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705 浙江震元 更新日期:2025-09-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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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20:48 │浙江震元(000705):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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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20:48 │浙江震元(000705):2025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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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20:47 │浙江震元(000705):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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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20:47 │浙江震元(000705):半年报财务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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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20:47 │浙江震元(000705):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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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20:46 │浙江震元(000705):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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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 20:09 │浙江震元(000705):浙江震元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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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 20:09 │浙江震元(000705):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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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8 18:05 │浙江震元(000705):关于为子公司震元生物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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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5 19:26 │浙江震元(000705):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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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20:48│浙江震元(000705):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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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震元(000705):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3/08c31392-6f77-4533-966e-284ae43641d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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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20:48│浙江震元(000705):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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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震元(000705):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3/f346877a-e104-4a9f-ab13-6bf72f8456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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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20:47│浙江震元(000705):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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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震元(000705):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3/517cc449-1219-45e3-a228-a251643f88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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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20:47│浙江震元(000705):半年报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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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震元(000705):半年报财务报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3/7a7b5978-ec85-4f0b-b604-720d583e007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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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20:47│浙江震元(000705):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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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震元(000705):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3/8069e0f0-6542-4c5a-9e0c-2845646362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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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20:46│浙江震元(000705):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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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八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5年 8月11 日以书面、通讯等形式发出,2025 年 8 月 21 日以现场形
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12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12 人,其中董事傅晓春先生、独立董事汪宏伟先生以通讯形式参与,公司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吴海明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周巧米同志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调整周巧米同志为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以信用方式向中国工商银行绍兴分行、浙商银行绍兴越城支行、杭州银行绍兴分行、绍兴
银行、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镜湖支行、招商银行绍兴分行、农业银行绍兴越中支行、宁波银行绍兴分行、中信银
行绍兴分行等 9家银行申请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自董事会批准同意日起一年;综合授信额度以
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视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和银行审批情况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权公
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指定银行申请授信、融资及其他与本次申请授信及融资等相
关的事项,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浙江震元
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36)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八次董事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3/4173faaa-6d58-4be3-b0c0-206316128b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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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 20:09│浙江震元(000705):浙江震元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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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为:2025 年 8月 20 日 15:00 开始
网络投票的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8 月 20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8月 20 日 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公司 331 会议室(绍兴市延安东路 558 号)
(3)会议召开的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吴海明先生
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368 人,代表股份 93,571,67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
.0051%。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9人,代表股份 85,006,03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25.4415%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359 人,代表股份8,565,64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636%。
3、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审议《关于增补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8,582,17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6677%;反对4,76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934%;弃权 223,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89%。本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5,211,20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0867%;
反对 4,766,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7223%;弃权 223,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
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91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的朱彦颖、李勤芝两名律师出具以下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1/dbb5d11f-d22e-48a3-835c-1b825b5bc5b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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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 20:09│浙江震元(000705):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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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5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试行)》等规定,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
证,核查了本所认为出具该法律意见书所需的相关文件、资料,并参加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全过程。本所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
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鉴此,本所律师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
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2025 年 8月 4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召集
本次股东大会。
公 司 于 2025 年 8 月 5 日 在 《 证 券 时 报 》 、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浙江震元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前述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召开日期和时间(
包括现场会议日期、时间和网络投票日期、时间)、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出席对象、会议地点、会议审议事项、现场会议登记方
法、网络投票的系统和投票时间、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其中,公告刊登的日期距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已达 15日。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5年 8月 20日下午 15:00在公司 331会议室(绍兴市延安东路 558号)如期召开,由公司董事长吴
海明主持。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5 年 8 月 20 日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8月 20
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6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93,571,677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 28.0051%,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股东登记的相关材料,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9名,均为截至 2025年 8月 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该等股东持有公司股份 85,006,03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5.4415%。
经本所律师验证,上述股东、股东代理人均持有出席会议的合法证明,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计 359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8,565,64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5636%。
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其身份。
3、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计 36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0,200,70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0530%。
(注:中小投资者股东,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1)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2)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经本所律师验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
三、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审核,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并且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中所列明的
审议事项相一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未发生对通知的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
四、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入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未以任何理由搁置或不予表决。经对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合并统计,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关于增补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8,582,17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6677%;反对 4,766,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934%;弃权223,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89%。本议案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5,211,20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0867%;
反对 4,766,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7223%;弃权 223,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
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910%。
本议案为普通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
,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叁份,经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1/e135ab60-1447-4ebb-b594-e776663ff61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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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8 18:05│浙江震元(000705):关于为子公司震元生物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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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2025 年 8月 18 日,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镜湖支行(以下
简称“瑞丰银行镜湖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8911320250012629),为子公司浙江震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震元生物”)2025 年 8月 18 日至 2026 年 8月 17 日期间内,向瑞丰银行镜湖支行取得的人民币 1,000 万元整(壹仟万
元整)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 年 4月 3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震元生物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震元生物提供信用担保,12 个月内累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担保期限自董事会批准同意日起一年内,担
保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震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4MA7EEB2YXF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2 年 1月 4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兴大道 39 号
法定代表人:樊伟明
注册资本:3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
理;饲料添加剂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饲料原料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
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基础化学原料制
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饲料添加剂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药品生产;保健食品生产;饲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表情况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5 年 3 月 31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45,996.87 42,719.45
负债总额 21,548.52 17,739.41
净资产 24,448.35 24,980.04
项 目 2025 年 1-3 月 2024 年度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11.38 21.24
利润总额 -531.70 -2,393.64
净利润 -531.70 -2,393.64
震元生物非失信被执行人,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震元制药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为公司拥有 100%权益的子公司。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镜湖支行
保证人: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
(一)融资期间、额度与方式:
保证人同意为债权人向债务人浙江震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自 2025 年 8 月 18 日至 2026 年 8 月 17
日融资期间内最高融资限额为折合人民币壹仟万元整的所有融资债权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债务人根据主合同约定可循环使用上述融
资额度。具体每笔业务的起始日、到期日、利率及金额以具体业务合同、借款借据或相关债权凭证为准。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贷款
、票据贴现、承兑、担保、贷款承诺、信用证、进口押汇、出口押汇和保函等。
(二)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三)保证期间:本合同保证期间根据各笔融资分别确定,即各笔融资的保证期间自该笔融资债务清偿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保证担保范围:保证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所产生的债权人的所有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包括罚息、复息、生
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等)、融资过程中发生的垫付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应付费用和实现债权及担保权利
的费用等。实现债权及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催讨差旅费和其他合理费用。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预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审议生效的担保额度为90,000万元,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45.88%,实际担保额度为70,200万元
,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35.81%。其中:因子公司绍兴震元医药经营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3月,更名为华润震元医药(浙江
)有限公司)实施增资扩股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对其担保被动形成对外担保,12个月内累计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
元,实际已使用担保额度共计32,200万元。除上述对外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对子公司担保除外),亦无为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
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19/973b140f-0381-456b-b01e-8a5adbbf81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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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5 19:26│浙江震元(000705):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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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月 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5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1)。经事后核查发现原通知中部分内容有误,现对相关内容更正。本次更正不涉
及原通知的实质性变更,敬请投资者关注。具体内容如下:
更正前公告内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6/764b3dd2-cdc5-4da1-8bd3-a9e6d76347d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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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4 18:19│浙江震元(000705):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5-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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