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705 浙江震元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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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8:13 │浙江震元(000705):浙江震元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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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4 │浙江震元(000705):浙江震元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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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4 │浙江震元(000705):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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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17:02 │浙江震元(000705):关于免去魏民董事职务暨解聘其副总经理职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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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17:01 │浙江震元(000705):浙江震元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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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17:00 │浙江震元(000705):关于为子公司震元生物提供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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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16:59 │浙江震元(000705):浙江震元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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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08 │浙江震元(000705):浙江震元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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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08 │浙江震元(000705):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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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7:13 │浙江震元(000705):关于参加浙江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
│ │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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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8:13│浙江震元(000705):浙江震元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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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600 ~ -1,100 5,626.37
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 128.44% ~ 119.55%
下降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2,300 ~ -1,800 3,011.73
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 176.37% ~ 159.77%
下降
基本每股收益(元/ -0.05 ~ -0.03 0.17
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
次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本报告期内,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1)震元生物项目由于投资强度大,摊销、折旧、能耗、管理费用等生产运营成本增加,
当前生产背景下产品单位生产成本高,使公司整体业绩承压;(2)公司受医药集采、医保控费、行业竞争加剧等影响,传统板块的
销售收入及销售毛利有所下降;(3)因税务自查,公司补缴税款及滞纳金;(4)因项目建设持续投入,财务费用增加。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估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 2026 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782ffb29-7dc9-4164-900d-99dc9ef98ca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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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4│浙江震元(000705):浙江震元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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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为:2026 年 6月 18 日 15:00 开始
网络投票的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6 月 18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6月 18 日 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公司 331 会议室(绍兴市延安东路 558 号)
(3)会议召开的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吴海明先生
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69 人,代表股份88,344,08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44
06%。其中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5人,代表股份 83,351,67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24.9464%;参加
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64 人,代表股份 4,992,41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942%。
3、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关于免去魏民董事职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6,360,7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550%;反对 1,855,5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003%;弃权 12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47%。本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02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4375%;反对 1
,855,5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0132%;弃权 12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5493%。
2、审议《关于为子公司震元生物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5,564,4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537%;反对 2,692,4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476%;弃权 8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87%。本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2,23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5532%;反对 2
,692,4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7074%;弃权 8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739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李波、朱彦颖律师出具以下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
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7365c594-7402-4f8d-ac6b-6436cd1959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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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4│浙江震元(000705):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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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6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试行)》等规定,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核查了本所认为出具该法律意见书所需的相关文件、资料,并参加了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全过程。本所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
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鉴此,本所律师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
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2026 年 6月 2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召集
本次股东会。
公司于 2026年 6月 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前述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召开日期和时间(包括现场会议日期、时间和网络投票日期、
时间)、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出席对象、会议地点、会议审议事项、现场会议登记方法、网络投票的系统和投票时间、会议联系
人及联系方式。其中,公告刊登的日期距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日期已达 15日。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6月 18日 15: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绍兴市延安东路 558号)如期召开,由公司董事长吴海明主
持。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
026年 6月 18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6月 18日 9:1
5-15:00。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的资格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6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8,344,086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 26.4406%,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股东登记的相关材料,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共 5名,均为截至 2026年 6月 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该等
股东持有公司股份 83,351,67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4.9464%。
经本所律师验证,上述股东、股东代理人均持有出席会议的合法证明,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计 16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9
92,41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4942%。
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其身份。
3、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计 16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5,013,11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5004%。
(注:中小投资者股东,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1)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2)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出席、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经本所律师验证,出席、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出席、列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出席、列席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合法有效。
三、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审核,公司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公司股东会的职权范围,并且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公告中所列明的审议事
项相一致;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未发生对通知的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
四、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入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未以任何理由搁置或不予表决。经对现
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合并统计,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关于免去魏民董事职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6,360,7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550%;反对1,855,5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003%;弃权 12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47%。本议案通
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02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4375%;反对 1,
855,5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0132%;弃权 12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5493%。
2、审议《关于为子公司震元生物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5,564,4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537%;反对2,692,4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476%;弃权 8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87%。本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2,23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5532%;反对 2,
692,4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7074%;弃权 8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7394%。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
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叁份,经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11c30f35-5508-41b2-a882-feb9bc6b2d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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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17:02│浙江震元(000705):关于免去魏民董事职务暨解聘其副总经理职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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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免去
魏民董事职务的议案》和《关于解聘魏民副总经理职务的议案》。其中《关于免去魏民董事职务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2026年4月16日,公司收到监察机关《留置通知书》和《立案通知书》,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魏民被立案调查并实施留置措施。2
026年5月29日,公司收到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议魏民免职的通知》(绍政干〔2026〕7号)。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规范运作,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建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免去魏民董事职务,解聘其副总经理职务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魏民持有公司股票20,000股,所持股份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份变动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魏民的离任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公司对魏民负责的相关工作已进
行了妥善安排,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正常履职,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没有受到影响。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发布的信息以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看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98ff39f7-d140-4a5a-b135-4abde96784f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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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17:01│浙江震元(000705):浙江震元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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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5 月 29 日以书面、通讯等形式发出,2026 年 6
月 2 日以通讯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12 人,实际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董事 11人,董事魏民因接受监察机关留置调查,缺
席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免去魏民董事职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免去魏民董事职务暨解聘其副总经理职务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6-018)。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解聘魏民副总经理职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免去魏民董事职务暨解聘其副总经理职务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6-018)。
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魏民不再担任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震元生物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子公司震元生物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5.《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
26-020)。
三、备查文件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0b557546-b16a-480d-83b1-6bf2a12d40a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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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17:00│浙江震元(000705):关于为子公司震元生物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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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担保金额将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本次担保事
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被担保对象浙江震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震元生物”)最近一期报表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但其为公司拥有 100%权益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担保风险可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本次担
保风险。
一、概述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一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震元生物提供担保
的议案》,具体如下:
根据子公司震元生物前期贷款置换、项目建设需要,公司为其项目建设等需要所借入的银行借款提供信用担保,60个月内累计计
算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担保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该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股东会
批准同意之日起五年内。
公司尚未就本次担保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具体的担保方式、期限、金额等条款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
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相关法律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震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4MA7EEB2YXF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2 年 1月 4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兴大道 39 号
法定代表人:樊伟明
注册资本:3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
理;饲料添加剂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饲料原料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
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基础化学原料制
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饲料添加剂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药品生产;保健食品生产;饲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表情况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6 年 3 月 31 日 2025年12月31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59,062.09 59,194.63
负债总额 42,286.08 40,008.13
净资产 16,776.01 19,186.51
项 目 2026 年 1-3 月 2025年度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912.06 2,112.14
利润总额 -2,410.50 -5,793.54
净利润 -2,410.50 -5,793.54
震元生物非失信被执行人,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震元制药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为公司拥有 100%权益的子公司。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尚未就本次担保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具体的担保方式、期限、金额等条款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60 个月内累计计算
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担保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该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股东会
批准同意日起五年内。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震元生物前期贷款置换、项目建设等需要,震元生物为公司拥有 100%权益的子公司,为
其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有利于其业务发展,不会对公司或子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预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审议生效的担保额度为 75,000 万元,占公司 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37.97%,实际担保额度为 42,00
0 万元,占公司 2025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21.2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对子公司担保除外),亦无为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9172d15e-3138-4fab-aeb3-e0d95329caa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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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16:59│浙江震元(000705):浙江震元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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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6 月 18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6 月 18 日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6 月 18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6 月 12 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6 月 12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
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律
师;(3)其他有关人员。
8、会议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绍兴市延安东路 558 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免去魏民董事职务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为子公司震元生物担保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披露情况: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6 月 3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文件。3.上述议案均为普通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公告,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现场股东大会登记方式: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
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6 年 6月 15 日——2026 年 6月 17 日(上午 8∶30—12∶00 下午 2∶00—5∶00)3.登记地点:浙江省绍兴
市延安东路 558 号董事会办公室。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誉锋、蔡国权 联系电话:0575-85746658、85139563
传真:0575-85148805 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延安东路 558 号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2000
6.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7edb64e6-d6a9-427e-be1a-f60f4564f0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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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08│浙江震元(000705):浙江震元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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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为:2026 年 5月 20 日 15:00 开始
网络投票的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5 月 20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月 20 日 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公司 331 会议室(绍兴市延安东路 558 号)
(3)会议召开的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吴海明先生
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62 人,代表股份94,178,10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18
66%。其中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6人,代表股份 84,907,17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25.4119%;参加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56 人,代表股份9,270,93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747%。
3、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4,365,4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5808%;反对9,763,6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672%;弃权 4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0%。本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034,5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373%;反对 9,
763,6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0110%;弃权 4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4517%。
2、审议《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84,181,2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3852%;反对9,865,4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753%;弃权 13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95%。本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850,3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391%;反对 9,86
5,4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9495%;弃权 13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2114%。
3、审议《2025 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84,361,3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5765%;反对9,685,3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840%;弃权 13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95%。本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030,4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995%;反对 9,
685,3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2891%;弃权 13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2114%。
4、审议《关于为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4,323,2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5360%;反对9,723,4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245%;弃权 13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95%。本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992,3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482%;反对 9,72
3,4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6404%;弃权 13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2114%。
5、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4,366,5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5820%;反对9,634,4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300%;弃权 17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80%。本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035,6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74%;反对 9,
634,4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8199%;弃权 17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6327%。
6、审议《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84,123,6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3240%;反对 10,005,4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239%;弃权4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1%。本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792,7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081%;反对 10,0
05,4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2402%;弃权 4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4517%。
7、审议《关于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4,283,5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4938%;反对9,845,5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541%;弃权 4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1%。本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952,6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823%;反对 9,84
5,5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7660%;弃权 4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451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朱彦颖、周万鑫律师出具以下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和
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d6a20c4e-6d85-4f67-a0a2-5e1aab4377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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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08│浙江震元(000705):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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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震元(000705):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d417a426-9b83-4321-ba62-3b1a70d448b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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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7:13│浙江震元(000705):关于参加浙江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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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浙江证监局指导,浙江上市公司协会
主办,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承办的“浙江辖区上市公司 2026 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现将相关事
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s://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
,或下载全景路演 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3日(周三)15:00-17:00。届时公司董事长吴海明先生、
独立董事汪宏伟先生、董事会秘书张誉锋先生、财务总监张斌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将在线,就公司 2025 年
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提前向所有关心公司的投资者公开征集交流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
资者可于2026年5月12日(周二)17:00前访问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提交您所关心的问
题。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30b6661e-3b25-4c93-b557-da67a243a8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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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20:50│浙江震元(000705):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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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震元(000705):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c29a1e9-0218-4517-b550-48dcc94678a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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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20:50│浙江震元(000705):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审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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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震元(000705):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审核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1e0065b-722c-4952-a353-c142875cab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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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20:50│浙江震元(000705):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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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震元(000705):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2c4ae80-011d-4550-9838-11a3c6f786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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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20:42│浙江震元(000705):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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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震元(000705):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bbebbb0-54d0-4780-8671-fe57c299bbd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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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21│浙江震元(000705):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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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震元(000705):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0eb5077-f556-47ac-97b9-a0704894216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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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20│浙江震元(000705):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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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审计了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震元)财务报表,包括 2025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
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浙江震元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
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
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我们独立于浙江震元,并遵守了独立性
准则中适用于公众利益实体财务报表审计的规定,同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
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
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减值
1、事项描述
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三、10;附注五、2;附注五、7。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浙江震元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人民币 34,161.96 万元,坏账准备为人民币 2,124.33 万元,账面
价值为人民币 32,037.63 万元,合同资产账面余额为人民币 380.40 万元,减值准备为人民币 19.02 万元,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361
.38 万元。
浙江震元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根据各项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的信用风险特征,以单项或组合为基础,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
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于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金额重大,且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减值测试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
,我们将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减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对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减值实施的相关程序主要包括:
(1)获取浙江震元销售与应收账款管理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了解和评价内部控制的设计并实施穿行测试检查确认相关内控制
度得到有效执行;
(2)分析确认浙江震元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会计估计的合理性,包括确定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组合的依据、
预期信用损失率和单项评估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进行减值测试的判断等;
(3)获取并检查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明细表和账龄分析表、坏账准备及减值准备计提表并结合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的函证及期
后回款检查,确认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4)对于以单项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复核管理层对预期收取现金流量的预测,评价在预测中使用
的重大假设的适当性以及数据的适当性、相关性和可靠性,并与获取的客户信用状况和法院判决文件进行核对;
(5)结合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函证以及期后回款情况,评价管理层计提坏账准备和减值准备的合理性;
(6)检查与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减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基于上述工作结果,我们认为相关证据能够支持管理层关于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减值的判断及估计。
(二) 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三、26;附注五、40。
浙江震元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药品生产、批发和零售。2025 年度,浙江震元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22.76 亿元。
由于营业收入是浙江震元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在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且收入
确认涉及复杂信息系统和重大管理层判断,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对收入确认实施的相关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测试信息技术一般控制以及与收入确认相关的信息处理控制;
(3)检查销售合同等资料,识别与商品所有权相关风险报酬转移的合同条款或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方法是否适当;
(4)执行分析性程序,识别营业收入与毛利率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的波动,并查明原因;
(5)获取并检查相关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订单、发票、出库单、发货单、签收单等;
(6)结合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函证,选取项目函证销售金额;
(7)执行截止测试,检查收入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
基于上述工作结果,我们认为相关证据能够支持管理层关于收入确认的相关判断。
四、其他信息
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浙江震元 2025 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
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
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浙江震元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
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浙江震元、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浙江震元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
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
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
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
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浙江震元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
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
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
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浙江震元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浙江震元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
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
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
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
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
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77e1e2d-591e-405b-8543-412132b8b5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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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20│浙江震元(000705):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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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震
元”)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浙江震元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浙江震元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7f60161-f4de-4777-a215-f9fd2d9835b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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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20│浙江震元(000705):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审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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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接受委托,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震元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并
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出具了容诚审字[2026]310Z0362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浙江震元公司管理
层编制的《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有关规定编制营业
收入扣除情况表是浙江震元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浙江震元公司管理层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核工
作,以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
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专项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后附的浙江震元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浙江震元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为了更好地理解浙江震元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后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审核报告仅供浙江震元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69f3821-c474-4f48-9977-5e2127f0f1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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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20│浙江震元(000705):浙江震元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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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震元(000705):浙江震元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5025099-8dba-4a6a-b93c-2631379ae1e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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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20│浙江震元(000705):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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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一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如下:
1、为浙江震元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震元制药”)项目建设等需要所借入的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 60 个月内累计
计算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担保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该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股
东会批准同意日起五年内。
2、为浙江震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震元生物”)生产经营需要所借入的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提供担保,
担保金额 12 个月内累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担保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董事会批准同意
日起一年内。
公司尚未就本次担保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具体的担保方式、期限、金额等条款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
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相关法律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二)公司名称:浙江震元制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22547351704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1997 年 11月 19 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越东北路 61 号
法定代表人:傅小峰
注册资本:3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小容量注射剂(含非最终灭菌)、冻干粉针剂、原料药(美他多辛、制霉素、罗红霉素、硫酸西索米星、硫酸
奈替米星、盐酸头孢他美酯、阿奇霉素、氯诺昔康、埃索美拉唑钠、蔗糖铁、丁二磺酸腺苷蛋氨酸)、片剂、硬胶囊剂(含头孢菌素
类)、口服混悬剂(含头孢菌素类)(上述经营范围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
口业务;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除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
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表情况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年12月31日
(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105,722.13 104,717.37
负债总额 13,492.28 13,489.30
净资产 92,229.85 91,228.07
项 目 2025 年度 2024年度
(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52,130.83 69,195.60
利润总额 1,426.91 2,608.28
净利润 1,001.78 2,704.95
(二)公司名称:浙江震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4MA7EEB2YXF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2 年 1月 4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兴大道 39 号
法定代表人:樊伟明
注册资本:3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
理;饲料添加剂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饲料原料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
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基础化学原料制
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饲料添加剂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药品生产;保健食品生产;饲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表情况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年12月31日
(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59,194.63 42,719.45
负债总额 40,008.13 17,739.41
净资产 19,186.51 24,980.04
项 目 2025 年度 2024年度
(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2,112.14 21.24
利润总额 -5,793.54 -2,393.64
净利润 -5,793.54 -2,393.64
震元制药、震元生物两家公司均非失信被执行人,为公司拥有 100%权益的子公司。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尚未就本次担保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具体的担保方式、期限、金额等条款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为震元生物的担保尚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为震元生物提供担保的有效期自董事会批准同意日起一年内,12 个月内累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
,在有效期内,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震元制药、震元生物两家公司的项目建设、生产经营需要,两家公司均为公司拥有 100%
权益的子公司,为其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有利于其业务发展,不会对公司或子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
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预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审议生效的担保额度为 55,000万元,占公司 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27.85%,实际担保额度为 43,000
万元,占公司 2025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21.7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对子公司担保除外),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十次董事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e15031c-0db9-468e-9b60-e4b5328fa8a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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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9│浙江震元(000705):浙江震元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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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20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20 日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 月 20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13 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5 月 13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
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律
师;(3)其他有关人员。
8、会议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绍兴市延安东路 558 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2025 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为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7.00 《关于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情况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除以上议案需审议外,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该述职作为 2025 年度股东会的一个议程,但不作为
议案进行审议。
3.披露情况: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6 年 4月 29 日刊登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文件。
4.上述议案均为普通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公司将对中小投资
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公告,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
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现场股东大会登记方式: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
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6 年 5月 18 日——2026 年 5月 19 日(上午 8∶30—12∶00 下午 2∶00—5∶00)3.登记地点:浙江省绍兴
市延安东路 558 号董事会办公室。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誉锋、蔡国权 联系电话:0575-85746658、85139563
传真:0575-85148805 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延安东路 558 号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2000
6.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00591bc-f018-4656-bd4a-a67c66151fc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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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9│浙江震元(00070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冯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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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秉持独立、客观、公正
、勤勉的原则,发挥法律专长,聚焦公司治理合规、重大事项风险把控及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等职责,认真履职,维护公司与股东权益
。现将 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及独立性声明
本人现任浙江大公律师事务所主任,在资本市场合规、公司治理等法律领域经验丰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兼任提名委员会召集
人及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具备履职所需的专业能力与时间保障。2025年度,本人严格遵循监管规定进行独立性自查,本人
及亲属未在公司及关联方任职、持股或接受利益输送,与公司及相关人员无关联关系,始终保持独立性与客观性,符合履职资格要求
。
二、会议出席及表决履职情况
2025年度,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审慎行使表决权,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会议:本人全年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 9次,无缺席、无委托出席情况。对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
结合法律专业知识逐一审查合规性,独立发表表决意见,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股东会列席:全年列席公司股东会 3次,了解公司重大决策和经营方向,认真听取股东意见与建议,全程监督股东会召集
、召开、表决程序的合规性,保障股东合法权益得以落实。
(三)专门委员会会议: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2025年召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 1次,对公司拟增补的董事以及拟聘
任的总经理、财务总监人选进行资格审查。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 1次,主要审议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并撤回申请文件的事项,从战略发展和法律合规角度为公司战略规划提供专业建议。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 7次,对
公司定期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企业会计政策变更、聘任财务总监、内审工作小结等进行审议,确保公司财
务运作合规透明,财务报告真实准确。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报告期内,本人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次,分别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以及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等事项进行审议表决,并发表意见,确保公司决策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长远利益,维护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公司治理合规监督和风险防控情况
作为法律专业独立董事,本人始终以合规风控为核心,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为公司规范运作保驾护航,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1.密切关注《公司法》及资本市场最新监管政策、行业法规变化,及时梳理新规对公司治理、信息披露、股权管理等方面的影响
,协助公司调整内部制度、优化决策流程,确保公司经营运作始终符合最新法律及监管要求。
2.监督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运行情况,协同内部审计部门、外部审计机构,核查公司财务报告真实性、内控流程有效性,重
点关注信息披露合规性、内幕信息管理、关联方资金占用等关键领域,督促公司完善内控管理制度,堵塞管理漏洞。对公司董监高履
职行为进行合规监督,确保其履职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防范履职风险。
四、中小股东权益保护情况
除参加公司相关会议外,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和可能产生的风险,对公司信息披露
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保证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督促
公司加强自愿性信息披露,切实维护了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度,本人严格履行法律专业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未出现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职责的行为,切实做到
了独立、勤勉、尽责。2026年,本人将继续秉持初心,恪尽职守,充分发挥法律专业特长,为公司规范运作、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不辜负各位股东及公司的信任与重托。
独立董事:冯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700486e-d827-4dff-b322-cf90831b90b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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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9│浙江震元(00070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素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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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自担任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以来,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始终秉持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充分发挥会计专业特长,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
相关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履职概况
本人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同时兼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以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2025 年度,本人以现场或通讯形式出席董事会会议 9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召集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会议 7 次,无缺席、委托出席情况。会议期间,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财务报告、关联交易、内控建设等事项独立审
慎表决,全年均投赞成票。全年列席公司股东会 3 次,全面了解公司重大决策与发展战略,监督公司运营管理,切实保障股东权益
。
二、独立性声明
本人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监管规定,全面开展独立性自查,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本人及直
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处任职,未持有公司股票,未接受公司及关联方超出独立董
事津贴之外的利益输送,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始终保持
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与客观性,履职资格符合监管要求。
三、会计专业核心履职情况
(一)财务报告与信息披露监督
作为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重点把关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与披露:深度审阅财务数据真实性、会计政策与估计合理性、收入确认
、资产减值、公允价值计量等关键会计处理。督促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确保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对报
告中异常财务指标、重大交易事项进行专项问询,要求管理层补充说明,防范财务风险。
(二)审计委员会履职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全年召集审计委员会会议 7 次,对公司定期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企
业会计政策变更、聘任财务总监、内审工作小结等重要财务及内控事项进行严格审议。尤其在 2024 年年报审计编制期间,与公司经
营管理层、年审会计师进行深入沟通交流,全面了解审计工作进展,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完整性,有效防范财务风险。
四、风险防控及投资者权益保护情况
通过参与各类会议、和公司管理层及员工沟通、开展实地调研等途径,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运营、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情况,
为科学决策提供支撑。密切留意医药行业政策法规变动、市场竞争形势等,为公司发展战略的调整给出专业意见。运用财务专业知识
,就公司的财务管理、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制度建设提出优化建议,助力公司提高治理水准。对公司重大财务决策、关联交易等事
宜进行严格审核,防范利益输送,保障股东权益。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让股东能够充
分知晓公司运营状况。在决策环节,充分考量中小股东的利益需求,对可能影响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提出独立见解,切实维护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
五、其他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我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聘用或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情
况。公司为我履行职责提供了充分支持与便利,不存在妨碍独立性的情形。
2025 年,本人恪守独立董事职责,以会计专业能力为公司治理、财务监督、风险防控提供支撑,切实维护公司与股东合法权益
。2026 年,本人将继续保持独立、客观、勤勉,严格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会计专业优势,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规范运作、高质量
发展贡献力量。
独立董事:胡素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7017825-34f6-4113-b816-eb221800719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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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9│浙江震元(000705):浙江震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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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适应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需要,建立健全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和发挥中高级
管理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结合公司
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所处行业、所在地区的薪酬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在公司授薪的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下文所称的“董事”,如无特指,均不包括外部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纳入绍兴市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范围的人员,按市国资委相关办法及规定执行。不兼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党组织领导班
子成员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指导原则
(一)坚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企业价值最大化原则;
(二)薪酬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
(三)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统一,薪酬与风险、责任相一致原则;
(四)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科学考评,严格兑现原则
第二章 薪酬管理
第四条 薪酬结构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构一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任期激励收入等。
(一)基本薪酬
基本薪酬是指企业每年支付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金额相对固定的基本报酬。基本薪酬不与考核结果挂钩,每月根据出勤等情
况发放。
(二)绩效薪酬
绩效薪酬是指公司每年根据经济效益、目标任务等完成情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劳动成果支付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
资或浮动薪酬,与年度经营业绩和工作实绩挂钩,按年度考核后发放。
(三)任期激励收入
任期激励收入是指与任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激励收入具体按国资监管管理机构的相关文件
及考核规定执行。
第五条 薪酬结构比例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总年薪水平的60%,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可根据公司发展需要、上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等,适当调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基数之间
的比例,报公司董事会审批。
第六条 定薪调薪
(一)定薪
按董事职务授薪的人员,其聘任年薪(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任期激励收入等)由董事会提案,股东会审批。按高级管理人
员职务授薪的人员,其聘任年薪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案,报董事会审批。
(二)调薪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根据公司年度工资总额的增减幅度为基础,结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经营业绩及考核结果制订差
异化调整方案,按照上述定薪审批流程办理。
第七条 公司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确认通过后执行,除此之外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任职岗位,按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不再领取董事履职津贴;未在公司担
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履职津贴。独立董事和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
差旅费以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任职岗位,按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
考核后领取薪酬。
第八条 公司发放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扣除下列项目,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公司代扣代缴项
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三章 绩效管理
第九条 董事长、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兼任公司高管职务的董事实行年度绩效考核制度,同时实行任期考核制度;除董事
长、兼任公司高管职务的董事以外的其他董事的绩效考核结合国资监管管理机构相关要求、公司相关经营目标制订。
第十条 年度绩效考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统筹开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及任期绩效考核评价工作,报董事会审批后实施。年度绩效考
核遵循分层管理、价值导向考核原则,根据不同的工作分工确定相应的考核指标及权重,主要结合经营业绩指标、重点任务指标、经
营管理指标、共性指标、否决指标及加扣分项等进行考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绩效薪酬计发,可根据绩效预评估进行预发。年度总预发额度一般不得高于年度绩效薪酬标准的70%
。剩余绩效薪酬根据经审计的公司经营目标及整体任务完成情况,结合个人考核结果及绩效考核系数后计发。
第十一条 任期绩效考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绩效考核按上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执行,以3年为一个业绩考核评价任期,根据任期考核结
果,按不超过任期内年薪总水平的30%确定。第十二条 任期内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绩效薪酬不再计发、且不得领取任期激励:(一)
未能勤勉尽责,致使公司出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损害公司或者客户合法权益,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三)因个人原因擅自离职或辞职的,被公司免职的人员;
(四)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适宜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第十三条 公司因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及
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
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四章 激励管理
第十五条 激励体系及激励内容为推动公司业务增量拓展,鼓励市场开拓,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根据上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
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建立激励管理机制。
(一)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建立短期激励和中长期激励平衡的激励体系,以业绩导向为原则,强调风险共担、利益共享,
促进公司经营业绩目标达成、重点项目落地、长期战略目标实现。具体激励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超额激励、项目激励、股权激励等。(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修订相关激励制度,审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激励分配的具体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定,需要进一步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办法如与国家此后颁布的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或者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第十七
条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订、修改和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1b132dc-d9d3-4a63-8b39-d63afff2e8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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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9│浙江震元(00070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汪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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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秉持独立、客观、公正原则,聚焦投融资决策、风险防控与公司治理,勤勉尽责履职。现将 2025 年度
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职基本情况
2025 年,本人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一职,同时兼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凭借在投资领域长期积累的深厚专业知识与丰富实
践经验,多年来,本人持续专注于资本市场动态分析、企业投资战略规划与风险管理等方面的深入研究和实际运作。通过系统性的理
论学习和大量的项目实践,我能够从专业的投资视角出发,结合宏观经济趋势与行业具体特点,为公司的重大战略决策、资本运作及
长期发展规划提供科学、严谨且具备高度可操作性的专业建议,助力公司在复杂的市场环境中稳健前行并把握发展机遇。
二、独立性声明
本人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监管规定,全面开展独立性自查,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本人及直
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处任职,未持有公司股票,未接受公司及关联方超出独立董
事津贴之外的利益输送,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始终保持
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与客观性,履职资格符合监管要求。
三、会议出席与专门委员会履职
(一)董事会会议:公司全年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9 次,本人以现场或通讯形式出席 9 次,无缺席、委托出席情况。认真审议各
项议案,审慎行使表决权,全年均投赞成票。
(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出席战略委员会会议 1 次,主要审议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事项,为公司战略规划提供专业建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年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次,分别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以及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等事项进行审议表决,发表意见,确保公司决策符合公司长远利益,维护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股东会:列席股东会 3 次,了解公司重大决策和经营方向,认真听取股东意见与建议。
四、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年审会计师沟通交流情况
在 2024 年年报审计编制期间,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年审会计师等沟通交流 3 次。就年报审计过程中的关键财务指标、重大会
计处理、内部控制有效性等问题进行深入探讨,督促公司按照会计准则和法律法规要求编制年报,保证年报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为股东提供可靠的决策依据。
五、中小股东权益保护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和可能产生的风险,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
,保证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督促公司加强自愿性信息披露
,切实维护了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以公司独立董事身份,参加浙江辖区上市公司 2025 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
暨2024 年度业绩说明会,通过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与广大投资者就投融资相关问题进行沟通,做好公司与股东的沟通桥
梁。
六、其他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征集中小股
东的意见提出利润分配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等情况。公司管理层和相关部门对我的工作给予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为我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2025 年,本人虽履职尽责,但在对公司相关新兴领域的研究方面仍有改进空间。2026 年,我将继续坚守独立立场,充分发挥投
融资专业优势,为公司规范治理、稳健发展及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贡献力量。
独立董事:汪宏伟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db7d418-3147-426e-95e3-ee8ca15359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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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9│浙江震元(00070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袁建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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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自担任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以来,始终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立足医药经济专业背景,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为核心,独立
、客观、审慎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与独立性声明
多年来,本人一直专注于医药经济领域的研究与工作,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和敏锐的行业洞察力,能够在公司的决策过程中,从
专业角度提供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为公司的稳健发展贡献力量。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兼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以及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确保投入充足时间与精力履职,不存在超比例兼职情形。
2025 年度,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处任职、持股或提供有偿服务,与公司及关联方
无任何关联关系、利益往来,不存在影响独立判断的情形。严格遵守独立董事独立性规定,全年未接受公司及关联方任何不当利益,
履职全程保持独立、客观、公正。
二、会议出席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9 次、股东会 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董事会战略委员
会会议 1次,本人均以现场或通讯形式亲自出席,无缺席、委托出席等情形。召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审议公司 20
24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会前认真研读议案、提出专业建议;会中独立发表意见、审慎表决;会后持续跟踪决议执
行,确保履职留痕、尽责到位。
三、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年审会计师等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日常重视与公司经营管理层的沟通交流,经常性地开展现场履职。特别是在 2024 年年报审计编制期间,我与公司经营管理
层、年审会计师等沟通交流 3 次。就年报审计过程中的重点问题、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以及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等进行深
入探讨,提出加强财务管理和风险控制的建议,督促公司按照相关会计准则和法律法规要求编制年报,确保年报信息的真实、准确、
完整。
四、维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高度重视公司信息披露工作,通过与公司董事会秘书及相关工作人员的沟通,确保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及时
、准确、完整地披露重要信息,保障社会公众股东的知情权,使股东能够及时、全面地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重大事项进展。同时,
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密切关注公司的日常运营和重大决策,对公司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监督,确保公司运营符合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关联交易中,严格审查交易的合理性和公允性,防止关联方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
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完善内部控制的建议,提高公司风险防范能力。除此之外,通
过参加股东会、关注投资者互动平台等方式,加强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与交流,了解他们的诉求和意见,并及时向公司管理层反馈,促
进公司与中小股东之间的良性互动。
五、其他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聘用和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和咨询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公司对于独立董事的工作也给予了极大的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
2026 年,我将坚守独立、客观、专业原则,发挥医药经济专业优势,重点聚焦公司的战略规划与业务拓展、公司合规运营、投
资者权益维护等方面,以专业能力提升董事会决策质量,持续保护中小股东权益,推动公司规范运作与高质量发展。
独立董事:袁建伟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1604da6-87d6-4937-8ae1-dc8c70f62ee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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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7│浙江震元(000705):浙江震元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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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冯坚、胡素华、汪宏伟、袁
建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冯坚、胡素华、汪宏伟、袁建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等内容,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
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d800ba7-4d68-4c36-8861-d7e1f1bf93a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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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7│浙江震元(000705):浙江震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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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 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1988年8月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
首席合伙人 刘维 2025 年末合伙人数量 233 人
2025 年末执业人员 注册会计师 1,507人
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56人
2024年(经审计)业 业务收入总额 251,025.80 万元
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234,862.94 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 123,764.58 万元
2024年上市公司 客户家数 518 家
(含A、B股) 审计收费总额 62,047.52 万元
审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
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4 家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7日召开十一届七次董事会,于 2025 年 5月 19 日召开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
专项说明,同时出具了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
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容诚会计
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就审计计划、审计范围、年度审
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时间安排、重大审计发现、初审意见等与公司治理层进行了沟通。容诚会计师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
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
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三、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执业质量等进行了核查,认
为其在公司历年来的审计执业过程中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
求。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提请董事会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承担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
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二)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
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
题提出建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进行了核查和评估,认为该所在对公司审计期间勤勉尽职
,遵循执业准则,独立、客观、公正的对公司财务报表发表意见,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2026 年 4月 27 日,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召开 2026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将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 总体评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
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
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3ef2c01-4f4d-4bce-9c34-f6f31cefc0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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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7│浙江震元(000705):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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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震元(000705):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82ab793-8c72-41b1-98f3-133aea8633f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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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7│浙江震元(000705):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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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震元)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
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
附注,并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出具了容诚审字[2026]310Z0362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求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规定,浙江震元管理层编制了后附的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保证其真实、准确
、完整是浙江震元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对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本所审计浙江震元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
,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浙江震元实施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
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浙江震元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后附汇总表应
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浙江震元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附件: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7df9c0d-7ec1-43a4-abc5-5ddd92ad1ec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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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7│浙江震元(000705):浙江震元关于公司董事、高管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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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十一届十次董事会,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
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上述议案关联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回避表决。其中《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 年度薪酬情况
2025 年度,根据公司2025年度完成的经营业绩及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办法,公司对独立董事及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进行了考核并确定了薪酬,公司独立董事的薪酬以固定津贴形式按年度发放。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公司
已在2025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第四部分之“3、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中的相关内容。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 年度薪酬方案
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建立健全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和发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企业高质量发
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所处行业、所在地
区的薪酬水平,拟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基本津贴为每人每年6万元人民币(税前),按年度发放。
2、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任职岗位,按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不再领取董事履职津贴。未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履职津贴。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依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公司经营业绩情况,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等因
素考核后领取薪酬。
三、备查文件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十次董事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311552a-023e-4c58-b051-f2d5b8cef3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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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7│浙江震元(000705):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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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十一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2,133,096.13元,按母公司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
盈余公积3,213,309.61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425,630,467.55元,减报告期已分配现金股利20,047,397.16元,减绍兴震元医药出表
影响11,989,655.14元,本次累计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22,513,201.77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发展、合成生物产业拓展、未来业务发展及重大资金需求,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
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20,047,397.16 20,047,397.16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2,692,235.34 34,729,260.48 81,642,566.28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942,504,447.98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422,513,201.77
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40,094,794.32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0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46,354,687.37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 40,094,794.32
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否
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
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
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5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合理性说明
当前公司正处于转型升级关键阶段。2025年,为抢抓合成生物行业发展机遇,公司全力推进震元生物上虞基地项目,S1产线于8
月底正式投产;积极参与生物合成产品行业标准的相关制定,强化与国内各大顶尖科研院所的交流合作。与此同时,震元制药原料药
集聚提升项目建设正处于建设攻坚期,更需要足额、稳定的资金提供保障。故2025年度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
转增股本。
本次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发展阶段、经营实际及未来资金需求,公司将资金集中投向核心战略项目,暂缓短期分红以夯实长期发展
底盘,在保障自身稳健经营的基础上,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长远利益。
2025年末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结转至以后年度,全部用于公司运营,为后续业绩增长筑牢资金保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整体利益
。
未来,公司将努力提升经营业绩与企业价值,坚守股东回报,以持续向好的经营业绩与稳定的投资回报,回馈股东。
四、备查文件
1、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十次董事会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48af418-02c2-4a3e-b66a-025ce98531b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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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7│浙江震元(000705):浙江震元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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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震元(000705):浙江震元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a469a18-12ea-410f-ac5a-3f237814a3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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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7│浙江震元(000705):浙江震元关于2025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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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日召开十一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计提存
货跌价准备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情况
(一)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为客观、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对截至 2025 年12 月 31 日的存货进
行清查和减值测试,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二)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方法、依据和标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号—存货》以及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存货存在跌价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变现净值。存货
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三)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对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存货进行清查和减值测试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3,597,64
1.18 元,详情如下表:
单位:元
项 目
2024年 12月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31 日 计提 其他 转回或转销 其他
2025年 12月 31
日
项 目 2024年 12月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2025年 12月 31
31 日 计提 其他 转回或转销 其他 日
原材料 70,694.94 2,502,413.68 - 68,905.34 - 2,504,203.28
在产品 6,928.21 1,515,321.67 - - - 1,522,249.88
库存商品 3,927,576.45 8,204,083.59 - 1,245,966.42 1,623,760.10 9,261,933.52
发出商品 - 1,375,822.24 - - - 1,375,822.24
合计 4,005,199.60 13,597,641.18 - 1,314,871.76 1,623,760.10 14,664,208.92
其中合成生物业务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0,724,883.20 元,占比 78.87%;原料药、制剂业务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007,4
76.87 元,占比 14.76%;中药材及中药饮片批发业务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856,280.48 元,占比 6.30%;其他计提 9,000.63 元
,占比 0.07%。
公司合成生物业务 2025 年 8月底投产,市场化订单及生产尚未凸显规模化,固定成本支出增加,导致销售毛利率低,相应存货
产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增加。
二、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存货跌价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可
以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共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3,597,641.18 元,相应减少公司 2
025 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 13,597,641.18元。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审计委员会
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计提依据充分,客观、真实,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提交董事会
审议。
四、董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召开十一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是基
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
务状况及 2025 年度的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事项。
五、备查文件
1、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十次董事会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826ef9f-bab8-4863-805b-9c2812833e4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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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7│浙江震元(000705):浙江震元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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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容诚会
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
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1988年8月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
首席合伙人 刘维 2025 年末合伙人数量 233 人
2025 年末执业人员 注册会计师 1,507人
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56人
2024年(经审计)业 业务收入总额 251,025.80 万元
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234,862.94 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 123,764.58 万元
2024年上市公司 客户家数 518 家
(含A、B股) 审计收费总额 62,047.52 万元
审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
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4 家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7日召开十一届七次董事会,于 2025 年 5月 19 日召开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执业记录
1.2025 年年报审计项目组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柯宗地,2010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
业,2024 年开始为浙江震元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远航精密、浙江震元、日盈电子、汇通能源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
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华鋆烨,201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浙江震元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浙数文化、浙江震元、诺邦股份 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卢晓意,2022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2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浙江震元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复核人:周丽娟,2007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3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浙数文化、长信科技、歌力思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柯宗地、签字注册会计师华鋆烨、签字注册会计师卢晓意、项目质量复核人周丽娟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号——财务报表
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三、质量管理水平
1.项目咨询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专业技术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
题。
2.意见分歧解决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
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3.项目质量复核
本期审计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实施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
业技术复核。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主要包括对所有工作底稿执行详细复核,以及由经验丰富的审计小组成员执行第二层次复核。详细
复核和第二层次复核的重点为所开展审计工作的充分性、财务报表的公允列报以及审计报告的适当性。
4、项目质量检查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设立技术部,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
: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
其他监控活动,例如,对正在执行中的项目实施函证、盘点程序检查,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
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本期审计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没有在项目质量检查方面发现重大问题。
5、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在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评估程序、治理和领导层、相关
职业道德要求、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业务执行、资源、信息与沟通、监控和整改程序等八个组成要素方面都制定了相
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
综上,在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四、工作方案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
审计工作围绕公司的行业特点、业务模式开展审计工作,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资产减值测试、递延所得税确认、金融工具
确认、合并报表编制、关联方交易等。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预审、终审等阶段制定
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合理有序的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五、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项
目负责合伙人由资深审计服务合伙人担任。
六、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明确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
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
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七、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2.5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 年 9月 21 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
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 2011 年 3月17 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 1%范围内
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综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保质按时完成公司年审任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2bd5ee9-2740-4440-a9c0-531cc76313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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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7│浙江震元(000705):浙江震元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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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公司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
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十一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度
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容诚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
的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地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在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容诚遵循独立、客观
、公正的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
性,公司拟续聘容诚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
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
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
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对浙江震元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
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
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 12次
、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
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柯宗地,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2024年开始为浙江震元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远航精密、浙江震元、日盈电子、汇通能源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华鋆烨,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浙江震元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浙数文化、浙江震元、诺邦股份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卢晓意,202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浙江震元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复核人:周丽娟,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3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
业;近三年复核过浙数文化、长信科技、歌力思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柯宗地、签字注册会计师华鋆烨、签字注册会计师卢晓意、项目质量复核人周丽娟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
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单位(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单位(本公司)
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本期年报审计费用为65万元,与上期审计费用持平。
本期内控审计费用为17万元,与上期审计费用持平。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查阅了容诚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认为容诚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
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工作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
正,同意将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十一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拟续聘容诚为公司2026年度审
计机构,聘期为一年,相关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共计人民币82万元,并同意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3、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十次董事会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cb31f77-9e19-4a20-80e7-26923e5354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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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6│浙江震元(000705):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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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震元(000705):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6a41ee0-8325-473f-90fe-597a851f46c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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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6│浙江震元(000705):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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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震元(000705):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4ebebd4-1268-4506-b619-048bdd2a98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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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6│浙江震元(000705):浙江震元十一届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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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十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以书面、通讯等形式发出,2026 年 4月 27 日以通讯
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12人,实际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董事 11 人,董事魏民因接受监察机关留置调查,缺席本次会议。本
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请参阅同日披露的《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报告》中“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和“第四节 公司治理”
部分相关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5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同时,独立董事向董事会
递交了关于其独立性的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对此进行评估并出具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相关内容披露在
同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当前公司正处于转型升级关键阶段。2025 年,为抢抓合成生物行业发展机遇,公司全力推进震元生物上虞基地项目,S1 产线于
8月底正式投产;积极参与生物合成产品行业标准的相关制定,强化与国内各大顶尖科研院所的交流合作。与此同时,震元制药原料
药集聚提升项目建设正处于建设攻坚期,更需要足额、稳定的资金提供保障。故 2025 年度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
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6
-005)。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6-006)。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吴海明先生、周巧米女士、娄钰华先生、钱占一女士、王浩先生回避表决
。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
告编号:2026-009)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10);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为震元制药项目建设等需要所借入的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 60 个月内累计计算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为震元
生物生产经营需要所借入的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提供担保,担保金额 12 个月内累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 万元,担
保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6-011),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震元制药提供担保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出具了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鉴
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其业务水平良好以及对公司情况的熟悉程度,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担任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报告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
报告》以及《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制度全文详见同日披露的《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12、审议《关于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为本议案的利益相关方,需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
-013)。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周巧米女士、娄钰华先生、钱占一女士、王浩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4)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十次董事会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24622e2-6516-49d1-86ae-a1d14534a7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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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0:57│浙江震元(000705):(2026-003)关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被留置调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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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收到监察机关《留置通知书》和《立案通知书》,公司董事、副
总经理魏民先生被立案调查并实施留置措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魏民负责的相关工作已进行了妥善安排,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正常履职,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
常,没有受到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知悉调查的进展及结论。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提示相关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发布的信息以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
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d7108107-e58b-4048-80e6-c7406aeeded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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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18:27│浙江震元(000705):关于公司补缴税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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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震元(000705):关于公司补缴税款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9/a890073f-caf9-43e6-ade7-b55419606be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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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18:05│浙江震元(000705):关于为子公司震元生物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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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2026 年 3月 31 日,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银行”)签署《
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0900202603310036),为子公司浙江震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震元生物”)2026 年 3月
31 日至 2027 年 4月 30 日期间内,向绍兴银行取得的人民币5,000 万元整(伍仟万元整)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 年 4月 3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震元生物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震元生物提供信用担保,12 个月内累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担保期限自董事会批准同意日起一年内,担
保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震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4MA7EEB2YXF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2 年 1月 4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兴大道 39 号
法定代表人:樊伟明
注册资本:3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
理;饲料添加剂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饲料原料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
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基础化学原料制
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饲料添加剂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药品生产;保健食品生产;饲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表情况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5年9月30日 2024年12月31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55,683.54 42,719.45
负债总额 33,079.04 17,739.41
净资产 22,604.50 24,980.04
项 目 2025年1-9月 2024年度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1,207.24 21.24
利润总额 -2,375.54 -2,393.64
净利润 -2,375.54 -2,393.64
震元生物非失信被执行人,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震元制药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为公司拥有 100%权益的子公司。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甲方(保证人):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债权人):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保证担保范围
1、本保证的担保范围为:
(1)主合同项下不超过人民币伍仟万元整的本金余额;
(2)利息(包括按规定计收的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 (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垫付的
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所需的一切费用 (包括但
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 律师代理费等)。
(3)特别约定:对商业汇票、进口信用证、银行保函、贴现及其他“贷款”业务的本金余额指扣除该业务在乙方的相应保证金
后的余额。
2、主合同项下的贷款、垫款、利息、费用或乙方的任何其他债权的实际形成时间即使超出主合同签订期间,仍属于本最高额保
证的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不受主合同签订期间届满日的限制。
3、如果甲方根据本合同履行保证责任的,按甲方清偿的本金金额对其担保的本金的最高额进行相应扣减。
(二)保证期间
1、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止。
2、乙方和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止
。
3、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乙方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止。
(三)保证方式
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提供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预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审议生效的担保额度为 45,000 万元,占公司 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22.94%,实际担保额度为 43,00
0 万元,占公司 2024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21.9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对子公司担保除外),亦无为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2/67d16038-6492-40ba-8ee6-c0b37312a79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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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 19:16│浙江震元(000705):浙江震元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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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以书面、通讯等形式发出,2025 年
12 月 15日以现场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12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12 人。会议由吴海明董事长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
选举吴海明同志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
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选举后,公司法定代表人未发生变更。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和召集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胡素华先生、吴海明先生、冯坚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其中胡素华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任期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
满之日止。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选举后,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未发生变更。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7/cf3a4b0f-3583-4ef3-827c-5b8d16068ea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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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18:54│浙江震元(000705):浙江震元关联交易制度(2025年12月15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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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震元(000705):浙江震元关联交易制度(2025年12月15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
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6/c54b0dc9-badf-4eb4-ab3f-a2af5be924e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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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18:54│浙江震元(000705):浙江震元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15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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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震元(000705):浙江震元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15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修订)。公告详情请查
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6/eadb15a3-b9ce-4976-8ad1-8c8be3029d9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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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18:54│浙江震元(000705):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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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震元(000705):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6/bfb2ce06-2d23-42b0-8bee-3a80073c99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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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18:54│浙江震元(000705):浙江震元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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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为:2025 年 12 月 15 日 15:00 开始
网络投票的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12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2 月 15 日 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公司 331 会议室(绍兴市延安东路 558 号)
(3)会议召开的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吴海明先生
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93 人,代表股份 91,514,59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
.3895%。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6人,代表股份 83,390,97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24.9581%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87 人,代表股份8,123,6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313%。
3、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1、逐项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则的议案》
1.01、《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同意 86,308,49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3112%;反对 5,180,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5.6610%;弃权25,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8%。本议案需特别决议通过,已获得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2,937,5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0714%;
反对 5,180,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6154%;弃权 25,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
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32%。
1.02、《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同意 86,308,49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3112%;反对 5,180,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5.6610%;弃权25,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8%。本议案通过。其中,中小投资者
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2,937,5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0714%;反对 5,180,6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6154%;弃权 25,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3132%。
1.03、《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同意 86,301,79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3039%;反对 5,185,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5.6666%;弃权27,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5%。本议案通过。其中,中小投资者
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2,930,8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9892%;反对 5,185,8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6793%;弃权 27,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3315%。
2、逐项审议《关于修订部分上市公司制度的议案》
2.01、《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
同意 86,301,29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3033%;反对 5,186,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5.6672%;弃权27,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5%。本议案通过。其中,中小投资者
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2,930,3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9831%;反对 5,186,3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6854%;弃权 27,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3315%。
2.02、《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同意 86,296,09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2976%;反对 5,191,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5.6729%;弃权27,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5%。本议案通过。其中,中小投资者
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2,925,1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9192%;反对 5,191,5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7493%;弃权 27,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3315%。
3、审议《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同意 86,303,29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3055%;反对 5,159,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5.6382%;弃权51,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63%。本议案通过。其中,中小投资者
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2,932,3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0076%;反对 5,159,8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3600%;弃权 51,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632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的朱彦颖、沈高妍两名律师出具以下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6/4152c828-bb4c-4f72-9635-72a60ae766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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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18:54│浙江震元(000705):浙江震元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2月15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
│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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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震元(000705):浙江震元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2月15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公告详情请
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6/a7822bf2-a87a-4b9c-9713-2bdadb239f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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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18:54│浙江震元(000705):浙江震元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15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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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震元(000705):浙江震元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15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修订)。公告详情请查
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6/574eba4c-8add-48f8-aefb-f473f0fef5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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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18:54│浙江震元(000705):浙江震元章程(2025年12月15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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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震元(000705):浙江震元章程(2025年12月15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6/d85ee608-5f81-4606-8f69-7ea1ac9ca1ca.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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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浙江震元: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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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445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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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浙江震元: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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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445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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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浙江震元: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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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1/12247765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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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3│浙江震元: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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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3/12245611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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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浙江震元: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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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729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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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浙江震元: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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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729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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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浙江震元: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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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1/12215723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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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0│浙江震元: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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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0/12209118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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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浙江震元: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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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30/12199135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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