型:可转换为公司 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5、发行规模:300,000.00万元
6、发行数量:3,000万张
7、面值和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按面值发行
8、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存续期为自发行之日起 6 年,即 2022 年 7 月 21 日至 2028 年 7 月 20 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9、债券利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设定为:第一年 0.2%、第二年 0.3%、第三年 0.4%、第四年 1.5%、第五年 1.8%、第
六年 2.0%。
10、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B1×i
I:指年利息额;
11、转股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2年 7月 27 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3 年 1
月 27 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8年 7月 20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
另计息)。
12、转股价格:初始转股价格为 10.50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 10.37 元/股。13、可转债信用评级:AA+
14、信用评级机构: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15、担保事项: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16、登记、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二、本次付息债券登记日、除息日和兑息发放日
1、本次付息计息期限:2024年 7月 21日至 2025年 7月 20日
2、利率:0.4%
3、债权登记日:2025年 7月 18日
4、除息日:2025年 7月 21日
5、兑息发放日:2025年 7月 21日
三、本次债券付息方案
根据《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期为“恒逸转 2”第三年付息,计息期间为 202
4 年 7 月 21 日至 2025 年 7 月 20日,票面利率为 0.4%,每 10 张“恒逸转 2”(面值 1,000 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4.00元(
含税)。
对于“恒逸转 2”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 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
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每10 张派发利息人民币 3.20 元;对于持有“恒逸转 2”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 和RQFII),根据《
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 34 号)规定,暂免征收企业
所得税和增值税,实际每 10张派发利息 4.00元;对于“恒逸转 2”的其他债券持有人,每 10张派发利息人民币 4.00 元,其他债
券持有人应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公司不代扣代缴。
四、本期债券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 2025年 7月 1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
恒逸转 2”持有人。
五、付息办法
本公司将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在本次付息日2个交易日前,本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
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的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
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
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投资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
缴纳公司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
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 34 号)的规定,
自 2021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5年 12 月 31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
税。因此,对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
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相关机构
(一)发行人: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 260号
联系人:赵冠双
联系电话:0571-83871991
传真:0571-83871992
(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号中信证券大厦
保荐代表人:毛宗玄、朱玮
联系电话:0571-85783754
传真:0571-85783754
(三)登记结算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2-28楼
联系电话:0755-21899999
传真:0755-21899000
八、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恒逸转 2”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上的《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5/aae7692b-e16c-4806-bfea-04ebddabc23f.PDF
─────────┬────────────────────────────────────────────────
2025-07-10 22:16│恒逸石化(000703):关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8.95元/股
2、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8.94元/股
3、回购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2025年7月11日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逸石化”)于 2024年 10月 22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第五期)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2,5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25,000万元;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9.00元/
股;回购期限为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第五期)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0)、《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股份(第五期)的回购报告书》(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111)。
由于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回购价格上限由9.00元/股调整为8.95元/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于2025年6月20日开始
生效,相关事项详见2025年6月13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
m.cn)上的《关于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
二、本次调整回购价格上限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4月 28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5年 5 月 15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第二期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第二期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注销数量为 63,703,752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3,66
6,321,624股变更为 3,602,617,872股。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本次股份注销事宜已于 2025年 7月
9日办理完成。
根据《回购报告书》,董事会决议日至回购完成前,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或其他除权除息事项,
自股价除权、除息日起,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前述回购价格亦需
满足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的相关要求。 因此公司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本次回购价格上限将作相应
调整。
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公式:P1=(P0+A×k)/(1+k),其中:P1为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P0为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A为回购注销
股份成交均价,k为本次注销股份占注销前总股本的比例。
根据上述公式,P1=(P0+A×k)(/ 1+k)=(8.95元/股+9.79元/股*(-1.74%))/(1-1.74%)=8.94元/股。其中,P0为调整
前回购价格上限8.95元/股,A为回购注销股份成交均价9.79元/股,k为本次注销股份数量占总股本比例-1.74%。
因此,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为8.94元/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于2025年7月11日开始生效。
三、其他说明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将根
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0/55e16c49-0044-412c-88ed-fdcea83a66a4.PDF
─────────┬────────────────────────────────────────────────
2025-07-10 22:11│恒逸石化(000703):关于回购注销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
─────────┴────────────────────────────────────────────────
特别提示: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股份注销事宜已于 2025
年 7 月 9 日办理完成,本次股份注销数量为 63,703,752 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变更为 3,602,617,872股。
一、本次注销的回购股份概述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第
二期)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资金总额
不低于人民币 50,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5 元/股(含);回购期限为公司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截至 2022 年 10 月 26 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已完成。在回购期内,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
(第二期)股份数 63,703,7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4%,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 11.87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7.18 元/股,支
付的回购总金额为 623,597,540.23 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二、本次股份注销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第二期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第二期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实施员工持
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本次股份注销事宜已于 2025 年 7 月 9 日办理完成,本次股份注销数
量为 63,703,752 股,本次注销所回购的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回购股份注销时间未超过三年期限
,注销时间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三、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注销完成后,公司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