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703 恒逸石化 更新日期:2026-07-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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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8:26 │恒逸石化(000703):关于“恒逸转2”2026年付息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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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7:02 │恒逸石化(000703):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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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16:37 │恒逸石化(00070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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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16:36 │恒逸石化(000703):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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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16:31 │恒逸石化(000703):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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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7:22 │恒逸石化(000703):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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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7:21 │恒逸石化(000703):2026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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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00:00 │恒逸石化(000703):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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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9:13 │恒逸石化(000703):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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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7:13 │恒逸石化(000703):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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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8:26│恒逸石化(000703):关于“恒逸转2”2026年付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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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恒逸转 2”将于 2026年 7月 21日按面值支付第四年利息,每 10张“恒逸转 2”(面值 1,000元)利息为 15.00元(含税
)
2、债权登记日:2026年 7月 20日
3、除息日:2026年 7月 21日
4、付息日:2026年 7月 21日
5、“恒逸转 2”票面利率:第一年 0.2%、第二年 0.3%、第三年 0.4%、第四年 1.5%、第五年 1.8%、第六年 2.0%
6、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 2026年 7月 20日,在 2026年 7月 20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
息;2026年 7月 20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7、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6年 7月 21日
8、下一付息期利率:1.8%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年 7月 21日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2026年 7月 21日开始支付自 2025年 7月 21日至 20
26年 7月 20日期间的利息。根据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
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恒逸转 2
3、债券代码:127067
4、证券类型:可转换为公司 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5、发行规模:300,000.00万元
6、发行数量:3,000万张
7、面值和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按面值发行
8、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存续期为自发行之日起 6年,即 2022年 7月 21日至 2028年 7月 20日(如遇法定
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9、债券利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设定为:第一年 0.2%、第二年 0.3%、第三年 0.4%、第四年 1.5%、第五年 1.8%、第
六年 2.0%。
10、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B1×i
I:指年利息额;
11、转股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2年 7月 27 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3年 1月
27 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8年 7月 20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
计息)。
12、转股价格:初始转股价格为 10.50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 10.32元/股。13、可转债信用评级:AA+
14、信用评级机构: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15、担保事项: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16、登记、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二、本次付息债券登记日、除息日和兑息发放日
1、本次付息计息期限:2025年 7月 21日至 2026年 7月 20日
2、利率:1.5%
3、债权登记日:2026年 7月 20日
4、除息日:2026年 7月 21日
5、兑息发放日:2026年 7月 21日
三、本次债券付息方案
根据《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期为“恒逸转 2”第四年付息,计息期间为 202
5年 7月 21日至 2026年 7月 20日,票面利率为 1.5%,每 10 张“恒逸转 2”(面值 1,000 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15.00元(含税
)。
对于“恒逸转 2”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 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
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人民币 12.00元;对于持有“恒逸转 2”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和RQFII),根据《关
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6年第 5号)规定,暂免征收企业
所得税和增值税,实际每 10张派发利息 15.00元;对于“恒逸转 2”的其他债券持有人,每10张派发利息人民币 15.00元,其他债
券持有人应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公司不代扣代缴。
四、本期债券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 2026年 7月 20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
恒逸转 2”持有人。
五、付息办法
本公司将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在本次付息日2个交易日前,本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
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的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
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
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投资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
缴纳公司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
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2026年 1月 13日发布的《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
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6年第 5号)等规定,自 2026年 1月 1日起至 2027年 12月 31日止,对境外机
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因此,对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
息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
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相关机构
(一)发行人: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 260号
联系人:赵冠双
联系电话:0571-83871991
传真:0571-83871992
(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号中信证券大厦
保荐代表人:毛宗玄、朱玮
联系电话:0571-85783754
传真:0571-85783754
(三)登记结算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2-28楼
联系电话:0755-21899999
传真:0755-21899000
八、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恒逸转 2”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 2022年 7月 2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14d04d9b-ed71-43f8-9851-11c47a1b5dc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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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7:02│恒逸石化(000703):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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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注
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变更注册资本并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3)。
近日,公司完成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信息如下:
名称: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50019822966X4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钦州市钦州港临海大道 68号
法定代表人:邱奕博
注册资本:叁拾捌亿贰仟壹佰零捌万叁仟贰佰壹拾壹圆整
成立日期:1996年 08年 13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
学品);合成纤维制造;合成纤维销售;生物基材料制造;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
学品);生物基材料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新材料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1/08175451-415b-46b4-93ec-0e06437ced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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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16:37│恒逸石化(00070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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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逸石化”)于2026年7月2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47,783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不直接或者间接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65号文)核
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3,000,000,0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3,000,00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人民币14,600,000.00元(含增值税),实际收到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人
民币2,985,400,000.00元,扣除律师费、会计师验资及鉴证服务费、资信评级费、发行手续费、信息披露费合计人民币2,700,000.00
元(含增值税),加上承销保荐费、律师费、会计师验资及鉴证服务费、资信评级费、发行手续费、信息披露费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额合计人民币979,245.2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83,679,245.28元。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实收情况业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中兴华验字(2022)第010084号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已将募集资金存放在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或签约行)签署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0,000.00万元(含300,
000.00万元),本次项目实施主体为海宁恒逸新材料有限公司及宿迁逸达新材料有限公司,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如下,其中年产50万吨新型功能性纤维技术改造项目已结项: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年产 50 万吨新型功能性纤维技术改造项目 256,500.00
2 年产 110万吨新型环保差别化纤维项目 385,000.00
合 计 641,500.00
1
2
年产 50 万吨新型功能性纤维技术改造项目 256,500.00 70,000.00
年产 110万吨新型环保差别化纤维项目 385,000.00 230,000.00
70,000.00
230,000.00
300,000.00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
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约财务费用,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前次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7月28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150,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3年7月28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3年7月28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150,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4年7月8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 2024年 7月 9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4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不超过 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于 2025年 5月 15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海宁募投项目结项并将本项目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海宁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36,601.26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5 年 7月 2日,公司
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 2025年 7月 2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8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不超过 12个月,到期归还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 2026年 7月 1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本次拟使用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根据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和资金安排,预计募投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性闲置。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
财务费用,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47,783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
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前公司将及时将该部分资金归还
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将仅限于与主营
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同时,公司将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在使用期限内,若募投项目因实际发展需要,实施进度超出目前的预计,公
司将及时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该部分募集资金,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
五、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预计节约财务费用的金额、导致流动资金不足的原因、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
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将仅
限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减少公司向银行借款,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 573.40 万元(按同期银
行贷款基准利率减去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计算)。
公司承诺:
1、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2、如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加快,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及时把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保证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3、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4、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
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保荐机构对恒逸石化
实施该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3/edddf612-fdd5-44ce-855e-87612c53e16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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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16:36│恒逸石化(000703):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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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中信证券”)作为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石化”、“公司”
或“上市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恒逸石化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65 号文)
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 3,000,000,000.00 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00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律师费、会计师、资信评级、信息披露费及发行手续费等费用,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83,679,245.28 元。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实收情况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验证并出具中兴华验字(2022)第 010084号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 2021 年 5 月 31 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1 年 6 月 16 日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的《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00,000.00 万元(含 300,000
.00 万元),本次项目实施主体为海宁恒逸新材料有限公司和宿迁逸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资资金净额
1 年产50万吨新型功能性纤维技术改造项目 256,500.00 70,000.00
2 年产110万吨新型环保差别化纤维项目 385,000.00 230,000.00
合计 641,500.00 300,000.00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中,年产50万吨新型功能性纤维技术改造项目已结项,年产110万吨新型环保差别化纤
维项目仍在建设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47,783万元,由于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110万吨新型环保差别化纤维项目建设进度
,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前次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8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150,0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不超过12 个月,到期后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 2023 年 7 月 28 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8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150,0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不超过12 个月,到期
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 2024 年 7 月 8 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8 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140,0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不超过12 个月,到期后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 2025 年 7 月 1 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海宁募投项目结项并将本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海宁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36,601.26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 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85,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不超过 12个月,到期归还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 2026 年 7 月 1 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根据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和资金安排,预计募投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性闲置。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
财务费用,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47,783.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
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公司将及时将该部分资金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根据公司说明,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
将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
司债券等的交易。同时,公司将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在使用期限内,若募投项目因实际发展需要,实施进度超出
目前的预计,公司将及时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该部分募集资金,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
五、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预计节约财务费用的金额、导致流动资金不足的原因、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
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将仅
限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减少公司向银行借款,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573.40 万元(按同期银
行贷款基准利率减去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计算)。公司承诺:
1、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2、如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加快,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及时把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保证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3、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4、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
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六、审议程序
2026 年 7 月 2 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保荐人对恒逸石化实
施该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3/1f7f70e0-b0f7-4dbb-aa07-72ec03ef6c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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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16:31│恒逸石化(000703):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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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逸石化”)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 6月 29日以通讯、
网络或其他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并于 2026年 7月 2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9
人。
会议由董事长邱奕博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47,783 万元(含本
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
月,到期前公司将及时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7月 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
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6-105)。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3/510e2ee5-c309-4ff1-8df9-320a189bada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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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7:22│恒逸石化(000703):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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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逸石化(000703):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2d8e5d0a-ff96-4fbe-8388-85302a24e4c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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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7:21│恒逸石化(000703):2026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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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逸石化(000703):2026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f8b71b37-5e08-407f-98da-c09d7a9b77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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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00:00│恒逸石化(000703):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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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逸石化(000703):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fa354370-32b8-4ed0-ad8e-89ad795f6ce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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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9:13│恒逸石化(000703):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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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恒逸石化,证券代码:000703)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6年 6月
23日、2026年 6月 24日、2026年 6月 25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了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
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以书面函询方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有关事项进行了核
实,现将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1、经核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由于近期地缘政治等外部因素扰动,公司的主要原材料原油的价格存在较大不确定性风险。公司将继续优化销售策略及库存策略
,并合理运用套期保值等金融工具,降低因原油等原材料的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
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 2026年 6月 26日披露了《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6-099)。公司不存在向第三方提供公司未公开
的业绩信息的情形。
3、经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恒逸转 2”的提前赎回权利,同时决定在未来 3
个月内(2026年 4月 28日至 2026年 7月 27日),如再次触发“恒逸转 2”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均不行使“恒逸转 2”的提前
赎回权利。从 2026年 7月 28日开始计算,若再次触发“恒逸转 2”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
使“恒逸转 2”的提前赎回权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 4月 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不提前赎回“恒逸转 2”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7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恒逸转 2承诺不赎回的期限即将到期,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4、公司于 2026年 5月 1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投资建设年产 240万吨高品质纤维用煤制乙二醇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84)、《关于投资建设年产 30万吨循环新材料工业示范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5)。上述在建项目存在未来市
场需求不及预期风险、安全生产风险等风险。
5、《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
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征询函;
2、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及杭州恒逸投资有限公司关于恒逸石化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征询函的复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618abb5f-4ef9-4c5a-bff9-d5181cb590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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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7:13│恒逸石化(000703):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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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6月 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情形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550,000.00万元-600,000.00万元 盈利:22,668.17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 2,326.31%-2,546.88%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盈利:547,000.00万元-597,000.00万元 盈利:14,943.43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 3,560.47%-3,895.07%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1.63元/股-1.78元/股 盈利:0.07元/股
注:2026年 1月 23 日,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现金方式购买恒逸能源科技(吐鲁番)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恒逸能源科技(吐鲁番)”)100%股权,并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由于恒逸能源科技(吐鲁番)为公司同一控制
下的关联方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中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规定,公司需对上年同期数进行追溯调整,上表中的上年同期数为
追溯调整前数据,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6年半年报数据为准。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充分发挥柱状均衡全产业链一体化和“涤纶+锦纶”双“纶”驱动的优势,持续推进科技创新成果应用,实现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50,000.00万元-600,000.00万元,同比大幅增长 2,326.31%-2,546.88%,主要原因如下:
1、作为国内龙头化纤企业中唯一在海外布局炼化工厂的公司,充分受益于东南亚地区成品油供需格局长期偏紧,成品油盈利远
好于国内,同时 PX、苯等化工产品盈利继续维持高位水平。报告期内,文莱炼厂继续享受税收、市场化定价以及运保费低廉等优势
,并全面把握市场机遇,实现了满产满销,单吨产品盈利长期维持高位水平,成为公司当前及今后业绩增长的核心因素,文莱炼厂的
独特区位优势及前瞻战略布局优势愈发凸显。
2、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保持高强度的研发投入,产品成果迭代创新,作为自研成果集成应用的公司年产 120 万吨己内酰胺-聚
酰胺一体化及配套项目(一期)大力应用多项公司自主研发的先进技术,且该项目全流程集成配套生产要素与能源资源,能耗物耗指
标显著优化,项目的技术优势、一体化优势与成本优势显著领先于同类企业。报告期内该项目产销两旺,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为业绩增长贡献重要增量。
3、公司所在的PTA及下游聚酯产业链条稳步复苏,产品下游需求稳步增长,且在碳达峰和碳中和政策的影响下,PTA及聚酯行业
未来新增产能几乎为零,有望带动今后几年产业链景气度大幅回升,公司作为 PTA 及聚酯长丝、聚酯瓶片领先企业,产品单吨利润
实现了大幅改善并全面盈利,为公司中长期业绩增长提供长期支撑。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2026年半年度业绩具体数据将在公司 2026年半年度
报告中详细披露,实际数据请以 2026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44412a82-51b0-4758-91b4-f8a0e01bec5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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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2│恒逸石化(000703):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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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石化”或“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集
团”)函告,获悉恒逸集团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解除 占其所持 占公司 质押开始 解除 质权人
名称 或第一大股东及 质押股数 股份比例 总股本 日期 日期
其一致行动人 (股) 比例
恒逸 是 20,000,000 1.18% 0.52% 2025年 2 2026年 6 中国进出
集团 月 7日 月 17日 口银行浙
江省分行
合计 - 20,000,000 1.18% 0.52% - - -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 2026年 6月 18日,恒逸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及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 累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比例 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情况 情况
比例 比例 已质押 占已 未质押 占未
股份限 质押 股份限 质押
售和冻 股份 售和冻 股份
结数量 比例 结数量 比例
恒逸集团 1,698,183,793 44.44 115,300,000 6.79% 3.02% 0 0% 0 0%
杭州恒逸投 392,148,388 10.26 0 0.00% 0.00% 0 0% 0 0%
资有限公司
合计 2,090,332,181 54.70 115,300,000 5.52% 3.02% 0 0% 0 0%
三、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恒逸集团所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包括但不限于购销业务、融资授
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或控制权稳定、三会运作、日常管理)等产生不利影响,亦不涉及业
绩补偿义务履行情况。
四、备查文件
1、股份解除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6b975563-0918-449c-8fb0-a22ffc63d7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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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9:02│恒逸石化(000703):恒逸石化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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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逸石化(000703):恒逸石化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305237da-d8a9-4ebf-92db-67b6138d4f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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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9:02│恒逸石化(000703):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关于调整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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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恒逸石化”或“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9 日召开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恒逸石化股份有限
公司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调整<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并
对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本次对《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等文件的修订,符合《指导意见》《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公司实施本次修订后的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上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本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
合本次修订后的《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修订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充分征求持有人的意见,遵循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
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向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
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综上所述,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等文件的修订符合《指导意见》《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
东的合法权益,且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同意将本次调整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事项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c2800a7b-aa5b-4677-9718-be3f9c6a178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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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9:02│恒逸石化(000703):关于调整《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及摘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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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逸石化(000703):关于调整《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及摘要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491cdfa0-63b4-4236-a5b3-1437c70646a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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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9:02│恒逸石化(000703):恒逸石化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摘要(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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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逸石化(000703):恒逸石化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摘要(修订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6dc36c52-d105-43f4-a0a1-f94a20a5e41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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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9:01│恒逸石化(000703):关于“恒逸转2”恢复转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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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7067;债券简称:恒逸转2
2、恢复转股时间:自2026年6月15日起恢复转股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实施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恒逸石化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说明书》及相关规定,自2026年6月5日起公司“恒逸转2”暂停转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4日披露在《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恒逸转2”暂
停转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91)。
根据相关规定,“恒逸转2”将在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2026年6月15日)起恢复转股。
敬请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注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d62a29f1-a20f-491e-acd7-60e1219612b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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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9:01│恒逸石化(000703):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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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逸石化”)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6月 8日以通讯、
网络或其他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并于 2026年 6月 11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9
人。
会议由董事长邱奕博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
有人所持 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可以变更。
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已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拟定和修改本员工持股计划、办
理员工持股计划的启动、变更和终止。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更好地促进公司长期、持
续、健康发展,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竞争力,为保证员
工持股计划顺利实施,现拟对该计划内容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6月 1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
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及摘要的公告》(2026-096)。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其中董事方贤水先生、吴中先生、赵东华先生、罗丹女士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内容已作出调整,为保障该计划的规范运作和有效实施,确保《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期员工
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与调整后的持股计划内容相匹配,现拟对《管理办法》进行相应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6月 1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
info.com.cn)上的《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其中董事方贤水先生、吴中先生、赵东华先生、罗丹女士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618bf319-57b8-4697-94bf-2ccdde15abf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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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9:00│恒逸石化(000703):调整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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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逸石化(000703):调整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e6371763-1042-4e78-85f7-84af9dbee95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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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9:00│恒逸石化(000703):2022年恒逸石化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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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逸石化(000703):2022年恒逸石化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5b4ba7a4-bc4b-4a35-adaf-89eeccd057e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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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8:59│恒逸石化(000703):恒逸石化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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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逸石化(000703):恒逸石化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2b5887d1-cd5a-4e47-b1c3-1b7d40152a8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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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7 15:36│恒逸石化(000703):关于“恒逸转2”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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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调整前“恒逸转2”转股价格:10.37元/股
2、调整后“恒逸转2”转股价格:10.32元/股
3、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6年6月15日
4、暂停转股开始日期:2026年6月5日
5、恢复转股开始日期:2026年6月15日
一、基本情况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21日公开发行了3,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恒逸转2”)
,初始转股价格10.50元/股,恒逸转2于2022年8月18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恒逸转2”,债券代码“127067”
。
由于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可转债转股价格由10.50元/股调整为10.41元/股,相关事项详见2024年6月20日刊载于《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恒逸转2”转股价格调整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由于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可转债转股价格由10.41元/股调整为10.36元/股,相关事项详见2025年6月13日刊载于《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恒逸转2”转股价格调整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
公司2025年5月15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第二期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公司注销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中的63,703,752股。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本次股份注销事宜已于2025年7月9日办理完
成。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恒逸转2”的转股价格于2025年7月11日起由原来的10.36元/股调整为10.37元/股。详见2025年
7月11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恒逸转
2”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
二、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事项
(一)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依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和公司《募集说明书》等的规定,恒逸转2在发行之后,当公司
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价发生变化时,
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为每
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和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
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本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
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本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
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
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
关规定来制订。
(二)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事项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5月7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详见2025年5月8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80)。本次权益分派
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821,086,872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数量381,840,072股后的股份数3,439,246,80
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
金额,即3,439,246,800股*0.05元/股= 171,962,340.00元人民币。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
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0.0450035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0.0450035元/股=171,962,340.00元÷3,821,086,872股)。
(三)本次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公式
转股价格调整公式:P1=P0-D,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10.37元/股,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0.0450035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最后一位四舍五入为0.05元/股),P1为调整后转股价。
根据上述公式,P1=P0-D=10.37元/股-0.05元/股=10.32元/股。“恒逸转2”转股期的起止日期为自2023年1月30日至2028年7月20
日,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6年6月15日开始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8/22606add-7aa4-4c61-b851-a351f3b11d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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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7 15:32│恒逸石化(000703):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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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石化”或“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5月7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
会审议通过,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381,840,072股后的3,439,246,800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元人民币现金,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在本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
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总股本。
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金额,即171,962,340.00元=3,439,246,800股*0.05元/股。因公
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
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0450035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
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0.0450035元/股= 171,962,340.00元÷3,821,086,872股)。
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
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0.0450035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为0.05元/股)。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5月7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详见2025年5月8日刊载于《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8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81,840,072股,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该
部分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由于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故利润分配方案具体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821,086,872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数量381,840,072股后的股份数3,439,246,800股为基数,每10股
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分配利润共计171,962,340.00元,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分
配。
2、在本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
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总股本。
3、公司恒逸转2(债券代码:127067)转股期为2023年1月30日至2028年7月20日。鉴于公司将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为保证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期间总股本不发生变化,“恒逸转2”自2026年6月5日至本次权益分派登记日(2026年6月12日)止暂停转股。因此
,公司现有总股本为3,821,086,872股。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及调整原则一致。
5、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821,086,872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数量381,840,072股后的股
份数3,439,246,8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
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
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
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
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元;持股超过1年的,
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12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15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6月1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其中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已回购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
配的权利。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6月1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897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
2 08*****367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
3 08*****371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
4 08*****520 杭州恒逸投资有限公司
5 08*****291 兴惠化纤集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06月5日至登记日:2026年06月12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
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调整前“恒逸转2”转股价格为10.37元/股,调整后“恒逸转2”转股价格为10.3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6年6月15日起
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
证券报》上的《关于“恒逸转2”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93)。
2、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
金额,即171,962,340.00元=3,439,246,800股*0.05元/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
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045003
5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0.0450035元/股= 171,962,340.00元÷3,821,086,872股)。综上,在保证本
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450035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最后一位四舍五入为0.05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260号恒逸·南岸明珠3栋16楼
咨询联系人:赵冠双
咨询电话:0571-83871991;
传真电话:0571-83871992;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分红派息的文件;
2、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暨2025年度董事会决议;
3、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8/65790b43-9af5-454d-a647-a706d17bb2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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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9:21│恒逸石化(000703):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恒逸转2”暂停转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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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恒逸转2”
债券代码:127067
债券简称:恒逸转2
转股起止时间:2023年1月30日至2028年7月20日
暂停转股时间:2026年6月5日起
恢复转股时间: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鉴于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近日
实施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恒逸转2”之《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
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详见附件)条款的规定,自2026年6月5日起至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止,公司“恒逸转2”(债券代码
:127067)将暂停转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恢复转股。在上述期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正常交易,敬请
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注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5ec71dad-4bc6-4a4a-8c81-84ea8adc49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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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18:24│恒逸石化(000703):恒逸石化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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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新增、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2日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相关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6月 2日(星期二)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6月 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2日 9:15—9
: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6月 2日 9:15-2026年 6月 2
日 15:00。
(二)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 260 号恒逸·南岸明珠公司会议室。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邱奕博先生。
(六)本次股东会的召开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七)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37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459,874,4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5236%
。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35,810,3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488%。通过网
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37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324,064,0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574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36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69,542,2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7449%。
(八)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年产 240 万吨高品质纤维用煤制乙二醇项目的议案》
此议案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6年 5月16 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
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及相关公告。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2,459,675,144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9%;反对 186,800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76%;
弃权 12,500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股东会普通表决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公司对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369,342,963 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1%;
反对 186,800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05%;弃权 12,500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4%。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6 年度控股子公司间互保额度的议案》
此议案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6年 5月16 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
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及相关公告。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2,354,416,666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7129%;反对 105,423,378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4.2857%;弃权 34,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股东会特别表决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公司对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264,084,485 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4626%;
反对 105,423,378 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5281%;
弃权 34,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竺艳、孔舒韫;
3、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3.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62291b51-d1ff-4093-9707-a21110400dd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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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18:24│恒逸石化(000703):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见证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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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三新路 118 号国际金融中心汇西写字楼一座 3楼,6-12楼 310000
电话:0571-87901111 传真:0571-87901500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编号:TCYJS2026H0852号致: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石化” 或“公司”)的委托,指派本
所律师参加贵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
规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意见,不对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议
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恒逸石化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资
料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在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第五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恒逸石化本次股东
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和相关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同时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已于 2026年 5月 16日在指定媒体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
(二)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根据会议通知,本次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为 2026年 6月 2日下午 14:30;召开地点为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 260号恒逸·南岸
明珠公司会议室。经本所律师的审查,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与股东会会议通知中所告知的时间、地点一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 2026年 6月 2日 9:15-15:00。
(三)根据本次股东会的议程,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为:
1、《关于投资建设年产240万吨高品质纤维用煤制乙二醇项目的议案》
2、《关于调整2026年度控股子公司间互保额度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的上述议题与相关事项与通知公告中列明及披露的一致。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及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为:
1、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27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并可以以书
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所见证律师;
4、其他人员。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证明及股东登记的相关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现
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人,持股数共计 135,810,361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3.9488%。
结合深圳证券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在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
本次股东会投票(包括现场及网络投票方式)的股东共 372名,代表股份共计 2,459,874,444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71.5236%。通
过网络投票参加表决的股东的资格,其身份已由信息公司验证。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人员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等股东、
股东代理人及其他人员具备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资格。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程序,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就本次会议审议的
议题进行了投票表决,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对表决结果没有提出异议。
(二)表决结果
根据本次股东会对表决结果的统计,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投资建设年产240万吨高品质纤维用煤制乙二醇项目的议案》
同意2,459,675,144股,反对186,800股,弃权12,5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9%。
2、《关于调整2026年度控股子公司间互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2,354,416,666股,反对105,423,378股,弃权34,4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129%。
发行人对上述各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计票。
本次股东会没有对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c2577082-da89-4362-bd67-9bc64c1aff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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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30│恒逸石化(000703):2025 Environmental,Social,and Governance (ESG)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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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逸石化(000703):2025 Environmental,Social,and Governance (ESG) Report。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df1f693c-1e20-4366-8ec8-d73929bb6bb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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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恒逸石化(000703):2025 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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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逸石化(000703):2025 Annual Report。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0ec9af6a-aa68-431a-8d20-41e3eed88e1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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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17:19│恒逸石化(000703):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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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6月 2日 14:3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2日 9:15-9:25,9:30-11:30,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2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27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年 5月 2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
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 260号恒逸·南岸明珠 3栋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投资建设年产 240万吨高品质纤维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用煤制乙二醇项目的议案》
2.00 《关于调整 2026年度控股子公司间互保额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度的议案》
2、相关议案披露情况: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5月 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和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 1、议案 2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
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此次召开的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1为普通表决事项,须经出席本次股东会具有表决权的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以上投票赞成才能通过;公司此次召开的临时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2为特别表决事项,须经出席本
次股东会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投票赞成才能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出席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依
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持股东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加盖个人股东指印和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股东可以亲赴登记地点登记,也可以通过邮件或传真报名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28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
3.登记地点:恒逸·南岸明珠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冠双;
联系电话:0571-83871991;
联系传真:0571-83871992;
电子邮箱:hysh@hengyi.com;
邮政编码:311215。
2.本次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
知进行。
4.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提交。
六、备查文件
1.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f242363a-1093-4e78-9ae3-8f5a782923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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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恒逸石化(000703):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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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1月 22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第六期)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
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万元;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5.00元/股;回购期限为公司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6年 1月 23日、2026年 1月 27日、2026年 2月 3日在巨潮资讯网
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第六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
份(第六期)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10)、《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暨回购公司股份(第六期)事
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二、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1、公司于 2026年 2月 13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了本次回购,于 2026年 2月 14日披露了《关于首
次回购公司股份(第六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于 2026年 3月 9日、2026年 3月 20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
第六期)比例达到 1%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2026-046);于 2026年 3月 3日、2026年 4月 2日、2026年 5月 7日披
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第六期)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2026-052、2026-079)。
2、在回购期内,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第六期)股份数 79,572,73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8%,最高成交价为 14.9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0.62元/股,成交的总金额为 99,984.58万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截至 2026年 5月 18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已完成。
3、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
三、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实施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比例及回购实施期限等均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
公司回购金额已超过回购股份方案中的回购金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金额上限,已按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完成回购,实际执行情况与
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四、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未因股份回购发生变化。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有利于进
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公司长期经营目标的实现,推动全体股东的利益,提升公司整体价值;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
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
市条件。
五、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12月 2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计划暨取得金融机构股份增持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恒逸投资有限公司拟自增持公告披露之日起的 6个月内(即 2025年 12月 2
日至 2026 年 6月 1日),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允许增持的期间除外,以自有资金及股份增持专项贷款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含)150,000万元,
不高于(含)250,000万元。公司于 2026 年 2月 4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实施结果暨权益变动触及 1%整数倍的提示性
公告》,截至 2026年 2月 2日,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除此之外,公司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
公告前一日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一致。
六、股份变动情况
按照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结构计算,回购股份完成后,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数(股) 比例 股份数(股) 比例
限售条件流通股 19,254,150 0.53% 19,172,250 0.5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583,367,571 99.47% 3,801,911,537 99.50%
总股本 3,602,621,721 100.00% 3,821,083,787 100.00%
注:
1、回购实施期间,有限售条件股份变动为公司监事李玉刚先生和金丹文女士离任已满半年,其持有股份的 25%解除限售,解除
限售股份数量为 81,900股。
2、回购实施期间,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因可转债转股增加 218,462,066股。
七、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
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八、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暂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在回购股份过户之前,回购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
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根据公司回购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
完成之后 36个月内实施上述计划,回购股份应全部或部分予以注销。
公司将结合实际情况适时作出安排,届时将按照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97bdf79d-aabe-4909-9501-e98385ac892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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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21:12│恒逸石化(000703):关于调整2026年度控股子公司间互保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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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逸石化(000703):关于调整2026年度控股子公司间互保额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18086a04-535d-4d27-a604-d35d550375a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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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20:02│恒逸石化(000703):2026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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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逸石化”)2026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 2026年 5月 12日以现场加通讯
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独立董事 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 3人。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陈林荣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经
与会独立董事充分讨论,对公司《关于投资建设年产 240万吨高品质纤维用煤制乙二醇项目的议案》《关于投资建设年产 30万吨循
环新材料工业示范项目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6年度控股子公司间互保额度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上议案
,并发表意见如下:
二、《关于投资建设年产 240 万吨高品质纤维用煤制乙二醇项目的议案》
本次投资项目紧扣国家能源安全战略与产业转型升级部署,结合国家“富煤、少油”的资源禀赋,将煤基新材料确立为核心战略
发展方向,有利于充分发挥“煤炭资源—乙二醇—聚酯制造”的垂直一体化优势,助力公司摆脱“单一原油依赖”有利于增强全产业
链利润的稳定性和可预测性,显著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及抗风险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为此,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投资建设年产 30 万吨循环新材料工业示范项目的议案》
本次投资项目符合国家宏观政策导向,积极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及加快推进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的号
召,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从产业趋势来看,该领域未来市场需求空间广阔,增长潜力巨大,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产业
布局,增强核心竞争力,从而实现股东价值的持续增长,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
为此,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
三、《关于调整 2026 年度控股子公司间互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调整 2026年度控股子公司间互保额度是根据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充分利用及灵活配置公司与控股子公司的
担保资源,提高公司资产经营效率,并确保公司总体控制融资担保风险。各控股子公司均经营正常,收入稳定,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
,同时公司已建立了具有可操作性的关于加强控股子公司管理的相关制度,通过实施统一控制,以规范各控股子公司的投、融资等重
大事项,能够有效的防范经营风险,保证资产安全。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
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效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担保事项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
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为此,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d72ba5e2-8c50-405a-aa11-f01c7ffb70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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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20:02│恒逸石化(000703):关于调整2026年度控股子公司间互保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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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逸石化(000703):关于调整2026年度控股子公司间互保额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e81a5cd2-9b66-4dfa-85b5-ee47c9253a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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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20:01│恒逸石化(000703):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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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逸石化”)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 5月 12日以通讯、
网络或其他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并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
事 9人。
会议由董事长邱奕博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年产 240万吨高品质纤维用煤制乙二醇项目的议案》
随着全球能源供应不确定性的增加,产业链的完整性和自主可控已成为国家战略安全的重要基石,原料供应安全可靠将成为企业
的首要目标,以煤炭为基础的煤化工战略优势不断显现。为保障下游聚酯产品重要原材料乙二醇的稳定供应,公司紧扣国家能源安全
战略与产业转型升级部署,结合国家“富煤、少油”的资源禀赋,将煤基新材料确立为核心战略发展方向,以煤替代石油生产高端化
工产品,公司子公司恒逸能源科技(吐鲁番)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年产 240万吨高品质纤维用煤制乙二醇项目”。
项目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及自筹资金。2026年以来,公司各产品的盈利能力均有所提升,2026年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大幅改善,目前公司现金流稳定充裕。随着后续公司的业绩改善及存续期可转债转股预期,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有望实现进一步下
降。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加强投资管控,全面压降项目投资支出。因此投资建设本项目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资产负债率产生重大
负面影响。公司将全力推动项目建设进度,预计将于2028年上半年投产。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5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
fo.com.cn)上的《关于投资建设年产240万吨高品质纤维用煤制乙二醇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4)。
该议案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及董事会战略、投资与ESG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5月1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6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重点提示: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年产 30万吨循环新材料工业示范项目的议案》
2022 年 3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及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的实施意见》,2
024年 7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文件指出,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对节约资源、减污降碳具
有重要意义,是有效补充我国纺织工业原材料供应、缓解资源环境约束的重要措施,是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重要内
容,并设立了主要目标:到 2030年,建成较为完善的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体系,生产者和消费者循环利用意识明显提高,高值化利
用途径不断扩展,产业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率达到 30%,废旧纺织品再生纤维产量达到 300万吨。
公司作为循环经济的坚定践行者,致力于推动纺织行业走向资源循环、低碳可持续发展的未来。公司子公司湖北恒逸绿色新材料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恒逸”)拟依托覆盖全国的“线上数字化+线下实体”的自建双轨回收系统,创造性采用公司自研独家专
利技术,在湖北荆州投资建设“年产 30 万吨循环新材料工业示范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湖北荆州项目”)。项目符合国家
政策导向,产品可广泛应用于服装鞋帽、家居用品、交通工具等多种领域,未来市场需求空间广阔、增长潜力巨大。
项目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及自筹资金。2026 年以来,公司各产品的盈利能力均有所提升,2026 年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大幅改善,目前公司现金流稳定充裕。随着后续公司的业绩改善及存续期可转债转股预期,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有望实现进一步
下降。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加强投资管控,全面压降项目投资支出。因此投资建设本项目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资产负债率产生重
大负面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 2026年 5月 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
ninfo.com.cn)上的《关于投资建设年产 30万吨循环新材料工业示范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5)。
该议案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及董事会战略、投资与ESG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5月1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6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6年度控股子公司间互保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浙江恒逸聚合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聚合物”)经营的正常开展,有利于其筹措资金,提高公司资金管理效率,充
分利用相应机构的授信额度,支持其业务发展,公司拟新增恒逸高新对恒逸聚合物的互保额度 11,200 万元,其他互保额度保持不变
,调整后的公司对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担保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间互保额度为人民币 5,161,200 万元,占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11.64%。
该议案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5 月 16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6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董事会对上述担保业
务发表了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5月 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 2026年度控股子公司间互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6)。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重点提示: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26年 6月 2日(星期二)下午 14点 3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详见公司于 2026年 5月 1
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
开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87)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f8abdf03-4a83-4a74-996f-a2a225394a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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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20:00│恒逸石化(000703):关于投资建设年产30万吨循环新材料工业示范项目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项目建设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2、本次项目建设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项目建设投资已经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22年3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及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的实施意见》,202
4年7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文件指出,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对节约资源、减污降碳具有重
要意义,是有效补充我国纺织工业原材料供应、缓解资源环境约束的重要措施,是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重要内容,
并设立了主要目标:到2030年,建成较为完善的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体系,生产者和消费者循环利用意识明显提高,高值化利用途径
不断扩展,产业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率达到30%,废旧纺织品再生纤维产量达到300万吨。
公司作为循环经济的坚定践行者,致力于推动纺织行业走向资源循环、低碳可持续发展的未来。公司子公司湖北恒逸绿色新材料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恒逸”)拟依托覆盖全国的“线上数字化+线下实体”的自建双轨回收系统,创造性采用公司自研独家专
利技术,在湖北荆州投资建设“年产30万吨循环新材料工业示范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湖北荆州项目”)。项目符合国家政
策导向,产品可广泛应用于服装鞋帽、家居用品、交通工具等多种领域,未来市场需求空间广阔、增长潜力巨大。
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投
资建设年产30万吨循环新材料工业示范项目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建
设项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项目实施主体
项目由湖北恒逸绿色新材料有限公司作为投资主体负责实施。其基本信息如下:
1、成立时间:2025年9月11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1024MAEWN7FW36
3、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4、住所:湖北省荆州市江陵县熊河镇招商大道9号
5、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法定代表人:杨磊
7、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合成纤维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
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日用化学产品制造,专用化学产品
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合成纤维销售,新材料技术
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
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8、主要股东: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9、经查询,湖北恒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年产30万吨循环新材料工业示范项目
2、项目建设地点:湖北省荆州市江陵县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基地
3、项目建设内容:项目采用自研的独家专利技术,分解回收的旧衣物等废旧纺织品,通过高效解聚提纯工艺技术,得到再生聚
酯关键中间体,并重新加工生产出高性能聚酯新材料和功能化特种纤维等高端产品
4、产品方案:项目建成后将形成每年30万吨的绿色循环新材料生产能力
5、项目投资:项目预计总投资10亿元人民币
6、项目进展及规划:项目目前已经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用地程序,并通过挂牌出让方式取得项目用地;项目的实施已经
取得相关政府部门关于项目立项备案、节能评估、环境影响评价、安全预评价等前置审批或备案手续。
项目建设周期为18个月,项目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及自筹资金。2026年以来,公司各产品的盈利能力均有所提升,2026年一季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大幅改善,目前公司现金流稳定充裕。随着后续公司的业绩改善及存续期可转债转股预期,公司的资产
负债率有望实现进一步下降。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加强投资管控,全面压降项目投资支出。因此投资建设本项目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
营及资产负债率产生重大负面影响。
本项目涉及的投资金额、建设周期等数值为预测数据,项目建设内容和实施进度为初步预案,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请以后续公
司实际实施为准。
四、项目实施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积极响应国家“碳中和、碳达峰”政策及加快推进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的号召,战略布局湖北荆州项目。项目以废旧纺
织品替代原油作为原料来源,可有效减少下游企业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为纺织行业的低碳转型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切实可行的路径
,助力纺织品全生命周期的绿色循环。
2、项目建成后,公司将实现加工原材料来源的多元化,有效降低对单一原油资源的依赖,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同时,该项
目产成品未来市场需求空间广阔、增长潜力巨大,有望推动公司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协同提升的高质量发展双赢格局。
五、决策程序及后续主要事项
该项目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将全力推进项目建设。
六、风险提示
1、本项目存在废旧纺织品原材料回收价格波动的风险;
2、本项目存在由于供给格局及下游需求等市场因素发生变化,导致产品价格及价差出现波动,进而对经济效益的实现造成不确
定性影响的市场风险;
3、本项目中的建设内容、投资金额、建设周期等内容均为计划数或预计数,并不代表公司对股东的承诺。
为应对相关风险,公司将积极做好科学规划、稳步建设、高质量经营,自建高效原料回收网络,保障原材料的稳定供应,积极提
升生产经营的抗风险能力。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该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持续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年产30万吨循环新材料工业示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5a3c83c0-646c-4462-8d0c-cf03c78329e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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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20:00│恒逸石化(000703):关于投资建设年产240万吨高品质纤维用煤制乙二醇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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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项目建设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2、本次项目建设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项目建设投资已经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对外投资概述
随着全球能源供应不确定性的增加,产业链的完整性和自主可控已成为国家战略安全的重要基石,原料供应安全可靠将成为企业
的首要目标,以煤炭为基础的煤化工战略优势不断显现。为保障下游聚酯产品重要原材料乙二醇的稳定供应,公司紧扣国家能源安全
战略与产业转型升级部署,结合国家“富煤、少油”的资源禀赋,将煤基新材料确立为核心战略发展方向,以煤替代石油生产高端化
工产品,公司子公司恒逸能源科技(吐鲁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吐鲁番”)拟投资建设“年产240万吨高品质纤维用煤制乙
二醇项目”。
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投
资建设年产240万吨高品质纤维用煤制乙二醇项目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
投资建设项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
二、项目实施主体
项目由恒逸能源科技(吐鲁番)有限公司作为投资主体负责实施。其基本信息如下:
1、成立时间:2025年2月26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402MAEB11YR84
3、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4、住所:新疆吐鲁番市高昌区西洲路526号250室
5、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法定代表人:刘拥军
7、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
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
;煤制活性炭及其他煤炭加工;煤炭及制品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术推广;热力生产和供应;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铁路运输辅助活动;
陆地管道运输;新材料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股东: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9、经查询,恒逸吐鲁番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年产240万吨高品质纤维用煤制乙二醇项目
2、项目建设地点:吐鲁番经济开发区煤基新材料循环产业园
3、项目建设内容:年产240万吨高品质纤维用煤制乙二醇,配套建设生产装置、辅助生产设施与公用工程,以及生产服务等配套
基础设施,包括气化装置、净化装置、H2/CO分离装置、合成氨装置、硝酸装置、DMO装置、乙二醇装置、空分装置等
4、产品方案:
单位:万吨
序号 产品/副产品名称 设计产能
1 优等品乙二醇 240
2 工业级DMC产品 7.6
3 乙醇 1.56
4 硫磺 3.7
5、项目投资:项目预计总投资257亿元人民币
6、项目进展及规划:项目目前已经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用地程序,并通过挂牌出让方式取得项目用地;项目的实施已经
取得相关政府部门关于项目立项备案、节能评估、环境影响评价、安全预评价等前置审批或备案手续。
项目建设周期预计为三年,项目投资将在三年内根据建设进度逐步投入,主要用于土建施工及设备采购与安装等。本项目涉及的
投资金额、建设周期等数值为预测数据,项目建设内容和实施进度为初步预案,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请以后续公司实际实施为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及自筹资金。2026年以来,公司各产品的盈利能力均有所提升,2026年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大幅改善,目前公司现金流稳定充裕。随着后续公司的业绩改善及存续期可转债转股预期,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有望实现进一步下
降。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加强投资管控,全面压降项目投资支出。因此投资建设本项目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资产负债率产生重大
负面影响。公司将全力推动项目建设进度,预计将于2028年上半年投产。
四、项目实施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布局新疆煤制乙二醇项目,既是向聚酯产业链上游延伸、实现原料自主可控的关键举措,也是丰富原料来源,降低原油
价格波动影响,提升全产业链盈利韧性的战略选择。
2、2028年上半年项目投产后,公司将实现加工原材料来源多元化及产品原料一体化,形成业内独有的“油、煤、布”齐头并进
的产业新格局,充分发挥“煤炭资源—乙二醇—聚酯制造”的垂直一体化优势,助力公司摆脱“单一原油依赖”,有利于增强全产业
链利润的稳定性和可预测性,显著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及抗风险能力。
五、决策程序及后续主要事项
鉴于项目涉及投资额较大,公司前期已就该项目与董事会成员进行了沟通。本议案经公司股东会通过后,公司将全力推进项目建
设。
六、风险提示
1、本项目存在原料价格剧烈波动进而影响项目成本优势的风险;
2、本项目存在由于供给格局及下游需求等市场因素发生变化,导致产品价格及价差出现波动,进而对经济效益的实现造成不确
定性影响的市场风险;
3、公司的生产经营需遵守多项环保法律和法规,取得相关环保许可,并接受国家有关环保部门的检查。近年来,监管部门的安
全环保要求日趋严格。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如果政府实施更为严格的环保标准,公司的环保成本和管理难度将随之增大;
4、本项目中的建设内容、投资金额、建设进度等内容均为计划数或预计数,并不代表公司对股东的承诺。
为应对相关风险,恒逸吐鲁番将积极做好科学规划、稳步建设、高质量经营,不断提高公司内部聚酯原料自给率配套,积极提升
产业一体化竞争的抗风险能力;恒逸吐鲁番将持续投入人员、资金和技术力量,推动环保设备更新和生产工艺改造,积极适应更严格
的环保标准。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该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持续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年产240万吨高品质纤维用煤制乙二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872580c3-98de-403e-952d-4f8c3eb15fd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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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59│恒逸石化(000703):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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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6月 2日 14:3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2日 9:15-9:25,9:30-11:30,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2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27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年 5月 2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
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 260号恒逸·南岸明珠 3栋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投资建设年产 240万吨高品质纤维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用煤制乙二醇项目的议案》
2.00 《关于调整 2026年度控股子公司间互保额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度的议案》
2、相关议案披露情况: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5月 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和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 1、议案 2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
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此次召开的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1为普通表决事项,须经出席本次股东会具有表决权的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以上投票赞成才能通过;公司此次召开的临时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2为特别表决事项,须经出席本
次股东会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投票赞成才能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出席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依
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持股东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加盖个人股东指印和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股东可以亲赴登记地点登记,也可以通过邮件或传真报名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28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
3.登记地点:恒逸·南岸明珠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冠双;
联系电话:0571-83871991;
联系传真:0571-83871992;
电子邮箱:hysh@hengyi.com;
邮政编码:311215。
2.本次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
知进行。
4.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提交。
六、备查文件
1.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ffc34bce-00e4-41f7-900c-57e656d4a94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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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20:31│恒逸石化(000703):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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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逸石化”)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 4月 30日以通讯、
网络或其他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并于 2026年 5月 8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9
人。
会议由董事长邱奕博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
有人所持 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可以变更。
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已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拟定和修改本员工持股计划、办
理员工持股计划的启动、变更和终止。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更好地促进公司长期、持
续、健康发展,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竞争力,为保证员
工持股计划顺利实施,现拟对该计划内容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5月 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
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公告》(2026-082)。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其中董事方贤水先生、吴中先生、赵东华先生、罗丹女士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内容已作出调整,为保障该计划的规范运作和有效实施,确保《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期员工
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与调整后的持股计划内容相匹配,现拟对《管理办法》进行相应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5月 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
nfo.com.cn)上的《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其中董事方贤水先生、吴中先生、赵东华先生、罗丹女士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eb70fea1-b4d4-4f4e-9c41-808f34b49b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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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20:29│恒逸石化(000703):恒逸石化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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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逸石化(000703):恒逸石化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984ec3f5-b5cb-4c86-9095-479537f544c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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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20:27│恒逸石化(000703):调整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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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逸石化(000703):调整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4e32766c-9fca-4272-9d44-88d0ebbbeb2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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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20:27│恒逸石化(000703):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关于调整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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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恒逸石化”或“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召开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调整<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并对相
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本次对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锁定期和业绩考核相关事项进行的调整修订,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具有可操作性,有利于在充
分激励员工的同时,对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产生相应的约束,从而更有效地统一员工、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2、本次对《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等文件的修订,符合《指导意见》《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公司实施本次修订后的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上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4、本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
合本次修订后的《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修订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充分征求持有人的意见,遵循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
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向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
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综上所述,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等文件的修订符合《指导意见》《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
东的合法权益,且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同意将本次调整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事项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cd91027a-98f6-4897-9f12-958c3252560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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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20:27│恒逸石化(000703):关于调整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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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逸石化(000703):关于调整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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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20:27│恒逸石化(000703):恒逸石化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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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逸石化(000703):恒逸石化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修订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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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20:27│恒逸石化(000703):恒逸石化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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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逸石化(000703):恒逸石化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f1068a02-8d31-4718-97fb-f4e9e3d6e3f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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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20:43│恒逸石化(000703):恒逸石化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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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逸石化(000703):恒逸石化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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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20:38│恒逸石化(000703):2025年年度股东会见证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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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三新路 118 号国际金融中心汇西写字楼一座 3楼,6-12楼 310000
电话:0571-87901111 传真:0571-87901500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编号:TCYJS2026H0574号致: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石化” 或“公司”)的委托,指派本
所律师参加贵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
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意见,不对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议
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 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恒逸石化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
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在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第五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恒逸石化本次股东
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和相关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同时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已于 2026年 4月 15日在指定媒体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
(二)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根据会议通知,本次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为 2026年 5月 7日下午 14:30;召开地点为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 260号恒逸·南岸
明珠公司会议室。经本所律师的审查,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与股东会会议通知中所告知的时间、地点一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 2026年 5月 7日 9:15-15:00。
(三)根据本次股东会的议程,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为:
1、《<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事项的议案》
3、《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年-2028年)的议案》
4、《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5、《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关于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10、《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1、《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
12、《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结果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3、《关于新增2026年商品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及品种的议案》
14、《关于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议案》
14.01《关于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原材料的议案》
14.02《关于向关联人销售商品、产品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的上述议题与相关事项与通知公告中列明及披露的一致。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及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为:
1、股权登记日(2026年 4月 27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并可以以书
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所见证律师;
4、其他人员。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证明及股东登记的相关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现
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0人。
结合深圳证券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在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
本次股东会投票(包括现场及网络投票方式)的股东共 350名,代表股份共计 2,344,203,318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68.11%。通过
网络投票参加表决的股东的资格,其身份已由信息公司验证。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人员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等股东、
股东代理人及其他人员具备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资格。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程序进行了投票表决。
(二)表决结果
根据本次股东会对表决结果的统计,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2,344,073,918股,反对121,600股,弃权7,8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5%。
2、《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事项的议案》
同意2,344,069,018股,反对125,700股,弃权8,6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3%。
3、《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年-2028年)的议案》
同意2,344,072,618股,反对121,600股,弃权9,1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4%。
4、《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344,072,618股,反对121,600股,弃权9,1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4%。
5、《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2,344,072,618股,反对121,600股,弃权9,1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4%。
6、《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2,344,067,918股,反对131,600股,弃权3,8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2%。
7、《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2,344,071,818股,反对125,700股,弃权5,8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4%。
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2,344,086,618股,反对111,900股,弃权4,8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0%。
9、《关于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同意2,344,072,818股,反对125,700股,弃权4,8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4%。
10、《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2,344,086,618股,反对107,800股,弃权8,9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0%。
11、《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2,344,072,118股,反对126,600股,弃权4,6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4%。
12、《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结果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2,344,071,918股,反对126,600股,弃权4,8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4%。
13、《关于新增2026年商品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及品种的议案》
同意2,344,075,818股,反对111,900股,弃权15,6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6%。
14、分项表决了《关于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议案》,具体如下:
(1)《关于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原材料的议案》
同意389,540,798股,反对128,200股,弃权12,5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9%。本议案涉及
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恒逸投资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2)《关于向关联人销售商品、产品的议案》
同意389,550,298股,反对122,300股,弃权8,9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3%。本议案涉及
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恒逸投资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发行人对上述各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计票。
本次股东会没有对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2f4cd497-945b-47f4-9b97-fa63ef381bc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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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7:06│恒逸石化(000703):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第六期)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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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1月 22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第六期)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
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万元;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5.00元/股;回购期限为公司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6年 1月 23日、2026年 1月 27日、2026年 2月 3日在巨潮资讯网
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第六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
份(第六期)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10)、《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暨回购公司股份(第六期)事
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公司于 2026年 2月 13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了本次回购,于 2026年 2月 14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
购公司股份(第六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于 2026年 3月 9日、3月 20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第六期)比
例达到 1%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2026-046);于 2026年 3月 3日、2026年 4月 2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第
六期)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2026-052)。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6年 4月 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第六期)股份数 76,848,535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2.01%(比例变动系可转债转股导致总股本增加所致),最低成交价 10.62元/股,最高成交价 14.02元/股,支付的回购总金
额 95,976.59万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
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f6bf3523-ba5f-4b46-98f9-57f0b302f9d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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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恒逸石化(000703):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附属企业之部分员工信托计划股票出售完毕暨终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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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逸石化”)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
集团”)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信托管理委员会”)的通知,控股股东及附属企业之部分员工信托计划(以下简
称“信托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已通过集合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全部出售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信托计划概述
公司于 2023年 7月 28日接到恒逸集团的通知,恒逸集团及其附属企业(除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外)的部分员工拟成
立专项金融产品,并以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方式择机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本次拟增持金额合计不超过 30,000
万元。
2023年 7月 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附属企业之部分员工成立专项金融产品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7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信托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2023年 9月 7日,控股股东及附属企业之部分员工增持计划已通过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开立证券账户,并已在华福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开立资金账户,证券账户名称: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陕国投·恒逸石化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员工持股集合
资金信托计划,证券账户号码:B886030311。
截至 2023年 10月 31日,公司控股股东及附属企业之部分员工增持计划已通过竞价及大宗交易等买入方式购入本公司股票累计
40,368,100股,占 2023年 10月 31日公司总股本的 1.10%,成交金额为人民币 299,929,783.57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公司第五期控股股东及附属企业之部分员工增持计划已购买完成,购买的股票按照规定予以锁定,股票锁定期为 2023年 10月 31
日起 12个月。
2023年 11月 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附属企业之员工成立信托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完成公告》(公告编号:202
3-11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
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本信托计划的股票出售完毕及后续安排
近日,公司接到信托管理委员会的通知,本次信托计划持有的公司股票于 2026年 4月 28日通过集合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全部出
售完毕,其中 36,368,100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出售,受让方为公司控股股东恒逸集团的一致行动人杭州恒逸投资有限公司,剩余 4,
000,000股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
根据本信托计划的有关规定,后续信托管理委员会将进行本信托计划相关资产清算和分配等工作,并按规定终止本期信托计划。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d827da81-1bf2-46e1-a13d-838d5762e63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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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恒逸石化(000703):关于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出售完毕暨终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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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已通过集
合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全部出售完毕,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概述
公司分别于 2023年 7月 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3年 8月 15日召开 20
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恒逸石化
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在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6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完成不超过 7亿元规模恒逸石化
股票的购买,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9 日、2023 年 8月 16日在《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在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立资金账户,证券账户名称为: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
计划,证券账户号码:0899400565。
截至 2023年 9月 27日,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二级市场买入方式购入本公司股票累计 87,167,750股,占 2023年 9月 27
日总股本的 2.38%,成交金额为人民币 675,091,953.49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已顺利完成
全部股票购买,符合《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购买的股票按照规定予以锁定,股票锁定期自
2023年 9月 27日起至 2024年 9月 26日。
2024年 9月 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101),本员工持股计
划所持公司股份到期解锁日期为 2024年 9月 27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9月 29日、2024年 9月 26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出售完毕及后续安排
近日,接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通知,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票于 2026年 4月 28日通过集合竞价、
大宗交易方式全部出售完毕,其中 62,076,785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出售,受让方为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
动人杭州恒逸投资有限公司,剩余 25,090,965股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期间,公司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
定,未利用任何内幕信息进行交易。根据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后续将进行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资产清算和分配等工
作,并按规定结束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38ae6f02-2204-420e-af55-22b7f867fc5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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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52│恒逸石化(000703):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再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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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石化”或“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集
团”)函告,获悉恒逸集团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并再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股东 质押股数 质押开始 解除质押 质权人 本次解除 占公司
名称 或第一大股东及 (股) 日期 日期 质押占其 总股本
其一致行动人 所持股份 比例
比例
恒逸 是 43,450,000 2023年 4月 2026年 4月 浙商银行 2.56% 1.14%
集团 26日 22日 股份有限
公司杭州
萧山分行
合计 - 43,450,000 - - - 2.56% 1.14%
2.本次股份再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 是否 是否 质押 质押到期 质权人 用途
名称 股股东或 数量 持股份 司总 为限 为补 起始 日
第一大股 比例 股本 售股 充质 日
东及其一 比例 押
致行动人
恒逸 是 23,600,000 1.39% 0.62% 否 否 2026 根据合同约 浙商银行 自身
集团 年 4 定办理解质 股份有限 生产
月 24 押手续 公司杭州 经营
日 萧山分行
合计 - 23,600,000 1.39% 0.62% - - - - - -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 2026年 4月 27日,恒逸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及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 累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比例 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情况 情况
比例 比例 已质押 占已 未质押 占未
股份限 质押 股份限 质押
售和冻 股份 售和冻 股份
结数量 比例 结数量 比例
恒逸集团 1,698,183,793 44.44% 135,300,000 7.97% 3.54% 0 0% 0 0%
杭州恒逸投 392,148,388 10.26% 0 0.00% 0.00% 0 0% 0 0%
资有限公司
合计 2,090,332,181 54.71% 135,300,000 6.47% 3.54% 0 0% 0 0%
三、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恒逸集团所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包括但不限于购销业务、融资授
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或控制权稳定、三会运作、日常管理)等产生不利影响,亦不涉及业
绩补偿义务履行情况。
四、备查文件
1、股份解除质押登记证明;
2、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7d36871-4c45-4250-ab01-05b384e49dc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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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51│恒逸石化(000703):关于不提前赎回“恒逸转2”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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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截至目前,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石化”或“公司”)股票已经出现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
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恒逸转 2”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即 13.481元/股)的情形,已触发“恒逸转2”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2、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恒逸转 2”的议案》,董事
会决定本次不行使“恒逸转2”的提前赎回权利,同时决定在未来 3个月内(2026年 4月 28日至 2026年 7月 27 日),如再次触发
“恒逸转 2”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均不行使“恒逸转 2”的提前赎回权利。从 2026年 7月 28日开始计算,若再次触发“恒逸转
2”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恒逸转 2”的提前赎回权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65号
)核准,本公司于 2022年 7月 21 日公开发行了面值总额 300,000 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 1,460万元后,剩
余募集资金净额 298,540万元在 2022年 7月 28日已全部到位。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出
具了中兴华验字(2022)第 010084号验资报告。
(二)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2]782 号”文同意,公司 3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 2022年 8月 18日起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恒逸转 2”,债券代码“127067”。
(三)转股期限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2023年 1月 30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28年 7月 20日)止。
(四)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 10.50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
(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
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2、公司 2024 年 5月 10 日召开的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
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可转换公
司债券相关规定,“恒逸转 2”的转股价格于 2024 年 6月 26日起由原来的 10.50元/股调整为 10.41元/股。
3、公司 2025 年 5月 15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
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0.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可转换公
司债券相关规定,“恒逸转 2”的转股价格于 2025 年 6月 20日起由原来的 10.41元/股调整为 10.36元/股。
4、公司 2025年 5月 15日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第二期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公司拟注销公
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63,703,752股。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本次股份注销事宜已于 2025年 7
月 9日办理完成。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恒逸转 2”的转股价格于 2025年 7月 11日起由原来的 10.36元/股调整为 10.3
7元/股。
二、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与触发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恒逸转 2”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
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
股价格的 130%(含 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万元时。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2×i×t/365IA:指当期应
计利息;
B2: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自 2026年 4月 7日至 2026年 4月 27日期间,公司股票已有 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恒逸转 2”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
(即 13.481元/股),已触发“恒逸转 2”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本次可转债不提前赎回的原因及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恒逸转 2”的议案》。基于对公
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结合当前公司经营情况、市场环境等因素,为保护投资者利益,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恒逸转
2”的提前赎回权利,同时决定在未来 3个月内(2026年 4月 28 日至 2026 年 7 月 27 日),如再次触发“恒逸转 2”的有条件
赎回条款,公司均不行使“恒逸转 2”的提前赎回权利。从 2026年 7月 28日开始计算,若再次触发“恒逸转 2”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恒逸转 2”的提前赎回权利。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恒逸转 2
”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恒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
逸投资”)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合计减持 2,642,949 张,占发行总量的 8.81%,目前恒逸集团及恒逸投资未持有恒逸转 2
;除此之外,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不存在交易“恒逸转 2”的情形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 6个月内减持“
恒逸转 2”的计划。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相关主体,若未来拟减持“恒逸转 2”,公司将督促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规减
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涉及)。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不行使“恒逸转 2”提前赎回权,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保荐机构对公司不提前赎回“恒逸转 2”事项无异议。
六、风险提示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公司《募集说明书》中“恒逸转 2”的相关约定,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不提前赎回“恒逸转2”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f47563a-97b1-4625-b9a2-5a851e083758.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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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恒逸石化: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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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15/12251048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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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恒逸石化: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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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15/12251048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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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恒逸石化: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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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0/12247645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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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9│恒逸石化: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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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19/12245041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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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恒逸石化: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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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664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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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恒逸石化: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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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4/12232391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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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恒逸石化: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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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0/12215596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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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4│恒逸石化: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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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4/12209637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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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恒逸石化: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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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9/1219870588.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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